深圳人排队离婚买房?恕我直言:买房,从来都是检验爱情的最强利器……
前段时间,我在b站和小红书发了一个视频,《写给所有30岁女生:你可以不结婚,但你不能不买房》,果然如我所料,在评论里收获了一批杠精。
有人说我忽悠年轻人买房为国接盘,有人说我鼓吹女性提早独立,当然还有更多杠精的气愤,是因为我教唆女性在买房这件事上精明筹划。
身为一个佛系博主,其实这些年,面对杠精,我的态度一向都是不管不理不回,你爱咋骂咋骂,我该怎么写就怎么写。
但这回,我想来想去,觉得不行。
因为我发现,很多杠精,对结婚买房这件事都有一套自己的神逻辑,他们对这套逻辑言之凿凿,同时又在不停用这套逻辑去PUA身边人。
害人不浅。
这套逻辑是什么?
就是认定一个女生,如果婚前不买房,就是拎包入住;而如果婚前买了房,就是鸡贼自私。
反正,在结婚这事上,你要是不肯吃点亏,就是鸡贼,就是占我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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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狗血的生活,我知道,这些言论根本算不了什么,但足以说明一个问题,一个我们谁都不能回避的问题。
那就是——对这届男女来说,买房正在成为检验爱情的最强利器。
有多少人最终分手是因为结婚买房?
这个问题不能轻易问,因为一问出来,答案就收不住。
据我了解,甭管是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还是家乡18线的县城,但凡是已经谈婚论嫁的男女忽然分手,大多都是因为房子。
比如我一个师弟,今年32,本来已经准备办婚宴了,忽然分手了。
他和我吐露,因为女方家里要求男方必须在帝都买套房,起码得付个首付。可帝都的天价房价,他就算把6个钱包的钱就凑上,还是够不到边。
女方天天催天天怨,把他这个毕业还没几年的穷学生彻底吓退了。彼此折磨了几个月后,分手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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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外一个女读者,正处于分手的边缘,原因是男方买了房。
她跟她男朋友是大学时认识的,现在工作了4、5年,正准备结婚。
本来商量好,两家一起出首付,在他们工作的二线城市买套2居室,首付60万,她跟男方各家出30万,写两个人的名字。
结果过了个春节,男方从家回来,兴高采烈地告诉她,房他已经买完了。首付40多万,名字只写男友的。而她家的30万,男友则让她去搞装修。
她也不是傻子,谁不知道按照现在的婚姻法,婚前谁买房就算谁的房,房子会不断增值,装修和家电却越来越不值钱。一气之下,她家也添了点钱,自己买了套小两居。
两人婚前一人一套房,按理说是财产增值了,可男方嫌她太自私,她恨男方太算计,开始了旷日持久的冷战,估计快要分手了……
还有一个女同事也和我吐槽,男友恋爱三年都不肯买房结婚,一提买房就退缩,说自己家庭困难,说自己赚钱不易,就连同事说一起付首付还月供,还是顾左右而言他。
同事还在自我检讨,是不是自己给男友压力太大了。结果没多久男友就提出分手,说不想耽误同事的青春。
然后,不到半年,和其他女孩买房结婚了。
所以,到底这个男人是不想买房结婚,还是不想和她买房结婚?
答案还重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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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样的例子我还能举出太多,每个问题,表面看,好像都是房子的问题。
一方不肯买房,或者一方买不起房,甚至是一方偷偷买了房,都能成为矛盾的起点。
可拨开表面看本质,其实是男女双方面对重大矛盾时的处理方式出现了问题。
爱情开始总是美好,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就算有点小矛盾小摩擦,有点敏感的玻璃心,谁妥协一下哄一下,都能迅速摆平问题。
可真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两个年轻人头一次遇见人生大问题,还是把双方家底都压上,决定未来家庭总财产的房产问题。
矛盾点集中,诉求复杂,又难以短期解决。
这时候,过往的经验都用不上了,房子这个照妖镜一照,被荷尔蒙冲昏的人品、三观和人情世故的缺陷就都暴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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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女生打着“不买房就是不爱我”的名义狮子大开口,还是男生开始嘀咕“你到底爱我的人还是爱我的钱?”。
在重大问题上的分歧一旦开始,就是一场持久战。
一旦其中一人无法分清感情和利益,只知道用爱情绑架尊严,进而衍生出敏感的自尊心,和极强的控制欲,就会让双方彻底失去尊重和平等,从失望拧巴到愤怒争吵……
再多年的感情,又能抵得过多少次的拉扯和无奈。时间长了,总有一方累了,最后分崩离析。
有没有解决的办法?我的建议就两条:
要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双方各自分开买房,结婚的时候也不加名字,这样婚姻单纯一点,不会牵扯到房产。就算出现矛盾分开了,房产的分割也不存在谁欠谁的。
要么,在大城市,男女双方两个家庭一起凑首付,小夫妻一起还贷。房子写两个人的名字,利益均分,谁也不占谁便宜。
买房不仅检验情侣的爱情,同样也在检验渴望财产增值的夫妻。
因为相比不买房就不结婚的痴男怨女,很多夫妻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线曲线救国——离婚买房。
对了说一下,这里所谓的离婚,其实是“假离婚”。
是为了逃避中国各个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多套房高成本首付的钻空之举。等过段时间房子到手之后,夫妻再复婚,房产多了一套,钱还少花了。
最近我就听说,深圳民政局网上的预约系统里,离婚名额已经全被约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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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什么?
9月11日,深圳对购房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离异三年内再婚或复婚家庭购房时,按照现有家庭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追溯离异前家庭名下拥有房产套数。
这是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家庭不管有几套房,只要其中一方离婚后无房无贷,就可以再买房,享受认房不认贷政策,执行首付3层。
只要假装离个婚,再去买第二套房,首付就可以节约小几百万,利息还能享受首套房优惠,这放在任何一对夫妻面前,都是没法不让人动心的诱惑,也是一道暗含风险的选择题。
它的最大风险就在于,最新婚姻法规定,如果两人“假离婚”买房,有一方必须是净身出户的。
这就意味着,他必须主动放弃在婚姻里的房产、财产、甚至是孩子,才能具备购买首套房的资格。
可你要知道,离婚这件事可从来没有假的。
有时候,你把它当成一场假离婚,走着走着,它就变成了真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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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沈欢就经历过这么一遭。
当初,为了一套给孩子的学区房,她和丈夫决定假离婚买房。
她把房产和孩子都转到了老公的名下,离婚后用自己的首套房名额买了学区房。
可在买房过程中,老公又要做公证,又要新房加名,这一系列的自私操作,都让沈欢失望至极。
再加上,房子下来后,为了离校近,她和孩子搬到了新房,和丈夫一周才见一次。
“离婚演练”时间长了,她丈夫再也不提复婚俩字,等到她去提,才发现对方早就“假戏真做”,和其他人在一起了。
还有比这更缺德的情况,有人甚至会以假离婚买房赚钱为钩子,教唆另一半办理离婚,等离婚后才露出真面目,不仅成功甩开对方,还不分一分财产,让对方人财两空。
所以要我说,假离婚,从来都是一场考验人性的游戏。
可是别忘了,人性是最经不起考验的。
没有了婚姻这种契约的镣铐,人远比自己想的更加无所顾忌。
而没有任何共同利益垫底的假离婚,就相当于自己把自己往真离婚的方向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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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就听说有个数据,北京办假离婚拿首付买房的,最后复合再结婚的不到一半。
所以总结下,在假离婚中能幸存下来的人,都必须具备几个前提:
第一,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第二,夫妻双方有共同的特点: 精明、现实和理性,且两个人是同频的。
当然,这些精明和理性,也是由他们的学历、背景和阶级决定的。
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前提,是夫妻对彼此的绝对信任。
就像大家开玩笑说的,有些人是感情不好才离婚,而有些人是感情太好才离婚。
正因为感情好,关系稳定,也都想把日子越过越好,所以他们敢离婚,不怕有一方净身出户承担巨大风险,甚至在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情况下仍然信任彼此,共同出钱买房。
在他们心里,互相认可的婚姻关系早就不是那张纸了,而在于彼此心里的责任和约束。
这才是当代社会情比金坚的爱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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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再好的感情,也难抵买房的考验?
因为一个简单但很多人都不懂的道理:
爱情和婚姻,本就不是一个维度的事情。
美国认知心理学家斯滕伯格早就告诉过我们一个爱情三角论:爱情是由亲密、激情和承诺组成的。
很多人恋爱多年,感情甚好,以为这就是永恒,而其实,相爱只是开始,时间长短也只能说明激情和亲密。
可如果在重要关头,一方想要的承诺另一方始终给不了,无论是要的太多还是给的太少,这份感情迟早都会暴露出问题。
买房只不过是个契机,后面还有彩礼,婚宴,生儿育女……
关关都是考验,实打实的考验双方的三观、人品、责任感和处理人情世故的能力,更考验一个家庭的利益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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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我说,千万不要拿买房去检验爱情。
因为爱情本来就经不起考验。而婚姻制度的存在,从来都是保障双方利益的,而不是保障双方感情的。
不管是婚前买房,还是离婚买房,如果你们顺利通过了考验,不是因为你们多么情比金坚,只是因为在当下,你们两个恰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而如果你们没经受住考验,也不用过度悲伤。
事实上,并不是两个相爱的人,会因为买房而分开,而是买房这件事,会把两个原本就不合适却还在一起的人彻底拆开。
更何况,日后婚姻里的考验太多了,关关难过关关得过。现在发现问题及时止损,总好过日后矛盾越积越多,家庭大战、财产分割、孩子归属……
都是沉没成本,浪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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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不如现在就忘记所谓的考验,早点找到现代婚姻的正确打开方式:
任何不以双方利益考虑的婚姻,都是耍流氓。
控制自己不去耍流氓,也不给对方留下任何耍流氓的机会。
这样的感情,才最不怕考验。
就说到这里,更多关于这个时代的财富认知与思考,留在星球里深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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