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气】房价猛涨卖家毁约:加拿大华人买家闹上法庭,获赔$32万!
广告
广告
摘 要
法官认为将其作为终止合同的依据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
房价下跌时许多买家因毁约被判赔偿卖家,实际上当房价上涨时也有卖家毁约,最近一位华人因几年前买房遭遇卖家毁约而被法庭判获赔32万。
图源:GOOGLEMAP
法庭文件显示,2015年11月1日,赵先生签订了一份买房合同,买下了位于大温素里Sunnyside Park社区的一套独立屋,定于2016年3月28日交割,成交价为278万元。
文件显示这是一套拥有8,278平方英尺居住空间的大宅,有一块17,330平方英尺的Lot,位于南素里Sunnyside Park社区的一条死胡同上。
买家赵先生是一位年轻的专业人士,有妻子和两个儿子。赵先生在中国广州的家族建筑企业工作,常年在中国和加拿大两地工作。
不料合同签订没几天卖家就反悔了,尝试解除合同,但遭到赵先生拒绝。
当时卖家给买家经纪发的一封邮件说:告诉您我们无法搬出并取消我们的销售。
我们有很多次告诉我们的房地产经纪人我们不想再卖掉我们的房子,但他仍继续催促我们展示房子。我的孩子们得知要卖房非常沮丧,我的孙子们哭着说他们不想去其他地方。我的妻子也不高兴,一直哭,血压不断升高。她不想搬家。请退回押金并为您的买家寻找另一个地方。
赵先生告诉卖家,他希望按合同价格完成出售,他努力确保仍然执行该合同。他已经按约定交付12.5万定金。
到2016年3月28日交割日期到来时,赵先生给卖家发送了交割文件,但卖家没有回应。
但是此时卖家提出赵先生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定金,卖家有权选择终止合同。事实是赵先生确实按时足额缴纳了押金。但合同规定押金必须以保付支票或汇票的方式支付,而赵先生则是以银行汇票支付,卖家表示因此终止合同。
不过当初似乎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笔押金不能通过银行汇票支付,或者为什么赵先生没有通过保付支票或汇票支付。直到多年后这场诉讼进行时才有人注意到这一差异。法官认为虽然这一缺陷使卖家可以选择终止合同,但他们当时并未行使该权利。他们当时的沟通对于单方面终止协议也没有暗示原因是押金,甚至没有暗示他们有任何理由。押金存款问题是多年后才被提出的。法官认为现在将其作为终止合同的依据是不公平和不合理的。
来源链接:
更多文章推荐
广告
广告
目前10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版权声明:若该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小编微信ID:CanadaTodayMedia
今日加拿大严谨负责的新媒体
微信号:今日加拿大
英文ID:CanadaNewsToday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