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副省长受贿2.16亿,泄漏一条信息价值千万
据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10月26日,徐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受贿、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广晶利用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6亿余元。
此外,曹广晶在担任湖北省副省长期间,主导湖北省某上市公司的控股公司纾困重组事宜。2021年1月,曹广晶将该纾困重组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致使他人在该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后将股票卖出获利1042万余元。
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曹广晶的刑事责任。
曹广晶(中)受审 图源:徐州中院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曹广晶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曹广晶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此前,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的罪名中,都有“泄露内幕信息”这一条。
其中,陈树隆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3205.8285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031.1731万元。
白向群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308万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052万余元。
曾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
公开资料显示,曹广晶出生于1964年3月,山东邹平人,曾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等职,2014年任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2022年2月24日,曹广晶官宣被查,同年9月被“双开”。
经查,曹广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贪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曹广晶,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山东邹平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1980.09-1985.08 华东水利学院水港系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学习
1985.08-1986.10 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建处见习
1986.10-1988.09 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建处工程技术组助理工程师
1988.09-1990.12 河海大学管理工程系水利发电工程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0.12-1993.12 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建处工程技术处工程师
1993.12-1996.08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技术处副处长
1996.08-1997.03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技术处处长
1997.03-2000.02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厂坝项目部副主任
2000.02-2002.01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兼厂坝项目部主任(其间:2001.03-2002.01在中央党校第17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01-2010.01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2009.09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其间:1999.09-2004.06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管理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0.01-2014.03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0.03任国务院三峡建委副主任)
2014.03-2014.05 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4.05- 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22年2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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