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64 经济担保书&替代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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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美国移民法规定,办理美国亲属移民和部分职业移民时,必须有合格的担保人提供经济担保,签署经济担保书(I-864)。经济担保的目的在于,使移民美国的外籍人士在进入美国后不会因领取或享受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失业金、救济金、补助金或其它福利待遇,而成为美国的公众负担。若外籍人士领取或享受了此类福利待遇,担保人有责任将相关费用还给相应机构,否则可能会遭到起诉。
经济担保书适用于:
所有亲属移民的申请人
为受益人提出职业移民移民申请的亲属(Relative)或在即将雇佣受益人的实体(Entity)中拥有5%或以上股份的亲属。(这里“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担保人的资格和要求:
须为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
须在美国有固定住所,并居住在美国境内(包括领地和附属地)
须与移民签证受益人有家庭关系(血缘、婚姻、领养)
须年满18岁
须为绿卡受益人承担全部法律上的财务责任
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联邦贫困线收入的125%(现役军人为100%)
担保人在美国境外,从事下列类型的工作仍可算作在美定居:
受雇于美国政府
受雇于司法部长认可的美国研究机构
受雇于美国公司或全部或部分业务是从事与美国外贸及商务开发方面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受雇于根据相关条约或法规有美国参与的公共国际组织
受雇于宗教教派或组织,且该组织在美国境内外均有相关机构;作为宗教教派或组织的传教士,或作为派系间的传教士,且此类宗教在美国境内外均有相关机构
其它情况
担保人须表明其在美国境外的滞留属于暂时性的且在美国拥有住所。须让使领馆官员相信担保人并未放弃其在美国的住所,且在美国境外没有住所。
若担保人的收入达不到上述水平,则可:
将其家庭成员的收入列入的家庭成员必须和担保人签署I-864A合约
提供担保人、被担保人或担保人的家庭成员的资产证明时(须与家庭成员签署I-864A合约),资产的现金价值应至少为担保人收入与联邦贫困线差额的5倍
若收入及资产都不足时,则须另找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担任联合担保人(Co-sponsor/Joint Sponsor),负担连带责任(联合担保人不一定非要是亲属)
家庭大小要计算担保人自己、所有供养人、曾签署I-864担保且责任尚未终止的所有移民、及此次要担保的绿卡受益人及其随行家属。
经济担保书是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之间的一份合约,具有强制法律制约效力,绿卡受益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方能终止担保责任:
到美国后已工作超过四十个季度(40 Quarters,相当于10年)
归化成为美国公民
永久离开美国领土
死亡
注意:离婚并不能终止担保责任
I-864经济担保书须在面谈时一年内提交。若超过了一年,则须重新提交新的I-864。在完成经济担保书后,无论绿卡受益人在美国内外,均须在经济担保书程序完成后的90天内将其提交美国政府机关(使领馆或移民局),否则经济担保书将失其效力。
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若变更其居住地址,应在变更地址后30天内,按要求通知司法部或其指定机构,并通知被担保人居住地的州政府。若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
替代担保人
替代担保人是指代替死亡的申请人提交I-864经济担保书的担保人。
I-130的申请人去世,申请并不一定就中止了,受益人可通过寻求替代担保人以继续此项申请。若申请人死于I-130批准前,受益人就不具备寻找替代担保人的资格;若申请人死于I-130批准后,要根据是否违背家庭团聚和人道主义的标准来判定是否符合寻求替代担保人的条件。
“人道主义”判定标准即:受益人的移民申请若因申请人死亡而中止,将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此后果与家庭团聚和人道主义意愿相背离。通常,移民局/使领馆会从以下方面确定是否符合人道主义标准:
破坏家庭团聚
导致美国居民或永久居民产生极端困境,包括:
健康,如:因身体或精神疾病需要不间断或专业治疗
经济,如:子女的特殊教育或培训费用、照顾家庭成员(如年老体衰的父母)的费用等
教育,如:丧失接受高等教育机会
个人情况,如:在美国有至亲,分离对至亲造成心理影响
特别因素,如:回到原居住国将遇到的文化、语言、宗教以及种族障碍;对回国受政治迫害、身体受损害或伤害有根据的害怕;将遭遇社会排斥或背负社会恶名、丧失接近原居住国的社会制度或社会结构的机会等
受益人年老或身体状况差
受益人无家可归
受益人长期居住在美国
受益人在美国亲属关系紧密
移民局/使领馆延迟处理申请和签证
作为替代担保人,须符合上述“担保人的资格和要求”,并与移民人士有如下关系:配偶、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儿媳/女婿、嫂子/弟媳、姐夫/妹夫、祖父母、孙子女。
服务概览
步骤1:申请策略方案讨论会议
讨论、评估个案情况,解答客人疑难
提供法律建议,拟定申请方案,列出定制化文件清单
步骤2:准备申请文件
收集、梳理客人相关信息和文件
填写相关表格、撰写英文申请信
按移民局/使领馆要求的标准申请格式,整合装订成册
步骤3:向移民局/使领馆提交I-864申请
向移民局/使领馆送件并向客人报告案件进度;
电子归档以备查询
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如美国护照/公民证/绿卡
最近三年的税单
雇主证明
在美国有固定住所的证明
资产证明,如最近一年的银行证明、股票证劵、个人财产、房产证明等
若列入家庭成员的收入,则须提供家庭成员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
替代担保人:
亲属关系证明、与美国有相关联系的证据、I-130申请被正式批准的复印件、“人道主义”证明,如:医疗记录、美国子女出生证、原居住国不宜居住的证明等
声明:以上为一般常规申请材料列表,具体请根据我们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提供的定制化文件清单来准备申请材料。
书籍/咨询
相关书籍:
http://www.usldiy.com/i-864-guide-to-the-operation-of-the-financial-guara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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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1. 我的丈夫在美国有一份稳定的高收入工作,现在他想帮我申请移民,他的工作能否替代I-864经济担保书?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I-864经济担保书作为移民申请文件的一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份完整的I-864经济担保书往往是您移民申请成功的重要基石,所以,您丈夫的工作基本上不能用来替代I-864经济担保书。
2. 我两年前与丈夫离婚,儿子判给前夫抚养,现在我想担保我的父母到美国生活,在计算家庭成员的数量时,是否应将儿子扣除在外?
通常,即便离婚,家长仍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仍是家庭成员之一,所以要将其计算在家庭成员人数之内,除非您能出具合法文件证明您已彻底放弃对儿子的抚养义务。
3. 父亲为我提交的移民申请已获准,即将进入领事馆面谈程序,但父亲年迈退休,没收入,已回中国居住,而我的兄弟姐妹在美国稳固立足,并愿意代替父亲为我提供经济担保,这样可以吗?
移民法规定,即便有联合担保人、所有提交亲属移民申请的申请人均须提交生活担保书。即便令尊已然退休、收入微薄甚或无收入,且您的兄弟姐妹愿作联合担保人,令尊仍需提交生活担保。移民法还规定,移民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定居(Domiciled)[或住在(Living)美国]。令尊已回中国居住,不再“定居”在美国,故而不能提供生活担保,即便您的兄弟姐妹愿意,也不能提交经济担保或作为联合担保人,您亦无法获得移民签证。
4. 我母亲为我提交了移民申请,但几年前她因空难去世,虽然我的I-130申请已获准,但因申请人死亡,我的移民申请未继续进行,我能否在中断几年后再寻求替代担保人继续申请?
按“替代担保”备忘录规定,寻求替代担保以继续移民申请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因此,虽然您的移民申请已中断了几年,但若您能找到符合条件的替代担保人,且能将您继续移民的理由陈述清楚,那么您移民美国还是有希望的。
5. 我的妹妹为我提出了移民申请,但在I-130申请获准后,妹妹却死于意外,我为了继续移民,是否需要提交新的I-130表格?
准备提交新的I-130表格也就意味着放弃了以前的移民申请,所以,若您能找到符合条件的替代担保人为您提交经济担保书,您只需提交先前I-130得到批准的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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