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货币经纪商,遭警告!公众号新闻2023-11-06 13:11中国基金报 晨曦 六大货币经纪商之一的信唐,突遭警告! 11月6日下午,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天津信唐作为经纪商,存在违反银行间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被予以警告。两名责任人被予以严重警告,并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 通报指出,天津信唐货币经纪人员在债券交易撮合过程中,有意编造虚假报价信息和虚假交易对手,故意制造买卖价差并安排特定账户赚取不当交易利益,损害了经纪客户的正当利益。天津信唐未能防范上述行为发生,对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 来看详情—— 天津信唐突遭警告损害经纪客户正当利益 首先来看,此次天津信唐招致交易商协会警告的始末: 交易商协会指出,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纪商,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天津信唐货币经纪人员陈力、蒋鑫在“21云南债33”交易的撮合过程中,背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利用经纪业务信息优势,有意编造虚假报价信息和虚假交易对手,故意制造买卖价差并安排特定账户赚取不当交易利益,损害了其经纪客户的正当利益。天津信唐未能防范上述行为发生,对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天津信唐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内部控制及从业人员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直接责任人员陈力、蒋鑫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不适当人选2年。 交易商协会指出,该案反映出,部分货币经纪公司的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从业人员合规意识和执业操守欠缺,货币经纪行业整体规范水平有待提升。 近年来,交易商协会修订发布了《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自律指引》,并在交易即时通讯工具使用、货币经纪报价及数据展示等方面制定发布了相关规范。各货币经纪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要求,确保合规稳健展业。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加强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自律管理,制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正常运行秩序。 根据《自律指引》,经纪商及其从业人员应规范开展经纪报价交易活动,按照服务对象的真实和正当交易意图发布报价交易等经纪业务信息,不得出现以下行为:未如实发布服务对象提供的报价信息;发布私自编造或无法确认来源的报价信息或成交行情信息;有意发布不反映正当交易目的或真实成交意向的报价信息;有意传输展示涉及虚假报价交易等违规行为的经纪业务信息。 系六大货币经纪商之一新董事长半年前到任 与其他金融类牌照相比,国内货币经纪公司的数量和规模都显得更为稀缺。 据悉,目前国内获批成立的共有6家货币经纪公司,归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体系,主要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此次涉事的天津信唐,就是六大货币经纪公司之一。 在货币经纪公司引入初期,大多采用中外合资的形式,天津信唐也不例外。公开信息显示,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7月获批筹建,2012年1月开业。早期信唐股东分别为中信信托(持股48%)、日本中央短资有限公司(持股33%)和天津信托(持股19%)。 2021年10月,中信信托获批将其所持天津信唐19%的股权转让给日本中央短资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转让完成后,日本中央短资有限公司持有天津信唐62%的股权,中信信托与天津信托均持股19%。 目前,天津信唐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谷村龙太郎。谷村龙太郎为天津信唐的董事长,其任职资格于今年5月获批。 据天津信唐官网介绍,天津信唐以天津滨海新区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战略背景为契机,依托股东中信信托的集团资本、雄厚实力、客户资源;中央短资有限公司专业优势、行业背景、境外网络;天津信托地域优势、行业领先优势;抢抓机遇,构筑境内外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及衍生品市场信息平台及完善稳定可靠的后台业务处理系统。 天津信唐将以国际化的视野,立足中国境内市场,将公司打造成为内控严密、资产优良、风险可控、服务周到、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的具有国际风范的货币经纪公司。 日方股东方面,中央短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由名古屋短资、日本短资、山根短资三家公司合并而成,注册资本50亿日元,是一家具有百年经营史的货币经纪公司。业务涉及短期资金、贷款拆借和贴现票据经纪业务,参与日本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投资信托的销售、短期国债交易及经纪业务等。 货币经纪数据管理持续从严 虽然行业规模并不大,但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货币经纪公司的管理持续从严。 今年6月,上海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被原上海银保监局处罚50万元,原因是2011年至2022年期间公司存在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行为,时任总经理沈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另外,因数据垄断等问题,今年3月货币经纪公司的债券报价无法在QB等报价软件上显示,曾一度引起债券市场风波。 今年8月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货币经纪公司加强数据治理,确保数据安全;规范提供数据标准,提高数据服务质量;明确可接受数据服务的机构范围,加强合作管理;签订服务协议,规范数据使用。 9月12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报价及数据展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强化报价环节源头规范。明确报价分类标准,统一标识规则,对货币经纪公司发布报价行为予以规范。二是强化数据展示分层分类。对不同类型报价要素进行差异化展示,明确撮合成交数据展示要求,提升经纪数据质量。三是强化数据合作安全合规。货币经纪公司与经纪数据展示平台合作应当保障服务质量与公平竞争,并就合作情况进行报备。 此外,经纪商应当加强信息科技建设,持续对所合作经纪数据展示平台的技术管理和安全保障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数据内容的准确性以及展示服务的稳定性。交易商协会表示,下一步,将督导货币经纪公司及各类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通知》要求,以高质量货币经纪数据服务促进银行间市场高质量发展。编辑:舰长审核:许闻版权声明《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万科大消息!深圳国资委发声,信息量大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