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版的《今日说法》,要内政部长点头才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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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之以法》这个为提高观众防范罪犯意识的节目,自1986年底在新加坡开播以来,经历33年,至今仍屹立不倒。
1989年,我当时是SBC华文时事节目组《焦点》的编导,突然被委以制作《绳之以法》的任务,心里又惊又喜。因为这个节目一般是由资深编导负责,我自觉不够资深,不知可否胜任。况且这个节目的编导需要胆大心细,得接触凶杀案的资料,照片和死者的衣物,并访问死者的家属。除此之外,每一个制作细节都必须和警方开会,密切合作以确保搬演片段和真实情况尽量接近。当朋友和同事问我接下这项工作害怕吗?如果我说一点都不怕,那是假的!不过我告诉自己,我是在协助警方缉拿凶手归案,让冤情得直,我在做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说也奇怪,这样一想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让我毫无畏惧地当了两年《绳之以法》的编导。
碎尸案
有一天,当我知道要拍摄一起碎尸案时,心里有些犹豫,该如何进行拍摄呢?因为之前有位同事告诉我她的孩子很爱看《绳之以法》,但是看了之后,晚上却不能入眠。节目受欢迎是好事,不过如何拿捏真相和重建真相?如何把握血腥的尺度?的确不容易。
当时我绞尽脑汁花尽心思,想到利用影子和人体模型来表现肢解过程。这个骇人命案是发生在树林里,一群少年在树林里采红毛丹时发现受害人的部分遗体。拍摄当天一大清早我到水果摊买了一些红毛丹,以便分给那几个当临时演员的服役警员。
在拍摄《绳之以法》之碎尸案时出动了镇暴队伍和警犬队。
作者(右一)在拍摄《绳之以法》之碎尸案的地点做案发现场再现的布置,如预先准备少年在树林里采摘的红毛丹等。
拍摄这个大场面出动了广播局摄制队、警方派来的红色镇暴车、大批随行警员、刑事侦查局的便衣警长、探长、罪案现场调查组和警犬队。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地开到岛屿俱乐部附近的树林里。经过岛屿俱乐部的时候,惊动了那儿的保安人员,他们还以为那儿真的发生了什么事!
拍摄时,我再三提醒临时演员,虽然现场没有真正的弃尸,他们还是要记得掩盖鼻子和表现害怕,因为案发时受害者已经高度腐化,而且尸体遭野兽四处拖咬,已经身首异处。
在这个命案中,警方是利用碎尸的拇指追查死者的身份。他们先追查和召见曾经向警方报告亲人失踪的公众,从他们那儿得到下落不明的亲人的居民证,然后对证遗骸拇指指纹从而确定了死者的身份,证实那是一位中年华人妇女。由于寻获的遗骸身首异处,所以警方必须查实它们同属一人。
接下来警方将死者头颅带到广播局摄影棚让我们拍摄,我们需要将它的影像重叠在死者身份证上的照片以确定那是同一个人。这个过程需要动用到两架摄影机,不断地调整头颅置放的角度,直到影像和居民证上的照片完全重叠。我无法形容死者头颅所发出的气味,它带有类似鱼腥气味让我毕生难忘。大概我一心只想尽快完成任务所以毫无顾忌,想也不想差点亲自动手调整头颅骨的角度,还好节目助理及时阻止我,并提醒我应该让警方人员去执行。
我们也在太平间拍摄。我们决定让法医赵志成教授利用假尸体向警官分析受害人的性别、大概年龄、可能的死因和死亡时间等等。准备拍摄的时候,摄影师要求摄影助理在太平间停尸抽屉前面打灯光。灯光助理匆匆打了灯就马上离开,结果摄影师过后还得亲自调整灯光。摄影助理不习惯在停尸间工作,心里非常不自在,我可以理解。
持枪抢劫案
在制作《绳之以法》的所有个案里,印象最深刻的是拍摄两名歹徒的持枪抢劫案。虽然拍摄时用的是道具枪,但道具组的假枪是收藏在警方某单位由他们保管。
我们是拍摄之前才从警方单位签出假枪给我们使用,一旦拍摄完毕就得马上物归原处,这令我感到意外。新加坡对于罪案防范步步为营,难怪一直保持低罪案的记录。
因为警方调查中获知歹徒有“联邦”口音(马来西亚口音),所以我向一位熟悉“联邦”口音的同事张建美请教,并请他录下歹徒干案时的一段对话,好让临时演员模仿。由于这两个角色要涉及一些高难度动作,因此我选择了由电视台两位有经验的临时演员担任。然而当他们知道要模仿说联邦腔华语就老大不愿意, 还抗议说“怎么那样娘娘腔!”不过录影时他们还是尽量合作,并照我的要求完成对白。
档案里歹徒行踪败露后,警方派遣大批人马前去围捕。拍摄当天我们动用了大批警方人马:刑事侦查局重案组多位警长警探、特警部队、交警、总共二三十位警员,还有警方公关、电视台特别效果化妆师以及枪击弹药特别效果专家。除此之外,还得安排一辆公共巴士,以及扮演乘客的临时演员,再加一辆拖车,劳师动众场面十分浩大。
案发时两名抢匪挟持两名人质,在繁忙的中峇鲁路尝试逃命。他们一边逃一边和警方驳火,因此我们得一路制造枪击的特别效果。在真实事件中,那时刚好有一辆巴士经过,歹徒试图劫持巴士,还好巴士司机乘机逃脱,而特警部队人员趁混乱中开了一枪,子弹穿过巴士挡风镜而射中歹徒。我们拍摄那一幕时,为了安全起见,只用弹弓射破巴士的玻璃挡风镜,没有用真枪实弹。接着化妆师为歹徒做特效化妆,给他“制造”了一个子弹伤口。
摄影队和警方特工部队、刑事侦查局探长在中峇鲁拍摄抢匪挟持人质之前留影,后排左五是作者。
在中峇鲁拍摄警匪搏火前需要先劝请围观的民众离开。
那一天还好有交警协助我们控制交通,马路上的车辆不时得停下让我们继续拍摄。我一路指挥多位警察、临时演员、交警、特技师;还得跟化妆师沟通,真是忙得不可开交。而我向巴士公司借用的巴士,由于挡风镜被打破了,不能在公路上行驶,只得用拖车拖回车厂。
弹药特技师为“伤者”准备“弹”伤。
在进行现场再现的搬演拍摄时,枪匪拿着道具组提供的假枪挟持人质。
这次案件重建涉及许多机构和人手,我们必须一气呵成,一天里拍完。我们的制作队从清早开工一直忙到晚上,连午餐也无暇顾及,当天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至今当我回想当年的情景还是会捏一把冷汗!不巧的是那日天公不作美,竟然下起毛毛细雨,影响了拍摄进度,幸好整体制作结果还令人满意。这都得归功于警方多方面的协助,以及资深和专业的摄像师、录音师、节目助导以及特别效果专家,否则这么复杂的剧情是不可能在一天里完成拍摄的。
拍摄内幕
由于每个节目都有未破的案件,工作一开始我就得跟刑事侦查局局长,警方公关部以及有关个案的负责警官开会讨论节目内容。警方往往很通情达理,肯接纳我们在拍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研究个案之后,我得确认案发地点可供拍摄, 否则得另寻相似的场景。接下来还得寻找适当的演员:一般上案件里的好人或坏人,都由适龄的警员扮演;至于老人或小孩,则找临时演员来演。这种安排一来可以减少制作成本,二来,警员演自己当然是驾轻就熟,演坏人也能很快的入戏,可说事半功倍。
然而有一次,扮演歹徒的警员和办案的警长原来就是好朋友,当我们拍摄警方突击歹徒干案场所的时候,他们俩一见面,竟然勾肩搭背并面带笑容的进入搜查场所!大伙儿饱笑一顿之后,我们只能“NG”,重新再拍。
还有一次,我接到警方公共部门的来电,要求我们节目播出时多放几次字幕, 声明影片是搬演片段。他们解释扮演杀人犯的警员在节目播出之后,家里接到许多亲戚的来电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原来他演得太逼真了,引起亲戚的误会和担心。
记得我拍摄的第一个谋杀案涉及一个年轻人,英文名是Stephen,他母亲叫他“平平”。拍摄当天,助理根据案发现场的相片,在他家里和演员身上滴上斑斑血迹。饰演Stephen的警员是名国民服役警员。死者的母亲和姐姐也在现场,因为死者的遗体是他母亲发现的,我们希望她协助还原现场情况。不巧,我们发现扮演死者母亲的女警衣着太过新潮,不适合该角色,死者母亲马上拿出当天所穿的衣物想借给女警。可是女警不愿意换上,并说她从来不穿别人的衣服。
就在我们进退两难的时候,我的资深摄像师Rajan 建议让Stephen 的妈妈亲自搬演。我心里一阵难过,怎么能让可怜的母亲再次经历那惨痛的一幕?在别无选择之下我问死者母亲和姐姐的意见,结果她们竟一口答应,她们也希望通过节目可以早日捉拿凶手归案。
没想到拍摄的时候,死者母亲在走廊上就开始哭泣,我们只好暂停,解释说她还没到家,还不知情,不能哭。于是她擦干眼泪从新拍摄。到了门口,她再次触景伤情开始流泪。我们再次停止拍摄,解释她还没进门还没看见死者所以还不能哭。她非常勇敢,再次鼓起勇气重新再来。最后,她到了房间,拉扯着警方临时演员的脚,痛不欲生地哭叫“平平,平平,平平”,让所有在场的人忍不住跟着暗暗流泪。
接着根据节目所需,我们访问她,让她呼吁公众提供资料和线索。受访时,她无限悲伤,泣不成声,我不忍心让她在电视荧幕上失控,于是再次停止拍摄,让她恢复平静之后才继续访问。复拍之后她以嘶哑的声音重复问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杀我的平平?”整个拍摄过程中我也极力忍住眼泪,我知道身为编导,我必需保持镇定,无论如何得撑下去直到任务完成。
拍摄过后,我担心扮演死者的国民服役警员会因为躺在死者原来的受害地点,又被死者的母亲边拉扯边哭叫着死者的名字而受到惊吓。幸运的是年轻警员回答“不会”,说他是有备而来。即使如此,制作助理还是根据戏剧组的一贯做法,为他准备了个小红包,算是给扮演死者的临时演员冲去一些晦气以求平安。但那位警员不肯接受,最后我们是硬把红包塞给了他。
新挑战
后来节目形式有了些更改,添加了一个新的单元《警方档案》。但这些案件多数发生在多年以前,原来的案发地点都已经变了样,要找适合的拍摄地点相当伤脑筋。其中一次,为了要找一个乡下非法报马中心,我开车独自一人到林厝港, 找到了一个被人遗弃的养鱼场。看到那里的甘榜景色和高高的椰树令我喜出望外,然而这时一群野狗突然出现,张牙舞爪地和我对峙。由于我手无寸铁敌众我寡,于是我连忙打退堂鼓及时撤退!还好,正式拍摄当天,野狗已无影无踪,我们得以顺利完工,真是万幸!
我们也曾经拉队越过长堤,到柔佛马来西亚刑事侦查局拍摄。那时,我们一路上是用公司的手提电话和新加坡的警方保持联系。警方看到我们的手提电话,开玩笑说这个东西可以成为凶器!因为当年的大哥大真的很大,将近三十公分长, 还得提个大背包伺候它!不过我们长途跋涉到新山,人生地不熟,宁可麻烦一点带个笨重的大哥大,就不必担心和警方失散。
柔佛刑事侦查局的警方人员非常友善,不但尊重我的调度,还给予多方面的协助,给我们留下很好的印象和无限感激。后来我们拍摄警车追捕歹徒的时侯,改用无线电话机同警察协调,方便得多了。
新马刑事侦查局同卓淑爱编导安排拍摄工作。
作者(右三)在刑事侦查局与肃赌组解释拍摄镜头与程序。
还有一次,剧情虽然是发生在马国某处的咖啡店,但为了节省时间和制作经费,我偷天换日,在新加坡物色类似马来西亚偏僻小路上的旧咖啡店。当然,为了不至于“穿帮”,我们得确保附近路上所停放的车辆都挂上马来西亚车牌。
有些已破案件的场景需要靠移花接木才能完成,如重现著名的大巴窑杀童案。当时,案发现场的组屋已换了主人,新屋主只允许我们在他门口拍摄,不让我们进屋。所以我们只拍摄了警探在外头敲门,扮演罪犯林宝龙(Adrian Lim)的临时演员开门这两个镜头。接下的屋内情况其实是在刑事侦查局里拍摄的。我们把刑事侦查局办公室里的摆设改头换面,布置成一般家庭的样子,在他们的水槽边放置洗碗剂、抹布、碗碟等等。当年林宝龙那些琳琅满目的神像还留在警局,所以当我们把这些东西也摆设好,再由灯光师打出配合之前所拍摄的组屋光线,就足以让人信以为屋里屋外是同一间组屋。
为了求逼真,我们在林宝龙杀童案弃尸的行李里加了几块砖让它显得有些重量,里面还放了一个假发并且让少许假发露在外面。那一场戏拍摄当晚,吸引了许多前来看热闹的居民,他们以为警方真的在办案而前来围观。衣着朴素的居民表情自然,给节目增添了难得的真实感,制作队因此“不劳而获”,是意外的收获!
编导感言
《绳之以法》制作要求严谨,完工之后警方各有关部门要过目,最后还要经过内政部长那一关。英语版制作完毕,还需要译制中文版本。然而这样的学习机会非常难得,让我获益不浅。试想有多少节目可以给编导这么广的接触面,可以学到许多法律知识,知道警方如何办案,可以从口腔外科医生那里知道他是如何确定死者的年龄,从法医那儿了解他们是如何判断受害者的死因等等。它也逼你迅速学习快速成长!更重要的是,编导得以协助受害者和他们的亲人寻找真凶,沉冤昭雪,可以说是为民除害!
卓淑爱
作者简介:
卓淑爱1984年加入广播局华文时事节目组,成为《焦点三十分》的编导。她曾参与制作《绳之以法》《财经追击》《大选报道》《国庆检阅礼现场直播》和《星期二特写》。卓淑爱目前定居澳洲。
《回望加利谷山》是第一本详细记录新加坡广播电视发展史的重要中文书籍,是50多位曾在加利谷山新传媒(MediaCorp)中文节目组的台前幕后人员撰写的集体记忆,图文并茂地讲述了80年来发生在加利谷山(Caldecott Hill)的重大事件和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
本书50个篇章分为八辑:统帅、先驱、广播、新闻与时事、综艺节目、华语戏剧、幕后大军、熠熠星光,时间跨度从1942年日本占领新加坡时期一直到2016年新传媒搬迁到纬壹科技城。真实地记录了一批热爱广播电视事业的台前幕后人员,如何在摸索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从零开始不断追求卓越;如何为观众制作更好更精彩的广播和电视节目所付出的汗水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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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加利谷山丨来源
卓淑爱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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