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5岁初三女生,惨死在偷见男朋友的途中,真相令人心痛
11月10日,媒体报道说:
福建一位15岁的女孩,不幸死亡于生日当天的深夜。
死亡的原因,是当天家人为小姑娘庆祝生日后,她接到喜欢的男孩子想要见她的信息。
因为父母反对她早恋,她不敢从家里的大门出去见男友,就翻越自家的窗户,准备翻到邻居家门前,再出门。
但当天,她因心切,穿了双拖鞋,不小心脚滑了,就从9楼窗户摔下来,重重地砸到了楼下邻居的玻璃雨棚上。
她整个身体被玻璃拦腰截断,玻璃碎片穿透她的五脏六腑,导致她受伤极其严重,上半身和下半身几乎完全脱离。
她当场昏迷不醒,鲜血顺着玻璃碎片往下流,滴到了楼下邻居的身上,黑暗中惊恐的人们,才赶紧报了警。
警方和消防迅速赶到,经过奋力抢救,还是没能挽救花季少女的性命。
女孩的爸爸妈妈哭得死去活来。
人到中年的他们,为女儿设想了种种美好人生。
却万万没想到,花骨朵一样的女儿,会意外惨死在15岁的初冬。
而据女孩同龄的男朋友说,因为他们在读关键的初三,恋情遭到了家长的反对,见面只能偷偷背着大人,之前女孩就曾翻越窗户和他相见。
闻讯,女孩悲痛欲绝的爸爸,要上前揍女儿的男朋友,又被其他人拉走。
就算把那个小男孩打死,他的宝贝女儿再也回不来了。
是谁杀死了那个花季少女?
是女孩偷偷约见的男孩?是这场青春年少的爱恋?是不让早恋女儿出门的父母?
抑或是匮乏安全意识的女孩自己?
其实,这里面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是:
为人父母,我们如何处理青春期孩子恋爱的问题。
所以,导致这场悲剧的真凶,不是某个人,而是一种关系,父母和青春期孩子的关系。
作为家有青春期少年的老母亲,我这段时间恰好研读这方面的知识。
今天,把自己所学,分享给更多朋友。
不为追求一个确定且唯一的答案,而是探讨一种包容且多元的态度——
01
如果时光能重来,福建那个15岁女孩的父母,一定会修正“不允许早恋,不允许出门”的武断做法,以更包容更科学的方法,对待青春期女儿的这场爱恋。
而这场悲剧,也给家有儿女的老父老母提醒:
你越是禁止孩子做某件事情,孩子就越不计一切后果地去突破禁令。
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禁果效应”:
越禁止,越诱惑。
最典型的例证,就是莎士比亚戏剧中的罗密欧和朱丽叶的爱情悲剧。
最熟悉的例证,就是我们很多人身边,那些父母越反对,孩子越动劲儿的悲欢样本。
禁果效应,精准地切中了青春期少年的两种心理——逆反心理和好奇心。
怎么打破禁果效应,顺势利导地帮助青春期的孩子?
把3个儿子都顺利送进世界名校斯坦福的陈美龄,在《50个教育法》中,这样写道:
她家三个儿子,从初中开始,都有了各自喜欢的女孩子。
但那时候,孩子们都没有主动介绍给她这个妈妈,她也就装作不知道。
从高中开始,三个儿子相继去美国留学了,她就一再叮嘱孩子们:
“No Drinking!No Drugs!No Baby!”(不要酗酒,不要嗑药,不要让女孩子怀孕。)
陈美龄的三个儿子,在高中都谈了女朋友,但并没有影响他们考上斯坦福。
因为他们喜欢的女孩子,也喜欢他们,而相互喜欢的恋爱,会让孩子们相互激励,非常开心和充实,并不会让孩子陷入内耗。
“不想让恋爱成为孩子学习的绊脚石,那就不要禁止谈论性。而且最重要的,是要教孩子爱护自己和对方。”
打破禁果效应,和孩子谈谈性,让孩子在合适的年龄,习得爱、保护和尊重。
陈美龄的这个教育观,和心理学家陈默老师的,有相通之处——
02
★第二,恋爱羞耻——伤害孩子的,不是恋爱,而是羞耻。
我很喜欢的心理学者陈默老师,曾分享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上海一所排名前三的顶尖中学里,有个叫小威(化名)的初中生,几乎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
因为小威特别优秀,他父母也给予他很高的期待。
班上有个活泼开朗的女生,和小威上学恰好同路,一来二去两个孩子就熟络起来,经常一起上学一起放学。
一开始,父母都不知情,小威考试还是年级第一,小女孩受小威鼓励,学习也不错。
但有一天,两个孩子一起有说有笑回来的路上,被小威的妈妈撞见了。
妈妈顿时大惊失色,断定儿子早恋了,并给老师打电话告状说:“我儿子要是成绩下降,我不会放过那个小姑娘。”
老师没有什么经验,就把俩孩子叫到办公室,非常不客气地对小姑娘说:“人家是年级第一,你这是要拖人家后腿吗?”
小姑娘陷入了“我不配和学霸要好”的自卑中,再也不愿和小威一起上学放学了。
小威陷入了“都是我不好,连那么好的小女孩都不愿和我一起”的强烈羞耻中,郁郁寡欢,成绩下降,最后患上严重的抑郁症。
后来,小威不得不休学治疗,在父母的带领下,找到陈默老师。
陈默老师知道事情的真相后,这样骂了两句话。
第一句,是骂小威的妈妈:“孩子本无事,烦妈自扰之!”
第二句话,是骂小威的老师:“你到底有没有学过教育心理学?”
在陈默老师看来:
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对异性有好感,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孩子有了喜欢的人,或被人喜欢,家长首先要肯定孩子:“你长大了,所以才有喜欢的人。你这么好,所以才有人喜欢你。”
肯定孩子,先理解孩子的成长和情绪,而不是把孩子推向“恋爱是罪恶”的羞耻中,让孩子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同时,陈默老师认为:
初中生是不会真的谈恋爱,他们只是写写情书,一起走走路,模仿大人恋爱。
所以,对于初中孩子的早恋问题,不必上纲上线,更不必过分干预。
高中生是会谈恋爱的,但在和孩子谈了性与爱后,要不要干预,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孩子成绩一直都很正常,那就不必干预,说明恋爱没有影响孩子的学习。
如果孩子成绩出现明显波动,那就证明孩子可能陷入了恋爱困境,比如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他在极大内耗中得了相思病。
这时候,家长就需要和孩子谈谈,你再好再努力,也要允许有人不喜欢你。
请记住:
困住孩子的,不是恋爱,而是关系,是孩子和喜欢之人的关系,是和孩子周围之人的关系。
我们要做的,是帮孩子捋顺关系,让孩子在良好关系里很好成长,而不是在极大内耗里,拧巴抑郁。
那么,这中间,有没有什么诀窍呢?
我们来听听李玫瑾老师的做法——
03
★第三,以智取胜——避免说教,让孩子在碰撞中找到答案。
为人父母最深情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因为太关注孩子,而忘记了孩子是会不断成长的。
在时间长河里,孩子有不断修复认知、不断拓展自己的能力。
为人父母,要避免唠叨和攻击的过度说教,而要学会就事论事的智取。
李玫瑾老师曾在多个场所分享她家女儿的“早恋往事”。
小姑娘中学时,就谈了恋爱。
李玫瑾老师没有刻意禁止,也没有过分支持,但她把自己想说的话,都转化成生活中“以毒攻毒”的具体事情。
比如,她带女儿去买衣服,进入第一家店,她就让女儿买。
女儿犹犹豫豫选中了两件,觉得可买可不买。
李玫瑾老师就坚持说:“买。”
女儿非常不解地问:“妈妈,你为什么非让我买呢?我们才看第一间店,这条街有很多家店。”
李玫瑾老师问:“为什么呢?”
女儿说:“多点选择啊。”
这时候,李玫瑾老师说:
“找对象和买衣服是一样的,不要进入第一家店就选,初中就是第一家店,而且是个小店。
你才10多岁,人生还没有真正开始呢,怎么就定终生了呢?
你喜欢一个人妈妈支持你,但你要记住,还能遇到很多很多的店,有很多很多的选择。”
女儿恍然大悟:“啊,妈妈,原来你是这个意思,我知道了。”
李玫瑾老师说,对于孩子早恋,强势阻拦,只会适得其反,但让孩子在试错和碰撞中,不断修正自己,不断调试自己,孩子会从自己的经历和体悟中找到答案。
另一个心理学家黑幼龙,也是同样的观点:
对于青春期孩子喜欢异性这件事儿,父母不在过分阻止中,把孩子往外推,孩子会在父母足够的爱护和陪伴里,习得自爱与清醒。
心理学家说:
12岁到18岁的青春期,是孩子留在父母身边的最后一个时期,也是亲子关系修复的最好一个机会。
如果在这个阶段,你用粗暴和控制,站在了孩子的对立面,成为了他情感和心灵上的陌生人,那么你名义上拥有了一个孩子,实际上多了一个仇人。
因为在他最需要帮助和引导的时候,你给他的只是羞耻和疼痛。
如果这个阶段里,你能有方法和智慧,和孩子好好相处,那么就算孩子12岁之前,你有过不当养育,孩子依然会和你亲密。
因为在他最懵懂最苦恼的青春期,你是他的守望者和领路人。
愿都曾是少年的父母,记得这句话:
恋爱不分早晚,父母却有巧笨。
在情绪之外,创造一个包容的空间,你的孩子会健康明亮。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