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0在中国有机会吗?
· 这是第4488篇原创首发文章 字数 6k+ ·
· 上官芸 | 文 关注秦朔朋友圈 ID:qspyq2015 ·
2022年的热点话题,除了新冠,恐怕就属“元宇宙”了。但是相比元宇宙的喧闹,Web3.0的暗流、克制和躁动更有意思,并且实际上只有讨论清楚Web3.0,才能真正理解元宇宙。
最近有几篇关于Web3.0的文章引发不少破圈的讨论——《Web3革命:逃离、信仰、大迁徙》《Web3.0,与中国无关》……
有人说,中国互联网大厂的中生代正在逃离、迁徙,奔向Web3.0的乐土;有人说,Web3.0是海外虚拟经济的新一轮炒作,和中国无关;也有人说,Web3.0涉及一些体制问题,所以在中国水土不服。
我们没有必要把技术问题和社会问题混为一谈,当然要考虑现实环境,但是讨论一种技术趋势,最好先看看它本身的原理和价值。
何谓Web3.0?
百度百科的解释是:“Web3.0只是由业内人员制造出来的概念词语,最常见的解释是,网站内的信息可以直接和其他网站相关信息进行交互,能通过第三方信息平台同时对多家网站的信息进行整合使用;用户在互联网上拥有自己的数据,并能在不同网站上使用;完全基于Web,用浏览器即可实现复杂系统程序才能实现的系统功能;用户数据审计后,同步于网络数据。”
维基百科的说法更立体:“将Web 3.0的定义延伸至当前各大技术潮流迈向新的成熟阶段的具体体现,包括:无处不联网、网络计算、开放技术、开放身份、智能网络、分布式数据库、智能应用程序。
通俗地来说,Web1.0是门户时代的互联网,一个服务方集中整理和发布信息,供广大网民浏览使用,例如当年的新浪、搜狐等门户,提供新闻、天气等资讯,全球用户可以随时访问;
Web2.0是社交时代的互联网,服务方将部分发布功能开放给所有或部分用户,用户之间可以在一个服务方提供的平台上同时浏览和创建发布新的信息,是在Web1.0基础上将原来只属于平台方的部分功能开放给了用户,例如博客、微博、微信等不断迭代的互动媒体和社交平台;
Web3.0则更为开放,多个服务方,基于一套通行的标准和技术接口,提供用户浏览、搬运、创建、推荐,甚至基于基础服务进行二次开发,提供新功能的多种权限,用户可以凭借一种身份识别方式打通自己在多平台的数据,也可以将在一个平台的资产和信息转移到另一个平台。
因此有人说,Web1.0是广播互联网,Web2.0是交互互联网,Web3.0是价值互联网。
Web3.0有什么价值?
很多人认为,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到了瓶颈,模式创新已经走到了尽头,我们的衣食住行生活百业能网络化的已经都完成了“互联网+”。我们只需要一门心思搞硬科技创新,互联网这种虚拟经济已经没有太多投入的必要了。
是不是这样呢?
我们注意到两个新的趋势:
一是市场层面,过去几年来,互联网上数据滥用和算法滥用的情形层出不穷,某互联网旅行服务平台给有消费能力的用户推荐较贵的服务,被指责“大数据杀熟”,某互联网媒体平台为涉及其股东的负面事件积极围追堵截控制舆论,被批评为“资本围猎”,某用户发现其个人信息被其他人用于网络借贷,该平台仍然向被冒用信息的用户追讨欠款……
二是政策层面,过去一年内,国家陆续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央网信办多次就行业垄断问题约谈知名互联网企业和处以高额罚金,并敦促相关企业取消人为的隔阂,打通产品边界。
这是为什么呢?问题在哪里?“解药”在哪里呢?
作为数据安全行业的从业者,我们一直认为隐私问题和数据泄露的根源是业内缺乏高效的数据流通安全和数据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通过技术研发和推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可是面对真实场景,真正的问题开始浮现。
第一个问题是价值悖论。大型互联网平台十年如一日地投入研发,用巨额补贴获取流量,终于积累了充足的数据,经过专业化的采集、清洗、归类和挖掘,从这些数据中提炼出有价值的规律和算法,如同“炼金术”般提炼出的“数据黄金”镶嵌在平台业务逻辑的方方面面,并且在持续进化润滑系统的运行。
平台通过规模效应和对用户的精细化运营逐步回收收益,同时通过资本化扩张将“炼金术”复制到更多的场景中去,获取更多收益。
那么问题来了,掌握数据的平台是否有动力解决数据安全问题呢?如果从信息安全角度来说,大型平台每年投入在网络防御、风控策略方面的预算也不是个小数字。
这些预算是为了把“黄金”存储在自己的“金库”里,但是否有新的价值驱动他们建造新的“黄金管道”,把这些“黄金”安全运送到别人的“仓库”呢?目前来看,还不充分,主要是“管道”的建造成本和运送“黄金”的边际收益,还不能量化。
第二个问题是监管边界。从国家的无形的手来看,平台资源和资本力量像基因的双螺旋,可能不断繁衍出同一套基因的子子孙孙,逐渐侵蚀多“物种”进化的机会,甚至侵蚀国家安全的领地,比如有创业公司控诉被巨头抄袭创意和流量碾压的情况,比如去年著名的某出行平台上市遇到的数据不当披露问题。
无形的手如果握得太紧,市场会喘不过气,但无形的手如果不干预,恐怕托拉斯的趋势难以扭转。即使西方国家应对资本化的负面经验更为丰富,在反垄断方面也没有完美方案,美国对Google、facebook等公司也是通过听证会、反垄断调查等方式,以及一次次公共事件的助推,不断完善监管和资本扩张的进退边界。
恰如其分的监管确实知易行难,随着各种技术复合运用复杂度的提高,监管的成本也不断提高。用数据安全的技术去监管平台的数据、算法应用理论上可行,实践上却困难重重。这就好像明知一个病人讳疾忌医,还要在他清醒的情况下进行全身血管检查和精妙的手术,并且这个手术实质上并非为了让他摆脱病痛,而只是让他养成一个健康的习惯。
第三个问题最为关键,是用户的弱势地位,难以改变。过去20年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确实是在风险投资和一代代互联网从业者不眠不休的努力之下实现的。他们也因此享受到了这个时代的荣誉和红利。
与此同时,20年中国网民的行为数据也沉淀在了这些互联网平台上,网友们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健康兴趣等,可以说平台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互联网发展的早期,没有用户关注数据归属问题,更没有人在意所谓隐私。互联网平台花费数亿、数十亿、甚至百亿构建的团队、产品体系、运维体系润物细无声地服务广大网民。这个过程中,广大用户是受益者。但同时,平台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关系和品牌影响,让用户的声音在平台面前显得很渺小。
虽然互联网企业都非常注重用户体验,但当平台面对用户个体时,确实力量对比非常悬殊,更别提数据积累造成的信息差。一般情况下,这样的强弱关系也不构成问题,一个有力量的平台才能保障服务的稳定性。但是当平台的商业化压力增加,并且通过用户自身去释放的时候,双方就有经济上的博弈关系。
此外,当用户在平台上的行为数据越来越有价值,成为一种实质上的数字化资产,而这种资产的保管方拥有资产的全部“权力”,反而本应拥有资产“权利”的主人没有能力支配这种资产,这时候的强弱关系就影响到资产的实际归属主张了。
这就好比,你在一座荒岛上开垦了一块地,种出稻子,即将收成粮食,这时发现这块地旁边有界碑,写得清楚明白这块地另有主人,这地上的沟渠是主人精心修筑,土壤的养分是主人早前培育。你找来岛上的长老主持局面,长老认为这稻子属于你。可你的稻子要收割要运输,得把设备开进这块地,得雇人进来帮忙干活,得经过主人的允许吧。那这稻子你到底能不能收走呢?
说了这么多,和我国的Web3.0有什么关系?
不管是中国还是海外,都意识到互联网平台以现有结构扩张下去的缺陷和风险。不同国家的社会结构有差异,政策环境有差异,应对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大家都在探讨同一种趋势——Web3.0。
也就是说,Web3.0的出现,是为了解决现有互联网结构下,累积的数据型资产归属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人隐私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在中国不仅无法回避,甚至更为突出,因此Web3.0在中国其实具有更深厚的现实根基。
Web3.0面貌如何?
江湖已经满是Web3.0的传说,可是却并没有几个人见过它的模样。到底它长什么样,有几根“獠牙”,几只“利爪”,能扒开互联网的千里大堤?
可以看到,Web3.0的概念早在2006年就被热烈讨论过,Yahoo创始人杨致远曾经在2006年11月的Technet峰会上阐述道:“目前对Web2.0的归档和讨论很多。借助网络级别所能达到的效能,网络的力量已经到达了一个临界点。我们同时也看到最近4年出现了更高级的设备以及更高级的与网络互动的方法,不仅呈现在游戏机和移动设备这样的硬件,同时也呈现在软件层面。你不一定得是计算机科学家才能创作出一段程序。这种现象在Web2.0里初现端倪,而3.0将更加深化,是一个真正的公共载体……专业、半专业和消费者的界线越来越模糊,创造出一种商业和应用程序的网络效应。”
Netflix创始人Reed Hastings阐述了定义Web术语的简单公式:
“Web1.0是拨号上网,50K平均带宽,Web2.0是1M平均带宽,那Web3.0就该是10M带宽,全影像的网络,这才感觉像Web3.0。”
2007年8月7日,Google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出席首尔数字论坛时被与会者问及Web3.0的定义,埃里克·施密特首先开玩笑地说:“Web2.0只是一个营销术语,而你刚才正好发明了Web3.0这个营销术语。”
随后他谈及了自己的具体看法:“(Web3.0)建立应用程序的方法将不同……对Web3.0,我的预测将是拼凑在一起的应用程序,带有一些主要特征:程式相对较小、数据处于网络中、程式可以在任何设备上运行(PC或者手机)、程式的速度非常快并能有很多自订功能、此外应用程序像病毒一样地扩散(社交网络、电子邮件等)。”
据接近它的人士们描述拼凑,它大致有如下这些特征:
1、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
十多年前的全球互联网和科技翘楚们对Web3.0的特征描述和我们如今对Web3.0的理解是一以贯之的,但是为什么十多年后的今天Web3.0才真正热闹起来,我个人认为和区块链技术的成熟不无关系。当年的讨论更多是基于对互联网底层创新乏力的抽象担忧,但是对于互联网的技术迭代往何处走并没有具象描述。
这轮讨论发酵于区块链行业,关于区块链的概念我们不作赘述,可以参考之前的文章《区块链:时代的恩赐与试炼》;这里我们只提及它的几个关键词:分布式节点、时间戳、哈希值、通证经济、智能合约。
这种新型网络结构及其生态特征“恰好”表达出下一代互联网的若干特征——底层设施公共化(分布式节点)、应用轻量化(智能合约)、支持自传播(通证经济)、数据层独立(哈希值),这里我们仅作简单对应,实际上有更多交叉演化。至于“全影像”更多是显卡等硬件和通信网络发展的结果,如今被诠释为“元宇宙”。
区块链对网络结构的改变会是根本性的,用一位IDC行业的前辈的话来说,20年前互联网是跑在电话线上的,如今是电话(微信等应用)跑在互联网上;区块链看起来是跑在互联网上的,未来恐怕互联网会跑在全新的区块链架构之上。唯有这样的迭代,才能让分布式架构的优势充分发挥。所以Web3.0恐怕会是一种从物理层、传输层往上都焕然一新的全新互联网结构。
2、账号归用户所有
Web3.0的运行愿景是要把更多的权力交给用户,这意味着用户在网络空间的投入也会进一步增加,并且累积出更多有价值的资产。互联网的账号承载的创造性价值太多,用户需要对它的进一步掌控,把账号的归属权交还给用户是最好的选择。
分布式网络架构中,实现用户账号打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也更强。用我们同事的话来说,Web2.0平台上的账号能否访问、创建或删除本质上是平台决定的,Web3.0(区块链系统)架构之上的账号是一组公私钥决定的,用户创建即存在,全网记账,不受单个服务方的制约。
当然,节点上接入的平台仍有一定的权利,保留一些数据不上链,用户在平台内的身份和链上的身份对应关系不公开。这些权利保障服务方的商业价值,但是和用户自身资产紧密相关的数据已经得到新的保护。
3、平台之间的资产可以流动
如上所述,理想的Web3.0结构之上,平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藩篱,越开放的平台给予用户的数据流通性越强,用户获得的价值越高,越是吸引用户。平台之间的竞争回归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价值创新本身,不再追逐用户迁移的壁垒、平台合纵连横的战略、对核心创作者的单方面约束。
这个趋势可能从某种意义上解放程序员。过去开发者只有在规模化平台才能获得稳定的收益,如今可以通过开发敏捷的小应用为用户创造价值就得到回报,他们可以从制度化约束中跳脱,回归机器语言本身的乐趣和较量。当然,技术人员仍然可以通过一定范围内的组队协同,获得更高的生产力和回报。
4、平台规则之下有规则
如果再用更落地的方式理解Web3.0,相比Web2.0服务端和客户端都由一家公司包办,Web3.0做了更精细化的分工,客户端的功能A、客户端的功能B、服务端的服务响应、服务端的文件存储、服务端的数据认证等都可以由不同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通过一条区块链来做“接口”。
因此,区块链在定义平台规则之下的规则。这不是一种权力,更多是一种责任。区块链同样需要基础技术维护,这样的技术提供方不再像Web2.0时代的互联网这样无所不能,只提供最通用、一致性的能力——加密数据存储、校验、公私钥识别计算、账本维护、智能合约和上链查询等通用型服务入口,以及面向监管的基本响应。
一个有趣的观点是,Web3.0是一种“劳者有所得”的网络结构,也可以用区块链的“价值网络”来形容。这种价值机制不仅赋予了原来活跃在网络上的创作者、开发者,给予他们更为自由的空间和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了用户,对自有资产的处置权,对流量价值的计量权,从而获得公平的对待;并且赋予了平台,区别于区块链底层平台,可以更准确地描述为应用平台,不用再独自承担海量的服务器维护成本、数据存储成本、流量推广成本,这是众多互联网平台烧钱后仍然无法盈利的根本原因。
Web3.0在我国何去何从?
回到开头的话题,Web3.0这么火,和我们国家的互联网业态有关系吗?我国的国情会欢迎这样的新生事物吗?
我个人认为答案是积极的。
我们国家面对Web3.0会有两个主要挑战:
其一是如何去芜存菁。我们在面对区块链行业的监管时已经有过思考和实践,否决了发行数字货币的合法性,认可了区块链技术的价值。面对Web3.0应该可以有相似的思考路径和决策方式,规避其中和传销、集资诈骗、洗钱等负面效应相关的风险点,只保留其中对互联网行业当前问题有实质“疗效”的技术基因。
其二是如何纳入监管。Web3.0把过去一家企业提供的服务分解成了若干家,对于监管而言目标变得更分散,似乎监管成本更高。但实质上从监管的专业条线而言,反而更加清晰。网信关注的用户隐私和国家安全问题主要从应用侧服务商入手,央行和安全部门关注的反洗钱的问题主要从支付服务收单侧入手,宣传系统关注内容审核的问题从相关服务端入手,市场监管部门关注的有序竞争几乎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自动化实现……一些通用功能可以通过底层区块链提供合乎监管的接口规范来实现。
这里我们先不衍生“共同致富”的命题,虽然Web3.0确实可能是这个题目的一种解法。我们暂时需要一种更为普适性的分析方法,来应对当下行业内隐藏的忧虑。
新事物的出现总有一个提出、了解、质疑、论证、接纳或消亡的过程,这个过程仍然需要实践的反复论证。任何技术问题同时又是市场问题,尤其是涉及到价值链条重新分配的重大技术迭代,都有曲折或激烈的演进过程。
真理越辩越明,Web3.0的价值,需要这样一轮轮的探讨。人们逐渐会发现,Web3.0的本质是开放和多赢的技术,是在Web2.0走到瓶颈(或者说“终极内卷”)、让相关各方都骑虎难下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新方案。所以Web3.0不是轰轰烈烈的“颠覆”,而是适者生存的自然进化。
这两年有一种舆论趋势,凡事要和宏大叙事、大是大非挂钩,似乎我们做得成或做不成一件事主要取决于国家的态度,而不是我们个体和行业的努力。确实监管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样的观察角度有必要,但不应该占据我们普通人生活和思考的主要带宽。
我们可以让技术回归技术,市场回归市场,以具象的方式划定可为的边界,比较容易得到清醒的判断和理性的结论。当然,我们也可以期待(但没必要原地盼望)监管给予更多明确的指引。
人类面对文明演进中的若干重大选择,很少是因为某种抽象的意义而吸引人,只有符合人们共同的现实利益才会在关键时刻凝聚人心,这也是我国互联网行业迎来Web3.0发展的契机。
我们也在行业的激流中轻启了一叶扁舟,期待在Web3.0的彼岸与各位相遇。
作者:零幺宇宙创始人,信息安全专业出身,互联网技术和区块链行业从业者。
「 图片 | 视觉中国 」
开白名单:duanyu_H 商务合作:[email protected]
内容合作、投稿交流:[email protected]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