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华男质疑议会新法,宵禁、电子脚镣是惩罚,“严重限制个人自由”
据澳媒报道,上周,联邦议会匆忙通过了新法律,对前被拘留者实施宵禁和佩戴电子脚镣等规定,该法律面临高等法院的首次法律挑战,一名前中国留学生的律师声称新措施违宪。
报道称,这名前中国留学生(化名S151)去年服刑后被拘留,其律师于周三晚上向法庭提交了文件,寻求法院宣布他的过桥签证条件中包括的宵禁和电子追踪环构成了惩罚,称《移民法》修正案将前被拘留者视为罪犯,并引发了对联邦议会和法院分权的担忧。
法院文件称:“向本法院提出的申请提出了具有重大公共意义的问题,需要立即进行迅速和彻底的司法审查。这些问题不仅对受影响的个人至关重要,而且在宪法法律和行政实践的更广泛背景下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根据申请书,联邦告知S151必须遵守宵禁令,要求其在晚上10点到早上6点之间待在家里,并“始终佩戴电子追踪脚镣”。
申请书称,实施宵禁和电子脚镣监控“严重限制了”原告的自由、隐私和自主权。
报告称:“这些条件类似于对被软禁或假释的个人施加的条件,通常是在司法部门裁定确定罪行之后。这种对个人自由的严格限制应被视为惩罚性的,尤其是在无正当程序的情况下随意施加时。这些限制具有侵扰性和限制性,是一种持续监视的形式,是一种软禁,通常与惩罚犯罪行为有关。因此,希望本法院尽快做出裁决,维护法律和宪法规范的完整性。”
S151于2001年9月持学生签证抵达澳洲,随后几年持有各种其他类型签证。
案件事实表明,S151的签证被“强制取消”,但内政部官员于2019年12月决定不恢复其签证。
2022年10月,S151申请永久保护签证,但于2023年6月被拒,理由是部长有充分理由认为他在进入澳洲之前可能犯下了严重的非政治罪行。
“尽管原告的签证被拒,但代表还是做出了有利于原告的保护裁定。鉴于保护裁定,不能将原告遣送回中国。拒绝原告保护签证申请的决定,意味着原告现在和将来都将被无限期地拘留在澳洲。”
根据高等法院的裁决,S151于2023年11月11日获释。但在11月19日,即新的过桥签证法通过2天后,S151获悉其签证的新条件。
工党曾试图将宵禁和电子监控作为由部长决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同意了联盟党的修正案,即除非部长认为此人不会对社区构成威胁,否则这些条件必须是强制性的。
澳洲法律委员会呼吁对该法案进行紧急审查,称其仓促且严厉。人权律师称这些法律过于严苛,一些律师预言新措施很可能会受到法律挑战。
内政部长Clare O'Neil表示,政府正在讨论是否采取类似于恐怖嫌疑人的预防性拘留措施,将一些重犯送回拘留所。
O'Neil周三表示:“如果由我来决定,这些人都不会从拘留所获释,如果我有任何法律权力,所有这些人都会被重新拘留,高等法院的裁决使这在法律上成为不可能。我现在的工作是以一种最能保护澳洲社区安全的方式来处理高等法院的裁决,我将研究每一种和所有的选择,其中包括预防性拘留制度。”
人权律师George Newhouse最近告诉《悉尼先驱晨报》,最有可能对宪法提出质疑的途径是,这些限制“实际上是强制性惩罚,超越了联邦议会的权力并违反了权力分立的原则”。
编译:Kazaf
来源:S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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