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宪!联邦上诉法院再次推翻纽约限枪法律,拥枪自由不得被侵犯。这才是美国
去年,最高法院推翻了纽约州实行了108年的限枪法律后,纽约州的民主党议员再次通过立法程序,通过了另一项限枪法律——《隐蔽携带改进法案》。
这个法律和民主党一如既往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法案一样,打着“改进”的旗号,实际上是实行更加严格的限枪,甚至将合法携枪人士视为潜在的罪犯。
周五,联邦第二巡回法院再次将《隐蔽携带改进法案》的大部分内容推翻,指其已经涉嫌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
纽约州通过的《隐蔽携带改进法案》,对合法持枪人士进行前所未有的打击,包括一些不可思议的政策,例如——
申请手枪许可证,需要交出过去三年的社交媒体账户。
除非店主张贴“欢迎持枪”的标语,否则不得隐秘持枪进入商店、超市和商场等商业场所。
枪支美国枪支拥有者协会等枪支权利人士将纽约州告上联邦法院,周五迎来了判决,法官驳回了《隐蔽携带改进法案》的大部分内容。
比如要求手枪许可证的申请人提交过去三年的社交媒体账户,甚至使用的化名。法官在裁决中写道:这不仅对宪法第二修正案构成了侵犯,也有侵犯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嫌疑。
至于不能隐秘持枪进入商业场所,更是对宪法第二修正案构成了严重的侵犯。去年被最高法院推翻了限枪法律,其中包含了只有特殊需要才能够申请隐秘持枪的条款,已经被最高法院判定为“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
不过,法官支持在敏感地点禁止枪支,比如公共交通、医院和学校等,教堂则被排除在外。
法院裁定,州行政机构为基督教堂、犹太教堂和清真寺等制定一套与世俗活动场所不同的规则,可能侵犯了宗教自由。
“现阶段,州无法证明允许教会领袖监管其会众持枪,会比禁止持枪更危险。很难看出法律通过剥夺宗教组织自行选择拥枪权,来促进宗教组织的整体利益的合理性。”
第一自由研究所的高级律师杰里米·戴斯( Jeremy Dys)说:“纽约州无法告诉教堂如何保护其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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