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独居老人去世,留下300万房产,妹妹去继承,却被告知:房子已赠与水果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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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独居老人去世,留下 300 万房产,老人妹妹高高兴兴去继承,却被泼了一盆冷水!原来,老人生前竟然留下一份遗赠抚养协议,说将房子赠与一直照顾他的水果摊主!
老人马某,已年过八旬,身体虚弱,独居一间房子。他的妻子已经去世多年,独生子又不幸患上精神疾病,也早已离世。这样的境况让老人深感孤独和寂寞。
老人反复向自己的妹妹求助,希望她能来照料他年迈体弱的晚年生活。然而,妹妹却以自己远嫁、家庭琐事和照料广场舞等理由拒绝了他的请求。这让老人感到心寒和伤心。
在绝望之际,老人结识了小区内一位名叫小林的水果摊贩。小林听闻老人的悲惨遭遇后,经常上门探望,搀扶老人外出,还送来心意和照顾。
老人对小林一家的善意感激不尽,将他们视为自己的亲人。
看到老人孤零零地一个人,小林主动提出收留老人,并细心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老人非常感激,所以表示愿意将价值三百万的房产和积蓄遗赠给小林一家,以表达感谢之情。
小林起初拒绝了这份礼物,但老人坚持不肯,因为他的独生子已经去世了,妹妹也不关心他,遗产最终只会被外甥女们拿走。
于是,双方签署了交托抚养协议,并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以确保老人的意愿被切实履行。
自此,小林一家爱心服侍老人的生活,一起度过每一天,相依为命,老人也终于享受到了天伦之乐。
2021年12月,老人马某去世了。他的妹妹和外甥女们听到这个消息后,来清点遗产,才发现老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都被遗赠给了小林。她们大感意外,开始质疑当初老人签署协议时是否有清醒头脑。
小林坚决声称,遗赠抚养协议是在2017年8月签署的,并且老人当时头脑清晰。而且,他们还在2019年3月特意将协议带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这充分证明了老人的真实、合法和有效的意愿表示。
然而,老人的妹妹仍然不接受,声称老人在2017年之前就出现了认知障碍,并且在2021年5月法院宣判他无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他签署的任何协议都应被视为无效。
于是,两人为了争夺遗产归属一事在法庭上展开了对决。
通过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判,法院判定,尽管老人在晚年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这并不能证明他在2017年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时头脑不清。
该协议不仅经过公证处的公证,而且符合老人的真实意愿。因此,法院判决小林拥有老人全部遗产的所有权。
这个案件的结果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一些人认为老人的妹妹缺乏人道主义,不愿照料身心俱虚的哥哥和他患病的儿子,批评她冷漠无情。
另一些人则批评小林利用法律漏洞以不当的方式霸占他人的财产。
其实,起案件的核心在于尊重老人的意愿。老人深感亲情的冷淡,而小林一家对他真心实意,他希望回报他们的善意。
因此,老人完全自主地选择将财产赠予小林,这是真情流露的体现,也是合法合理的决定。我认为法院判决公正,维护了老人的权益,值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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