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我被自动离职
“我们都希望你能保住这个孩子。”
公司辞退舟舟时苦口婆心地劝慰她,仿佛一切都是为了她好,但孩子和工作,她只能选择一个。在孕早期被辞退,舟舟很难找到新的工作,而面对她的质问和抗拒,公司HR则直截了当:“那你起诉吧,我们赔钱。”
2022年8月28日,一封要求女员工“一旦怀孕就自动离职”的免责承诺书在网上曝光,根据当事人晒出的图片,她被要求签署的承诺书上写着:“本人郑重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一旦怀孕,本人要自动离职,并且放弃追究本单位任何经济补偿和相关法律责任。”有媒体联系到这位女士,确认了承诺书情况属实。
当事人晒出的承诺书照片
江苏永衡(盐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袁磊告诉南风窗,从法律意义上,该承诺书肯定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解除合同,实施经济性裁员。《妇女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
不过,这份承诺书真正令人害怕的地方,在于背后传递出来的企业与员工之间权力的极度不对等,以及前者对法律规定的蔑视。
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不违背法律的限度内,一直以来都有公司利用各种隐秘方法,变相逼迫怀孕员工离职,比如调岗、裁员,人事变更,以及其他各式威逼利诱。
papi酱(降逸磊)曾在节目中谈到,很多职场女性不敢怀孕
有的公司想方设法规避劳动合同的成立,让孕妇的举证变得困难重重,有的公司甚至坦然承认违法,等着孕妇将他们起诉上法庭,赔偿后一了百了。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们在孕期坚持走上了仲裁之路。
知法犯法,愿意赔钱
“知道是违法,所以给你钱啊。违法了不就是要赔偿吗。”HR在电话里坦然承认公司的违法行为——给在职第三年、怀孕一个月的员工舟舟发去了辞退邮件。
收到邮件后,舟舟打电话给HR质问辞退原因,对方给出了两点理由:“第一,公司的工作量大,如果外出拍摄还很容易流产;第二,哪怕你明年再回来,我们也决定不再保留你这个工作岗位了。”
最后,HR告诉舟舟,“我们都希望你能保住这个孩子。”
舟舟认为,自己在公司的大部分工作内容其实都是视频剪辑,并不是非得外出拍摄。并且,这个岗位上还有另一位同事,两人常常是一人外拍,一人剪辑。
舟舟明确表态“不同意辞退”,HR便爽快地说,“那就走正常的渠道吧”。接着很快挂了电话。
此时,距离舟舟查出怀孕并告知老板还不到五天,老板是女性,舟舟期待的包容和体谅没有发生。
日剧《我,准点下班》中的职场女性
袁磊告诉南风窗记者,“很多用人单位在孕妇刚刚怀孕时就会想办法辞退孕妇,而从怀孕到生产到哺乳期结束时间长达两年,在这个期间一旦被辞退,孕妇很难再找到新工作,失去了收入来源和孕期保障的同时还要耗时耗力耗钱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对于孕妇来说从精神上、身体上都很难坚持。”
在深圳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的韩冰在怀孕第8个月时被辞退。领导在电话那头语气温和地劝韩冰千万注意身体,“一切等孩子生下来再说”。韩冰觉得头顶哗哗倒下来一盆凉水,当时,她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半,刚掏空积蓄买了房,背上房贷,肚子里的是二胎,老大还没上小学。
她形容那一瞬间的心情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实际上,由于经济形势不乐观,那几天公司已经开始着手裁员,身边总有同事接二连三接到电话,理由从“人员调整”到“岗位裁撤”等等各不相同,她的怀孕,甚至算是最“合情合理”的理由了。
在南京一家国企人力资源岗位工作三年的沈妍,是在产假刚开始时接到的辞退通知。但奇怪的是,打电话来的并不是她自己的公司人员,而是另一个不知名外包公司。
那是在2019年5月,沈妍因孕反严重不得不申请了产假。假期开始前的一天,下班回家,她就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直截了当告诉她“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对方告诉沈妍,她与公司签署的是外包合同,因此,严格来说她的劳务关系属于另一家“甲方公司”。现在,原公司与“甲方公司”的合作终止了,因此沈妍需要到甲方公司去上班,“如果明天没有按时上班,就按照旷工来处理”。
沈妍明白了,原公司打算把锅甩出去。她立刻打电话给本部门的直系领导,对方接通后迅速说了一句“我在开会,不好意思”,旋即就挂掉了电话。
沈妍知道,调解赔偿或许并不容易,她索性咬咬牙,决定走上仲裁之路。
由于念及与公司的感情,沈妍从始至终只要求赔偿“n”个月的工资,没有要求“2n+1”,甚至没有要“n+1”。她知道,公司以前也有几名女员工因怀孕被辞退,但考虑到仲裁的复杂和繁琐,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忍气吞声。
对接她商榷辞退事宜的领导,也是一位母亲,她还是一手将沈妍带出来的人,对方的冷漠和不容置喙让沈妍感到心痛,“她怎么会不知道怀孕有多辛苦?怎么会不知道处理孕期员工需要承担怎样的风险?”
绝望的是,公司已经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处理掉”她了,沈妍想,因为他们坚信,一个挺着肚子的女人,没有多余精力和工夫跟他们打这场硬仗。
“为一口气”
当一个女人成为一个孕妇,对于自己的局限和弱势,她不可能不心知肚明。但即便如此,她们依然在追问:生育权和平等工作权,难道我只能拥有一个吗?
入职的时候,亚清被公司要求承诺“两年内不怀孕”,当时亚清的确没有这方面的打算,但第二年,她意外怀孕了,公司给她的辞退通知上写的理由却是:“能力不足,玩忽职守”。
那是在2020年初,疫情刚开始蔓延的时候,在深圳一家私企做HR的亚清被要求提交一份员工名单。名单送上去后,仓库发货员工却因涉高风险地区被隔离在家,导致耽误了发货。老板以此例断定,这是亚清的失职。
被辞退当天,亚清去找领导谈话,两个小时里,大部分时间都是领导在否认她的工作、嫌弃她要求的工资太高。最后,老板激动起来,直接骂亚清“不厚道”“没良心”,因为在公司工作还不满三年,如果满了三年,他称自己会“不折不扣地给产假和工资”。
《82年生的金智英》剧照
他直接说:“你最好见好就收,不要让我那么难受。”
从第二天开始,亚清仍然来上班,没想到周围四面埋伏。从部门经理到同事,包括保洁阿姨,都在变着法儿地劝她自愿离职。
领导也又找了她几次。最后,领导开始哭穷,恳求亚清“放过他”,他说,“做人要讲道德,要讲理,不要钻法律的空子。得饶人处且饶人。”
车轮战进行了三天,从第四天开始,亚清发现“敌军”开始有了一些小动作,比如安排人监督她,从离开座位的时间,到上厕所的时间,包括每天用几张纸巾、喝多少杯水,最后干脆在她的工位旁边安装了监控。亚清好气又好笑地看着这一切,觉得自己既悲哀又无奈。
亚清没有妥协,“法律赋予我生育权利,这个权利应该是受到保护的”,她决定走上仲裁之路。
当时的她已经是孕晚期了,精力体力不足,她花6000元/月请了一个仲裁律师来帮自己。
孕期体力的日益衰弱,是阻止不少孕妇坚定走上仲裁之路的重要原因。
崔云在广东一家辅导机构当晚辅老师,兼职一年后转为全职员工,月薪4000元左右。入职的时候,老板还邀请她加入了公司股东。老板也是一名女性,自己有三个孩子。
今年7月,崔云告诉老板已怀孕三个月的事实,老板旋即要求她退股并离职:“我希望离职是你自己提出来的,赔偿是没有的,因为我们是小公司。”
这家辅导班的确是个小机构,性质上看更像托管班,全部学生加起来只有50个左右,但因为每天晚上都要辅导学生,崔云经常要留到晚上十一、十二点。
崔云决定仲裁,但在劳动局里,她数次被劝说调解。多次来回拉锯后,她的体力被一天天大起来的肚子拖垮,最终还是选择调解。
不过,调解也需要提交多样材料,包括银行流水、相关录音的光盘和转写文档、社会保险费用记录、工作相关聊天记录任务安排、上下班打卡记录、产检记录等等,一个细节有偏差就要重新提交,因为老公要上班,崔云每次都是独自来回,经常一天下来上下了好几趟劳动局的楼梯。
过程很漫长,每一次审核都需要至少一个月才有答复。孕期7个月时,崔云一次在医院接到劳动局的电话,对方竟然直言认为崔云在调解诉求里提出的3万元赔偿“很过分”,他说:“如果我老婆遇到了这种情况,我觉得她提三万块补偿是蛮过分的。”
真正到了调解那天,崔云已经是孕晚期了,她的老板娘和一名顶替崔云岗位的男老师一起走进了调解室,这位男老师和崔云是老乡,“一个村的”,调解庭上,他苦口婆心地劝崔云:“何必让大家都弄得这么难看?”
最后,在调节之下,崔云拿到了1万块赔偿,是她原本诉求的1/3。
翻山越岭的路
根据劳动法合同,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即劳动者过错,一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即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违法解雇孕妇且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孕妇通常需要先找人社局调解,再进行劳动仲裁。
而重要的是,法律对解雇孕妇的补偿并没有明确标准,具体数额通过协商确定。
与公司经历几轮谈判后,舟舟最终拿到了9.5个月的工资赔偿。在漫长繁杂的司法流程面前,她最终还是没有选择上诉法庭,让事情终止于调解。
怀孕被辞退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十分繁琐,其间所需的巨大体力和精力,未必是每一个孕妇都能承受的。
电视剧《安家》中的二胎职场妈妈深夜躲在卫生间加班
袁磊律师指出,“能否进行劳动仲裁首先需要看你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孕妇要想方设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以及劳动者所主张的工资、绩效等福利待遇。而很多公司为了规避用人单位责任,会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甚至用私人账户给劳动者发工资,所以这举证准备是一个长期过程。”
正常的上班记录,成为沈妍在这期间最宝贵的材料。打卡记录、公司拍的照片、群聊天、同事间沟通记录、工作汇报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等,她一个人忙前忙后提交、补充,一个月内前前后后跑了不下十趟。她的身体状况不算太好,胎儿不稳、先兆流产、血窦都撞一块儿,除了每天的孕吐、孕反,每周都得去孕检,正常孕妇大概一个月去一次。
等到仲裁当天沈妍已孕期5个月了,仲裁从下午两点持续到五点,仲裁员是一位看上去比较年轻的女性,照例询问沈妍是否同意协商,她声称考虑沈妍大着肚子,行动不便,“(她说)如果我拒绝协商一直告到法院的话,恐怕等到最终结果下来,孩子都已经生下来了。而且整个过程中对我的情绪影响很大,对肚子里的宝宝也不好,毕竟每次提到这个事情,我都难免会情绪失控。”
处理仲裁事宜的整个过程对孕妇的情绪影响很大
最后,公司答应赔偿3.5万元,公积金个人部分补交近5000,社保个人部分补交了5000多,这两项费用则由外包“甲方公司”承担。
袁磊律师提醒,一部分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可能会采取办法避免被劳动者起诉,最常见的有三种手段:“一是入职的时候就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出现争议时直接否认和孕妇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在孕妇怀孕初期就辞退孕妇,减少孕妇在企业工作年限。三是想办法让孕妇主动离职、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有理由的开除孕妇,避免企业违法辞退。”
而对于胜诉的孕妇,除了提出补偿,她也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耗时3个月后,今年5月,仲裁开庭,亚清终于胜诉了。那时候,她的孩子已经出生了,三点诉求也全部得到支持:一,继续履行劳务合同;二,补发她1-2月的工资;三,公司支付她的全部律师费用。
公司不服气,选择继续上诉。并且私下再次派人来与亚清沟通调节。
这是在亚清意料之中的。上门来的陌生同事试图说服亚清:“你继续打官司,以后在文书网上会有记录的,会影响你以后找工作。公司大不了换个名字经营,但打官司影响的是你的终生。”
亚清觉得好气又好笑,她没有理会对方,“我只是想通过合法渠道争取我的合法利益”。
注:除袁磊外,其余受访者为化名
文中配图部分来源于视觉中国,部分来源于网络
编辑 | 苏米
排版 | 文月
南风窗新媒体 出品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欢迎分享至 朋友圈
投稿、投简历:[email protected]
广告、商务合作:
nfcnewmedia
记得星标!点点在看让理性的声音传得更远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