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天雅
最近,一起令人震惊的“初中生杀人埋尸案”,引起了媒体和网友的广泛关注与讨论。3月10日,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一名年仅13岁的初一学生小光,被三位同学合伙杀害,埋尸于蔬菜大棚里。根据媒体报道,小光尸体的头部和背部有明显的伤痕,脸部面目全非,身上有明显被铁锹重创过的伤痕。在杀害小光后,他们不仅立刻处理了尸体,第二天还像没事人一样去上学,甚至还误导受害者家属,说小光被一个小矮个带走了。直到警方调出监控视频,他们才被迫承认,是他们杀害了小光。随后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了三名嫌疑人,并在侦查后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但由于三名嫌疑人均未满14岁,依据刑法“不适用死刑”,使得这起恶性案件逐渐成为了舆论焦点:
我想起了一部电影《发条橙》,它讲述的同样是未成年人作恶的故事。
阿利斯是一名无恶不作的少年,崇尚暴力,毫无道德感和同理心。某天夜里,他带着3名小伙伴肆意殴打沿街乞讨的老者,挑衅另一帮街头少年并将对方打伤;完了以后他闯进一名作家的别墅进行抢劫,打残了作家,并当着作家的面蹂躏了他的妻子。次日一早,他若无其事地躺在房间睡懒觉,并向父母撒谎说他头痛无法去上学。阿利斯不仅对陌生人残忍,对自己的伙伴也是如此,经常一言不合就开打,下手非常狠。有一回他正在听音乐,一名小伙伴打了个嗝,他猛然一棍子敲到对方腹部,理由是对方干扰了他听音乐;还有一回,两名小伙伴向他表达了些许不满,他随后就将对方推下水,用刀割对方手腕,逼迫对方妥协。通过暴戾,阿利斯守住了自己在团队中的威严,却也很快被自己的恶行所反噬。在一次入室抢劫行动中,他在3名小伙伴掩护下,进屋杀害了一名单身女性。却在准备逃亡之际,他被这3名小伙伴暗算,打瘸了双腿,最终被警察逮捕。在警察局里,阿利斯依仗着自己的未成年人身份,有恃无恐,面不改色:"我懂法律,我不会在你们面前说任何话,我会等我的律师到来。"警察和法官没有被他所胁迫,也没有因为未成年人身份而豁免他,而是基于他过去劣迹斑斑的恶行,以过失杀人罪判处了他14年的监禁惩罚。在监狱的头两年,阿利斯忌惮于规则的森严和惩罚的无情,不敢有出格行为。但他表现出来的安分守己,更多是压抑和伪装,而不是真心实意的悔改。比如他经常去图书馆看书,但他所看的内容,几乎都跟色情暴力有关,甚至还常常幻想自己就是书中的恶魔。到了第3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政府正在进行一个"对罪犯进行改造的实验"。为了获得提前出狱,他自告奋勇地成为了"被实验者",接受为期2个星期的改造。把患者需要戒除的不良行为(比如暴力、酒瘾等),与某种痛苦惩罚(比如电击、药物)结合起来,以此戒除或减少不良行为的产生。一是被强行撑开眼皮,目不转睛地观看一系列暴力、色情影片;二是吃下某种药物,体验一种类似死亡的麻痹感,同时伴随深刻的恐惧与无助。
只要脑海里一产生暴力、色情等邪恶念头,身体就会如同条件反射般产生窒息的感觉,令他深陷绝望和无助。阿利斯回到家里,发现父母早已放弃了他,收养了另一名少年。街头老者、昔日伙伴相继认出了他,为了报复他当年的欺凌,将他狠狠殴打并折磨了一番。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神智不清的阿利斯,半夜敲开了一家别墅的门寻求帮助,不料别墅主人正是当年被他入室抢劫并打残的作家……同样为了报复,作家一遍一遍地播放暴力影片的背景音乐,刺激阿利斯的身体反应。痛不欲生之下,阿利斯从楼上窗户跳了下去,想一死了之。经过一段时间后,厌恶疗法失效了,阿利斯的身体不再对邪恶念头起反应,恶魔再次复活了……影片中的阿利斯,像一面被放大的镜子,映射着许多未成年犯罪者的影子。他没有道德良知,诡计多端,手段残忍,作恶没有下限。即便被警察逮捕后,他依然依仗着自己的未成年人身份,有恃无恐。后来虽然经历了2年多的惩罚和改造,但他骨子里的恶,始终没办法根除。曾经在2004年——北京石景山也发生过一起"四少年绑架杀人案"。四名少年(均未满18岁),因知道根据当时的法律,未成年人犯罪不会被判死刑,便绑架并杀害了一名16岁的同学,并向其家属勒索150万元赎金。被抓获后,他们其中两个被判了无期徒刑,另外两个分别被判了有期徒刑15年和2年。审判结果宣布,正如他们所想的那般,逃过了死刑,四名少年相视而笑……另外在2010年——广西地区一名13岁的少年韦某,掐死了一名4岁男童,因其犯案年龄不到14岁,未负刑事责任。2011年,14岁的韦某用刀将一名女童捅成重伤,在准备将其溺死之际被村民发现制止,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5年,韦某获减刑释放后来到广州番禺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再次作恶,奸杀了一名11岁女童……在这个社会,存在一些缺乏道德良知、惯性作恶的未成年人,他们不会为自己伤害了对方而感到内疚、后悔。一旦法律成为了他们的保护伞,将很有可能导致他们的恶行进一步升级,令更多无辜者受害。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进行必要的惩罚。
而不至于像影片里呈现的那般,当阿利斯没有接受足够的惩罚,也没有获得彻底的改造而提前出狱后,过去受他欺凌的受害者,不得不亲自出马去惩罚他,甚至意图杀死他。针对这一起"初中生杀人埋尸案",有网友称:全国的霸凌者都在等待着这3个人的审判结果。如果没有足够力度的惩罚,那么未来,这些校园霸凌者会更依仗着他们的低龄而有恃无恐。当恶性事件已经发生且无法挽回时,对犯罪者进行法律制裁,无疑是对受害者、对整个社会应有的交待。
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因为它本来就是无可奈何的他律;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
一个未成年孩子,当他身体内恶的种子已经成型,并且已经付诸行动以后,这时再对他进行教育改造,不仅需要漫长的时间周期,结果往往也不可控。相比之下,在孩子的价值观形成之前,教会他对人对己的尊重,更为重要。当孩子出现暴力行为时,父母该如何引导他、教育他呢?前不久,在一次亲子主题沙龙上,一位父亲分享了自己的育儿故事,我们或许能从中获得一些启发。在幼儿园还常常欺负其他小朋友,遭致老师、家长的投诉。
每当这个时候,父母就会狠狠拍打他的手掌心,告诫他不能摔东西,也不能打人。直到后来,跟一位从事儿童教育的朋友聊起这件事,对方提醒他:孩子出现暴力行为,一方面跟他自身的生理因素有关,比如荷尔蒙分泌旺盛等;另一方面也跟父母的教育方式有关,如果父母经常打孩子,也可能会导致孩子进一步向暴力认同。听完那位朋友的话,这位父亲思考了很久,决定换一种教育孩子的方式。他先是基于孩子的个人兴趣,给孩子报名一个少儿搏击课程和一个少儿篮球班,通过搏击和运动,释放孩子体内的荷尔蒙。“如果以后你再扔玩具或打人,我不会打你,但我会限制你的自由10分钟,如下次再犯,就再增加10分钟。”说白了,就是这位父亲会紧紧地抓住儿子的胳膊,令其动弹不得,期间无论孩子怎么挣扎求饶,坚决不放开。父亲则坚持着最初的规定进行惩罚,抓住儿子限制他的自由,10分钟,20分钟,30分钟……后来惩罚时间上升到3、4个小时的时候,惩罚不得不分几次进行,耗费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当然,这样一种惩罚方式,不仅儿子会累,父亲也会累。“但没办法,子不教父之过,这既是对孩子的惩罚,也是对我自己的惩罚。”这位父亲如是说。在他坚持不懈的执行下,儿子后来逐渐学会了权衡利弊:“我真的有必要因为摔一次玩具、打一次人,就丧失掉一整天的自由玩耍时间吗?”当真正意识到这样做得不偿失的时候,儿子逐渐消停了摔玩具、打人等暴力行为。如今儿子上了小学,由于强壮的体魄被当选为体育委员,天天早上带领着同学们去操场跑步,表现得非常积极,且乐在其中……允许孩子有力量,并引导孩子将力量使用在恰当的领域;禁止孩子有暴力,并通过恰当惩罚消除孩子的暴力行径。通过这个方式,这位父亲成功地转化了孩子的暴力行为,并帮助孩子找到了发挥自身力量的正确途径。最后回归到案件中的无辜受害者,这是令不少父母感到痛心的部分。
这段时间,网络上很多文章都在讲父母应该如何保护受霸凌的孩子。里面非常详细地描述了一位妈妈如何联动全家人,教育、支持并陪伴孩子一起机智对抗校园霸凌的经历。文章具体细节我就不重复赘述,如有需要,各位父母可翻阅查看,借鉴参考。不要忽视孩子身体突然的受伤,也不要忽视孩子欲言又止的沉默。弄清楚孩子为什么会受伤,是不小心摔了?还是被人打了?弄清楚孩子为什么会沉默,是不知道怎么说?还是不敢说?一旦发现孩子被人霸凌了,请务必采取行动,想办法为孩子提供必要的保护。在孩子遭遇校园霸凌这件事上,事前的保护与防范,远比事后的追责更重要。因为孩子的健康和生命极其珍贵,一旦丧失了,可能就再也无法挽回了。当然我也知道,应对校园暴力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方法,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和长期坚持。这次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初中生杀人埋尸案”,法律最终将会如何判决,我们目前尚未知晓。但透过这个事件去思考、去警醒、去探索指向未来的规避之道,则是我们每一个社会人共同的责任。谨作此文,与你共勉。
「在看」+「转发」愿你我都能勇敢地反对校园霸凌♥
作者:天雅,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广州心协三级心理咨询师,自体心理学长程在读。本文原创首发公众号:武志红(ID:wzhx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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