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脆皮先生
来源:脆皮先生(ID:cpxs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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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的律师说,尸检后才发现,受害者的情况被家属描述的还要严重许多。而随着尸检的展开,案件的更多细节,也开始变得扑朔迷离。三个初中生,真的能在短时间内挖出一个一米见方的坑吗?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这可能都不是一起由校园霸凌引发的杀人案这么简单。而家属所质疑的三个未成年无法在短时间内挖坑的问题。是因为凶手在行凶的前一天,就已经开始在掩埋地挖坑。从他走出家门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步入了三个恶魔为他精心设计的死局。比起恐惧和愤怒,我们更关心,他们会受到什么样的惩处?有的孩子,作了恶也能因为“只是个孩子”而获得重新做人的机会。有的孩子,却再也无法拥有未来,只能做九泉下的一缕冤魂。虽然现在舆论要求凶手杀人偿命,血债血还的呼声很高。依据现行法律,犯罪嫌疑人如果年满14岁,肯定会受刑事追究;而在这起案件中,受害者的年龄为13岁,凶手又是他的同学。可以推测他们的年龄应该刚好处于12—14岁的节点。2004年,黑龙江13岁男孩赵力宝将同村14岁女孩小芳拖进玉米地里强奸。没想到,因为这笔赔款和父亲每天的数落,让赵力宝怀恨在心。非但不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把罪责都推到了受害者身上。6年前,他就曾杀害了一名4岁的男童,但因为未满14周岁免于了刑责。我们自以为的宽容和善良,都变成了刺向又一个无辜受害者的利刃。有作家写过:“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未成年犯罪者无法付出相应的代价,那把刀迟早会捅到我们自己身上。那就不得不提到这些年一直热议的一个话题,就是恶意补足年龄的原则。意思就是,对原则上被推定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 很赞同罗翔对于此案的评价:人性是弯曲的曲木,而非虚无的白纸。我们不能简单粗暴的用一套固定的标准去审判多变的人性。但法律要做的,就是对那些犯下弥天重罪的人,给予该有的惩罚。就在两个月前,那个残忍杀害了4岁女童的11岁孩子,被撤案了。作者:脆皮先生;个人简介:脆皮先生,一枚新晋奶爸,创业公司高管。曾花3个月时间复习,考上985高校硕士,成绩全国前三。工作13个月,即成集团公司年薪最高员工。去过很多城市,也曾在路边练摊。现在只想和你说最真的话,持续成长,不断精进。本文来源:脆皮先生(ID:cpxs2009),转载请联系脆皮先生公众号。本文部分参考资料:锐评丨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恶意犯罪,年龄并非挡箭牌,京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