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就爱跟极不明智的人搅合在一起
文丨漫天雪
我以前是资深哈耶克粉,在很多年前就读过哈耶克的文章《曼德维尔大夫》,它被收录在《弗赖堡研究》中。他对曼德维尔大夫赞美有加,说他启发了大卫·休谟,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理论和经济自由思想的先驱。
因为曼德维尔大夫写了一本小书,名字叫《蜜蜂的寓言》,里面有一句名言:
芸芸众生之首恶,亦有襄助公益之善举。
这句话其实就是曼德维尔大夫写的“打油诗”(他自己这样讲的,不是我贬低),以及后面令人抓狂的《探究美德的起源》《探索社会本质》的核心思想。
哈耶克如获至宝,认为曼德维尔大夫发现了人类文明的密码,用他赞美的话说:
在复杂的社会秩序中,人们的行为同他们所设想的非常不同,个人在追求自己的目标时,无论是出于自私还是利他,会产生一些他们并未预料甚至一无所知的对他人有用的结果。
这就是“人的行动的结果,但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也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自发秩序”。
在曼德维尔的打油诗寓言《抱怨的蜂巢,流氓变良民》中,他把人类社会比作蜂巢,里面有各式各样充满恶行的蜜蜂——
“每部分都有罪恶,但这整个蜂国却是乐园。那些罪犯使蜂国伟大,那来自政治的各种美德,已学会上千种阴谋诡计,受那邪恶的快乐之熏陶,已经融为一体。众蜂中的恶贯满盈之士,却对公众利益贡献卓著……邪恶孕育了智慧,它与勤勉一道快速前进……”
这的确跟亚当·斯密所谓“看不见的手”有异曲同工之处:我们期望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夫、酿酒师或是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特别关注。所以,哈耶克说曼德维尔大夫是斯密的思想先驱,倒是有点道理。
可是,这些论述,难道不是很不合逻辑吗?
为什么芸芸众生那么邪恶,加总在一起,却成了社会之善呢?这不是典型的“合成谬误”吗?
萨缪尔森说,对局部是对的事情,对整体不一定对。反过来说,对局部不一定对的事情,对整体却可能对。这种胡言乱语的一个必然的版本你一定听说过:
节俭,对每个人是有利的,但是对经济总体却不利——这就是“节俭悖论”。你们都不消费了,都去储蓄了,经济不就下滑了吗?所以要刺激消费。你们如果还不消费,那就国家举债和发钞票替你们消费。无数灾难由此而起。
问题还在于,为什么曼德维尔大夫和哈耶克,都认为自利心就是恶的呢?一个自利的人,通过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造福同胞,同时增加自己的财富,它到底恶在哪里?
为什么你们要把自利定义为恶?这个定义的权力为什么就属于你们?你们是不是自己所批判的“致命的自负”和“社会工程师”呢?如果自利就是你们宣称的“习惯、习俗”,“在本能和理性之间”,那么你又以什么样的评判标准说它是恶呢?
还有,我的自利,是“无知”和“无意图”的吗?我完全不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吗?我选择和人交换,而不是抢他,别人也这样做,难道不是我们“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像个动物一样“自生自发”地进行吗?我们人类真的就像一群蜜蜂一样,毫无理性,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就开始交换合作,就构建了这样一个和平合作的秩序了吗?
我们不是全知全能,然而我们一点都不“无知”。我们完全有理性认识到,分工交换合作,相比于抢劫,更有利于我们的福利增进。这明明都是每个人有意的理性的结果,怎么能说这是无意图的呢?
又怎么能说“无知”比“有知”还好呢?假如一个人自利,“一不小心”改善了他人的处境,曼德维尔认为这是恶创造出来的善。可是如果他意识到,自己追求财富,以造福所有人为前提,必须满足他人需求,才能赢得利润。当他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不会因为自己赚了很多钱而有任何道德愧疚感,由此想方设法赚更多的钱,这样是最有利于社会的。所以,有知当然比无知要好很多。
曼德维尔赞美奢侈消费的“恶习”,认为不论多么糟糕,它都可以起到保持经济繁荣的重要经济作用。所有社会中的坏事,在他看来,都有襄助公益之功能。以这种观点出发,他对1666年伦敦的大火开启了荒唐的辩护模式:
伦敦的这场火虽然是一个大灾难,但是如果木匠、泥瓦匠、铁匠以及所有的人,不仅在建筑业中被雇佣,而且同时也在那些制造和经营被焚毁的制造品和商品的行业中就业,以及在当它们达到了充分就业时又由它们所引发的其他行业中就业,那么他们将要投票反对那些在火灾中遭受损失的人的要求;这场大火带给人们的喜悦即使不超过人们的怨恨,也肯定与之不相上下。
这不就是已经被批烂了的“破窗谬论”吗?
如果曼德维尔在世,他应该支持投放原子弹,将一座城市直接夷为平地。这样的话,建筑师不是有工作和收入了吗?
在曼德维尔看来,一切都是自生自发的,都是“无心为之”。连权力的暴虐、拷打、抢劫等等,都是无意图的结果。那些严苛的税收,可以由此免责了;那些产业政策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都不是利益集团压力集团游说、寻求垄断特权和补贴的结果,而是没有动机,没有目标,“自发秩序”。由此,政府的一切行为都是合理的。
也正因为如此,曼德维尔认为为了将私人恶习转变为公共的利益,所需要的并不是自由市场,而是“一位熟练的政治家”的“聪明才智”和“灵巧管理”。
哈耶克为他曲意回护,说曼德维尔“不是指任何政府的具体命令,而是指各种制度,尤其是公正行为的一般规则”。这种公正行为的一般规则,就是哈耶克所说的“自然法”,即自发秩序。凡是自发的,就是好的和对的,习俗、习惯,就要坚守。
可是并没有人误解曼德维尔,他满脑子都是明君思维,肉麻地吹捧亚历山大大帝,说他是“伟大的马其顿人”;西塞罗是“模范的执政官,才华横溢完美无缺”。他对政客的崇拜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问题更大的是哈耶克在刚刚说完“公正行为的一般规则”“自发秩序”后,紧接着就说,“政府的适当职能就是通过创设聪明的法律架构,建立游戏规则。”
既然是自发的,为什么却要政府去创设呢?为什么就假定,政府可以创设聪明的法律呢?
曼德维尔和哈耶克,有一个共同的突出特征:在同一个短短的段落中自相矛盾而不自知。
哈耶克还对亚当·弗格森充满溢美之词,在同一本书中,他还直接用“人类行为的结果,但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为题,阐述亚当·弗格森的这个思想。
然而罗斯巴德考证的结论是:
弗格森本来并没有用这个概念来分析市场、语言或者任何类似的社会过程。作为一名年轻的长老会部长,弗格森和他的朋友亚历山大·卡莱尔牧师正在摆脱1745年天主教徒雅各派的崛起带来的震惊,雅各派征服了苏格兰,并最终被汉诺威部队在英格兰北部击败。弗格森和其他人面临着这个严重的神学问题:上帝怎么能让邪恶的天主教徒如此接近胜利呢?他们的结论是,虽然天主教徒自觉地是邪恶的,追求邪恶的目标,但他们无意识地被上帝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使苏格兰长老会——上帝的教会摆脱昏睡,重新奉献作为真正的目的。
总之,人类历史上所有的事件,即使看起来都是邪恶的动机,都在无意中朝着好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个真正危险的教义直接导致了辉格理论的历史:无论是什么,那都是对的,历史上的一切都朝着善的方向前进。
读曼德维尔啰里啰嗦、言之无物、废话连篇、故弄玄虚的文字,简直就是一场人类的精神灾难。对于习惯了米塞斯和罗斯巴德清晰透彻表述的人而言,他们甚至都无法想明白,为什么可以一句话就说清楚的事情,却车轱辘子话要写好几页,而且还永远词不达意。难道就是为了制造垃圾?
可惜的是,哈耶克就爱跟这种极不明智的人搅合在一起。用哈耶克自己的话说,两人一起“掀起的是一场知识骚乱”。
更糟糕的是,国内的哈耶克粉丝,并不知道哈耶克最杰出的贡献是他早期的经济学著作,而不是他后来那些稀里糊涂的政治哲学。遗憾的是,他最错误的东西,却流传最广,他源自于米塞斯思想的严肃经济学著作,却几乎无人问津。
在这些稀里糊涂的政治学著作中,他和曼德维尔一样,会说一些让没有受过经济学训练的人感到很贴合的名人名言,那些话就像安慰剂一样,让人以为自己明白了什么,放弃了思考,但实际上经不起任何逻辑的推敲,谁都可以拿来支持自己的论点,仅仅因为那是他说的,那些一知半解的人似乎就拥有了护身符。他们把哈耶克的那些话奉为圭臬,却不知道那不过是涂上了蜂蜜的毒药。
我强烈地建议你们不要读这本令人抓狂的《蜜蜂的寓言》。世界上的书千千万,绝大多数都是垃圾,这本书就是其中一本。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应当把它花在正确的地方。如果你对某些问题感到困惑,那么你去读曼德维尔和哈耶克的文章,结果就是,你会更加糊涂。他们除了能让人精神失常之外,不会给你带来任何智力上的增益。
我花费了一天的时间读曼德维尔和哈耶克的文章,并写这篇文章,被他们搞得心乱如麻,文章也写得一团乱麻,这属于发神经的行为,是对宝贵生命的不尊重,我以前不这样的,这属于被哈耶克和曼德维尔的文字迫害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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