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里的答案(一百三)
dontworry
楼主 (文学城)
103 比不能在一起更难 爸爸出国去了,妈妈也在外地,为了不让他们担心,电话里我什么也没说。况且有谭天陪着我就足够了,胜过任何人在身边。 谭天每天一大早就会过来看我,给我买我爱吃的生煎包、锅贴这些在食堂里吃不到的早饭。上午他去学习忙项目,中午一到饭点就带着一碗骨头汤和两个小菜过来。以前我以为他不会记得我爱吃什么这种小事儿,但是这些天他带过来的菜全部都是我爱吃的,而且菜里不仅没有辣椒,连葱姜蒜这些我不喜欢的佐料也都没加。豆沙包就是豆沙包,明明全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却就是不挂在嘴里。 我盯着面前一盘香喷喷的红烧带鱼,问:“你这些天是在哪里买的这些菜?不像是食堂里的,也不像是校外饭店的外卖。” 谭天好奇的看了我一眼:“你怎么知道不是食堂的也不是饭店的?” “食堂里的带鱼都切长块,鱼身上银色的皮从不刮掉。校外那几家饭店我都去过,他们烧的带鱼一般都会放辣椒点缀,葱姜蒜更是必不可少。可是这盘鱼带着葱香味儿,却不见葱,吃不出鱼腥味儿,却不见姜,不会是门外那几家小饭店的手笔。” 我说着又舀起一勺骨头汤说,“还有啊,这骨头汤香味浓郁,色泽白润清亮,材料肯定很新鲜,炖的时间也足,像是砂锅小灶做出来的。” “哎呦,不知道的人听了这番话,一定会以为你是大厨呢。哪知你是王语嫣翻版,理论知识是行家,真枪实干一点儿都不会。” 谭天笑呵呵的挖苦我。 “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我奶奶厨艺很好,我家保姆张阿姨也是有厨师证的,我从小耳濡目染,只是现在暂时用不上所以没机会学罢了。” 我头一扬不以为然的说, “以后需要时,肯定能练就一手好厨艺,到时候你来鉴定。” “好,那我可记着了,我掰着手指头数,看到哪年能吃上你做的饭。” 谭天笑呵呵的在我鼻子上刮了一下说,“不知道我一双手够不够数得过来。” “你别门缝里看人,等着瞧。” “不过你观察得很仔细,的确猜对了,这些菜都是我买了让人帮忙加工的。我们实验室看门的大爷在校外附近住,他老婆是省府大楼食堂的帮厨,是本地人,我想她做的菜肯定比较符合你的口味,果然你都喜欢。” 谭天说着把汤从保温桶里盛出来递给我。 “你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细心周到了?” 我的眼睛也像手里的这碗汤一样冒起热气来了。我经常觉得谭天粗枝大叶的,但有时候他细心起来又令人惊叹,让我捉摸不定。 “你这一枪戳得挺深的,伤到了经络韧带和一部分骨头,你得多吃点才能早点把伤养好啊。” 谭天觉得我问得如此多余,“再说,你爸妈都不在,也没人给你送饭。” 我对他中规中矩的回答不甚满意,转了转眼珠子引诱他说:“哦,你是不是想着把我照顾好了,立下一功,将来去见我爸妈时能加点分?” 这还是我第一次主动谈起我们的将来,自从谭天给了我那根定海神针后,对将来的想象自动就变成代码输入了大脑,成为恋爱程序的一部分。 “就你脑筋多,我可没想这么多。” 谭天满不在乎的笑了笑说。 我知道谭天说的是实话,就他这榆木脑子豆沙包的心,自然是不会联想到这层的。只是我暗自希望他会为了将来给我爸妈留下好印象而做点努力,那么哪天我若真要背水一战时也更添些底气。 脚上的伤很疼,医生说止痛药不能吃太多,所以只有晚上睡觉前才吃,白天就尽量忍着。谭天为了帮我分散注意力,一有空就会陪我聊天讲故事。他的阅读量很大,读书的视角也与我不尽相同,即使一些我读过的书,听他讲来却也领悟到别样洞天。 “你知道在《倚天屠龙记》里我印象最深的是哪个角色?” 谭氏评书开始广播了。 “不是赵敏,就是周芷若,要不就是你羡慕张无忌的九阳神功。” “都不是,读完书后我最佩服的那个人是光明右使范遥,又叫苦头陀。” 谭天说着冲我眨眨眼睛。 “他?大致记得他为了潜入蒙古阵营自毁容颜,还装哑巴,教赵敏武功。” 我使劲儿回忆着书本里着墨并不算多的范遥这个角色,疑惑的问,“他武功比不过张无忌,也就跟杨逍平手,威望也不是最高,更不是你喜欢的胡斐那类狭义之人,你为什么佩服他?” “他身上有常人很难做到的两点特性。一个是蛰伏,他是个目标坚定的人,为了实现目标能够忍常人所不能忍。他毁容装哑, 潜伏敌营二十年,而且这二十年里无论他在蒙古的地位如何节节攀升,都没有忘了初衷。” 谭天从容不迫的分析,娓娓道来,“另一个特性就是苦中作乐。这个特性看似不那么起眼,但是我认为比任何品质都重要。他称自己为苦头陀,他蛰伏的二十年里,身心都受了很多苦。如果换成像张无忌、杨逍这样一本正经宁折不弯的人,怕是早就得抑郁症了。正是他处处带点小不正经的顽皮化解平衡了他生活中其他的苦楚。” 他好像不是仅仅在给我讲故事,也是在讲给他自己听。不过我对范遥的经历并不感冒:“咱们生活风平浪静的,又不会经历他那些离奇的遭遇,你干嘛这么有感慨?” “往后的人生路还长着呢,就算没有八十一难,也会有十难八难。” 谭天见我不以为意,有点不甘心的语重心长起来,“我们要有克服困难,不被现实压倒的勇气和决心,但适当的时候也需要向现实低头,才能百折不挠。” “你讲话的样子怎么这么像我爸呢?就是胡子没那么多。” 我看着他微言大义的神情,不禁笑着要去捏他的下巴,“你别这么一板一眼的了,刚才都说了要学范遥有点小不正经。你是想说生活是个大boss,想把我们像皮球似的压扁,我们呢,不仅要死撑最后一点气不让他得逞,还得时不时挠挠痒逗逗他,有点小狡猾,有点小调皮,偶尔也还给他一点颜色瞧瞧。” 谭天被我逗乐了,挡开我捏住他下巴的手说:“你啊顺风顺水惯了,什么严肃的事情到你这里都变得像在照哈哈镜。你现在体会不了,以后会明白的。” “有你陪我,我什么都不怕,十难八难没有过不去的。” 我晃晃脑袋满不在乎的说。 谭天怔怔的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把我搂到怀里轻声低语到:“你要是就这样一辈子不明白倒也挺好。” 谭天这么说是认为我没经历过风雨所以言语轻狂吗?我跟谭天前半段的人生有着天壤之别,我没有受过生活上的苦,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天真幼稚的,真以为人生总是会一帆风顺。 就我看来所有的苦难就好像葱油饼上的葱花,那葱花洒满了整张饼,遍布人生每个角落,但是我每次吃的时候总是不厌其烦的把每粒葱碎都挑出来。最后那张葱油饼已经被我抠得破碎难看,可那有什么关系,我还是得到了一张葱油饼啊。生活就是挑着葱花时匆忙间的那口饼。 我就是想告诉谭天,没有什么“难” 比我们俩不能在一起更难,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只要我们还在一起,葱油饼就在,所有的“难”都只葱花,会成为成就葱油饼的感情基石。但如果我们因为这些“难”把饼给弄丢了,那么这些“难”才真的成为灾难。 不过我没有把我的认知化作豪情万丈的誓言说出来,待到我们一起挑着葱吃着生活这张饼时,他自然就会明白了。 这段在医院里的日子大概是我认识谭天以来最幸福的时光。我心安的知道他每天都会来看我,会给我带好吃的,会陪我说话,我的撒娇任性挑食这会儿也都被全盘接受,他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被接纳被包容的安全感。我就像个贪婪的享受最后几天假期的孩子一样,在医院赖着不想走。 不过好的东西从来都不会长久,在医院待了五天后,医生宣布我可以出院了。谭天把我的东西收拾成两大包挂在自行车把手上,让我坐到了后座上,缓慢的蹬着车。 骑出医院大门,我深深的呼吸了一口久违的新鲜空气,可是没有闻到期待的桂花香。我四处张望了一下才发现桂花都已经谢了。最近发生了这么多事,我竟没有留意到已经进入深秋天气。道路两旁的银杏叶已然金黄成了一树树的诗,像插了满头金钗的贵妃衔花飞舞,那些飘落的叶子被自行车碾过发出清脆的嘎嘎声。 “你出了医院怎么一直都没说话?” 谭天用力蹬着车,声音被风吹得有些散。 “我在想,我们吵了这么久的架,一不小心把今年的桂花期都给吵丢了,白白浪费了这么多美好的时间。我们以后不吵架了,好吗?” 说着我用胳膊从后面圈住了他的腰。 “好,我们不吵架,你也不跑掉。” 谭天听了笑了笑,放心的继续往前骑。 我把头贴到他的背上蹭了蹭,呢喃到:“那等我伤好了,你还会对我这么好吗?” 谭天沉吟了片刻,方才缓缓的说:“我会一直对你好,但会以不同的方式。” 我已经预料到谭天不会违心的做承诺来哄我开心,不过还是对他的冥顽不灵有点不高兴,嘴贴着他的背小声嘟囔道:“又要变回我看不见的方式,一个呆子。” “你在说什么?你呵出的热气弄得我很痒。” 谭天扭了扭身子带着笑意说。 “不告诉你。” 说着我故意朝他的背又大呼了几口气。我心想:既然你是个豆沙包,我就慢慢等着。等到亚马逊能给我赚出一座黄金屋的时候,我就不信我还吃不到那口豆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