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有条羊街》9. 那个骚气的男人
晚餐前,老老少少的陆续来了不少人。
今天是家宴,所以来的都是常苏绣文的儿女孙辈和他们的伴侣,尽管老太太不厌其烦地挨个介绍,先勇和兰珍的记忆力还是很快就招架不住,只记得握了许多只手,入乡随俗地拥抱了不少人。真想不到阿嬷的两个同母异父的儿子这样枝繁叶茂,竟然四世同堂,小小一间起居室根本容纳不下。
开饭的时候,人们众星捧月似的把老太太半掺半扶进了餐室,那长长的大餐桌坐得满满当当,就听到谁说了句:“‘贾思腾(Justin)’还在路上,叫我们不用等他了。”
老太太是家主,又是寿星,自然是上上座。
她一定要先勇和兰珍坐她的左右手,毕竟,他们是远道而来的客。但因为有更年长的两对叔伯婶婶们在,两人死活不肯,老太太只得作罢,两对叔伯婶婶一边一对挨着老太太落座,先勇他们这一辈和再下面的一辈就随意些,混着坐。
然而老太太还是很有心地把先勇安排在大儿子克松旁边,她听说先勇是开旅行社的,而克松常年在大陆做生意,老太太想给他们牵个线。
先勇面上没露出来,心里不由暗喜,他旅行社的客人有不少都是大陆的,从事的行业五花八门,但是花起钱来,手面都是清一色阔绰得吓人。带大陆的土豪旅游,最爽的就是把他们领进奢侈品店,不用怎么跑腿,还能挣不少佣金。他也听说过祖父的这个义子——他这没有血缘关系的大伯父在大陆的生意颇有起色,圈子里一定不少大陆的土豪,搭上这条路子,他的旅行社未来一定客流不息。
兰珍恬然坐在他的右手边,很是自得其乐:
她的位子正对着餐室的窗户,窗外不知何时换上了曼哈顿的夜色,满耳混杂着常家后人们或国语或洋文或二者相杂的欢声笑语,还有一段低低的古典爵士乐,钢琴做底子,托着一段又一段的萨克斯风,在这都会的夜色中轻盈跳动。也不知是在座的哪一位放的,煞是惬意。
她的右手边坐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嘴里箍着牙套,是需要大人主动攀谈才能打开心扉的年纪。
刚落座时,因为年长,也出于礼貌,兰珍努力和她有过交谈:
“嗨!”
“嗨!”
“我叫珍。”
“我叫贝拉。”
兰珍绞尽脑汁想这是在座的谁家的孩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就问:“你是——纽约客吗?”
“对。你呢?”
“我来自台北,现在住多伦多。”
“哦,是加拿大那个?”
难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多伦多吗?兰珍懵了。
“俄亥俄州也有一个多伦多。”小姑娘红了脸,说错话似的解释。
“哦,是吗?”
“对。加拿大那个多伦多怎么样?”
“很冷。”
两人呵呵一笑,都心照不宣地知道谈话结束了。小姑娘扭脸去找着右手边的表亲们说话,兰珍则搭讪着喝了口水,告诉自己:我尽力了。
她悄悄拿出手机“咔嚓”“咔嚓”了几下,一会儿是盘中的珍馐,一会儿是那不知是什么名贵木材的餐桌上雕刻的喜鹊——谁晓得下次坐在上东区的公寓里是猴年马月?
好在先勇忙着跟大伯父攀谈,顾不上她,不然他一定会气急败坏地阻止她,显得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窗外暮色渐浓时,一个三十来岁的体格魁伟的男人出现在了餐室门口,人们马上骚动起来:“嘿!看看谁回来了!”
男人穿得其实很随意,就是再普通不过的衬衫牛仔裤,但因为他撸到肘弯的袖子里露出了点满是疙瘩肉的上臂的纹身,脑袋的两边和后面剃了板刷,唯独顶部箍了个骚气的丸子头,像颗小“汤包”,乍一看上去就有点美国西部牛仔的狂放不羁。和满屋穿着考究,西装里头还加背心的男性完全两样。
所以兰珍马上在心里感慨:哇,这个男的好狂野。
男人把肩膀上的双肩包褪下来搁在门口,给了众人一个阳光明媚的笑,用东海岸的英文说:“不好意思,我的巴士在路上坏了。”然后径直朝阿嬷走去,俯下身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还在她脸上“吧唧”了一口,换中文道,“生日快乐,奶奶。”
老太太马上幸福得一脸眉花眼笑。
先勇和兰珍正一脸纳罕,老太太便给他们介绍:“这是你们的堂弟先武,二叔家的老幺(小儿子)。”又指着兰珍和先勇告诉孙子,“这是你先勇堂哥和兰珍堂嫂,他们是特地赶到纽约来给我做寿的。”
地位又被抬高一级,“兰珍堂嫂”心里却很不爽:什么堂嫂?我们又没结婚。
先武赶紧走到堂哥堂嫂身边,和他们握手招呼。他很美式地告诉他们:“你们可以叫我先武,也可以叫我‘贾思腾’,都可以。”
离得近,兰珍闻到一股清新的须后水的味道。
他应该每天都花很久修剪胡子吧,兰珍望着他毛发旺盛、却如富人家草坪一样错落有致的脸,想。
“先武啊,他们说你坐的是greyhound(灰狗巴士)?”坐在先勇身边的大伯父问。
“是。”先武说。
没想到有钱人的爱好和我一样。兰珍心里“咯噔”一下。
大伯父惊讶地瞪大了双眼:“那么你是从旧金山坐过来的吗?那要很久哦。”
从西海岸到东海岸——起码要两三天吧?兰珍也很惊讶。
“哦,没有,我是去波士顿出差,然后从那里坐过来的,六个小时的样子。”先武说。
“咦,”先勇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兰珍,“她也是坐那个什么greyhound来纽约的。”
“哦?是吗?从哪里坐来纽约?”先武打量着个子小小,看上去很文静的堂嫂,明显惊讶地问。
“多伦多。”堂嫂不慌不忙道,片刻,又补充了句,“加拿大的多伦多,不是俄亥俄的那个。”
“你喜欢坐greyhound旅行?”先武好奇。
“不是很喜欢,那个车子好凑(臭),尤其是厕所。我再也不会坐了!”兰珍很认真地分享自己的真实感受。
几个男人哈哈大笑起来。
兰珍给他们笑得莫名其妙。
先勇跟大家说:“我一开始就告诉她了,坐飞机会方便很多,可是她一定坚持要坐一下那个greyhound。”
兰珍不以为然:“这是一种人生经历,你只有坐过,才知道自己喜欢不喜欢,不是吗?”
先武含笑望着她点点头。须臾,又问:“所以你们现在住在多伦多?”
先勇代答:“我平时都在台北,是她住多伦多。”
所以是两地分居?先武和大伯父都有些迷糊,带着询问的眼神望向他们。
先勇正思索着怎样委婉地解释一下他们这十年的拉锯战,兰珍却不想在这么美好的夜晚扯那一团乱麻,于是很干脆地用英文告诉他们:“相信我,你们不会想听我们俩的故事的,因为那就好比打开一个‘潘多拉的魔盒’,里面是一大团理不清的乱毛线。”
大伯父和先武又哈哈大笑,先勇英语能力一般,只听了个囫囵,所以只能不明所以地跟着笑。
兰珍冷静地望着他们,想:这家人笑点好低哦。
大约是很久没见这一屋子的家人,先武按长幼尊卑,和桌上的每个人很美式地拥抱,时不时在谁脸上“吧唧”一口。
过了十来分钟,兰珍正埋头吃那酥烂的蔓越莓冰糖酱鸭,鼻息里忽然又有了那淡淡的须后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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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张铁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