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会共和党人备忘录公开后,特别检察官穆勒通俄门调查名存实亡?
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上周五,终于将由共和党人起草的一份“FISA备忘录”公开发表。特朗普总统随即表态,大意是有关他的“通俄”及“妨碍司法”等罪名得到了洗脱,如释重负啊(vindicated)。但随后由国会众议院少数党领袖nancy pelosi和参议院少数党领袖chuck schumer联合发表声明,调查还将继续,并警告总统特朗普,如果总统悍然解雇特别检察官穆勒,这将引发宪政危机。
那么,总统一方说已经没事了,但国会民主党人依然要查,这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典型的党派争斗。笔者是站在总统一边,也认为特别检察官穆勒的通俄门调查和妨碍司法调查已经无以为继、名存实亡。
首先,通俄门的调查经过一年左右的调查没有发现证据。那么,为什么说妨碍司法的调查也无以为继了呢?容我细细道来。
还记得peter strzok吧?这位FBI高级探员(Chief of the Counterespionage Section,反侦探主任)在和他情妇FBI律师lisa page的短信中,曾透露对于通俄门的调查,“there's nothing there there”,即他认为调查不会有什么实质内容或结果。
作为联邦调查局局长的james comey在2016年大选前后,他实际上比所有的人都清楚,特朗普竞选团队没有通俄,或者说没有通俄的证据(FBI已经在监听)。那么他在被解雇后,comey通过泄密得到司法部常务副部长rod rosenstein任命特别检察官穆勒调查2016大选期间特朗普团队“通俄及其他关联事宜”的真正目的是给总统栽上“妨碍司法”的罪名,弹劾总统特朗普。
给总统特朗普栽一个“妨碍司法”的罪名并不容易。但comey有他的杀手锏。因为comey跟特朗普总统有两次私密会晤,而且comey都作了笔录(备忘录)!第一次会晤是晚餐,据comey的朋友透露,总统要他表忠心,comey滑过去了,事后一想惊出一身冷汗来,所以就写了笔录。第二次是因为michael flynn,也是comey的朋友透露,总统在白宫椭圆办公室内,挥下众人及下手,只留下comey,亲口要comey对flynn手下留情。comey事后也做了笔录。现在这两份备忘录都在特别检察官穆勒的手里。
但总统对这两件事的回忆,截然不同。总统特朗普断然否认要求comey表忠心,同时也断然否认要comey对flynn将军手下留情。那么现在就是一对一对簿公堂,comey说A,总统说B。信谁的呢?
在这件事上,给总统栽一个“妨碍司法”罪名,其实很不容易。首先,没有通俄(当然,即使通俄(通俄在这里的定义是跟俄国共谋),但光共谋也不能算犯罪,但如果特朗普团队跟俄国有过协议,用共谋换取利益的话,那就有问题了),何来“妨碍司法”?同时,因为总统有宪法赋予的权力,他可以指使comey调查谁,或者不调查谁等。但是,这些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本文讨论的重点是,为什么当FISA备忘录公开后,检察官穆勒的通俄门调查和妨碍司法调查已经无以为继、名存实亡了?
前面不是说现在的情形是“一对一”,即comey对Trump,似乎对comey有利。但现在的情形发生了转变。
这是因为FISA备忘录揭示一个重要信息。这里先简单介绍一下FISA法庭。FISA法庭全称United States 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它始建于1978,主要用于监听监视国外情报机构在美国的活动。但法庭对于监听美国公民,则有很严厉的规则,防止监听被滥用。这是因为FISA法庭不同于其他法庭,在其他正规法庭上,有起诉方和辩护方。辩方由本人或辩护律师代表,然后所有的过堂证据,都要在法官面前一五一十的检验过,证据要么被通过要么被剔除。但是在FISA法庭上,因为没有辩方,所以法官只能仰赖检方提供的证据。为了防止检方滥用职权,检方对提供的所有的证据都要发表一份宣誓书(affidavit),大致上是:我发誓,我向法庭提供的所有证据全部都是真的,没有隐瞒它们的来历。如果有隐瞒我愿意接受惩罚云云。
但是,2016年FBI在向FISA法庭申请监听特朗普团队顾问carter page时,采用了由希拉里·克林顿竞选团队出资,交由某律师事务所,转叫Fusion GPS,再交给英国前间谍christopher steele整的那份"特朗普黑材料"(Trump Dossier),同时FBI在提交的申请中刻意向法庭隐瞒,材料是由克林顿出资的等。同时还有,根据trey gowdy在接受采访时透露,FBI在申请时,一共提供了三份资料,一份是carter page的背景资料,另外两份其实都出自Christopher Steele,其中之一是他写的Trump dossier,另一份是他透露给雅虎某记者然后该记者写的报道文章!目前尚不知道FBI在申请监听时,是否知道这两份资料是同一个来源。
用未经核实的特朗普黑材料(后来FBI核实过,证实黑材料不可信)申请监听美国公民(其对象其实就是特朗普!)显然这是丑闻。同时还有,FBI一共向FISA法庭申请过四次(一次管90天,四次即监听一年了),而其中一次,签名的就是comey自己!
comey在这份申请上签了名,意味着什么?至少、至少,comey对特朗普存有“偏见”(即bias)。如果有bias,后果是什么?比如peter strzok在给他情妇lisa page的短信中,有批评/攻击特朗普的言论,被认为这是bias,他立刻被踢出穆勒的检察官团队。当年辛普森案,办案的洛杉矶警察mark fuhrman被揭露对黑人有歧视,有bias的言论,所以fuhrman的证词未被法庭采纳。
如果过堂的话,因为这份FISA申请上有comey的签名,白纸黑字证明comey对特朗普总统存有偏见,因此comey有陷害特朗普的动机(!!),如果正规过堂的话,由检辩双方辩论,comey整的这两份跟特朗普私密会晤的备忘录很可能会被法庭扔出窗外!没有了comey准备的备忘录,对特朗普总统“妨碍司法”的调查也就无从查起。
所以随着国会共和党人备忘录的公开,特别检察官穆勒通俄门调查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但是,因为穆勒的调查报告不是呈送给法庭,而是交给众议院审核,对特朗普是否采取行动。那么这个就不是简单的司法问题,而是牵涉到美国的两党政治。我们要知道民主党的主要领袖以及共和党内的反川人士他们对这个事件的态度,将会影响整个事态的行程和方向。是依法治国呢,还是依照政治意识形态治国呢?提出这个问题来问美国,似乎极具讽刺意味。
我们且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