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是西方制度胜利的基石
西方政治制度并不是铁板一块的,美国,法国,英国就各不相同,但它们有一些共同点:都是宪政,实行民主选举,政府实行共和制,都有三权分立的制衡机制。
一直说西方政治思想的基石是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这是和集体主义(collectioninsm)相对立的一种行为。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是一种天生的行为,在每一个人中同时存在着,是人性对立统一的两方面。受文化,家庭,个人经历以及个人秉性的影响,不同的人,会更强烈的表现出其中一个面。一般而言,北美,西欧和北欧是个人主义占优势的文化,而东欧,东亚,阿拉伯则集体主义占优势。
集体主义,顾名思义就是把集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任何参加过班级间的球赛的人,或为了弟弟打过架的人,都能体会到自己本能中的这种帮会意识。而个人主义的表现则更普遍了,两个婴儿会为了争夺奶头而大打出手,人的自私本能即使对最亲的人也表现得淋漓尽致。但通过后天文化的修饰,在不同的社会里,会表现出不同的制度和行为特征。
不管什么文化里,无私的集体主义行为,通常是值得赞颂的美德。而自私的行为,通常是受到谴责的,但为什么在政治领域,道德高尚的集体主义,却导致了极权主义,而自私的个人主义,反而是迄今为止最好的政治制度的基石呢?
法国大革命的宣言书,《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宣布生命、自由、财产是人人享有的平等的天赋权利,国家(政府)的作用在于保护这些权利的安全和不受剥夺。这三个都是关于个人的。其中,生命,财产好理解,什么是国家必须维护的个人自由呢,以后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了四个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於贫困及免于恐惧的自由。简而言之,政府的职能,除了保证每个个人的生命和财产,还要保护每个人爱怎么讲怎么讲,爱信仰谁谁,不能挨饿(没得吃了政府必须救济),不能担惊受怕(有人威胁了警察必须保护)。如此,设立政府的宗旨,就是为了满足每一个公民的个人利益,因此说西方政治制度的基石是个人主义!
个人的自由使得个人获得解放,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社会实现了快速进步。对此,马克思也不否认:“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个人主义的胜利也是不容置疑的,冷战中美国对苏联的胜利,本质上是制度的胜利。冷战中分裂民族实行不同制度的表现也立显优劣:东德和西德,北韩对南韩,台湾和大陆.....
有人肯定要提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巨大发展的例子,来否定以上观点。改革开放后,中国虽然在经济上采取了市场方法,但在政治上仍然实行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基本制度。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还得不到宪法保证,宪政和三权分立受到公开批评,而言论自由则是实际上禁止的。按以上西方标准,中国现行政治制度无疑是反人权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还是先从价值产生的原理理解起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规律还是被公认的(也非马克思原创)。任何商品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通过价格为表现形式。一句话,只有有用的东西才有价值。人类社会几千年社会总价值一直徘徊在一个较低的数值,直到工业革命后急剧上升,有一段时间呈指数上升,怎么回事呢?我认为,那是因为新的使用价值被创造出来了。几千年来人们一直用马或马车代步,汽车被发明出来后,产生新了的需求和价值,汽车相关产业如橡胶、钢铁、石油等都发展起来,那些本来无用的,因此没有价值的东西,如橡胶树,具有了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无数人在这些行业就业,他们赚的钱又引发新的需求.....正是因为创造了新的使用价值,才新创造出来价值。社会财富的增加,归根结蒂归功于新创的使用价值。不光是商品,具有使用价值的服务也产生价值,医生能治病,艺人能让人享受艺术,都是有价值的。
中国从那么穷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背后肯定不是金银积聚得多了,而是通过新的使用价值创造了真正的价值。现代中国人到1970年代文革旧居去参观,会觉得太差了不可忍受,到了2010年代左右,私家汽车、家用电器设备,冰箱空调,电话,自来水和抽水马桶......都进入了中国普通家庭,这本身就要新创造出多少价值?但中国怎么会具有了这种能力呢?西方的技术输入,以及市场经济机制,肯定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接下去,如果西方技术和市场管理方法停止继续输入,中国还能不能拥有原创技术能力,从而继续创造新的使用价值,这是一个有待观察的问题。有人会争辩说,目前中国禁止的自由言论,主要在政治领域,并不禁止科技方面的言论自由,应该不会对创造新价值有决定意义的科技领域有重大影响。以前在专制主义的德国,苏联,日本,都有很多重大的科技发明,出过很多诺贝尔奖得主。
可能问题就会出在政治方面。马克思对国家(政府)的定义是: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林彪说的更明白,“政权就是镇压之权”。因此,别把国家当作什么好东西,它的基础是暴力,它的目的是压迫,这是一头猛兽,如果不把它关在笼子里,它是随时要出来吃人的。
西方政府在政治上采用了三权分立的制衡手段。法国的孟德斯鸠在对英国政制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法国封建专制时期司法职能被滥用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政府职能的划分。他认为,“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
中国的体制没有三权制衡,那么宪政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今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宪法第一条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规定了党的永远执政地位,这违背了“共和”的原意,共和是指不同阶层共同执政。宪法也规定了政权的性质是“专政”(dictatorship),也就是说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民主(democarcy)。民主集中制的意思,就是你们可以议一议,但最后还是我说了算。
没了制度上的约束,如果有言论自由,还是可以对政府起到一个制衡作用,可惜这也被严禁了。国家这头猛兽如此可以为所欲为了。历史证明,一个没有个人自由的国家,是没有未来的,特别是周围被拥有个人自由的强国包围的时候!
虽然企业家可以取得成功,但其财产和命运掌握在当权者手里,就像最近发生在马云身上的事一样。顶级富豪尚且如此,更别说那些小鱼虾了。失去了独立法律的保护,又没有言论自由,腐败必然横行,所谓反腐只是选择性清洗,18大后你见过哪一个习的亲信有过腐败,腐败的全是周永康的人,有那么齐整?这这样一个背景下,企业家最好的归宿就是移民。中国富人移民率那么高 ,就是一个见证。
在科技发明方面,不排除在国家主导下会出现一些成果,以前苏联不是一度在航天领域超过美国吗?但一个真正能起到引领价值链改变的科技,必然是市场主导的,在自由竞争中逐渐完善的。比如汽车技术,发明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开始,以后福特将生产技术标准化,使汽车能达到普及并仍然可以盈利,日本对工业生产的进一步优化,各国在竞争中不断的改善,才使得汽车行业最后成为一个重要的价值链支柱。苏联发明了卫星并不能让航天成为支柱产业,迄今航天还是一个花钱的行业,只有期待像马斯克的SpaceX之类的最后商业化成功,无数的私人企业将其变成一个普及的可盈利的项目,那才可以说真正成功。
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在一个不注重个人自由,个人权利的社会里,发生这样的价值链跃进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一个发明家或企业家,如果不能确认自己的投入会在个人利益上得到保证,是不会全身心投入的,特别是别有选择的情况下,他们会良禽择枝而栖。只要错过一次技术革命,一个原先领先的国家,就会落后。这种例子,在历史上是比比皆是的。
因此,如果中国不转变为一个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国家和社会,那就会与中国梦失之交臂,落到重新返贫,甚至因为落后而崩溃!
勿谓言之不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