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那么一天。。。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会选择安乐死吗?
每次和91岁独身一人住在北京的老妈通电话,她总会讲到他们老年公寓这些天又有谁走了。特别羡慕有的邻居前两天还在一起聊天,第二天老伴说昨晚他人睡着就走了。她说她最希望自己也有这种好福气,一是自己少受罪,二是不愿拖累子女。她还一再申明:如果长期重病在床,她宁肯“安乐死”。
安乐死在中国刑法理论上划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积极安乐死是通过外力缩短生命进程,这是法律所不允许;消极安乐死则未通过主动缩短生命进程的方式实现,比如"放弃治疗",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中国现在之所以在法律上禁止广义的安乐死,是为防范有人滥用法律,以此作为杀害他人生命的借口。
安乐死在美国大多数的州都属非法,目前只有8个州合法,德克萨斯州則在有限程度上合法。安乐死牵涉到医学、法律、道德等诸多问题,非常具有争议。
欧洲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国家允许安乐死,其中包括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和瑞士。全球只有瑞士的“解脱”(Exit international)和“尊严”(Dignities international)两家机构面向外国人开放。
最近看到一篇报道,英国发明了一种安乐死过山车:转一圈仅需三分钟,回来时人已冰冷。
这项安乐死执行总耗时三分钟,前两分钟和一般的过山车一样,会有一个缓慢移动蓄势的过程,一直上升到大概487米的高空,然后飞速的下落。和一般的过山车不一样的是,它最后有七个连续的回环,确保无人生还。由于飞速,人们丧失听觉和视觉,内心还伴随着迷失、焦虑、困惑等,这种体验被称为“GLOC”,即重力引起的意识丧失。设计中的两分钟缓慢上升给安乐死的人一个缓冲的过程,他们可在这两分钟里考虑是否真的要选择死亡,如果一旦后悔,中途可以按下特定的按钮,安全返回地面。能再一次唤醒他/她对生的期待,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这种死亡的方式和传统的安乐死相比,人离去的十分安详。让接受这种方式安乐死的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再次体验到一般病人无法想象的速度与激情,让他们在接受死亡的同时,再一次回到健康的时刻 - 似乎在随心所欲地参加惊险的体育活动。
人从出生开始就在走向死亡,但是死亡对很多人来说都是被动接受的,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慢慢地渴望能够主动选择,尤其是对于那些经受病痛折磨的人,与其低质量的生活还不如选择高质量的死亡,而安乐死是在这样的背景需求下,慢慢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中国人都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思维方式。虽说人来到这个世上“受苦”,但又有哪一个人愿意“早走”呢?佛教徒反对安乐死的原因是“今生的病是前世的业障,如果选择安乐死,就失去了弥补的机会。”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会选择安乐死吗?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