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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谷爱凌和徐州的罪恶

再谈谷爱凌和徐州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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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爱凌是个风光人物,她在冬奥会上大放异彩,勇夺两金一银。这样的成绩,对任何一个运动员来说,都是了不起的成就。而且不仅如此,她刚刚十八岁,就在商业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功,至少在中国,她已经成为了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和冬奥会几乎同时,在徐州爆出了骇人听闻的铁链女事件。这其实并不是现在才有的问题,也不是只发生在徐州这个地方。在现代文明社会,被拐卖,被强暴,被殴打,被囚禁,甚至被残杀,这其中任何的一项,都是滔天大罪。但是,我非常不能理解的是,竟然有那么多的执法者,司法者,和政府官员被牵扯了进来。我觉得这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罪恶,而是有一个罪恶的网络。这可能是宗族的势力,也可能是利益链的驱使,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不能把这些恶势力连根拔掉,做一个惩恶的典型,我想,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无辜女子受难。

我前一段时间写了一篇文章 谷爱凌的荣耀,和对人贩子的恐惧,提到了网上一些人对谷爱凌的攻击。其中有一种说法,大意是,如果把谷爱凌卖到了徐州,也就是一千元的事儿,我对这样恶意的言语表示了愤怒。有一些网友表示不满,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这里我引用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留言。

”你也真够搞笑,大家说把谷爱凌卖到徐州也就值一千块,是因为嫉妒?是对谷爱凌的咒诅?你也算是出了国的人,语文功底真这么差?”

”大家那么说,是因为看到举国官媒和官方为一个不知道哪国人的18岁富贵子弟谷爱凌大唱颂歌,而对另一位栓了20多年的底层妇女一声不吭。”

”为什么不解呢?很多人觉得这不过是为了呼吁政府重视在徐州发生的骇人听闻的罪恶,当然,也是对政府一味吹捧谷,忽视大众的反讽。”

我完全可以理解大家的心情和对这种超出了人性底线的罪恶的愤慨,但是,在愤慨的同时,在我们大力呼吁法治社会的时候,我想也要记住一点,就事论事,不能把自己的愤怒,宣泄到和这个罪恶并没有直接联系的人身上。

共产党为了自我宣传,以金钱,以利益,归化了许多的外籍运动员,这其中就包括了古小姐。不可否认,谷爱凌是个体育的天才,但是,她说过的很多话,包括她对彭帅的评论,以及声称 “任何人都可以下载VPN,它在App Store上是免费的。”是非常不适宜的,也是不尊重事实的,至少我本人是非常不赞成的。不过呢,虽然我不赞同,甚至坚决反对她的某些观点,但是,每个人都有自由表达的权利,我尊重她的这个权利。我只是希望大家都能有这种权利,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只有某些人的观点可以表达,而其它的就不能出声。比如说这次去丰县调查的两名女网友,不仅没有了言论的自由,连人身自由都被中共剥夺了。

对待不同意见和观点,我们要有什么样的态度呢?如果因为谷爱凌的言论,就在网络世界上对她恶语相向,在人格上侮辱她,这样的做法,至少我本人是不赞同的。我想,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都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哪怕我们非常不赞同她的言论和观点,但是我们没有权力因为她的这些观点就让她去承受被拐卖,被强暴,被殴打,被囚禁,甚至被残杀的可能。其实更进一步,哪怕是犯了罪的人,我们也不能因为他们的罪,而让他们承受这样无人性无底线的罪恶。用罪恶去惩戒罪恶,我觉得绝不是文明的进步。

如果我们把这句攻击谷爱凌的话改一下,大家估计就能看到它的问题所在,“把某某某卖到徐州,也就是一千元的事”。这里面的某某某,可以是我们的妻女,可以是我们的姐妹,甚至可以是我们本人。我不知道别人的感受如何,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将心比心,我想到的是自己的亲人,我看到的是一种对人格的侮辱。在徐州发生的是一种极大的罪恶,我不能忍受将任何有着自由灵魂的人,推到这样的火坑中,哪怕那是我们非常讨厌的人。如果大家实在是愤怒难耐,我觉得不妨从我开始吧,就把我卖到徐州,我想那也不过是一千元的事。我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个邪恶的制度,至少我可以去承受这样无边的折磨和心碎,希望能够换回一个受难的人。

对在徐州发生的罪恶,我们大家的呼吁非常重要,我们的谴责也很关键,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加强法治建设,惩恶扬善,杜绝将来的罪恶。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谴责一种罪恶,就自以为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可以将我们的愤怒,迁罪到那些自己不喜欢,不欣赏的人身上。我想大家是平等的,我们既没有高人一等的权利,也没有侮辱他人的自由。

对铁链下受难的女子和徐州发生的罪恶,我觉得这件事并没有结束,有很多的恶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让我们尽自己的力量发声呐喊吧;而对谷爱凌的不满,也让我们自由地表达,理直气壮地讲出我们不同的声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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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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