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诗经,去田猎——还、叔于田、大叔于田
说起打猎,大部分人都会觉得离我们非常遥远;在诗经的年代里却并非如此。
还(齐风)
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大致意思:
您的轻便灵活啊,与我相逢在峱山的山间啊。合在一起驱(马)跟随两只三岁的兽啊,对我作揖说我敏捷啊。
您的盛壮啊,与我相逢在峱山的山道啊。合在一起驱(马)跟随两只雄兽啊,对我作揖说我好啊。
您的强壮有力啊,与我相逢在峱山的山南啊。合在一起驱(马)跟随两只狼啊,对我作揖说我臧啊。
肩:借为“豜”,有说三岁豕,有说四岁的。造字的时候可能指三岁的猪,后来可能变成泛指三岁的兽。
刚读的时候,我以为这两人可能都住得离峱山不远,所以各自打猎时才会频频遇见。暗自感叹他们真有风度,对猎物不争不抢,还能互相夸赞,这可是挣钱呐。
读了几遍以后感觉不太对,两只狼?狼不是该成群的吗?再读几遍,终于注意到了“驱”字。现在经常用“并驾齐驱”表示两人差不多厉害,两千多年前这个“驱”字估计确实在说赶马。齐国不是游牧民族的国家,能养得起马的肯定是有钱人,不会靠打猎吃饭。只有两狼在前,可能是狼群被打散了,这次打猎的规模不会小;那么“驱”字不但是驱马,很可能在驱马车,这才符合猎者的身份。
在声势浩大的狩猎中,作者收获不错,合作成功后互相客气一番,两拨人分头再找猎物,然后又碰到一起,如是者三,真是缘分呐。
首段应该在追某种动作敏捷的小兽,两人相互赞美对方身手利落;所以这里的“肩”不会是野猪。三岁的野猪,总有一百多斤了,光靠敏捷肯定搞不定。
第二段的猎物是雄兽。形容猎人的“茂”和“好”应该可以互换,估计是指体格不错,可以跟这两只雄兽短兵相接。
第三段的狼就更危险了。2012年山东枣庄有只近一百二十斤的野狼到处流窜,几天里咬死两人,重伤好几个。一百多个警察拉网式寻找,发现后开枪击中一条腿,它又带伤跑了二十多公里,成功游过四条河,其中一条足有百米多宽。等到它最后终于被堵住,回头就过来反扑,幸亏警察带了冲锋枪。诗中这两个猎人用冷兵器追着狼打,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毛诗序》说诗旨是刺齐哀公迷恋打猎,致使齐国好猎成风,荒废政治,然而我非但没看出一点讽刺的意思,多读几遍,还有点洋洋得意起来。
齐国首都临淄在今天的齐都镇,沿淄水走,不到十几公里的地方有个小盆地,四周丘陵环绕,西北角有个谷道可入。这盆地中间有座孤山,比周围的丘陵稍矮一截,百米多高,三里地宽,它就是峱山。没有瀑布飞泉,也谈不上奇峰怪石,然而齐国的国君大臣们就是喜欢过来游玩,因为这地方太适合打猎了:周围是平地,可以驱车环绕,不用担心迷失方向,而猎物一不小心被赶上峱山就被断了后路,很适合让猎手追杀。
两千多年后,灯下按图索骥,似闻车声隆隆,忽散忽聚,似见两狼回身反扑的凶悍,忽然想起那句“好猎成风”,或许在《毛诗序》的时代,峱山依然有适合狩猎的美名。
《还》中的猎人能打狼,下面这首诗的主角就更厉害了。
大叔于田(郑风)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叔在薮,火烈具举。袒裼暴虎,献于公所。将叔勿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叔在薮,火烈具扬。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罄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叔在薮,火烈具阜。叔马慢忌,叔发罕忌。抑释掤忌,抑鬯弓忌。
大致意思:
叔去田猎,驾驭四匹马拉的战车。握缰绳如丝带,左右外侧的两匹马象(踏)舞步。叔在草木聚集的地方,(众人)列队都举起火把。脱去上衣与虎搏斗,进献到君主所在的地方。愿叔不要反复(这么做),防备它伤到你。
叔去田猎,驾驭四匹黄马拉的战车。居中的两匹马马头扬起,左右外侧的两匹马雁行(有序)。叔在草木聚集的地方,(众人)列队都高举火把。叔善于射箭,又善于驾驭车马。或骋马飞奔、或止马停下,或发箭、送。
叔去田猎,驾驭四匹以黑为主夹杂白色的马拉的战车。居中的两匹马起头并进,左右外侧的两匹马象手(听话)。叔在草木聚集的地方,(众人)列队火把都很旺盛。叔的马慢了,叔放箭稀少了。放开箭筒盖子(盖回去),把弓放进弓袋里。
第二段说叔善于射,又善于驾驭。“纵送”中的“纵”基本都解释为发箭,但“送”就很模糊。有说“从禽曰送”的,也有说“覆彇曰送”的。“从禽”是指追踪猎物,追踪不是本诗主旨;而“彇”字一看就跟弓有关,马上去查,“彇”是弓弭,在弓的两头。那为什么要覆它,怎么个覆法?没查着具体的解释,却查到一个现代的爱好者的经验:他用过很多材质的传统弓,其中单体竹子弓、单体木弓性能最差,使用30—40箭数就需要下弦休息;竹木层压弓好多了,可以到一百下;筋木弓更佳。
既然“纵”是把弓拉满之后的放手,那我猜“送”可能是松开弓弦,让弓休息一下。叔的时代较早,用的可能是竹弓或木弓,需要时不时从弓的两头取下弓弦。这弓的一纵一送,正好对应马的一罄一控,又承接了前面的“善射”和“良御”,选材精当,余味悠长。
后来弓的制造技术突飞猛进,在春秋末期《考工记》里已记有制造筋角木复合弓的工序,射手们不再需要在战斗中频繁取下弓弦;再过几百年,连我们眼里的古人都没几个记得这事了,记载里语焉不详,让我一通好找。
那时候不流行骑兵,战车才是高端战力。常见的战车有双马拉的,有四马拉的,现在还会讲“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可见四匹马拉的战车速度很快。战车上的人是指挥者,最初每辆车配十个步兵,后来渐渐增加到七十二人。古代四匹马算是一“乘”,古文里常有的千乘之国听上去兵力不多,算一下要有四千匹战马,七万二的步兵,这还没算车上的甲士、以及后勤之类的辅助兵种,想想好费钱啊,武王伐商的时候他自己的主力部队也不过三百乘而已。
近代英国马车也有用四匹马的,下面那张照片上的是05年的查尔斯王子。
既要挥鞭,又要执缰,已经很忙了,两千年前的中国战车对驭手的要求更高,他要用六条缰绳,驾四匹马。难度最高的是“天子驾六”,幸亏只有天子才能过这个瘾。
这是军事博物馆里陈列的古代战车。中间的两匹服马是拉车主力,大概象现在的引擎,边上的骖马控制方向,那就是带动力的方向盘。开车嘛,大家都知道,方向盘最要紧,所以诗中每段都提到“两骖”。
战车对战,当然不会自杀式迎头相撞,在相互避让错车时,两边的骖马最容易受伤。万一碰到这种情况,乘员可以解开骖马的缰绳,靠着剩下的马匹继续战斗。相比英国那种马车,这样的一字排开的方式更容易在战场上生存。
当时用的是两轮战车,车厢做得很小,并排站三个人就挺满了。中间是驾驶员——车御,两边是车左、车右。当时大家的行车习惯是左转弯,要在右侧错车,这时两车的车右们就该用长兵器互相伤害了;左侧比较安全,往往会安排神箭手,如果将领在战车上指挥,也会安排在车左。诗里的叔是三项全能,格斗,御马,射箭,样样精通。
周代的田猎同时也是军事训练。那些举火的人很可能就是车后面跟的步兵,火把上下晃动,模拟森林大火的烈焰飞腾。
第一次读的时候我以为他们在放火烧林,立刻想到了这些年的几场大火。后来想想水火无情,要真着了火,肯定是人跟老虎一起跑,没功夫打架和射箭,还是用火把的可能性大一点。
老虎被骗出来了,叔没有放过它。或许是老虎蹿得太快,又或者是箭的射程不远,总之他没靠箭术,而是选择近前搏斗。武器虽不比上后世,架不住人猛啊。我怀疑古代用战车跟弓箭性能也有关系,射上几十箭就要下弓弦,不见得在马背弄吧,何况那时候马镫还没发明,很容易掉下来的。
我一直以为古代中国使用的是个子矮小的蒙古马,比不了欧洲的马匹。然而欧洲中世纪时的马并不高,有篇文章研究了英国两千多匹从公元四世纪到十七世纪的马骨,发现它们的肩高大部分低于1米四四(14.2 hands)。春秋赵卿墓出土马匹共计四十六匹,属蒙古马系,平均肩高一米四八。就算对它们来说,车还是太重了。先人的解决方式就是多带几匹换着用。叔用了三组马,所以千乘之国的马匹数量还要再乘以三,直达一万两千匹。这个数目太大了,就假设只有重要人物才有备用马匹吧,再加上重要人物的随从,总数也要再加上不少。
召集起众人,自然要多训练几日,我猜诗中至少说了三天的行猎。首日最艰难,需要得力的好马,后两天,大家按捺不住爱美之心,同色战马一字排开,相互炫耀。田猎快结束时,人的兴致还是很高,火把依然很旺,但猎物不陪他们玩了,非死则徙尔。众人无奈地看着叔放缓步伐,收起弓箭,留待下次的田猎。
他们出来开心,留在邑中的人也许正在想念。
叔于田(郑风)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大致意思:
叔去田猎,巷子里没有居住的人。怎么会没有居住的人?(他们)不如叔啊。确实美而仁爱。
叔去狩猎,巷子里没有喝酒的人。怎么会没有喝酒的人?(他们)不如叔啊。确实美而好。
叔到郊外,巷子里没有驾驭马的人。怎么会没有驾驭马的人?(他们)不如叔啊。确实美而勇猛。
“洵美且武”?看来那时的人们确实彪悍,不但在住处附近驯马,周围看热闹的还要评论这马驯得漂不漂亮,也不怕出个意外,马冲过来踢上几脚。
《叔于田》的作者可能是个女子,留在邑中,感叹寂寞。《大叔于田》的作者可能是叔的同伴,把田猎的细节娓娓道来。这两首诗的主角未必是同一个人,按诗经里的次序,《叔于田》在前。可能是它传唱日久之后,某人技痒,再作一首,炫耀一下他们田猎的盛况。
这隆隆车声早已远去,如今只能在想象中看战车来往,举火暴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