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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被误解的文史常识

《咬文嚼字》----被误解的文史常识

博客

《咬文嚼字》----被误解的文史常识

2012.11.24

黎京

很早以前就知道这本期刊,读过前几期,那是一年回国姐姐推荐给我的看的,还买了最初几期的合刊,每年一部。认真阅读后吓了一大跳。原来很多方面都因我的无知,在写文字时并不明白词义而滥用了,自己也觉得羞愧。
很不解的是,也许是某些人是想使自己文章语言生动,把原来的词义借用过来,以至于误导了很多读者,甚至后来竟成为大众语言。
不知者不怪,既然报纸刊物都用得,我怎么就不能用。这话好像很在理,就是嘛,大众语言还不是因习惯而来,太过吹毛求疵兴许会阻碍语言不断更新和发展。看过某位研究语言的专家写的网络语言汇总,很多词义被借用颠倒,显得很时髦。但是就在这时髦的后面却难免被人耻笑。我想,假如写这类文字的人或在不知原意的情况下说出来的话,一旦明白后自己会是什么感觉。
朋友给我发来一篇文章,作者不明。闲来无事当消遣看,没想到里面的内容却真真吓着我了。原来很多话是不能随便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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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

“跳槽”原是青楼语
你“跳槽”了吗?在眼下,这是一句很平常、很普通的话。其意思也很明白,那就是,你炒没炒老板的“鱿鱼”?你是不是还在原来的地方工作?但在明清时代,这句问话却含有狎邪之意,相当不雅。

  随便翻翻明清的小说或者笔记,“跳槽”一词不时可映入眼帘。徐珂的《清稗类钞》对“跳槽”给出了非常确定的解释:“原指妓女而言,谓其琵琶别抱也,譬以马之就饮食,移就别槽耳。后则以言狎客,谓其去此适彼。”意思说得很明白,最早这个词是说妓女的。一个妓女和一个嫖客缠绵了一段之后,又发现了更有钱的主,于是丢弃旧爱,另就新欢,如同马从一个槽换到了另外一个槽吃草,因此,这种另攀高枝的做法被形象地称为“跳槽”。后来.这个词也被用到了嫖客身上。一个嫖客对一个妓女厌倦了,又另外找了一个,这种行为也可称为“跳槽”。是啊,同样一个词,妓女用得,为什么嫖客用不得?与此相佐证,明代冯梦龙编的民歌集《挂枝儿》里就有一首名叫《跳槽》的歌,歌中的青楼女子哀婉地唱道:“你风流,我俊雅,和你同年少,两情深,罚下愿,再不去跳槽。”妓女与嫖客互诉衷肠,最终达成的协议就是“再不去跳槽”。至此,“跳槽”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那就是专指风月场中男女另寻新欢的行为。

  可是不知何时,“跳槽”这个充满狎邪意味的词被大家拿来当成变换工作的代语。也许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已经忘了这个词本来的用法,只是根据这种形象而又通俗的比喻,把它当作了更换工作的大众通行语。尽管如此,我们知道这个词的来历也不是一件坏事。&l t;/ DIV>

“莘莘学子”多少人
高考前一天,有家电视台做了一则各单位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的报道。报道的标题是:“各地纷纷为莘莘学子们参加高考提供便利。”其中,一名记者在报道结束时说:“祝愿莘莘(xinxin)学子都取得好成绩。”看完之后,不由得为考生发愁:若是高考卷子上出现了这个词,看节目的学生该如何是好?

  首先从读错“莘莘”来说,这个字的确有两个发音,然而,“莘莘学子”中的“莘”字应当读“shen(阴平)”,而不是记者口中发出的“xin”。

  其次是“莘莘学子”一词的使用错误问题。有很多词语,人们大体上经常看到或者使用,但是没有完全理解,所以在实际使用中常常用错。“莘莘学子”四个字连在一起,像个成语,其实不是成语,而是个自由组合的词组。“莘莘” 是个叠字形容词,表示“众多”,在古汉语中用途比较宽泛。“莘莘”出自《国语·晋语四》:“周诗曰:莘莘征夫,每怀靡及。”《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等辞书均释其为“众多”之意,这样,“莘莘学子”应是“众多的学子”。

  如同上面提到的那个错误标题一样,下面的例句也是因为不太理解“莘莘”之意而出了错,在“莘莘学子”前加了“一大批”、“许许多多”,或者是在“莘莘学子”后面加上了个“们”字,造成了词意重复的错误。例如: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许许多多来自中国的莘莘学子共同为祖国祈祷;一大批莘莘学子走出校门,成为祖国的建设者;莘莘学子们站在主席台下,聆听校长的讲话。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错误用法需要注意,那就是在“莘莘学子”前加上“一位”、“ 每一个” 。因为“学子”和 “莘莘”连用,意思就是“众多的学生”了,所以就不能再加“一些”、“每一位”这类词了。再用这些限定,就犯了逻辑上的错误。例如:作为一名莘莘学子,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每一位莘莘学子都应当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这用法都是错误的。

乱说“哇塞”伤风雅
“哇塞,你今天可打扮得真漂亮!”“哇塞,姚明又扣篮了!”“哇塞,今天可真热啊!”这些经常挂在年轻人嘴边的话,说者没有觉得什么,但是听起来还是很刺耳的。如果他们知道了这个词的来历,估计会感到羞愧的。

  “哇塞”原是闽南方言,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在台湾流行开了。最早传入大陆应该是在80年代初,首先流行于开放的沿海地区。其中,“哇”就是第一人称代词“我”,而“塞”则是一个表示性行为的动词,大致相当于北京话中的“肏”等不文雅的词(我肏)。这样一个主谓词组,它的宾语省略了,但是意思还是很明确的。

  这样一句很难听的话本来是不应当流行开来的,但是现在却成为人们的口头禅。先是在台湾的影视传媒上出现,后来大陆的一些影视明星又刻意模仿,现在连省级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嘴里也经常说,甚至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跟着学了起来。

  造成这个不文明的口语传播开来的原因在于,一些影视传媒机构的不负责任,一些影视明星的刻意模仿和一些年轻人的盲目跟风。他们根本不知道“哇塞”是什么意思,只是主观地认为“塞”是一个叹词,跟“哇呀”、“哦哟”、“呜呼”差不多,仅仅是表示惊叹而已。所以,不管男的女的,也不论老的少的,赶时髦般地抢着用,开口闭口就是一个“哇塞”。

  还有一些人,看到别人不说这个词,就嘲笑人家“土得掉渣儿”、“跟不上时代潮流”,实在是不应该。更让人觉得不好意思的是,一些女孩子在大街上打招呼也会大呼小叫地用“哇塞”(我肏),真让人觉得难为情。

“丰碑”古时不是碑
碑本来指的是没有文字的竖石或桩,其主要作用有三:一是立于宫庙前以观日影、辨时刻。《仪礼·聘礼》曾说:“上当碑南陈”,郑玄的注释就是:“宫必有碑,所以识日影,引阴阳也”。二是竖于宫庙大门内拴牲口。三是古代用以引棺木入墓穴。最早的碑上有圆孔,施轳辘以绳被其上,引以入棺也,亦即下棺的工具。古时往往用大木来引棺入墓,这大木的特定称呼就是“丰碑”。秦代以前的碑都是木制的,汉代以后才改用石头。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用丰碑来牵引自己的棺材。《周礼》有云:“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所谓“公室视丰碑”,就是公室成员死后,要用以大木立于墓圹的四周,上设辘轳,用以下棺于圹。该规格本来为天子之制,后来诸侯也僭用之。
丰碑在当时,就是一种特殊的葬礼规格。后人沿袭了此种习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普通百姓也学着用起了“丰碑”,他们在自己亲人的坟前立起了石头。只是他们忘了原来的碑是下葬的工具,忘记了碑最原始的功能。所以,后来有人开始在光秃秃的石头上刻字记录父辈的功绩,这就是今天我们见到的墓碑。从某种意义上说,武则天的无字碑倒是歪打正着,有点符合古礼的要求。

“衣冠禽兽”本来是褒义
“衣冠禽兽”一语来源于明代
官员的服饰。据史料记载,明朝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兽也不同,具体的规定是:文官一品绣仙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云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鸳鸯,八品绣黄鹂,九品绣鹌鹑。
武官一品、二品绘狮子,三品绘虎,四品绘豹,五品绘熊,六品、七品绘彪,八品绘犀牛,九品绘海马。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穿红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绿袍。所以,当时“衣冠禽兽”一语是赞语,颇有令人羡慕的味道。
到了明朝中晚期,宦官专权,政治腐败。文官武将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声名狼藉,老百姓视其为匪盗瘟神,于是,“衣冠禽兽”一语开始有了贬义。

“五毒”原来是良药
“五毒俱全”,这是一个所有中国人都会用的词。一个人如果称得上“五毒俱全”,那么此人就堪称“死有余辜”。
但是,“五毒”到底是什么,却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堪称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吃、喝、嫖、赌、抽”,有人认为是“坑、蒙、拐、骗、偷”,有人认为是“蛇、蝎、蜈蚣、壁虎、蟾蜍”。而真正意义上的“五毒”却和这些没有任何关系。
最初意义上的“五毒”是指五种主治外伤的五种药性猛烈之药。《周礼·天官》说:“疗伤,以五毒攻之。”这里的“五毒”就是石胆、丹砂、雄黄、礐石、慈石。在这五种药材中,石胆主金创、诸邪毒气,丹砂主身体五脏百病,雄黄主鼠瘘,慈石主周痹风湿。一般认为,所谓的“五毒”并不是每种药材都有剧毒,譬如丹砂、慈石并无太大毒性,但是五种药材通过加工之后合成,其药性就极其酷烈。具体的作法是:将这五种药材放置在坩埚之中,连续加热三天三夜,之后产生的粉末,即是五毒的成药。此药涂抹患处,据说有相当的疗效。很显然,“五毒”之名虽然张牙舞爪,面目狰狞,但却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说是五毒,却可以毒攻毒,最后却成了五味良药。

“倒楣”原来非“倒霉”
“倒楣”当然不是好事。
“倒楣”—词出现的历史并不太长。据考证,该词大约出现在明朝后期。明朝因袭自隋唐以来的科举取士制度,科举成为当时读书人出人头地的唯一门路。因此,科场之内的竞争也就越来越激烈。虽然明朝有相对完善的监考制度,但照样无法阻止愈演愈烈的作弊之风。一般的读书人要想在科考中有所斩获就显得至为不易。为了求个吉利,同时更是为了给要上考场的读书人以心理安慰,在临考之前,有考生的家庭一般都会在自家门前竖起一根旗杆,以此为考生打气壮行,时人称这根旗杆为“楣”。
依据当时的惯例,揭榜之时,谁家的学子榜上有名,原来自家门前的旗杆可以照竖不误,如果不幸失利,该考生的家人往往就会把自家的旗杆放倒撤去,叫做“倒楣”。后来,这个词被愈来愈多的人用于口语和书面,直到现在。值得一提的是,在运用这个词语过程中,人们常把这两个字写作“倒眉”或“倒霉”,这当然是语言发展演变的缘故。

“长袖善舞”不跳舞
水袖是演员戏服衣袖前端的白色部分,原是代表古人衬衣的衣袖。一般戏曲服装上的水袖,长度仅为五十多厘米。作为主要表演手段时所运用的,是特制的长袖,一般长约一米,宽六十余厘米。在欣赏戏剧时,往往看到演员们常运用以大幅度的形体动作,配合着冲袖、甩袖、翻袖、转袖等功法,完成了一个个高难度的技巧表演,借以表达愤怒、忙乱和激动等不同的感情。在戏曲中的许多剧种里,不管是京剧、豫剧、越剧等等,演员水袖功夫如何,往往代表着其表演水平。
但是,我们绝不能把戏曲演员精湛的水袖表演称之为“长袖善舞”。
“长袖善舞”一词语出《韩非子·五蠹》,原句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意思是说,袖子长,有利于起舞。原指有所依靠,事情就容易成功。后形容有财势会耍手腕的人,善于钻营,会走门路。司马迁在《史记》中,写范雎、蔡泽两人的传记时曾引用过这个词语。
因为两人都是极有口才、能言善论的说客,所以他们取得了秦王的信任。在战国时代,辩士并不少,但像这两人一样能相继取得秦的信任而为卿、相的也不多见。所以,司马迁评论道,韩非子说的“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确是有理!意思是说,范雎和蔡泽两人就像舞蹈者有更美的舞衣、经商者有更多的本钱一样,他们有比别人更强的辩才。对这两人施展手段因而吃得开的行为有所讽刺。
而在一些报刊上,很多文章运用“长袖善舞”,都忽略了其中包含的贬义。比如:“问题是,纵使石油外交长袖善舞,在诸多地区取得合作开发等方面的突破,在国际石油政治的挤压之下总量也依然有限。”(《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10月13日)另外还有“货币政策如何长袖善舞”等标题,都是误用。

“捉刀”“捉笔”意不同
现实生活中,时常有人为了考试能顺利通过,就找人替考。这种现象是严重的作弊行为,当然会引起大众批评。有人评论:“自己考不过,就找别人捉笔,实在可耻!”批评得很对,但是,这里的“捉笔”却用错了,这是不清楚“捉刀”和“捉笔”的意思,把两者弄混了。
“捉刀”一词出自《世说新语·容止》。说的是曹操有个名叫崔琰的武官,字季,长得仪表堂堂,胸前长须飘飘,更显威武不凡,连曹操都常认为自己相貌远不如他。有一次,匈奴派来的使者要见曹操。曹操为了让外国使者见而敬畏,就叫崔琰冒充他代为接见。接见时,崔琰穿戴魏王的衣帽,比平时更有精神。曹操自己却持着刀,毕恭毕敬地站在崔琰的坐榻旁,扮作侍卫,一旁观察匈奴使者。接见过后,曹操想知道匈奴使者的反应,便派人去暗暗打听。使者说:“魏王固然仪表出众,可是那个床头捉刀人,看来倒真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这个故事后经演变,人们便称代人作文为“捉刀”。如请人代写文章,就叫“请人捉刀”;而替人作文的人,叫“捉刀人”。
而“捉笔”一词就很常见了。“捉”即“握住”、“拿住”之意;“捉笔”的意思就是提笔、执笔了,并没有“替别人写作”的意思。(如果要想表达找人替写文章的话,可以改为“找人捉笔”。)例如:“崔永元:匆匆走上长征路,捉笔题词频出错。”再如:“美国国会法律顾问办公室是众议院起草议案的重要工作机构,担负着众议院绝大部分议案的起草工作,因而被称为‘议案的捉笔人’。”
这两个词其实很好区分,只要记住“捉刀”有“替”的意思,而“捉笔”则没有此意,就可以了。

呆若木鸡高境界
要是形容一个人有些呆头呆脑、痴傻发愣的样子,人们往往会用“呆若木鸡”这个贬义词。然而,“呆若木鸡”最初的含义和现在的用法没有丝毫关系,反倒是一个褒义词。
“呆若木鸡”出自《庄子·达生篇》,原本是个寓言。故事讲的是,因为周宣王爱好斗鸡,一个叫纪子的人就专门为周宣王训练斗鸡。过了十天,周宣王问纪子是否训练好了,纪子回答说还没有,这只鸡表面看起来气势汹汹的,其实没有什么底气。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再次询问,纪子说还不行,因为它一看到别的鸡的影子,马上就紧张起来,说明还有好斗的心理。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忍耐不住,再次去问,但还是不行,因为纪子认为这只鸡还有些目光炯炯,气势未消。这样又过了十天,纪子终于说差不多了,它已经有些呆头呆脑、不动声色,看上去就像木头鸡一样,说明它已经进入完美的精神境界了。宣王就把这只鸡放进斗鸡场。别的鸡一看到这只“呆若木鸡”的斗鸡,掉头就逃。
“呆若木鸡”不是真呆,只是看着呆,实际上却有很强的战斗力,貌似木头的斗鸡根本不必出击,就令其他的斗鸡望风而逃。可见,斗鸡的最高境界是“呆若木鸡”。
庄子这则寓言很有趣,同时也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让人不由得想到古人所说的“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勇若怯”。

“豆蔻年华”是特指
对于女子的不同年龄,有与之对应的不同称呼。譬如,女孩12岁往往被称为“金钗之年”;13岁则被称为“豆蔻年华”;15岁被称为“及笄之年”;16岁则被称为“碧玉年华”;20岁为“桃李年华”;24岁为“花信年华”。
在对于女性年龄这么多代称中,知名度最高的是“豆蔻年华”。豆蔻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外形似芭蕉,花淡黄色,果实扁球形,种子像石榴子,有香味。果实和种子入中药”。“豆蔻年华”之“豆蔻”就是从这种植物引申出来的意思。这种称呼源自唐代杜牧的《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大意说柔弱美丽的十三岁多的少女,看起来就像是二月初刚发芽的豆蔻梢头的嫩芽那般美好。很显然,“豆蔻年华”只能指十多岁的少女。如果硬要往大处扩展,最多也只能扩展到二十岁,再往外扩展就有点过于牵强了。
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豆蔻年华”被误用的次数太多了,以至于现在形容少妇也敢用“豆蔻年华”,实在有点“小词大用”,让人汗不敢出了。

“三长两短”捆棺材
“三长两短”常用来指意外的灾祸或者危险的事情,那么它又是源于什么呢?
在乡下人们是很忌讳说“三长两短”的。通常认为,三长两短指的是未盖上盖儿的棺材,因为用来装死尸的棺材正好由三块长木板、两块短木板构成一个匣子。所以在人们看来,这个词有些不吉利的意思。
“三长两短”特指棺材的说法猛一听不无道理,但仔细推敲一下就觉得这种解释有些不妥当了。如果指的是棺材,那么应该是有棺材盖的;人死后棺材岂能不盖上盖儿?不盖之棺焉能下葬?可是,如果有了棺材盖,那就不应当是“三长两短”,而是四长两短了?可见,这种解释有些牵强。
那么,“三长两短”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古时棺木不用钉子,人们是用皮条把棺材底与盖捆合在一起的。横的方向捆三道,纵的方向捆两道。横的方向木板长,纵的方向木板短,“三长两短”即源于此。到后来,人们用钉子钉棺盖,既方便又快捷,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皮条也随之消失。但是,这个词语却一直流传下来,在生活中经常使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如果连棺材都绝迹的话,那么把“三长两短”指作棺材的说法也会像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的皮条一样消失。那个时候,恐怕知道“三长两短”来历的人会更少了

“三教九流”话职业
在形容各色人等时,人们往往会用“三教九流”来概括。那么,“三教九流”的说法究竟从何而来?“三教九流”指的是哪些人?
“三教九流”一般都被人理解为古代职业的名称,并被认为这是泛指旧时下层社会闯荡江湖从事各种行业的人。古代白话小说中的“三教九流”,往往含有贬义。
但其实,“三教”指的是儒教、佛教、道教。“三教”排列顺序的先后,始于北周建德二年(公元573年)。《北史·周高祖纪》:“帝(武帝宇文邕)升高座,辨释三教先后,以儒教为先,道教次之,佛教为后。”
最初的“九流”,指的是先秦的九个学术流派,见于《汉书·艺文志》。这九个学派是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后来,“九流”被用来代表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在“九流”中,又分为“上九流”、“中九流”、“下九流”。
“上九流”是: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
“中九流”是:举子、医生、相命、丹青(卖画人)、书生、琴棋、僧、道、尼。
“下九流”是: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拐骗及巫婆)、盗、窃、娼。
事实上,“三教”和“九流”的名称,在最初并不含有贬义,只不过是对不同人群的概称而已。自唐人撰《春秋谷梁序》中,把“九流”和“异端”并列后,加之佛教、道教迷信日盛,后人就用“三教九流”来泛指社会上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各行各业各式人物,从此含有贬义了。

差强人意赞吴汉
在对结果不太满意时,很多人都会说“差强人意”,这恰恰是误解了这个成语。
“差强人意”一词出自于《后汉书·吴汉传》。吴汉,字子颜,是东汉光武帝刘秀手下的一员大将,追随刘秀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后被封为大司马。《后汉书》记载:吴汉每次随从光武帝征战,“诸将见战陈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吏士。帝时遣人观(大司马)何为,还言方修战攻之具,乃叹曰:‘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
从刘秀对吴汉的评价中,足见他是满意的。所以,这个词儿的意思是“还可以,较为令人满意”。但是很多人把这个词儿当作“不怎么地,不好,不太令人满意”的意思,这是不对的。
商务印书馆1989年8月出版的刘洁修编著的《汉语成语考释词典》第138至139页,于“差强人意”条下注: “原指很能够振奋人的意志。差:甚,殊。强:起,振奋。”此意即源于上述的史料。书中还注明:“后世多用差强人意,指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差:稍微,大致,比较。”
《汉语成语考释词典》一书还列举了一些与“差强人意”极为类似的成语,有“差慰人意”(苏轼《东坡续集》),有“差适人意” (宋人楼钥《攻愧集》),有“差可人意”(明人李开先《闲居集》),有“差快人意”(明人海瑞《海瑞集》)。按照意思相近的理解,这些成语如果和“差强人意”同被理解为否定的意思,那就错了。

古已有之,陈子昂善于“炒作”
近些年来,“炒作”甚嚣尘上,手段和方法层出不穷,遂使人误以为“炒作”是一门新兴产业。其实,中国古人在自我炒作方面也不输后人,例如陈子昂。
据唐朝李亢专记世事之独异者的《独异志》所载,因为对未来抱有无限希望,毛头小伙子陈子昂从老家四川来到了长安。谁知,满腹才华的他却因无人赏识而在长安过了十年寂寂无名的痛苦时光,陈子昂为之郁闷不已。正当此时,恰巧有人在街头出售胡琴,要价昂贵。长安城里的豪贵之人频频赶去察看,但因为无法判定胡琴的价值而不敢贸然购买。陈子昂灵机一动,果断地筹钱将那把胡琴买回家中,他四处张扬,说自己精通胡琴,并与众人约定,将择吉日在自己家里为知音现场演奏。
吉日到时,长安城里众多知名人士纷纷前来欣赏。在大家的期待之中,陈子昂发表了激情洋溢的演说。他说,我陈子昂创作了大量的诗文,在京城居住了这么长时间无人理睬,而对这把胡琴,各位却青眼有加。然而,在我看来,这件乐器只是下等乐工所制,我怎么会将它放在心上?说着,陈子昂将高价买回的胡琴高高举起,愤然摔在地上,胡琴当场寸断。在众人的错愕之中,陈子昂将自己的文章“遍赠会者”。结果可想而知:“会既散,一日之内,声华溢都。”其作品《登幽州台歌》也迅速走红:“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的这次自我炒作堪称经典,不久之后,他就被建安王聘为记室,后来又做了拾遗。连陈子昂都需要靠炒作出名,也就无怪乎今日之炒作极一时之盛了!

醉生梦死,冯小怜“玉体横陈”
历史上的冯小怜是一个尤物。她原是北齐皇后的侍女,能歌善舞,有高超的琵琶弹奏技术。北齐皇帝高纬一见惊艳,目为天人,心醉神驰,爱不释手,常祈愿与之生死一处。就连与大臣们议事的时候,高纬也习惯让小怜趴在自己怀里或把她放在膝上,经常把那些大臣羞得满脸通红。“独乐不如众乐”,高纬认为像小怜这样的美人,只有他一个人来独享,未免暴殄天物,于是,他让小怜玉体横陈在隆基堂上,只要能从口袋里掏出千金,什么样的男人都可前来一览秀色。
野心勃勃的邻居北周乘虚而入,在北周的大举进攻下,北齐覆亡。亡国之君高纬被掳至长安。唐代诗人李商隐叹道:
一笑相倾国便亡,
何妨荆棘始堪伤。
小怜玉体横陈夜,
已报周师入晋阳。
在李商隐众多佳作之中,这首诗并不出色,但它却因有醒目的“玉体横陈”意象而被后人反复吟咏。
因此,并不是哪一个女子随便躺在床上或者斜倚沙发就是“玉体横陈”。首先是要全裸,其次应该被放在一个地方并摆出一个不错的姿势专供外人欣赏,这样的身体才能称得上“玉体横陈”。同时,因为已是全裸,在“玉体横陈”之前再加上什么“一丝不挂”显然是多余的。

“慈母”曾是伤心事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这是唐诗中最为温馨的一首诗,在华语圈中家喻户晓。
我们太习惯于说“慈母严父”了,以至于我们自然地就认为“慈母”就是“慈祥的母亲”。其实,在中国古代,曾有个专门的称谓叫“慈母”,对于这个“慈母”来说,“慈母”之“慈”与“慈祥”无关, “慈母”本来是件伤心往事。
“慈母”最早出现于《仪礼》。《仪礼》对成为“慈母”的条件作了诸多令人张口结舌的限定:“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由此可知,不是随便哪个女人都可以成为慈母,也不是哪个儿子随便都可以拥有慈母。
要想成为慈母,下列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具有小妾身份;必须没有孩子或者不会生育(至少是没有生育男孩);更为关键的是,丈夫必须还有另外的妾,且这个妾恰好一命呜呼并正好遗留下一个男孩。在这些条件都具备的时候,还需要丈夫下达明确的指令:“你把这个死了母亲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养起来吧!”知道了这些,我们在读到《仪礼·丧服》中“慈母如母”时,才不会感到过于突兀。所以,从词源的角度来说,“慈母”和“生母”的死亡有关,但和“慈祥”无关,“慈母”本来是一段伤心往事。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为《仪礼》所严格定义的“慈母”,其词义的内涵慢慢发生了演变,至少在唐代,“慈母”已经不再是一个专称。李白的诗中就有“曾参岂是杀人者,谗言三及慈母惊”的句子,显然这里的“慈母”就不是《仪礼》中的“慈母”。

“胎教”自古不新鲜
“胎教”似乎是件新鲜事,是个新名词,然而,我国古代就有非常完整的胎教理论,并且“胎教”这个名词也是古人创造的。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胎教的国家。在二千多年前的《黄帝内经》中,就有关于“胎病”的论述。《大戴礼记·保傅》对于胎教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史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则太宰倚斗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据《史记》记载,中国古代第一个对孩子进行胎教的是周文王的母亲太任,效果似乎还不错,周文王生下来非常聪明。文王的孙子周成王也是接受过胎教之后而生,长大后也是智力超常。周朝就是这样用胎教的方法来培养一代代的理想接班人。到了汉代,各种书籍中出现了大量胎教的内容,初步形成了胎教学说。宋代名医陈自明在《妇人大全良方》中就有专篇“胎教论”。贾谊《新书》也有专门的《胎教》篇。《颜氏家训》也记载了相关的内容:皇后怀孩子三个月时,就要搬出皇宫,让她住在别宫里,眼不看不该看的东西,耳不听不该听的东西,所听音乐和所嗜口味等,都要按礼仪进行节制。到了明代,胎教学说更进一步完善和全面。清代陈梦雷等人把历代胎教学说汇集一起,立为“小儿未生胎养门”。
古人还曾这样总结过: “训子须从胎教始,端蒙必自小学初。”真可谓,“胎教”自古不新鲜。

古人不敢自称“我”
古人有很多第一人称的代词,譬如吾、余、予、我,但在社交场合或者是公共场合,真正自称为“我”、“吾”、“余”的,却是少之又少。在古代,公开自称“我”、“余”甚至会被大家讥为不懂礼仪。
据考证,至少从晋朝开始,各级官僚已经不习惯于用第一人称代词来指代自己了,他们热衷于自称“下官”来显示自己的谦卑。唐人虽然旷达,但在相互交往之时依然羞于自称“我”,而是用略显青涩的“小生”来指代自己。宋朝则再进一步,那时的官僚喜欢自称“卑职”,普通人则更愿意自称“晚生”。
当然,也有人不循此例。《梦溪笔谈》卷十八就记载了这样一个人,此人姓许,他最大的特点是从来不用谦称,什么“小生”、 “晚生”统统与他绝缘:贾魏公为相日,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讥称其为“许我”。此人言谈颇有可采,然傲诞,视公卿蔑如也。公欲见,使人邀召数四,卒不至。又使门人苦邀致之,许骑驴,径欲造丞相厅事。门吏止之,不可,吏曰:“此丞相厅门,虽丞郎亦须下。”许曰:“我无所求于丞相,丞相召我来,若如此,但须我去耳。”不下驴而去。门吏急追之,不还,以白丞相。魏公又使人谢而召之,终不至。公叹曰:“许市井人耳。惟其无所求于人,尚不可以势屈,况其以道义自任者乎。”不论面对何人,这位许姓老兄都敢自称“我”,这在当时居然引起轰动。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在当时人们看来,能自称“我”是多么惊天动地的一件事情。这也反衬出,自称“我”是多么难得,以至于一个人可以因为自称“我”而被传扬一时。

“先喝为敬”有渊源
在社交场合尤其是晚宴、午宴之时,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社交辞令就是“先干为敬”。有些人也许以为这是现代人的发明,其实不然, “先干为敬”的劝酒方式是从传统文化里延伸出来的,堪称源远有自。
古人居所一般都是堂室结构,这种建筑有堂有室。堂在前,室在后,堂大于室。堂室之间,隔着一堵墙,墙外属堂上,墙里属室内。堂上不住人,是古人议事、行礼、交际之所在。举行礼节活动时,室内以东向为尊,即席上最尊贵的人面东而坐;堂上则以南向为尊,最尊贵的客人南向而坐。按照这种尊卑长幼排序坐好之后,酒席就可以开始了。
喝酒时,主人必须先于客人饮酒,是为“献”。这种礼俗起源很悠久,主人先饮,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里无毒”,可以放心饮用之意(这一点,与通过握手表明双方手里都没有暗藏凶器的思路很接近)。主人饮过之后,客人亦须饮酒以回敬主人,是为“酢”,亦称“报”。之后,主人为劝客人多饮,自己必先饮以倡之,是为“酬”。客人在主人饮过之后也举起酒杯畅饮,是为“应酬”,即以此回应主人的厚意。
这样的礼俗慢慢延伸下来,就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先喝为敬”。现在人们在酒宴间也都是先进酒于宾为敬,为了劝客人饮酒,主人常自己先干一杯。这也许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之具体而微的体现吧。
知道了这样的规矩,我们不仅知道了“应酬”的来历,对于我们在酒席之上如何应对才不失礼貌也会有所帮助。

“此致”乃到此结束
几乎所有识字的中国人都写过信,几乎所有写过信的人都会用“此致”、“敬礼”作为结束语。“敬礼”的意思比较明白,“此致”到底什么意思,“此致”和后面的“敬礼”到底是什么关系,却是众说纷纭的问题。
先看一个例子,此例出于《鲁迅手稿全集·书信第六册》,在《1935年4月1日致徐懋庸》的结尾,鲁迅先生这样写道:“此致,即请道安。”在《1935年8月3日致李霁野》的结尾,鲁迅先生写道:“此致,即颂暑祺。”鲁迅先生这样的用法,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此”者不是指后面的“道安”、“暑祺”,因为在“道安”和“暑祺”前还有“即请”、“即颂”一类的词来引领。既然如此,“此致”和后面的“暑祺”就不可能再有动宾关系。同理,“此致”和“敬礼”之间的关系也不可能是动宾关系,或者说,二者在词义上不存在任何直接关系。
那么,“此致”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这是从古文传承下来的一种用法。这里的“此”,其作用在于概指前文,而“致”字在这里的意思是“尽”、“结束”,“此”、“致”连用,表达的意思是“我要说的事情到这里已经说完了”。
理解了“此致”的意思,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下发通知的公文末尾要用“此通知”,发布命令的公文时末尾要用“此令”……所有这些,其实都是煞尾语。
所以,从惯例上讲,信件的结尾,“此致”和“敬礼”都必须单独成行。

“笑纳”并非笑着纳
中国自古就号称礼仪之邦,说话讲究一个“礼”字。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逐渐远离了繁文缛节,一些文明礼貌用语也渐渐在我们的生活中隐去,但偶尔看到和听到的却常常是误用。
比如“笑纳”一词,“纳”是“接受”、“收下”之意,“笑”则是“嘲笑”、“哂笑”之意。“笑纳”的意思是说,自己送给对方的东西不好,不成敬意,让对方笑话了。所以应是“自己送礼物请对方笑纳”。而有人把“笑”错误地理解为“高兴”,是因为高兴而笑,所以会说对方送的礼物自己笑纳了。
“笑纳”被用错的情况还有另外一种。在某地曾见到道路上悬挂着这样一条横幅:“做好东道主,笑纳远方客。”客人可以“笑纳”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从“笑纳”一词本义来看,它是有专指范围的,只能纳物,不能纳人。“笑纳远方客”,从字面上解释,即要对方把“远方客”作为礼物收入。这不成了笑料了吗?把人作为礼品请对方“笑纳”,这多少有点不人道了吧!相信这是误解了“笑纳”一词的真正意思,如把“笑纳”改为“笑迎”,应当是正确的。
用错这类谦辞的原因首先是不理解词义,其次是赶时髦。有人一看见别人用,便连忙跟着上,似乎用上几个敬辞谦辞就显得文雅了。这种思想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即使运用对象没错,也未必可以处处运用。在一般场合,还是运用大众化的礼貌用语为宜,它更有一种亲切感。

“蓬荜生辉”是谦辞
一位朋友刚把新房装修好,就叫上几个哥们儿去参观。参观时,其中一位看得很认真,边看边问装修的材料,并用羡慕的语气说:“你们家用的材料真不错,设计得很合理,装修后真是蓬荜生辉啊!”他刚说完,大家就在旁边笑,弄得他很不好意思,一个劲儿地问原因。
“蓬荜生辉”又可说成“蓬荜增辉”、“蓬荜生光”、“蓬闾生辉”,其中,“蓬”是“蓬草”;“荜”通“筚”,即用荆条、竹子等编制成的篱笆等物。“蓬荜”连用,是“蓬门荜户”的略语,比喻穷人住的房子。如杜甫在《客至》中写道:“花径未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虽然只是诗歌中的比喻,但也说明他当时的生活很贫苦。
用错这个词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两种。第一种为不了解该词的意思,如北国网的北国体坛栏目曾经有一篇题为“葡英大战:任意球蓬荜生辉,英格兰险复仇葡萄牙”的报道,显然是错误的。任意球踢得再好,也不能够“蓬荜生辉”,更何况是在足球场上。还有人声称“让我的2006年蓬荜生辉”,也许他本人知道是什么意思,可别人就有些发懵了。
第二种是不知道“蓬荜生辉”是个谦辞,表示的是“简陋的房屋也发出了光辉。是谦词,多用于对他人来访或题赠诗人字画等表示感谢”的意思。所以,这个词只能出于自己之口,不能出自他人之口,否则就有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意思。例如,“在您的房间内种些花草,一定会蓬荜生辉的。”还有人会说:“用灯饰装扮你的家,让你的家蓬荜生辉。”诸如此类的错句子,很多场合都可以见到听到。上文中那位朋友,就是错在这里
咬文嚼字也许是很重要的,也许太过迂腐。我个人以为,对于文化的传承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汉字里面的博大精深就像聚宝盆那样,对于历史知识的掌握极为重要,否则会在不经意间闹出笑话。本来是想赞美却适得其反。
“咬文嚼字”在网上查资料,是这样解释的:
指过分地斟酌字句。用于讽刺那些专门死抠字眼而不去领会精神实质的人。也讽刺那些讲话时爱卖弄自己学识的人。
亦作“ 咬文嚙字 ”。亦作“ 咬文啮字 ”。 1.形容过分推敲字句。 元 秦简夫 《剪发待宾》第二折:“你道是一点墨半张纸,不中吃,不中使……又则道俺咬文嚼字。”
(2).形容掉书袋或卖弄才学。 明 无名氏 《司马相如题桥记》:“如今那街市上常人,粗读几句书,咬文嚼字,人叫他做半瓶醋。” 清 朱焘 《北窗呓语》:“酒场遇不读书人,所行觴政,切不可咬文啮字,兼以诗词困人。”
(3).谓不重视实质,只在某,不求甚解》:“读书的方法,不要固执一点,咬文嚼字,而要前后贯通,了解大意。”(查字典 chazidian.com)

 

   

此文引发不同声音,也是不在意料之外的。约定俗成本来属于语言发展的趋势,成为习惯用语后原本的意思也就逐渐被篡改,也是符合时代潮流的。时尚基本就是把垃圾拿来粉饰换个包装算作推陈出新便有了哗众取宠的效果,多是因无知。很怀念私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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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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