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笔记
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读书笔记
文/静语
- 2023年10月3日
这本耳熟能详的书,我至今还没有读过,从而可见我的阅读积累多么的贫乏。
现在读完了第一章。由于没读完整个故事,所以只能先从这本小说的语言及用笔谈起。
作者书写的语气中有种轻松、俏皮里的顺滑。阅读没有丝毫的障碍,这应该是一位畅销书作家拿手的本领吧。
作者具备一种将描述演绎为一种无与伦比的美的感受的能力。他的景物描写犹如莫扎特音乐般的丝滑流畅又疏密有致。比如他描写风从两头都是落地窗的走廊吹过时窗帘的状态:“然后轻轻拂过绛色的地毯,留下一阵阴影,有如风吹海面”。不一一列举,通篇语言如舒缓的风一路吹过来,很惬意。当然通过景物描写烘托气氛的基本技巧也随处可见。
他对人物的描写也很别致,有种印象派画风的笔触。他会准确地抓住细节用自己的感受去描绘出人物的性格。比如汤姆总是会把尼克推来推去来表现他的强势和自负。这位优秀的作家对细节的陈述准确而别出心裁,给读者以品味的空间,意犹未尽。
对主人公盖茨比的引入,有点若隐若现的神秘,作家很会吊胃口。他把盖茨比像窗口外的秋千一样,时不时荡过来又隐去。
为什么具体去写汤姆黛西夫妇?我猜想作者是想以美国纽约富人中弥漫的无聊虚华开头,而使那个与众不同的盖茨比接下来登场吧。
秋日午后的阳光竟然有些烫脸。我走出房子闲逛了一阵,然后坐在街角的木质长椅上继续读第二章。
如果书中第一章作者笔下的富人生活还有一丝热巧克力的绵软的话,那么第二章就犹如一杯口感粗鄙的劣质咖啡。汤姆带尼克去见了自己的情人—— 一个丰满而姿态做作、公然小聪明地在自己的丈夫的眼皮底下偷偷约会的女人。一个下午的经历犹如戏剧,最后以吵闹结束。
不难理解,汤姆本身其实只是一个内心毫无沉淀的橄榄球运动员,早年发迹,目空一切,毫不掩饰自己的情人事实。你指望他能找一个什么样的情妇呢?连“情人”这个字眼都用不上。(如果这种尖锐的评价有人认为是刻薄的话,我不敢苟同,我对粉饰向来很反感。何况作者的用词不比我更留情面)。
我发觉自己已经完全沉浸在小说中了。纽约的中央公园我去过,我在脑海里又飘进了它旁边不远处的公寓里。
作者在第二章里的描述,特别是眼镜店招贴画的那一段,感觉像是运用了电影里镜头的推拉摇移,艺术现场感很强。
在第三章欢快又空洞的宴会上,盖茨比和尼克意外地不期而遇。作者铺了多少伏笔,这个有着万贯家产大摆宴席的富豪盖茨比,却是一位风度翩翩30多岁曾经服过兵役的年轻人。盖茨比安静地在嘈杂的人群之外,不喝酒,像一个愿意和大家亲近的局外人。每个周末大家在他家里狂欢,但没有多少人了解他,却充满了他的各种传说。
2023年10月4日
第四章的展开,让我发现第一章的讲述真可谓是一石二鸟,原来盖茨比是黛西婚前的恋人。十八岁时的青春梦幻又饱满,织出的缠绵总是让人难忘吧。
回味作品间我想到了作者。通过菲茨杰拉德对宴会的描述,加之他作为作家与生俱来的审视眼光,让我对作者个人真实生活背后的心理发生了兴趣。他自己正是一个纸醉金迷和妻子几度离合,并且在挥霍中四十多岁就暴病而亡的人。人年轻的时候总在追求一种梦幻吧。
第五章里,盖茨比终于和自己梦幻中的旧爱黛西在尼克的房子里见面了。盖茨比向黛西展示他富丽堂皇的豪宅和他各种昂贵漂亮的衬衣(男人总是会像雄孔雀一样在心仪的女人面前炫耀),黛西竟然将头埋在一堆衬衫里哭了。她是在后悔当初嫁给了她的丈夫吗?
我感觉盖茨比的举动根本不像是他自己所说的那样的出身。一个家庭富裕又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不会像他那样时常显出局促,也不会去像他那样露骨地炫富。
这一章的阅读感觉像是琼瑶阿姨的小说,一种装饰感、内心激荡感很强的情绪弥漫着,一切有种不真实的通俗流行小说的味道。
人生某一阶段的爱情,像是加了姜汁的朗姆酒, 一杯一杯地让人沉醉其中。梦幻会在中年之后慢慢地淡去,疲惫的神经也再经不起风吹雨打的折腾。此时的盖茨比才三十出头,也make sence吧。
多伦多的秋天不甘心地又翻起了热浪。晚上遛狗时碰见了那位友善又迷人的邻居。她的短裤在路灯下模糊不清,两条棕色细长的腿笔直地站立着。“女儿竟然又让我把空调打开。” 她说。我们闲扯了一些天气和健身的话题。“年轻的时候,我练瑜伽根本没感觉,现在真是有些难度了。” 我说。
我知道,无论怎么热,秋天总会过去的,冬天也会毫无疑问地到来,
此时,我感到有些渴。起身到厨房将削好的猕猴桃和牛奶放入破壁机中,为自己很养生地制作了一杯饮料。看着窗外的月色,敲下最后这一行字。
夜色已深,真的要去睡了。
2023年10月5日
第六章讲了盖茨比的身世。原来他是庄稼人的孩子,也没有接受过完整的高等教育,只因搭救过一个富人而受青睐,从而学习到了发财的技能。黛西的丈夫察觉了他妻子与盖茨比的关系,前来拜访。盖茨比希望黛西能与丈夫离婚,和他在一起。
第七章里黛西和丈夫说她现在爱盖茨比,但以前也爱过他。在他们从纽约回来的路上,黛西开车意外地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威尔逊夫人。盖茨比很担心黛西,并且想为她顶罪。
我读到这里才意识到为什么书名叫The Great Gatsby (了不起的盖茨比)了,也可以说情圣盖茨比。他的眼里只有黛西,除了关心黛西,似乎忘记了自己。
现在读完了本书的第八、九章。我认为是当之无愧的高潮,犹如恍惚间教堂的钟声突然响起,并且在心底有所回响。黛西的丈夫告诉威尔逊是盖茨比撞死了他的妻子,然后威尔逊开枪打死了盖茨比。
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以往在盖茨比家寻欢的客人们也没有来。从盖茨比的父亲口中得知盖茨比从小就是一个心怀梦想努力奋斗的人。不难看出盖茨比是一个聪敏、勤奋、有魄力的人,还一直为他心目中的爱情坚守着,可以称为Great了。
黛西没有去自首当然是不对的,但你要求她在知道盖茨比的财富是从不正当的渠道得来的之后,还能坚定地选择爱情,恐怕也是不现实的。她闯祸后自保地离开,留下盖茨比的遗体在孤独里。其实她也是帮凶,当他丈夫诬陷盖茨比时,他们是知道威尔逊是带着枪的。想想都不寒而栗,盖茨比的爱情为他带来的只是死亡和所爱之人的自私和冷酷。这种爱情纯粹又盲目。
爱情,人类逃不脱的人生主题,盖茨比想告诉我们什么呢!盖茨比的纯粹和痴情可谓是“伟大的(great)”了。
书读完了,我还想回顾一下第八章的一些句子。“他一定透过可怕的树叶仰视过一片陌生的天空而感到毛骨悚然,同时发觉一朵玫瑰花是多么丑恶的东西,阳光照在刚刚露头的小草上又是多么的残酷。”—— 当一个以梦想支撑着努力奋斗的人,当他终于成功地站在梦想中的女人面前,这个女人呈现给他的底色却是自私而物质的时候,梦幻破灭是一种什么滋味?
常说女人痴情,当读者读到痴情的盖茨比时,会有种什么感受?这个在自己编织的梦幻里的男人,可怜可悲又可敬。
“他们是一帮混蛋”,我隔着草坪喊道,“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 我同意,情感至纯的人物在现实中像海底捞针那么难见,但盖茨比做到了,一个男人做到了,能有什么比这个还了不起的吗?
本书结尾的名句:“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我们一生都在朝我们的梦想前行。希望能有一天,我们能对自己说,无论怎样,我都没有放弃出发时的诺言,无论我们是否到达了终点。
这本书里讲述了爱情、欲望、财富、梦想和道德;审视了二十世纪初一个美国西部人眼中,东部城市在物质追求中失去的至真至纯、以及那些虚伪和空洞的奢华。每个人物都能立起来的原因,归功于作者准确地抓住了人物特质的细节描写。整篇行文流畅、节奏明快,把“爵士时代”美国所谓的上流社会扫视了一遍。
在我看来,菲斯杰拉德是位勤奋又有天赋的作家。他写了众多的小说,文笔、构思以及小说的驾驭能力堪称上乘。通过他的笔,把那段一战后美国社会各种景观留在了人间。
这是我读的菲茨杰拉德的第一部小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了毛姆。从写作技巧和小说表达的深度而言,两个人不分伯仲。你愿意把他们两人的小说归为那一类?通俗?严肃?经典?似乎都有那么一点。
他的这篇小说,对我而言有点像制作精良又卖座的好莱坞大片。精美的画面,吸引眼球的跌宕情节,易于理解的故事,又有点生活及人生方面的启迪,说是美玉也不为过。但是,它缺少了一些对复杂人性的深度挖掘,以及对生活深沉的哲学性的探讨,有点浮于表面,缺少一种钻石般多层面深度打磨后才能由内发出的光彩。
菲茨杰拉德还有不少好的小说,我有空了会多读一些,毕竟不是什么费力气的事儿。我喜欢他那些精彩的描述以及严丝合缝的构思,可以说是赏心悦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