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仰慕的人(未完成)
老早就想写这个题目。 干脆想起来啥就写啥吧。
现在的心情, 我仰慕我的老公全书。
最初的仰慕,是因为他貌似什么都知道,尤其是我比较弱的历史地理政治。 那么枯燥的东西, 他讲起来有滋有味,几千年以前的人物,从他的描述里都活了。 当年我妹妹上中学的的时候历史地理差, 都是靠我老公给“补课”勉强过关的。
后来,我发现以前对他有点盲目崇拜。其实很多东西他就是说的时候特别自信,有些我专业范围的东西, 他也敢乱评论。 本来女儿也是从小就崇拜爸爸的,直到她上高中, 发现爸爸有时候过于自信了。 从女儿上高中起, 我和女儿联合起来对他质疑,后来不再盲目崇拜。 把他从神坛拉下来,他在我们心目中就成了个普普通通的人,他有些方面不错,也有很多方面他懂得不如我们多。
可是最近的几件小事,又让我对他有了仰慕之情。
小事1.
今年夏天, 我的好友鱼儿从北京到美国的东海岸看望儿子,然后鱼儿母子再一起来我家小住。 他们到达我家的日期是我从国内回来的第六天。
因为我在北京的时候鱼儿夫妇对我的照顾太好了,大热天他们陪我玩,请我吃的饭是我有史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 所以我鼓足了劲儿要好好招待,并且要给鱼儿留个好印象,因为这是我认识鱼儿十几年来她第一次到我家。
边倒时差边收拾屋子院子。 鱼儿几乎每天都给我发微信update她的行程,有时候也问我在干嘛。 她到达的前两天, 我说, 我们在清理车道旁边的华池的杂草 - 我回国这一个月,全书只是浇水,一点也没有管理杂草,现在草比花都高了。 我必须主动带头除草。
鱼儿说,“你们不用忙,别把自己累着。 我们到了以后帮你们一起干。”
我当时想,一定要在鱼儿到来之前把家里收拾得漂漂亮亮的。 给全书听了留言,全书说了句,“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我一听, 对对对! 这就是我此刻的心情! 如果是我,只会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还是老公说的更好。我服。
小事2.
鱼儿母子在跟我们一起吃住了几天,增进了感情。鱼儿的儿子小马喜欢跑马拉松。 在我们这里天天去跑步,说特别喜欢我们这里的气候, 7月底的最高温度才20多度,不会中暑。 他有两天还跑了25公里。 我其实不支持这孩子花那么多精力跑步,觉得他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习上。 也表达我的意见了,供鱼儿母子参考。
鱼儿夫妇都爱跑步,小马的爸爸还参加铁人三项,所以小马可能受父母影响比较多。 别人家的life style, 我也不能干涉太多, 再说, 也许我的看法不对呢。 所以我尽量克制自己,不要过多地发表意见。
小马回到东海岸的学校,鱼儿也回到北京。 各自做各自的事。
不久后, 鱼儿联系我,说小马想报名一个明年夏天的跑步夏令营,营地在美国的南方某州。 鱼儿夫妇也觉得儿子对跑步有点太着魔了, 希望我劝劝小马。 (之前小马有些问题不听爸爸妈妈的,却听我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大姨的。所以鱼儿寄希望于我。)
于是, 我给小马留言劝说,告诉他,现在的本职工作是学生,作为国际学生,要花比美国学生更多的精力在学业上。 等将来毕业有了工作,自己有了满意的收入, 可以用自己的钱去满足自己的业余爱好。 现在花这么多时间去跑步,忽略了学业,那就是本末倒置。
全书在一旁听我留言,说了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哇,有一次让我服气。 我立即把大姨夫的话转给小马。 小马后来同意暂时放一放这个话题。
小事3. The Voice (美国好声音)
最近晚上喜欢开着电视机,随便看看电视频道的节目。 毕竟不能总是追中文的电视剧, 我的英语快忘光啦。
老公在另外一个房间看他自己喜欢的节目。 偶尔他见我在看 The voice, 先是调侃四大导师之一穿的衣服跟床单似的。 (我们看到的是 Gwen Stefani 穿了件白色的大泡泡袖衬衣,可惜网上找不到那张图, 现在这张倒是也像床单。凑合用吧。)然后他就评论哪个学员唱得怎么样。 他问我喜欢和看好哪个学员。 我表示没注意,也不看好任何一个学员,因为我不懂音乐。
”你不在乎你看这个节目是为什么呀?“ 他表示惊讶。
我看的不是音乐,而是他们说话的部分。 我喜欢观察每个导师如何吸引学员来自己的战队, 然后每个学员如何选择,并且如何有礼貌地拒绝别的导师。 比如,Reba McEntire 除了强调自己在音乐界的资历,和她可以帮助学员的能力,还打温情牌,加入她的战队的学员能得到一盒点心(具体名字我忘了,可以查); John Legend被评为过最有魅力的男明星,他靠魅力,好像他以前带出过冠军,也靠实力; Niall Horan似乎是新来的导师? 他求学员加入他的战队,干脆就单腿下跪,直接说“我求你了”。
我说了半天,就是想强调,不要用你自己的常规喜好来判断我为什么看某些节目, 太武断, 太片面。 (这个道理可以延伸)
还没写完。。。 得停下,以后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