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选举的本意
戴榕菁
民主选举的本意其实就是反映民意而已,与民意本身的特质并无直接的关系。据说早期的海盗内部有时也会通过投票来选举他们的头目。假如当初林肯去参加加勒比海盗头目的竞选,他一定不会当选,因为他不符合那里的民意;但是他成为了美国总统,因为他的主张反映了当时美国的民意。
有人会说那些赢了的民意根本不代表他自己的意思,这确实是民主选举的一个缺陷。民主选举反映的只是相对多数的选民的民意。虽然民主选举的结果有可能代表50%以上甚至压倒性多数的民意,但也有可能只是代表很少一部分人的民意而已。当有多于两个候选人出现在最后的单一名额的投票名单上时,那么就有可能出现最后赢得选举的人的得票低于50%的状况。投票名单上的人数越多,在各自所代表的选民人数差不多的情况下,最后赢得选举的人所代表的人数就会越少。假如投票名单上有四位候选人,而各候选人所代表的民意(不论是否被操弄过)的比例都相差不远的话,那么最后赢得选举的人的得票有可能连30%都不到。假如选民的意见不但很分裂,而且很对立,那么就意味着有70%以上的人有着强烈的反对最后赢得选举的人的意愿。
另外,在投票率很低的情况下,即便最后的选票上的候选人只有两个,那么胜选者也可能只代表很少数的一部分选民的民意。
不管怎么说,民主选举反映的就是民意,与民意的特质并无直接关系。民主选举抽象地为反映符合民众的根本利益的民意提供了一个机会,但民意从来就不一定是符合民众的根本利益的。如果一个社区针对是否要摧毁该社区进行公投的结果是多数人主张要摧毁该社区,那么那里的民意就是要摧毁该社区。
有人会说民意是可以被操弄的,这点没错。比如,在信息现代化的今天,媒体就可以是操弄民意的重要手段。当媒体对参与竞选的多方中的一方进行全面打压和封杀之时,其选举结果所反映的一定是被操弄的民意。但民意就是民意,被操弄的民意仍是民意。与之相应地,我们经常会看到民主选举后的所谓蜜月期一过,就出现原来的支持当选者的民众纷纷出来抗议当选者。那是因为有一部分人发现当初自己以为符合自己的利益的意见表达其实并不真正符合自己的利益。那些出来抗议自己投票支持的政客的民众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抗议自己当初的决定。
民主选举反映的就是民意,既然选举的结果反映了你当初的心意,现在你出来抗议其实在对你自己当初所认同的民意的一种抗议。
不管怎么说,民主选举的本意意就是反映民意,如果一个地区的民意很容易被操控,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该地区的民意的一种特质,而这种特质本身又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当地的政治文化结构造成的。
当然,上面的讨论的前提是在投票时不存在做票的状况,否则民主投票的结果所反映的就不是民意,连被操弄的民意都不是。
但另一方面,上面提到的民主选举所可能具有的弱点同样可以发生在不民主的政治中。没有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政治结果或政治人物也可以完全反映不了民意,但也有可能反映民意甚至大多数民意。在没有民主选举的社会中,尽管不需要通过投票来反映民意,仍然照样会存在着对民意的操弄,媒体同样会成为操弄民意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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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到底民主选举好还是没有民主机制产生结果的体系好呢?说实话,这要看具体的历史背景和环境。在很大程度上是民众的一种运气。有时候两个邻国都没有民主选举,结果其政坛都极端腐败;有时候两个邻国都有民主选举,但同样都很腐败;也有的时候两个邻国,一个有民主选举,一个没有民主选举,反而两个都还算不错。当然,在一个有民主选举,一个没有民主选举的情况下也完全可能两个的政坛都很腐败。
总之,人类文明本身就是问题重重的一个体系,不要把其中的任何一种由人类自己主导的游戏说成是完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