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刊物载文痛批“李丞相” 耐人寻味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旗下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日前刊出一篇题为『摈弃精致的利己主义』的文章,文章痛批“李丞相”,引起许多猜测,至今还在发酵,不少人以为影射的是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文章是6月1日刊出的,起初似乎并未引起太多注意,后来在网上疯传起来,现在已经被删除了,只剩下截屏和引用的片段。自由亚洲援引报道称,很多传播这篇文章的微信号、微信群也被炸掉。
文章开门见山:“精致的利己主义,是指善于利用高超逼真的演技、冠冕堂皇的理由,精心修饰、巧妙掩盖自私贪婪的本性”。
然后文章就特别举出两个反面例子,一个是秦朝的宰相李斯,一个是唐朝的宰相李林甫。文章批李斯“就是热衷于追名逐利又极其擅长包装的人”,“纵观李斯的一生,卓越的政治才能掩盖的是贪婪自私的本性”。
对于李林甫,文章痛批,“唐朝由盛转衰与李林甫这位精致利己主义者密不可分”,称李林甫“贪恋权力,阴柔奸狡,被人们称为‘口蜜腹剑’”。
借古讽今,文章接下来把矛头对准了党内:”一些党员干部把私利当作唯一追求,工于心计、圆滑世故、善于隐藏,到头来只能惨淡收场”。
文中说,“有一些人非常善于表演,表面上好像是为国为民,实际上都是为自己”,显然,能“为国为民”,且“非常善于表演”的,位置应是很高很高的了。
“有的领导干部顶着‘学者型’官员的光环,不想着如何发挥所长、干事创业,却疯狂追求权力金钱;有的领导干部名校毕业,年纪轻轻被委以重任,却总想当大官、发大财,以权力谋取私利……”
这种指桑骂槐的事,类似文革的“批林批孔”,学者赵越胜分析,批林批孔的背后玄机是毛泽东警告周恩来不要借批林而批左,翻文革的案。
两个宰相都姓李,让人自然联想到总理李克强。这一阶段,由于习近平的坚决清零不动摇,严重挫伤了中国经济,引起了党内外许多不满,在这一背景下,李克强主持的国务院推出了许多被视为“救经济”的措施,李克强还罕见地召开了十万人大会。
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人士称,李克强走出了习近平的阴影,但另外的分析人士则以为,李克强反正明年就要让位了,这不过是“最后一搏”了。但是,习近平日前在四川视察时又重申,坚决清零不动摇,给人感觉是不放权的意思。
今年秋天中共就要召开二十大,现在是敏感时期。按照中共自定的规矩,担任总书记两届,不能续任,但是,种种迹象显示,习近平准备要在二十大连任。习近平已经通过“修宪”,废除了国家主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从理论上讲,习近平可以“终身执政”了。
有分析认为,中纪委在这样的敏感时期发这样的文章含沙射影,很蹊跷!
附被“和谐”原文:摒弃精致的利己主义
窦克林 何焱红
精致的利己主义,是指善于利用高超逼真的演技、冠冕堂皇的理由,精心修饰、巧妙掩盖自私贪婪的本性。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曾给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画像:拥有智慧、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并进一步指出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
李斯就是这个词在秦朝的杰出代表。从李斯的人生轨迹来看,他是热衷于追名逐利又极其擅长包装的人。当小吏时,李斯看到米堆里的老鼠白白胖胖、悠哉游哉,厕所里的老鼠骨瘦嶙峋却时常胆战心惊,就立志做粮仓里的胖老鼠。写《谏逐客书》劝说秦王不要驱逐客卿,有为秦国避免人才流失的考虑,更是为保住刚起步的仕途;秦始皇于沙丘暴卒,为保住权位,身为宰相的李斯与赵高沆瀣一气,矫诏逼死公子扶苏、改立胡亥……纵观李斯的一生,卓越的政治才能掩盖的是贪婪自私的本性。
唐朝由盛转衰与李林甫这位精致利己主义者密不可分。李林甫贪恋权力,阴柔奸狡,被人们称为“口蜜腹剑”。他主动结交宫中宦官、妃嫔,掌握唐玄宗的举动,每逢奏对都能符合玄宗意旨,深得赏识,最终成为宰相。上位之后,为防止大权旁落,他通过诬陷、栽赃等手段排除异己,先后致使韦坚、皇甫惟明、王忠嗣等有识之士遭到贬官,使同为宰相的李适之忧惧请辞。这种为专权而剪除异己的做法,使安禄山、高仙芝、哥舒翰等人有机会拥兵自重,从而埋下了安史之乱爆发的隐患。
不利他,无以利己。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创造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即通过自己的活动满足社会、他人以及自己的需要。然而,时下却有一些人眼里只有个人私利,不愿付出、不愿奉献,甚至容不得自身利益受到丁点损失。有的人认为社区发的青菜品种单一,当众把圆白菜撕碎扔进垃圾桶;有的人在方舱找医生和志愿者执意要90度的开水,只为可以冲泡滤纸咖啡……疫情肆虐之际,这些精致的追求暴露出的是个别人自私的面目。
更为可悲的是,一些党员干部把私利当作唯一追求,工于心计、圆滑世故、善于隐藏,到头来只能惨淡收场。有的领导干部顶着“学者型”官员的光环,不想着如何发挥所长、干事创业,却疯狂追求权力金钱;有的领导干部名校毕业,年纪轻轻被委以重任,却总想当大官、发大财,以权力谋取私利……十八大以来,一些领导干部以落马的结局为精致利己主义之害作出了令人警醒的注释。
公者千古,私者一时。《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把“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放在第一条,要求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握好公私界限,克服利己私欲。党员干部必须严格落实准则要求,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做到公私分明、一心为公、先公后私。如此,才能以公而忘私的党风政风,引领崇尚奉献的社风民风,从而摒弃精致的利己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