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推荐:《The Fountainhead》和《Atlas Shrugged》
作者, Ayn Rand,是1926年从前苏联移民到美国来的,她的哲学思想影响了不少的美国人,但她不喜欢枯燥地说教,于是写了两本小说,将自己的理念体现在书中不同的人物里。晚年时,出版收集了她的一些演说稿,出版了《Philosophy, who needs it : essays》,但我的确没有看完就还了。Ayn是对的,还是小说更吸引人。
《The Fountainhead》是1943年出版的,曾被十几家出版社拒绝。《The Fountainhead》出版以后,作者花了十几年的时间,设想构思《Atlas Shrugged》,最终于1957年出版。
我近些年跟女儿一起读书,看了一些英文小说,多是欣赏故事情节、体会人生感悟。而且我对女作者有点偏见,觉得她们的作品缺乏逻辑性,太过追求完美。有的书我看完了,有的根本就看了个开头就还了。Ayn也是个完美主义者,不过她写的完美还是蛮符合逻辑的,我完全可以接受。更有意思的是,我从这两本书里,第一次体会到英文表达的美感,尽管她的母语并不是英语。
我先听的《Atlas Shrugged》,50张CD,但没有觉得拖沓冗长。故事情节迂回反转,可惜我没有记住什么名言,只记得一个聚会上,对金钱的重新解释让我大跌眼镜。
追读到《The Fountainhead》,才意识到里面的主人公是个完美个体。这个完美个体在《Atlas Shrugged》里面被众化,成为一群完美人物。
我也说不好到底是怎么个好法,可能还是和我的三观比较一致。读《The Fountainhead》时,记下了几句话。书中的精彩对话和表述,远远不止于此:
“That doesn't matter. Not even that they'll destroy it. Only that it had existed.”
“To say 'I love you' one must first know how to say the 'I'.”
“He is too selfish, but never acted as himself. ”
“He didn't want to be great, but to be thought be great.”
“I could die for you, but I couldn't, and wouldn't live for you. ”
还有一句对我来说是醍醐灌顶:“There was no order in his reading, but there was order in what remained of it in his mind.” 我一直以为我的阅读顺序非常恰当合理,其实只是我的认知和接受能力有局限性,没有理解的根本就没留下任何印象。比如读《Atlas Shrugged》时就?没有记住一句话,很想回去重新阅读一些读过的书。网上找到几个摘引,现在看看,还是有点印象的。
我很佩服作者能够了解、理解、刻画这么多不同人物的思维模式、不同的信仰观点、不同的言谈举止,而且前后贯通一致,没有丝毫牵强感。网上有不少的中英文介绍,我就不多说了。
大家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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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话:
不过我更喜欢《The road less traveled》里面的道理。天才需要学着接受庸才,而不是被他们掌控,否则可能会过得比较痛苦。
读书推荐:《The road less traveled》-《少有人走的路》
天才如果一直觉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没有人能够认识他、理解他、欣赏他,自然会有曲高和寡、高处不胜寒的感觉。这样的生活不能算是幸福快乐吧?
对我来说,《The Fountainhead》里面的 Roark 应该算是理解并接受庸才的人,他不会花精力去和愚蠢的人争高下。他追求的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因为理解并接受他人。他知道自己的作品不会被很多人理解,所以也就不在乎是否被别人认可,即使刚刚造好的建筑被唾弃、被毁掉,只要做过、曾经存在过就可以了。Roark过得真实、自在。
Gail Wynand 应该也算是天才吧,但他没有接受庸人。他玩弄庸人、追求权力掌控庸人,到头来却自己厌恶自己,应该算是活得挺痛苦的吧。这条“少有人走的路”,Roark 走通了,享受生活的点点滴滴;Gail 没有走通,很可能孤苦终年(或许自杀)。
一般来说,我不会读一个作者很多的作品。读了几个以后,大体知道作者的信仰和思路。我欣赏Ayn Rand 对不同人性的剖析,让我理解更深刻,但我并不认同她绝对的利己主义。我的体会是通过利他,最终实现利己。这点上我更欣赏《道德经》:
《道德经》第七章
[原文] 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译文]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存在,是因为它们不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自然地运行着,所以能够长久生存。因此,有道的圣人遇事谦退无争,反而能在众人之中领先;将自己置于度外,反而能保全自身生存。这不正是因为他无私吗?所以能成就他的自身。
最近在重听《The Fountainhead》,我对 Ellsworth Toohey 非常感兴趣。他表面看起来温顺、善良、无害,而且乐于助人,营造一片祥和之气。但其实是极为聪明、博学,而且处事圆滑。很小的时候就可以赢得众人的欣赏佩服,征服一个个不同的灵魂。他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处处别人着想,谦虚礼让,而实际上是为了更多、更强地掌控。除了Roark和Dominique他没有征服,其余的众人都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上,连他的上司,Gail Wynand,也最终被他搬倒,可以说是做到了老子这句话的极致。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个冷颤,老子的话到底应该怎么理解?运用的方向又应该是哪里?
任何观点都只有一部分是可取的!我写写、你看看、挑着信、试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