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了,芝加哥!
第一次到芝加哥是三十四年前,我从北京飞洛杉矶,从洛杉矶飞芝加哥,然后从芝加哥飞俄亥俄的大学城。从北京飞洛杉矶很顺利糊里糊涂的就到了。从洛杉矶转机到芝加哥也挺顺利,迷迷糊糊就到了。但是,从洛杉矶飞芝加哥的飞机晚点了一点点,从芝加哥到俄亥俄的飞机就没有赶上。航空公司给我安排酒店和第二天的航班,我就在芝加哥的机场小住了一晚,那是我第一次到芝加哥,第一次在芝加哥过夜,一夜无眠。
后来,经常从俄亥俄的学校开车六七个小时从俄亥俄到芝加哥来吃中餐,买中国货,(因为开车到芝加哥要比开车去纽约省差不多一半的时间,呵呵)还到芝加哥来看底特律活塞队收拾芝加哥公牛队。那个时候年轻,单程开车6-7个小时根本不算什么事儿。只要我那两门两座的二手车能挺得住,我就能挺得住!
再后来,毕业了,到了西海岸的圣地亚哥,就远离的芝加哥。但是算起来,每隔两三年都要去一趟芝加哥。有的时候是陪朋友,有的时候是陪朋友,还有的时候是陪朋友,反正,去芝加哥的次数不少。但是上一次去芝加哥是五、六年前带女儿到芝加哥参加一个网球比赛,在芝加哥住了七、八天吧。几年之后才又到芝加哥,所以我说,久违了,芝加哥。
最早来芝加哥的时候,还没有 Anish Kapoor 的伟大作品。
最早来芝加哥的时候,Willis Tower 还叫 Sears Tower。
最早来芝加哥的时候,乔丹还在飞!
现在的乔丹,老胖大叔一枚了。
那个时候,微笑的刺客把乔丹给欺负的呀,芝加哥的广大人民群众是真的想杀了他!不过 Isiah Thomas 是我最喜欢的NBA球员,也是我认为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
还有 Joe Dumars, 公牛队的克星!
还有富家子弟,球场上对手最恨,自己人最爱的 Bill Laimbeer.
嗨,说远了,还回过头来说芝加哥。
原来到芝加哥,每次必去的就是芝加哥的唐人街,有很多中国餐馆。当年最疯狂的就是周末开车到芝加哥的唐人街,每次来吃三、四个馆子,就是要把芝加哥唐人街的中国餐馆吃个遍。
后来,就不怎么喜欢芝加哥唐人街的中餐了。
回头说说 Anish Kapoor. Anish Kapoor 是我知道的最有才华,最富有创造性的印度人,也是我最佩服的印度人。他的每一件作品,都令人脑洞大开!Anish 给芝加哥带来的不朽作品云之门,使得芝加哥在艺术品位上有了独特的位置。
这次选在芝加哥开会,挺好!
芝加哥,是我非常喜欢的美国城市,什么都好,除了气候!
今天比较忙,就不多说了,忙完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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