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丑小鸭
『序』
最近读到台湾书评人写的一篇书评,对方说,喜欢我的作品中那个沉溺的我。
我果真是个沉溺的人吗?有时候,我认为自己是太清醒了。人太清醒,把身边的人看得太清楚,就会有痛苦。我爱一个人的时候,从来不是盲目的,不像一些人,以为他们所爱的人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宝贝。我爱的人,虽然也是我的宝贝,但是我清楚知道他有多好,他又有哪些缺点。我如此爱他,并不是因为看不到他的缺点,而是我明白这个世界只有有限的完美。
我想证实自己并不沉溺,然而,有一天,连我身边的好朋友都说:
“你是沉溺的,沉溺爱情。”
我对情人清醒,对爱情沉溺,那我是一直跟自己恋爱吗?
这一集的《Channel A 》,或许能证明我也有不沉溺的时候。小说里的男孩子和女孩子们从小就相识,长大之后,各自的人生也不一样。故事由他们重聚的派对开始,又在一个重聚的派对结束,这一年中间,许多事情却已经不一样了。
成长的故事,从来都是欢愉与痛苦的交杂。无论我们长得多么大了。有时候,我们还是想变小,变小了,就可以回去那个简单的年代,逃避作为成人所要面对的无奈和苦涩。小的时候,我们却是巴不得快点长大的,长大了,就可以享受作为一个成人的自由。
到底要长多么大,才可以同时拥有成人和孩子的好处?这也许不过是我的痴心梦想。我终究不得不承认,我是沉溺的,不是对爱情沉溺,而是对没有的东西沉溺:比如完美的爱情和永恒的誓言。
不管已经多么大了,我心中也有一只丑小鸭,他是我还未蜕变的一部分,有时会耽溺在自己的伤感里,有时会自怜,有时又会太天真。然而,因为有他,我才了悟自己的确已经长大了,这只丑小鸭,要好好地藏起来。
张小娴
二00三年三月十日
于香港家中
第一章 序幕
圣诞节前,何祖康收到一张卡片。他以为是谁寄来的圣诞卡,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生日派对邀请卡,署名叶念菁。他想了好一会儿,才记起是谁。叶念菁是他以前在儿童合唱团的同学,她长得很胖,又是个大近视,毫不起眼,难怪他记不起来。那时她常常粘着他,但他就是没法爱上一个小胖子。他喜欢的是苏绮诗。许多年后在漫画社附近的德国蛋糕店再见到她时,她出落得更漂亮了;可是,她当时爱着的另一个人,然后,某一天,她跟蛋糕店一起消失了。
他本来不打算去参加叶念菁的派对的,在漫画社里赶稿的时候,他愈来愈心不在焉。终于,他拿起背包,飞奔到街上拦了一辆计程车。
车子嘎然停在一盏红色交通灯前面,快要开始播《Channel A》了,派对会不会已经结束?自从德国蛋糕店关门之后,他再也没见过苏绮诗。今天晚上,她也会去吗?他好想再见到她。
那盏红灯偏偏地老天荒地亮着。
餐厅二楼的灯一盏盏熄了,彩色的气球零星地飘飞到天花板,叶念菁解开她绑在椅背上的一个红气球,何祖康气喘咻咻地跑上去。
她听到声音,转过身去,两个人对望了好一会儿,她问:
“你是何祖康?”
“你是――”他觉得她很面熟,却记不起她是谁。
“我是叶念菁。”
他愣了愣,无法相信眼前的女孩子就是叶念菁。她很窈窕,上身穿着一件深红色斜扣的衬衣,领子上绑着一条绿色丝巾,下身穿着一条黑色伞裙,戴着一条水钻腰带,脚上穿着一双红色尖头高跟鞋。她有一把栗子色的长发,五官干净利落。
她笑笑说:“你不认得我吗?”
“你变了很多。”
“他们也是这样说。”
“他们都走了吗?”
“都走了,我们还以为你不来呢。”她把手上的红气球绑在椅背上,问:“你吃了东西没有?这里还有蛋糕。”她指指剩下的半个拿破仑饼,说:“我去请他们开灯。”
她走下楼梯。过来一会儿,二楼的灯亮起来了。
她沿着楼梯走上来,说:“你没怎么变啊!还是有一双大眼袋。”
她一边切蛋糕给他一边问:“你要不要吃点热的东西?”
“不用了,我吃蛋糕就可以。”
她走去拧开了音响,《Concerto of Love》在空气里流荡。
“记得这首歌吗?”她问。
“当然记得,我们那年去罗马表演就唱这支歌。”
他低头吃着蛋糕,有一点不自在,眼前人改变得太多了。他不知道怎样跟她相处。
“苏绮诗有没有来?”过了一会,他问。
“我丢失了她的电话号码,找不到她,她又没有跟其他人联络,大家都不知道她现在做些什么。你有她的消息吗?”
“我最后一次见她,差不多是一年前的事了,那时她在一家德国蛋糕店里工作。”他说。
他原以为来这里或许会有她的消息,没想到是更渺茫。
“她长得很漂亮,男孩子都喜欢亲近她,对吗?”
叶念菁粲然地笑了:“真的?”
他尴尬地点头。
“刚才他们每个人都问我是怎样减肥的。”
“那你到底是怎样减肥的?”
“那是一个长篇故事。”
在流转的歌声里,她回到了从前的时光。
那时候,她架着一副大近视眼镜,人又长得胖,看上去有点笨拙。她喜欢亲近何祖康,他却不大搭理她。
那一年,刚刚踏入青春期的何祖康,嗓子变低沉了,没法再唱男高音,只好退出合唱团。
在欢送会上,好几个女孩子都哭了,惟有她没有她没有掉过一滴眼泪,坐在一角不停吃东西。
欢送会结束之后,她悄悄跟着何祖康回家。夜已深沉,她躲在他家楼下的电线杆后面,偷偷望着二楼窗边的他。终于,他家的灯熄了。当她满脸泪水回过头去的时候,她看到团里的朱哲民躲在另一根电线杆后面。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她问。
他低着头羞怯地从电线杆后面走出来。
她突然明白了:“你也是来看何祖康的吧2?原来你喜欢男孩子。”
他的脸红了,连忙说:“我不喜欢男孩子的。”
她用手揩去脸上的泪水,说:“今天晚上的事,不要告诉别人。”
他点了点头,一副会很忠诚为她守秘密的样子。
她从书包里掏出一排巧克力,问他:“你要吃吗?”
他摇了摇头。
她吃着巧克力,打他身旁走过,说:“那你来这里干什么?”
身后一阵沉默,她回过头去,发现他依然站在那里,羞涩地望着她。
她舔着手指头上的巧克力碎屑,问:“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她何他在团里一起许多年了,她从来不曾察觉他喜欢她。
那一刻,他没回答。
“你不可能喜欢我的。”她瞧自己那十根胖胖的手指头,沮丧地说。
“你很可爱。”他说。
“因为我胖,所以你才会说我可爱。胖子是用来逗人发笑的。”她托了托近视眼镜说。
“你的歌声很动听。”
“不可能的。”她转过身去,继续往前走。
“你为什么不喜欢你自己?”他在后面喊。
她站着,回过头来望着他,脸上的泪珠一颗颗掉落在她胖胖的手指间。
那一年,她十二岁。
爱情降临的时候,她决心要减肥。
可是,她太快乐了,反而愈来愈胖。既然他没嫌她胖,她就不那么介意自己的身材了。她不是没试过节食,可那样太痛苦了。
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朱哲民跟她在一家小餐馆里吃饭庆祝。那是他们常去的地方,东西好吃又便宜。她最喜欢那里的罗宋汤和夹着大大片牛油的甜餐包。
她一直期待着朱哲民的礼物。吃完甜点之后,他仍然没有一点表示。当服务生把盘子收拾干净之后,他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鲜鸡蛋来,说:“你可以让鸡蛋站着吗?”
“嗯?不可能吧?”
她小心翼翼地把鸡蛋放在铺了红格子桌布的桌子上,鸡蛋倒下来了。
一次又一次,无论她多么小心和专注,鸡蛋还是倒下来。
“让我来试试。”他说。
“他轻轻的把鸡蛋放在桌子中央,鸡蛋还是倒了下来。
“不行的。”她说。
再一次,他憋着气,很小心的把鸡蛋放在自己那边的桌角。那个鸡蛋竟然能够站着。
“你是怎么做得到的?”
他神气地笑笑:“秘诀就在桌布下面。”
她愣了愣,拿起那个鸡蛋,掀开桌布,看到桌布底下放着一枚亮晶晶的银戒指。怪不得鸡蛋可以站着。
“生日快乐。”他朝她微笑。
“原来你是早有预谋的!”她拿起那枚戒指,套在右手的无名指上。戒指好像小了一点,她使劲地把手指套进去。
“你什么时候把戒指放在桌布下面的?”她问。
“就在你上洗手间的时候。”
“可是,我只有十五岁,现在还不可以嫁给你。”她把右手放在眼睛前方,望着戒指,甜丝丝地说。
“将来求婚的时候,我会买一枚更漂亮的。”他说。
“这个已经太漂亮了。”她望着他,眼里漾着感动的泪花。
“等到我二十岁,你再向我求婚好吗?”她说。
他情深地点了点头,很坚定的样子。
她以为这样子的爱情是天长地久的。可是,初恋原来是不可能圆满的。
她十七岁的那年,朱哲民爱上另一个女孩子。有段时间,她觉得他很有点异样,却从来不敢问为什么。她害怕知道真相。她想逃避,他却不让她逃避。那天是她十七岁的生日,在同一家餐馆里,他没为她准备礼物,一直也显得心不在焉,没等甜品来到,他结结巴巴地对她说:“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她颤抖着声音说。
他没回答。
“是不是我有什么不好?”
他没回答。
“你说吧!我可以改的。”
“不是你的问题。”
“你是不是认识了别的女孩子?”
“我觉得我和她比较合得来。”
“她是不是长得比我漂亮?”她可怜兮兮地问。
他沉默。
在那家小餐馆外面,她哭着把那枚戒指脱下来扔给他,说:“我以后也不想再见到你!”
他站在那里,接不住她的戒指,避开她的目光。
她哭得死去活来,一边哭一边走上去,弯身拾起那枚跌在他脚边的戒指,头也不回的走了。他没追来,以后也没有。
分手后的一个晚上,她躲在他家楼下的一辆货车后面,偷偷追悼他在窗前的背影。火车司机开车的时候,她还不知道。车一开,她的衣服被货车勾住,给拖在地上走了一段路,直到司机听到她喊救命的声音,才急急煞车。
她吓得只懂哭,以为自己会死。幸好她身上的脂肪多,成了最好的软垫,只是擦伤了手和脚。
“死肥妹!你想害死我吗?”那个其实也很胖的司机跳下车,凶巴巴地骂。
她坐在地上,看着被扯烂了的裤子,眼泪一大把地涌出来。在最苦的日子里,她想过死,然后,就在这一刻,她才知道自己一点也不想死。
一个荒凉的夜里,她重又把戒指套在右手无名指上,悼念那个年少的盟誓。
床上的被子翻开了,她看到自己那条胖胖的大腿和满是脂肪的小肚子,还有那一床陪她捱过失恋日子的零食,突然明白他为什么不爱她。要是她是男人,她也会嫌弃自己。这样子下去,连她自己都不爱自己了,还有谁会来爱她。她一定要争气。
三年来,她努力读书,也努力使自己瘦下来。减肥的过程很苦,但苦不过那种嫌弃自己的感觉。一旦熬过了,她已经不记得每天只吃几口饭几棵菜那段有如世界末日的日子。她大学入学试的成绩,好得任何一个学系也愿意取录她。她选择了音乐系。
高一米六五的她,现在只有五十公斤。
半年前,她跑取做了激光矫视手术。不用再戴眼镜的那一刻,她知道自己是漂亮的。
朱哲民不是答应过等她二十岁生日那天向她求婚吗?
她听说他也上大学了。她吃那么多苦头,就是要等这一天。当他看见脱胎换骨的她,一定会后悔当初放弃了她。
音响里流转着披头四的《Yesterday》。
“这是比我们老好几倍的歌啊!”她说。
“披头四已经有两个人不在了。歌比人还要长久。”何祖康说。
“从来就是这样。”她说。
朱哲民以前就很喜欢听她唱《Yesterday》,那时候,只有约翰蓝侬不在。
一个月前,她开始寄出生日会的邀请卡,其中一张,是写给朱哲民的。
三年来,她就是为了这一刻而努力。
到了最后一刻,她却没有把那张卡片寄出去。
她思念自己曾经那么痴痴地爱一个人,几乎赔上了生命。可是她竟然发现,她已经不需要向他证明一些什么了。
离开餐厅的时候,她问何祖康:“你最近在画什么故事?”
“一个爱情故事,是我第一次当主笔。”他说。
“是怎么样的一个故事?”她好奇地问。
“只是很初步的一些想法,还没决定。”他耸耸肩,“想故事真的很难。”
“不如写一个丑小鸭的故事。”她提议。
“丑小鸭?”
“其实,我们都是丑小鸭。”她望着头顶上的红气球,说,“都在等待蜕变。有一天,当我们蜕变了,却又会怀念丑小鸭的日子。”
自从消瘦了之后,她的手指也瘦了,朱哲民送给她的戒指变得很松,她一直把它放在抽屉里。
今天,她把那枚戒指擦拭过,放在一个红气球里。
人为一个目标而努力,最后却防线那个目标已经不再重要,毕竟会有点空虚。
也许,所有的初恋都是丑小鸭,我们会怀念当时的脆弱和寒伧;后来的爱情,是羽化了的天鹅。
丑小鸭的阶段却是避不过的。
那个红气球摇摇拽拽地飘向远处的高楼大厦,把那枚亮晶的戒指带到天际。
她知道,以后的爱情也跟以前的不一样了。
从前,朱哲民爱的是原本的她。
以后,男孩子爱的,是今天的她。
第二章 小天使
来到奥卑利街这家意大利餐厅时,林希仪不禁有点失望,杜飞扬不在这里。
许多年没见了,每个人都好像一下子长到了,叶念菁走过来挽住她的手,她瘦了很多,不再是从前的小胖子了。
“你妹妹现在做些什么,她会不会已经当上了哈佛大学的教授?”叶念菁问。
“她很好。”林希仪边说边把外衣脱下来。
这时候,徐可穗突然提出一个问题。
“你们知道当今世上三个智商最高的人现在做些什么吗?”然后,她说:“两个在疯人院里,一个自杀死了。”
大家听到了天才的遭遇,禁不住一阵叹息。
“天才和疯子只是一线之差啊!”柯纯说。
林希仪却在想,这三个人会不会是跟魔鬼交换了灵魂的?时候到了,就要把灵魂拿出来。
歌德的《浮士德》里,浮士德向魔鬼出卖自己的灵魂来交换知识。曾几何时,林希仪也甘愿以灵魂换取智商,她要她妹妹林于然的智商。
当妹妹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妈妈告诉她,很快便有一个妹妹陪她。妹妹出生之后,林希仪才知道那是个骗局。妹妹不可能成为她的玩伴,她们相差太远了。
孤僻的林于然只肯亲近姐姐。她画的图画跟正常人并不一样。当她画人的时候,她画的是人体每个器官,还有血管和肠子;当她画一辆车的时候,她画的是零件而不是一辆完整的车;当她画一双鞋子的时候,她画的是鞋底。
林先生和林太太非常担心,以为自己生了个有问题的孩子。他们决定带她去见专家。
经过一连串测验之后,专家们发现这个只有四岁的小女孩的确异于常人。她的智商高达一百九十八。
林先生和林太太开了一片五金店,一辈子勤勤恳恳,智力中等,对于自己竟然生出了一个天才儿童,不禁大吃一惊。当天晚上,他们连忙把林希仪画的图画翻出来研究。当他们发现她画的人没有分裂成五脏六腑,画一辆车的时候也没把车子解剖,可想而知他们俩当时有多么失望。从那天开始,这两夫妇所有的注意力都落在林于然身上,他们唯恐自己毁掉一个天才。
林先生和林太太买了许多自己都看不懂的书给林于然看。在亲戚朋友与新相识之间,他们少不免也夸耀一下这件他们在某个夏夜中制造出来的杰作。林希仪与妹妹同睡一个房间,她睡在上铺,妹妹睡在下铺;可是,她们之间的距离却愈来愈遥远了。
一天午夜,林希仪醒来,发现妹妹爬到她的床上,坐在她脚边,怀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神经兮兮的。
“你干什么?”她问。
“姐姐,我可以跟你睡吗?”
“不可以。”她说。
“为什么?以前也可以的。”
“因为现在我们不一样了。”她冷冷地说。
林于然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她心软了,掀开被子,说:“好吧!”
林于然雀跃地爬进被窝里,脸朝着她姐姐躺下。
“姐姐——”
“又有什么事?”她有点不耐烦。
“地球会微微升起,迎接我们迈出的每一个脚步。”她的小手搭在姐姐身上,幸福地合上眼睛,嘴边犹挂着一个微笑。
林希仪听得一头雾水。她已经习惯听不明白妹妹的说话,毕竟,这个四口之家里,只有一个天才。
后来,她发觉妹妹还是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替她做功课,尤其是她最害怕的算术。另一个好处,就是当她想要任何东西的时候,只要说是妹妹想要的,爸爸妈妈一定不会拒绝。
她想养一只绿鹦鹉,就说是林于然想要的。
那只绿鹦鹉也真够势利眼,来到他们家之后,他只喜欢亲近林于然。
“姐姐,我为他起了名字,叫阿波罗好吗?”一天,林于然让绿鹦鹉站在她手掌上,跟林希仪说。
“随便你吧。”她没好气地说。
林希仪十岁生日的那天,放学之后,她兴高采烈地跑回家,以为会像往年一样,有一个生日蛋糕在等她。
当她推开门之后,发现除了桌子上的生日蛋糕之外,什么也没有。这个时候,电话的铃声想起,她拿起话筒。林太太在电话那一头说:“希仪,有一位美国专家来了香港,他十研究天才儿童的权威,明天就要走了。我们和妹妹现在等着见他。你自己吃蛋糕吧。”
“今天是我的生日呢!”她生气地说。
“这件事对妹妹很重要的。抽屉里有五百块,你拿去买礼物吧。”
她悻悻的挂断电话,把那个生日蛋糕扔进垃圾筒里,踩了一脚。
“妹妹!妹妹!”那只绿鹦鹉在笼子里不停的叫。
她狠狠地盯着他。
初秋的一天,家里只有她们两姐妹。
“姐姐,我想去公园。”
“公园不是天才去的,你该留在实验室里。”她趴在床上边打游戏机边说。
“我想去。”林于然站在床边,皱着眉,拉拉她姐姐的衣袖说。
“好吧。”
两姐妹来到公园,林于然兴奋地在草地上乱跑。
“我去买冰淇淋,你不要走开啊!”林希仪说完之后走出公园。
她跑去附近商场买冰激凌,经过一家店的橱窗时,她被一双红色的溜冰鞋吸引着。她走进店里,穿上那双溜冰鞋,想象自己在冰上舞姿妙曼,她一直想学溜冰,她知道自己会很出色,在这方面,她会比她妹妹优秀。
买了溜冰鞋之后,她在商场溜达了一会,最后才施施然买了两球冰淇淋回去公园。
林于然不在草地上,不在球场上,也不在跷跷板那边。林希仪的心凉了半截,一边找一边喊妹妹的名字。手上的冰淇淋融掉了,她愈走愈慌。丢失了妹妹,爸爸妈妈一定会杀死她的。她几乎要哭出来了,忽然之间,她听到有人喊她。
“姐姐!”
她回过头去,看到林于然蹲在水池旁边。
“你去哪里去了?”她问。
林于然气定神闲地说:“我一直也在这里看人家放小船。”
那一刻,她才明白,妹妹是不可能丢失的。
后来有一天,林希仪从合唱团的练习回来,看到林于然很伤心地坐在窗台上。
那只绿鹦鹉的笼子打开了。
“阿波罗不见了。”林太太说。
“今天早上我出去的时候,他孩子笼子里的。”林太太对林于然说。
林于然用力地摇头,然后从窗台上跳下来,跑进房间里。
过了一会儿,房间里传出一声尖叫。
林先生和林太太连忙冲进房间里。林于然抱着头在床上翻滚,很痛苦的样子。
“我的头很痛!”林于然喊着说。
“别怕,妈妈在这里。”林太太把女儿紧紧地抱在怀中。
“妈妈,我明天要到团长家里玩,”林希仪站在房间外面说。
“妈妈带你去看医生。”林太太用毛巾小心地帮林于然抹汗。
她忽然明白,没有人在乎她明天要去哪里。
团长杜卓山买了一间新的公寓,这天特地请合唱团里的同学到他家里开派对。杜太太在团里负责弹钢琴,是个很严格、要求很高的人,大家都有点怕她;反而团长比较和蔼可亲,像个大孩子似的。
大伙儿在楼下跳舞的时候,林希仪到楼上去找洗手间。她看见走廊尽头有一个房间,门是虚掩着的,里面透出一线光来。
她推开房门,看到一座亮晶晶的黑色钢琴,钢琴上,放着一尊小小的、陶土造的天使。
她坐在钢琴前,十只手指在琴键上随意地游走。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猛地抬头,发现一个男孩子默默地站在她后面。
“喔,对不起。”她站了起来。
“没关系。”苍白的男孩说。
“钢琴是你的吗?”
“嗯。”男孩点了点头。
“你喜欢天使的吗?”她摸摸那尊天使。
“我喜欢有翅膀的东西。”
“你喜欢母鸡吗?”
“母鸡?”
“母鸡也有翅膀。”
“喔,不。”他憨憨地摇头。
“那你只是喜欢有翅膀而又美丽的东西啊!”然后,她问:“你为什么不到楼下去,大家在跳舞呢!”
“我要练习,下星期有比赛。”
她听说团长的独生子年纪跟她差不多,钢琴弹得很出色,拿了不少奖项,应该就是他吧?
“我叫林希仪,你呢?”
“杜飞扬。”
“听妈妈说,你妹妹是个天才。”他说。
“但她不会弹钢琴啊!”她用手指叮叮咚咚的在琴键上戳了几下,问:“可以为我弹一首歌吗?”
“你想听什么歌?”
“爱而加的《爱之敬礼》。”
杜飞扬双手放在琴键上悠悠地弹起来。林希仪靠在钢琴旁边,沉醉在他的琴声里,他的琴声有一种魅力。
那首歌弹完了,她满怀欣赏地说:“你很有天份啊!”
他忧郁地把琴合上,没有说话。
“我了解你这种人。”她说。
“喔?”
“就是所谓天才啊!别人不懂的事,他们全都懂,却又还要摆出一副苦恼的样子。讨厌!”
“我有那么讨厌吗?”
“嗯!”
他默默无言。
“我说说罢了,别那么讨厌。”
他抬起头,朝她微笑。
“你喜欢溜冰吗?”她问。
“喜欢!”
“你会吗?”
他尴尬地摇摇头。
“等你比赛完了,我们去溜冰!”
那天晚上,她在溜冰场等他。杜飞扬来了,她问:“成绩好吗?”
“我拿了第一名。”杜飞扬说。
“太好了!”她拉着他的手,说:“我们去溜冰。”
她和他都是头一次溜冰,没想到他一学便会,她却摔倒好几次。
“所有人都比我聪明。”她靠在场边沮丧地说。
“别这样,你也很聪明的。”他靠在她身边。
“‘聪明’这两个字通常不是用来形容我的。”她苦涩地说。
“我觉得你很特别。”
“我有什么特别?”她盯着他。
他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你敢吻我吗?”她问。
他满面通红。
“我知道你是不敢的。算了吧!”她转过身,踏出几步,想到溜冰场中央去。
忽然,他溜上前,在她后面的脑袋瓜吻了一下,然后飞快地从她身边溜走。
“胆小鬼!”她摸着脑袋瓜说,眼睛却追踪着他的身影。
后来有一天,杜飞扬来五金店找她。
林先生走过来,搭住杜飞扬的肩膀,说:“你就是那位小小天才钢琴家吗?”
杜飞扬尴尬地缩了缩。
林于然坐在一罐漆油上面读霍金的《时间简史》,对周遭的一切全无兴趣。
林希仪和杜飞扬并肩走在公园里,她说:“我们去吃披萨好吗?然后去看电影。我请你。”
“我请你也可以。”
“没关系,我的零用钱很多。”
“为什么?”
“因为我不够聪明罗!”她耸耸肩。
“你妹妹刚才看的是什么书?”
“不知道啊!反正她看的书我没兴趣。”
“你好像不喜欢提起她。”
“你不觉得有个天才妹妹很麻烦吗?每个人都会拿你来跟她比较。”她泄气地说。
“你可以把她当成外星人的啊!”
“外星人?”
“譬如是E.T.或者叮当。”
“我倒没想过。”
“他们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那就不可能跟你比较了,而且还会带来很多欢乐。大雄有了叮当之后,不是很开心吗?”
她站住了,定定的望着杜飞扬,说:“我为什么没想过呢?她是叮当,我是大雄。我是人,她不是。”
“对。”
“那你就是技安!”她指着他说。
“技安?技安是反派。”
“这是你想出来的,你不做技安谁来做?”
“那好吧!反派有性格!”
“我有东西给你。”她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盒子,说:“你看看。”
杜飞扬打开盒子,那是一只陶土造的杯,杯身上有一双立体的翅膀。
“是我在陶艺班上做的。”她说。
“谢谢你。”
“为什么你喜欢翅膀?”
“那就可以到处去。”
“将来当上了钢琴家,便可以到处去表演了,奥地利、捷克、意大利、法国 ┄┄”
他走在她身旁,默默无语。
“不要告诉别人你喜欢有翅膀的东西。”她说。
“为什么?”
她笑了:“人家会笑你的,因为卫生棉也有翅膀。”
他们走着走着,杜飞扬看到公园里有一排钢架,他跳了上去,玩起双杠来,姿态优美灵巧。
“你会玩双杠的吗?”林希仪看得傻了眼。
“我悄悄学的。妈妈不让我玩,她怕我弄伤手指不能弹琴。”
“是的,你该好好弹钢琴,你有天份。”
“但我更喜欢体操。你呢?你喜欢我弹钢琴还是玩体操?”他的眼睛期待着她的答案。
“我喜欢弹钢琴的你。”她坚决地回答。
带着失望的神情,他转过身去,背着她。
那一刻,她不知道自己的答案有多么糟糕。
后来,当杜飞扬没有考上茱莉亚音乐学院的时候,他也悄悄在她身边溜开了。
要很多很多年之后,她才想起自己当天的答案多么残忍。
可是,她没忘记他的说话。从那天开始,她把妹妹当成叮当,但她是一个不跟叮当玩的大雄。漫画里的叮当不会长大,她只是没想到妹妹也不长大。
十二岁那年,林于然因为连续不断的头痛进了医院,医生诊断出她脑部有一个恶性的肿瘤,无法切除。
那个冬夜里,她坐在妹妹的床边,望着她瘦骨伶仃的小小身躯。
“姐姐。”她张开眼睛唤她。
“你要找妈妈吗?她很累,刚刚才走。”
林于然摇了摇头,说:“姐姐,我会死的。”
“不会的。你是天才来的,天才不会那么容易死,等你的病好了,我带你去溜冰,很好玩的。”
“基本上,我不觉得人生有什么乐趣。”她老练地说。
“你说的我都不懂。”
“姐姐。”她疲倦地吸了一口气,说:“我只想成为你平凡的妹妹。”
林希仪的眼睛红了,说:“我不配,我太差劲了。你记得有一次我们到公园玩,我差点丢失了你吗?”
“嗯。”
“其实我是故意的,不过后来我又害怕。我讨厌你!讨厌你比我聪明。”
“我知道。”
“阿波罗也是我放走的。”
“是吗?”
“你会生我的气吗?”
“如果是别人,我会。是你,我不会。况且,他本来是你的。”
她的眼泪滔滔地涌了出拉,伏在床边,呜咽着说:“其实我一直以你为荣!”
林于然虚弱地笑了,问:“为什么很久没见杜哥哥来找你?”
“他不喜欢我了。”
“将来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的。”
“我也不知道我是喜欢他,还是喜欢弹钢琴的他。”
“姐姐,你知道绿鹦鹉为什么叫阿波罗吗?”
林希仪摇了摇头。
“那是希腊神话里的一个神啊!在希腊戴而菲的阿波罗神殿外侧,有一句传诵千古的铭言:“人啊!认识你自己!”姐姐,你要认识你自己,才能爱别人。”
“你说的太深奥了,我不明白。”
“那么,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地球会微微升起,迎接我们每一个迈出脚步?”
“嗯。”
“但你要首先迈出脚步啊!”她脸上带着苍白的微笑说。
林于然迈出了她在世上最后的一个脚步。迎接她的,是天国。自从她走了以后,林希仪告诉自己,这么聪明的小孩子,也许是误坠凡尘的天使。时候到了,上帝会来把她接走。绿鹦鹉会在那一头等她。
从此以后,每当她迈出脚步,她总是相信地球会微微升起来迎接她。妹妹给了她这个信念。
“去年,我在法国碰见团长的儿子。”吃甜点的时候,徐可穗突然提起。然后,她说:“你们猜猜他现在做些什么?”
“他的钢琴弹得很好的,是不是当上了钢琴家?”孟颂恩说。
“才不呢!他在索拉奇艺坊里表演杂耍!想不到吧?”徐可穗说。
怪不得这些年来没有他的消息,原来他放弃了钢琴。
这一天,林希仪在朋友那里借了一张索拉奇艺坊表演的镭射影碟回家,很仔细地在荧幕上寻找他。终于,她看到了一双中国人的眼睛。
在那个奇幻的世界里,他把自己挂在钢索上,凌空飞坠翻腾。
多少年没见了?在浓妆背后,她认出她的技安来。那才是他的梦想——做一个永远不用长大的、插着翅膀的流浪者。或许,他也是误坠凡尘的天使。
那个夜里,她拿出那双很久没碰过的溜冰鞋来,她要在冰雪上再次迈出脚步。
第三章 朋友
孟颂恩拉着行李箱,从机场铁路站匆匆走出来,钻上一辆计程车,跟司机说:“请你快点!快点啊!”
司机回过头来问:“你要去哪里?”
“喔——”她这才想起自己没有说出要去的地方,不禁笑了笑,说:“半山奥卑利街。”
她看了看手表,时间不早了。为了今天晚上这个约会,她特地提早了一天从美国回来。计程车在奥卑利街一家意大利餐厅外面停下来,孟颂恩下了车,拉着行李进去。她把行李箱放在楼下,双手搓揉了几下,排拍两边脸颊,才走上了楼梯。
同学们围坐在厂餐桌旁边,已经开始上前菜了。叶念青站起来,说:“颂恩,还以为你赶不及回来呢!”
她看着叶念菁,几乎傻了眼。
“你瘦了很多啊!”她说。
坐在叶念菁身旁的柯纯扮会个鬼脸,说:“今天晚上,你不是第一个说这句话的。”
孟颂恩看了看,发觉少了一个人。
“徐可穗呢?她没来吗?”她带着失望的神情问。
“谁找我?”徐可穗从洗手间出来。
隔着一张长餐桌的距离,隔了数不清的年月,她们互相打量着。
今天晚上,徐可穗戴着一顶灰兔色的羊毛兜帽,紧紧地罩着头,脖子和下巴,身上穿着一袭宽松的黑色裙子,底下套了条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尖头平底靴子。
孟颂恩穿了一件大V领黑色毛衣,一条小阔脚牛仔裤。
“你的头发为什么乱得像鸡窝?”徐可穗皱着鼻子说。
“是吗?”孟颂恩从墙上的反影中看到自己的头发,果然是乱糟糟的。她本来就不满意这个前阵子去烫的短曲发,今天外面大风,没想到就给吹成这个样子。
“你干吗戴这么奇怪的帽子?”她问徐可穗。
徐可穗摸摸自己的头,问:“漂亮吗?像不像圣女贞德?”
“圣女贞德倒不像,像银行劫匪多一点。”
徐可穗咬了咬手指头,说:“你还是一贯的嘴巴不饶人。”
“你也是一贯的喜欢标奇立异。”
“徐可穗常常神龙见首不见尾,没想到她这阵子偏偏在香港,反而你取了美国。”叶念菁说。
“是去做一部电影的配乐工作。”孟颂恩边说边坐。
“你在做电影配乐吗?你以前就很想做这一行的。现在不是梦想成真了吗?徐可穗坐在她旁边说。
“是啊!你呢?你做什么工作?”
“我想开一家精品店,不过,只是想想罢了。”
“为什么不试试?你的品味一向很独特。”
“你也觉得可以?”
“嗯,你蛮适合的。”
“只有你一个人支持我。”她笑了,凑到她耳边说:“今天晚上的甜点是拿破仑饼。”
“真的吗?”她已经许多年没吃过拿破仑饼了。
派对之后,徐可穗手上拎着两个红气球,从餐厅走出来,孟颂恩拉着行李,走在她旁边。
“还是Amigo的拿破仑饼好吃!”徐可穗说。
“就是啊!”
“要我帮你拿吗?”
“不用了。”
“要不要来我家聊天?”
“好啊!反正爸爸妈妈以为我明天才回来。”
“那干脆在我家过夜好了。”徐可穗拿出车匙开门。
孟颂恩把行李箱搬到车上。
“我来帮你。”徐可穗抬着行李箱的另一端,无意中看到行李箱的拉链扣匙个金牌。
“这个?”
“喔,是杀人鲸在国际游泳锦标赛拿的金牌,他送了给我。”
“杀人鲸现在不知怎样呢?”
“你有见过他吗?”
徐可穗摇了摇头:“你呢?”
孟颂恩摇摇头。
“你经常带着这个行李箱出门的吗?”
“嗯。”回答了之后,她才知道自己露了底。那不是等于承认她总是把杀人鲸送的金牌带在身边,带到天涯海角去吗?而其实,她只是一直没有把金牌解下来罢了。
车子驶上山顶一座大宅,这座大宅已经有点苍老了。
佣人来开门,孟颂恩放下行李箱,穿过长长的走廊,仿佛走进了时光隧道。她还记得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有多么的震惊。
“我们去游泳好吗?”徐可穗边脱帽子边说。
“我的行李箱里没有游泳衣呢。”
徐可穗笑了笑:“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裸泳。”
徐家的暖水游泳池在地下室,孟颂恩童年时在这里消磨过不少时光。
徐可穗把两个气球绑在池边的躺椅上。
她们脱了衣服,跳进水里。
“你的身材比以前更好呢,真妒忌你!”徐可穗说,“是三十四B吧?”
“对不起,是C。”
“怎么会大了的?是不是已经跟男孩子做过那回事?”
“一直也是C。跟男孩子做过那回事是不会变大的。你给谁骗了?”孟颂恩回首一笑。
“是的,跟男孩子坐,根本不会变大,你看我就知道。”
“你做了?什么时候?”
“先说你的。你跟杀人鲸有没有做过?”
“当然没有。你有吗?”她望着她。
“如果不是因为杀人鲸,我们会像现在这样吗?”
“我们现在也不错啊!还可以一起游泳。”徐可穗浮在水面上,微笑着说,“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是比爱情悠长的。”
孟颂恩靠在池边,眯着眼,看着头顶那盏射灯晕开的一圈圈亮光,像童年往事一样,已经有点朦胧。许多年前那个晚上,合唱团的联系结束,她走到外面等爸爸来接她,看到徐可穗孤伶伶地蹲在一盏昏黄的街灯下面。徐可穗抬头看了看对面马路的她,又低下头。那天是中秋节,两个人之间的那片天空上挂着一轮圆月。徐可穗加入合唱团的时间,比她们都晚了几年,大家不太数落。徐可穗长得很瘦小,喜欢咬手指,有点高傲,也有点孤僻;但是,你不会注意不到她,她的衣服总是穿得奇奇怪怪的,脸上的表情也比别人多。
爸爸还没有来,她蹲在地上,跟徐可穗成了一条水平线。一个小男孩神气地拉着一只白兔花灯,牵着爸爸的手走过。那个花灯突然翻转了,一下子就整个烧掉,小男孩哇啦哇啦的大哭。徐可穗望过来,对孟颂恩笑了笑,孟颂恩也咧嘴笑了。
“你在等谁?”徐可穗问。
“我爸爸。他可能去了跟人下棋,忘记来接我。你呢?”
“等我爸爸。他大概也忘记了我。”她苦涩地说。
“你妈妈呢?”
“她不在香港。”
这个时候,孟先生匆匆跑来。孟颂恩站起来,叉着腰,说:“你一定又是去了下棋,忘了我!”
孟先生兴奋地说:“我刚刚把王叔叔杀个片甲不留!”
“哼!讨厌啊!”
“对不起!求你别告诉你妈妈!”
“不说才怪!”
正要离开的时候,她回头看到徐可穗落寞地蹲着。
“你要不要先来我家?”她问。
徐可穗抬起头,感激地朝她微笑。
那夜,她们同睡一张床,看着同样的月光。徐可穗的爸爸终究没有出现。
第二天早上,当她醒来的时候,徐可穗正在跟孟先生下棋。
“我在教她围棋。”孟先生说。
“人家根本不会下棋。”孟颂恩说。
“学了就会。”
徐可穗皱着眉看孟先生下棋。
“可穗,你今天就留在这里吃完午饭才回去吧。”孟太太说。
“我吃了晚饭才走也没有关系。”徐可穗老实不客气地说。
那天晚上,她在孟颂恩狭小的家里多留了一夜。
临睡之前,徐可穗说:“你妈妈做的番茄煮红衫鱼很好吃。”
“你喜欢的话,可以常常来吃。”她说。
那天之后,徐可穗常常来。一天,孟颂恩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爸爸坐在棋盘旁边,满头大汗,徐可穗咬着手指轻轻松松的在看电视。
“爸爸,什么事?”她问。
“没可能的!”孟先生苦恼的说。
“可穗赢了他,人家跟他学习围棋才三个月。”孟太太从厨房探头出来说。
爸爸的围棋技术一向不错。那一次,她见识到徐可穗的厉害。她东西学得很快,可惜凡事只有三分钟热度。她从没见过她温习,但她的成绩永远名列前茅。
那天,合唱团练习完毕,她问徐可穗:“你今天要不要来我家?”
徐可穗摇了摇头:“今天我妈妈回来,你要不要来我家?‘
“好啊!”
计程车在山顶一座砖红色的古堡前面停下来。
“到了。”徐可穗说。
“你就住在这里?”她不敢置信。这是童话里才有的古堡。
佣人来开门,她跟着徐可穗走进屋里去。这是一座三层高的大宅,地上铺了大理石,装潢瑰丽,是那种她在电视里才会看到的、极有品味的豪宅。她不明白,徐可穗为什么宁可窝在她那狭小的家里。
这个时候,一个穿着长裙、跽着高跟鞋,拿着一个咖啡色盒子,头发蓬松的女人从楼梯上面“踢踢哒哒”的走下来,搂着徐可穗,亲了又亲,说:“妈咪回来啦!你好吗?”
徐可穗看来没有太兴奋的样子。
“妈妈,你的头发为什么乱得像鸡窝?”徐可穗咬着手指说。
她妈妈摸摸头发,说:“喔!我刚才睡着了。”
“这是我的好朋友孟颂恩”
“你好!”她妈妈亲切地抱了抱她。
她不就是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沈凯旋吗?她在杂志上见过她,没想到她就是徐可穗的妈妈。
“我买了巧克力给你,是La Maison Du Chocolat的巧克力呢!”沈凯旋把手上那个咖啡色盒子放在徐可穗怀里。
徐可穗坐在楼梯级上,打开盒子,发觉盒子里只有两颗松露巧克力。
“为什么只剩下两颗,其他的呢?”徐可穗问。
“我在飞机上忍不住吃了!太好吃啦!”沈凯旋吐吐舌头。
徐可穗噘着嘴,把一颗肥滋滋的巧克力往孟颂恩嘴里塞。
“但我差人去买了Amigo的拿破仑饼回来,那滋味不会比巧克力差啊!我很久没吃过了。”沈凯旋露出馋嘴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一位鼎鼎大名的小提琴家。
“你想去游泳吗?”徐可穗没理妈妈,放下巧克力的盒子,问孟颂恩。
“我没带游泳衣。”
“大家都是女孩子,不用穿啦!”沈凯旋说。
徐可穗带着她来到地下室。那个仿古罗马浴池建筑的游泳池,华美得把她吓了一跳。
徐可穗脱光了衣服,跳进水里。
“为什么你从没有告诉我你妈妈是沈凯旋?”孟颂恩一边脱衣服一边说。
“这有什么特别?她又不会煮番茄红衫鱼。我宁愿和你交换。”
“你爸爸呢?”她跳进水里。
“他们离婚了。”徐可穗使劲地游了一段,站起来,靠在池边。
“你妈妈蛮可爱的。”
“她太神经质了!不适合当妈妈。”徐可穗老成地说。
佣人送来了两片拿破仑饼,她们靠着池边吃饼。那是她头一次吃到拿破仑饼,松化的酥皮和海绵蛋糕配合得天衣无缝,是一辈子难忘的滋味。就在这个时候,一头黑色混种卷毛小狗走来地下室。
“小吉,来这里。”
小狗走到池边,可怜巴巴地伸出舌头,徐可穗用手指喂它吃拿破仑饼。
她忽然明白为什么徐可穗宁愿和她交换。
徐可穗吻了吻吉吉,回头问孟颂恩:“你试过接吻吗?”
“跟小狗?”
“跟人。”
孟颂恩摇了摇头:“在电影上见过。”
“想不想试试看?”
“我和你?”
徐可穗咬了咬手指,点头。
“是不是要合上眼睛?”她问。
徐可穗想了想,说:“随你喜欢。”
她们一手攀住池边,向对方的身体移近了一点。
孟颂恩合上眼睛、伸长了嘴巴。徐可穗也闭上眼睛,把自己的嘴印在孟颂恩的嘴上,两个人紧张得不停吸气。吉吉突然汪汪叫,她们惶恐地张开眼睛,发现游泳池里没有人,这才噗哧一笑。
“跟有胡须的人接吻,不知道是什么感觉呢?”徐可穗抱着吉吉说。
“这一天总会来临的。”
“也许我没人爱。我不漂亮。”
“你这么聪明,怎会没人爱?”
“聪明有什么用?”
“谁说没用?我像你这么聪明便好了。”
“万一我们爱上同一个人,怎么办?”
“不会吧?”
“万一我们都没人爱呢?”
“那我们就互相照顾一辈子好了。”她朝徐可穗微笑。
这一天终于来临了,她们跟着合唱团的客席指挥郭景明去看游泳比赛。郭景明的弟弟就是香港著名泳将郭志人,他有一个外号,叫“杀人鲸”。
杀人鲸出场了,只得十四岁的他,已经长到一米七,挺拔俊朗。徐可穗力竭声嘶地为杀人鲸打气。孟颂恩也不甘示弱,站起来大喊加油。
杀人鲸赢得漂漂亮亮。经过观众席的时候,他回头一笑,视线刚好落在孟颂恩身上。孟颂恩的心脏缩了一下,痴痴地望着他。徐可穗落寞地咬着手指。
“郭指挥,下星期来我家开派对好吗?”徐可穗忽然跟郭景明说,“可不可以也请郭志人来,让他给我们上一课,示范正确泳姿?我身子弱,妈妈要我多点游泳。”
“对呀!我的自由式总是游得不好。”孟颂恩附和着说。
那天,在徐家的游泳池旁边,合唱团里的男孩和女孩雀跃地等着上郭志人的课。郭志人穿着比基尼游泳裤出来,站在池边,说:“人都到齐了吗?”
徐可穗含羞答答地点头。她穿了一袭黑色游泳衣,外面套了一件短袖Betty Boop图案棉衣,好掩饰平坦的身材。
“还有我!”孟颂恩这时跑进来。她穿了一袭黑色比基尼游泳衣,美好的身材表露无遗,看得杀人鲸张大了嘴巴。
两个人在浴室一起洗澡的时候,徐可穗问孟颂恩:“你的游泳衣是什么时候买的?为什么我没见过?”
她一边哼着歌一边说:“昨天买的。”
“我刚才跟杀人鲸说好了,他以后每星期来教我游泳。”徐可穗说。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他一向也有当兼职教练的,我给他最优厚的学费,他便不用再教其他人。”
“你这不是以本伤人吗?”她悻悻地说。
“你也可以一起学的。”
“我才不要!我付不起钱!”她拿了毛巾气冲冲地走出去。
那天之后,杀人鲸每个星期跟徐可穗在地下室单独共处,他也每个星期跟孟颂恩出去。
终于有一天,孟颂恩按奈不住问杀人鲸:“你到底喜欢哪一个?”
杀人鲸结结巴巴地说:“她聪明,你漂亮。”
“但你只可以喜欢一个!”她生气地说。
“你们很相似。”他憨憨地说。
“我和她一点也不相似!你去找她吧!不要再来找我。”
杀人鲸真的没有再来。她同时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和一个喜欢的人。她真的恨徐可穗,是她把杀人鲸抢走的。
两个月后的一天,杀人鲸垂头丧气来找她。
“她说她不喜欢我了。”他哭得死去活来,眼泪鼻涕一大把的,像个受伤的小孩。
孟颂恩冲上徐可穗的家,徐可穗正在浴缸里用刮胡刀小心翼翼地刮脚毛。
“既然不喜欢他,为什么又要抢?”她悻悻地说。
“你说什么?”
“杀人鲸!”
“除了游泳之外,他什么也不懂!”徐可穗用嘲笑的语调说。
“你什么也是三分钟热度的!”
“你喜欢的话,可以拿去。”
孟颂恩生气地说:“你不要的东西,便施舍给我吗?我才不要!”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们就为一条杀人鲸绝交吗?”
“你真讨厌!活该你没有一个幸福家庭!”
徐可穗怔怔地望着她,眼睛红了。
她知道自己说得过分了一点,可是,徐可穗又何曾珍惜过这段友情?
“请你出去!”徐可穗说。
她孤伶伶而又屈辱地离开了那座古堡。
今夜,池边的亮光映照在她们赤裸的身体上。徐可穗游了一段,回头说:“我后天要走了,约了妈妈在佛罗伦斯见面。本来是今天走的,我延后了两天。”
然后,她又问:“跟有胡须的人接吻是什么感觉的?”
孟颂恩笑了笑,说:“那得要看是早上的胡子还是晚上的。”
“有分别吗?”
“早上胡子刚长出来,又短又硬,很不舒服;晚上的胡子长一点,舒服得多。你呢?”
“那要看长短。”
“我没试过长的。”
“短的比较痛,长的温柔,我爱过一个人,他蓄着一把胡子。”
“他很老吗?”
“四十岁,不算老啊!”
“四十岁很老了!”
“四十岁的男人有二十岁男人没有的东西啊!”她说。
这个时候,吉吉走来地下室。
“喔,吉吉,很久没见了。”孟颂恩靠在池边,扬手叫吉吉过来。
“他老了,动作没以前那么灵敏。”徐可穗说。
吉吉摇摇摆摆地走到池边,孟颂恩把他抱在怀里,无意中看到他的狗带上挂着一个金牌。她诧异地望着徐可穗。
“是杀人鲸送给我的,他在亚运会拿的金牌。”徐可穗咬着手指头,怪不好意思地说。
孟颂恩摇摇头,笑了一下:“我始终还是输给呢。”
徐可穗咯咯地笑了,转过身去,痛快地游了一段,回头说:“我们来比赛吧!”
“我是不会输给你的!”孟颂恩插进水里,激起了一重重浪花。
躺椅上的两个气球不知什么时候飘飞到半空,越过昏黄的射灯,总是成双。
第四章 初恋
从叶念菁的派对出来,柯纯嗅到一股糖炒栗子的香味,那混着火苗的清淡气息随着寒夜晚风一阵阵飘送到她的鼻孔里,有一种温饱幸福的感觉。
她看到路旁停了一台卖糖炒栗子的木头车。一个中年男人,脖子缩在衣领里,戴着一双手套,用一只用来修路的大铁铲在炒栗子。
那年,在异国,也是栗子香的季节。
那个秋天,儿童合唱团到意大利罗马表演。表演结束后的第二天,团长带着他们一行人在罗马市中心游览。市中心挤满了游人,她和秦子鲁在著名的特雷维许愿池附近跟大家失散了。
正在彷徨的时候,她嗅到一股糖炒栗子的香味。许愿池旁边,一个老人正在卖新鲜的炒栗子。她没想到意大利街头也有这种好滋味,好得让她忘记了迷途的恐惧
“我想吃栗子。”她跟秦子鲁说。
他们付了钱,老人伸手进木桶里抓了一大把栗子放在一个纸袋里。意大利的栗子跟香港的不一样。这里的栗子每一颗也像桔子那么大,比香港的栗子甜得多。
清冽的月光浮在罗马的天空,柯纯和秦子鲁靠在许愿池旁边剥栗子。
“你记不记得团长说,把一个铜板投到特雷维许愿池里的人,有一天会再一次回到罗马?”她边说边从钱包里掏出一个铜板,“咚”的一声投到池里,然后把另一个铜板放在秦子鲁手里。
秦子鲁接过铜板,抛出一个优美的弧度,那个铜板掉在池里,漾起了水花。
“你有什么愿望?”他问。
“我希望快点长大。”她说。
“长大有什么好?”他皱起眉头说。
“那就不用再渴望长大了。”她把一颗栗子送进嘴里,问:“你呢?有什么愿望?”
他搔搔头,想了老半天,说:“我希望所有的愿望都会实现。”
“太贪婪了!”
他忽然指着她的脸,说:“你嘴边粘着些栗子碎。”
她用手去抹,抹不到。
他伸手去替她抹走那颗栗子碎屑。
她的耳根徒地红了起来。她刚刚许愿希望快点长大,怎么一下子就长大了?
她进合唱团的时候是五岁,秦子鲁比她晚一年。他有一头棕黄塞的头发、羞涩的神情配上一张俊美的脸,看起来像个女孩子。她刚好相反,她蓄着齐耳的短发,不爱穿裙子,人又粗鲁,倒像个男孩子。
她和他住在同一条街上,念不同学校的同一级。她念女校,他念男校,两个人常常有说不完的话题。秦子鲁长得好看,演出的时候,指挥总让他站在前排最当眼的位置。团里的女孩子都爱跟他聊天,可柯纯知道,他跟她才是最要好的。
八岁那年的一天,她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秦子鲁在街上在街上被三个男孩子欺负。他们把他按在地上,用颜色笔涂污他的脸。柯纯连忙冲上去跟那三个男孩子扭打。她被其中一个男孩子推倒在坑渠边,漆盖受伤了。那三个男孩子也落荒而逃,颜色笔掉满了一地。
他感激地朝她微笑,又为自己被欺负而感到有点难堪。她拾起一支颜色笔,在他脸上画了个交叉,他也用颜色笔在她额头画了个圆圈。两个人愈画愈起劲,直到秦子鲁的爸爸秦先生经过看到他们的时候,把这两个花面猫拉起来,他们仍然笑个不停。秦先生没好气地说:“《老夫子》也没有你们这么好笑!”
那年,暑假将要结束,秦子鲁已经做好了暑期作业,柯纯连碰都没碰过那叠作业。
“我来帮你做吧。”他带着笔袋到她家。
他们在桌子上铺满了零食。做到一半的时候,她软瘫在地上问:“你有没有见过你爸爸妈妈做那个?”
“那个?”他答。
“嗯。”
“很小的时候见过。”
“他们是怎么做的?”她爬起来问。
“我看见他们扭在一起,好像打架似的。你爸爸妈妈呢?”
“我看见他们在床上滚来滚去。”
过了一会儿,她问:“我们要不要试试看?”
“也好。”他点点头。
柯纯和秦子鲁面对面站了起来。
她揽着他,他抓着她,用身体互相摩擦,倒在地上滚来滚去。
她喘着气,说:“一点也不好玩。”
“就是啊!我长大了也不要跟女人做这个。”
“我也不要跟男人做。”她说
当秦先生来接秦子鲁的时候,秦先生慈祥地问:“你们两个今天做了些什么?”
他们傻傻地望着他。
悠忽五年了。两个人已经由小孩子变成少年人。这一刻,在特雷维许愿池旁边,他们各自低着头,凝视着自己那十根被栗子壳染黄了的手指头,惊异地意识到大家已经长大了。她的胸部开始发育,他也长高了很多,跟从前不一样了,一些微妙的改变正在发生。
突然,他们听到身后传来两把中国人的声音。两个人同时回过头去,看到团长和团长太太就站在那儿。团长抹了一把汗,说:“终于找到你们了!”
柯纯和秦子鲁交换了一个眼神,很有默契地做出一个可怜又无辜的表情,她把吃剩的一颗栗子悄悄塞进口袋里。
从意大利回来之后,又过了一些日子。一天补习后,回家的路上,她嗅到一阵阵栗子的甜味。一个老人在长街上卖糖炒栗子,她买了一大包。
为怕栗子凉了,她用身上的毛衣兜着栗子。连跑带跳的来到秦子鲁家里。
她走进他的房间,把身上的栗子抖落在窗台上。
他爬到窗台上,两个人坐在那里剥栗子。
“我想养一只小狗。”她说。
“好啊!我也想养一只小狗,但爸爸只喜欢金鱼,我妈妈讨厌小动物。”
“我们可以合养一只。”
“那怎么分配?”
“一天跟呢,一天跟我。”
“好啊!养什么狗好呢?”
“我喜欢牧羊狗。”
“我喜欢贵妇狗。”
“什么?”她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贵妇狗。”他尴尬地说。
“哪有男人喜欢贵妇狗的?”
他窘迫地说:“贵妇狗蛮可爱的。”
“你喜欢贵妇狗吗?”
“狗?”
“我是说那种举止高贵温柔的女人。”
秦子鲁摇了摇头。
“你不介意女孩子粗鲁和不够温柔?”
秦子鲁微笑摇头。
“我想养一只黑色的狗。”她接着说。
“牧羊狗好像没有黑色的。”
“那就养别的。”
“为什么要黑色?”
她一边剥栗子一边说:“黑色没那么容易肮脏嘛!我楼上那家人养了一只小白狗,久而久之,他变成了一只灰狗。黑的便不会变成灰。”
他说:“贵妇狗有黑色的。”
她瞪着他,说:“不要贵妇狗。”
夜已深了,房外忽然传来秦先生和秦太太吵架的声音。
秦子鲁好像已经习以为常了。
过了很久之后,他们听到砰然一声的关门声。
柯纯俯身望向街上,看到秦先生身上穿着睡衣,汲着拖鞋,抱着他那缸金鱼从公寓走出来,上了一辆计程车。
“你爸爸走了。”她告诉秦子鲁。
“也不是头一次。”
“但他带着那缸金鱼。”
他愣了愣:“那倒是头一次。”
“我爸爸妈妈也常常吵架。”她安慰他。
他从窗台跳了下来,打开衣柜最底下的一个抽屉,拿出一包万宝路香烟来。
“你抽烟的吗?”她惊讶地问。
“是偷我妈妈的。”
她坐在床边,会意地朝他微笑。
他点了根烟,用力地吸了一口,然后递给她。
她用手指夹住那根烟,用力地啜吸了一下,又交给他。
他喷了一个烟圈,说:“我妈妈常常背着我爸爸向那缸金鱼喷烟圈,她恨死他们。”
话刚说完,他就呛到了,靠在床边不停地咳嗽,她挨在他身边,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什么时候死?”他问。
“你想过?”
“嗯。”带着忧郁的神情,他说:“我想我会在二十五岁之前死去。”
“为什么?”
“二十五岁已经够老了。你呢?”
“我只是曾经想过几岁会结婚。”
“几岁?”
“二十六岁。”
“我死了你马上就结婚?”他有一种被背弃的感觉。
“我怎么知道你准备二十五岁前死去?”她爬到他身边,手托着头,用双无辜的眼睛望着他。
“你想不想试试接吻?”她颤抖着声音问。
“你试过了?”语调中充满了妒忌。
“没有。”她用力地摇头。
“嗯,好的。”他点了点头。
她伸出食指,弯了弯,说:“你要靠过来一点。”
他把身体移向她。
她合上了眼睛,伸长了嘴。
过了一会,她张开眼睛,发现他不在房间里。这时,他匆匆跑回来。
“你到哪里去了?”
“我去刷牙,用我妈妈的去烟渍牙膏。”他难为情地说。
“你才没有烟渍呢。”她没好气地说。
隔壁房间传来他妈妈的嚎哭声和摔东西的声音,她侧着身子,他也侧着身子,他伸长了嘴,她用嘴巴啜吸他的嘴巴,两个人像僵尸一样,在床上动也不动。5
那夜之后,秦先生和他的那缸金鱼没有再回来过。他后来跟一个年纪差不多可以当他女儿的大学生一起。
自从僵尸事件后,秦子鲁对她有点若即若离。她常常听她妈妈说,男人把女人得到手之后就不会珍惜。但,问题是他还没有得手啊。他不会笨得以为这样算是得手吧?
那段日子,他常跟一个叫刘望祖的男同学出双入对。刘望祖那张脸比白纸更要苍白,还有哮喘病。他是由祖父母带大的。他祖母每天也送饭到学校给他,饭后还会帮他抹嘴。
“我爸爸走了,但他爸爸妈妈都走了。”秦子鲁说。
她不以为然地说:“你总会找到身世比你可怜的人。”
那天,秦子鲁答应放学后找她。她在家里一直等,也见不到他。她跑上他家,推开他的房门,看到他和刘望祖两个人有说有笑。
“你祖母被车撞伤了!”她很凝重地告诉刘望祖。
刘望祖吓得几乎昏了过去。
“你还不快去看她?她现在很危险呢!马路上还留下了一大滩血。”
刘望祖连忙抓起书包冲出去。
“你见过他祖母吗?”秦子鲁诧异地问。
“没见过。”她靠在墙山说。
“那你怎知道她被车撞倒?”
“我骗他的。没想到他会相信。”她抱着肚子咯咯地笑。
“你太过分了。他是有哮喘病的,万一发作怎么办?”
“你为什么那么关心他?”她满怀妒忌的说。
一瞬间,他的脸红了。
“你近来为什么避开我?”她怏怏地问。
“我没有。”他怯怯地往后退。
“你有。”她把他逼到墙角。
“没有。”
“真的没有?”她可怜兮兮,像一只被同伴丢下的小动物。
“我只是有点儿混乱。”他沮丧地说。
“混乱?”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女孩子还是男孩子。”
她吃惊地望着他。
“你跟刘望祖做过我跟你做的那些事?”
他连忙说:“没有,没有。”
“你喜欢我吗?”她问。
“喜欢。”
“没可能的。既然喜欢我,就没可能喜欢男孩子。”
“你身上有哪一点像女孩子?”
她气极了,捉住他的手。
“你干什么?”
她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乳房上,说:“男孩子有这个吗?”
他的脸羞得通红,沮丧地说:“我只是怕自己弄错了。你记不记得我们谈过养狗的事?你说你想养一只黑狗,因为黑狗不像白狗,会变成灰狗。我想,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黑和白,我会不会是灰的?”
“灰的?”她望着他良久,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赌气不再跟他来往。搬家的时候,也没有通知他。
直到某年某天,她在《Channel A》节目里听到一把熟悉的歌声,这个新人的名字就叫秦子鲁。他凭着一张俊美的脸孔被星探发掘,瞬间成为冒起得最快的新人。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一群少女把他重重包围。
有谁知道他是她的青春梦里人?他们曾经一起干过许多小小的坏事。那些属于年少的糜烂与甜蜜的堕落,是成长里最绚烂的回忆。只是,他已经离她很远了,或许已经把她忘得一干二净。
后来有一天晚上,她跟荣宝去酒吧。上洗手间的时候,在走廊上碰到秦子鲁。
他们诧异地对望着。
“纯纯。”他首先叫她。
这是她的乳名,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叫她了,时光一下子倒流回去童年的那段日子。
“你好吗?”她腼典地说。
他点了点头,问:“你呢?”
她点点头。
“你爸爸妈妈好吗?”
“爸爸后来跟那个女大学生分手了,但他没有回来,鱼也没有回来。”
她笑了。
“你爸爸妈妈呢?”
“还不是老样子?天天吵。”
“你留了长发。”他说。
“现在看起来是不是比较像女孩子?”
他笑了。
“你现在有养狗吗?”他问。
她摇摇头:“找不到灰色的。”
他一脸尴尬。
“我只是开玩笑。”她连忙说。
“你可以答应我一件事吗?”他问。
“嗯?”
“关于我以前跟你说过的……我很混乱的那回事……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任何人?就当作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他结结巴巴地说。
“喔,那件事——”
“嗯。”他的脸红了。
“我怎会不告诉别人呢?”她顿了一下,“我会说你很咸湿,我要叫所有女人小心你。”
秦子鲁粲然地笑了。
他们对望着,有一种亲近与熟悉。她在他眼眸里重温了逝去的童年和那段秘密的时光。
“你搬家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我?”他问。
她抱歉地笑了笑。
今夜,栗子混着火苗的气息,唤回了最美好的初恋。她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跟同一个人重回罗马。但她的第二个愿望实现了。可是,她现在又不想长大。长大有什么好呢?
第五章 爸爸的情人
车子从香港往广州驶去。昨天下过一场大雨,一路上有些颠簸。秦子鲁蜷缩在车厢里,连日来忙着新唱片的宣传工作,他这两天只睡了几个小时,现在还得赶去广州出席一个签名会。
他拨了柯纯的电话号码。电话铃声响起,那边没人接。他等了很久,眼睛都累得睁不开了,朦朦胧胧之间,听到柯纯的声音。他听到她在电话那一头叫了好几声,他很想回答,但是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他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有人轻轻拍拍他的肩膀。他张开眼睛,看见他的助手。
“我睡着了吗?”
“过了罗湖不久,你便呼呼大睡,电话还放在耳边呢!”助手说。
他这才知道,柯纯的声音并不是梦中出现。他想再拨一通电话给她,可是,时间已经不容许了,签名会场外面,一大群歌迷在等他。他理理头发,抖擞精神走下车。
签名会结束之后,他们匆匆回程。天黑了,司机开得比较慢。他调底车窗,外面有点冷,他打了个寒颤,把窗子关上,打了一通电话给柯纯。
“今天下午的时候,是你打过来吗?”柯纯在那一头问。
“嗯。”
“那你为什么不说话?”
“等你接电话的时候,我睡着了。”
“对不起,我刚刚离开了座位,听到铃声才跑回去接电话,却没有人回答。你在哪里?”
“正在广州坐车回来。我们待会见面好吗?”
“嗯,我在家里等你。”
“你看什么?你开车的时候应该看着前面而不是看着我啊!”她在他的车上微笑着说。
“知道了。”他转过头去,专心开车。
在娱乐圈,他有机会见到许多漂亮的女孩子。但是,柯纯就是不一样,她有一种属于灵魂的东西。她的童年和少年的故事里,也有他的故事。他的故事里,同样有她。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这样的人。
“你瘦了。”她说。
“你找到工作了吗?”
“上次在电话里不是告诉你吗?荣宝介绍我去一家电讯公司工作,上班都快一个月了。”
“喔,对不起。”
她有点沮丧,“没关系,反正我们很久没见面了。”
“你以前没这么小器的。”
“你是说多久以前?”
“小时候。”
“我一向也很小器的!你不记得我连搬家也不告诉你吗?”
“你记不记得我们以前做过的事?”他把车停在路边,说。
“我们一起做过很多坏事,你是说哪一件?”
“你当时像一条僵尸!”他咯咯地笑。
“你也好不了多少!竟然在重要关头跑去刷牙!”她说。
就在那一瞬间,他俯下身在她的唇上深深吻下去。
“你从没吻过别人吗?”他问。
“谁说的?”
她不肯承认,这些年来,她只吻过他一个人。许多年后的今天,她竟然还是像僵尸一样,她真痛恨自己。下一次,她决不会这样。当她朝他看的时候,他坐在驾驶座上,合上了眼睛。她以为他在陶醉,可是,过了很久,她终于发现他睡着了。他竟然就这样睡着了。她怜惜地抚抚他的脸,他实在是太倦了,她不忍心叫醒他。
她就这样在车厢里待着,不知不觉已经天亮了。朦朦胧胧的时候,有人在她头上吻了一下,她张开疲倦的眼睛看见他,他抱歉地微笑。
“我要去电台,先送你上班吧。”
“我自己坐车好了,你赶快回去吧!”她匆匆走下车跟他挥手道别。
“我今天会有时间,吃晚饭好吗?”他说。
她点了点头。
那个晚上,她在小餐馆里等了很久,他的电话没人接听。餐厅打烊前,她随便点了一个杂菜汤,喝进肚子里的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她从小餐馆出来的时候,看到狼狈地赶来的他。她本来还担心他有意外,看到他好端端的时候,却反而生气。
“不需要告诉我理由了!你是大红人,我只是个平凡的小白领。我的时间太多,你的时间太少了。”
“我忘了黄昏的时候还有工作要做!”
她一边走一边气冲冲的说:“算了吧!秦子鲁!我们没可能的!根本连开始的机会都没有。”
她眼里盈满了泪水。她本来多么期待这个晚上?她发誓今天晚上被吻的时候不会再像僵尸。
“请你不要再找我了!”她说,“我不是你的歌迷,只要见到你就会发疯,等多久也甘心情愿!我也有我的生活!我也有我的尊严!”
“你干吗发这么大的脾气?”
“难道我应该逆来顺受吗?我才不希罕你!”她激动地说:“如果你真心喜欢一个人,起码你应该重视她!”
她跳上一辆计程车走了。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如此愤怒,也许,她实在是希罕他的爱,愈是希罕,愈怕自己露底。
他垂头丧气地爬上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绕圈。最后,他来到一幢公寓外面,天知道为什么许多年后他会回来这个地方。
那一年,爸爸抱着一缸金鱼离家出走。爸爸出走的那天晚上,柯纯在他房间里。他们吃糖炒栗子,偷偷抽烟、第一次接吻。他以为爸爸会回来的,但他没有。
秦振孙跟一个大学二年级的女生同居,两个人住在大学附近一幢租来的公寓里。那个女大学生才二十岁,洋名安妮,年纪比秦振孙小了一大截,几乎可以当他的女儿。
柯纯搬走之后,他一个人寂寞得很。从某天开始,他每天都跑到秦振孙跟安妮同居的公寓来。安妮每天走路回去大学,他悄悄跟在她后面。万一那天她跟秦振孙一起外出,他便会放弃。他想知道爸爸为了一个怎样的女人而离开他们。他甚至想过,要是发现她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说她还有别的男友;那么,他肯定会向秦振孙揭发她。
安妮很年轻,她蓄着一头长直发,有一双长腿,爱穿短裙喝花花布鞋,常常拿着一个鲜黄色的书包。她走路的时候,会自顾自的微笑,好像在想事情,一副很傻气的样子,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狐狸精。
他就这样跟踪了她一个多月。那个早上,他一如往常地跟在她后面,来到一个拐弯处,她忽然跳出来,站在他面前,把他吓了一跳。
“你已经跟踪了我很久,你是谁?为什么跟踪我?”
他吓得掉头夹尾跑了。
隔天,他又再跟踪她上学。这一次,他故意落后一点,不让她发现。可是,他毕竟还不是她的对手,在一家速食店外面,他被她逮着。
“你是不是喜欢我?”她朝他促狭地微笑。
他羞得满脸通红。那一刻,他发觉她很像一个人。她像柯纯,喜欢捉弄他。
“你吃了早餐没有?”她问。
他摇摇头。
“来吧!我请你。”
她买了牛奶和鸡蛋三明治给他,自己要了咖啡和一个栗子面包。她把黄色书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咖啡,看了又看他。他别过脸去,避开她的目光。
“原来你长得很好看,有点像女孩子呢!”她说。
他知道,也许因为如此,她才不介意被他跟踪。
“你为什么跟踪我?”
他低下头没回答。
“你不打算告诉我吗?”
他没回答。
“那算了吧!”
“你上几年级?”她问。
他没回答,只顾低着头吃三明治。
她没生气,咬了一口面包,说:“你这个年纪只能当我的小弟弟。而且,我已经有男朋友。”
“你喜欢他吗?”他抬起头问她。
“不喜欢又怎会跟他一起?”
“你喜欢他什么?”
她天真地笑了:“喔,你真是人细鬼大。”她啜了一口咖啡,说:“他很可爱!”
他从没听别人说过他爸爸可爱。秦振孙在家里一向说话不多,也没有什么幽默感。
“你将来便会明白,当你喜欢一个人,就会觉得他可爱。他的一切,包括他睡觉的样子,都只能够用可爱来形容。”
“你们一起睡觉?”他有点生气。
她尴尬地笑了笑,说:“你妒忌吗?将来,你也会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你会想跟她睡,而且觉得她的一切都很可爱。”
他望着她,他竟然不恨这个抢走他爸爸的女人,他本来是应该恨她的。
“你为什么跟踪喔?”她忽然问。
他愣了愣,以为她早已经放弃了,没想到她绕个圈再问一遍。
他就是不回答。
她笑了:“那我就认定你是喜欢我了!”
他眨了眨眼,不置可否。
“你要吃栗子面包吗?这里的栗子面包很好吃的。”她说。
他摇摇头。
“你不爱吃栗子的吗?”
他明明爱吃,却耸耸肩,一副不爱吃的样子。
“我喜欢吃栗子,尤其是冬天的糖炒栗子,这附近就有一档。”她说。
从速食店出来,她扫了扫他的头,用一种大人的眼光看他,说:“等你长大了,再来找我吧!”
然后,她跟他挥挥手,跑到对面人行道。他看见她轻快的身影消失在落叶纷飞的长街上。他就是这样成了妈妈的叛徒,没法恨这个第三者。
那天以后,他没有再去跟踪安妮。
两年后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大学毕业,他也上了中学,而且比两年前长高了许多。
那天,爸爸约了他吃晚饭。这种约会,大概是三、四个月才会有一次,父子俩也没有什么好说的,都是爸爸问问他的近况。那一天,安妮在后来出现。她是下班后赶来的。当时秦振孙觉得是时候让他们两个人见面了。他希望儿子喜欢安妮,他打算跟安妮结婚。
安妮惊讶地认出他来,她并没有揭发他,装着是第一次见面那样。她成熟了,穿着一套上班的洋装,理了个清爽的短发,她的话说得很少,偶尔朝他笑笑。她好像是生他的气,可是,顾盼之间,她也好像想他喜欢她。她的笑容令他迷惑。
那个晚上,她点了一道栗子布丁。吃布丁的时候,她问他:“你喜欢吃栗子吗?”
“他喜欢的。”秦振孙说。
“喔!”她咬着叉子,朝他微笑,仿佛揭穿了他当年的谎言。
他低着头,整个晚上都没说话。他压根儿觉得她跟自己的爸爸并不相称。她太年轻了。
安妮终究没有成为他的继母,她后来跟秦振孙分手了。也许,她不再觉得他可爱吧。她离开了那幢公寓,只剩下一个老男人,回味着他这一生最刺激的一段爱情。秦振孙发现,他从来没有爱过他以前的太太,而他爱的那个,却已经长大,拍翅飞走了。
这段往事,秦子鲁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直到许多年后的一天。他从香港出发去东京,想要逃离工作的压力和不愉快。在机场,他碰到她。
她还没结婚,外表比实际年龄年轻,当时正准备到美国公干。他们在候机大堂的Starbucks遇上,彼此点过头,她首先说:“你出唱片了。”
“是的。”他腼点地说。
“那时你还是个小孩子。”然后,她说:“那时你一定很恨我吧。”
他反过来问她:“后来见到我时,你有一点儿内疚吗?”
她仰头笑了:“我从不后悔我做的事。”
道别的时候,她笑笑说:“真是不可思议啊!我差点儿成了你妈妈。”
他朝她微笑。他甚至想要感谢她,她是他孤寂的少年时代里一只偶尔从窗外飞进来的黄色小鸟,让他得以窥见窗外的另一个世界,让他对女孩和将来有了憧憬,不再陷入性别的疑惑之中。他终于能够确定,他是喜欢女人的。
秦振孙两年前已从这栋公寓搬走了。可是,这个夜里,秦子鲁不知怎地重返旧地,重访当时年少的日子。他喜欢柯纯吗?她说得没错,假使他真心喜欢一个人,他起码应该重视她。只是,她不会明白,他内心有一种荒凉。他不想被承诺或者被一个人束缚,然后像他爸爸那样,直到半辈子之后才发现自己爱的是另一个人。
他弄不清楚,他对柯纯的感情,是出于怀旧,还是一种投射?当年的安妮,有点像他认识的柯纯;而今天长大了的柯纯,又有点像当年的安妮,那个为爱情而鄙视世俗与道德的安妮。
他发动车子的引擎,高速离开了年少的那段回忆。也许,他实在太自私了,他哪有时间去付出?他拨通了柯纯的电话号码,却又把电话关掉。
车子驶过拐弯处的时候,他嗅到了糖炒栗子的味道。一个小贩在清冷的长街上卖糖炒栗子。他想起安妮,想起柯纯,想起栗子香的季节。
第六章 重逢
窗外,一抹微弱的曙色开始驱散地平线上的暗影,徐可穗爬起床,拧亮了床边的一盏小灯。她走下床,把一个行李箱拿到床上打开,然后走进衣帽间,挑了一些衣服,扔进箱子里。她要飞去佛罗伦斯,妈妈约了她在那边见面,妈妈在佛罗伦斯有个演奏会。
她突然对这种母女相聚的方式感到说不出的厌倦。每年一度,在某个城市相见,这哪里像一种家庭生活?她个是妈妈其中一个小型演奏会,妈妈依然是小提琴家,她是观众,末了还得为妈妈的精彩演出激动地鼓掌。
从小到大,她几乎哦在那更是一个人在半夜里或者早上醒来,孤伶伶地拖着行李箱在每个城市之间流浪。家庭,对她来说是个多么陌生而凄凉的字眼。
她把一些日用品放在箱子里。这个时候,吉吉在地毯上缓缓醒过来,走到她脚边,像一团泥胶,软趴趴的粘在脚背上。这头卷毛小狗已经恨老了,步履蹒跚,牙齿早就掉光。徐可穗把他抱在怀里,吻了吻他,把他放在行李箱旁边。
“对啊!我又要出门了!这次是去佛罗伦斯。”她对吉吉说。
他好像听得懂似的,依依不舍地望着她。
“我知道你很想去。可是,我也没办法!我不在身边的时候,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啊!你要知道,你已经不年轻了。以狗的年龄来计算,你是‘狗瑞’啊!嗯,我知道你会想念我,我也会想念你。不要羡慕我可以到处去,我不知道多么希望能像你,啃一条骨头就心满意足。你明白吗?用两条腿走路的,都是不容易满足的动物。”她看了看吉吉,他用那双深褐色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笨蛋!我说的是人类!”她说。
她把行李箱合上,扫了扫吉吉背上的毛,又吻了吻他,说:“我走啦!不用送了。”
她拖着沉甸甸的行李走出房间。多少年了,她常常这样跟吉吉说话,仿佛他是个人似的。可是,就在今天,她回头望的时候,发觉吉吉站在床边颤危危的,已经无力跳下床去跟在主人身后。他已经老得不像话了。她放下行李,走到床边,把吉吉脖子上的金牌解下来,随便丢在一把椅子里。
上机前她在机场的书店看书,书架旁边立着一个男人,背着个大背包,全神贯注地低着头看书。她觉得这个人很面熟,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是谁。她一边翻杂志一边偷偷看他。那个男人发觉自己被人偷偷注视,不期然抬起头来。
“你是不是荣宝?”她突然想起来了。
“你是——”
“我是徐可穗,记得我吗?”
荣宝认出她来,说:“很久没见啊!”
“你去哪里?”
“我去澳洲潜水,你呢?”
“佛罗伦斯。”
“喔,那是个很漂亮的城市,我几年前去过。”
“我已经第三次去了。”
“有些地方,一辈子可以去很多次的。”
“我前天晚上才刚刚见过以前儿童合唱团的同学。”徐可穗说。
“是吗?”荣宝很好奇。
“是叶念菁的生日会,你记得是谁吗?小时候很胖的,架着一副大近视眼镜。”
“我记得。”
“她变瘦了,变漂亮了。”
“还有些什么人?”
“喔,孟颂恩啊!林希仪啊!柯纯啊!”
听到柯纯的名字时,他脸上有了微妙的变化,接着问:“秦子鲁呢?”
“他没来。可能太忙了。他现在是歌星,你大概知道吧?”
“每个人看上去都不错。”她无意中提起了柯纯,“柯纯以前不是像个男孩子的吗?现在像个女孩子了。”
荣宝若有所思地微笑。
“以后怎么联络你?”她问。
他们交换了电话号码,又拉杂地谈了一些事情。她本来带着一种忧郁的情绪出门的,可是,这一刻,她望着机舱外面蔚蓝色的天空,心中突然有了不一样的调子。荣宝小时候是个毫不起眼的男生,他有一双单眼皮,瘦骨伶仃,在团里是个及其平凡的人物,没想到一下子长得那么高达魁梧,连那双本来是缺点的单眼皮都变得迷人起来。她所有心思都忽然飘到他身上,原本估计的旅途变成了遥想无限的时光。
她本来怀着极好的心情和妈妈见面。当她们在一家餐厅里叹着著名的佛罗伦斯小牛排时,沈凯旋看了看眼前这个已经长大的女儿,说:“你长得不像我,你像你爸爸。”
“我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她赌气地说。
“如果像我,你会漂亮很多。”沈凯旋说。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会伤害我自尊心的?”她没好气地说。
“自尊不是建立在外表上的。”她啜饮了一口红酒,说。
“你以为男人会把女人的灵魂和肉体分开吗?我可不可以跟他说,我的肉体不漂亮,但我有一个非常漂亮的灵魂!你来爱我吧!”
“肉体无法美化灵魂,但灵魂可以美化肉体。”
“你现在吃的,是这条牛的灵魂还是肉体?”她顶回去。
沈凯旋笑了:“如果他有灵魂,便不用给我吃,”然后,她说:“可穗,你是个有灵魂的孩子。”
“我应该感谢你赐给我灵魂吗?”用嘲笑的语调,她说。
“爱上你灵魂的那个男人,也会爱上你的肉体,灵魂和身体是一支协奏曲。”
“别又跟我谈你的音乐了!”她不耐烦地说。
沈凯旋反倒像愈说愈有兴致,没理她女儿想不想听,她继续说:“当一根小提琴的琴弦被拨动时,便能引起同一个房间里所有弦乐器的共振,即使这个振动微弱到肉耳根本听不见。但是,最敏感的人都能够感受到这种共振。当灵魂那根弦被拨动了,身体和爱都会共振。”
“你了解你的小提琴比我多!”她讪讪地说。
沈凯旋耸耸肩,笑了一下,似乎并不同意她的说话。
窗外的灯一盏盏熄掉了,徐可穗拧亮了床边的灯,打了一通电话回去给吉吉,虽然他没作声,她知道他在那一头听着。她学着沈凯旋的语气说:“吉吉,你是个有灵魂的孩子!”
她挂上电话,拧熄了灯,滑入睡眠里。这些年来,她和妈妈的对话总是那么针锋相对。她毫不留情地顶撞妈妈,可是,妈妈从来不生气,如果她会生气,那还好一点,起码证明她们是两母女。但她不生气,就像个朋友似的,是隔了一重的。
第二天,她在乌菲兹美术馆附近买了一盏小小的吊灯,灯罩是波提切尼名作《春天》里一个长着翅膀的胖胖小天使。她提着灯,穿过佛罗伦斯的暮色回到酒店房间,插上插头,拧亮那支灯。她为它想到了一个落脚地。
回来后第二天,她打了一通电话给荣宝,很轻松的说带了一些手信给他。
到了酒吧,她看到荣宝喝π水,她也凑兴要了一瓶。
“送给你的。”她把一个盒子放在他面前。
“喔,谢谢你。”
“你不看看是什么东西吗?”
“喔,是的。”荣宝打开盒子,看到那盏灯,客气地说:“很漂亮,谢谢你。我都没带什么手信给你。”
“算了吧!你去潜水,会有什么手信!总不成带一条鱼回来吧。”
“我真的带了一条鱼回来。我和队友在海底打了一条石斑鱼,有好几公斤重,每人分了一些,我那一份放在冰箱里,还没吃完。”
“那你什么时候请我到你家里吃鱼?”她问。
这天傍晚,窗外月光朦胧,徐可穗亮起了房间里所有的灯,她在衣帽间进进出出,忙着挑衣服,吉吉懒洋洋地看着他春心荡漾的主人。最后,徐可穗拣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薄薄的黑色套头毛衣。她喜欢这种刻意的低调。她的胸部平坦,所以从来不穿胸罩,这样反而有一种她自己觉得的率性。
临去之前,她蹲在吉吉面前,说:“吉吉,你会爱上我吗?”
吉吉摇了摇尾巴。
“我知道你会的。”她扫扫他背上的毛,叹了口气,说:“可惜你不是人。”
房里的灯一只亮着,她拎了个小皮包出去,回头跟吉吉说:“不用送了,祝我好运吧!”
荣宝开一辆墨绿色的越野车来接她。车子穿过熠熠闪光的城市,朝郊外驶去。荣宝住在郊区,那是一间布置得很雅致的单身男人公寓。这个晚上,他煮了好几道菜,除了蒸鱼之外,其他都是有机食物:有机豆汤、有机番茄和有机鸡。虽然有些奇怪,但徐可穗把这一切都往好的方面想。一个追求有机生活的男人,也应该是向往灵魂的。
饭后,他们走出阳台,阳台外面,是个沙滩,站在那里,可以听到夜里的海浪声。
“吉吉看见一定会喜欢的,他可以在沙滩上跑步。”
“谁是吉吉?”
“我妹妹,不过我们的血缘是不一样的。”
“不一样?”
徐可穗淘气地笑了,说:“他是我养的小狗,十几年了,他叫徐吉吉。”
荣宝咯咯地笑了。
“那支灯呢?你放在哪里?”她问。
“在客厅。”
她抬头看到阳台上随意的吊了个灯泡,于是说:“那支灯吊在这里不是很好吗?”
“喔,是的。”
荣宝去拿了一把梯子来,把那盏天使灯吊在阳台上。灯亮了,轻摇在风中,流曳出来的温柔,照亮了重聚的时光。他们都长大了。她看着靠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的侧面,突然对他感到一股仰慕之情。有生以来,还是头一次,有一个男人为她下厨。
荣宝转脸过来的时候,她的眼睛连忙瞥向远方,不至于让自己看起来太渴望爱。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她提出要回家去了。她总是很会在适当的时候离开,那便不会被拒绝和嫌弃。
走出那栋公寓时,她看见隔壁一栋公寓的门上挂着个招租的木牌,上面有个电话号码。
“这里没人住吗?”她问。
“丢空很久了,这一带的交通不方便。”
“太可惜了!”她看到那栋公寓前面的草地已经荒芜了,只有一盏高高的路灯孤单地亮着。
第二天,她按着那个电话号码打去,放在还没租出,于是,她很快成为了那间公寓的主人。
当她告诉荣宝时,他惊讶地问:“你不是住在山顶的吗?”
“我喜欢那个海滩,以后可以带吉吉去跑步;喔,不,他现在只能散步了,他太老啦!”然后,她又很巧妙地埋怨荣宝说:“都是你不好,让我看到这么漂亮的房子。”
三个星期之后,她开着她那辆黑色小跑车,吉吉蹲在她旁边,一人一狗朝着新家驶去。她名正言顺地住在荣宝隔壁。
搬进去的那个晚上,她在阳台挂了一盏灯,这盏灯是她在罗马买的,像个酒瓶,不过是没有底的,灯泡就吊在瓶里。
她拧亮了灯,抱着吉吉立在阳台上,她的阳台跟荣宝的阳台并排,望过去就可以看到他了。
荣宝走出阳台,靠在栏杆上,说:“有什么要帮忙吗?我会修水喉和电器的。”
她朝他微笑:“你以后多点请我吃饭便好了!”
她把一串钥匙抛过去,说:“万一我忘记带钥匙,也不用爬上来。”
那个晚上,她抱着吉吉窝在床上。想到她喜欢的男人只是咫尺之遥,她站起来,一动不动地凝视镜中的自己。她真的不像她妈妈吗?噢,她谁也不要像,她像她自己。
电话响了起来,是阿姨打来的。
“有个人想见你。”
“谁?”她奇怪地问。
“你爸爸。”
“他十几年都没见过我了,找我干什么?”她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好歹是你爸爸,去见见他吧!”
阿姨在那头尽帮爸爸说好话。她一向是站在爸爸那边的,她姐姐太出色了,做妹妹的黯然无光。她巴不得嫁给徐可穗的爸爸,只是,徐元浩并没有爱上她。
徐可穗答应了去见他。床头的那支灯拧亮了又拧熄了。她恨他吗?她是恨他的,可是,曾几何时,她有点想念这个把她生下来的男人。徐元浩是个富家子,继承了家里的大批产业。
“不过,他倒是个很有学问的富家子。”沈凯旋常常这样说。她总是努力要证明自己的品味优秀。
徐元浩和沈凯旋在巴黎认识,徐可穗九岁那一年,他们离婚了。
徐元浩的头发都差不多秃掉了,已经是个老男人。她坐在他面前,脸上没什么表情。
“你长得像你妈妈,很漂亮。像她便好了,像我便糟糕。”徐元浩说。
“她也是这样说。”她冷冷地说。
徐元浩脸上闪过一抹难堪,说:“时间过得真快,你都长这么高了。”
“你说的是你的时间还是我的时间?我的时间实在太漫长了。”她尽量不带半点感情地说,仿佛坐在她面前的是个陌生人。
然而,无论怎样假装无情,一种凄然的感觉还是从她心底涌起。既然他以前不要她,现在又为什么来找她?她太了解这种男人了,他们自由自在生活了几十年之后,忽然记起自己是个爸爸,而且好像还没尽过做父亲的责任,于是想做一点什么来弥补自己的过失,让良心好过一点。
她看着这个老去的男人,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她曾经多么崇拜爸爸,多么渴望他的关注?时光已经无可赎回地丧失,多少年了,她一个人孤伶伶地住在那幢大屋里,渴望一个慈爱的怀抱时,那个怀抱却弃绝了她。她变成一个情感结巴的人,总是错爱一些男人,总是害怕她爱的人会离开。
她望着徐元浩,为他的无情而心里发酸,再也不肯说一句话。
清冽的目光到处浮着,她开着那辆跑车,高速地朝郊区驶去。半路上,一辆车追上来,跟她并排,那是荣宝的越野车。
“你干吗开这么快?很危险的!”他调低车窗向她喊叫。
她没停车,继续加速飞驰,把他甩在后面。
车子快得好像飘了起来,她在后视镜里看到荣宝一只尾随着她,生怕她出了意外似的。
车子穿过浩大而高远的寒夜,停在公寓外面,她关掉引擎,呆呆地坐在驾驶座上。荣宝的车驶来了,他匆匆走下车,走到她的车子旁边,紧张地问她:“她两条腿不停地发抖,牙齿在打颤。他打开车门,把她拉出来,双手扶着她。她像失落了灵魂似的,投向面前那个怀抱。
那盏路灯高高地亮着,照亮着两个老去的孩子,也照亮了多少成长的苦涩。
第七章 明信片
今天晚上,他揽着我呢!我是说荣宝啊!可惜你看不见。”徐可穗抱着吉吉在床上,说:“但是,他没有吻我啊!他像揽着个朋友那样揽着我,叫我不要哭,根本没把我看作是女孩子。”
她望着窗外,大海的那边有一豆亮光,也许是一艘夜航班吧。这是个奇异的晚上,天堂和地狱同时降临了,先是她爸爸,然后是荣宝,一个男人令她哭,另一个令她笑。
她总觉得荣宝心里有个人。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只是大概猜到那人和荣宝的感情是不稳定的,也许还未开始,也许已经结束。一个恋爱中的男人,不会有荣宝那种落寞的神情。
“这起码是个开始!”她朝吉吉说。
早晨的微光驱散了长夜的黑暗,她爬起床,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带吉吉到海滩去散步。这是个不能游泳的海滩,水太深了,浪太大了。自从搬来这里之后,她喜欢每天早上带着吉吉散步,因为荣宝每天这个时候也会在海滩上跑步。她和吉吉散步的速度自然赶不上荣宝的步伐,那便可以看着他在她身边来来回回了。她喜欢这种感觉,就像这个男人在她心灵的镜头里走过去之后又退回来,这中间就有了一种期待。
这天,荣宝在她身旁走过的时候,她说:“昨天晚上谢谢你!”
“你以后开车别再开那么快,很危险的!”他说。
“你很烦呢!”
然后,她问:“我可以怎样报答你呢?”
“用不着报答的。”
“我请呢吃早餐吧!”
“今天不行啊!我今天要去农场。”
“农场?”
“是个有机农场,我种了一些南瓜,今天正好收成。”
“我也想去看看。”
“好啊!”
“开你的车还是我的车?”
他笑了:“我的比较安全。”
那个农场就在附近,荣宝种的南瓜已经长得够大了。
“可惜万圣节已经过了,不然,可以用来做南瓜灯笼。”她说。
“是用来吃的。”
“你吃的东西也真奇怪。”她一边摘南瓜一边说。
“奇怪?”他接过徐可穗摘下来的南瓜,放进身边的竹篓里。
“我是说你吃的,还有你的生活非常健康,像个三十岁以上的人,一点也不像你的年纪。”
“小时候我家有一片农地,妈妈喜欢种植,我们吃什么便种什么。吃完西瓜变用西瓜核再种西瓜,吃完柠檬又种柠檬,妈妈还会种玫瑰,她种的红玫瑰特别大,特别漂亮。”
“我妈妈什么也不会种。”她说。
“但她会拉小提琴,这不是每个妈妈都做得到的。”
“我们并没有选择自己的父母,也没有选择自己的样子。”她从来就不喜欢自己的外表。
“你怀念你妈妈吗?”她接着问。
“种菜的时候,我会想起她。”他说。
“你每个礼拜都来的吗?”
“嗯。”
“那么,我下星期也要来,我一直想种冬瓜!我喜欢吃冬瓜盅!”
“下星期我不能来。我跟几个朋友到东京玩。”
“是吗?喔!我正想去东京呢!你什么时候出发?”
“星期五。”
“你住哪家酒店?到了东京,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或者可以找你。”
第二天,她连忙订了去东京的机票和旅馆,就是荣宝住的那一间。她有个非常漂亮的理由去东京。她一直梦想开一家精品店,既卖家具也卖衣服、精品、杂志和书,全都是她从世界各地搜罗回来的品味。她可以去东京看看有什么好东西。
荣宝完全相信了她。
“你找到铺位了没有?”他问。
她喜欢荣宝常去的那家酒吧一带,接近闹市,又自成一角,附近都是些有品味的店。而且,在那里开店,可以常常见到荣宝。她就是这样一个人,一旦喜欢一个男人,她会投入到连她自己都吃惊的地步。如果对方对她无动于衷,她会锲而不舍。当对方爱上了她,她反而会退缩。
她从来就不相信自己值得被爱。
可是,荣宝是不一样的,她希望这一次不会再退缩。
隔天,她送了一本书给荣宝。
“我买了两本。”她说。
荣宝看了看,那是一本旅游书,书名叫《爱恋东京手册》。
“里面的资料很丰富,我想,你会用得着的。”
荣宝星期五出发,她订了下星期一的机票。
行李箱摊在床上,吉吉趴在床边。
“我又要出门啦!你要暂时回大屋去了。”她说。
吉吉依依不舍地望着他的主人,仿佛知道又是离别的时候。他跟别的狗儿不同,十几年来,他没有离别焦虑症,因为离别在他和徐可穗之间不过是一种过生活的方式。
“你猜在东京发生什么事呢?”她咬咬手指头,问吉吉,说:“两个人单独在外面,真的很难说!”
她满怀希望的来到东京,抵达旅馆之后,她先问问柜台荣宝住几号房,然后要求同一层楼的房间。
夜里,荣宝回来之后,打了一通电话到她房间。
“真巧!我们住在同一层。”她说。
“就是啊!”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累。
她等他已经几个钟头了,本来很想约他出去吃碗面或是什么的,此刻却识趣地说:“坐了大半天的飞机,我累坏了,你明天有时间吗?我们可以一起出去逛街。”
荣宝爽快地答应了。
在香港的时候,她就住在荣宝的隔壁,现在和荣宝,是同一层楼,相隔了十几个房间,距离比起在香港好像遥远一些,然而,这个距离又比在香港更令她心跳得快。她想像在十几个房间之外的那个男人,也许还没睡,也许和她想着同样的事情。异乡的晚上,她被一种恋爱的渴望拥抱着。
她怀着这样的甜梦滑入了睡眠。
第二天上午,她和荣宝已经在吉祥寺了。
荣宝的几个朋友,飞了去冲绳潜水,只有荣宝一个人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留在东京。起初她以为荣宝是为了她而留下,渐渐她发觉荣宝似乎是在东京找一个人,找一个他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的人。
她在路上无意中发现一家专卖明信片的店,名叫『Billboard』,里面有六千种以上的明信片,她挑了一大叠。
“放在我的店里卖也不错。”她说。
“除了小时候外国笔友寄来的明信片,我已经很久没收到过明信片了。”他说。
“我妈妈有时候会寄给我的。”
“其实她很好啊!”
“她是个很出色的音乐家,但不是个出色的妈妈。”
后来,他们又去了代官山。她在《爱恋东京手册》上知道有家『Petit Loup』的毛毛熊专卖店,人客可以定购『个人专属毛毛熊』,熊身上可以缝上纪念的年、月、日及个人姓名,并附上制作证明书,但要两星期才做好。
“我可能不会待在东京两个星期,寄回去,我又怕寄失。你呢?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徐可穗说。
“我还没决定。”
“你在东京是不是要等什么人?”终于,她问。
“没有啦!”他耸耸肩。
她压根儿不相信。对方一定是个女的,才会那样盘踞在一个男人的心头。她忽然觉得难过,充满想拥有他的嫉妒和忧愁。
“你到时候怾帮我拿我的毛毛熊吗?”她问。
“当然可以。”
她挑了一只黑色的毛毛熊,熊背上缝上这一天的日期。
夜里,他们在新宿一家居酒屋吃饭。荣宝点了一瓶清酒。
“你不是只喝π水的吗?喝酒不健康的。”
“旅行的时候,有些事情可以例外。”他笑笑啜饮了一口清酒。
“开店的事,进行得怎么样?”他问。
“正在找铺位,你有没有办法?”
“你想找哪一区?”
“就是你带我去的那家酒吧附近,但我没看见有空的铺位。”
“我帮你想想办法吧。”他满有把握地说。
“那就拜托你了。你可有兴趣跟我合作?”
“我?”
“对啊!我一个人一定应付不来。你的品味也很不错呀!虽然没有我那么好。”
他咯咯地笑了:“我想开健康食品店。”
“我的精品店也准备卖一些健康食品,就这样决定吧。”
荣宝不知道怎么推辞,她的梦想变成了他们两个人的梦想。想到以后更可以朝夕相对。她陶醉地笑了。
“那我们要赶紧筹备了。”她说。
东京之行,变成了为新店搜购货品。五天之后,她离开了。她本来不急着回去,但她知道在适当的时候离开才会令人怀念。登上往飞机的专车时,她跟荣宝说:“记得帮我拿毛毛熊啊!”
他点了点头。
她坐在前排,车子开走的时候,她跟他挥了挥手,便转过脸去,她习惯不做挥手挥到最后的那个,她喜欢在别人的视线里消失,而不是让别人在她的视线里消失。
只要荣宝记得帮她拿毛毛熊,那么,无论他在东京待多久,也无论他心里想着谁,她还是在他的记忆里占据了一个位置。
回来香港的那天,她先去接了吉吉。佣人说,阿姨找了她很多次,似乎是急事。
阿姨找她,说不定又是爸爸想见她,她才没兴趣理他们。
等到几天后,她才懒洋洋打电话给阿姨。
“你为什么现在才回电话?”阿姨沙哑着声音说。
“到底有什么事?”
“你爸爸——”
她的心突然慌乱了起来,却故作冷漠的问:“他有什么事?”
“他过身了。”阿姨在电话那一头呜咽着说。
她愣住了。
“是癌症,已经发现一段时间了。”阿姨说。
她握着话筒,一句话也没说,没流过一滴眼泪。
不久之后,她收到律师的通知,徐元浩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她。
离开律师行的时候,她走在街上,只觉得内心一片荒凉。她是否太无情?她连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
她终于明白徐元浩为什么在十四年之后想见她,也终于明白那天的他为什么那样苍老。她不应该向他发脾气,那是父女最后一次见面。她以为以后还有机会。
徐元浩不是忽然记起自己是个爸爸,而是想在临死前赎罪,但她没容许他这样做。她只是想看见他痛苦和内疚,惟有这样,才可以补偿她这十四年来失去的父爱。
九岁那年的中秋,徐元浩答应来接她。结果,她在合唱团的练习室外面等了又等,也见不到他,最后跟了孟颂恩回家。从此以后,她决定不要对爸爸有任何的思念,这种思念是注定会失望的。
爸爸真的不爱她吗?儿时,他总爱把她抱在膝头上看书,一看就是几小时。她喜欢看书,也是因为爸爸。隔了十四年无法弥补的光阴,这一幕依然留在她童稚的记忆里。
她连最后一个忏悔的机会都不肯给出来,她是个多么残忍的人?她不能原谅自己。
夜里,她打了一通电话给远在德国的妈妈。
“他不在了。”她说。
“谁?你说谁不在了?”
她终于说:“爸爸。”
她多久没说过这两个字了?
沈凯旋沉默了,两母女就这样隔着海角天涯悼念一个在她们生命中出现过,永不会在记忆里消逝的男人。
他是个好人,只是并不适合当爸爸。他骨子里是个浪子,她深深知道自己也有这种遗传。
她太恨他了,他从来就没有给她时间,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她以前没有机会向他撒娇,以后也再没机会原谅他。
第八章 瞬间的爱情
隔天,荣宝回来了,带着她的毛毛熊。他的样子看上去很累。
“你看过信箱没有?”她问。
“还没有。”
她没说话,她也很累。
“我回去啦。”荣宝说。
当天晚上回到酒店,她把其中一张在『Billboard』买的明信片寄回来香港给荣宝。那张明信片上面,是日本艺术家奈良美智所画的大头女孩,她向来觉得这个女孩有点像她自己,样子古古怪怪的,看上去是个不快乐的人,却有灵魂。她希望荣宝在回来香港的第一个晚上收到她从远方寄回来的明信片,而她就在咫尺。
这一切现在都不重要了。她靠在阳台上,在一支孤灯下。她把毛毛熊抱到心头,缝在熊身上的日子,正是她爸爸离开的那一天。看到这个日子时,她终于哭了,明白这辈子再没有机会叫一声爸爸。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