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七宝项链
第一章 花殇
杜随走出这家全国最有名的Q大学门口时,说不出心里有什么感受。这里曾经是她向往的地方之一,不过当年却因为一时的心怯没能进入这里上大学,其实当时也没有什么,自己上的也是名校。后来不知道是因为对现实的失望还是因为喜欢过一个这里的男孩,遗憾越来越重,到国外知名的学府读硕士也没能弥补这种憾意。
现在她来这里读博士,却完全没有夙愿得偿的感觉。
“杜小姐。”一个急急忙忙的女声从后面匆匆叫她。
她站住等她,这是她的同学,同一个博导,叫做李心眉,是个典型一路走着象牙塔之路过来的女孩子,在这个学校的建筑设计系从本科念到博士。不过外形倒不是那种所谓的女知识分子,容貌中上,一味天真,颇有点小家碧玉的味道。
与自己大不相同,一看便知是个受保护的女子。
杜随无声地笑笑,她十七岁上大学,二十一岁毕业去法国,一年后拿了硕士学位。在法国知名的建筑设计事务所就职两年,去年应邀回国当了合伙人,今年二十五岁,看似简单顺利的经历,内中自有不少艰险,而眼前这个李心眉实际上虽然与自己同岁,却不知简单快乐多少。
“别叫我杜小姐,我们是同学,叫我名字吧。”她微笑说。
“真不习惯呢。”李心眉不好意思地笑笑,她去年年末在杜随的事务所实习,习惯叫半个老板的杜随作杜小姐。
杜随也笑笑:“可是叫别的同学见了成什么样了,你又不是我的员工。”
“你没开车吗?”李心眉在旁边问
“送修了。”她那辆敞篷版NEWBEETLE漂亮是漂亮,却着实娇贵,性价比尔尔。看看李心眉失望的脸色,她善解人意地笑着说:“想搭顺风车吗?我反正也打的,你要去哪里?”
“我想去花市。”
“哦,莱太可以吗?倒是离我事务所不远。”说着顺手拦下一辆出租车,拉着李心眉坐了进去。
“送给男朋友吗?”为了活跃下气氛,杜随故意打趣。
不料李心眉脸一下红了。
咦,还真被我猜中了?杜随笑着说:“这也很正常吧,干吗脸红成那样?”
李心眉有点窘地拂了拂鬓角,小声说:“明天去他家里。”
“第一次吗?”
李心眉点点头。
杜随笑了起来:“原来是漂亮媳妇要去见公婆呀!”
李心眉更加脸红,扬手拍她:“别说了!”
杜随收住笑:“准备礼物了吗?”
李心眉皱起眉头:“不知道送什么,只好买束花,送两瓶酒。”
杜随点点头说:“不错啊。”
不久车开到了莱太花卉的门口,李心眉道谢跨出车门,杜随忽然心中一动,结了帐也走出来。
李心眉有点惊讶,杜随笑着解释:“我有个朋友开了一家法餐厅,今晚是开业的晚宴。这家餐厅的主题是莫奈的睡莲,我记得上回在这里偶然看到有一家花店有卖睡莲,想买一打晚上送去。”
“啊,在哪里?打折的话改天去试试,”李心眉笑着说。
“离这里不远。”
杜随的记忆力很好,不费事地找到了那家花店,可是却没有见到睡莲,杜随失望之余,开口询问:“我一周前还见到你这里有睡莲,莫非是卖完了?可以补订吗?”
老板娘是三十多岁,瘦削而活力充沛的南方女子,口音不纯:“没有的呀,通城也没有的呀!”
“难道是下季了吗?”杜随疑惑地问。
“没有没有,通城也没有!”
……
在一堆无意义的反复和无语法的句子中,杜随终于弄明白了大概的脉络:睡莲不是一种常见的花店经营项目,销量小,产量自也不大,京城只有京东一家花农出这个,可是这花农不知怎的,一夕之间,家里所有花都枯死了。
“啊呀真可怜!”李心眉一脸的怜悯之意。
“就是嘛,家里堂客要上吊的勒!”
“是有什么害虫吗?”
“他们都天天喷药,哪里会生虫的呀?”
杜随也顺口说:“是不是别的花农嫉妒搞的鬼?”
那卖花的老板娘看看四周,低声说:“有人这么说的呀,但是他家十里都没有别家(花农),哪会有人跑去这么远又不被发现哟!也有人说。”她又四周看了看,“是得罪了花神,作祟。”
李心眉失笑。
杜随没笑,她知道心眉这种女孩子,虽然对恐怖片又爱又怕,晚上走廊熄了灯不敢独自上厕所,但听到作祟这样乡土气息浓郁的话还是要失笑的。
两人因为同老板娘说了半天话,稍稍还价之后,也就在她这里买了花。心眉买了百合配黄色与粉色的康乃馨,又配上满天星。杜随买了一打马蹄莲配上橘红的太阳菊。
傍晚杜随穿上棕褐色小礼服戴着珍珠去赴宴,说是晚宴其实更像鸡尾酒会,与会的并没什么显贵,一些大款一些白领和一些外国人,餐厅装修倒还有品位,地方不大,三百多平米,老板叫陈聪,今年三十,是她在法国认识的朋友,在法国学了烹饪,又在餐厅打工挣了些钱,回国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开了这家店。
见到她来,老板连忙迎了过来。
杜随上上下下打量穿黑色礼服精神焕发的陈聪,笑着说:“哪里来的帅哥?”
陈聪虽然读书不多,人很机灵讨喜,也夸张地打量着她笑说:“我刚想说哪来的高贵仕女呢?”
她把花递给老板,两人又互相说了许多既客气又亲热,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使人愉快的漂亮话,宾主尽欢。
陈聪又去招呼别的客人,杜随自己去斟了一杯拿葡萄牙的Porto和几种水果做的低度鸡尾酒(据她看倒像水果羹),又拿了一些抹了鹅肝酱的小面包片(相对于鱼子酱和牡蛎,她更偏爱这种不符合现代健康标准的美味),四顾没有发现认识的人。
她自己在靠阳台的落地窗边斜倚着,一边吃东西一边自得其乐地观察众人,发现有一个二十几岁的法国男孩也好像什么人都不认识,端着一杯酒百无聊赖。
第一眼杜随就觉得他和自己以往认识的法国男孩不一样,既不是那种穿毛衣玩滑板,崇拜美国,傻乎乎的让人怀疑智商的阳光男孩,也不是那种抽大麻喜欢萨特,倘徉街头认为世上只有我有思想的忧郁型。他,怎么说呢,看上去并不扎眼,有一种阳光和虚幻并存的感觉,也许是他的纯正半长金发,让人联想起黄金或是黄金时代之类的东西,有点像东方人想象中的欧洲贵族。
那男孩好像有所觉察,朝她看来,目光相迎,杜随一笑,那男孩子就朝她走过来。
杜随与他交换了名片,发现他是法国A保险公司的Marketing和媒体广告部经理,觉得没意思。她只对房地产商有兴趣,又不打算买保险,眼前这个青年俊彦估计也不见得会在十年之内盖栋大楼,但当然还是保持笑脸。
而这位金发的青年俊彦则拿着她的名片思考起来,忽然微笑:“我知道你。”他说。
“啊?”杜随大吃一惊。
“你是2001年的国际青年建筑设计师大赛的优胜者。我在报纸上见过你的照片。”
杜随很是惊讶:莫非他过目不忘?这样一个三年前的,与己无关的,又不是头条的新闻,居然记那么清?
“因为从来没有过东方女性得奖,所以报纸很是热炒了一阵,我看过你的专访,记忆得格外清楚。”金发帅哥微笑着解释。
有人这么捧,底下自然也就好说话些。两人聊得很是愉快。一直到老板致词完毕来找她,金发帅哥有礼地告退。
“你这个餐厅主题选得不错,又风雅,又不过分。”
“说出来你别见笑,其实不过因为我舅舅是个花农,家里种着一池睡莲。”
“咦,”杜随有点惊讶,顺口问:“你舅舅家在北京吗?”
“啊,在通县。”
杜随一怔:这世界敢莫还真小!
看到她脸上似笑非笑古怪神情,陈聪问:“怎么了?”
“你舅舅家的花儿是不是一夜间都枯萎了?”
陈聪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
杜随眨眨眼睛:“山人能掐会算,岂会不知?”
陈聪居然一下扯住她优雅的弋长的袖口:“拜托,哥们,你要真有什么法儿,可千万救救我舅舅,我舅妈都快跳楼了!”
见陈聪竟然认真,杜随倒不好再开玩笑,连忙把日间的事说了。
陈聪这才松开她袖子,叹了口气,一脸失望。
“这么说来……你真没办法?”
“我能有什么办法?”杜随失笑,“我又不是农业专家。”
陈聪叹口气:“这事还真邪门,就跟中了生化武器一样!塘里的几尾鱼也都没了影子。”
杜随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像这种生物像中了毒气一样死去的情形,他应该说“几尾鱼也都死了”或是“几尾鱼也都翻了肚皮”才对,他却说“几尾鱼也都没了影子”,这是何道理?
杜随越想越诡异,疾声道:“你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陈聪见她神色严肃,有点慌张,结结巴巴地说:“我说……生化武器。”
“不对,鱼怎么了?”
“……不见了。”
杜随皱起眉头:“好怪的事!”
“可不是吗?”陈聪精神起来,“人家都说是作祟……半仙大人,你真没法子吗?”他还没放弃希望。
朋友中间有时管杜随叫半仙,因为她的塔罗牌占卜灵异得很,从来都很准。不知为什么,大家总觉她与寻常人不同,用小说里的话就是“灵气很重”。
杜随想了想说:“我有点好奇。你什么时候回舅舅家?或许可以带我去?”
陈聪大喜:“这个周末我就去!”
杜随点点头说:“我也觉得尽快的好。”
第二章 独一无二的睡莲
自己的花瓶甲壳虫实在不适合开到郊外去,于是坐上了陈聪的北京jeep,开过京通高速之后路边都是树和田野,空气也变得清爽了,杜随感觉有点象郊游。她本来一路还患得患失,觉得自己过于敏感,小题大做,现在忽然觉得愉快起来,就算是疑神疑鬼好了,当作周末一次愉快的郊游,杜随都开始后悔没叫上几个朋友了。
陈聪的舅舅家其实还在通州县城的乡下,据陈聪介绍,他们家承包了十五亩地,专职养花,收入很不错,还雇了两个人,远近闻名。
杜随想:这就毫无疑问了,乡下人家眼界窄,哪见得了小时候在村子头摸鱼打架都不如自己的二牛狗蛋之类的小子突然发家致富,杀人不敢,难道还不敢毒毒你家花花草草?那鱼自然也被摸走成了谁家的午餐佳肴。
这么想着的时候,车开到了一片崭新的红砖围墙前,在一扇大铁门前停下鸣笛,不一会儿一个常见的壮健北方中年妇女过来开了门,陈聪和杜随也下了车,陈聪显然对他舅妈很依恋,一声舅妈也叫得充满感情,一边对杜随说:“我爹早死,差不多是我舅舅舅妈把我养大的,所以他二老就像我亲爹亲妈一样。”
杜随见这个中年妇女虽然面有忧色,见到外甥来还是不禁欢喜,也微笑着点点头:“阿姨您好。”
那中年妇女欢喜说:“小聪这是你女朋友吗?好俊的姑娘!”
陈聪一下涨红了脸:“舅妈你说什么呢?我哪高攀得上人家!这是我在法国的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今天带她来看看。”
他舅妈不好意思地憨笑,一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
走进院子里,杜随大吃一惊,这十五亩的花园里没有一棵植物是还活着的。就好像火灾之后化为焦土一样。所不同的是每一棵都保持原来形状,只是枯萎而已。但这里有几百种植物,居然同时同速地枯萎,实在奇怪之极。倘若有一位农业专家研究出这是什么虫害非得年度大奖不可。
在草木残骸间还处处可见符纸,纸钱灰,桃木驱邪符之类的东西,看来这家人没少想招。
“舅舅呢?”陈聪问。
“去买花苗去了,再一会儿也该回来了,这已经是第四回了,种下去一夜就死,这次要再不行,我们也不干这行了。”
陈聪忧心忡忡,转过来问杜随:“怎么样?”
杜随运起灵识,将附近察看了一遍,发现有淡淡妖气和浓郁花香,心里有了点底,点点头说:“带我到别处看看。”
陈聪的舅妈又带两人进去暖房和大棚,但情况并不比外面好,陈聪叹口气:“看来这儿是一朵花也不剩了!”
他舅妈听了这话,有点躲闪迟疑:“……花……要说不剩。”
“怎么回事?”陈聪看出她态度可疑,连忙追问。
“其实还剩了……一朵。”
“什么?”陈聪不由怔住。
老实巴交的女人叹了口气:“我带你们去看就是了。”
绕过正屋到了后院,是个一百多平米的小池塘,自然是那整个北京独一无二的睡莲工厂了。
整个池塘里赫然有一朵花。
只有一朵花。
所有人睁大了眼睛。
这是一朵……怎么说呢,样子是睡莲的样子,还是埃及睡莲的样子,可是大小……大小足有一米的直径。闪着像蓝宝石一样的幽蓝迷人的光泽,连池水都幽深起来。
陈聪倒抽一口冷气:“我看……我看这花有点邪门。”
事有反常则为妖。
看来,事情已经明摆着了。
“阿姨,”杜随和颜悦色地说,“这花开多久了?”
“一个多星期了,没开三天所有花就死了。”
“阿姨您和叔叔不觉得古怪吗?为什么不把这花除掉?”
中年妇女又叹了口气:“一来是个稀罕物儿,明根说搞不好还能上报纸做免费广告;二来心里也害怕,谁也不敢动它;后来请了几个法师,都说是花神,碰不得,还叫不给外人看。”
杜随看了一眼,池塘边还有香和供品。
突然外面有汽车喇叭声,大伙儿迎出去,陈聪的舅舅开了辆小卡车回来了,车斗里装满各种花苗。
因为闹花神的事,两个雇工早跑了,陈聪和杜随帮着老两口往地里种,陈聪显然经常帮忙,手势很熟练,杜随是第一回干这个,有点笨手笨脚,但心里很高兴,觉得很像大学时的植树节。
一直忙到太阳下山,总算都忙好了,陈聪的舅妈作了地道丰盛的农家饭来款待客人,酸菜炖肉的盘子大得像脸盆。还一个劲儿抱歉说仓促准备菜不够吃,不停给杜随夹菜。幸好虽然被人说小资,杜随倒是很理解我国民间传统习俗,并没有嫌筷子上都是别人的口水,又由于劳动了半天,吃得实在很香。
虽说内忧外患,这顿饭一家人倒也吃得其乐融融。
但是随着夜色越来越沉,大家心里也沉了下来,这外面的院子好像隐藏着什么极可怕的东西,令人心惊胆战。
陈聪有一句没一句地安慰着二老,自己却也脸色渐渐苍白,心里颤颤不安。
乡下睡得早,十点的时候舅妈就站起来给杜随铺床去了,应她自己的要求,她睡在一楼后门口的第一间,最靠近睡莲池的房间。其余人互相看了一眼。
陈聪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又是客人,何况是为了他家事而来,自己于情于理都应该住她隔壁,此时此景却说不出口,还是回二楼自个儿房里去了。
杜随进到简陋的房间,倒也甘之如饴,她虽说热爱并擅长享受,却也没少风餐露宿。这样的环境,当然不能算苦。
当年在法国学业这么忙,还要天天打工,端盘子,受气,性骚扰,当导游,甚至要带男团员去红灯区,帮语言不通的这些人与妓女讨价还价,在红灯区的街上等他们完事之后再送他们回旅馆。回家后累得像死猪一样,直接钻进睡袋躺在不带家具的小房间的地上呼呼大睡。后来去非洲半年,她进热带原始丛林,还是那个睡袋,但是地板换成石头和泥土,醒过来旁边有条蟒蛇也呼呼大睡……如这等事,数不胜数。
要说苦,也不是没吃过。
杜随倚在床头,拿出一本ROUSSEAU的画集来看,她一向很欣赏他的热带丛林画,不由又想起了一些往事,还是在法国工作的第一年,突然被事务所派出差半年,工作地点是打仗接近尾声的刚果,具体说是它覆盖满热带原始森林的辽阔的赤道省,工作内容荒谬,巨大而奢华,充满童话色彩:给它的省长大人,同时也是当地最强盛部族的族长阁下在他私人所有的二十万公顷的原始森林的深处盖一栋堪比宫殿的别墅。
这是真事。
不要以为很简单,在北京,纽约,或巴黎盖别墅很简单,但在原始森林……那是真正的原始森林,从形成到今天没有文明的痕迹进去过,危险不说,要现开路,现供水发电……至少要难一百倍,自然,也要贵上一百倍。但是老族长有的是钱,他除了有一望无际的森林牧场,还有三个钻石矿和油田。
既然这位有钱的黑皮肤人士要想在森林里盖个别墅,就找到了巴黎最著名的建筑师事务所,而该所就将他们最出色,最宝贵,最耀眼,最有前途同时也最不怕死的新星介绍给这位黑财主。
其实杜随倒不害怕这种事情,她的人生信条就是莱蒙托夫曾说过的一句话:人活着就是为了看看明天与今天有什么不同。所以虽然她勘探时死了两个拿大砍刀开路的向导,建筑初期又死了七个建筑工人,死因各异,恐怖莫名,她还是漂亮地完成了任务,并且活着回到了巴黎。
这件事使她声名鹘起。
外行人自然想不到建筑界还有这样富有冒险精神,传奇色彩,这样险恶神奇的事情。
想着想着,杜随发现快到十二点了,外面传来“扑哧扑哧”的声音。
杜随吸了口气,站起身来,出门朝院子里走去。
她手里没有武器。
外面月华如洗。
杜随叹了口气,如果不是妖邪作祟,现在外面可是名副其实的花前月下啊。
看到这里,读者想必都明白了,杜随是一个灵能力者。
或者说是灵异人士。
所谓灵能力者,是一个定义模糊且广泛的词,通称一些有常人所没有的能力的人,但是又不同于武林人士,气功大师等人。
其中内容可谓包罗万千:蜀山的剑仙们,画符的茅山道士,炼丹修仙之人,有道高僧,西方的魔法师,女巫,灵煤,占卜师,甚至包括风水师,炼金术士,不一而足,难以尽述。
至于说像妖精,鬼怪,魔道等等非人族群是否包括其中,这是目前各大学派争论不休的课题,此地不予讨论。
而杜随究竟是什么种类,也是颇为棘手的问题,所以作者一直不大情愿捅破这层纸来正式面对该问题。
杜随经历如下:
1.杜随幼时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小山,山上自然有一座庙,庙是破庙,庙里嘛,自然有一个老和尚。谁也不知他来历。
杜随四岁的时候与母亲去庙里上香,老和尚见了这胖胖的小女娃,便高声疾呼“与我有缘,与佛有缘!”(打死反革命的老和尚,竟敢将释迦牟尼阁下放在他这老不死的后头!)于是尽管当时什么红衣主教猥亵幼童案正满天乱飞,这位大仁大勇的老和尚还是不避嫌忌,让这小女孩儿每天放学来庙里修炼。
杜随修炼的唯一内容就是打坐练气(所以她最骄傲的就是擅长双盘,当然,打击法轮功期间杜小姐立马将该项特长从简历中撤出),这种练气与武林人士的练气是大不相同,除了强身健体之外,没事可以从指尖放出或大或小的白色耀眼烟花以供娱乐或照明,这个或大或小自然视修炼年限,天资与勤奋度而定。要说实际用途,相当于光明系攻击魔法,只是不念咒语消耗灵力而已。
攻击时的外形挺像宇智波佐助同学的千鸟,尤其是颜色。
这门佛家功夫自然叫做“金刚伏魔”。(虽然主角抗议她的主要功夫名字老土,强烈建议改名为“吉祥天流”,但被授业老和尚驳回,并勒令不许再看倭寇的漫画。为了安慰杜大小姐,老和尚透露说该项功夫看似平平,但练到顶点威力惊人,称作“天人五衰”,据说连天仙也不能抗拒。自然,从没人练到过,目前最高纪录是练到十三级,而杜大小姐由于不甚勤奋,本质又不大适合威猛派系法术,至今还在第三重境界停留,相当于天桥水准。)
老和尚消失于杜随十四岁时,临走留给她一个可攻可防的法宝:七宝珠。对了,正是大小姐右耳上用一根红线挂着的白色玉珠子,该项法宝至今为止最大功勋是使得花钱如流水的杜大小姐不曾花费一文在耳环,耳钉,耳坠及类似物品上。可谓居功至伟,可歌可泣。
从此以后,终其一生,杜随再也没见过她的恩师,无名老和尚好像从来不曾存在过这世上。
以上所述,是杜小姐的主要家底。
2.杜随是个兴趣极为广泛的女人(也就是说她不能精通任何一样),但是她尤其感兴趣的是玄学。尤其是高中阶段是狂热期。她研究了周易与奇门遁甲,苦无良师,未有大成。
高二那年暑假,杜随去了茅山旅游,并且从一个衣服破烂的道士那里学习了符咒术,虽然只学习了两个月,因为符咒术不要硬工夫,而杜随于读书写字一道着实聪明得紧,成就倒是不俗,连道士也连连惊呼“我看她天赋灵性极强,也没料到强到如此地步”。
(此事发生期间杜家以为女儿在叛逆期离家出走,寻遍大江南北,惊动警察,此事之后,杜随做任何事再也没有一个人惊讶,并且奠定了杜随青年时代浪荡不羁的声名。)
而符咒也因为经济实用,成本低廉,成为杜随主要的应敌方式。
3.在欧洲学会了塔罗占卜的奥义,催眠术的基础和灵煤的通灵。
其实道家符咒里也有拘魂符,但画符总嫌麻烦,何况平白无故将人家游魂拘来,不免有恃强凌弱之感。不像通灵,秉持友好的原则以自己的灵力和诚意发散开来,体察周围的灵力波动,与游离状态的脑电波组(俗称鬼魂)取得沟通,体现了现代人类世界平等,开放,对话的原则。十分类似数百人在某一山上用意识默默召唤UFO的原理。这是何等健康高尚的事情,简直应该像瑜伽和素食主义一样风靡全世界。
佛家也可用灵识来查判妖气敌情,当然也没有通灵这样professionel。
总之时髦的杜大小姐立即学会了通灵术。(前面解释这么多的目的就是为了说明我们英明睿智的主角并没有浪费时间学习没用的东西。)
4.在非洲森林地带期间,杜大小姐当然是要遇到一个神秘部落的,部落的女巫老得不能再老,一见到也被毒箭射到却没有死,即将和两个被俘的建筑工人一起成为部落狂欢后的晚餐的杜随大小姐立即老泪纵横,用颤抖的鸟爪一样的手抚摸着美人儿青春年华肤若凝脂吹弹得破美轮美奂完美无缺白里透红(这些都是被逼着写的,本人在非自由意志下所写,恕不负法律责任)的脸,泣不成声仰天长叹“我终于也有继承人了”(当时女巫说的是土语,当事人完全无从得知实际内容,故据判断纯属虚构),于是杜随立即从普通食材变成高贵的女巫继承人(令人不得不叹息世事无常,真是朝为采花女,暮为王侯妻啊!),可惜继承人还在昏迷中,于是手下两个建筑工人还是做了晚餐,这真不知道是他们命不好还是狂跳了一晚上舞还没吃饱的部落成员们命不好了。
(注:刚果金赤道省森林部落中并没有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食人族,纯属虚构。请非洲友人见谅。)
杜随从女巫婆婆那里主要学会的是诅咒(婆婆没上过学,不会说当地的官方语言法语,显然存在沟通障碍,能学点儿不错了),但是诅咒对象只能是人类,又要有名有姓,自然杜随往后生涯是用不大着了(至少她宣称自己没用)。
好,至此为止,笔者已将主角大人的能力巨细靡遗的忠实汇报了一遍,其中用意,想必读者sama们已经深谙了罢。
什么,还不明白?!
好吧,既然如此,本大人也豁出去,打开天窗说亮话:杜随同志学艺以来,除授业师父们之外,从未见过半个灵能力者,从未降过半只妖怪,也就是说,毫无实战经验。
再看实力:所学繁杂,派系众多,有用者少,基础功夫停滞不前。这个玄异世界浩瀚如海,她算哪个等级俺还不知道,但肯定不算高手。
于是,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主角白衣飘飘(睡衣),悠然步出房门,手上全无一件武器,走入危机四伏,暗藏无尽可能的黑暗之中,完全用行为在无声地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难道诸君就不像我一样为她捏一把冷汗吗?
终于言归正传。
杜随慢慢没进黑夜之中时,心里并不太紧张。她走到池边站定,看见那朵睡莲发出幽幽蓝光,越发妖艳,周围新种的花木已经枯萎,这枯萎向浪潮一样向四面慢慢蔓延。
花的精力灵气已经被吸光了。
杜随想起白天种时的辛苦,不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冷笑一声:“你再不现身,莫非等我用三味真火烧你吗?”
(当然是虚张声势。)
有点细琐的声音,然后巨大的睡莲上慢慢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的蓝色的小小身影,美丽到无法形容的地步,好像夜的精灵。
体形大约有三四岁的孩子那么大,形容却像十五六岁的少年,背上一对透明翅膀,没有性别。
花神,不,是只花妖。
其实所有的花神花妖都是没有性别的,像天使一样。
这两种都是无害的种类呀,花神更小,更温和,没有妖气,也没有攻击力,花妖有的挺厉害,但是都很良善。
这只是怎么了?
杜随继续冷笑:“你还真出息了,居然干起残害同类的勾当来了!看看你的翅膀,都发黑了!居然有你这种花妖!”
意外的那花妖少年居然十分冷傲倔强,冷冷说:“花儿都不杀生吗?你还真是孤陋寡闻!至少也该知道日轮花吧?”
注:日轮花是一种罕见的共生肉食性植物,共生伙伴是一种蜘蛛,日轮花有藤蔓,像食人树一样可将被她的花朵诱来的猎物缚住,她的共生蜘蛛(体形类似于捕鸟蛛,有成人的拳头大)就会向猎物注射消化液,然后吸取肉汁,在将其中一部分肉汁转而注给日轮花。
“你是日轮花吗?”
冷笑。“我要是你早死了!”
“你是特殊品种吗?”恨恨暗想:你要是,我就将你道行废了卖到植物园去!
“我是普通的埃及睡莲。”
“埃及睡莲都这么变态吗?”
少年冷漠以对,表示不屑回答。
“好了,我不管你是为什么,我看你还没入魔道,趁早改悔吧。立刻离开这里,不许你再做这事!”
少年也不答话,忽然黑暗中一条无声无息的藤鞭般的物体像蛇一样攻过来。
第三章 史莱姆
却说那藤鞭般的武器像蛇一样在暗夜中无声无息地掩至,杜随虽不是学武之人,倒也敏锐,纵身往后一跃,一边指尖就发出一道白色光芒(原理窃以为很像段誉老兄的六脉神剑)“嗤嗤”疾射而出,那藤条(其实是睡莲的茎)应声而断,断裂处冒起一缕白烟,断下来的部分吃痛一般在地上扭动扑腾了几下。
美丽的花妖少年闷哼了一声。
杜随脚尖落地处,忽觉柔软,心叫不妙,已是来不及了,一张巨大的毯子似的东西从地下卷了上来,将杜随整个人裹在其中,牢牢制住。
花妖少年冷笑了几声:“我还以为是什么高人,原来这么弱。”
杜随鼻子里闻到一股清香,知道裹住自己的必然是莲叶。忽然想起“江南好采莲,莲叶何田田”,很不合时宜地心里泛起思乡之情。(开个玩笑,确实不合时宜,作者也跟她一起郑重检讨。)
花妖少年显然有点得意,鼻子里哼了几声,继续嘲笑她:“怎么现在不吭声了,刚才不是伶牙俐齿得很吗?”
杜随倒是很平静,也没有发怒(她大小姐只在形势有利的时候发怒),和声说:“你现在抓住我了,打算把我怎么样呢?”
花妖少年愣了一下:“你怎么声音突然变得这么温柔?(诸君没联想到狼外婆吗?)莫非,”神情一冷,“莫非你想使美人计吗?哼哼,那我告诉你是没用的,我不是男的。”
听到这么个美少年称赞自己是美人,要换一种情形杜随可要乐疯了,可惜现在完全被裹得像一只不折不扣的粽子,她倒也乐不大出来。
(其实我认为她还是很高兴的。)
所以杜随神色如常地叹了口气:“我怎么会对你使甚美人计呢?(倘若该少年身形大如常人,性别也不像现在这么模糊的话,打死她也是会的)但是你现在抓住我了,我总要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那花妖少年听得此话,大概觉得颇有道理,一下张开翅膀,飞到杜随面前边打量她边细细思索。从近处看,他更是美丽得像童话里一样,而且还有浓郁的异香。
“我倒不知道埃及睡莲有这么香。”杜随喃喃自语。
尽管在黑夜里,还是看到花妖一下脸红了。“埃及睡莲是没香味的,我是因为。”
是因为吞噬了的这许多同类中不乏香花。
杜随见他这么老实,决定晓之以理:“你这么吞噬同类总不大好吧?”
那少年却不像一般花妖那样头脑简单,他板起脸冷笑:“所有动物都没资格说我。你们活着都是靠吃别的生物!尤其是人类,什么不吃,同类相食也不罕见!就连最慈悲的人说要茹素,也不过从吃动物变成吃植物而已。”
从这一点来看,杜随作为作恶多端的人类确实没资格和进行光合作用的善良的植物辩论。
她又叹了口气:“你说得都不错,可是生存模式不是物种本身决定的。你的指责是没有意义的。你若是在荒郊野外,哪怕吃掉一山的花我也只当没看见,但是这些花儿都是这家人辛辛苦苦种的,是他们的财产,自然不能随你为所欲为。”
花妖少年沉默了一下,冷笑说:“这些与我何干?”
看来谈判破裂,杜随暗暗叹息,一翻手掌,决定用掌心早画好的“引火符”将莲叶烧了。
忽然听见池塘里“扑哧扑哧”的声音,花妖立即转身,俊美小脸上面色凝重,如临大敌。
只见池塘里冒起一堆暗绿色的,圆桌大小,半透明的半液态圆形物体。
还不住的翻腾冒着气泡,形状诡异。
杜随吃了一惊:好大的一只史莱姆!
史莱姆是水系低级魔物,没有智慧,攻击力低下,但有腐蚀性。生存能力很强。但是这么大一只史莱姆叫人见了实在有点胆战心惊。
史莱姆产地并不在中国,居然出现在这里,倒也奇怪。
花妖清叱一声,十几根蛇般的花茎向巨型史莱姆卷了过去,一下把史莱姆卷得严严实实。
杜随叹了口气,这样的攻击对于半液体可改变形状的史莱姆有什么用呢?
果然,史莱姆变成液体一样从花茎间流了出来,又恢复成原状。
花妖倒不惊慌,手一指,一张大荷叶将史莱姆裹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
然后呢?
没有然后。
史莱姆自是不能再跑出来,花妖却也没法子杀死它。
于是战局呈僵持状态。
杜随点点头,她已经明白了:等到天亮,自然双方鸣金收兵,各自回池塘休息,然后到晚上再上演相同剧码。
花妖每晚大战,自然消耗巨大,迫于无奈,只好将周围花儿的精气征收过来。
“我明白了,”杜随在荷叶粽子里说,“你是为了对付它才不得以吸取同类吧?”
花妖美少年点点头:“半个月前不知道从哪里跑来这只史莱姆,在池塘里安了家,把鱼儿和我的同类都吃了,我自然不能坐以待毙,所以只好和它打了。”
杜随笑了起来:“你要是以后都听我的话,我就帮你把它杀了。”
花妖明显不愿意。
杜随悠然说:“你可搞清楚了,你们这么打,它可没什么消耗,你呢,从这次以后这家人已经决定不种花了,你再也得不到任何补给,你觉得结果会怎样呢?”
花妖脸色大变,“你说的是真的吗?”
“不信你就试试看。”
“那……好吧。”思索了一下,花妖不情愿地同意了。
他把莲叶松开,将杜随放了出来。
杜随伸展了一下筋骨,懒洋洋地走到史莱姆粽子跟前,吩咐花妖:“你松开一个口。”
花妖听话地松开了碗口大一块,史莱姆正要往外挤,一道白光刺穿了它的表皮。
在莲叶的压力下,史莱姆体内的绿色液体喷射而出。
杜随见到下雨一样的绿色粘稠液体朝自己喷过来,不由一阵惊慌,这恶心的东西有没有毒啊?就算没毒,沾在我的白睡衣上洗不洗得掉啊?就算洗得掉我也不想给喷一身!
说时迟那时快,一张巨大的莲叶挡在她面前,将恶心的液体完全挡住。
这一刻杜随心里真是对花妖感激莫名。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史莱姆转眼只剩了一张皮,却还在地上蠕动。
杜随看得恶心极了,掏出一张引火符往上面一贴,说:“我来把你清理干净吧!”
地上立刻烧起熊熊烈火,很快将皮和粘液都烧得一干二净。
史莱姆终于被消灭了。
灰烬中剩下十几颗灰色暗淡的圆珠,有拇指大小。
“哈!”杜随高兴起来,“这就是史莱姆球吧?”
有的大史莱姆体内有史莱姆球,有点像动物的内丹,这东西有毒,可以用来合不少药。
这几粒似乎比平常的还大一些,杜随立即高兴地将它揣进兜里。
这可是降妖生涯的第一个战利品!杜随志得意满:第一次降妖就这么成功,老天可真照顾我啊!
尤其是让我遇到这么弱的妖怪和魔物。
杜随装好史莱姆球,笑吟吟的转身看着小花妖。
花妖倒是很有骨气,硬着头皮说:“你不用这么看我,我答应的事一定做到!”
杜随笑着点点头,开口吐出圆润清脆悦耳的声音(救命,她说我再不称赞她几句就要把我和史莱姆一样处置!):“很好,你离开这儿,远离人群修炼去吧,你性格太倔强,和人类在一起迟早会惹出事来。”
“就这样?”花妖睁大宝石一样的眼睛。
“就这样。”杜随美目流曦。
“可是,”花妖俊美的脸上露出迟疑不解的神色,“你不要求我做你的奴仆吗?”
杜随笑笑,她才不要这么弱的奴仆呢!何况家里也没地方挖个池子养睡莲吧?
“你以后有空可以来看我。”杜随的声音温柔异常,手中递过一张名片。
花妖果然上当,接过名片时美丽的眼睛里有了泪珠。
‘天不早了,你去吧。“杜随殷殷嘱咐,“安定下来要让我知道你在哪里。”
这样万一有事驱使你还能找到。
不疑有它的纯真花妖流着泪点头,转身走进池塘里。
接下来杜随看到奇迹般的一幕:美丽的巨大睡莲缩起了花瓣,收成一个花蕾,然后没入水中,消失无踪。
就好像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如电如露如幻。
杜随有点感慨,她其实心里对这个不同于一般同类,性格倔强冷傲,天真叛逆,一心要活下去的花妖少年很有好感。
可能是有点像她吧。
杜随回房躺下睡觉时,心情好得不得了。
第四章 三尸妖
第二天早上陈聪家人都惊呆了:花木只死了三分之一,巨大的妖异睡莲不见了。
这表示厄运过去了!陈聪一家人明白了过来。
被吵醒的杜随睡眼惺忪地对这欣喜若狂的一家人说自己昨晚睡得很死,什么也不知道。
好在陈聪家人只要瘟神走了就行,倒也不追究怎么走的。
陈聪有点怀疑,但在杜随坚决的一问三不知之下也只好作罢。
午饭后杜随表示自己度过了愉快而有收获的一个周末,对陈家人表示了感谢,回城去了。
杜随住在东三环和四环之间的一处精致的单身公寓里,去年回国买的房子,实际上就是她设计的大楼。
这处公寓面向高收入单身年轻白领,大都是四十到六十平米的STUDIO,均价却高出周围房子三成,设计方面无论是实用性还是整体的美观都无可挑剔,每一套房子都有别出心裁的卖点。
作为设计师,杜随自然有特权,她买下二十一层的顶楼右翼一间,还霸占了七十平米的楼顶天台做了个空中花园。她的小公寓有六十多平米,除了一个小小的厨房和浴室,完全没有隔断。公寓大致是4*15米的长条形,朝南的一面十五米全是落地玻璃,门开在东北角,有一个由浴室的一面墙隔出来的ENTREE,摆着一个摩洛哥制的雕花黄铜衣帽架,上面还有伊朗咖啡玫瑰和猫儿草做的干花摆设,床是架高的,在层高3.8米的屋子里倒也没什么压迫感,沿东面墙安置,床下是电脑桌椅和衣柜。厨房在最西面,美国西部酒吧式的木质半门在西南角落里。从厨房出来就是一个半圆形固定在墙上的可折叠木头餐桌,两张高高的粗犷的木头酒吧椅充作餐椅。整个西面墙都做成直达天花板的大书架,为了能够着上面的书,书架前有一个常出现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古老的图书馆里的厚重的木头A字形梯,杜随很喜欢坐在梯级上面读书,两只脚在半空晃啊晃。书架旁的拐角处则是一个古董橡木酒柜。
屋里的东西其实很少,所以虽然是不大的屋子也显得空旷,中间部分靠落地窗的地方放了一个法国七十年代流行的麻袋型白色单人真皮沙发椅,旁边窗楣上系着一个亚麻布吊椅,脚下是真正的旧波斯织花地毯,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藤制的精致异常的杂志架,放了几本法语的《国家地理》和《历史》,架上的平面可以放杯红茶,不远处还有一株翠绿欲滴的盆栽巴西木。
这个屋子可以说是“密可罗雀,疏可跑马”,松紧错落高低有致,又大气又精致,舒适与风雅并重,看似不经意,实则件件都精心规划,要比一般家居杂志的图片强了许多。
这里是杜随得意的安乐窝。
星期一杜随有课,其中一门是公共课,在大教室上。课上杜随发现气氛很不对,许多人窃窃私语,老师脸色苍白,好像大祸临头,人人自危。
课间休息时杜随忍不住向李心眉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李心眉也脸色发白,惶惶不安,见杜随问,惊讶地说:“你还不知道吗?……出大事了!”
“什么事?”
“听说,”她压低声音,“闹鬼了。”
每个学校都有无数鬼故事,闹鬼自然也常常听说,杜随听到这个答案,也就释然地笑笑。
“真的,我同屋亲眼见了尸体,是个大三的女生……她吓得请病假躲男朋友家去了。”心眉小声说。
“啊?有人死了?”这下杜随有点重视了。
“……听说摔成了肉泥,惨不忍睹。”心眉脸色显然很不舒服。
“啊?是从楼上摔下来的?那是自杀或事故吧?”
“可是,”心眉脸色已经彻底白了,好像快哭了,“可是,尸体里已经一滴血也没有了!”
杜随手里的笔掉了下来。
血没了?!
这是什么妖怪?吸血鬼也不会将人的血吸得一滴不剩啊!
杜随百思不得其解。
“你知道尸体在哪里吗?”
“听说已经送火葬场了,警察怕人心惶惶。”
那就没办法了,杜随想。
接下来杜随接了个大case,忙着设计图忙得天昏地暗,周五去学校的时候觉得完全不对了,走动的学生极少,仿佛无人烟一般,到了班里发现缺席人数居然在一半以上,而且老师还没到。到的人在吵吵嚷嚷。
“看吧,老师都不来了!”
“咱们也快回去吧!”
“你丫家是北京的能回,我们往哪回呀?”
“嘿,搬出去租房子住怎么样?”
“堂堂大男人被鬼吓跑了,多丢脸啊!”
“你要脸还是要命?”
“鬼神之说,终属虚无。大家也不用这么急于下定论吧?”
……
杜随朝趴在桌上,忧心忡忡的心眉走过去:“又出事了吗?”
“这几天每晚一个,又死了四个人,好恐怖啊!”
“都是被吸血了吗?”
“嗯,都是大量失血死的,但是都没像第一个人那样一滴血不剩。”
“脖子或哪里有牙印吗?”
心眉打了个寒颤:“最奇怪的就是这里,据说验尸下来通体都没有伤痕。”
不是吸血鬼。
杜随皱起了眉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会不会是什么犯罪集团搞的鬼?
“这四个死的都是什么人?”
心眉如数家珍:“一个经院的研究生,一个大一的新生,一个进修的女生,还有一个英语系的女生。”
“他们互相认识吗?”
心眉摇摇头:“警察也想到有什么内幕了,可是听说这四个人互相见都没见过,也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现在人人恐慌,已经没人上自习了。”
杜随下课之后去案发的几个地方转了一圈,发现邪气很重,空气凝滞,但不是普通的妖气,以杜随的见识和灵力看不出是什么作祟。
杜随知道按一般小说情节发展今晚就该夜探殡仪馆,去看一下尸体,但她今天要和一个大客户吃饭,所以坚决不去。
毕竟挣钱是正事,自己既不是卫斯理又不是GS美神,也没有义务一定要保护人类和平。
人活在世界上首先总要让自己有饭吃。
第二天是周六,她宿醉头疼,再说忙了一个星期实在也应该睡个懒觉,下午起床发现设计图有个纰漏,连忙开始赶工直到半夜三点精疲力竭倒在床上睡去。
星期日继续赶图纸,直到晚上十一点半,终于完工了。
杜随伸了个懒腰,深深松了口气。
电话铃响了。
是心眉,在电话里歇斯底里放声大哭。
“我看到了……呜呜呜……我看,看到了。”
“你看到什么了?”杜随跳了起来,莫非是,她亲眼看到了,妖怪?恶鬼?
“尸,尸体……呜……我去找师妹,就在师,师妹她们楼旁边……呜呜。”
“还是那样吗?”
“……惨,惨白……好白好,好白。”
心眉一边泣不成声一边不停地说“白”,看来受的刺激不小。
“……呜……已经第七个人了……呜呜……他出差去了……呜……我怎么办?……呜。”
杜随知道自己应该跳起来冲出去开车直奔学校去与邪恶作斗争,这是小说主人公的救世命运。
可是她累得爬都爬不动了。
“听着,心眉。”杜随的声音虽然有一丝疲倦,但是异常清晰,低沉,稳定,冷静。她知道这样很有安抚人心的效果。
“这只妖怪每天只杀一个人,所以你现在是安全的,这么晚如果乱动会很危险,所以你要待在宿舍里,哪里也不要去,听到没有?”
心眉乖乖地听着,她听见杜随用肯定语气说“这只妖怪”的时候早吓得浑身发抖,不但忘了哭,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现在宿舍有人吗?”
“就,就是我师妹,她楼里死,死了人,今晚,和,和我,和我睡。”心眉不能控制地哆嗦。
“很好,心眉,我刚干完一个大case,下周打算休假,明天我就搬你宿舍去住,我打算重温一下校园生活。如果我一周休假完了这事还没完,而你老公还没回来的话,你就到我家来暂住。”
心眉抱着电话连连点头,杜随自然看不见,不过她也没等心眉回答。
想到一个可能性,杜随又叮嘱心眉说:“对了,这几天在校园里走如果听到有人叫你名字不要回答,无论声音熟不熟。如果你一时大意答应了,回头却没见到人的话,你要原地站住,拔下三根头发放在地上,当天晚上别睡在自己床上,准备一个糯米饭团拌上蜂蜜,用你身上的内衣裹住放在空被窝里。千万记住。”
“为……为什么。”心眉吓得牙都打颤了,上下牙碰得“的的”直响。
“没什么,想起我小时候我妈给我讲的民间传说而已,以防万一,你记住就是了。”
其实杜随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美人蟒。也就是民间传说中的美女蛇。美人蟒其实不是吸人魂魄精气,这也是一种靠鲜血存活的吸血生物。只不过因为它吸的时候不直接接触猎物,所以被害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但其实死因还是过量失血。
学校里是不是栖居了一只美人蟒呢?
杜随心里隐隐觉得记忆中还有一种妖物是可以不留下伤痕地吸血的,但是搜尽枯肠,怎么也想不起来,有时觉得就在嘴边了,可还是说不出。
苦想了半天之后,她承认失败,上床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杜随收拾好必备物品放到一个louis Vitton的旅行包里,这个包是一个客户送的,杜随每次拿出去都很不好意思,因为所有人都会觉得是满大街到处可见的赝品。
“为什么我好不容易的假期不能去蔚蓝海岸倒要在学生宿舍度过呢?”杜随一边把包扔进车后行李厢一边小声嘀咕。
她先去了事务所,把图纸交过去,又交待了底下人几句,开始了她的休假生活。
驱车直奔Q大学,到了心眉住的博士生宿舍楼。心眉正在宿舍里惶惶不可终日,见到她如见光明。
宿舍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二十岁,上大二,是心眉的同乡师妹。叫黄毓。
这女孩子性格和心眉不大一样,尽管目睹了恐怖的尸体,但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兴奋,唧唧呱呱说个不停。
杜随一见这外向的女孩就断定昨晚一定是因为心眉自己害怕才把人家拉来的。
师妹见到杜随也很兴奋,不停地表示自己崇拜仰慕杜随已经很久了,杜随见她毫不停息也不疲倦不得不承认五岁的年龄差距确实很明显,精力上相差太多了。
上完课杜随和心眉黄毓一起去食堂吃饭,杜随看着食堂像蚁冢附近一样的人流量,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大学时候。
心眉和黄毓熟人都很多,一路不停打招呼,杜随不认识谁,只好四顾张望。
突然,一个十五六岁样子的冷峻漂亮的男孩子走了过去,吸引了杜随的目光。
那男孩穿着运动装,无论长相态度都很像大了几岁的《网球王子》里的越前龙马,走路的样子好像世界上所有人都与他无关。
突然,杜随像一只受到惊吓的猫一样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三尸妖!
那个男孩的影子!如果开过慧目的修道之人就可以看出来,他的影子是三层较淡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的。看上去却和常人无异。
杜随只是听那个教他符咒的茅山道士说起过一次,三尸妖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妖物。其实平心而论,是不是能算作妖怪也很值得商榷的。
自古修仙之人如果得道,最好的自是飞升,直接成为天仙,可天界也怕人口膨胀,要走这条路是难得很,几乎都被天雷打得形神俱灭,能成功的古往今来可谓是寥寥可数。第二等是躲避天雷,练就元婴,遨游四海,成为地仙。这个自是没有做天仙这么爽,但是学过一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风险和利益都是成正比递增的。可其实要成为地仙还是很难的,绝大部分是不能成功的。这样就有了一个词:兵解。
兵解是没能成功的修道人就被杀死而元婴脱出体内。在这样情况下,往往也面临着选择。
完美主义者或者说是有志气的人会毅然放弃累世修行,重入轮回,投胎转世。这样来生从头修炼要当天仙或地仙都可以重新选择。这种选择看似简单,风险却很大,六道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连天仙都被其控制,一个小小的修道之人,一旦昧了灵窍,可能数十世都再与修道无缘,在下三道里打转,前功尽弃。一般敢这样做的,一定是有一个道行深厚的长辈或朋友作后台,就算转世也能找出来收做弟子再行修炼。即便如此还是有风险,如果转世不在人道怎么办?就算是人,如果在南美洲的穴居人部落怎么办?就算还在神州大陆也不一定能找到,茫茫人海啊!就算找到了,灵窍也闭了,重新修炼也有资质贤愚之别。
所以许多人就会选择保全元婴,用魂魄继续修炼,成为鬼仙。这样自然不会有太大成就了。
还有一说是借尸还魂,其实完全是胡说。所谓借尸还魂,就是用魂魄去操纵一个尸体,情况和生人完全不同。说得简单一点,就是穿上了一件衣服的鬼魂,对于这个鬼魂来说是非常不便而且不利的,一般都是这个鬼还有重大心愿未了,必须要以人的身份去做,宁可牺牲一些魂魄的修行力量也采取这个下策。要说可以拿这个躯壳去修炼那是万万不能。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聪敏异能之士就想要谋求别的解决之道。终于在两千多年前,有一位非正非邪,惊才羡艳的异士想出了一条别的途径:他兵解之后,努力将魂魄和元婴炼在一起(很像鬼仙修行的第一步),继而找到了一个还在母腹之中天赋资质极佳的胎儿,便将自己的元婴魂魄挤进去,附在胎儿体内,然后一起出生,此后便日日开始炼化这个婴儿,将自己的魂魄与婴儿融为一体,一直到这个孩子十五岁时,终于龙虎相会,阴阳交泰,大功告成。
这种方法看似简单,其实既复杂又凶险。首先,这个胎儿是很难找到的,既要天资好,又必须能够适应自己的魂魄,几十万人里头也未必有一个,为了这一点,往往就要等许多年。
而天资好的人往往自我意识也很强,要炼化他的灵魄真是谈何容易,何况又是在人家体内,随时可能被反噬,这十五年就像坐在一个时刻可能喷发的火山口上一样,片刻大意不得。
这种方法并不是完全消灭宿主的魂魄,而是将两个魂魄融合起来成为一个,自己的魂魄被掺入别的意识,也不能保持原来的样子,算不算是自己也难说得很。再说融合灵魂说起来简单,实际上简直比把两个生命融成一个还要难上百倍,完全是逆天行事。而且可能有许多问题和后顾之忧。
有这样两个魂魄在体内日夜斗争的孩子很像精神分裂,行为古怪,所以遇到危险和被遗弃的可能性也极大,又没有任何自卫能力,这个魂魄生前的仇人也可能找上门来,一般是很难长到十五岁的,而一旦夭折,也就前功尽弃了。甚至如果融合程度高的话,原来的魂魄元婴也不能保全。可以说是十分危险。
一旦到了十五岁练成之后,可就极其厉害了,不但完全恢复生前的能力,这个身体还能任意改造,改变形状体质,非人非鬼,非仙非怪,不老不死,很少有武器法术能伤害它。
但是可能毕竟是人鬼两个魂魄练就,这种东西性情也和一般人类大大不同。何况完全违背了生命法则,连上天也不大能容忍,所以当时正邪两道群起而攻之,称之为三尸妖,追杀千里。因为这种种艰险困难,后世也就很少有人冒险去效仿,据说古往今来的三尸妖物不超过十只。
而现在自己眼前就有一只,叫杜随怎能不大吃一惊?
“这个孩子是谁呀?看上去还是个中学生?”心眉发现杜随盯着一个男孩子看,不由问道。
黄毓师妹看了一眼,笑着说:“他可有名了,是今年才进校的著名神童,才十五岁。”
少年班之类的她们也见得多了,杜随和心眉都没大惊小怪。
“这孩子是数学系的,听说十岁就随手解开了一个什么什么猜想,数学神童体育也巨棒,网球打得可以参加温布尔顿。哦,对了,据谣言说他熟练掌握四门外语……长得也这么帅,可怜孩子,要是在同龄人里头一起长大可真是不折不扣的校园王子,可惜这里全是大姐姐,英雄无用武之地啊……唉,可怜!”
“老天有时还真是大方,可见天之骄子这种生物是到底存在的,不同你我凡夫俗子。”李心眉最近在看亦舒,语气也变得很像人家的主人公。“他叫什么,这个神童?”
“咦,叫什么?……好像是……对了……姓金叫金墨。”
“奇怪的名字。”
杜随冷笑。什么天之骄子?是天人共诛的妖物!
她一个箭步冲过去,在那孩子身上撞了一下,假装一个踉跄,手里热腾腾的菜饭全合在他身上,慌乱中左手在他肩上扶了一下,好像是避免跌倒。
自然,她的左手掌心已经画了一枚“驱邪符”。
神色冷峻的男孩皱着眉转过身来。
杜随见他肩上被印了一枚“驱邪符”居然宛若无事,不由心下一惊。
“对不起,同学。我真是太不小心了!”杜随装得万分惶恐。
那男孩冷目如电地扫了她一眼,一字一句地说:“你确实太不小心了。”
“把你的衣服脱下来吧,我送去干洗。”她要看看这男孩胸前是不是有三尸妖的另一个特征:一个隐藏的三瓣花式的白色印记。
“不必,”那男孩冷冷地看着她,“我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下脱衣服。”
“那样太不好意思了,”杜随好像没看懂对方的警告,笑吟吟的,“这样吧,我正好现在也有事,你告诉我你的宿舍和电话,我晚上去找你。”
现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不宜斗法,我们另寻时间地点。
对手显然认可了,没有感情不动声色的声音说:“7号楼401,电话是4651。”
杜随很有风度地笑笑:“得罪之处,对不起了,不要见怪。”
对方一言不发,只是锐利的眼睛冷冷地盯了她一眼,大步走开了。
“怎么回事?”两个女孩追上来,见杜随如此着痕迹地去刻意认识金神童,不由万分诧异。
“你喜欢小男孩吗?”
“师姐有恋童癖吗?”
两个声音同时问出相同疑问。
杜随哭笑不得。但是她也没法子跟她们解释,只好故作神秘地笑笑。
这几宗命案是他干的吗?老道士并没有说三尸妖的食物是人血呀。
不过他也没说不是。
第五章 以卵击石
杜随七点去找金墨的时候天还没全黑,但是闹鬼的事使得B大学校园里寥寥没几个人,完全不同于平时。
李心眉当然再三请求她不要这么冒险在晚上出去,当然杜随也是不可能听人劝告的。
杜随在7号楼下打电话给他:“是我,中午弄脏你衣服的不长眼睛的女人,你下来好吗?”
对方沉默了一下,“等一下。”真是清冽动听的少年的声音啊,虽然冷得像冰川里的碎冰流动。
有着如今少有的男孩子既青春又冷冽的美的金墨出现在门口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其实杜随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丝妖气,当然了,像这样高阶的妖物是完全能控制自己的气的。但是他身上有一种巨大的气势像黑洞吸住光线一样牢牢吸住别人的注意,连普通人也能感觉到。
金墨旁若无人地走到等候他的杜随的面前,冷冷地看着她,只是不说话。
“别这样啊,就算我弄脏了你衣服也不必把我看成累世大敌吧?”与他恰恰相反,杜随笑容满面。
此时若有了解形势的人一定会佩服她,面对一个实力明显超过自己许多的危险的敌人还能笑成这样。
杜随当然也知道此行的危险,但她还是有所倚恃:有她师傅所留的七宝珠护体,若是动动脑筋加上偷袭,或许可以解决掉眼前的魔头。
“我是诚心来向你赔罪的,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想请你看电影。”杜随美女笑容可掬。
金墨哼了一声,艺高人胆大,他没将杜随放在眼里,自然是去哪里都无所谓的意思。
于是他们去了华星。
电影是新出的英国片《LOVE ACTUAL》,杜随觉得拍得很不错,看得津津有味,差点忘了此行的目的。
黑暗中身旁的少年散发出强烈的存在感,带着一点点汗味的年少的气息,无意(?)碰到她手臂的他的手臂仿佛都在说“这就是青春的肉体”,虽然看不见他是不是在看电影,但可以感觉到他的专心致志。
真是亦幻亦真,一时间杜随怀疑了自己,这分明就是个普通的优秀的男孩子,像许多的同龄少年一样站在我们族群年龄和体能的优越的巅峰,一样的骄傲,专注,脆弱和残酷,怎么会是一只几百几千年的妖物呢?
暗中叹了口气,杜随悄悄地将右手无声无息地伸向他的肋下。
这次她掌心的是她所掌握的最强的降妖符“天龙符”,攻击的是据说三尸妖唯一的致命之处。
她心狂跳。
她纤细美丽的玉手在黑暗中一寸寸接近目标。
然而黑暗中有一只手仿佛早就等在那里,突然牢牢地握住了她的手腕,像铁箍一样。
杜随觉得修炼至今的自己手像一只被铁索绑住的蝴蝶。连挣扎的一丝余地都没有。
她心沉了下去:对方太强了,而且警惕。
少年讥诮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样就能对付我吗?你太天真了。”
她脑子里许多念头狂转,可是想不出一样有效的方法来摆脱此时的困境。
怎么办?怎么办?
一只冰冷的手指在黑暗中轻轻摸索着她被抓住的手的掌心,如果不是现在这么危险,她一定会痒得笑起来。
然后是旁边少年的冷笑:“天龙符?”不屑的口气好象在说“五毛钱?哼哼。”
“我真佩服你,这点道行也敢来对付我,实在是勇气可嘉。”冰冷而充满嘲笑的声音,慢条斯理,好像猫要吃掉被逮住的猎物前玩弄它的态度,偏偏还带着点清脆好听的童音,令人不寒而栗。
“没有办法啊,”杜随意外地听到自己的声音居然异常冷静柔软,“降妖除魔,我辈己任。”
“好大胆的女人……可惜,你这么弱的货色,我一只手指就可以捻死几百个。”对方声音低回,带着奇异的魔力,好像是在自己耳边说的,杜随只觉脖子后头一阵发痒,那声音一直进到她心底最深处,荡魂夺魄,令她难以维持最表面的冷静。
“既然如此,”杜随使出所有的意志来维持声音的淡然,“你又何必在对一个这么不堪一击,又被你完全控制的人说话时也加进摄魂之术呢?”
对方显然有点惊讶,他的声音里带着冰冷的杀机和无声的笑意:“你还真是镇定。”好像心情有点愉快,“好吧,为了奖励你的胆量和眼光,我就让你活到看完这场电影。”
然后他就不再说话了。
其实是自己想看完电影吧?杜随虽然已经束手无策,却还有心思异常清晰的在心里这样想。
保持着一只手脉门被扣住的姿势坐着,她其实心急如焚,如坐针毡,但一时间却没有法子应敌。
电影终场了。
少年在人流中一只手仍扣住她脉门,另一只手搂住她的腰把她固定在他身上,杜随完全动弹不得,只好任凭他将她就这样半拖半抱地带出人群,扯进旁边一条没有灯的黑洞洞的小巷子里。这感觉让杜随觉得自己很像被大型猫科动物捕杀的猎物。
他把她狠狠地按到墙上,用身子紧紧压住她。外人看来会以为是一对正亲热的恋人。
“聪明的话不要呼救,”他低促地说,“只会使死人增加。”
她点点头,这点不需要提醒。
“有人指使你吗?”他呼出的气都喷在她脸上,温暖而湿润。
原来妖怪的呼吸也是热的。
“没有。”
“我想也没有。”他嘲笑地说,“谁会这么白痴派你这么弱的人来打草惊蛇?”
“那些人都是你杀的吗?”杜随直视他眼睛,极其诚恳的低声问。
他愣了一下,然后冷笑说:“你都快死了,问那么多干嘛?”
“都快死了不能做个明白鬼吗?”杜随轻声说,被可能性极大的死亡威胁着,偏偏威胁她生命的对象她一点都不讨厌,甚至有一份难以说清的亲近之感,她突然觉得很无助,连站立都变成困难起来,她下意识伸出一只素来为人称道的纤纤素手,无力地搭在金墨的上臂。
在那一瞬间,金墨的神情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变化,好像五官骤然软化,但随即眼中显出一丝恼怒。“别企图拖延时间!”三尸妖像一个骄傲的男孩一样不耐烦,甩开杜随的手,“我可不会配合你!”
说完他故意伸出一只冰冷的手在她温暖细嫩的脖子上轻轻抚摸,好像是寻找下口的地方,又好像是打算随时一用力就掐死她。
这么刺激的感觉让杜随觉得脊背一阵阵战栗。
“你修行年头虽短,”那若妖若人的生物在黑暗中无声地恶毒地笑,“仔细看倒是最精纯的一派,就这么杀了未免浪费,不如,”他故意停顿了一下,一瞬间杜随觉得已经看到了他的獠牙。“让我吃了你吧。”
这是只干脆利落的三尸妖,他这么说完,立刻把嘴凑到她脖子上。
他的嘴唇印上她的颈侧大动脉,杜随几乎能感觉到自己柔嫩单薄的皮肤在他锐利的獠牙下的触感,他好像故意拖延,只是用獠牙轻轻碰触,甚至还用舌头舔了一下。
杜随的本能使她恐惧得心脏收缩,知道他要在自己死前尽情玩弄,可是仍然觉得很像挑逗的热吻,脑子里掠过《夜访吸血鬼》里头的香艳情景,原来死亡边缘的调情真的分外刺激,她控制不住自己肉体的反应,腿发软,每一寸皮肤都因为强烈的刺激而颤栗。
可能是她的反应刺激到他的雄性本能,三尸妖的呼吸也急促起来,他的手忽然握住了她的一边胸部。
意外,刺激,一点惊恐,受攻击的本能,杜随发出一声像呻吟的惊呼。
以杜随有限的经验,她也知道这样的呻吟对男性有多大的刺激,她几乎是认命地等待他进一步的粗暴攻击,或许潜意识最深处还有一点点期待,这点她还是很诚实的,黑暗情绪中的一种,雌性动物受到追逐和强迫的潜藏欲望。
果然,他握住她胸脯的手一紧,几乎弄痛了她。
但是他的动作停顿了下来,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杜随想他一定是在考虑要不要找个地方将她先奸后杀。
趁此时机,杜随暗暗右手结了个印。
看来思索很快有了答案。“……你真是很诱人的女人。”他原本清冽的声音因为欲望而有些低哑,“不过……可惜,我不喜欢改变已有决定。”
看来三尸妖比普通人类男性更擅长控制自己下半身,或者是自己魅力太差。杜随自嘲地想。
他的獠牙向她的血管切了下去,同时他的手也用力捏她,好像想把欲望都发泄在那里。
说时迟那时快,一片乳白色带着七色彩虹光晕的光芒从她身上弹起,将三尸妖整个震开。
金墨站稳脚步,用很是美丽的姿势擦掉了嘴角受到震荡而流的细细血丝,凶狠地看着杜随。
杜随站在黑夜之中,方才的乳白色光芒在她一只伸出的手掌上凝聚成了一个鸡子大小的光球,彩虹光晕隐隐流转,美丽异常。夜风吹动她裙裾,她脸上不悲不喜,仿佛一个在黑暗中独自光明的女神。
金墨狠狠地说:“七宝珠,哼,想不到你有这样的佛门至宝!”
那光晕的核心,就是平时杜随耳朵上那颗不起眼的白色玉珠子。
“小弟弟,”杜随巧笑嫣然,语气妩媚,反击使她恢复了平时的从容,“你还没成年呢,虽然是你要强奸我,别人还是会说我猥亵未成年人的。有谁会相信,”她眼中厉芒一闪,冷冷地说,“你是只年老成精的三尸呢?”
“我对三尸所知不多,想不到是如此凶恶的妖怪,还以人血为食。我本来还不解,既然都是人练成的,何以就被算做了妖魔?现在才知道果然古之人不余欺也。你方才轻薄我的罪过,现在偿还来吧!”
金墨冷冷一笑:“你以为仗着七宝珠就能将我怎样吗?”
“一试便知!”杜随清叱一声,一手结印,口中念出咒语,白色光球光芒大盛,好像被无形的力量往金墨推过去。
七宝珠是佛门至宝,是当之无愧的A级法宝。据说是释迦牟尼还是个王子,未曾得道之时云游天下寻求幸福真谛,却最终发现众生皆苦时留下的一滴悲悯之泪所化,所以庄严美丽,大慈大悲,具众生相,具寿者相,妖邪魔物,一见之下,无不失色自秽,辟易十里。
可是眼前的三尸妖显然没有自惭形秽的意思,不过他大概也不敢碰到这佛门庄严法器。只听他哼了一声,指尖一点,一道暗紫色光芒将白光敌在半空之中,相持不下。
杜随顿感强大压力,她咬牙苦撑,白光与紫光在空中纠缠,亮丽耀目,比烟花还好看。
如此相持了一刻钟,杜随渐觉发际冷汗涔涔而下,对方却神态自若。
正危急间,忽然压力一松,杜随松了口气,将七宝珠稳住。一看却是金墨将紫光收回去了。
杜随见他如此轻松,说收就收,全不惧自己趁机反击,不由心下大惊。
对面少年却不甚高兴,厌烦地说:“好了,我已经明白了,你不是我对手,你的七宝珠也奈何不了我,但是你拿这玩意儿护体,我也杀不了你。算了,我放你一马,你以后也别再来烦我了!”
杜随知道他说的不假,却说:“我也不想惹你,不过看着你在学校里吃我的同类我总不大能做到视若无睹,虽说也知道是以卵击石,不过即便是我心里明白,有时也不得不作一两件傻事。”
她说的都是心里的大实话,总算没刺激到三尸,金墨想了想,更加不耐烦地说:“我也不是非喝人血不可,既然如此,以后我自会注意一些。”
对他来说,这已经是最软的话,最大限度的让步了。
杜随知道自己能力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叹了口气,说:“好罢,只望你说到做到,你是堂堂男子汉,不要欺骗我这弱女子才好。”
这“堂堂男子汉”一刻钟前还想吃掉你这“弱女子”呢!
金墨可能总觉有被迫让步的嫌疑,情绪很是有点烦躁,连回答也不想回答。
杜随因为今日方知什么叫做无能为力,有点心灰意冷,情绪也很低落,又生怕不小心刺激了三尸,便低声说:“我们回学校去罢。”
金墨没反对,于是一人一妖开着车回到了Q大学。
回到宿舍还不到十二点,心眉和黄毓得知她真和十五岁的男孩出去约会都很是诧异。
第六章养鸡场的女饲养员
第二天李心眉早锻回来兴奋地摇醒杜随告诉她说昨天B大学没有发现牺牲者。
当然了,杜随心想,昨天跟我这么晚回来,再出去觅食就也太有兴致了!
她下意识地摸摸自己脖子,昨天那冰冷修长的手指触摸的感觉还残留着,不由打了个寒颤。
第三天,第四天,也都相安无事。
人们开始忘记之前的惨案,相继回到了学校,B大学渐渐开始恢复旧观。
人都是健忘的,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能好好活下去的理由。杜随想,金墨倒也信守诺言。
既然如此,杜随也就跟李心眉告别,收拾行李开车回家了。
一边开车,杜随一直在漫无目的地乱想。
再过些时候,这件事也就只是校园恐怖故事的一则吧?
三尸以后还会有想要或不得不吃人的时候,不过他应该会谨慎选择处理吧?
比如说,一个晚归的舞女,一个夜班的的士司机,甚至一个晚上去作案的贼。这样就不会太引人注意。杜随总觉得三尸虽然冷酷,却是个很聪明很敏感的“人”,有些话自己不用说他也理会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晚上的肌肤相触,彼此都急促的呼吸,杜随觉得自己和这只妖物之间总是有些隐约的默契存在。
不行不行,杜随忽然一惊,拼命摇头,想把这胡思乱想排除开去。怎么能和这么危险的食人妖物有默契呢?他只要力有所及一定毫不犹豫将自己吃掉,这么松懈大意,可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其实妖怪吃人倒也很正常,人也是吃别的动物的,这点根本不难理解,何况目前地球上人类数目明显过剩,有点天敌也是好的。只要谨慎一点,还有不要攻击精壮中坚。狮子不也挑老弱病残的牛羚吗?妖怪也要生存的,只要保持一定的数量比例控制。
自己想什么呢?杜随又是一惊,又不是自然监控者,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作为人类一员,总该从自己族群出发考虑吧?
胡思乱想间,杜随忽然发现前方一个衣着蔽旧的女孩子神情恍惚地穿过马路,在马路中间时突然停下,眼神空洞,好像根本没有看见她的车直冲过来。
不好!杜随猛踩刹车,吓出一身冷汗,但车头部还是撞着了那女孩,女孩倒了下去,血流了一摊在地上。
竟然出车祸了!
杜随苦笑,这几天还真倒霉。
她走下车,用手机报了警,说了自己车牌号和驾照号码,然后把那个女孩子送到最近的医院。
幸好没有伤到头部和脸,断了一根肋骨,受了惊吓所以晕过去了。
等候医生检查的时候交警赶到了,好在有很多目击证人及监视录像可以证明完全是这个女孩子违反交通规则并且举止不合常理才出的事,杜随处理得又十分冷静正确,受过良好教育的知性美女负责任的态度让年轻交警很是激赏,所以完全没有被责难。
这时医生来通知说病人抢救完已经转到加护病房,于是杜随就和交警去看那个出事的女孩。
那女孩全身麻醉还没醒,杜随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所说的打工妹,经济情况一定很不好,又没有医疗保险,便主动说要为她负担所有医疗费用。
见惯了讹诈扯皮,推卸责任的年轻交警很是惊讶,看杜随的眼光变得像看仙女或观音(当然,如果杜随是个中年丑妇,这眼光就会像看傻子或神经病了),做完必要的笔录之后就离开了。
杜随在病床旁坐下,她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么难得的假期就这样荒废了,自己还真是倒霉!
她闲来无事,就观察起这个昏迷不醒的女孩来。瘦瘦的,青白的脸色,简直像营养不良,并不很好看,但还算清秀,皮肤和头发都缺乏护理,有点毛糙。衣服样子陈旧,却洗得很干净,比一般打工妹看起来要顺眼些。瘦小的身材很像南方人,但杜随直觉她是北方的,而且不是东北的,可能是因为她有点方的颧骨。
这女孩看上去二十来岁,但是杜随知道实际上她可能只有十六七岁。她闭着眼睛,不时发出痛苦的低吟,好像在做可怕的噩梦。杜随想她一定吃过不少苦了,这些打工妹,人人身后都有血泪经历。可是谁没吃过苦呢?杜随自己看上去那么得天独厚,实际上也是一路摸爬滚打,出生入死。
所以杜随并不特别同情她。适者生存,残酷无情的真理。这个星球上从来没有下过面包雨或牛奶雨。
过了半个小时,那女孩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可能麻醉效果还没过,她眼神茫然。
“你撞上了我的车,”杜随告诉她,“现在在医院里,你断了一根肋骨,其余没什么大碍,你暂时可以安心修养,我会先帮你垫医药费,不过必须说明我并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她也很怕这些人胡搅蛮缠,这种事出得多了,为防万一,她要把话先说清楚。
那女孩好像完全没听见她说什么,眼神空洞地四处张望。
“你要水吗?”
这回好像听到了,几不可查地摇摇头。
“你叫什么?”
“……小,小娥。”声若蚊蚋。
“你住在哪里?”
茫然的眼神,没有回答。
“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在哪里工作,我好通知你的……嗯,朋友。”杜随温和耐心地说。
谁知一听说要通知工作单位,那女孩就像疯了一样,“胡”的一下坐了起来,双手死死攥住杜随的衣角:“……别,别告诉他们……求求你了……他们知道了准说俺是个惹祸的精……准不要俺了……俺就再也回不去了。”说到最后,居然声嘶力竭,眼泪都下来了。
杜随很诧异她这么激动,连忙安抚她:“好好好,我什么都不说,你先躺下来……你断了肋骨,怎么能这么激烈运动呢?”
好不容易把她安抚下来,这女孩犹自抽泣。杜随就给她拿水和餐巾纸,一边又问她想不想吃什么。
女孩擦干眼泪,觉得很不好意思,后来确实饿了,才吞吞吐吐地说想吃豆沙包。
杜随给附近一个相熟的粤菜馆打了个电话,让送一份豆沙,奶黄,叉烧,虾饺的点心拼盘来。
因为是熟客,对方很巴结,不一会儿四个小小笼屉就送来了,冒着热腾腾的气。
看来除了豆沙包,其余的她都没吃过,吃得极是香甜。杜随看着她吃,心里暗暗叫苦。自己总不能一直陪着这小姑娘吧?
正发愁间,突然听到一个极为男性化的声音叫着“小娥,小娥!”然后病房的门口就冲进来一个高大雄健的男子。
一看这男子,杜随就暗暗喝了声彩,好一个威猛俊男!身高有一米九,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肌肉形状和身体比例完美,五官无可挑剔,一头长发光彩夺目,最难得的是穿了一身时髦艳丽的红色衬衣和黑皮裤,竟然一点也不显得脂粉气或是俗气。衬衣领口敞得很大,露出胸部洁白如玉的坚实肌肉,性感得令女人流口水。
病床上的小姑娘一见到来者,就哆嗦了一下,脸上泛起一层潮红,眼中却露出惊恐。
那俊男一见这小姑娘如获至宝,立马冲上去将她整个抱在怀里,口中还连连呼唤:“小娥,小娥,你没事吧?”
他看这姑娘的眼光热得就像恨不得把她当点心合水吞下去,却又温柔得舍不得碰她一根指头,仿佛这打工妹是玻璃做的,只要遇到一点力量就会碎掉的宝贝。
那姑娘在他怀里却不住颤抖。
杜随看见他显然没发觉床边站了一个比床上的人要漂亮十倍,有气质一百倍,有魅力一千倍的女人,就咳了两声:“咳咳……嗯,这位先生……她断了一根肋骨,你这样会使她很痛苦。”
不料那猛男站起身来,眼中闪着寒光地盯着她,厉声说:“就是你,就是你把小娥弄伤的?”
那样子像是恨不得把她吃了。当然,这和前面所说的吃法可就有天渊之别了。
饶是杜随一生自负镇静,在这样的指控面前也不由有点慌了:“不不,误会误会,是她自己过马路不小心撞的。”
TMD,怎么这台词这么像一般小说电影里伤害了纯洁脆弱的女主角,又软弱无耻地在前来寻仇护花的英雄男主角面前发抖求饶的废物反角呀?
那猛男也像一般小说男主角一样没打算轻易放过她,仍然狠狠地盯着她这个罪恶化身。
这个时候应该女主角用柔美而气若游丝的声音说:“答应我,亲爱的,放过她。”
可是我们这位病床上的打工妹还在神游太虚,一点也不入戏。
所以杜大小姐只好自救:“我没骗你,”她冷冷说,“你可以向交警咨询。”
不知是她冷冽的态度起了作用还是因为床上女孩的一声呻吟,俊男立即将注意力转移,“小娥,痛吗?我刚刚弄痛你了吗?”声音温柔得像涂了蜜,伸手想抱住她,但是那个小娥却脸色惨白地躲闪了一下。
威猛俊男立即痛苦得声音都变了:“你……你怕我吗?”他难过地咬了咬下唇(动作真是性感得要命),“你怕,我会伤害你吗?”
“……俺,俺。”
“小娥,我不会伤害你的,别躲开我。”
“……俺,俺……俺怕。”
“没有你我活不下去,小娥。”
“黑玉哥哥!”
杜随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这情景太诡异了!
男的是日本漫画里才有的超级美男子。
女的是不折不扣蓬头垢面的乡下打工妹。
男的说的是言情小说对白。
女的说的是山东土话。
这世界怎么了?为什么出个车祸都能遇到这等震撼场面?这男的是被下了什么蛊吗?
杜随见他们柔情蜜意,一时半会儿也是不会结束,只好又咳了两声,然后不顾那男的要杀人的目光,掏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联络方式,如有需要,请和我联系。”
离开的时候虽然觉得自己的魅力受到空前贬低,杜随还是笑了笑:她当然知道这个男子不是人类。她和交警都不知道也没通知这女孩的任何有关的人,他怎么会知道了,突然就这样出现的呢?何况他身上的妖气藏也藏不掉的。但是也许因为在三尸那里受到的挫折,也许因为看出这男子不会害那个小娥,她不想管。
两天之后的晚上,杜随的公寓响起了敲门的声音。杜随去开门,是那个俊男。
杜随一点也不惊讶,便把他让进来。外面可能在下雨,他身上和头发都湿了。
杜随把他安置在沙发上,给他倒了一杯热的红茶,拿了一条干毛巾。
“谢谢,”他说,“那天我不能自控,得罪你了。”
“没什么。”杜随淡淡说。
俊男的脸上很是疲惫:“对不起,我能现出原形和你说话吗?我刚修成人形没几天,这几天又特别累,原形比较轻松一点。”
“请便。”杜随善解“人”意地说。
俊男甩了甩头发上的水,消失无踪,面前出现了一只半人高,红羽黑翎的神骏公鸡。
于是公鸡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我是一只公鸡(废话),迄今为止已经修炼了两百六十年(原来是个道行还浅的年轻妖怪),到七年前为止我都生活在农家的鸡舍里。因为在人看来鸡都长得差不多,我又很小心谨慎,至今为止也没有被人看出来是一只已经活了那么久的公鸡。”
“七年前我的上一个主人老张头把我卖给了他侄子在怀柔的养鸡场做种鸡,我样子威武好看,又不衰老,鸡场主人虽然惊讶,却对我很满意。我很自然地在养鸡场里成了众鸡之王,养尊处优,妻妾成群。(就是都是天天被宰掉一批的妻妾!杜随想。并且很想打断这只公鸡王者自鸣得意的英雄传奇)所有年轻的公鸡都不敢仰视我。养鸡场周围就有一处灵穴,很适合修炼,我天天努力不懈。”
“一年前从山东来了一个打工妹,她又勤劳又善良,起早贪黑地干活(怎么这么像高玉宝?),对我也照顾得无微不至。我很喜欢这小姑娘。可是养鸡场里的人却因为她是外地人欺负她,什么都给她最次的,明明别的都是男人,却让她一个小姑娘干最重的活,可是她从来没抱怨过。”
“有一天,鸡场主人突然对她起了歹念,晚上摸到她房里把她强奸了。她很痛苦,却不敢声张,只好在没人的时候向不会说话的我倾诉。我是一只种鸡,并不觉得交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杜随点头表示理解)有时候有的年轻的小母鸡不愿交尾,我也会啄她们的羽毛,强迫交配。可是看到她哭个不停,我就觉得很心痛。”
“鸡场主人后来三天两头去找她,别的工人知道了,也纷纷效仿。(杜随告诉他,上行下效,这在中国是很普遍的。)后来鸡场所有的男人都强奸过她。她几乎天天来找我哭,我虽然气愤,可当时我连人形都没有,又有什么法力帮她呢?只好默默地在她身边安慰她。因此她越来越依恋我。然后有一天她把我从笼子里带到她房里过夜,当天晚上有一个男人摸进来,差点没被我啄瞎了眼睛。别的人笑得不行。于是小娥就天天让我睡在她房里,我就这样保护了她。”
很好,公鸡救美。杜随点点头。
“直到一个月前的深夜里,我日夜修炼的成果终于出现了,我变成了人。当时小娥在她的床上熟睡,月光照在她宁静的睡脸上(杜随发现这是只很诗意的公鸡),我慢慢走到她面前,在她身边躺下,我把她搂在怀里,用手去抚摸她的头发和身体,这是我一直的梦想,用人类的手抚摸她,安慰她,当我终于做到时,这幸福的感觉真是无可言喻,是我两百多年的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可是拥抱和抚摸令睡梦中的她有了反应,她扭动着身子轻轻呻吟,我再也控制不住我的欲望,便把她的衣裳解了下来。”
“停,停!”杜随说,“不必描述细节。”
公鸡很不高兴自己优美的叙述被打断,拍拍翅膀说:“这不是色情,是艺术!”
杜随冷汗直下,连忙说:“我明白,可是毕竟是小娥的隐私,她很害羞的。”
公鸡一想也是,就从善如流的接着说:“于是我和小娥一夜云雨,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此后每天晚上我都变成人形与她交合。”
“什么?”杜随大叫:“那你和那些男人有什么不同?”
“当然不同!”公鸡不高兴的说,好象杜随很失礼,“我们是爱的升华,小娥也很享受,她每天在半梦半醒之间都发出愉快的呻吟。”
杜随无语,只好道歉。
“四天前的晚上,我做得很尽兴,筋疲力尽之下不小心露出了原形,小娥不巧这时醒来,一时受不了巨大的冲击,尖叫着夺路而逃。”
想来也是,杜随想,我要是天天做绮梦梦到和一个大帅哥巫山云雨,有一天半夜醒来却发现是一只巨大的公鸡压在自己身上,那也很难若无其事地说“早安,darling”.
“底下的事你已经知道了。”公鸡说。
“那么,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黑玉先生?”杜随有礼地问。
“我要和小娥厮守在一起。”
“黑玉先生,你想好了吗?你是不老的妖,她是生命青春短促的普通人类,转眼鹤发鸡皮。”
“外形并不重要,何况,”黑玉冷冷地说:“我并不讨厌鸡皮。”
这小子还挺有种族自尊心。
“哦,失礼。但她有一天会死去。”
“这世上并没有谁离了谁不能活。”
杜随点点头,这倒是至理。“那么,黑玉先生,你希望我为你做什么呢?”
“人间的路我不是很熟悉,小娥……你知道的,近乎一无所知。杜小姐不但修为精深,在俗世也很成功,是个极有见地的高人,希望你能指点我夫妻一条明路。”公鸡黑玉大灌迷汤。
“很简单,或租或买一处房子,赚钱养活你的妻子。”
“可是,”黑玉面有难色:“我能做什么工作呢?”
这世道连妖怪都愁找工作!
也是,杜随想,一只公鸡会做什么呢?除了配种和打鸣。想到这里,杜随忽然灵光一现:“你外形出色,声音动听,可以做歌手。”
“歌手?”
“你的资质做偶像派无可挑剔,会有唱片公司抢着捧你。你可以先找个酒吧唱歌,很快就会有星探发掘到你,在此之前,你还可以去夜总会兼职做舞男。”
“舞男?”
“噢,一些女人会付钱给你让你陪她们上床,报酬不低。”
黑玉大喜:“那岂不是和我之前的工作一样?”
杜随点头说:“大同小异,不过人类女子很善妒嫉,和母鸡不同,你要小心应付。”
黑玉谢了她的提醒,并且权威地更正她说母鸡们其实也很善争风吃醋,而能否高效率地摆平这些事正是衡量一只公鸡的能力的标准所在。
黑玉接着就告辞了,说是小娥一人在医院会害怕。
他走了之后杜随很是感慨,想不到人妖之间还有这样的爱情故事。但是她心里隐隐总觉得哪里不妥,却想不明白。
上床的时候她终于想到了,差点没从床上摔下来:黑玉这两百多年一直是种鸡,那么它的修炼方式也就呼之即出了:
采阴补阳!
她想起小娥青白的脸色,这女孩还能活到半年之后吗?
第七章 美人蟒
顺利摆平车祸事件后,杜随在周一休假完毕重新上班,一上班自是又忙得昏天暗地,连课都没上。三尸那边没听说有什么新动静,倒叫杜随安慰不少。
这样一直忙到周五下班才算松了口气,杜随想想打了个电话给李心眉问问情况。
“……啊,没有,没人死……但是,杜随。”心眉好像为什么事困扰。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有,事倒是没出……就是有点奇怪。”心眉吞吞吐吐,后来在杜随一再催促下才说了出来。
原来上星期日心眉晚上给杜随打电话时,杜随曾经怀疑B大学的吸血事件是美人蟒干的,便教了心眉一个应急的法子。美人蟒的视力不佳,大致跟盲鳗仿佛。所以掠食主要靠嗅觉和听力。她一般会先盯上一个目标,便呼唤他的名字,声音很像熟人。猎物不觉,一旦回答就会被她掌握。这时如果在地上放三根自己的头发,可以起到迷惑的作用,让美人蟒以为他一直站在那里,就错过了摄魂追踪。但是有的美人蟒年久精明,这一招就不管用了,还是会让她发现晚上睡觉的位置。这时便用第二招,用糯米和蜂蜜拌成一个饭团,包在自己的贴身内衣里,放在被窝中,自己却睡到别的地方。晚上美人蟒来到之前找好的地方,闻着气味找到那饭团,因为内衣气息的缘故,会误以为是猎物。糯米和蜂蜜是美人蟒仅次于鲜血的爱好,所以吃下这个饭团,美人蟒往往也就满意了,不再追杀原定猎物。
李心眉在得知这个方法之后,立即通知了所有她认识的人,其中就包括她师妹黄毓,黄毓的男朋友也在B大学读研,所以黄毓就告诉了她男朋友。
昨天中午,黄毓男朋友的同屋吃完午饭从食堂回宿舍,听到后头有人叫他,应了一声,回头却没有熟人,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倒也没在意。下午他当作一件没要紧的事向同屋,也就是黄毓的男朋友偶然提起。黄毓男朋友想起之前他女朋友告诉他的事,就劝他的同屋试试。两个男生觉得挺好玩,就依法作了,为了玩笑,还特意用身上穿的内裤包的,谁知第二天醒来饭团和内裤都不翼而飞。
“是不是同学恶作剧呢?”
“当天晚上只有他们两人在屋,门是锁的。而黄毓男朋友发誓自己绝没私藏。”
杜随搁下电话,觉得事情有点严重。她原先怀疑是美人蟒作祟,后来见到了三尸妖金墨,就把原先怀疑推翻了。可是如果现在心眉所说是实,此事就很值得商榷。
金墨绝不会去叫人名字,更不会去吃甚劳什子蜂蜜饭团,据杜随对他的了解,他还没这样的幽默感。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B大学里确实有一条食人的美人蟒。
杜随左思右想,越想越觉不安,终于毅然决定放弃今晚既定的与狐朋狗友在什刹海酒吧寻欢的节目,驱车直奔B大学。
到了学校天已经黑了,杜随没惊动李心眉,便自己在校园里侦查。 美人蟒是一种水蛇,那么最有可能栖居的地方自然就是那个远近闻名的湖了。
杜随走到湖边,运起灵识,默默察看,发觉这里水气极盛,而且隐隐有股腥臭,知道大概错不了。
她知道美人蟒没那么早出洞,自己忙着赶来还没吃东西,就跑到西门外的肯德基吃了一个新出的黄金烤鸡腿汉堡,然后回到湖边,在一块石头上坐下。
前一阵子的闹鬼使得这里湖边晚上不像以前那么多人,但还是有不少热恋中不畏死亡寒冷的恋人在这里依偎。
晚上风有点凉了,杜随觉得有点寒意,周围的情侣都抱得更紧,互相以体温取暖。杜随不禁有点自怨自艾:人家都双双对对,不负良宵。自己形单影只,在这里无聊地被冷风吹不说,还要除妖!
可怜自己也是一绝色佳人,怎地落到如此地步?
毕竟是非常时期,十一点刚过,湖边已经再没半个人了。可见大家还是深知生命可贵的。
杜随把咒语背了一遍又一遍,第三次检查了怀中的符纸。心情渐渐紧张起来。
美人蟒不象花妖和史莱姆那么弱,手到擒来,也不像三尸那么强,完全没有抗争余地,这种妖物是劲敌,但杜随自信靠自己完全可以除去。
但是肯定是要经过一番苦战。
也就是说,这将是杜大小姐有生以来第一次与势均力敌的妖物战斗,这意味着搏命。
所以杜随渐渐不能控制自己的手心流出冷汗。
又过了一会儿,一道白色的淡弱的光从湖底升上来。
来了!杜随站了起来,准备迎敌。
那白光升到湖面就定住了,杜随凝神一看,只见一个一身白衣,一头漆黑发髻,望着像三十多岁少妇模样的绝艳丽人站在水面上。
这就是美人蟒吗?
杜随走到了最靠近它的湖边(她可不会登萍度水的轻功),鼻子里已经闻到一股浓浓的蛇腥味。
杜随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气味和动静,鉴于上回的失败,搞偷袭她怕反而上了对方的当,何况对手又是以阴险著称的蛇类。所以这次她想趁其不备,当面挑战。
君子可欺以方,对付邪恶阴险的对手,就只好用凛凛正气来压制了。
“谁?”美人蟒嘶嘶地说。与容貌相比,它的声音难听得惊人。为什么它还能模仿各种口音呢?
“你什么时候搬来的?”杜随像在问新搬来的邻居。
“你是谁?”美人蟒恶毒的嘶嘶声很像蛇吐信子。
“那些人是你杀的吗?”
两个女人都不打算回答对方问题,各自自顾自提问。
美人蟒突然笑起来,它的笑还是嘶嘶的。“你是送上门来的食物啊?哈哈,我就不客气了!”
它的身子扭了一下,杜随这才发现从裙子底下露出来的是粗大的蛇尾,拍打了一下水面,溅起银色水花。
无耻的蛇女,说话还真不优雅!杜随厌恶地想。
“昨天的内裤饭团味道好吗?”
明白过来的美人蟒怒发冲冠,嘶嘶地大叫:“原来是你这个不自量的人类在捣鬼!”她拍动尾巴冲了过来,溅起一路浪花,样子还真是比普通林蚺都吓人。
杜随手一指,指尖一道白色光柱朝美人蟒袭去。她的白光虽然比金墨的紫光全不可同日而语,美人蟒还是不敢小觑,一张嘴,吐出鸭蛋大小的一颗绯红内丹,将杜随的“金刚伏魔”敌住。
僵持的情景和那天与三尸对敌很像,但这次勉力支撑的是美人蟒。
何况杜随还有法宝没使,还有一只左手空着。
探得对手实力,杜随心中大安。
美人蟒见势不妙,又一张嘴,一团绯色雾气喷了出来。
不过杜随早知美人蟒会喷毒,不慌不忙,左手从怀中取出一张“辟毒符”,对着那团雾气射了过去。一团金光,如艳阳遇雪,那绯色雾气消失无踪。
杜随正想小小得意,美人蟒突然开口,声音变得异常娇媚,开始唤杜随名字。
这才是美人蟒的看家本领:夺魂魔音。
杜随虽是个女子,也被这声音弄得销魂蚀骨,意马心猿。心中暖洋洋的只想回答。
她心底还清醒,暗叫不好,这一回答自己就任妖物摆布了!
运起自小修为的禅门定力,杜随与魔音努力相抗。
那美人蟒一声比一声叫得销魂,杜随鼻子上已经有了汗。她伸手打算取下耳边的七宝珠。
忽然一道白色物体如电一闪,杜随不及反应,已经被蛇身紧紧缠住,全身再无一处动弹得了。
她只顾与美人蟒魔音相抗,耳目不灵,被从后头偷袭了。
美人蟒竟然有两条!
一个短发,十几岁清丽女孩模样的脸凑到她面前细细打量,身上还穿的是牛仔!
原先的少妇蟒发出嘶嘶的笑声。
杜随心中暗暗叹气,怎么才几天她就又遇险了?最近运气实在不好得厉害!
蛇儿缠得她甚紧,别说取下七宝珠,就连写在手心里的符都没法运用。
看来这次要大大不妙了!
“乖孩子,干得好!”少妇蟒嘶笑着夸奖它女儿。“这是个修仙的人,她的血不但有营养,还有灵力,吃下去可以至少增加个二三十年的修行!妈妈分你一半!”
听着一条美人蟒像夸蜂王浆一样夸自己的血,又借此充分表现伟大母爱,杜随心里还真不爽。
美人蟒女儿却摇头表示不同意,它的嘶嘶声也不比它娘亲好听:“妈妈,这人比我好看,我想要她的样子。让我把她整个吞下去吧!”
杜随听得魂飞魄散:原来美人蟒是通过把一个女子生吞来变成她的模样!杜随一想到这蛇以后就变作自己的样子,不由身上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她开始想象这蛇假装自己,会去把心眉,黄毓,陈聪一众人都骗来吃了,金墨它自是吃不了的,不过金墨在蛇身上看到自己的模样肯定什么都明白了,估计非笑死不可。
也许老和尚师父知道了会帮我报仇吧!杜随自我安慰地想,但是转念一想老和尚说不定早功德圆满,究竟涅磐了,不由十分丧气。
她本是颇能看开生死是非的人,但死在两条恶心的蛇手里实在有点不甘。
那厢美人蟒母女却起了争议,母亲觉得自己那样太亏,分不到半点好处,就极力想说服女儿它已经是倾国倾城了,远比这个被擒的丑女好看得多,无奈女儿正在叛逆期,好说歹说硬是不听。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呀!这女人长成这样,脸大眼睛小,牙齿不整齐。你还觉得她漂亮?”
“我就要她!”
“鼻子是塌的!”
“我就要她!”
“水桶腰!”
“我就要她!”
“没屁股!”
“我就要她!”
“气质像三流舞女!”
“我就要她!”
……
“我就要她!”
……
杜随已经快气炸肺了,自己这个秀色可餐的美女竟然被说成这样!照它说的还是自己吗?那不是门口卖茶叶蛋的大妈吗?
这个小蟒蛇崽子智商有没有五十啊?你与你娘分辩不会举出事实吗?比如说我的柳眉星眸?性感嘴唇?75D的胸部?纤纤玉腿?当然腿这死蛇是不用考虑的。
更别说我这绝代的风姿了!
虽然不想被吞了,杜随还是无法忍受被诋毁,差点要反唇相讥了。
慢着,他们自家窝里斗,我应该想法子搞点手段脱身啊,等脱了身要把它们做成蛇羹也好,烤蛇段也好,什么不由我呀。
哼,本小姐要吃个一蛇三吃,凉拌蛇皮,椒盐蛇段,还有蛇骨汤。不不,这么两条大蟒蛇,一定要弄个全蛇宴来!
想到得意处,她嘴角露出微笑来。
“美人妹妹。”杜随又是温柔又是娇媚地唤道。(完全是从刚才人家的魔音得到的灵感。)
“干嘛?”两只蛇火气都大了,同时回头瞪着她。
杜随抿唇一笑:“我叫的是这位秀气的小妹妹。”
美人蟒女儿听到夸她,语气稍微平和了些,扭过身子(她下半身还缠着杜随,姿势很不好把握)说:“干什么?”
“你就不要跟你那位高贵美丽的妈妈争了嘛。”
“为什么,你怕被我生吞吗?”怀疑的语气。
“那倒不是,我这不堪入目的蒲柳之姿若能留在妹妹珍贵的身子上,便是死了,也足慰平生。”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两条蛇被夸得舒服得想哼哼。
“那为什么?”
“唉,”杜随幽幽叹息,“女人的心有什么是女人不懂的?令堂大人虽然风姿艳丽,究竟年华老去。平时还不觉得,但看到女儿都如此亭亭玉立,就不由觉得凄凉了,自是不肯让你变得美丽超过她,你就算心中不愿意,也该体谅你母亲的痛苦啊!”
小蟒蛇崽子果然弱智,一听这话立马尖声叫道:“我为什么要体谅她?她是我娘,应该体谅我才对!”
老蟒蛇却没那么好骗,骂道:“什么年华老去?哪个妖怪没有几百几千岁?腻了换个样子就是了,怎么会老?都是放屁!你这烂女人想挑拨我们母女?休想!”
第一招失败。
不过杜随早料到“离间计”很难成功,还预备了利诱。
下一步她就要告诉这两条蛇自己耳朵上的宝贝,七宝珠名震天下,这老蟒蛇自是看得出宝贝真假来,不会怀疑,然后她就狂吹一通,说这宝物能上天入地,能把拥有者变成天下第一美人云云,等两条蛇都心痒难搔,跃跃欲试,她就说此宝只认一主,这蛇类本就心性凉薄,到时候两条蛇打起来,自己就坐收渔翁之利,等着吃全蛇宴。
想好要说的话,杜随胸有成竹正要开口,忽然听到一声冰冷的冷笑。
“谁?”两条蛇都一起向声源望去。
杜随没有回头,她当然听得出是谁。唉,又生变数!看来是屋漏又逢连夜雨啊!
这两条臭蛇说不定是他养的宠物呢!
这个妖怪是不大会上当的,也深知七宝珠不能把人变成天下第一美女或帅哥,看来自己今晚是当定他的夜宵了。
不过,作他的夜宵总好过被恶心臭蛇生吞。杜随稍稍安慰自己。
她不看那人,那人却看着她,然后发出冰冷的嘲笑:“蠢女人,你还真是比我想的都弱,居然打不过两条低级长虫?”
我只是一时不查,被偷袭罢了。杜随不服气地想。但是她没作声,她知道若是金墨在同样情况下一定不会像她这样。
技不如人,多言何益?
那两条美人蟒被骂成低级长虫,却十分暴跳。
“鼠子是谁?”
“想找死吗?”
这蛇还确实低级,也不看看对头站在细枝上随风飘动的身姿,没有三分三,岂敢上梁山?
金墨如电的目光向两条蛇一扫,森然说:“你们还不知道我是谁么?”
谁知此言一出,杜随忽然发现缠着自己的蛇身抖个不停,再一看,老蟒蛇也抖得印在水里的月亮都晃动不已。两条蛇脸上露出极其恐怖的样子。
它们认出他了,竟然吓成这样?
杜随吃了一惊。
“你们吃了那几个人,因为这蠢女人来发现了我,立刻藏了起来。你们藏得很好,我又懒得弄湿身子。”金墨冷笑说,“我还以为近在咫尺的美食不能到嘴了呢,到底还是忍不住出来了?”
看来不是宠物,是食物。杜随心中稍安。
“……我,我们。”美人蟒妈妈声音抖得不象话,“……不吃东西……不,不能……预,预备冬眠……呜呜呜……饶命……饶,饶命吧……呜呜呜。”
这老蟒蛇真没骨气,居然又哭又哆嗦还大叫饶命,杜随不屑地想,自己当时可比它强多了。
但再看小蟒蛇,已经吓得软了,面色死白,话都说不出来。杜随发现它已经不能缠紧自己,就脱身钻了出来。小蟒蛇居然也不阻拦。
到底金墨是何方神圣?怎能让美人蟒怕成这样?难道三尸是美人蟒的天敌么?师傅没说过呀。
杜随百思不得其解,突然又想到另一个问题:“咦,那几个人是长虫吃的吗?原来不是你干的,干嘛不早说?”
金墨冷着脸说:“第一个是我吃的,那天我十五岁生日,三尸终于练成,体力消耗太大,不吃点血食不行。我本就不爱吃人血,味道既淡又腻,又没灵气,吃得我恶心了好几天。”手一指小美人蟒,“这种才是好吃的。”
小美人蟒被指到,又听这话,吓得直接瘫在地上,杜随仔细一看,却见一阵淡红色像雾的东西从美人蟒身体里飞出来,全部汇集到金墨指尖,然后被完全吸收。大约半盏茶时间,小蟒蛇崽子居然成了一具干尸。
杜随恍然大悟,原来他吸的是血气。这自是比直接吃肉喝血要高明得多了。看他吸完之后,更是面若沈玉,隐隐透出宝光,神气焕发。
值得惊讶的是老蟒蛇目睹女儿被吃掉,不救援反抗也就罢了,居然逃都不敢逃,只会在湖面发抖。
实在可疑。
金墨转身走向老美人蟒,“你女儿味道尚可,”大概吃了美食心情大好,他居然露齿一笑,“现在轮到你了。”
不过这样的笑只能让所有生物魂飞魄散就是了。老美人蟒干脆昏过去了。
这样倒也省了痛苦,老美人蟒很快也成了干尸。
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
杜随想到十五分钟前两只长虫还在讨论吃自己,现在却反被金墨吃了。
正出神,金墨已经走到,不,飘到,不,应该说瞬移到她面前。
“你这女人总这么蠢吗?学艺不精就出来乱闯,居然也能活那么大?”
每次一听到金墨那种还没完全变成男人的男孩的声音说这些尖酸刻薄的话,杜随就火冒三丈,这次她本就被美人蟒气得不行,就不能像上回一样隐忍不发了。
“我早想好法子了,要不是你来。”
“要不是我来救你,你早尸骨无存了。”
“谁要你救了!”杜随气愤地叫。
金墨突然不说话了,只是一双冷冽利目上下在她身上扫动。
杜随一下觉得全身都凉了,像没入冰窟的感觉,再也不敢和他斗口。她怎么在跟这么危险的妖物这样说话?
没来由的一阵恐惧,杜随想起了那天的情景和方才美人蟒的下场,他的眼光简直就是在挑她身上哪个部位好吃些!杜随不由颤抖了一下。
“你没吃饱吗?”一旦杜随觉得需要保护自己,就会从女孩子的声音变成现在这样优雅低沉,冷静自信,实则充满攻击性的成熟女人的声音,“你想把我也变成你的夜宵吗?”
可惜突然想起一件事,她又像孩子一样生起气来:“你不是说人血难吃吗?哼,你自己也作了十五年的人类,也不用表现得这么看不起人吧?”
意外的他没生气,眼睛依旧死死盯着她,声音变得异常的低哑:“你不必自卑,我说的是普通人,你的话……应该是很美味的。”话里带着凶恶的饥渴。
杜随身子不由自主一颤,心漏跳一拍,更奇怪的是脸竟然红了。
竟然可以用一句话同时让她害怕和害羞。
就在堂堂的杜随大小姐因为三尸一句话而腿发软时,幸而金墨走开去查看那两具蛇干尸。
“这两具尸首得处理了。”金墨不带情感波动地说。
“哼,休想我帮你!你自己吃剩的,自己处理!”
“举手之劳,谁用你帮?”金墨冷笑一声,“我是说这两堆废物还是有点有用的东西。”
“啊?”杜随突然高兴起来:“对了,我要带回去做全蛇宴!”
三尸快速地瞥了她一眼,不过惊鸿一瞥笔者还是看到了他眼睛里有不可置信。
他忍了一下,没能忍住,终于冷然说:“你脑子有病吗?”
可能意识到理她这么八婆无意义的话语气再冷自己的冷酷形象还是受到了严重玷污,三尸没等她有所反应立即接下去说:“所有妖怪最珍贵的都是内丹,不过可惜美人蟒的内丹不能在尸体中保存,已经化为灰烬了。”
那又说什么?杜随悻悻想。内丹,哼哼,把你的内丹给我我倒可以勉强收下。
既是妖怪,三尸妖也有内丹吧?
“除此之外最珍贵的就是它们脑中的结晶体:美人鱼之泪。”
“哼哼,明明是蟒蛇,却号称人鱼,喜欢攀高枝儿套亲戚的恶习连妖怪都一样!”
“美人蟒可比美人鱼厉害多了,就像蟒蛇也比鱼厉害一样。”金墨淡淡说。
那也要看是什么鱼,倘若是鲨鱼呢?杜随很聪明的只是想想,没有说出来。
“这个什么人鱼之泪有什么用?”
“听说是几个高阶水系魔法的必要道具,除此之外,也不过好看罢了。我不练魔法,你拿去玩吧。”
“哼,明知我也不练,拿了作甚?”
“收得多了,穿个项链带不也挺好看的吗?”
不知什么时候,他已将人鱼之泪拿到手中,淡蓝色的水滴状树脂质地的小珠子,每只两个,一共四个,在他掌心闪着神秘而纯洁的月光。
好漂亮!杜随本不爱这些小玩物,也被深深打动了。自己还有史莱姆球,以后再找点别的稀罕物儿,可以穿一个独一无二的个性项链了。嗯,把七宝珠当坠子吧。
真是昂贵的项链啊!
不过,冷酷凶暴,嗜血残忍的三尸妖居然会有这样有趣的提议,杜随想,看来他体内那个十五岁孩子的灵魂完全没有被消灭。
其实仔细想想这话也够血腥的了。“收得多了穿个项链带”,他指的可是纯的“人鱼项链”呀,这得杀多少条美人蟒?
拿人头用药泡小了串起来挂脖子上的猎头族也要向老兄他甘拜下风啊!
第八章师兄
坐在她宽敞的,位于铂宫四层的办公室里,杜随一手支着头,另一只手把玩着淡蓝色,好像有水光流转的“美人鱼之泪”,心中飞快地思索。
这次三尸金墨的态度好得未免可疑,虽然损了她几句,可是居然在她危急时救了她。不错,这小子早窥视在侧,一直没露面,看她遇险出丑,后来见她的离间计失败,又不知道她还有下招,判断形势危险,这才现身。否则哪能那么巧,就在那时出现了呢?
按理说,金墨应该对她见死不救才是天经地义,救她则是不合常理之极。
除非是觉得被美人蟒吃了可惜,要留待自己享用,可他也没有在自己被困的时候动手啊?
何况这次才知道他根本只需手一指,就可以将猎物吸干,何以上次要欺上身来咬她脖子?平心而论,七宝珠虽然厉害,也未见得能保得住她。他真的想吃她吗?
这次居然还送给她珍贵的“人鱼之泪”,虽然送的态度是“这是大爷我不要的垃圾,只不过白扔了可惜”。到底也是奇怪。
莫非,所有现象直指一个令她兴奋不已的答案,他是喜欢上我了吗?
招啊招啊,我丽质天成,风华醉人,不,醉妖!三尸小子若是喜欢上我可就有得苦头吃了!呵呵,众所周知,恋爱中先爱上对方的就是任人宰割必败无疑,饶是你金墨神通无敌,凶残可怕,以后我也要把你耍得团团转,让你为我卖命再把你碎尸万段,以报你欺负我的一箭之仇!
杜随恶狠狠地想着,把她所知的从小说电影里学来的坏女人在此情势下可以做的坏事都在金墨身上幻想了一遍。
然后她志得意满,意犹未尽。忽然转念觉得不大对头,那美人蟒母女都是难得的美人儿,他眉头也不皱一下,挥手之间将人家变成干尸,何曾有半点怜香惜玉?自己就算比它们美上一些,三尸又不是淫魔,哪里就会这么花痴对自己神魂颠倒了?要说他爱上的是自己美好的心灵,杜随可是打死也不信,一来自己也没有什么美好心灵,二来就算有难道这邪恶血腥的妖怪会喜欢什么美丽心灵吗?那他早就夜夜守到修道院门口去唱小夜曲了。
杜随再怎么想也想象不出那又冷又凶的三尸会对自己柔情脉脉的样子,看来这假设是不大可能了。
阴谋,这里头一定有阴谋!
可是会是什么阴谋呢?
正苦思冥想时,电话铃响了,传来自己秘书的干练声音:“杜小姐,外线。”
“Allo ,Est-ce que je pourrais parler avec Mademoiselle Du?”(我能和杜小姐说话吗?)听筒里说的是法语。
“Oui ,c’est elle-meme .C’est à l’appareil de qui?”(和您说话的就是她本人,请问是哪位?)
有的法国男子真的可以把法语说得动人心弦的动听。
“C’est Olivier , je vous téléphone, ?a vous dérrange?”(是我,奥立弗,我打电话打扰您了吗?)
奥立弗?杜随想起来了,是在陈聪的餐厅开业酒会上认识的那个有贵族气质的法国男孩,AXA的青年俊彦。
“Non, pas du tout,c’est mon plaisir。”(当然不,这是我的荣幸。)
然后这青年俊彦问她这星期有没有时间,杜随犹豫了一秒钟,便答应周六跟他出去。
这些日子总遇上金墨这样血腥恐怖的家伙,也该找一个光明骑士型的涤荡一下我疲惫蒙尘的心灵了。
周六早上杜随着意打扮了一下,穿上一套令人惊艳的仿唐装。一件明黄绣凤织锦肚兜式背心,外面罩着半透明深紫硬纱披肩式外套,下面是做工刺绣都极精致的在尼泊尔买的紫色印度细布裹裤,配上脚上今夏米兰流行的古希腊式系带至足踝的意大利皮凉鞋显得飘飘欲仙,左手腕上一只紫罗兰藕粉底漂绿的翠镯。真是衬得肤若凝脂,明艳照人。
奥立弗穿着白色的纪梵希的休闲款亚麻夏装西服,益发显得金发飘逸,丰神俊美。他开一辆标致的夏季敞篷古董车来接她,极尽风度翩翩之能事。
感觉很像约会,杜随心情愉快,她也许久没约会过了,这次对象既有趣又可亲,英俊光明,殷勤善解人意,一定要好好享受。
他们先去逛了法源寺。法源寺在宣武门附近,原是李世民征战高丽失败的纪念,今天成了中国佛学院所在地,这座千年古刹身处闹市,然而一点也没妨碍它成为中国最有学术氛围的正统寺庙,与人头济济香火鼎盛的雍和宫不同,这里甚是幽静,游客很少,杜随在学生时代就很喜欢这里,常来找佛学院的法师谈佛论道,切磋茶道,所以这里有许多于她而言甚是美好的回忆。当然,她知道外国人肯定会喜欢这里。
奥立弗果然赞不绝口,说这里幽静清灵,杜随倒有点奇怪他的用词不像法国人。不过她是很喜欢他的,虽然才第二次见面,但亲切融洽像多年老友,杜随总觉得见到这个人就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下午去逛了一圈近在旁边的Sogo, 杜随买了一支圣罗兰的唇膏,一双Gucci的靴子。
然后去什刹海的烟袋斜街上一家叫“藕”的泰国小馆子吃晚饭。因为才四点多,两人便沿湖逛一逛。
“原来你家在中央高地,我听说那里是法国最贫穷的地方,有不少森林和蘑菇。”杜随哈哈大笑,不知道为什么竟可以对着这人如此肆无忌惮。
“别小看我,女士,”奥立弗也笑,“我的姓里可是带‘德’的,我是一位子爵呢!”
“呵呵,我同学里还有一个女侯爵呢,她妈妈在大饭店里做洗衣妇,被拿破仑赶下台的破落贵族有什么了不起?”
“我可不是破落贵族,我在中央高地有一座一百二十个房间的古堡呢!”
“那你只好请林子里的兔子当贵宾了。”
就是这样温暖的感觉,像阳光,这个男人让人觉得可靠,可以安慰,没有国籍,性别,文化背景的隔阂,好像自小失散的兄弟或是儿时伙伴。
不像某个东西,别说见到,想到就会觉得脊背发寒。
“喂。”熟悉冰冷的声音。
嗯?杜随被惊醒过来,当她看清楚眼前的人,吓得跳了起来。
就是那个让她脊背发寒的罪魁祸首本人站在她面前。
精致的没有表情的五官,薄薄的冷冷抿着的形状优美的嘴唇,不甚分明却显得冷峻的少年面孔,一米七四的还没定型的高度,因为青春期的发育不免有点瘦削的身材,在风中飘逸的给夕阳镀上了黄金颜色的黑发,还有,那对冷得象冰窟一样深不见底的,却隐隐有一道血红色细线的妖瞳。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她没能掩饰住被突袭的惊慌。
噩梦啊,难道就不能摆脱吗?
“周末和同学来玩。”
什么?杜随又吓得差点儿跳起来,三尸妖居然会那么合群地和做他食物都不配的人类同学来游什刹海?
难以想象。
“你同学呢?”
“先回去了。”
虽然知道他用人类的身份来掩护,总还是很难想象金墨在宿舍里的样子。也谈女生的大腿说今次英语要挂吗?
好在他是年龄差一大截的天才少年,冷漠离群些也不会有人奇怪。
“你干嘛一付死了爹妈的样子?”还是冷冰冰的恶毒话。
“什么?……你。”
“和情人约会被我撞见惊慌失措吗?”
这是什么话,你是与我有仇的妖怪,又不是我爹我丈夫。杜随生气地想。
“不过仔细看你今天还真是打扮得花枝招展。”语气越发恶毒,好像在指控她淫荡。
杜随真生气了,咯咯笑道:“好说好说,来约会总要比去除妖穿得不朴素些。”
看来金墨不是一只涵养很好的三尸妖,这并不很严重的挑衅还是让他受刺激了,他的眼睛危险地脒了一下,眼中的血红细芒一闪而逝。
“Léa,”奥立弗走过来,叫杜随的法语名,“这位是谁?”
“我表弟,叫金墨。”杜随笑吟吟的,“小墨,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叫奥立弗。”
金墨警告地看了她一眼,对于她亲昵地叫他小墨表示不悦。但居然伸出手回应奥立弗友好地伸出来要和他握手的手。
夕阳下杜随突然看见他指甲尖上有紫光一闪。
不好,这可恶的妖怪又要杀人!
但是杜随已经来不及阻止。
两只手握了一下,各自缩回去。奥立弗恍若无事。
怎么回事?杜随惊疑地看着金墨,是他良心发现临时收手了吗?
不是!金墨脸上也有一丝讶色一掠而过。
再看奥立弗,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上戴上了一只淡金色薄薄的手套。
这是什么东西?竟让三尸无功而返。
“哈哈,”奥立弗哈哈大笑,“雷娅,你表弟好厉害,虎姐无犬弟(这死老外搞不清楚状况也就算了,还乱用成语!),年少有为啊!”
杜随心念电转,看来奥立弗也非普通人,看他的手套,应该和炼金术有关。但是他没看出来金墨不是人,以为和自己一样是修道之人,等等,听他的话他原来早知自己是修道人才故意接近的?
是了,老外哪里分辨得出三尸妖呢?他以为金墨是试他。
炼金术士不练自身,没有气,连金墨也看走了眼,以为是普通人类,下手极轻,本是不想招摇,只求将对方致死,想不到被挡住了攻击。
金墨哪里受过这等挫折,眼中已有杀机。
“等等。”杜随急不择路,一把抓住他袖子,把声音压到几不可闻的最低,“求求你,我错了。我会解释。”
眼睛切切地盯着他拼命哀求。
她那一瞬间决定如果金墨一定要动手,自己哪怕冲上去将这冰冷的凶妖抱住,像电视和动漫里求男主角不要杀人的白痴女主角一样。
金墨冷然看着她半晌不语,终于眼中杀意渐渐消去。
杜随长长的松了口气。
那奥立弗一个炼金术士,岂是凶恶的三尸的对手?
“奥立弗,想不到你是个炼金术士,骗得我好苦啊?”她转身朝奥立弗微微笑。
奥立弗也发出阳光般微笑:“我没想瞒你,只是冒然开口总觉得奇怪,原打算晚饭时跟你说的。”
“那么你是看出我也是修道之人所以接近我吗?”
奥立弗摇摇头,“我到中国来就是找你的,工作什么的全是掩护,那次餐厅的酒会也是因为要接近你我才去的。”
“什么?”杜随也愣住了,这人素不相识,作甚要万里迢迢来找我?
奥立弗开始解释:
“我刚才和你说过了,我是一个子爵的继承人,我们家族与大部分破落贵族不同,除了中央高地的城堡,还保存了不少财产,其中包括大量的地产和珠宝。我祖父很擅长经商,到我父亲手里,他是个学者,尽管不能使财产增加,幸而性格谨慎,倒也不是挥霍的败家子。所以我出生时家里没有任何经济压力,而且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了传统。我父亲藏书很多,我也从小喜欢看书,在那些珍贵的古籍和独本中有相当一部分最令我感兴趣,是关于玄学和古代炼金术的。我十三岁那年,有一个有名的奇人找到我家里来,他听说了我父亲的藏书,上门要求借阅。我父亲热情款待,他就在我家住了下来,我拿平时自己钻研炼金术遇到的疑问向他请教,他一一为我作答,我发现他的知识浩瀚,深不可测,很是崇拜。他也嘉许我对炼金术的热情,就收我做了弟子。”
“这位奇人的名字是。”杜随已经明白了几分。
“Frederic. de. MAITRE。”奥立弗看着她的眼睛充满笑意。
费雷德里克. 德. 迈特尔大师,被称作两百年来唯一的炼金术正统传承者和当今世界第一催眠大师,也是杜随在法国游学期间师从学习催眠术的人。
“我是大师唯一正式承认的入室弟子,”奥立弗不无骄傲地说,“但大师却为曾经是你的老师而骄傲。你在法国时我在剑桥上学,未曾有缘相见,今年我回去见到大师,大师与我谈起你,神秘的东方女子的种种强大异能,我倾慕不已,所以立刻赶来见你。”
他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这是师父给你的信,师妹。”
杜随这才明白了前因后果,也想通了之前的疑点,突然多出一个英俊多金,精通炼金术的师兄,又亲切宜人,杜随倒是很高兴。
但是金墨显然并不高兴,“我要回去了。”他冷冷说。
杜随眼珠子一转,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不想和奥立弗为难了?觉得有必要拍拍人家妖怪老大的马屁,杜随立刻赔笑说:“我开车送你回去?”
金墨没有拒绝的意思。
杜随心中暗骂,这家伙还真是分辨不出别人的客气话!你一只妖怪,腾云驾雾瞬间移动什么不会,这小小距离有什么难了?干嘛真让我开车送!
但是当然她只敢在心中骂骂,还是不敢得罪金墨的,只好对奥立弗笑笑:“师兄,今天先到这里吧?我回家给你电话,对不起了。”
怎么都说不过去,完全可以一起开车送了人再吃晚饭,但是奥立弗恁的好涵养,依旧笑得像太阳神阿波罗;“路上小心。”
这是金墨第二次坐杜随那辆漂亮的黑色敞篷NEW BEETLE,他驾轻就熟地开门坐上了副驾驶座。
一路上都异常沉默,杜随觉得很难过,她是那种能言善辩的人,从来不管身边对象是谁也不会有这样尴尬的冷场。可是,对金墨这个给她强大压力的妖怪她实在想不到说什么。
难道问他“最近学习怎么样?”“食堂饭菜还是那么糟?”,抑或是“最近捉了几条美人蟒?”
“最近我又捉了一条美人蟒。”
她差点没把车开路边柱子上去。
“你,你!。”杜随把车子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为刚才的险况喘气。
罪魁祸首却不以为然地看了她一眼:“你连开车都开得这么差。”
杜随觉得自己要抓狂了,遇上金墨一定是她前世犯下重大罪行。
“北京是美人蟒的产地吗?”杜随无可奈何地问。
“美人蟒主要有两种,淡水美人蟒产在鄱阳湖,海水美人蟒产在渤海沿岸。”酷妖大人看她的眼光像在看文盲,并且还为自己被迫回答这么浅近的常识性问题而不悦。
“那大人你为什么说起来好像在说‘我昨天又捉了三只蚊子’?”
那傲慢的妖更加不屑地看了她一眼:“美人蟒是我的几种主食之一,我当然会去寻觅。”好像这是小孩都知道的事。
他把一个贝壳给她。她接过来,里面又有两粒“人鱼之泪”,那贝壳却比“人鱼之泪”还漂亮,好像是通透的上品碧玉做的一样,形状像一朵菊花,在车里发出柔和的光芒。
“你去了渤海?”杜随问。这“碧玉菊花螺”她还是听说过的,体形虽小,据说却是一种被龙族宠爱的厉害妖怪,留下来的这壳据说是天地造化最美的几种东西之一,但是除了可以使人产生幻觉和晚上当手电筒之外没什么大用。看来三尸妖还真喜欢吃海鲜。
“哼。”冷冷地哼了一声,这傲慢家伙显然已经不屑回答她的问题了。
又拿来送她呢。这金墨的举止怎么越来越像初恋的小男孩了?给自己默默喜欢的人送贝壳,还真是少年情怀。
杜随觉得浑身不对劲,真奇怪,他有时候残忍危险得完全不像人类,可以明显感觉到是一只妖怪,有时候又和外表一样像个因为天生优秀过人而有点冷漠的倔强男孩。
是因为那个和他合成的男孩的意识吗?三尸妖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一个意识还是两个?从和他接触的情况看,并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看出是两个意识,唉,两个意识是到底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融成一个呢?他的“前世”是什么人呢?
杜随头都大了,决定暂时不想这问题,她虽然好奇,却还不敢自己找死去问金墨。于是她想先解决另一个问题。
“金墨,”她吞吞吐吐说,“我知道我师兄的事你有点不高兴。”
金墨脸色突然冷了,车里气氛突然不对了,强大的杀气压得她几乎要吐血。杜随觉得胸口憋得难过,连呼吸都困难了,但还是坚持说下去:“你……你不要生气好吗?……我……我们……没什么的。”
TMD,这算是什么解释!怎么完全是对吃醋的男朋友解释的话!她脑子进水了吗?为什么憋了半天费了半天劲就说出这么一句傻话来?杜随几乎愤怒得要把自己杀了,金墨会说什么,听到这么一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连自己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说现成的尖刻话:“你们有没有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甚至会又好笑又好气:“你说这话莫非以为我喜欢你吗?你是个什么东西,我为什么要生气?”
金墨沉默了一下,说出来的话并不在她意料之中,但是声音也很尖刻,还加上阴森:“你师兄来得挺及时啊,你俩可以试试联手把我除掉。”
这又算什么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了?杜随火气更大了。
她愤怒地冷笑一声:“好送死吗?哼,你要杀我就直接来就行了,不必用什么借口,本小姐洗干净了脖子随时恭候!”
金墨没有说话。
杜随在汽车后视镜中看到自己冷着脸咬着下唇,那倔强的神色像一个忍住哭的小女孩。
她震住了,那是十几岁时的自己吗?为什么那么熟悉?那其实才是真实的我吗?那个巧笑嫣然,进退得体,嬉笑怒骂的我是个面具吗?
她心中不可抑制地升起巨大的恐惧。
为什么,在这华灯初上,滚滚车流中,和一只妖怪坐在一起,我,功名初就,志得意满的我,却开始怀疑一路辛苦走过来的我了呢?
第九章 夜里的惨叫
杜随回到家的时候,心情很不好,她突然面对一个重大的自我危机。
杜随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认真,她是个不擅长逃避痛苦的人,所以格外擅长自我保护,可是眼前这个危机如果不解除,她这么些年好不容易辛辛苦苦,如履薄冰来维护的平静心境将不能保全。
为什么想哭呢?为什么觉得脆弱?为什么觉得受了委屈?为什么无助?
是因为碰到金墨这个强大到她不可能战胜的妖怪吗?是因为无能为力的挫折感吗?她是,恐惧了吗?
因为这世界不再在她能力范围之内,她不再安全。
可是,这些不是很久以前就明白的道理么?
所以才拼命变强,拼命保护自己。为了这一点,什么都可以做。有时候甚至很卑鄙,有时候也很无情。
其实内心在哭喊着叫着不愿意吧?那个在汽车后视镜上出现的小女孩。
自己一直狠着心不去理睬她,因为这是唯一明智的选择。可是今晚她怎么又出现了呢?
有两个意识的不只是三尸妖啊!
我动摇了,我变脆弱了,所以她才会跑出来。
我怎么会变脆弱了呢?
是因为接过那贝壳时,我虽然知道那不过是他吃剩的废物利用,就像猫把吃剩的鱼骨头送人一样,却还是心中一阵柔软的疼痛吗?
是因为那天被美人蟒缠住的时候,突然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站在树枝上的风姿,心中不由自主地偷偷欢喜吗?
是因为……
喜欢上人家,要任人宰割,必败无疑的竟是我吗?
杜随手里的钥匙掉下来,一屁股坐在了家门口。
竟是一直以来这么辛苦,这么努力地保护自己到今天的我吗?
冷静下来。杜随在黑暗中背靠着墙壁,命令自己,情况并不严重,爱这种东西,一开始不过是吸引,只要主人有毅力,不放纵自己,不抱幻想,不自怜,根本不会给它机会变成爱的。
说到底,不过是那天在华星外头,感觉到的与金墨的肉欲吸引。与死亡联系的情欲比较激烈,自己以前又没有试过,所以有点受影响罢了。
没关系的,一点也不严重,只是情绪波动,我马上就可以回复。毕竟,这其中利害也太显而易见了:喜欢上一个自己又打不过,还随时准备吃掉自己的妖怪,那不是嫌命长吗?
突然一道灯光照过来,门打开了,一张熟悉明快好看疑惑的脸探了出来:“咦,雷娅,你怎么在门外不进来?”
奥立弗?他怎么在我家?杜随呆呆地看着他。
“哦,我明白了,你是高人,自然可以感觉到有别人的气,你以为是敌人对不对?所以在这里侦查一下。”
以为我是特工吗?
好了,有别人在,你该恢复正常了。杜随对自己说。然后她站起来,轻松地拍拍自己屁股上的灰尘,笑道:“你怎么在我家,我以为有贼呢!”
奥立弗吐了吐舌头:“我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保安一直从监视器看我,我被看得不好意思,就擅自进来了!”说着晃晃手里一把钥匙。
杜随明白,他是炼金术士,随手炼把钥匙有什么为难?
人都一样,一旦有点异能就以为可以不遵循常礼了,连出生高贵的奥立弗都变得没礼貌。
“对不起,师妹,今天我有点兴奋,太失礼了。”奥立弗道歉说。
“哪里,你我师兄妹,不必拘俗礼。”杜随将他延至屋里。
“我一进来就想,好漂亮的屋子,简直挑不出半点毛病,不愧是名建筑师。”他指指那个白色麻袋式真皮沙发说:“你居然有这个。”
杜随笑了笑:“是在法国时见过,我知道是七十年代的流行,觉得实在很舒适,就回国找到沙发厂订做了一个。”
奥立弗微笑说:“我家没有这种东西,但是我有一个姑姑,年轻时比较叛逆,现在是索邦大学的人类学教授,左派,她家就有一个,已经很老了,是她上大学的时候买的,她告诉我说那时候的巴黎大学生几乎人人都有,大家那时开通宵party,躺在上面抽着大麻,谈论共产主义和性解放。”
杜随笑着说:“我也略有所闻,不过我不是左派,不抽大麻,也不谈共产主义和性解放。”她让他在酒吧椅上坐下,给他倒了一杯红酒,“今天实在不好意思。”
“哪里,”奥立弗笑笑,“我再傻也看得出你在拼命保护我。”
杜随一听这话倒是意外了一下,原来奥立弗看出来了。
“是个厉害的妖魔吧,那个cool gar?”
杜随点点头:“他是三尸妖。”
然后大致讲述了三尸妖的来历,又说:“我之前和他斗过一次,完全不是对手,不过我有一张底牌护身,他要杀我倒也不太容易,所以暂时互不侵犯,好在他是个吃妖怪的妖怪,倒也不怎么害人。”
奥立弗点点头,说:“我是炼金术士,不是驱魔人,对付他恐怕帮不上忙,在家等你就是为了和你商量一下去请人相助。”
杜随吃了一惊,说:“你要回国去请老师帮忙吗?”
弗雷德里克虽然炼金术和催眠术高明,要斗三尸妖只怕也帮不上什么忙。
“不是的,我想请协会里的人帮忙。”
“协会?”
“哦,就是玄异协会。”奥立弗解释说,“顾名思义,是由一群像你我这样的玄异之士组成的一个国际性非官方组织。”
杜随大感兴趣:“哦?还有这样的协会?”
“协会成员很少,外界不大知道,当然,其实协会的实力是很强的。”
这点不难理解,一群有异能的人在一起,实力哪能不强?
“其实我这次来中国找你,主要目的就是想让你加入玄异协会。”
“要怎样才能加入呢?”
“很简单,只有两个条件,一是有异能,二是有两个协会会员推荐。协会会有不定期聚会,没有什么强制性条例,也不缴会费。”
“很有意思啊。”
“中国也有一些玄异协会会员,我认识其中两个,他们很厉害,我就打算去请他们来帮忙。”
“我这次去要半个月,这段时间你先稳住那只妖魔。”
奥立弗说完这些话就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杜随这一阵子情绪不是很稳定,不再和朋友出去玩,埋首工作之中,又多挣了一大笔钱。
因为怕见到金墨,杜随这一星期都没去学校上课,总觉得情绪浑浑噩噩,过了几天,居然开始有了半夜无故惊醒失眠的毛病。
看来我是神经衰弱了,是不是意味着应该再好好休一次假呢?杜随想。
为了稳定自己,杜随开始使用种种方法,什么疯狂购物啊,寻找美食啊,玩游戏啊,写诗啊,都不是很有效果。
她好像有些烦躁了。
这天晚上两点多钟,杜随无缘无故地又醒了,她叹了口气,很是烦恼。
突然,她听到一声惨叫。
一个年轻女子凄厉至极的惨叫。
杜随本来不爱管闲事,可是听到这一声后,几乎不受理智控制的坐起身来,这叫声过于凄厉,让人难以当它不存在。
这时候,又传来第二声惨叫。比第一声还要凄厉可怖,好像是一个人受到最大惊恐时用性命叫出来的。
这回听得分明,这叫声就是从她楼下传来的。
杜随不再犹豫,披起睡袍就冲了出去。
咚咚咚,杜随使劲地敲楼下的门。足足敲了五分钟,门开了。
“谁呀!”愤怒的声音。应门的是一个三十左右,一看就是收入教育都不错的男子,和这里大部分住户一样,应当是个银行外企中层主管之类的。
男人?惨叫的女人?杜随联想到了许多人在此情况下可能联想到的东西。妈的,衣冠禽兽往往都是这些外表看上去修养良好的东西。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半夜被人敲醒,是人都会火冒三丈的。但是看到眼前是个身穿睡袍的半裸美女,而且美女还是几次在电梯里遇到过的邻居,他还是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
但是美女完全不想控制自己,她双手抱在胸前,冷若冰霜地说:“先生,您有什么性取向是您自己的事,但是玩SM半夜惊醒了邻居就是公德问题了,如果再有这样的情况我就会直接报警。”
“你说什么?”那男人莫名其妙。
杜随冷冷地哼了一声,“我说您房里传来的女子的惨叫惊醒了住在您楼上的我。”
不对,那声音叫得太惨,不像是SM,莫非,那男人在进行什么谋杀之类的勾当?想到这里,杜随退后了半步,凝神提气,哼,他要以为我是个弱女子想搞什么杀人灭口可就打错算盘了!
“你在胡说什么?我。”那男人愤怒地说。
就在这时,一声更清晰的惨叫传来,两人都愣住了。
是对门传出来的!
两人面面相觑。顾不上道歉,杜随朝对门走过去,那男子也跟了过去。
“敲门可能没用,让我来把门撞开吧。”那男子说。
杜随看了看他身上还算有料的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点点头,退后一些,让出地方。
那男子往后退了几步,一鼓作气往门撞去。就在同时,异变徒生,门自己开了,一个身影闯出来,一下撞进了那男子怀里。
这一下大家都傻了一下。杜随一看,闯出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只穿了一件半透明长及大腿根部的吊带鹅黄蕾丝睡裙,从她惨白无人色的脸和抖动不已的身体看,她显然就是先前凄厉声音的来源。
怀里突然多了这么一个性感的胴体,而且还不住的颤抖,这位男士显然被极大程度地引发了保护欲,他柔声说:“不要怕,我在这里。”然后一手轻轻拍扶她的背。
真是良好的一段情缘的开始啊,杜随想,但她可不想浪费时间风花雪月,便直接说出此时最理所当然最应该说的话:“发生了什么事?”
那女子听到她的声音,条件反射一样慢慢抬起头来,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双空洞而恐惧的眼睛看着她。
“别怕。”那护花的男子声音更加轻柔,“你被袭击了吗?有坏人吗?”
那女子好像听进去了,茫然地摇着头。
“那么请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杜随压制住不耐烦问。
那女子这次是听见了,看看杜随又看看那男子,用自言自语一样的腔调说:“……可怕……好可怕……我,我……我做了一个好可怕的梦。”
得知原来不过是噩梦之后,杜随立即回屋去了,留下那个男人安慰他受惊的女邻居。
唉,做恶梦居然能做成这样,现代人的心理健康也是堪虞得很了。
我在想什么呢,哪有那么多妖魔鬼怪呢?噩梦,这才是适合现代白领们的合情合理的解释吧。
第十章宠物
第二天早上去上班的时候,杜随意外地发现电梯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自己,一个是昨晚的那个女人。
不过和昨天晚上比,她现在完全判若两人,一身精练的职业套装,却依然衬托出身材婀娜,简直是神采照人。
这就是中国当代的职业女性,在外面光鲜靓丽,文武双全,晚上回到家一堆的心理隐疾。打落牙齿和血吞,还要强作笑脸。
看到杜随,她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落落大方地道谢,“昨晚真是谢谢你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杜随对她善意地笑笑,请她不必放在心上。
可能是杜随的态度消除了她的窘,她自我介绍了起来:“我姓李,李娟娟。”还递过来一张名片。
杜随接过来一看,原来她是一个杜随听说过的广告公司的财务经理。她也从包里打算找出一张名片给这个李娟娟,却发现这两天已经把身边的都发完了。
“不好意思,”她歉意地笑笑:“我忘带名片了。我叫。”
“我认识您,杜小姐。”
“咦?”
“您是杜随小姐吧。”李娟娟微笑说:“大名鼎鼎的名建筑师,被称为贝聿铭第二。我们这栋楼的设计者,住在我楼上的二十八层。”
杜随倒不知道自己这么有名,其实她每回这时候都有点尴尬,只好口中打着哈哈,说些“哪里哪里”“客气客气”之类的废话。
通完姓名之后,鉴于两人专业领域完全不同,一时没能立刻找到话题,出现了一阵沉默。
杜随突然开口:“嗯,这个……李小姐……如果我这么问不是太失礼的话,你昨晚梦到什么了,这么恐怖?”
虽然三八,不过她真的好奇。
李娟娟沉默了一下,说:“我梦到我以前养的一只狗了。”
梦到自己养的狗会吓成那样?杜随百思不得其解。但是这个眼前的李娟娟显然并没有意思进一步解释,她也不好追问。
电梯到了一楼,两人便说了再见。
第二天晚上,杜随又失眠了,两点多的时候,杜随又听见同样的惨叫。
当然这回杜随是不会再下楼了,她拿耳塞塞住耳朵,心里想这个李娟娟已经有必要去看看心理医生了。
第三夜还是如此。
到第四夜还是如此的时候,杜随下楼去了。
下楼的时候,上回那个男人已经在继续上次没完成的动作,撞门了。这里的门的坚固性杜随是很清楚的,所以她暗中使了个手脚,把一个搭链弄坏,帮那人一把。
轰的一声,门被撞开了。两人看向室内,都惊呆了。
杜随看见的是她平生罕见的奇景:李娟娟并不在睡梦状态中,她跌坐在地上,在她面前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东西。
这个东西是狗的形状,但却是一团黑雾,看那样子是一只中等体形的柴犬,但是舌头伸出口腔,七窍流着鲜血,身上伤痕累累,说不出的诡异恐怖。
这不是狗妖!杜随立刻作出判断:这是一只狗的鬼魂。
说实话,一只普通的狗怨气大到成为厉魂,滞留人间,杜随别说见,听都没听说过这回事。
那个坐在地上的女人显然已经吓得连跑都不会了,实际上,她没有晕过去已经很坚强了,因为杜随身边的男士也已经吓得脸色惨白身体哆嗦,手指着前面,嘴里只会发出“嗬嗬”的声音了。
杜随皱了皱眉头,大步走上前去。狗的冤魂罕见是罕见,但要是让她来收拾个千儿八百只的倒也不在话下。
她走到狗面前,低声说:“你来这里干什么,人间已经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了!”说着手里结了个“驱魔印”,朝那只狗挥了一下。
一只畜牲的死魂,怎么敢对抗佛门正宗的“驱魔”手印?黑雾立刻消散无踪了。
杜随叹了口气,她现在还要回头安慰两个吓掉魂的人。
那男的首先回过神来,颤抖着声音说:“……刚才……那,那是什么?”
杜随又叹了口气,她最不想回答这样的问题,这涉及到如今大多数人的唯物论信仰,她难道像一个小学老师或是古希腊哲学家那样循循善诱地教导说“话说世界诞生之初,有物质,也有不可见的灵体。”?
“一只狗。”她简洁地说。
那男人一听之下跳了起来,其高度让人确信人类是一种潜力无穷的动物果然是一句不容置疑的真理。他几乎是指着杜随的鼻子叫:“那不是一只狗!”
杜随更想叹气了,她指指旁边还处于痴呆状态的李娟娟说:“比起这个,这里是不是还有更急需解决的问题呢?”
那男人看看她,又看看地上的弱女子,显然认为这话不错,于是去将李娟娟扶起来,给她拿毯子裹住身体, 又去烧热水。
杜随见他这样忙碌,心想李女士因祸得福,终生得靠了。
但是这位走桃花运的女士显然并不作是想,她现在除了抖动肩膀,不停流眼泪别的什么都不能。
在安抚了好半天之后,她才渐渐平复下来。
“娟娟(已经叫这么亲热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男士好言相劝:“事到如今,你就把前因后果都说出来,请杜小姐想想办法。”他已经从刚才的事看出杜随不是常人了。
那李娟娟渐渐恢复了平时的判断力,擦擦眼泪说:“既,既然如此……我也顾不得羞耻了。”
她于是从十几年前开始讲起,原来李娟娟是北京人,家里原先就住这一带,她家里很普通,父母都是工人,父亲是个老粗,有酗酒的毛病,所以也必然有随之而来的家庭暴力。这其实也是到处都有的事,并不足为奇。
李娟娟成绩很好,但是家里的问题使她的性格封闭而怪异,所以也没什么朋友,有一天她在街上捡到一支被遗弃的小柴狗,觉得可以和自己作伴,就带回家养。
随着女儿越来越亭亭玉立,李娟娟的父亲的家庭暴力也越来越严重,从拳打脚踢演变到把母女俩脱光衣服吊着用鞭子抽的地步,这种有性含义的虐待对于一个性心理不成熟的青春期少女的心理伤害真是严重到超乎想象的地步,她渐渐开始有一些变态的心理和行为,而唯一比她弱小可以让她发泄的就是这只狗了,于是她有时候就开始做一些她自己都无法忍受的事,把狗一脚踢到墙上,用棍子打得它惨叫,把它塞到冰箱里,用绳子吊着它从楼上放下去在半空荡秋千,如此等等,她父亲对她虐待得越厉害,她就对狗虐待得越厉害,然后又抱着狗哭,她清醒的时候觉得不是办法,就把狗送到很远的地方让它找不回来,可是往往第二天狗就又出现在门口,疲惫不堪,满身伤痕。
这样下去,直到有一天晚上,李娟娟被父母房里传来的奇怪声音吵醒,她的房间和父母的本是一间,中间用木板隔开,木板时间久了早破烂不堪,上面有不少缝隙,十来岁的李娟娟就从缝隙窥视,看到了下面一幕:她酒醉的父亲正在十分粗暴地强奸她母亲,嘴里还不停地用各种闻所未闻的污言秽语辱骂她母亲,然后他突然剧烈地扭动,嘴里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吼,用双手卡住她母亲的脖子用力勒,嘴里还叫着;“掐死你这贱货!掐死你这贱货!”
她妈妈拼命挣扎,渐渐连舌头都伸出来了,李娟娟当时毫不怀疑她爸爸就要把她妈妈杀了,但是积威之下,她竟然鼓不起勇气去救她妈妈,连叫都叫不出声来。
之后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她妈妈危急中摸到了床头的一个烟灰缸,朝她爸爸头上狠狠砸了过去,她爸爸应声而倒,地上流了一地血。
她母亲把她父亲杀了。
李娟娟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她清醒过来时,身边躺着她的狗,就像刚才看见的那幅惨状,已经没有气了。
也许因为她毕竟是她父亲的孩子,身上有不受控制的狂暴性格的遗传。
她母亲因为是证据确凿的正当防卫,平时她父亲的恶名又广为人知,所以被判无罪。
这件事给少年李娟娟的影响很大,她很害怕变成她父亲那样的人,于是着意开始锻炼自己的冷静和自制能力,又强迫自己敞开心扉,与人交朋友。之后她考上了重点大学,毕业那年母亲过世,她独力奋斗到今天,有了事业,朋友,一点财产,今年还买了房子,心里的伤口渐渐遗忘。但是三天前开始她每天梦到刚才那样的阿黄,流着血向她逼近,情景真实得不像梦境,她吓得失声惨叫。接连三天下来,李娟娟再也不堪其扰,今晚决定不睡觉,结果就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这件事给我很大打击,我一直觉得对不起阿黄,从来也没有一天忘掉过,但是,”李娟娟哭了起来,“我不知道它这样恨我。”
是啊,一只狗对人所能付出的真是超出人类所及,彻底的忠诚,把自己所有都交给主人,即使主人并不爱它,甚至并不怜悯它。这样的结果还是被背叛,被虐杀。
那么即便是狗,也还是怨恨了吧?
不过李娟娟所作的,也已经很了不起了,她是一个努力生活的女战士,而她所战胜的,不仅仅是这个世界,还有她自己,她的遗传,她的回忆,她的阴暗。
杜随给了她几张驱邪的符,嘱她贴在屋子四角。
也只能如此而已了。
接下来几天,果然不再有惨叫传来。星期六下午,睡了一天的杜随下楼看到李娟娟容光焕发,正牵着一条三个多月的金毛寻回犬的幼犬在散步,看到她高兴地打招呼。
“你看我这条狗怎么样?”
“真好的骨量。”杜随说,“但是。”
但是你不能养。
这条狗被你那只阿黄的鬼魂附体了。
“我觉得从哪里跌倒就应该从哪里爬起来,我不想逃避。那天在一个宠物医院看到出售这只狗,我一见就觉得特别投缘,好像认识很久了,所以就买了下来。”
当然会特别投缘,本来就是老朋友了。
这只狗想干什么?只因为被虐杀就这样执著地要报复吗?
还真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狗。
杜岁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最好是超度冤魂。但是老和尚当年根本没教过她这招。
那狗突然跑到她面前,把爪子搭在她裤腿上,不停地摇尾巴,用哀求的神气抬头望着她。
简直像人一样,只差不能说话。杜随惊叹。
你是还想和主人在一起吗?如果你有什么不轨的企图我不会放过你。
杜随没有立即采取行动,她总觉得还有内幕。
事情的结局第二天就上演了。杜随从超市买东西回来,李娟娟又在溜狗。
狗突然向她扑了过去。
李娟娟仓惶地后退,旁边正在改建的房子一块被起重机掉上去的楼板掉了下来,狗被压在了下面。
楼板就掉在刚才李娟娟站立的位置。
真相终于揭晓。
阿黄从来没有恨过李娟娟。即使是死了,它也想保护生前的主人。所以它不知怎么知道了李娟娟将有性命之忧后,来向她托梦示警。
可惜的是狗即使死了变成鬼,也还是不通人言。李娟娟误会了。
一切努力都白费了之后,阿黄终于用了最后的手段来以身代。
杜随看到一缕白色的狗形的雾气从那楼板底下升起,一直升上高空。
终于得到了净化。
它怜惜它的主人,知道她比谁都脆弱,比谁都敏感。它放心不下一个人孤零零留在人间的主人,即使这样惨死,也还是想尽最后力量保护她。
狗到底是一种什么动物呢?为什么竟会这样?
李娟娟以后不会再养狗了吧?
第十一章 剑仙传人
宠物风波刚刚过去,说实话,这一次杜随也感动了。
我们总在伤害与被伤害中学会爱与被爱,宽容与被宽容,然后渐渐长大。
知道了珍惜和放弃。
阿黄用这样戏剧化的方式来永远结束了李娟娟的阴影。
人类进入眼花缭乱,浮光掠影的二十一世纪,竟然还有这样真得像小学时五分钱一根的奶油冰棍的感情,又虚幻得好象聊斋故事。
杜随决定从此以后要稍稍改变一下自己的怀疑主义。有些事情是不能用怀疑来轻侮的。
周二上午接到了奥立弗的电话,报告说两位高人已经到了,被他安置在中国大饭店,嘱她下班过来相见。
下班杜随便驱车直奔中国大饭店。国贸离她事务所倒是很近,十分钟就到了,杜随停好车走进大堂,奥立弗等人已经在边喝咖啡边等她了。
和奥立弗一起站在那里迎接她的是一男一女。杜随一看之下,就觉得眼前一亮。
两人都是二十多岁模样,但是态度沉稳,气度清华,远远超过年龄。
男的面容清瘦,虽然不像奥立弗那么俊美,自有一种清贵。穿的是一件湖蓝色紧身有盘扣的唐装上衣,下面是一条白灰色休闲裤。正是目前流行穿法,却显得典雅。
女的一身蓝色碎花长袖长裙,没有化妆,面容秀美,雅若芝兰。
中国男人如果见了她和我,十个有八个会想把她娶进家中,剩下来的两个,一个是同性恋,一个是不婚主义者。杜随心想。
其实中国男人几百年来的主流审美,从来一点也没变过。在他们心中,张扬的美艳是妖媚,从来比不上正统的含蓄的清丽。要这样清秀娴雅的女子,好像一定就会安于家室,保持贞节,尽职地崇拜她的男人之余有时还可以宽容姿态来满足男人的恋母情结,至少不会给男人危机意识。而我这样的女人,公开喜欢打扮,与男人抢夺生存空间,牙尖嘴利,还有女权主义嫌疑,到今天还没成为过街老鼠,可见社会的宽容。
说到底,审美的出发点都异常功利,就像男人天性都喜欢丰满的胸脯,追究其原始原因那是因为可以确保他们的下一代有丰富的乳液。
“雷娅,”奥立弗兴奋异常,“快,快见过这两位。他们叫程龙和程凤,是孪生兄妹。”
咦,虽然长得很像,一看就知道是兄妹,倒是不知道竟是孪生兄妹。龙凤胎直接就取名叫龙凤了,这当爹妈的真会省事!
场面话杜随是会说的:“久仰久仰,两位气宇不凡,大家风范,果然是神仙中人,龙凤之姿。”
两人也客气了几句。
落座之后,杜随要了一杯latte,奥立弗突然冒出一句话来:“雷娅,你猜他们二位有多大了?”
社交禁例中有一条就是问人年龄,奥立弗是法国贵族,最是讲究这些,何以会犯这种错误?
杜随顿时明白了:这两人的实际年龄与外表有着差异,而且可能是恐怖的差异。
于是她笑着说:“那可就没法猜了,倒要请这位哥哥和这位姐姐告诉我也好开开眼界。”
横竖叫哥哥姐姐是只会让他们欢喜,而且他们怎么说也比我大吧?
奥立弗大笑:“哥哥?姐姐?”好像是世界上最好笑的事。
“别取笑了,”那女子连忙说:“我们兄妹生在道光年间,不过杜家妹妹只管叫就是了,其中自有缘由。”
道光年间,那么也差不多有两百岁了。杜随第一次见到这样驻颜有术的人类,感觉怪怪的。
奥立弗骄傲地说:“他们俩可是剑仙哦!”
杜随既惊且羡:剑仙,役剑飞行,取人首脑于千里之外,那是何等潇洒得意。中国也不知有多少小说是描写他们的。如果她能够选择,她一定毫不犹豫选择练剑做一个剑仙,那死禅功一点也不合她的性子,如果练剑她现时一定比现在强得多!
时运不济呀!
程龙也淡淡笑了笑:“我们是峨嵋门下,说起来还和杜师妹有点渊源。”
咦?
“还记得九年前在茅山传你符咒术的道人吗?那是我兄妹的师叔,人称乞丐道人,一向游戏人间。”
原来臭道士是剑仙,TMD,竟然不传本小姐剑术,却弄点鬼画符来敷衍我!
杜随顿时气愤莫名。
自己原来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和机会擦肩而过。
好像看出杜随在想什么,程凤说:“师叔回来曾跟我们提过,说遇到了一个根基绝佳的女孩子,本想收作传人,一察看发现早已有人捷足先登了,你修的是佛门,我们练的是道宗,何况气剑不同炉,所以师叔只传了你一些外家法术。又说你所练乃天台正宗,成就非我等小道小术可比。”
这就纯粹是安慰的话了,想那“天台正宗”练了二十年,不过能拿手指放烟花而已,哪比得上又能飞又能遥控杀人的“小道小术”?
杜随暗暗把老和尚骂了一百八十遍。
这世上固然有总觉得下一块石头会更大到最后一块都没有得到的事情,但也有第一块就拾起来以后遇到大石头只好干瞪眼的人。
可见做一个智者是多么的难。
客气话说完了,攀亲也攀完了,程龙就直入主题。
“杜师妹,大致情形我已经听奥立弗先生说了,但他其实也不是很了解,你能不能与我们说说?”
杜随于是又把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这只三尸妖非同小可,小妹与他比如同蝼蚁,程师兄程师姐的本事我没见识过,想来定是惊世骇俗,但仍不可轻敌大意,以免被妖邪所趁。”
程家兄妹何许人也,岂会听不出她话中之意,他们倒也涵养颇佳,丝毫也不气恼,程龙微微一笑:“三尸上古凶邪,当年正邪两道数百高人追杀千里,方才伏诛,岂是我等可比,此事不可力敌,只可智取。”
杜随暗骂这小子卑鄙,这几句话说得光明正大,实则轻松奠定了此次的指导方针:
不但要以众击寡,还要抽冷子暗算他!
暗算的事杜随也不是没干过,像他这样正气凛然的人说得这么冠冕堂皇,杜随倒也佩服。
我是正,你是邪,你暗算我那是邪魔歪道卑鄙无耻,我暗算你则是不可力敌只可智取。
古人发明这个词就是这么用的。
于是众人纷纷苦想,首先是奥立弗献策,让杜随下帖子请金墨,然后大家事先埋伏好,他再弄几个机关陷阱,到时暗号一发,一拥而上。
这小子倒了解中国传统文化,还知道鸿门宴。
杜随激烈反对:“我和他又不是朋友,他哪会理睬我下的帖子?”
开玩笑,恶人全让我做了,到时你们杀不死他,金墨会不会放过我这个背信弃义阴险毒辣的小人那也明显得很了。
一想到他届时可能有的眼神,杜随就浑身发寒。
成凤蹙着她的秀眉说:“我们能不能找个诱饵将他引来呢?比如说,他常捕食的妖物。”
那就意味着先要去捉条美人蟒或别的,找不找得到,捕起来危险麻烦费事不说,金墨就一定会上当吗?
这个提议也立刻被否决了。
最后还是程龙出了个最直接最合理的主意:“妖邪精怪最脆弱的时候,就是当他们修练的时候,丹息游走,意在身外,所以往往都要找一个隐秘所在。我门中有一‘杯水天通’之术,最擅追踪。只要查出来他的修炼地点,趁他修炼到紧要关头,我们就将他一击搏杀。”
够狠,够干脆。
大家都无异议之后,程龙便说有他们查出来之后通知杜随,杜随便先告辞。
人总有投缘与不投缘,无关乎正邪,品行,贫富,地位,性别,年龄,甚至无关乎性格。
程氏兄妹风姿清华,是让人心折的剑仙流人物,奥立弗对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杜随是看在眼里的。按理说,以杜随的来历背景,对他们只应该有敬佩亲近之意才对的,奥立弗这个心思单纯的子爵家的少爷也显然毫不怀疑地坚信这一点,甚至没想到有别的可能性。
但是杜随却没有与他们亲近的欲望。
关于剿灭金墨,杜随并不热情,实际上也不觉得有什么必要。与一般修道者不同,杜随对于妖这种存在从来也没什么深恶痛疾,也不过是一种生物罢了,不过威力大些,数量少些,也和别的生物一样是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一分子。如果荼毒过甚,杜随出于人类的立场,也会不遗余力地去诛杀,但并不代表她在理论上或是道德上如何激烈。
金墨无疑是一只厉害的妖怪,对人类自然也有威胁,但他与其吃人,口味上更青睐别的妖怪。当然它也吃过人,以后要吃的时候也不会手软,但是说这样就非杀了他不可,杜随倒也没有这么人类中心主义。
当然杜随也不会傻到去对着程氏兄妹说这些,毕竟为了一只对自己都有很大危险性的妖怪去得罪当今名门正派的代表,杜随又不是喜欢自己的理论到非要身体力行的殉道狂。
但是杜随并不是因为这个而不喜欢这对神仙美誉的天之骄子。
程凤也就罢了,不同类型和思维体系的两个美女,互相敬而远之,王不见王,那是天经地义。
为什么对程龙这清贵儒雅的帅哥剑仙也起不了亲近之心呢?杜随发誓决不是因为他玩弄阴谋。玩弄阴谋有时是必要的,他不玩杜随也会轻视他觉得他是个傻子。
只因见第一面杜随就觉得他很像陈家洛。出身名门,年少得志(当然只是外表,不过从他在修真界的辈分和地位看,倒也很像),气质儒雅,文武双全。这样的人,也未免太过完美了些,完美得令人不大舒服,而且他自己对于这种完美,又未免太过理所当然了些。
当然杜随也不至于要变态到去嫉妒一个男人。
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他也不喜欢杜随。这可能是因为性格或审美,也许和时代也有关。总之杜随在他眼里绝不是安安分分的正统侠女,绝不是他欣赏的类型。他要么腹诽,要么皱眉,杜随于他是一个最好没有关系的异类。这一点以杜随敏锐的直觉可以确定无疑。
任何人对于不喜欢自己的人,自然也没什么兴致去喜欢的。
管他呢,杜随在自己的床上冷笑一声,反正他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明显没有幽默感的男人。
她当然不会让这小小好恶影响到她的表现,反正,只要这里的事解决了就行,就可以让这两尊菩萨打道回府了。
第三天奥立弗通知她地方已经找到了,在离潭柘寺不远的一个石灰石溶洞里。行动时间定在第二日。
第十二章 潭柘寺外
杜随向事务所请了假,穿上登山靴,迷彩裤,esprit的橙色长袖T恤。全副武装好像要去徒步野外生存。
她九点赶到中国大饭店的时候那三个人也准备好了,奥立弗也换上了登山的装备,那两人却还穿着与那天相似的衣服。奥立弗不知是租还是借了一辆三菱的越野车,杜随就把自己的beetle留在了中国大饭店门口的停车场,一边算了算十块钱一小时的停车费总数大概会有多少,喜欢划卡只携带少量现金的自己身边的现金够不够,要不要顺便去取款机取一些。
车开到京郊潭柘寺山下,停在简陋的停车场,程龙看了一下地形说离那洞穴还有十几里山路。
杜随和奥立弗乃是凡夫俗子,不能飞行,但是程氏兄妹可是剑仙,杜随一看他俩人打扮就知道对方没打算爬这两个多小时的山,可是却又不好意思直接说“你们慢慢爬,我们直接飞过去了”。杜随何许人也,不等他们为难,抢着说:“请程师兄程师姐急速先行前去布置,我二人徐徐跟来,以免延误时机。”
程家兄妹见她如此识相,暗自嘉许。便交待了路径,只见两人各自拿出一把长仅寸许,晶莹可爱的小剑,程龙的是金色,程凤的是银色。两人将剑一晃,闪起一金一银两道强烈的光芒,从天空划过,人便没了影子。
奥立弗看得矫舌难下。便是杜随,心里也羡慕万分。唉,自己别说飞行,连轻功都不会。
两个不会飞的苦命孩子只好吭哧吭哧地爬山,几乎连山路都没有,有时候根本是攀岩,再加上什么荆棘碎石,弄得灰头土脸。程龙虽然把位置说得很详细,但在这既没路又没门牌号连标志性建筑都没有的山里,任何东西都不会好找,等到两个多小时后杜随已经把金墨在心里和嘴里骂了无数遍“好死不死找这么个鬼地方练功”,他们却终于在一片峭壁之下见到传说中的溶岩洞口时,连自己都不怎么敢相信。
洞口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见,程氏兄妹并没在洞口等他们,也没有任何记号,到底是他们先进洞了呢,还是……
杜随觉得自己的心沉了下去。
“我们也进去吧?”奥立弗有点紧张的放低了声音。
杜随心里飞快地盘算,她知道程家兄妹并没有把她和奥立弗放在眼里,也根本没把他们算作战斗力,只是不好意思直说,此时自也未必希望他们进去。但是……
yabali不进洞是说不大过去!
“我们千万要小心谨慎,倘若惊动了那三尸,可就坏了程师兄师姐的除妖大计。”杜随说。
奥立弗连连点头,说;“Bien sur ,bien sur 。”(当然)
于是两人低头走了进去,初时甚为狭窄低矮,奥立弗伸手过来让她牵住,小声说:“小心,这种溶洞大都有地下河。”
杜随一早已经听到水声,这时点点头。黑暗中甚不方便,也不知有几次撞到了突出的奇形溶岩石,坚硬的岩石撞到她柔软的肉体,疼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却不敢叫出声来。她当然可以随时弄点光出来,却怕惊动了金墨。
走了一段之后,渐渐宽敞起来,脚下已经踩到水了。杜随心想,不会那么老套是那种 武侠小说电影里那样要潜水通过一个湖底才另有洞天的那种吧?
我可不想弄湿身子呀,虽然是十月份,山风已经很凉了。
好在不久路就到头了,眼前已经出现了亮光。耳中忽然听见成凤一声娇喝。
看来已经动起手来了,杜随和奥立弗连忙快步跑了过去,却见到下面的景象:
这是一个有三四十米进深的大厅一样的大空洞,上面有一些巨大的缝隙,投下阳光来,阳光照射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血红色的池子,而金墨正盘腿坐在池子中间。
他身上已经被斫开一道从右肩至左腹的巨大伤口,涔涔地渗出鲜血来,看来偷袭是成功了。程家兄妹一面呼喝,一面指挥一金一银两把小剑朝金墨身上乱斫,金墨挥掌将它们一一荡开,分毫无差。掌风的紫色与金银光芒不时碰撞,闪出耀眼火花,十分好看。
那金墨不起身躲闪趋避,显然是因为正在练功,不能骤起,所以形势是很不利的,他这样消耗真元来用掌力退敌,总有疲劳的时候,何况已经受了重伤。他当然知道要想退敌必须攻击剑的主人,但这两把小剑已使他应接不暇,便没有余力去伤害程家兄妹了。
其实程家兄妹这两把剑实在非同小可,是峨嵋镇山之宝,可谓无坚不摧,至今也不知斫掉过多少飞剑法宝,斩掉过多少妖魔鬼怪,今天本是偷袭,趁着三尸妖魂游天外之际破掉他的隐身结界,一剑就想将他的躯体斩为两片,想不到竟然只是斫了个血口出来,根本没有死,接着就睁开了眼睛。他二人已经心惊胆战,连忙催动飞剑迎敌,却被对头赤手敌住,真是闻所未闻。眼看他现在还不能起身,若是起了身,只怕自己兄妹要大大糟糕。
正焦急间,杜随和奥立弗闯了进来,己方又添战力,虽然不算很强,却聊胜于无,不由精神一振。
金墨本来在应敌,脸上并无表情,忽然见到杜随进来,脸色眼神瞬间变得冰冷无比。
杜随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被他看了这么一眼,顿时连心脉都颤了一下。
金墨分神看杜随的时候,银色小剑又在他肩上斫了一剑,鲜血直流,吃痛之下,忽然张口发出一声厉啸,那声音经久不断,愈见高亢,简直不像人类发出来的一样,四个人都被震得摇摇欲坠。
杜随撕下她的esprit的一角将耳朵塞住,想到四个人里头奥立弗等于没有修为,连忙扭头看他的情形。
奥立弗倒是聪明得很,早已塞住耳朵。杜随刚松了口气,忽然见到他脸上现出惊怖之极的神情来,手指着前方,抖动着说不出话来。
杜随满心惊疑地朝他指的地方望去,自己也呆住了。
金墨在厉啸中,身体开始发生变化,一层红色好像是从他的身体内部慢慢渗出来,将皮肤覆盖,然后他的头上渐渐生出一枝黑色独角,很像独角兽的形状,背脊一线也长出长短不一又似角又似芒刺的东西来,手慢慢变成了爪子,五只血红色半透明弯曲的尖锐指甲从红色的长毛中伸了出来。
“这,这是什么东西?……三尸妖……不是人练成的吗?”杜随听到干涩颤抖,完全陌生的声音从自己口中发出来。
程家兄妹却好像比她吓得还厉害,程凤突然一下子跌坐到地上,她的银剑失去她意识的控制,“当”的一声掉在石地上,煞是好听。程龙虽然好一些,但也脸色惨白,早不能控制他的剑,浑身战抖,用不能分辨的声音说:“血,血。”
血什么,却怎么都说不出来。
杜随见堂堂的程氏兄妹居然吓成这个样子,不由万分疑惑,转头看金墨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野兽的形状。
虽然说是野兽,却是从没听说过的模样。大概和非洲狮的雄性差不多体积,通体覆盖着血红色发出耀眼光泽的长长鬃毛。头是一只狼的模样,头上却有刚才那只黑色独角,光泽美丽,好像黑玉雕成的一样。眼睛是金黄色的,只觉耀眼,看不出任何感情。身躯是大型猫科动物的样子,坐姿也是。指抓酷似龙爪,身后的一条尾巴也是龙尾。背后一双黑色巨大的蝙蝠翼,好像许多西方神话里的恶魔。
这只野兽看上去邪恶残酷,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美丽,居然让人很荒谬地联想到“神圣”二字。通体散发出巨大压力,使得它面前一切生物都只能匍匐颤抖,了无斗志。
杜随有一刹那觉得很熟悉,这只神圣美丽而恐怖的野兽看来真的是金墨所化,虽然外形完全不同,气息态度却完全相同。
这时听到程龙猛地抽了口气,将刚才说不出来的话一口气吐了出来:“血圣兽!”
当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杜随的心志也崩溃了。她立即明白了为什么程氏兄妹会吓成那个样子。只因他们见识比自己丰富,一开始就明白这是什么了。
血圣兽这种生物,杜随也知道得很清楚,这是一种真正的最古老的上古神兽。它和天地一起诞生,从生下来就是大地的主宰,那时候还没有人类,它被造出来就注定是地上所有飞禽走兽的主人。真正意义上的万妖之王。它的威力也是绝对不能战胜,不可抗拒的。
它自由自在地在大地上奔驰,享受上天赋予的一切,统治着当时所有生物。血圣兽以血为食,它喜欢灵力高强的妖魔,虽然当时的高等妖魔都个个自危,但谁也没想过反抗,只因弱肉强食是这片大地上的唯一真理。但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辖制约束的血圣兽,渐渐变得骄矜残暴,它常常因为高兴就随便残杀妖魔,一旦生起气来,方圆百里之内,再无活物。它的臣民们渐渐不堪忍受,终于,走兽里最强大的麒麟联合了飞禽中最强大的凤凰,定下计策,经过浴血之战,终于把血圣兽杀死。但是凤凰和麒麟都奄奄一息,后来凤凰接受了天仙的豢养,得到浴火重生的机会,成为天界的生物。而麒麟的灵体则被封印在海外的仙山上。
面对这样的上古神物,小小的人类又能怎样呢?
也难怪像程氏兄妹这样的剑仙,此刻也只有发抖的份了。
但是,金墨是怎么会变成血圣兽的呢?
“你……为什么。”杜随问不下去。
血圣兽冷笑了一声,声音和金墨一模一样。“原来你们连我的原形都不知道,就这样来送死。”它没有张嘴说话,声音的传播方式也很奇怪,好像是从每个人的心底炸开,让人心神摇动。
莫非是我弄错了这致命问题,让大家陷入险境?杜随一阵惊慌失措:“你……你明明有三个影子……竟,竟不是……三尸吗?”
血圣兽又是一声冷笑:“我的练成新躯体的方法是和三尸一样的,但你又见过哪个三尸是吸血的了?”
原来血圣兽的魂魄元神飘游天地之间,却无论天宫地府,六道轮回,都不能容下它,它只好孤独地过了许多万年,直到有一个聪明的修真者发明了三尸这个方法来重新获得生命,它又等了几千年,终于找到一个适合的胎儿身体,在十五年后,起死重生。
但是三尸本来数量就少,习性不为人知,杜随又怎么知道他吸不吸血呢?
难怪那天美人蟒见了他连逃的勇气都没有,原来见到的是它们的王者。
杜随现在才知道,它那天在电影院里对自己说“你这么弱的我一个指头就可以摁死几百个”,实非虚言。它以为自己早知它来历,还敢来挑战,所以称赞自己有胆色,实在杜随要早知它是什么,绝对会有多远躲多远的。
但是现在要怎么办呢?以他们四个的力量要对抗血圣兽,无异痴人说梦。
杜随觉得是自己使大家陷入险境,要是现在有办法使大家平安脱身,那么无论是多卑鄙的方法,无论怎样牺牲自己,她都是愿意干的。怎奈她想破了脑袋,也只有绝望。
“现在,”血圣兽缓缓说:“要怎么办呢?”
又开始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杜随咬了咬下唇,毅然说:“我知道你这次是决不会放过我的,你……你不是一直很想吃我的血吗?……把我吃了之后,可不可以。”她自己都觉得很难启齿,“求你放过他们呢?”
血圣兽说:“这两个人灵力比你强得多,我为什么要为了你放过他们?”
“那么,”杜随一指奥立弗:“这个人未曾修行,血中毫无灵力,你也说过普通人的血不好吃,放他下山吧!”
奥立弗一直沉浸在人变成怪兽的冲击中,这时才回过神来,问杜随说:“这是什么?好漂亮的……动物。”
杜随苦笑,她当然不能在此时此地跟他解释什么是血圣兽,所以简洁地说:“恶魔,和撒旦路西华差不多。”
奥立弗睁大了眼睛。
血圣兽一直不说话,忽然开口说:“好吧,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
杜随也睁大了眼睛。
“你们四个人,一人一次机会,使出你们最厉害的本领来,只要有一个人能够伤害到我一根毛发,我就放你们下山。”
竟有这样的好事!
他们四个人要与它对抗是不行,若说连它一根毛发都不能伤害,那倒也不大相信。
一时间,不但杜随面露喜色,连程氏兄妹也清醒过来,目光炯炯地盯着血圣兽。
血圣兽红色的鬃毛无风飘扬,威严高傲至极,刚才的两道伤口早已影子都找不着了。“你们若是失败,我也可以放你们下山,但是这个女人,”它看了杜随一眼,“就要任凭我处置。”
四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要能损坏它一根毛发就能活命,即使失败,也不过牺牲杜随一个人而已。
“好,就是这样!”杜随生怕它反悔,抢着说。
她转过去对程氏兄妹说:“程师兄,程师姐,我先上,你们替小妹掠阵。”
她深知自己不是主力,所以想去做第一轮进攻,如果不能成功,还可让程家兄妹观察到血圣兽的实力弱点,好对症下药。
程氏兄妹见她如此决断豪气,心中都佩服感动,说:“杜师妹,你放心吧,必不负你所托。”
杜随走到血圣兽面前,看了它一眼,缓缓说:“我的攻击,你是熟悉得很了,再班门弄斧一次,不要见笑。”说着解下耳上的七宝珠,一时间在黑暗洞中,白色彩虹光晕的光芒大盛,如水银泻地,朝血圣兽席卷而去。她这次生死关头,已经拼尽实力。
但是一接触笼罩血圣兽周身的血红色光芒时,所有的白光都消失不见,等大家的眼睛都适应了强光刺激时,杜随的七宝珠赫然在血圣兽的脚下,血圣兽却连姿势都没变过。
杜随惨白着脸,一言不发地走了开来,也不再看她的七宝珠一眼。
程氏兄妹一起站了起来,气势凝重,程龙沉声说:“我兄妹想一起上,可以吗?”
程氏兄妹是孪生,自然心意相通,那金银双剑本是一对,必然有一招双剑合璧的剑法。
血圣兽答应了。
程氏兄妹互看一眼,各自伸出一支右手相抵,同时清叱一声,左手掐印决,朝地上的两把小剑一指,只见两把小剑变成一只金色的龙和一只银色的凤凰,龙张牙舞爪,凤凰振翅而鸣,一起向血圣兽扑了过去。
这是程氏兄妹最后绝招“龙凤呈祥”。
在场众人只见血红光芒徒然大盛,便将一龙一凤完全吞噬,然后红光消退,只听“当当”两声,两把小剑落在地上,都已变成了暗红色,暗淡无光。
峨嵋金银双剑被毁了。
程龙程凤分别发出一声闷哼,同时吐出一口鲜血,倒在地上。
杜随大惊,越过去查看,见他们气若游丝,昏迷不醒,所幸胸口还有微微起伏。
他们为了拼命,将本命元神付在剑上,随着剑被毁,也遭到致命打击。
杜随突然醒悟过来,血圣兽只说让他们攻击,并没说自己不还手,那么它大可趁机将三人杀死。
想通这一点,杜随朝奥立弗厉声道:“他会杀了你,你弃权吧!我们认输了!”
奥立弗已经认识到事态的严重,他脸色变得煞白,但还是缓缓摇了摇头,站起身,眼神坚定地看着血圣兽,慢慢走了过去。
杜随觉得这个有点天真的子爵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英武俊美过。
奥立弗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很像笔的金属小棍,在地上画了起来。杜随知道他画的是魔法炼成阵,有点紧张地看着。
也许西方的魔法会对血圣兽有用也说不定。
奥立弗画了半天终于画成了,然后搬了一块大石头,放在魔法阵中间。然后念出咒语。
魔法阵发出光芒,周围的石头都朝阵中飞了过去,不一会了,出现了三米高的石巨人,踏出阵来,朝血圣兽走了过去。
杜随对炼金术略有所知,知道奥立弗使出来的是很了不得的生命炼成,足以傲视当世了。
石巨人每走一步,这溶洞就被震得隆隆作响。奥立弗神色紧张,脸上都有了汗,显然这次的炼成是超出他平时实力之上的。
血圣兽一直不动,看着石巨人走近,等到了跟前,它突然身子一侧,龙尾像鞭子一样闪电抽出,这一下石破天惊,石巨人被打成许多大大小小的石块。
但是奥立弗这招技不仅此,那些石块像有生命一样慢慢聚拢,显然这石巨人是有再生能力的。
杜随看得心中狂跳,人皆好生恶死,她在这石巨人身上看到了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不由紧张起来。
血圣兽冷哼了一声,冲着其中一块石头吐出一口血红色雾气,那雾落在石头表面,好像变成了薄薄的一层红色胶质,将大石粘住,那块石头好像垂死挣扎地动了几下,终于不动了,其余石头也就不再聚拢。
杜随看得分明,那血圣兽早看出刚才阵中那块石头是石巨人的心脏,所以毫不犹豫地攻击,彻底瓦解了石巨人。
奥立弗脸色更白了。
杜随死心了。
血圣兽看着她,冷漠地说:“你们输了。”
奥立弗脸上现出犹豫神气来,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杜随丧命,但是遵守约定于他而言是一个基本品德,何况实力悬殊,他又能做什么呢?
杜随在这一刻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她昂首走到奥立弗面前,直视他说:“师兄,愿赌服输,天经地义。眼下程师兄程师姐命在一线,你需得立即将他们送回峨嵋,不是犹豫的时候了,快快下山吧。”
奥立弗争辩说:“但是,师妹你。”
“别再多说了,”杜随断然说:“我们中国人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再说你也该明白,这种情况下,是该死一个人呢,还是死四个?”
奥立弗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光,他一言不发地又弯腰画了一个炼成阵,把一些树枝放在里面,一阵光亮之后,出现了一个简陋的木板车。
杜随帮他一起把程氏兄妹放置其上,然后小声说:“都拜托你了,师兄。世间风波险恶,师兄往后多多保重。”
奥立弗听到她这诀别之语,身子一颤,泪终于流到他的苍白俊脸上。他看了看杜随,想说什么终于没有说,一扭头,拉起那木板车,从另一个较大的出口走了出去。
杜随听到木轮碾过石块发出的声音,心里已经彻底冷了。
第十三章 同居
杜随耳中听到木轮车远去的声音,心如死灰。她看着眼前的血圣兽,缓缓说;“我都准备好了,要不要沐浴焚香更衣?”
血圣兽金黄色的眼睛没有瞳孔,看不出任何表情,像一块反射光线的冰。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杜随发现恐惧从她心底窜升上来,她知道血圣兽对撕毁互不侵犯条约的她的恨意,高兴时尚且要屠杀的这头上古凶兽,对于怨恨的人会怎么样呢?
她膝盖一软,可耻地跪在了地上,发现自己害怕得已经动不了了。现在她才明白当时那两条美人蟒的心情。
血圣兽抬起爪子,慢慢地朝她走了过来。
杜随心越跳越快,干脆闭上了眼睛。
等待像许多世纪一样漫长,明明已经感觉到了它的呼吸,为什么还不下手?
突然,杜随发现耳朵上有点异样感觉。
它把她的七宝珠还给她了?
杜随惊讶地睁开眼睛,眼前见到的景象好象昏暗久远的岩洞里原始的火堆余烬照耀的许多古老文明的壁画,不是血圣兽,而是赤裸的金墨,也跪在地上,一手撑着地,一手还在她的右耳上,眼睛正看着她的脸。
杜随那一瞬间觉得他脸上的表情所有的画家都画不出来,不是悲也不是喜,不是怒也不是哀,杜随怔怔地与他对望。
过了许久,金墨才开口说话:“你不想死吗?”声音平静,竟有几分温柔。
这声音和话像是把杜随艰难忍耐的堤防决了个口,杜随的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
金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流泪。
她的身子不住颤抖,泪不停留下,再也止不住,好像要把许多年积攒的眼泪都一次流出来。
“……我不想死,现在……还不想……活下去……明天,明天也许会……幸福。”
她从来在心里对自己说的话,第一次变成了声音:活下去,明天也许会幸福。
有多少次她痛不欲生,有多少次她觉得这个世界的残酷不堪留恋,都是因为这个理由,才让她努力地活下来,直至今日……
杜随一直哭一直哭,哭得趴倒在地上,金墨一直平静地看着她,不知道在这天地间独一无二永生不死的神兽面前,一个小小人类女子心中像残灰中的火星一样对幸福的期望和脆弱的肉体不可抑制的哭泣有什么意义。
等到杜随的哭声终于变成了断断续续的抽泣,金墨开口说:“好,我不杀你。”
听到这句话,杜随惊讶地抬起了头,看着他。
不对,有时候不杀比杀还惨,他要是高兴,把自己关个一二十年,每天在自己身上割块肉,再弄点蚂蚁之类的在伤口上爬爬,那还不如现在杀了的好。
但是金墨已经继续说下去了,他的声音缓慢沉静,仍然带着以前所没有过的温柔意味:“这次我不杀你,但是,不要再背叛我了。如果你再一次背叛我,定会……让你后悔诞生到这世上。”
后面的声音语气并没变,但是其中的寒意却让人好像浑身浸到了一桶冰水里。
这用词大大不对,自己又不是他的手下,也没和他结盟,谈得上什么背叛?
但是杜随现在急于求生,也顾不上抗议,连忙点头。
关于这一次金墨这么容易放过她,杜随直到现在还不大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但是事实俱在,她已经从那座倒霉的山上回到她温暖的公寓,重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并且已经度过了繁忙劳累的一天,现在正拖着疲惫的双腿,在晚上八点十五分的时间结束加班回到她自己的家。
活着真好。以前怎么没觉得加班竟是这么温馨的事?
过道的灯坏了,一片黑暗。杜随摸索着朝自己家的门走过去。突然,她像兔子一样警觉的竖起耳朵:门边深沉的黑暗中有不明生命体存在。
考虑了一下之后,杜随用她的“金刚伏魔”在指尖放出一点光。
光明照亮了黑暗,也照出了黑暗中的生物。
杜随目瞪口呆。
金墨穿着运动服倚在她门口的墙上,身边有一个体积庞大的登山背包。
他这么俊美冷漠的男孩,这么斜斜一倚,在白色幽光之下,实在是出奇的动人。但是对他心有余悸的杜随自然是不会有欣赏的兴致。
“你……你为什么……在这儿?”杜随已经有不好的预感。
金墨还是那个姿势靠着墙,冷漠不耐烦地说:“你才回来,我已经等了你一个多小时了。还不快开门让我进去!”
杜随小心翼翼地问:“等,等了我一个多小时?……请问……有什么事吗?”
“嗯。”金墨的语气好像越来越不耐烦,勉强冷漠地应了一声。
“我住在宿舍里总是不大方便,所以打算来和你住。”施恩的语气。
来……来和我住?
杜随的脑袋轰的一下子大了。“……和,和我住吗?。”
“怎么,”金墨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语气也变得和目光一样冷,“你想拒绝吗?”
“拒,拒绝?……不是的……那么,住多久呢?”杜随觉得自己声音微微发抖。
金墨很认真地想了想,“一直吧。”
一……一直?
杜随现在要好好考虑是立刻死了,还是活着零碎受罪。
金墨愈加不耐,催她快快开门。
杜随在麻木中打开了门,金墨像在自己地方一样毫不拘束,把背包扔在地上,自己到浴室洗了个脸。
杜随很郁闷,有一丝责备地说:“你至少应该提前通知我,好让我有所准备。你看,我地方很小,只有一张床。”突然住嘴。
耶和华保佑,千万不要让他学三流小说或肥皂剧,说出什么“我们可以睡在一张床上”的老土混账流氓话来。否则我就立刻吐血倒地死给你看。
幸而,金墨并没有对她的抱怨有什么过激反应,只是不以为意地说:“明天去买一张床,今晚你睡床就是了,我彻夜练功,不用睡觉。”
我在一只如此危险随时高兴就会把我吃掉的血圣兽面前要还能旁若无人安然入睡的话,岂不是比猪悟能兄还要强?
杜随强笑道:“我也炼功,不用睡觉。”
开玩笑吧,我和他住在一起,不用三天就会彻底精神分裂的。我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回到家本是放松一下的时候,却要加倍小心,诚惶诚恐,连睡着都要小心提防,这种压力,谁能受得了?
血圣兽居然也会杀人不见血了?
“嗯,这个,……金墨……你看这样好不好?……你不想住宿舍,我去帮你租一处房子。”
金墨目如冷电,扫了她一眼。
杜随吓得连忙说:“最多……嗯,最多我每天去帮你做饭打扫,料理家务。”
为了活命,连明明做不到的事情都轻易承诺。她忙成这样,自己都是请钟点工,哪会做饭打扫?
牺牲不可谓不大。
可惜金墨并不赞赏她的牺牲,他往沙发上一坐,一言不发,只是冷冷地看着她。意思是我倒要看你的废话打算说到什么时候。
在这样的眼光下,杜随立刻放弃认命了:“好吧,我明白了。”
在居住问题达成一致之后,杜随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底下该说什么或做什么。
真没天理,在自己家里居然被逼得手足无措。
而那个罪魁祸首居然大大咧咧的坐在她订制的全中国独一无二的沙发上,神色冷漠自若。
杜随想了一下,便决定开始帮助金墨收拾行李。两个人就忙了起来。
很意外金墨的东西和普通男生差不多,他只带了这几天穿的几件衣服,大都是运动装和休闲服,一双鞋,都只是很普通的牌子质地。杜岁在自己的衣柜里给他腾了一块地方。
金墨把自己的东西放好,看了一眼杜随衣柜里令人眼花缭乱的内容,动作停顿了一下,但脸上毫无表情。
杜随打赌他是想说“女人居然这么麻烦”这类的话,顺便把自己损一下,完全是爱惜自己的冷酷形象,才硬生生忍住。
他的洗漱用品也极简单,只有一支牙刷和一块毛巾,杜随拿到浴室去。在镜子前头杜随突然想象血圣兽后足人立,前爪拿着这只牙刷刷牙的情景,不由笑出声来。
其余半包都是书,而且竟然都是关于数学的专业书,没有一本杜随看得懂的,不由大大诧异起来。
“难道你真的上课吗?”
“当然。”语气好像一只血圣兽上艰深的数学系是理所当然的事。
“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参考书?”
除了一些专著,还有许多题集。
“平时可以做题。”
“为什么?”难道是为了考第一?
“有趣。”
有趣?一只吸血的血圣兽居然说解这些变态的数学题有趣?
这是什么世界呀?
还有两只网球拍,几个网球,这只血圣兽显然还很健康爱运动。
收拾完之后已经十点多了,杜随又很尴尬地想现在做什么。
“你,你要洗个澡吗?”
“我习惯早上洗。”他已经盘腿坐在地板上(并且不知为什么故意不坐在地毯上),闭上眼睛准备练功了,听了杜随的话眼睛也没睁一下。
“那,我去洗了。”
没有回答。
杜随自己去洗了个澡,穿着浴袍出来的时候金墨还是一动不动盘膝闭目打坐。
以杜随的修行倒也能看出他的神体已经不在体内了,不知道去了哪里遨游。
杜随心念一动:有上回的事,这家伙难道不怕我偷袭?
突然警觉,想必是用这个法子来试探我!
于是她便不看金墨,自顾自坐到沙发上,咖啡一杯接一杯的灌。
彻夜练功这种事,杜随从来没干过,也不觉得自己受得了,眼下只能靠咖啡提提神。
可惜她的体质对咖啡因从来都不是很敏感,而且人往往越不想做什么就越会那样,没一会儿杜随就困得不行了。
在睡魔和对金墨的戒惧之间摇摆了一阵子以后,杜随还是屈从了自己的欲望,爬上了床。
这天晚上她睡得很不好,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分尸,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强奸,一会儿梦到房子被火烧了,一会儿梦到自己还是在一无所有的四年前,老板性骚扰,她抗拒结果被炒了,走在异国的街上恐惧着下个月的房租。
第十四章 同居之后
杜随早上是被穿过窗纱的顽皮阳光照醒的,她睁开眼,想起今天是星期六,便舒舒服服地闭上眼睛,突然听见有一点动静。
想起来了,家里还有另一个人在!杜随一惊。立即坐了起来。
然后便看到,金墨坐在一张她的半圆餐桌旁的酒吧椅上,穿着浴衣,头发湿漉漉的,正在喝一杯牛奶。
好健康的画面啊,如果不知道画里的主角其实是一只形貌古怪,举世仅有的野兽的话。
“早,早上好。”突然想到自己的睡姿可能全被他看在眼里,杜随的脸红了一下。
他漆黑的眸子看了她一眼,转了开去。然后才有点不情愿的漠然说:“早。”
一般而言,杜随此时应该说“你已经醒了?”“晚上睡得好吗?”之类的话,但是她只是瞪着金墨手里的牛奶,诧异地说:“原来你……也吃人类的食物?”
金墨已经喝下了最后一口,淡淡说:“我有一半是人。”
这是杜随第一次听到他谈起自己的构造,有点迟疑地问:“金墨……是那个男孩的名字吗?”
这话听来古怪异常,金墨的回答也很怪异:“他就是我。”
杜随一直很难想象两个灵魂融合的方式,此时听了这话,也只觉头大。金墨又接着说:“如果你是问这是不是他父母给他取的名字,不是。”
“哦?”这倒是很奇怪。
“这是我的名字,我的眼睛是金色的,角是墨色的,所以叫金墨。”
杜随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的父母是什么样的呢?于是就问了出来。
“我没有父母,他们也不知道有我了。我来上大学之前,想到很快要到十五岁,以后不便再见他们,就把他们的记忆消除了。”金墨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一丝伤感。
杜随却觉得心里有种柔软的东西触动了一下,金墨,难道竟是这样……温柔么?是不是不想伤害他的父母,才这样做的?
是啊,他有一半是人类,和完全的血圣兽是不同的,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不滥杀无辜,才放过了自己?
如果没有血圣兽附体,这个男孩,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不是也渴望温暖?是不是也为自己的不同迷茫挣扎?是不是也在黑暗中偷偷哭泣?
正当她用变得柔和的目光去看金墨时,金墨赫然走到衣柜旁边,褪下浴衣来换衣服。
杜随骤然见到他在自己面前如此自若地裸体,一下子脸都红了。
“你。”
金墨应声看了她一眼,眼中意思好像是你又不是第一次见了,突然大惊小怪做甚?
杜随长到二十五岁,又怎会没见过男人裸体,但此时却有点心慌意乱,更想起之前他曾对自己轻薄之事,连忙跳下床,说:“我去做早饭。”
金墨蹙了蹙眉,没说什么。杜随已经冲进厨房了。
开玩笑,不能再如此了,无论如何,自己和他绝不能住在没有隔断的studio里头,私人空间简直是杜随生存的必要条件,这妖怪大概也觉得自己的裸体他也可以随便看吧。害得我平日裸睡的习惯也不能维持,昨晚做恶梦大概就是为此吧?
看来,也到了要买一套大一些的房子的时候了。杜随想。
她这几年收入不错,在法国两年挣了有十来万欧元,在非洲黑了那个酋长五十多万美元,回国当合伙人,这一年多进账四百多万人民币,除开花销,大概也剩了七八百万身家,算得一个小小富婆。要买处房子,只要不是townhouse,也尽够了。
杜随一边把煎好的omlette(一种法式煎蛋)装进盘子,一边洒上她喜欢的一种法国奶酪comté和培根切成的碎屑,从烤面包机里取出烤好的吐司,把两份早餐拿了出去。
金墨吃得很香,杜随知道自己只要做,手艺还是不错的。但是当然她也没指望听到夸奖的话。她倒了一杯橙汁,一边吃一边继续刚才的想法,唯一麻烦的是时间太长,要是期房,怕不要等一年半载?便是现房,装修也要两三个月。
如此看来,只好先租一处房子,再慢慢找好的房子买下。
杜随一念至此,便去给自己相熟的一个房产经纪打电话,嘱他这两天就要找到。
金墨听着她说“十万火急,三天之内一定要搬”,居然还是没说什么。杜随挂了电话,倒是有点讪讪的望着他。
“嗯,今天我们要去买张床,顺便添置些东西。”
金墨不置可否。
杜随知道沉默的意思即是默认,虽然不太舒服,也不敢表示不满,自己去洗手间洗漱更衣去了。
杜随开车带着金墨先去了宜家,买了一张藤床,并被褥等物,又买了一张写字桌和工作椅,到一楼的物流中心办了托运。
金墨也不挑,也不发表任何意见,最多是杜随一再要求他选择时,随手指一下。杜随也就不再问他。
出来时已经中午了,杜随忽然想起动物园附近有一家不易找到的俄国餐厅,笑说:“我今天馋得很,想吃奶油大虾和罗宋汤。”
两人去美美吃了一顿。
杜随见时间还早,又想讨好金墨,便决定去给他买些衣物,金墨自是无可无不可,杜随有鉴于他早上的表现,也不再问他。他们去了中友,杜随先是在esprit给他买了一件棕色外套,两条裤子,又在便宜的苏格兰飞人买了几件T-shirt,休闲衬衫,买了一双nike慢跑鞋,一双yonex的网球鞋,想起他也需要正装,又去Hugo Boss的专卖店买了一套夏季的深烟灰色二件套薄款西服,一套条纹三件套意大利式紧身西服,一件黑色薄呢即膝大衣,留在店里改尺寸。末了在丰联广场找到一双英国式古典系带皮鞋,精心配了三条领带,两条丝质领巾,又买了一条hermès的米白色粗羊毛围巾,几件范思哲的衬衣。
这一番逛下来,没买到什么特别合意的东西,倒已经花了将近七万。杜随深有感慨:中国市场的男装真是太烂了!心中极不满意,决定最近找机会去欧洲购物一次。
晚饭在东直门的为食家吃的,粤菜做得很地道,虽然是家常菜,倒也合杜随胃口。
杜随发现金墨对人类的食品也是有偏好的,明显吃得没有中午多。
回到家家具已经送来了,于是又开始布置,立刻就变得拥挤,把杜随精心营造的效果破坏殆尽,杜随看得惋惜不已,更加坚定了要搬家的决心。
第二天早上杜随醒来时金墨已不知去向,等了一个小时也不见回来,竟然隐隐有些担心。
她开始上网看合适的楼盘,突然手机响了,是房屋经济的电话,告诉她已经有几个合适的地方了。
于是这个难得的星期天就耗费在看房子上了,看了七处,最后敲定罗马花园的一处两居的公寓,月租一万二,把杜随心疼得不行。
金墨一直到九点多才回来,尽管杜随再三告诫自己,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你去了哪里?”
金墨倒没不理她,很合作地回答:“山西。”
杜随吃了一惊。“去山西做什么?”
“捕食。”
这样直截了当的说法总让人觉得很难接受,不过杜随还是很理解,并且好奇地问:“你又吃了什么妖怪?”
金墨大概吃饱了心情就会好一些,告诉她说:“一只五百年的雉鸡精。”
杜随觉得很有趣,像个小姑娘一样坐在地毯上抱着腿,笑吟吟地抬头问他:“好吃吗?”
他居然也不自觉地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嗯,道行有点浅,血淡了点,不过雉鸡的味道不差。”
杜随埋怨他说:“你该把它的肉身也带回来,我们就有烤野鸡肉吃了。”
金墨居然又解释说雉鸡的原形太大,不算尾羽有六米长,带着飞行极为不便云云,又另外说明这么老的雉鸡肉也粗得很,并不好吃。
这两人此际说得融洽,不知情的人看了只道是极温馨的场面,若有附近的妖怪听到他们谈话内容,只怕一时三刻便要晕倒。
继而杜随告诉他明日要搬家,金墨早上第二堂有课,下午两堂课,是没有时间的了。杜随虽然自己上学那会儿天天逃课,倒也不劝金墨这么干,当然主要原因还是他的存在也没什么益处。
星期一杜随又请了假,先送金墨去学校,然后找来搬家公司开始搬家,自然也有许多东西要添置,一直忙到下午才算初具规模,她自己的studio也只好委托经纪人代行出租,心里很是舍不得。
这新房子是两室两厅两卫,一个装饰华丽洛可可风格的客厅,半打通同样风格的餐厅,一个可以用作实验室的厨房,主卧有三十平米,带一个卫生间,另一个卧室也有十八平米。
说实话杜随并不喜欢这种华丽纤巧的风格,外表太华丽了,自然会有碍于表现内涵,她选中这里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别的更差;第二是主卧的一面墙都是落地窗,连着半弧形的一个大阳台;第三是可以和金墨分开使用卫生间,不使他看到一些隐私的东西,比如说洗液啦,洗完澡忘了收的胸衣底裤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有时把持不住,何况他们之间的火星早在刚见面那会儿就点燃了。杜随不想和他发生太亲密的关系。倒不是因为她保守,也不是因为金墨不是人类,自然更不是因为他看上去比她小十岁。
可能是因为太危险吧,杜随想,因为知道这段关系不是自己能力所能控制。倘若他爱上自己,自己却不爱他,只怕到时日子会过得惨烈无比;若是自己爱上他,他不爱自己,当然就更加悲惨了;倘若两人都没有感情,那么比同居更糟的就是作为sexpartner的同居。关系越紧越难控制,这点道理杜随还是深知的。她也知道金墨未必明白,就算明白也不在乎,哪天若是兴致来了,恐怕不免要为所欲为,所以加意提防。
看看时间快到了,杜随就去学校接金墨。金墨到新家看了一眼,在他的房间安置下来,杜随问他如何,他只说了四个字:“不及原来。”杜随高兴之余相信血圣兽原来也是一种有审美品位的动物。
这样,正式开始了杜随女士与血圣兽的同居生活,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比杜随想象的要快,这只能说人类作为一种如此脆弱的动物能够在地球上胜过许多比他们强悍的生物成为统治者是有理由的,强大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实在是空前绝后。
杜随从一个自由自在的单身贵族变成了一个半家庭主妇,虽然不是自愿,总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同居者,晚饭要尽量赶回来吃啦,周末做什么啦,去干洗店帮他拿衣服啦,甚至他钱包里有没有足够现金啦,内裤袜子是不是要新买一打啦,林林总总,千奇百怪。甚而成为一种自然反应,她现在逛街都会连男装一起看。
这其中的转变自然有许多喜剧,也有不少挫折,杜随总的感觉是比她预想的好。金墨大部分时间是很像个人类的,虽然不爱说话,倒也让杜随解了许多寂寞。他从来不谈自己,兴趣只有网球和数学题,想来也是,这世上他不懂得不能得到的实在太少,有什么能够激起他的兴趣呢?他没有朋友,除了出去觅食从不外出,不看电视不玩游戏,生活无聊得可怕,不过他自己好似并不觉得,这时候杜随就想毕竟是一只野兽。
但是尽管如此,杜随却渐渐依赖他了,回家先看看他屋里灯亮不亮,拉着他可以去超市购物,绝对比animal d’acompagnie要强得多。
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金墨每星期二,三,四上午第一堂没课,杜随就让他自己瞬移去学校,其余两天杜随会开车送他,每周二,四,五下午没课,但是二,四他都会去打网球,周五杜随也有课不去事务所(不过很少能做到),下午会早早结束,然后一起去超市买一星期的给养。周末自然要玩啦,但是金墨经常利用周末去觅食,这种情况下杜随往往会睡一天。
转眼两个月过去,金墨一次都没有现过原形,也一次都没有侵犯过杜随,杜随觉得有点奇怪,后来想他可能也有自己的顾忌。
这期间奥立弗把程氏兄妹送上峨嵋并打转了,回到北京后发现杜随还活着乐得直跳起来,听到说和血圣兽同居立马又昏了过去。虽然百般反对却不敢来见金墨,便说要回国去继续研究炼金术做出贤者之石来对付金墨,救出被恶龙囚禁的公主。
还有一件事很有趣,金墨不使用我国人手一份的现代化通讯工具:手机。他与杜随联系都使用法力来千里传音,于是经常出现以下情景:
某日,杜随正在与客户谈生意,谈生意无非就是我方漫天要价,对方就地还钱,奈何此次对手太不老实,竟把杜随当新手哄骗,杜随很是不耐,冷笑说:“蒋老板道我不知你底线吗?是。”
此时耳边忽来传音,金墨问她电脑开机密码,她一时大意,大声说:“八一七二六零零零”
面前客户突然变色,说:“杜随小姐果然厉害,名不虚传!”
另一日,杜随正在训斥一绘错图的下属,说:“你一向粗心大意。”
此时金墨又传音来问她找他何事,杜随正生气,怒道:“你昨晚又忘了关天然气!”
下属面如土色,曰:“杜小姐真神人也。”
有了几回这样的事,杜随深恐有一天大家终要以为她失常,终于买了一个诺基亚7200送给金墨。
这件事标志着从此妖怪也踏入信息时代。
第十五章 狩猎
杜随在星期五六点回到家中,手里拎了一盒下班顺便买的金墨爱吃的味多美的老婆饼,刚出电梯门,就听到一声恐怖的叫声。
这声音是属于一个男人的,原先应该很好听,但是现在完全因恐怖变样了,杜随听到觉得很耳熟,而且无疑是从她家里传出来的。
她急忙抢前一步拿钥匙开门,一边大声叫道:“怎么了?”
门猛地推开,只见金墨站在窗口,身姿挺拔,夕阳最后一线光芒投在了他身上,显得很是优雅。这优雅也跟他的姿势有关,他伸出一只手指,斜斜指着正前方地上。
正前方地上有一个缩成一团的人,原本很是高大英俊,此时却又苍白又瑟缩,浑身发抖。
这个人和金墨的手指之间,有一道若隐若现的红线。这个现象,杜随当然不陌生。
这个人杜随也不陌生,正是在三个月前因车祸认识的公鸡精黑玉。
一旦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之后,杜随不敢迟疑,大叫一声:“住手!”
其实杜随开门的时候,金墨听到动静已经停了下来,此时她一叫,就见那红线从中断为两截,一半缩进了金墨的手指,另一半则缩进黑玉的身体。
杜随上前把还在发抖的黑玉扶了起来在沙发坐下,一边向金墨怒道:“你是怎么回事?”
金墨当然是不会回答她的质问的,好在杜随急着观察黑玉的现状,也没在意。看来黑玉被吸掉的血不多,脸色虽然有点惨白,神智还很清醒,想来不会有性命之忧。只是受了这么大惊吓,原先英俊威猛的样子是半点不剩了。
“黑玉,”杜随好言安慰他:“没事了,刚才都是误会。你怎会来这里了?”
黑玉惊魂未定,不敢看金墨一眼,断断续续说:“我这三个月……挣了一些钱,前几天……签了一个唱片公司……想先跟小娥完婚……请你做证婚人……昨天去找……说你搬了……所以。”说到这里声音都抖了起来,“你……为什么……他,他……我。”
也难怪,才成人形的公鸡精遇上了专食妖怪的上古众妖之王,还能说出话来已经不错了。
杜随想起自己若是晚三分钟回来黑玉就是一具干尸了,不由狠狠瞪了金墨一眼:“你又作了什么?到我这里好歹也是客人,你也偶尔给我一点薄面行不行!”
黑玉见她这样与血圣兽说话,吓得魂飞魄散,尽管自己处境也很可虑,还是拉了一下她袖子,压低声急道:“杜小姐!”
金墨淡淡的,不以为然说:“你一向讲究斩妖除魔,也没说你有妖怪朋友,他上了门,我只道是你送我礼物诱他来的,虽然道行太浅,也不想让你白欢喜。”
杜随气得脸色都青了,冷笑说:“血圣兽什么时候这么体贴我了?实在不敢当!”
难得金墨居然没跟她争,冷冷扫了她与黑玉一眼,转身回自己屋里去了。
金墨一走,黑玉明显好了许多,看着杜随,一张脸还有点抖:“杜小姐,你怎么会……这样太危险了!太可怕了,你知道它是……什么吗?”
杜随微微笑笑:“我知道的,你不必担心,他要害我,我早没命了。他有失礼之处,我叫他给你赔个不是。”你那点血就当无偿献血了吧,反正也不能叫他赔。
黑玉一听跳了起来:“不!别……怎么能。”
怎么能叫妖王对我陪不是?就差没想,他吃我是应该的,没能让他吃成,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杜随发现妖怪们对金墨的恐惧真是从血液里就流淌着,笑道:“不说这个了,跟我讲讲你和小娥最近过得怎样?”
听到这个话题,黑玉若非事先太狼狈,就已经神采飞扬起来了。原来他听从杜随建议,先是去租了一处小小的房子,把小娥安顿下来,然后自己一三五就去三里屯一处酒吧唱歌,二四六到夜总会做舞男。两者都取得了极大成功,前者使他最近得到了签约的机会,后者帮他挣了为数可观的金钱。于是对杜随十分感谢。
杜随仔细打量黑玉,觉得他实在有做明星的本钱,笑道:“小娥怎样了?”
于是黑玉又眉飞色舞地说了一番,小娥在家里很是勤劳(一贯美德了),料理家务尽心尽力,对于自己晚出早归挣钱养她很愧疚,所以加倍对他温存体贴,实在是贤妻良母的典范。便是天上的仙女和圣母玛丽亚加起来也没有她这般好法。
杜随忽然想起自己上次想到的问题,问黑玉说:“小娥身体好吗?”
黑玉见她突然郑重其事地问这个问题,有点奇怪:“很好啊。”
“那你的修炼。”
黑玉听她这么说,突然高兴起来:“你也看出来了吗?我最近不知为什么,明明没多少时间练功,却突飞猛进。”
杜随想了想就明白了:这无疑跟他的舞男职业大有关系,从一帮欲求不满的女人身上采补自然比从养鸡场的母鸡身上采补来得效果好些。不过她自然是不会跟他解释的,只是岔开话题问他婚礼的日子和安排。
黑玉没谈太长时间就走了,杜随于是去金墨房间里看看,她怕刚才说得过火,惹他生气了。
金墨既不在练功,也没在做数学题,而是像方才一样站在窗边,不知在想什么。
杜随推开门的时候,他没有回头。杜随觉得心里沉了一下,笑道:“好久没下过厨了,今天给你做点什么吃吧?”
金墨朝她看过来,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杜随心里突然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又觉得空气里有什么东西使她想要发抖,她快步走到金墨面前,抬头看他,低声说:“生气了么?我没做错什么呀。你差点杀了我的朋友,总不是……我的错吧?”她声音很温柔,自己听着都觉得有求饶的意思。
金墨低头细细看她,还是没有表情,还是不作声。
杜随抿起嘴唇,也不说话了。
金墨突然出手,把她猛地一下撂倒在床上,一手摁住她肩膀不让她挣扎。
事出突然,杜随大吃一惊,条件反射地想要挣脱,自然立刻醒悟挣扎是没用的。
他要做什么?
杜随看到他眼睛很冷静,但是深处燃着火光。
他低头死死的盯着她,她一时不知该怎么办,条件反射想要闭上眼,但这无异于鼓励他侵犯。总不能这么恶俗发着抖问他:“你要干什么?”吧?所以她也迫使自己看着他,却不知自己眼睛里又是惊恐又是倔强。
他低下头,好像想吻她的嘴唇;他抬起另一只手,好像想落在她剧烈起伏的胸膛。
杜随拼命的对自己说:你要说点什么,你要说点什么!终于,她艰难地开口:“你。”
杜随说不下去,她知道自己现在就算说“别这样”,也软弱无力,只能刺激他的欲望。
他停住了一下,看着她。
杜随看到这个男孩美丽而年轻异常眼睛里有狂烈的暴躁,那是,激烈的渴望受到什么阻碍时的感觉。
他想要疯狂地对她,可是他的一部分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不知道为什么,此情此景杜随还是很清楚地明白他的想法。
他的手已经落下来了,抓住了上次他碰过的胸脯,这熟悉的感觉让杜随倒抽一口凉气。她甚至听到了他的呼吸已经失控。
他突然一用力,撕开了她的衣襟。杜随绝望地重重喘息了一下,觉得浑身都软了。心跳得好厉害,而他的呼吸在耳边听起来也越来越重。
他根本没听见杜随的声音,在看到她半透明的黑色蕾丝胸衣下若隐若现的凝脂一般的胸脯时,金墨好像已经不再看到她,而只是看到她的一个部位。他用很粗暴的手势扯掉了她的胸衣,看着她暴露在空气中的洁白如玉的丰盈胸膛,用力伸手握住,低下头去亲吻吮吸。
杜随觉得身体里有一团火,可是心却冷了下来。为什么冷下来她并不知道,也许是受了伤害,也许就只是单纯的不想在此时此地与他做爱。
他嘴唇的形状很美丽,为什么却不想要他吻我?
“那么,”杜随最终发出的声音竟冷静得出奇,“你终于决定动手了吗?”突然觉得很疲倦。
他抬起头,美丽妖异有红色瞳线的眼睛没有刚才那样暴躁了。
杜随的眼泪,不知为什么轻轻流了下来,神色却还是很冷静平稳。
金墨眼里的火好像彻底熄了,抓住杜随的手也松了开来。
两人僵持了不知多久,金墨离开了她的身体。
杜随的身子暴露在空气中冷得一阵颤抖,她转身拿带着金墨的味道的被子遮住身子,半晌才低声说:“不要轻易……伤害我,至少,现在还不要。”
说出这话来的时候,杜随觉得自己的心彻底地沉了下去。她在黑暗中纵容自己死死抱住这个人形妖怪的替代品,好像已经知道天理昭昭的万劫不复。
星期六早上杜随在她那张华丽的西式古典四柱床上醒来时,心情算是很好。
昨天后来的发展让她觉得很舒服,金墨上前静静抱住她什么都没说,但是好像什么都明白了,两人在天黑了又没开灯的房间里一直维持着这样的姿势。直到很久以后金墨才伸出手来摸了摸她的头发,用从来没有过的冷静但略显低哑的语气说:“你去做饭吧。”
然后她就起床去换了衣服做饭,做了香蕉培根乳酪卷,火腿土豆泥,奶油蘑菇汤,开了一瓶91年的阿尔萨斯的pinot gris,甚至烤了一些椰蓉蛋白酥作甜点。这顿饭吃得很愉快,金墨虽没多说话,但对她表现得前所未有的温和。吃完饭还主动洗碗,用手而非法力。
今早这种起床的愉快一直持续到她洗漱更衣完毕,她想了想之后,还是屈从于自己的快乐心情去敲了敲金墨的门。我们英俊的美少年金墨正在穿他昂贵的大衣。
杜随问:“你要出去吗?”
美少年点点头。
“去哪里呢?”
“狩猎。”
杜随突然心中一动,微笑道:“我也想去。”
金墨听了这话有点奇怪,考虑了一下,说:“好吧。”
杜随顿时欢欣鼓舞,仿佛要去踏青。
第十六章 长白山
这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杜随第一次同金墨出去看他觅食。金墨带了她不便瞬移,于是便腾云。
杜随腰被金墨一手搂住,便飞上了三百多米的空中,周围的云彩正浓,杜随第一次飞行,只觉心旷神怡,对着金墨道:“我小的时候总幻想云彩是一种棉花或沙发似的东西,老想着要能坐在上面,指挥它行动可就太爽了。想来人类还真是都有执著的飞行梦想。”
金墨并没有指出这并非她标榜的飞行的梦想而是懒人的梦想,反而见她高兴,又往高处飞了些,杜随见云都到了身下,连忙道:“别再高了,平流层的气温可不大适合我,再说让民航的机长们见到了说不定会弄出飞机失事来的,那我们可就罪过了。”
他们的速度其实很快,但是金墨设了一个结界,吹不到什么罡风,如此飞了半个小时,就在一处积雪的山上停了下来。
杜随整理了一下她的浅驼色克什米尔羊毛镶玄狐边斗篷,四顾一番,问:“这是哪里?”
金墨拂了下被山风弄乱的墨玉一样的半长黑发:“长白山。”
从来各种精怪都喜欢躲在深山里修炼,倒也不足为奇,长白山名声和地方都大得很,游客也没有黄山华山的多,看来还是很合适的猎食场地。
杜随想起天池水怪的传说,又想起金墨喜欢吃海鲜,于是点点头,说:“现在上去吗?”
金墨有点奇怪的看了她一眼:“去哪儿?”
“天池呀。”
金墨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我没说要去天池。”
“那你要去哪里?”
金墨指指东面:“温泉。”
长白山有几处十分不错的温泉,可是难道金墨到这里来是为了洗温泉?
当然和任何女人一样喜欢有美容功效的温泉的杜随当然是不会拒绝的。
金墨好像在自家庭院里一样熟悉这座山,长白山的主峰白头峰有蜿蜒而上的盘山公路,其余地方可就是老林子了。如今已经十二月了,便是主峰也早就封山了,山脚以上都是积雪,自然也不会有人来,有几个对游客开放的温泉就在半山腰瀑布旁边,金墨带她去的并不是那里。
他们离开了主峰,往东进了林子里,不知道金墨是不是用了缩地之类的法术,好像没走几步就到了。
杜随看了看面前碎石环绕腾腾冒着热气的温泉,有点怀疑地问:“这里能洗澡吗?”
金墨看也没看她一眼,漠然说:“你想洗也可以。”
杜随更加怀疑:“你测过里面的成分吗?”她伸出一只手指试了试水温,皱皱眉说:“好像五十多度,它不是那种会突然变到两百度的定时变温温泉吧?”
金墨显然对这个问题一点也不感兴趣,平地起身飞到一棵树上选了一根枝丫站住,淡淡说:“我今天要捕猎的对象好像每天来这个温泉,我用天视看的时候它就在里面洗澡。”
杜随不满地说:“每种动物承受的温度根本就不同,何况是妖怪?它能洗又不代表我能洗。”
她这话嘛,倒也说得十分在理,可惜并没有令她十分满意的人来回答。
金墨突然间脸色微动,跃下树来搂住杜随的腰,又跃回树上,顺便用了个掩藏声息的结界。杜随知道他已经发现了猎物的动静,便不再纠缠,屏息不动,忽然耳后一热,有轻微的呼吸,金墨在她耳边低声说:“一会儿我下去,你呆在结界里不要动。”杜随点点头。
过了大概五六分钟,杜随便闻到风中微微带了一股腥味,又过了一会儿,便有极细小的索索声传来。
杜随更是一动不动,也不敢呼吸。却突然听到金墨不带感情的声音:“不用担心,在这个结界里你的声音气味都穿不出去。”
这时,杜随的视线范围内已经出现了一个穿着兽皮短裙,头发长至小腿的少女,形容很是娇俏,看上去有人类十七八岁的样子,在冰天雪地里穿着这么一点,自然不会是普通人类。
那少女好像很是欢快,到了温泉边上连衣服也不脱就跃了下去,然后便开始戏水。
杜随看金墨蓄势待发,就问道:“是她么?”
金墨点点头。
杜随有点好奇:“它是什么?”
金墨指了指温泉里:“看那里。”
杜随仔细看,只见温泉中似乎有几条蛇一样的长条物体上下穿梭,打出一片浪花。“那是……尾巴?”
一共应该是三条。
杜随有点惊讶地说:“我倒不知道哪种生物是有三条尾巴的,嗯,是狐吗?只有狐狸精有什么九尾狐之类的。”原来是传说最多最常见的狐狸精,而且也才三条尾巴,杜随明显很失望。
金墨微微摇头;“九尾天狐,那是已经通了天道,只待天劫一过,指日飞升的。虽然是大补,味道也还不错,可惜数量极少,又十分机警,很难捕到。我总共只吃过两次,都是以前的事了,这回复活,还没有找到过任何踪迹。”
杜随看看温泉中戏水少女的三条尾巴,很不怎么有兴致地问:“那这是什么?”
金墨说:“虽不中亦不远。世人常称狐狸精,但这说法是不对的,狐就是狐,应该是狐妖,而狸则是两回事,这是一只三尾黑狸。”
池中少女不知大祸已经临头,还在洗得高兴。
金墨又嘱咐了一次杜随待在结界里,自己便现身了。
底下的事也没什么好说的,这狸见了金墨已经知道怎么回事,自然是吓得失魂落魄,瘫在地上,当然也不敢抵抗。她比上回美人蟒母女强的地方是还企图逃跑了一下,可惜金墨手一指,就有一股巨大无形的力量将她拉了回来,然后金墨就开始吸她血气。
那狸一直拼命哭泣挣扎求饶,从这一点看,哺乳动物到底要比冷血爬行动物高明些。杜随虽然知道它是个异类,但它还没现原形,场面分明就是一个美貌少女在荒山野岭遭到歹徒屠杀,实在凄惨得很。
当然如果她现出原形,杜随说不定会更加同情它一些。在这一点上杜大小姐和那些新教徒们是一致的,除了人类以外的所有哺乳动物他们都同情喜爱悲悯。
杜随此时正在飞速地权衡利弊得失:叫金墨放她一马?只怕金墨要不高兴了。以后说不定再也不带她出来狩猎。人家毕竟是在正当捕食呀!national geographic的摄影记者去拍狮子,难道会因为角马可怜就要去横加干涉吗?这无论如何不大合理公正。佛要救鸽子,老鹰责问他说难道自己便该饿死,佛也只好割肉饲鹰。难道自己去替这只狸给金墨吃了不成?再说这黑狸年久成精,皮毛肯定胜过侪辈,自己也是很乐意有那么一件皮裘的……
“等等,金墨。”杜随看到她挣扎渐渐无力,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一边心中重重叹了口气:这心软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呀?
金墨停了手,朝她看过来,眼睛里有询问的意思。
杜随有点紧张,用什么理由呢?“那个……金墨,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呢,就这么死了不可惜吗?”
金墨脸上掠过一丝不耐烦,显然认为她的话毫无意义。转身又要动手。
“金墨!”杜随叫了起来,为难得脑子有点空白,脱口道:“你看,有的时候我总是很奇怪……我每次见你都是要杀一些美女,当然不是真的美女……我有点,嗯,不明白。”她词不达意,抬头看着金墨,“为什么不杀我呢?……我又不比她们更动人一点……为什么,”又深呼吸了一次,“你想要我,或者?”
终于问出来了。这句话在心里好久,竟然在此时此地问出来了!杜随闭上眼深深呼吸,再也不去理会恐惧和羞耻。
金墨也楞了一下,大概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问,他凝住不动,脸上像放电影一样飞快闪过各种东西。最后他说:“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杀她?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要她?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想要她?
杜随被他这样模糊的回答弄得有点气馁,但是已经不能再追问。她忍不住还是说:“那么你有一天会不会杀了我?”
以为金墨也会说“不知道”,但他想了想很肯定地说了句“不会”,然后就想继续他未完成的午餐。
杜随顿时心情大好,上前一把抓住他袖子,笑容盈颊地说:“那你放过她吧?”
金墨大概已经开始觉得人类女性的不可理喻了,很不悦地说:“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她很可怜。你不也吃了一些了吗?如果没吃饱,我回家给你做西班牙海鲜饭好不好?”
那只三尾黑狸本来已经自知无幸,可是居然跳出一个人类女子,而且一本正经为自己求情,看情况还和传说中的血圣兽交情很好,一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心中也不由升起了希望。她张口吐出一颗鸡蛋大小的黑色有光泽的珠子,不停地叩首求饶,情愿献上内丹赎命。
这个献上内丹赎命倒也有典可循,以前还有不少修真之士的时候,都很喜欢去屠杀异类修行者,替天行道,又不上干天和,这些精怪为了活命,便把内丹献出。异类内丹是它们修行的精华所在,若是服下消化掉可以抵上许多年修为,属性不同还有很多水火之类的妙用,修士们都很乐于笑纳,然后只要对方没做过太多坏事就这样放过。所以异类们便养成了打不过就献上内丹求饶的习俗。
血圣兽不是人类,要的是血,不是内丹,遇上他老人家一般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死。所以这献内丹求饶大可省略。但是杜随一出来,那三尾黑狸看出她也是修仙之人,于是就习惯性的使用了在此情况下常见的方法。果然嘴里还说:“我在这深山修炼,从来没有下过山,从来没有害过半个人。”
殊不知杜大小姐和金墨一样,对她害没害过人是不大感兴趣的。
金墨伸手接过内丹,随手递给杜随:“七百年道行,五行属木,你正好缺木,可以抵你七十年苦修。”
此时若是程家兄妹在,自然是不会客气。杜随也不是要客气,怎奈她修的是佛门,佛门最重慈悲,这种把别人的修炼成果直接吸收的损人利己把戏根本就没有。杜随暗叹可惜,再一次确定自己入错了门,便作出淡然的样子说:“我又不是想要道成飞升,这道行什么的于我也没什么用,你修炼不易,收回去吧。”
那黑狸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更加不相信自己的运气,直到金墨把内丹扔回给她,并且对杜随说:“也是,你的功力浅,胜在精纯至正,融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能速成,不免就要驳杂,将来易有心魔,倒是不必贪这小便宜。”这才相信,叩首痛哭。
杜随见黑狸一脸感激涕零,将自己当作天地父母至仁君子的样子,心想可不能让她知道自己原本最想要的是她的皮毛。便十分大方的挥挥手让她走了。
黑狸几下便隐没在林海中,杜随见金墨终究有些不豫,笑嘻嘻说:“你呀,何必定要涸泽而渔?如今环境不好,人类过渡繁衍,野生动物都快没了,妖怪也数量稀少。以后你就不要赶尽杀绝罢,留着等他恢复了以后也不至于饿肚子。咦,不如。”她本想提议不如捉几只妖怪饲养着慢慢吃,让血圣兽也从渔猎社会过渡到畜牧农耕社会,突然想起金墨住在自己家中,这饲养场只怕也会在自己家中,她可不想养一屋子妖怪,所以聪明地及时住嘴。
金墨大概觉得她所言有理,没有出言反对。杜随出了口气,看看那温泉,想想不大愿意在别的动物刚洗过的水里洗澡,就说:“天色还早,好容易来一次长白山,不如去天池看看,也好弄明白究竟有没有水怪。”
金墨大概想看看是否可能弄到另一顿大餐,无条件同意了。伸手携起她直飞上去。金墨俊美精厉,杜随也美艳雍容,这样平空飞起,便直如九天飞仙一般,自然不会让人以为是一只大妖怪和一个名建筑师。
天池是一个火山口湖,在终年积雪的高峰顶上,湖水奇寒彻骨,周围没有任何生物,只有传说中有长颈龙似的怪兽露过面,甚至山下博物馆里还有专门一个厅是关于怪兽的照片等证据的,曾有一队美国人拿几架直升机吊上来一艘小型潜艇,打算下去勘察一番,结果被中国军方阻止,潜艇也被扣了。也有人说中国海军有基地在里面,因为传言中天池是海口,是与海相连的,每次大海潮汐,天池水也随之升降。
杜随与金墨下到湖边,这湖水里原先没有任何生物,但是朝鲜那边哨所放了一些冷水虹鳟鱼作为试验,可惜被这边中国气象站的人捞了吃得差不多了。
杜随放开神识,在水下探索了一番,直觉深不可测,也没有任何生物的痕迹,更不要说妖物了,便作罢说:“果然是没有的。”却见金墨神情专注,好像若有所思,问:“你发现什么了吗?”
金墨皱起眉,说:“我们下去看看吧。”
杜随也觉有点兴奋,毕竟是去探索天池水怪呀!说不定真是一头硕果仅存的长颈龙呢。当然就算是真的杜随也不怕,哪怕霸王龙呢,在血圣兽面前连只鸡都不如。倘若真是长颈龙就叫金墨将它生擒,自己破解了天池水怪之谜,又发现了以为灭绝的史前动物,以后想不名垂青史都难啊。
金墨是血圣兽,血圣兽是大地之主,原是不谙水性的,他下水的方式就是弄一个结界,把水挡在外面。
他们就这样下去,很快光线就透不下来了,变成了纯粹的黑暗。杜随又发挥了她的金刚伏魔的作用,弄出一点白光来。就这样下了仿佛有几千米,杜随想以后闲来无事,可以去几个最深的海沟用这法子潜潜水,见识一下深海生物,倘若遇上些什么大白鲨,大王乌贼,还可以顺便让金墨干掉几个。
正在这样想的时候,突然他们的结界遇到了袭击,一阵猛烈的撞击,杜随一个不稳,从结界中掉了出去。
水涌到她周围,黑暗包围了她,好大的压力,是什么?杜随只隐约见到一个黑影,长形,柔软而扭曲,长颈龙的脖子没那么粗吧?直径……怕不有两米?从深深的水底伸上来,简直好像无限长……好难过……不行了吗?……好大的压力……
他们潜到的位置距山顶水面已经有一千多米,如果是普通人没有任何设施就暴露在水里的话,瞬间就可以被强大的水压压得粉碎,杜随自然不是普通人,可她也不是神仙或超人,虽有金刚伏魔护体,眼看也是支持不住了。
金墨,难道我要死在这里吗?
杜随已经即将失去知觉。
这时,一双坚强有力的手从身后搂住了她,好像是这无尽黑暗中唯一的安全,唯一的温暖。
几乎是同一瞬间,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气又重新笼罩了她。
死里逃生,又耗力过度,杜随几乎瘫软了,完全靠金墨抱住她。这次可真是九死一生,金墨只要来晚一步,她一旦失去意识,护身真气一散,必无幸理。她大口地喘着气:“这是……什么?大……海蛇吗?。”
金墨仍然紧紧搂住她,前所未有的郑重,沉声说:“不是。”突然低声说:“你都湿透了。”语气不是冷淡也非含情,分不出是不是怜惜。
杜随脸红了一下,想要挣脱苦无力气,这时从金墨身上传来一阵温热,将自己身上的水蒸发,几乎可以看到白烟冒起。杜随软弱无力地低声说:“谢谢。”
刚才的怪物又发动新一轮攻击,一个硕大无比的头向他们冲来,张开了大嘴,数排锋利的巨大牙齿,简直丑陋至极。
“盲鳗!”杜随叫道。
这东西简直和海洋馆的盲鳗长得一模一样,只是巨大了许多倍。
盲鳗是一种生活在较深海中的生物,因为没有阳光,所以也几乎没有视力,通常比较胆小,半身藏在礁石里,样子十分丑陋,有的种类牙齿有毒。
这一条如此巨大,也不知活了多少年了。
金墨也没动,他们的结界就从盲鳗牙齿间飘了开去,那盲鳗一击未中,脖子一扭,灵巧无比又从侧面袭来。
也不知这东西是因为生在海中,不知道血圣兽的厉害,还是尚未修炼出智慧,竟把金墨和杜随当作寻常猎物来攻击。
金墨冷冷哼了一声,一道紫光就从他搂在杜随腰间的手上发了出去。那厢杜随吃了前所未有的苦头,这怪物又生得丑陋,还是她自幼讨厌的深海巨怪,早已怒了,大喝一声:“畜牲无礼!”手一指,一道白光也发了出去。
这两道光几乎是同时发出,白光早了一些。这下便可看出区别所在了:紫光有碗口粗细,声势显赫,激射而出,但遇水仿佛穿过空气一般,完全无声无息;白光只有拇指粗细,却激起水流暗涌,那盲鳗便有知觉,微微扭动身体闪避,白光击中它脖子,只擦破了点皮。这时紫光已至,正正射入它大张的口中,然后从体后穿了个半米的大洞而出,一时间血把水都染红了。
这种低等生物生命力极强,受此重创竟然不死,扭动着身体朝他二人击来,带动水激烈涌动。
金墨当然不会被这种东西击中,早飘了开去。一手紧紧搂住杜随,另一手连连发出好几道紫光,也不知他是如何瞄准的,道道击中,将那条盲鳗居中击断,断开的后半条身子都差不多打烂了。
不料那东西竟还没死,半截身子扭动着往下遁去,企图逃走。金墨又怎肯放过它,早如一道闪电带着杜随急追了过去,一手抓住了那盲鳗。
按理说这东西如此巨大,又滑不溜手,怎能被一只人类的手抓住呢?但是金墨的手就像吸盘一样牢牢附在它身上,无论它如何扭动也不能甩开。然后便有紫光从金墨手中直透入它肉里,像一把巨大的刀一样将这东西从头至尾生生划成两段。
一时间水花汹涌,碎肉和血充斥在这天池深处。
金墨带着杜随一下冲天而起,稳稳落在了天池边上。
杜随看着已经泛红的天池水,喃喃说:“这便是天池怪兽么?可惜,我要不要带一块肉回去做鳗鱼饭呢?”
金墨脸色不是很好,也没搭讪,一言不发地走了开去。杜随连忙追上。
她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心情不好,自己在身边居然还让她遇险了,显然打击了血圣兽的骄傲的自尊。
第十七章 修炼
飞在天上时金墨始终一言不发,杜随便出声说:“你不要这样嘛,今天的冒险也很有意思啊。”她其实很担心以后金墨再不肯带她出来,所以出言安慰。
金墨冷冷说:“我以前就说你修行太浅,不要出来冒险。你还不信,只道我嘲笑你。”
敢情这小子自己生气还会迁怒于人哪!不过杜随自然不会现在和他顶,只低头作泫然欲涕状:“我原是无能,你又何必这样说我?”
金墨见她这样也不好意思再说她,脸色少霁:“世上最危险的就是如你这样,你若一点灵力全无,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害你,你也不会去涉险,可你这样半瓶子醋,又打不过厉害些的,有多少条命也不够送的!”
杜随仰头笑道:“你担心我么?”
金墨顿时冷下脸来:“我是怕你给我惹麻烦。”
杜随伸手挽住他一只肌肉纤长坚实的手臂,娇笑道:“堂堂血圣兽怎会也怕麻烦?”
金墨搂住她腰的手臂紧了一下,大概是见她乱动怕她掉下去。但脸色更冷地说:“你回家就练功吧,这两个月我竟然一次也没见你练过功。”
事实证明金墨是很了解她的,如果他事先没有搂紧她一些,她现在便要掉下去了。
说到练功,那是杜大小姐顶顶头痛的事,每次当她一想起小时候每天跟着老和尚练功的事,便顿起往事不堪回首之感。所以这之后十年,练功的频率决不超过每月一次,每次决不超过两小时。毕竟枯坐是不大合杜大小姐性子的。
现在金墨说要让她练功,以她对金墨的了解,这家伙明显残留着当年的霸道,说一不二,软硬不吃,所以这问题便很是难以解决。
不过自然杜大小姐也不会不做任何努力,她一到家就作欢喜状说:“我去做饭啦。”
被一只手拉了回来。
……
“咦,我答应给你做西班牙海鲜饭的。”
……
“答应的事一定要做到。”
……
“就算你不饿,我也很饿呀。”
面无表情的血圣兽金墨大人终于开了金口:“可以叫pizza。”
杜随绝望了,乖乖被他拉到屋里。
盘膝坐下后,金墨搭住她一只脉门,杜随便觉得有一股灼热中带着冰寒的气流缓缓渡入她体内,顺着经脉走了一遍,汇入她的气海。
以前老和尚师傅也经常这么做,但是老和尚的气中正温和,如三月的阳光,她会觉得通体舒泰,而金墨的气却十分霸道,令她体内既有的气忍不住奋起反抗。金墨发觉她的体内有排斥,便将气缓和减少了一些,又绕行一圈。
如此过了半个小时,金墨把手撒开,皱眉不语。
杜随很不高兴,没好气地说:“有什么难听话就说吧,我做好心理准备了。”
金墨又沉思了一下:“你修行也快二十年了,虽然后面十年是明显松懈,底子却很好,到今日还不能飞行吗?”
杜随哼了一声:“我练的是佛门气宗,你道是练剑么?打一开始师傅就没说过修了能飞行。”
金墨道:“我虽然不知气剑之别,但修炼之法,异道同源,气与剑,一为体,一为用,便是练剑,难道不要练气么?”
杜随正色说:“其中大大不同,师傅说佛家练气,重在修身,是为了培育正气佛光,使万邪不亲,心魔难入,是佛家修行求正果的一个辅助法门。像剑术这样求克敌致用,一味图强,已是如天眼通之流的旁通了,沉迷其中,不是正道。”
金墨听了这番话,沉思良久,开口说:“那么便须想些法子,使你所练的气能够致用。”
杜随一听这话便叫不好,只怕又要苦修了,连忙说:“既然师傅都说了不要沉迷一味变强,又何必这样着相呢?只怕和我所练的有些冲突也难说。”
金墨当然知道她不是什么佛教徒,瞪了她一眼:“你不变强些,有我保护你的时候还不怕,万一有今天这样的疏忽,就要后悔了。你现在飞都不会飞,也太不方便。再说,你如今所练的,能够驻颜长生吗?”
杜随听了最后一句,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其实也想过这问题,尤其见了程家兄妹之后。但她一直并不求长生,长生不死有时候并非乐事,这世界也没这么值得留恋。便是驻颜,她也不像别的女子热衷,人的一生便如一片叶子从发芽稚嫩到青葱繁茂再到枯黄坠落,每一个阶段状态都自有其美丽,又何必人为地停留在一个状态上,未免太不自然流畅。她自幼跟着老和尚,若连这点都看不破,也太愚钝了些。
可是现在从金墨口中说出这句话,却使她的心沉了一沉。
金墨是不老不死的生物,再过一千年他还是如今的少年模样,他现在与自己走出去穿正装人以为是情侣,穿得稚气些人以为是姐弟,要是再过十几年,人家就会以为是母子,再过三十年,四十年,那成什么样子了?
她想象自己鹤发鸡皮的模样与现在年少俊美的金墨站在一起,不由打了个大大的寒颤,浑身都抖了一下。
可是,为什么要想这个呢?也许自己根本那时都见不到他了。他虽然说要一直和自己住下去,可这世上难道真有人会一直和谁在一起么?大家不都是孤零零而来的,孤零零而去的吗?
为什么要这样傻?
她还在心里自怨自艾,金墨却突然不耐烦起来,一下抓住她轻抚自己脸颊的双手,疾声道:“到底能不能?!”
杜随吃了一惊,不解他何以如此激动,呆呆说:“不知道……我觉得自己和五年前没什么区别。”
金墨放开她的手,紧紧皱着他又锐利又秀美的漆黑的眉,想了半天说;“不能冒险,一定要弄明白。假使不能就算抢也要抢一派能驻颜长生的心法从头练起。”
杜随见他这样紧张,不由失笑:“你何必去抢?把你练的教我不就是了。”
金墨冷哼了一声:“我哪有什么练的功?我现在会的都是生下来就会的。”
杜随愣了一下。
不愧是与天地同时诞生的血圣兽啊,原来是天赋异秉。
不过地球上的动物界中好像是越高等的生物生下来越弱小,越要通过学习来掌握生存技能。而昆虫什么的几乎生下来就知道所有的事了,完全靠遗传信息。这一点还是很符合生物进化的原则的。
当然,血圣兽大人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就此一只,自然也不存在什么繁殖进化和遗传变异的问题了。
“那你为什么还老练功?”
“我是在用天视术放开来寻找猎物,现在妖怪少了,躲得也好。”
杜随差点倒了。
金墨又把话题扯回来,冷下脸说:“总之你要认真练功,就算你的修炼可以驻颜不老,照你这样炼法也不会有什么进度!”
“以后每天练功两小时!”
杜随悲痛之余,觉得只要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两小时,号称在练功就是了。
想不到金墨早有准备,他所谓的练功方法是每天杜随盘膝坐在他身前,他用一只手将自己的气导入她体内,强迫性质地推动她的气运转,最终一起聚入她的气海中,如此一来,便至少多了一倍的增加量,可是过程却十分痛苦,她的筋脉原是和自己的修炼程度相配的,这样硬生生扩了一倍,自然痛苦非常。何况金墨的气与她既不同源又不同质,甚至是异类所修,又霸道异常,一入她体内就十分难受,又热又冷,而且流动方式也不是她平常修炼的途径,真真不知这两个小时是如何熬下来的。
等金墨大少爷终于觉得够了的时候,杜随也直接倒地上了。
她有气无力地问:“你确定这样可以吗?这不等于另练一门啊?而且你的气也不知是什么样的,会不会与我的有排斥?我看我的身体好像不是很欢迎你。”
金墨自己也调息了一下,睁开眼说:“不知道,大概不会。”
“什么?”杜随虽然累得不行,也差点跳起来:“你也太草菅人命了吧?”这可真是性命攸关的事啊!
金墨看了她一眼;“你不是没死么?我的气秉天地阴阳而生,聚汇大成,一般应该都不会不适应的。”
杜随看他这样自信,差点没气死。但是自己调息发现确无不适,虽然心里忐忑,一时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咨询,老和尚是不知芳踪何处,难道要自己找上峨嵋,揪住一个程家兄妹的师长问“前辈剑仙,小女子被迫修炼血圣兽sama的气,不知道会不会对身体有什么妨碍呀”?
就这样在杜随的担心和犹豫中,已经练了一个星期,虽然过程痛苦,倒是自觉强大了不少,也没什么后遗症。便决定暂且不管。
杜随此时自然不知道,这么一来,她已经开始修炼一门古往今来从所未有的法门,完全是从血圣兽的力量蜕变而来,阴阳调剂,霸道凌厉,而能速成的力量。
这种方法,以前自然从没人有这样的机遇来练,但若杜随不是自幼修炼至正至和的天台正宗佛家洗心伐骨之术,也就是老和尚所说的金刚伏魔,也是抵御不了金墨气中的霸道暴戾之性,轻则日后堕入魔道,重则当场经脉爆裂而亡。所以金墨此次真是实在轻率,所作所为,若不是杜随,换一个人早已死定了。
这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老和尚原是得道高僧,见到尚自幼小的杜随,早知她日后的际遇,正是为了救她,才让她专心修一门并无多大实用却十分纯正的佛门护心术。可她若不开始修炼,一直是一个普通人,却也不会去招惹上血圣兽,其中孰因孰果,也难说得很了。
金墨哪里知道这么多,他只是偶然听到杜随说练他的功就是了,心中一动,便想出这法子来,也不管人类的承受能力比起血圣兽来简直是不堪承一指的。
第十八章 避祸欧洲计划
杜随练了一个月的功,长进极快,昨日已能飞行了,虽然控制的还不是很好,却也算得傲人的成果了。
这天早上,杜随开车送金墨去学校。路上突然问:“今天期终考试吧?”
“嗯。”
“后天开始是寒假了?”
“嗯。”
“有什么打算吗?”
“没有。”
杜随语气很轻松,脸色却很郑重,说:“那么,去欧洲度假吧?”
杜随是最近开始考虑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的。
上次血圣兽毁了程氏兄妹的宝剑,伤了他们的元神,以峨嵋作为正道领袖,即便近日已不是人才济济,只怕也很难咽下这口气。何况血圣兽虽然没被典籍记载说成是邪物,但这样的上古神兽,危险系数可比洪水猛兽高了不知几级,神通无限,动辄为祸无穷,又是以血为食,只怕正道中人都会以铲除之为己任,纵然心里个个畏惧,但想到要除魔卫道,也不得不前仆后继。
眼下估计峨嵋正向黑白两道大撒英雄帖呢!
这事原与杜随不相干,但是同住了三个月,此刻要说没有感情,那是自欺欺人。
杜随倒不是怕金墨有什么危险,毕竟血圣兽的能力远非人力所及。
她心中所虑的是一旦开打,自己的地位便十分尴尬。
她若站在金墨一边,便是与天下为敌,背叛的不仅仅是她虽然不太了解毕竟出身其中的中国正道修真界,而是背叛了人类这个种群。倘若与金墨决裂,站到峨嵋一边,且不说自己心中愿不愿意,甘不甘心,到时无疑金墨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她,那便是神仙也救不了她啦。
这其中可恨的是没有中间路线,她若说声我不管了,飘然远去,结果决不是两不得罪,而是同时得罪了两者,也许能保住一条命,但以后就要被所有人唾弃了。
这样的惨烈微妙痛苦的局面,杜随无论如何都不想见到,她又不是乔峰,实在不大适合演这样古希腊式的悲剧英雄角色,更不想拿支箭刺到自己胸膛里说“二十年内,莫启战端”。这种故事在小说里看看是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实际发生可就是衰到家了。
所以一想到这件事,杜随就出了一身冷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家里想来想去,决定绝不能坐以待毙。她最后定下来的打算是先趁着这个寒假,以度假为名,把金墨骗到国外去避避风头,叫峨嵋的道士和尚剑仙们找不着,然后徐图对策。
对策嘛,倒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顺应世界呼吁和平的潮流,以对话代替对抗,以政治和外交手段代替军事途径。第一步先找奥里弗,让他打听一下程家兄妹俩和峨嵋目前的动静。第二步是联系上那个乞丐道人,他既然是峨嵋元老,自然也说得上话。到时自己是晓以大义也好,哭谏死谏也罢,总之要说服他:金墨虽然是血圣兽,但品行良好,从不伤人,反而四处吃妖怪,保护了人类和平,实在没有必要围剿之,而且这样做只会使大家白白无辜牺牲而已。乞丐道人游戏人间,性子圆通,并不顽固保守,杜随还是有信心说服他的,问题只在于两点,一是要找到他有点困难,二是他未必能去说服别人。
但目前可行的,只有这条路了,自己总不能一步一叩拜上峨嵋,满脸血泪的为血圣兽仁兄请命吧?自己演绎欲虽强,总不大好意思强到那个份上。
杜随甚至已经想好了,如果峨嵋那边说不通,也可以在欧洲重新找一个事务所,同金墨在那里生活,峨嵋的老道士们大都是大中华概念很强,他们躲在海外蛮夷之地,那帮人一定不会这么世界主义,连同欧洲友人也要救护的。操作的难点是让金墨放弃国内学业去留学,用什么借口好呢?
退一万步说,即便上述计划统统失败,自己毕竟作过了努力,到时要与峨嵋的真人们决裂,也心安理得,理直气壮些。
所以现在杜随决定开始自己的计划,第一步要说服金墨跟自己去,当然不能让他知道是为了去避祸,否则以他的性子不但不会去欧洲,只怕要单枪匹马杀上峨嵋,把有威胁的不知死活的人类杀个一干二净。
金墨没有立刻回应她,沉默了一下。
杜随心中焦急,嘴里却很轻松的说;“怎么,你寒假要回家?”
金墨摇摇头:“我不是说过我已经消掉我父母的记忆了吗?我没有家。”
“那就去嘛!人家好想去度假,都计划了半年了!”杜随认为撒娇是个好办法,“而且现在正是圣诞节后大打折,我一定要去巴黎购物!”
金墨看了她一眼,还是没说话。
杜随心中更急,语气里立马加上诱哄:“你没去过欧洲吧?很好玩呢。人文背景很浓厚的,景致也好,去玩玩嘛!”
……
动之以情:“那是我留学的地方,有许多回忆,实在很怀念,极想去旧地重游一番,最近尤其厉害,有点日思夜想,茶饭不思了。”
……
诱之以利:“欧洲的妖魔不少,什么狼人啦,吸血鬼啦,只怕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偶尔换换口味不也不错嘛。”
Yada!终于有反应了!果然动物的第一本能是进食。
金墨皱眉说:“你最近请的假是不是有点多?事务所那边怎么办?”
杜随勉强笑笑,何止有点多,简直已经不象话了,要不是她是合伙人,只怕早被开了。
“不必担心,”笑得像春风一样轻松无邪灿烂,“我是老板嘛,自己说了算,再说这快过年了,哪里也不会开工,留在所里也没事可做。”
看来金墨是被说动了:“你想去哪里?”
去哪里?说实话这个问题杜随还没考虑。这大冬天的,北欧是不考虑了,伦敦也一样,巴黎要不是为了采购那也是不用去的。当然首选是温暖的地中海。
“我们坐飞机到巴黎,留在那里玩三天,主要是购物啦。然后去cote d’azur(蔚蓝海岸)……马赛没什么必要,尼斯,摩纳哥……科西嘉岛有山有海,海边的沙又细又白,是度假的天堂哦……然后是意大利,Milano的东西也很值得买……当然还有伟大的永恒之都Roma……威尼斯也走一遭吧,哦,佛罗伦萨一定要多留几天,那是我最热爱的城市了。剩下的日子可以去一些小镇看看,也可以找一个度假的maison静几天。”
看来这一趟一个月要走下来是有点困难,不过杜大小姐恨不得拖得越久越好呢,事务所要有问题大不了换一家,也大可歇个一年半载然后再自己开一家,反正名气已经很响,人脉也很足了。但是金墨大概不肯放弃他的学业吧,要不然以后估计他就不知道干什么了,迟早无聊而死。
达成一致之后杜随又问金墨有没有护照,意外的是他竟然有,原来是两年前去美国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时办的。(……这个……想到一只血圣兽去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不知为什么心理上总是有点受不了……)如此就好办多了,杜随和法国使馆那么熟,签证拿进去就能签下,订机票和酒店也是轻车熟路,看来后天寒假一开始,他们就能成行了。
这件事计划好之后,一切都很顺利,三天之后,杜随穿着苏格兰呢的裙式旅行套装,拿着一个不是louis Vitton的旅行包站在了首都机场的国际厅,虽然是去避祸,心里的兴奋实在和度假完全无二。
身边的金墨穿着白色的克什米尔毛衣,深灰色的条绒休闲裤,脖子上是灰色与橙色抽象条纹格的薄羊毛围巾,棕灰色粗皮登山靴,一手搭着一件深烟灰色的范思哲的新款羊毛半长大衣,一手提着一个体积不小的Hèrmes的黑色男式旅行皮箱。俊美精锐的脸,少年冷漠的模样和这身打扮营造出的贵公子似的气质立刻吸引住所有眼光。
这两人实在很有被犯罪分子盯上的前途,不过倘若真有这样的歹徒,也只好怪自己命不好了。
十三个小时的长途飞行,杜随是累得不行,金墨则完全没有任何变化,衣服上没有一条褶,脸上没有一丝疲倦的阴影,眼睛明亮得像刚出生。
不同种类的动物果然没什么可比性。
难怪一路上那些空姐们格外殷勤。
杜随靠在金墨肩头睡了一路,金墨恁的好定力,居然一动不动维持了十几个小时。飞机上许多人看他们都很明显流露羡慕眼光,男的英俊,女的美貌,气质高贵,年少多金的一对,又这样情深,如此默契。神仙眷侣也不过如此了。
当地时间凌晨六点的时候,飞机在戴高乐机场降落,事先得到通知的奥里弗爵爷,在对于血圣兽的恐惧和对杜随师妹的爱护及责任之间徘徊良久,终于这位光明与正义的英俊骑士毅然地出现在了候机厅。
场面其实还是很可笑的,奥立弗先是不说话,盯着金墨看了五分钟,眼睛里露出不置信的神情。金墨在被一个大男人盯着的期间,完全举止自若,好像根本没这人存在一样。
然后奥立弗终于做好准备,下定决心,把视线从金墨身上撤回,对在旁边等得已经打了十七八个呵欠的杜随露出完全符合这种场面所需的殷勤而恰到好处的笑容;“嘿,雷娅,我亲爱的,你身上这套漂亮优雅的衣服真可怜呀,你的美丽完全使它黯淡无光。”
杜随装模作样作了个俏皮的屈膝礼,笑容可掬:“谢谢,我亲爱的爵爷,你的嘴还是一如既往的殷勤甜蜜。”
两人相视大笑。
奥立弗是开车来接他们的,于是三人上了车。
底下奥立弗的行为说明他已经决定当作身边完全没有一个不知是人是怪的东西存在,他一直和杜随叙别后思念,要不就说许多俏皮话,眼睛看也不往后看一眼,好像真的只有两个人在车上,后座全是行李一样。
奥立弗问了他们的行程,本来杜随在巴黎已经订好酒店,但是奥立弗说他在卢森堡公园附近有一套公寓,一定要杜随去那里住。
卢森堡公园是杜随在巴黎最喜欢的地方之一,拉丁区也是她在这里最喜欢的区,所以也就没有推辞。
第十九章 永恒巴黎
奥立夫的公寓地方不小,有四个房间和两个厅,一间餐厅,一间客厅,一个起居室,一间书房,一个主卧和一间客房。
公寓所在的楼颇有些年代了,有两三百年,不过这在巴黎很常见。内部装修完全是华丽的巴洛克风格的简化体现,从磨损状况看,这屋子至少是五十年前购下的。果然奥立夫说;“这是我祖父以前在巴黎落脚的地方,后来他成了家,嫌这里小,另外又买了一处宅子,这里也不值得卖,就一直保留下来了,我父亲年轻时在巴黎求学就住这里,挺适合单身汉,我要是在巴黎的时候,也用这房子。”
确实这屋子是没什么个人风格在内的。
稍作休息,杜随便要实行她的购物大计,三人一起去了香榭丽舍,自然买了不少东西,下午顺便走到了协和广场,照例在方尖碑前面感叹了一下古埃及法老的倒霉,逛了旁边的几家不小的古董店,在coco香奈尔的茶室喝了下午茶,吃了几块甜得要死的点心,感受了一下法国七八十年代的尖头鞋猩红嘴唇式的modern,杜随还又在隔壁一家店买了一套印度的纱丽和一条尼泊尔的披肩,金墨在旁边几不可查地撇了一下嘴,说了他今天以来极难得的一句话:“你果然是床单文化的拥护者。”
晚饭是回到拉丁区吃的,在sorbonne(索邦大学)旁边许多的小馆子里的一家,这多半是给学生消费的地方,既实惠量又大,味道也并不太差,周围全是年轻人,充满嬉笑和争论的噪音,萨特和存在主义至少被周围三桌的人提起,简直好像和白宫与伊拉克一样热门,连奥立弗对于金墨的在场都不大拘束介意了。
杜随不停地讲她以前在巴黎上学时候的事,不停地咯咯笑,吃光了她点的东西,喝了许多酒,抽掉一包细细的烟。
十一点走出馆子的时候,街上还是热闹极了,灯光闪耀如群星,许多年轻人摩肩接踵,夜风很凉,却不像北京那样刺骨,杜随已经有了酒意,脚步也有点浮,勾住了旁边坚若磐石的金墨的手臂,裹紧了大衣,依旧不停地笑不停地说话:“你知道那时候我最喜欢这里的什么吗?……旧书摊,黄昏时一望无际的旧书摊……我买一个三明治,一边啃一边淘书……新书太贵我买不起,旧书里有许多不错的……淘到一本好的就和发现了一个金矿一样……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可惜这些书没看完的回国后我就束之高阁了,毕竟还是用自己的母语看得舒服。”
路过sorbonne门口小广场时有七八个学生组的小管弦乐队在演奏,围了不少人,算是训练也算是自娱自乐,奏的并不是什么classic的经典,而是一首著名的经常在婚礼使用的法语老歌“La vie en rose”(玫瑰色的生活),这是杜随很喜欢的一首歌,不由自主地跟着轻轻哼唱起来:
“Quand il me prends dans ses bras,
qui me parle tout bas,
je vois la vie en rose 。”
(当他将我拥入怀中,对我低声耳语,我看到了玫瑰色的生活……)
这曲调如此深情轻快而流畅完美,尤其是里面的萨克斯部分,杜随每次哼起来,都觉得生活真的可以很甜蜜幸福飞扬。但是从来没有一次像今晚这样强烈,她抬头见到满天繁星,身处在她熟悉的异国街道,耳边满是年轻的人声笑语,侧首看看奥立弗温暖的笑脸,手臂更紧地挽住金墨,几乎想踩着舞步轻快旋转。
“你喜欢这里吗?”她仰起头看着金墨的脸,笑着大声问出这个平时从来不问的问题。
金墨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低头看看她,说:“我看你很喜欢这里。”
杜随还在哼着歌,闻言笑着使劲点头。
今夜真美好呢,以后大概是不会忘了吧?有一天回想起来也许会勾起我嘴角的微笑,也许会使我的心在瞬间如遭重击,眼泪滑出它应该在的位置。
幸福,真的可能吗?为什么今夜的星空下我觉得它触手可及?
回到公寓就打算休息了,毕竟是刚下飞机的第一天,但是出现了一个可大可小的问题:奥立弗打算让杜随住客房,让金墨住书房,金墨摇头说要和杜随住一个房间。
奥立弗的脸瞬间变得难看无比,坚持沉默不言,杜随看他脸上神色阴晴莫定,就知道他的心里斗争:
自从他知道血圣兽没有杀杜随而半强迫地与她同居,就很直接自然地联想到了正常男人在此情况下会想的内容:那妖怪必然是对她有所企图,甚至是控制了她当做泻欲工具。但是他没有问,也不能问,万一他一问之下杜随肯定了他的猜测,或许还会露出一点凄然之色,那么奥立弗作为一个男人,还是一个生在欧洲贵族家庭,深受骑士精神影响的男人,无论如何只能去找金墨拼命,但是以他与金墨的实力悬殊,简直不是九死一生,而是百分之一亿的一万死无生,毫无意义的送死。
今天,现在,这个问题被挑明了,局面变得一触即发。
奥立弗大概根本没想过也不会去希望或相信金墨至今没动过杜随,但是内情是一回事,场面又是另一回事,现在他不表态,完全是看杜随的反应,此刻她哪怕是表现出一点点不愿意,奥立弗也无可选择只能与金墨拼到底了,场面将完全不可收拾。
杜随自然深知其中利害,她尽管听到金墨的要求时也愣了一下,心里直打鼓,此刻也只好鼓起勇气,若无其事的笑着说:“你真是的,也不怕主人笑话。”
奥立弗听到她的话神色很奇怪,好像是痛惜,又好像是怨愤,但毫无疑问,他松了口气。
然后杜随就劝金墨去洗澡,金墨注目了她一下,转身去了。
杜随见终于只剩自己和奥立弗两人,连忙简略地说出她的打算,然后问奥立弗现在有没有程家兄妹的消息。
奥立弗说:“当时我送他们到峨嵋,只有几个打扫做饭的道童,他们的师傅,峨嵋的掌门在闭关修炼,要半年才会出关,几个老一辈的都和你的那个道士老师一样在四处云游。他们的师弟师妹见到他们的样子都吵着要下山报仇,我告诉他们敌人十分强大,劝他们等老师出关,不要擅自行动。我离开的时候他们俩还没清醒,但是据他们会医术的师妹说没有生命危险。”
难怪峨嵋一直没动静了,看来现在就应该尽快找到乞丐道人,杜随这么想着,向奥立夫道晚安,走进客房里去了。
杜随下飞机之后已经洗过一次澡,时差的原因很困,晚上就不打算再洗了,她要在金墨没回来之前换好睡衣,这次预见到旅行中可能会有要同住一室的情况,所以专程带了一套保守的睡衣裤,替代了性感的睡裙。
换好之后杜随就抢先钻进被窝,法国的双人床一般都不大,两人睡的话还想保持距离是不大可能。
已经听到了金墨的脚步声,越走越近,在门前停住了,然后是转动门把的声音。杜随的心越跳越快,快要跳出胸腔了。
门开了,金墨只在下身裹着浴巾走了进来,漆黑的头发滴着水。他黑色宝石一样晶莹闪耀而形状像美丽的杏子的眼睛不带感情地在杜随身上转了一下,揭开被子躺进了被窝。
杜随立即被她熟悉的沐浴露的香气和金墨的温暖肉体的味道所包围,心跳得厉害,闭了下眼睛。心里恨不得有一把剑一碗水什么的放在两人中间。
金墨伸出手,把背紧紧贴着墙缩到最远的僵硬的杜随的身子揽到怀里,杜随突然被迫紧贴在他身上,脸都红了。他们以前是经常有搂抱亲密的状况,但是金墨没穿衣服却还是第一次,他的肌肉坚韧有力,皮肤却光滑如丝锻,杜随竭尽全力才使自己平稳了心跳。
金墨一手搂住她,一手就去解她胸前的纽扣,杜随见他这样直接倒也吓了一跳,按住他的手说:“你确定吗?”
金墨把眼神调到她脸上,说:“你不愿意?那为什么让我去洗澡?”
“什么?我……我根本不是那个意思。”
他看着她的眼睛。
杜随勉强笑了笑,并没有挣扎,将一只手搁到他胸前。她早知道自己终有一天是要成金墨的人的,但是却一直希望这一天能够晚一点到,能够在较长的时间内维持一种相对单纯的关系,而不要去面对她不知如何面对的变化。
“你要我的话,”她低声说,“我不反抗,与你力量相差太远,反抗也没有用,但是……能不能再等等?”
“为什么?”金墨注视着她,安静地问。
“我大概还需要一点时间。”杜随低下头不看他,声音更加低沉,有一点困扰。
金墨低头看着她的脸。“好,”他说.
杜随松了口气,伏在金墨胸前,用即将入睡一样的模糊声音说:“谢谢。”她的眼神却很清醒。
后来不知是不是太困,杜随居然也就很放心地睡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自己完全在金墨怀里,她的背紧贴着他坚实的胸膛和腹部,他两只手牢牢的搂住她,一只手固定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放在她胸上,最可怕的却是后臀仿佛有异物顶着。
杜随虽然那一瞬间很想跳起来,再尖叫一声。但是作为一个成熟理智的女性,她深知早上男人的状态,此刻惊醒了金墨,只怕要脱身大为不易。
所以为了自己着想,她没声张,停顿了一会儿,有一刻不知所措。忽然想到自己睡得那么死,昨夜不知金墨是否抚触过她的身子,不由红了脸。
“流氓神兽啊。”她假装叹息着看了一眼熟睡中俊美如玉却仍蹙着眉叫人心惊的面容,轻轻将他的手拿开,从他怀里钻出来,蹑手蹑脚地下了床,看了一眼还闭着眼睛的金墨,踮着脚尖跑进了浴室去洗澡。
她洗完澡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金墨已经起床了,奥立弗也起了,还准备好了简单的早餐。
“嘿,早安。”他带着早上理所当然的愉快打招呼,“睡得好吗?”但是看了一眼金墨,立刻脸色一沉。
杜随有点想笑,她知道此刻奥立弗正在幻想的一定是金墨在床上把她折腾得死去活来的画面,并且一定认为她睡得很不好。
“睡得很好。”杜随微笑着说,然后在早餐桌上坐下来。
今天奥立弗要回他在中央高地的城堡去了,他有重要的家族事务没处理完,还有一个炼金术试验正在进行中,完全是要为杜随尽地主之谊才赶来巴黎的。
交代了一堆事情之后,又强迫杜随答应旅行的最后一站去他的城堡做客,然后一溜烟跑了。
接下来这一天杜随完全用在购物上了,因为现在正是圣诞节后一年一度的大降价时机,大部分的衣服和鞋都是真正的五折以下,化妆品折扣也不少,所以万万不能错过。
难得金墨陪她逛了一天街,竟无一句怨言。而杜大小姐显然想都没想过要带金墨这个第一次到巴黎的人去一趟卢浮宫,巴黎圣母院,圣心教堂,奥塞博物馆之类的地方,更遑论她老人家深恶痛疾的埃菲尔铁塔了。
不过金墨好像也没有想到要去。
他们直接把东西去做托运运回国,手续办好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在附近随便找了一家餐厅吃完饭,金墨对累得直吐舌头的杜随说:“今晚逛逛巴黎吧。”
杜随几乎想翻个白眼。不过她知道金墨的意思,巴黎是著名的吸血鬼之都,好像也出过狼人,金墨今夜是想要狩猎了。
吸血鬼,到底存不存在呢?
不知为什么,杜随想起了《夜访吸血鬼》里面的主角变成吸血鬼又杀了把他变成吸血鬼的那只吸血鬼之后,满世界寻找是否有别的同类,找了许多年许多地方都失望了,后来到了巴黎,结果发现了一窝。
哪里有吸血鬼杜随自然不知,但她凭直觉想都没想就带金墨去了PICALLE。
PICALLE是巴黎著名的有两百年历史的红灯区,赫赫有名的红磨坊就在那里,现在这一片是游客必去的旅游景点,性交易反而不多,却充斥着DISCO, SEXSHOP, SEXBAR, SEXTHEATRE,晚上真是热闹异常。
杜随他们没有事先预订,是不可能买到红磨坊的票了。于是进了旁边一家DISCO,里面自然是人挤得寸步难行,很难想象居然还能跳舞,节奏强烈的音乐震耳欲聋,所有人都扯着嗓子叫喊着说话,昏黄而光怪陆离的灯光被烟,雪茄和大麻的烟雾弄得更加难以视物。
金墨本来就不大喜欢人的气味,这样高密度的人群,又有白种人不可避免的浓烈狐臭,自然要让他皱眉头了。杜随闭上眼,放开神识去搜索,半晌,睁开眼,朝吧台最里面一个角落看去。
一回头,金墨也目光炯炯地盯着那里,只是过去要穿越所有人群,金墨看着面前蠕动的人头,脸上显出厌恶来。
杜随心中一动,对金墨笑着说;“交给我吧,我已经发现目标了。我去把他钓出来,你在外面等我怎么样?”
金墨显然很满意这种安排,点点头,走了出去。
杜随竭尽全力地穿越人海,有几次她觉得自己已经到不了了,不过在半个小时后,她终于成功走过了这一百多米的距离,到达了目的地。
杜随扫了一眼,立刻发现了猎物。一个三十不到的深棕长发男子,英俊到妖异的面容,打扮像摇滚歌手,黑色皮衣皮裤上有各种银饰和洞,紧紧包裹着他性感完美的身体,尤其是从锁骨开始的作为皮衣的装饰的细细皮绳在他苍白美丽的脖子上系了几圈,真是性感得惊人。
他身上有黑色的阴冷的气,透着浓浓的血腥味,毫无疑问是一只吸血鬼。
杜随走到他旁边的酒吧椅坐下,用低哑性感撩人的声音诱惑地说:“嘿!”
那吸血鬼缓缓转过头来看她。
杜随朝他慢慢飞了个媚眼,舌头在嘴唇上轻轻舔了舔,十分美妙纯正的巴黎口音的法语说:“我渴了,帅哥,请我喝杯酒吧。”
吸血鬼细细打量她的脸和身体,面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女,美丽的黑色长卷发,光洁如玉的脸庞,一双眼睛顾盼生姿,带笑的眼神有一种把人勾入深渊的力量,形状优美的嘴唇好像生来就为了接吻,身材堪称完美,胸部是东方女性几乎不可能有的丰满,柳腰纤细,臀部虽然不够挺翘,却绝对符合黄金分割率,长长的腿,精巧的锁骨和足踝,纤纤玉手的形状用春葱柔荑简直不堪形容,一件深紫色斜襟半透明纱衣(大衣留在外面给金墨拿着了),一条黑色带刺绣边的七分长精致中式棉布裤子,细细手腕上垂着一条别致的镶深绿色贝壳的金手链,浑身散发出一种不可名状的东西,令吸血鬼干涸死寂已久的心中也升起一种异样的激动,苍白脸上的殷红的薄薄的嘴唇掠起一个满意的弧度,充满魅力地微笑着说:“当然,美丽的女士。”
他对于杜随这个送上门的猎物很满意。
在这样的情况下,杜随当然要点俗不可耐的血腥MARY,她装作对这个吸血鬼十分痴迷,每一个动作都在卖弄风骚。
吸血鬼显然觉得今晚运气不错,心花怒放,也用声音和动作眼神诱惑她,伸手搂住她的腰,轻吻着她的耳垂,低低说:“跳舞吗,美人?”
杜随想,他一定每天对不同发色皮肤的女人不停的重复这句话。
娇笑了一声,杜随又朝他抛了个媚眼,低声说:“何必浪费时间呢?HONEY,让我们去找个旅馆好好尽情享受今宵吧!”
看到这个女人这么干脆不让他费事,吸血鬼更加高兴了,他微笑着看着杜随:“美人儿,你真是善解人意。”
便搂着杜随,挤出人群去。
不知道是他经验丰富,还是他的危险气息使人们不知不觉让开了路,挤出去居然很顺利。
一出门是无人的小街,连路灯都没有一盏,虽然远远近近有无数霓虹。
杜随四顾一下,糟了,出错门了,这里是后门!
没了许多人挤在一起,就顿觉冷了,杜随打了个寒噤。
吸血鬼立即从后面无声无息地紧紧抱住她,在她耳边低声说;“让我温暖你,可爱的东方美女。”
你这冷冰冰的东西能温暖我吗?杜随心里没好气地暗骂。
他一只手像蛇一样滑在杜随的腰际和胸脯,不停的挑逗,一边低头吻她。
不得不承认,精于此道的吸血鬼技巧真是比又粗暴又骄傲又没经验的血圣兽好太多了,难怪那些女人都任凭摆布。
金墨跑哪里去了?再不来我就要成人家的食物了!
杜随心中焦急,吸血鬼可高兴得很,从杜随的嘴唇一路慢慢吻到脖子,轻挑慢撩,极尽挑逗之能事。一边嘴里还不住地吐出甜言蜜语:“亲爱的……你真是太迷人了……哦……多美的脖子……多么细腻光滑的皮肤……多么可爱的乳房……真想把你整个吃下去。”
最后一句话带着强烈的欲望,杜随吓了一跳,她可知道这话是千真万确,绝非调情。何况吸血鬼仁兄的舌头已经在舔她的颈侧大动脉了。
金墨在哪里?!
杜随用力一挣,转过身来,娇笑着说:“你也太猴急了,找到旅馆你想怎样都行,不用在路上就这样吧?”
英俊的吸血鬼眼里闪着光,几乎是狞笑地抱住她:“我等不及了……宝贝……让我先好好玩玩你……我就在这里把你吃了吧!”
杜随急速地后退,但是她的速度怎么比得上吸血鬼,被抱了个满怀。近身搏击杜随是没有胜算的,吸血鬼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和速度。
杜随拼命挣扎,但是完全无效,如果攻击的话,不致命处他可以立刻回复,为了给金墨留下好不容易找到的新猎物又不能攻击致命处,一时好生为难。
“敏锐的宝贝,”吸血鬼低笑着,摁住挣扎的杜随,扯开她的衣襟用力亲吻她的胸脯,一边低声嘟哝:“你发现什么了吗?真是聪明的美人儿,舍不得就这样让你死呢……把你变成我的后裔吧。啊,好久没这么爽了,以后好好服侍我……别动,把腿分开……你真不乖,小东西,别挣扎了,这样只会弄伤你漂亮的身体……我会让你快活的,还会赐给你永远的生命和青春美貌,宝贝……别怕,我的小金丝雀……不会太疼的。”
这吸血鬼一边嘀咕着这些废话,一边从她的胸脯吻到脖子,又从脖子吻到胸脯,显然犹豫不决,要从她的迷人的脖子上的血管入口还是她丰满柔嫩的胸脯。
杜随暗叫不妙,但他的力量紧紧钳制着她,使她不能挣扎分毫。
第二十章 确有所属
正危急间,仿佛一阵清风吹过,搂住她的吸血鬼化成一缕细尘流沙,消失无踪。忽然从诡艳香帷,绻缱情浓化作青齿獠牙,心惊汗下,再化作一阵清风,颇有点佛教的虚妄之感,杜随一时怔仲。
不远处,冷冷的金墨袖手冷然站在寒洌夜风中。杜随觉得一股温暖和喜悦慢慢升上她心头,喜道:“你终于赶到了。”
金墨却一脸漠然,声音比此时的寒风还冷,“打断了你的好事。”
杜随一怔,皱起了眉,“你怎么了?莫非吃醋?我只是为你引他出来呀,后来出错了门,我的力量又不足以对抗,又不能杀他。”
话被金墨的冷笑打断。
杜随见金墨这样不禁有些恼火。当下也不答话,自己便赌气往前走。
金墨见她突然不对自己赔小心,不由大怒,说:“你站住!”
杜随心头颤了一下,积威之下,她素来是有些怕金墨的,但她生性高傲,不愿屈服,偏偏不肯停下。身形不曾少顿。
金墨身形一闪,已到了她面前,一手捏住她手腕,狠狠说:“没听见我的话么?”
杜随原受不了他的力量,此际金墨愤怒,不觉力又用得大了些,杜随只觉手腕疼痛欲折,却咬牙一声不吭。
实在痛得受不住,才从咬着的牙里透出一声微吟。
金墨这才放开手,便见她手腕上两道青紫,也有了几分心软,一时没再说什么,紧紧闭上了嘴,一言不发同她往前走。
默默走了一阵,杜随忽然开口低声说:“我们……要怎么办呢?”
金墨不语,脚步却难以察觉地微顿了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继续他的步调。
……
届时已走出了繁华喧嚣到诡异糜乱的picalle,仅仅两个街区,便成了无人的街道了,连路灯也有几分昏黄凄清。
杜随渐渐觉得心里的委屈怨愤随着手腕的疼痛渐至不能忍受,像火苗一样压抑不住。
“……金墨,告诉我,你要什么?我不愿再这样了……无论什么后果。”路灯下杜随影子被拉长,声音低柔。
“你爱我?或是想要我?你要什么?我的爱?我的身体?你……究竟想怎样?”
金墨仍是不语,面无表情。
“告诉我吧!”杜随突然有点激动起来,扯住他衣服使他停下脚步,压低的声音很激越,“你要怎样?要我怎样做?这样不行的……我不要再心惊胆战,担忧猜疑你的喜怒……不公平,亲爱的,这不公平。”
“公平?”金墨脸上瞧不出一丝喜怒,缓缓低头凝视她,“什么叫公平?没有别人强的人凭什么要公平?”
杜随听了这话心便凉了一下,微笑起来,脸上略有几分凄意,沉默了一下,缓缓开口。
“与你不同,我是一个普通人。我想变强,不要弱,不要贫穷,不要受伤害,不管代价多么艰难痛苦……我优秀,坚强,适应生存,致力于保护自己。然而于我这种普通的人类而言,无论多么优秀,最强二字永远不过是奢望,想要永远安全不啻是梦想……而你,”她流光闪烁的眼眸望向他,平静地说,“你生来便是最强,独一无二,不死不灭,你不明白那也是理所当然。”
“可是,”杜随执著地望着金墨的脸,继续凄然微笑:“据说灵魂是平等的……我是一直相信。虽然是你,也并不见得就比我高贵呢,连神都是,到底哪里胜过我们这些凡人了?更强大么?更美丽么?更永恒么?这样就更高贵了吗?金墨,有一种很老土的说法,你可以用力量强迫我,却不能强迫我里面的东西……虽然可笑迂腐,有时也很真实。”
金墨一直静静听她说,不曾置一辞。
“金墨,你能明白么?我不能确定你明白与否,有时我觉得你很亲近,许多东西不须开口也能知道,可是有时我又觉得你很是遥远,确确实实不是我的同类。”
“我不会伤害你。”不知道金墨是否真的明白了杜随断断续续,逻辑不连贯的话中的意思,只是抛出这样一句话。
许诺吗?杜随淡笑,许诺最大的力量是使人们拼了命想去相信,因此要努力戒勒自己,刺破了指头去沥血地对自己说绝对不要相信……那么,我如今还有再一次的勇气和力量相信么?
相信才能救赎?
路灯的阴影打在他俊美得锐利的脸上。不知何时起,他的脸上已经没有那种孩子的妩媚和少年刀刃出鞘式的轻狂。
杜随又静默一会儿,终于伸出一只手,交给了金墨。
光荣与梦想。
杜随坐在去往尼斯的高速列车TGV上时,在心中默想。我也曾经年少轻狂,迄今为止,地中海仍是我挚爱的地方。古老文明的摇篮,无论是温暖潮湿与众不同的气候,充满理性而自由,激情的自制的文明,还是碧蓝的波澜,洁白的沙滩,沙滩上有着橄榄色皮肤,深邃的轮廓,快乐的人们,都使我那样的欢愉。
在尼斯的蔚蓝海岸,杜随已经租好了小木屋,因为是冬天,海边没什么人,有点冷清的海浪拍打着沙滩,杜随坐在檐下望着寂寞的海鸥飞来飞去,比起往常总在夏天来到这里,充满热闹与热情的场面,冬天的蔚蓝海岸多了一种天人合一,也有一点童话色彩,就是王子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生活的那种。
金墨已经将壁炉生好,把杜随叫了回去。杜随望着熊熊的火,心里也暖了起来。木屋居然也用壁炉,不知道是法国南部不可救药的浪漫,还是节约成本不装现代化取暖设施。
木屋是海滨蜜月情侣木屋,除了一个小小的厨房和一间有点简陋的小浴室,只有一间卧室和一张实在不能算大的双人床。不过杜随反倒不大介意了,也或者是习惯了。如果金墨喜欢的话,也就任凭他抚弄触摸。不过在巴黎这两天金墨并没有真的碰她。
尼斯是美丽的典型法国南部小城,沾了摩纳哥的纸醉金迷。比起别处的田园风情,多了一点地中海的斑斓色彩,但也不乏那些古老石板的路,随处可见的小广场和喷泉,各种旧式的小铺子,因为是冬天,并没有露天咖啡。
安顿下来后杜随与金墨去逛,在一家旅游纪念品店买了些美丽的明信片,在一家咖啡茶酒铺子买了一瓶Riesling,在金墨嫌恶的目光下杜随还在一家奶酪店垂涎欲滴的买了一块满是绿色霉斑的山羊奶酪,自然还有黄油和做海鲜的一些调料,傍晚和归来的渔人买了一些生蚝等贝壳类海鲜和一斤虾,晚上给金墨作了一顿海鲜大餐。
饭后杜随听着外头黑夜里的潮声,坐在桌前用鹅毛蘸水笔写寄给朋友的明信片,金墨则静坐冥想,用天视查看附近有没有美人鱼,海妖之类的食物,可惜什么也没发现。
平静而浪漫的幸福,仿佛。
晚上两人早早平静地睡了,疲劳使杜随很快入了梦乡。
杜随多梦,睡眠质量并不好,有的梦也颇为古怪,今天的便是。她梦见一个非常巨大的巨人,自己好像还在念高中那会儿,所有人为了逃避那巨人如马蜂一样四处奔逃,她记得自己非常恐惧,朝一个与别人不同的方向跑去,以为巨人会追比较多的人,这样可以逃脱,不料那巨人竟是一径冲着她来的,竟紧追不舍。杜随拼命地逃,前方有一个又像花园又像研究所的地方,她知道自己若是进去了就安全了,可是当她好不容易到门口时,里面的人却不肯开门,说是今天不是开放日。杜随绝望了,巨人已经快追上来了,她忽然看见路上有一块大石头,中间正好有一个可以勉强躺进一个人的凹缝,就连忙躺了进去,闭上眼,双手食指交叉作十字。她感到一个巨大的脚从她藏身的石头上踩了过去。又过了许久,当杜随觉得自己已经安全,真开眼睛时,却看到两只巨大而亮的眼睛从极近的上方俯视着她。
杜随吓得尖叫,真正是频临晕倒的尖叫。那巨人捉住了她,要和她交媾。她哭了起来,不停说一定会死的,巨人于是仿佛安慰她说有一种密药可以使自己变成常人大小。后来巨人得到了密药服下,果然变小许多,却还有杜随两倍大,杜随仍很恐惧,那巨人却不愿再等,强行进入了她身体……
杜随痛苦得从梦里醒了过来,发觉自己下体果然有痛楚和肿胀的异物感,而身上也有不轻的重量。她一下清醒过来,黑暗中发现金墨骑在自己身上,千真万确正在自己体内做着强劲有规律的活塞运动。
我和金墨的第一次竟这样发生了?杜随还算清醒的一部分不敢置信地这样想。
金墨美丽的身体在黑暗中看不清楚,只有依稀的轮廓,仿佛黑暗残酷的远古神,他狂烈地运动着,汗水淋在自己的裸体上,嘴里发出嘶哑的呻吟低吼,眼前完全出乎意料的情景和梦中的恐怖惧怕交织,杜随居然不能克制自己“哇”一声哭了出来。金墨在狂乱中发现了,俯下上半身改为整个身子压着她,将她紧紧搂住,无意识地低喘:“怎么了?”声音浑浊不洁,下身显然集中了比头脑更多的血液供应,丝毫没有稍缓。
杜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有流泪这一个本能行为。身体被金墨光滑坚实紧致的身体紧紧挤压着,汗弄满自己身上,一边承受着下面凶猛的冲击,情形很快使得她处于被征服状态。杜随一边不知为什么不能抑制的哭着,一边感觉痛苦渐消,肉体的快感越来越强烈,使她只能屈服,可这点并不能阻止她的哭泣。而她的哭泣也没使金墨手下留情。
后来杜随昏昏沉沉的达到了高潮,金墨却似乎永远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到最后他的每个动作都成为一种折磨,每一次摩擦都带来剧痛,杜随再也无法忍受,不知道金墨究竟是受了不负责任的男性读物影响,以为女人喜欢男人时间越久越好,还是血圣兽真的与正常男人体质有异,使他愈战愈勇。
“我。”杜随虚弱地想推开他,低声求饶,“我真的不行了,求求你。”
“嗯,”金墨加大了动作幅度,激烈的喘息,“马上……就好。”
杜随咬牙苦撑着,后来已经处于浅度昏迷状态,当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时,金墨终于在她身上抽搐,发出压抑的低吟,然后瘫在她身上,一动不动。
金墨从她体内缓缓退出,翻身躺在她身边,俊俏的脸庞上有精疲力尽的恍惚,胸膛随着喘息起伏,手放在她身上漫不经心的爱抚,半天才开口:“……想不到人类交合……这么痛快。”
杜随想起血圣兽在这数万年间并没有同种雌性生物可以交配,那么从某种意义上看,应该算是最彻底的童男,想到这个,虽然自己浑身疼痛不堪,却有点忍不住想嗤笑他。
金墨清理身上的秽物,发现自己下身沾了血迹,惊讶地看着虚弱的瘫在床上的杜随,谨慎的开口:“没想到你还是处女。”
杜随大怒:“什么处女?我是被你弄伤了!”泪珠又不争气的滚下来。
“哦。”金墨应了一声,拍了拍她,貌似是安慰的意思。
“如果你再这样,很可能会让我致死。”她冷冷看着他,一字一句很郑重地告诉他,便转身睡,不再理他。
第二天杜随果然在床上躺了一天,实话说金墨的技巧并不高明,又粗暴又没经验,也不关心对方的感受,而杜随也确实有一点冷淡倾向,承受能力很差,需要非常体贴和安全感,后来彼此虽经磨合,性关系却始终是一个障碍,至于有没有因此导致关系破裂,第三者,那是后话,不在此处讨论。
隔了一天金墨才再次碰她,他刚刚食髓知味,又精力十分充沛,极易亢奋,着实沉迷,忍得自是很困难,不过终究控制自己,没再像第一次那样折腾杜随,杜随也就勉强受了下来。
第二十一章 海洋之主
周四一早,杜随和金墨起床后吃过早饭,就打算到地中海的海底去探险。
杜随一直以来对水其实都有点恐惧,海底也不是她喜欢的地方,所以尽管她也是个时髦的女人,却从来不去潜水。
海洋生物里她唯一喜欢的就是海豚,讨厌的却很多,大章鱼也好,大王乌贼也好,巨大的鳐也好,鲨鱼也好,差不多都是恐怖电影的主题。她自始至终都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海底世界。色彩绚丽,形状奇突的珊瑚在杜随看来就是些讨厌的虫子的尸体,里面又不知藏了什么古怪生物;那些透明的舞蹈家一样的水母,有许多种都是有毒的,五颜六色的奇怪的鱼,也不知有什么危险的品种,杜随一点不觉得这些随时能叫人送命的东西能使人类产生审美愉悦。按照稀树草原理论,人类所喜欢的景色,应该符合早年始祖们在非洲稀树草原的生存环境,觉得安全,而且最好能包含下一餐的食物,如一些正在进食的食草动物。无论怎么说,不善游泳的灵长类也没有理由喜欢海底景致。
血圣兽是大地之主,并不包括海洋,当然也不喜欢水。
他们到地中海探险自然并没有什么美丽的兴致,完全只为了给金墨捕捉食物,而食物的主要指向是传说甚多的美人鱼。
人鱼这种生物,虽然在传统的童话里是美丽天真的少女,但是看过高桥留美子或是恐怖宠物店里那些凶狠贪婪的人鱼的人大概就不会再对它有什么期望了。基本上杜随也觉得后一种可能性更大,毕竟生物嘛,生活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星球上,基本上是以厮杀来维系生命,没有一种生物不是利己主义狠毒残忍的悲剧。当然,既然这种生物也具有智慧却没在生存竞争里胜过人类,现在踪迹罕见,也可能是它不如人类凶恶,所以成为失败者,或许已经灭绝,或许还剩几条苟延残喘。
胡思乱想的时候,金墨的结界已经带着她离开了浅海。有上次的前车之鉴,金墨一手紧紧抱住她的腰,一刻也不敢放松警惕。
也是,毕竟血圣兽老大离开了他自己的地头嘛。
“你觉得会在深海吗?”杜随有点怀疑地问。
深海连阳光都不见,只有一些不靠光合作用的藻类和奇怪如同外星生物的低等动物,因为没有光,形状和在有光的地方生活的所有生物都大相径庭。难道疑似哺乳动物的人鱼会生活在那种地方吗?
“浅海区我什么都没发觉。”金墨一边关注黑暗中可能潜伏的危险一边顺口回答。
杜随也有点紧张,毕竟这是人类从未到达的地方,黑暗里有什么生物都很难说,尽管有金墨在身边,她还是不敢弄出任何光源来,否则所有生物都会像飞蛾一样扑过来。而且连骄傲的金墨都默认她的做法,可见危险性之大。
下沉了不知多久,连那种会在头上的触须上弄出点光来钓鱼的像灯笼一样的鱼都不见了,周围好像没有了任何生物,杜随在结界里感觉不到可以瞬间将坚固的合金压成铁饼的巨大压力,却也开始不安:“金墨,我们下沉多久了?地中海有那么深的海沟吗?”
金墨面容很是严肃,更加搂紧了她:“小心,这里随时可能遇袭,你要是遭到袭击不要还手,抱紧我,我会保护你的。你记住,一旦离开这个结界,哪怕只有1秒,你也死定了。”
杜随竟有点害怕了;“算了,我们上去吧,美人鱼不可能在这种地方。”
金墨却很固执,肃容说;“不,我感到这下面有什么东西。已经不远了……很强大的东西。”
杜随听他这样说,又见他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心情也紧张起来,闭上眼,双手抱住金墨,同时展开灵识寻觅。
果然,在更深处,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不是妖气,感觉现在还很平和,虽然不像金墨的感觉炽热温暖,如太阳一样发散令人既无法逼视又不能移开视线的力量,但是强大的程度却不差多少。
杜随吃了一惊,勉强笑说:“好强,不会是海王波塞东吧?……我们要不要回去?我看你要拿它做早餐是不大容易了。”
金墨摇摇头,表示不想回去,神情好像受到强大的吸引。
杜随又是一惊,莫非这东西还会迷惑神志么?是海妖?
“金墨,你没事吧?”
金墨好像突然清醒的样子,醒悟说:“啊?……这个力量好像和我同源,感觉很熟悉,我定要看看……我先送你回去吧?可能有危险。”
杜随犹豫了一下,终于摇摇头说;“我不回去,我也有点好奇了。”
金墨虽然受到冲击震撼,毕竟对自己力量还是充满信心,认为再危险的情况,自己要带着杜随全身而退还是没问题的,就点了点头,继续下潜。
又潜了不知多久,杜随看到了光源,一种幽碧的柔和的光从更深处透了上来。
金墨已经加速下潜了,那光也范围越来越大,直到它占满整个视野时,杜随看到了光中的物体,一时目瞪口呆,巨大震撼使她不能言语。
范围有大约三十米左右的碧光中,一个半舒展的庞然大物,从样子看,那是一条……龙。
完全是中国神话里的龙,鹿角蛇颈,神态庄严威猛,通体银白色,唯一不同的是身后生了一对小翼。
“这是……中国的。”龙吗?为什么出现在地中海?杜随惊疑不定。
金墨却没有给她任何回答,他已经处于完全戒备状态,结界血红色光芒大盛,虽然体积相差甚大,气势却足以与之抗衡。
金墨慢慢接近那条龙,龙却没有反应,巨大的眼睛里好像没有任何生气。但是杜随感觉这龙是活的。
第一次靠近如此巨大的传说中的龙,杜随觉得心里的感受难以用言语表达,看着那大如蒲扇的鳞,巨大灯笼一样的眼睛,突然想起叶公好龙的故事,其实叶公一点也不可笑,龙这种生物,只要是中国人都是崇拜赞美的,可是喜欢它和它出现在面前是完全两码事,光是那种惊沭,也可以使人失去行动能力。现在这条龙还没有任何行动,杜随心跳已经不受控制了。
金墨说:“抓紧我。”然后就开始恢复血圣兽的模样,杜随觉得自己双手搂住的腰渐渐变粗,长出毛来,眼前红光漫天,等她醒悟过来时,自己正骑在完全形态的血圣兽身上,连忙搂住它的脖子。
看来血圣兽也发现对方是生平强敌,恢复成适合战斗的样子了。
没等杜随反应过来,血圣兽已如箭一般朝龙头部飞过去。杜随心中害怕,抱紧它的脖子,把头埋在它鬓毛里,一动不动。
变成血圣兽的金墨在龙鼻子前停了下来,龙还是一动不动,它的头就比血圣兽整个身体大,每个鼻孔有水盆大小,近看真是颇为可怖。
杜随抬起了身子,疑惑地看着面前的大家伙,“它是活的吗?”
血圣兽没回答她,从它身上射出一团碗口大的红光,停在龙的额上,明灭不定,好像在和龙交流。
过了半晌,血圣兽收回了红光,忽然大吼一声,周围的水开始波动起来,这波动越来越厉害,简直像要发生海底地震或是海底火山爆发引起的海啸一样。
杜随双手紧紧揪住金墨的鬃毛,但是此举甚属多余,他们的结界几乎完全没受影响。
这时奇妙的事发生了,面前笼罩住龙的碧光变得模糊不清,渐渐看不清龙的轮廓了,而且光的范围越变越小,几分钟内凝缩得快要和血圣兽差不多大。
莫非,杜随想,龙也要变成人形吗?这条银色的神骏的龙,会变成一个怎样的大帅哥呢?
碧光渐渐更小,已经比人形还小了,杜随皱起了眉:难道这是一条未成年龙,要变成个小孩吗?
不对,更小了,小孩也不止这么大呀?
杜随看看胯下的血圣兽,它一直庄严挺胸傲然而立,长长的红色漂亮鬓毛无风飘扬,金黄色的眼眸凝视着那团绿光,模样儿好像第一次遇见庞培的凯撒。
碧光变成比鹅蛋略大时,停止了缩小,然后碧光渐渐减弱,朝他们飞过来,停在了杜随胸前,杜随不自觉地伸手去接,然后绿光完全消退,杜随手里剩下了一枚白色的卵。
杜随还来不及惊讶,血圣兽已经驮着她飞快地往海面升去。
他们终于在沙滩上站立时,衣裳连一滴水也没沾上,海面没有受到深海处的影响,依旧平静不起波澜。
“这是什么?龙蛋吗?”杜随急不可待向正在恢复人形的金墨问道。
金墨的爪子变成了手,整了整衬衫洁白好像浆过般挺硬的领口上深浅棕色带赭色花纹的丝织领巾,说:“嗯。”
“什么?”杜随惊讶得不行了,“刚才的龙变成一颗蛋了吗?这……这算什么现象?返祖也没有这样返法的……就是凤凰涅磐重生,也不会变成蛋吧?”
金墨不以为然地说:“你想到哪里去了,龙可没有这样的能力。这是刚才那条龙下的蛋。”
原来刚才那是条雌龙,失敬,倒是没看出来。
“可是,龙是这么产卵的么?……原先那条龙又去了哪里?”杜随实在有一肚子不解。
金墨举步向木屋走了过去,一边漠然不耐地说:“快回屋吧,你一会儿又要感冒……那龙死了。”
回到温暖的室内,坐在熊熊的壁炉前,金墨才开始解释刚才的情况。
“龙是与我同源,力量相当的东西,创世之初,我掌大地,它控制海洋。凤凰地位有点尴尬,因为我与龙都能飞行,凤凰的武力又稍弱,就沦为我的附庸了。
龙一直深潜海底,不怎么惹事,倒不像我招人忌。所以我死了之后,它还活了许多年。
这世上只有一只血圣兽,我本应是不死不灭的,没有族群,也不能繁殖。所以我死之后,世上就此没了血圣兽。凤凰则有一对,麒麟也一样。本来它们和我一样,也是不死身,不能繁殖。但是那次大战我是死了,凤凰也死了,他们投靠天界,又得到火中重生的能力。麒麟垂死,被我封印在蓬莱,是没什么灵力了。
龙则不同,龙没有雌雄,但能繁衍,有寿数,能活三万六千年。年数到了就要死,死时身体里一直孕育的卵就出世。然后取代原先的龙统治那片海域,世上一共有七条龙,分别统治七海。”
“咦,”杜随说:“那这就是地中海的未来主人了?……龙的繁殖方法完全是克隆嘛,这样不会影响种族基因吗?……嗯,有七条龙,那发生海陆大战你不是稳输了?”
金墨颇为骄傲的说:“我一人可以应付四条龙,凤凰麒麟也足以对付其余三条了……说起来陆地实力还略占上风……虽然有叛变使我们力量削弱,但是龙也互相征战不休,从来没合力同心过。刚才那条龙就是与北海的龙征战受了致命伤害,要不然还没到死的时候,它苦苦支撑了三百年,终于还是撑不下去了。”
原来如此。“我们还赶得真巧。”杜随说。
“我们要是今天没去,它还能再撑一百年。它的卵还没到孵化的时候,离开母体不能自保,这事比性命攸关还厉害,它不能放心死了。”
杜随恍然大悟:“原来是看到你去,放心托孤,撒手归西了。”
看来龙也热衷于这种武侠小说情节。
金墨心情不坏地点点头。
“那现在该怎么办呢?”杜随拿着那白色的卵皱眉说。
“你随时带在身边吧,它得到你的体温会尽快孵化的。”
听起来和鸡鸭孵蛋没什么两样。自己要权充鸡妈妈了。
“要多久?”
“不知道。”
“那岂非很不便?”
“噢,不用怕碎,能打碎龙蛋的东西这世上还没有。”
“生出来又怎样?你要我养着一条龙吗?”
金墨微笑了一下:“生出来我就吃掉,等大了想吃就不那么容易了。龙是最难得的食物,吃下去可以大有补益。”
杜随瞪目看着他的笑容,觉得自己身上发冷了。
第二十二章 托斯卡纳
在尼斯的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了,他们坐船去意大利,杜随预定从比萨港下船,到佛洛伦萨,然后到罗马,有时间的话去一次威尼斯,打算在意大利停留两个星期。
地中海一碧千里,平静无波,景致极佳,杜随依在船舷,颇觉心旷神怡。
金墨从船舱施施然走出来,走到杜随身边站立,迎着海风,长发披拂。
“龙蛋呢?”他因为前几天的意外大收获一直心情很好。
杜随拍拍手提袋。
关于龙蛋的孵化工作在杜随的坚持下达成了妥协,既然这是金墨的食物,他就不能要求杜随来孵化它。最终决定是两人每星期轮换一次。
“你要是把它吃了,地中海就没有主人了。会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事?”杜随其实觉得有条小龙做宠物也挺好,作为食物总是有点浪费,但是又不知道好不好养,也不知道这条龙孵出来后会不会讨自己喜欢。
金墨神色间有点讽意,“我死的几万年大地还不是好好的,我们这样的东西存在还不如不存在呢。”
杜随一哂,没想到一直以天经地义的傲慢姿态生存并且直线思维的血圣兽大人会说出这样明理的话来,连连点头。
金墨见她满脸赞许之色,不由恼了,俊脸一沉。
杜随连忙说;“别这么说,我一向最拥护物种多样化的,少了你天地间实在无趣良多。”
原来作用和熊猫仿佛,也可以做活化石。金墨一时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脸上神色有点怪异,瞥了她一眼,淡淡说:“我最近太惯着你了。”
又来了,总要敲几句,威胁一下来显示他老兄的地位,莫非这就是所有阿尔法雄性的固有特征?
杜随叹口气说:“兄台,你怎么说表面上才十五岁,是一个少年,近来言行举止可偏离太远了。”
这么一说的时候,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金墨已经长高了不少,自己只及他肩膀了,容貌神情也成熟了不少,迥非自己当初初见他时的模样。
“算了,”杜随微微一笑,“十四五岁正发育的少年一两个月不见就认不得也是常情,想必周围的人不会太怀疑。”
金墨微微抬起下颌看着天空海洋,鼻子里冷冷哼了一声,大有人家怀不怀疑我才不管的架势。
两人一个俊美冷冽,一个妩媚优雅,在船舷海风中并肩而立,喁喁私语,宛若神仙眷侣,在甲板上的乘客纷纷投以羡慕目光,自是想不到他们的谈话内容的。
到了比萨港之后,还没去见斜塔,两人已经爆发了一次罕见的争执。
本来两个人相处是很容易有意见不合的,但是金墨和杜随之间却甚少有这种情况,一方面金墨对于去哪里,怎么安排,做什么都没什么意见,连陪杜随逛一天街都无所谓;另一方面杜随对金墨颇为忌惮,他要偶尔说做什么也不敢不应。但是这一次情况却很特殊。
金墨觉得罗马是教廷所在,没什么黑暗生物,也抓不到什么妖魔来果腹,就不想去罗马,连带佛罗伦萨也不想去,而威尼斯确实是有很多传说的地方,可能有魔物聚集,便要直接去威尼斯。杜随却非要去罗马和佛罗伦萨不可,这两个城市是她至爱,也是此次度假的重点期盼,决不肯放弃。
两人倒也没争几句,就决定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这自然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杜随出国前给金墨申请了一张副卡,这下派上用场了。
金墨当天就离开了比萨,杜随也去了近在咫尺的佛罗伦萨,在她看来,整个托斯卡纳都是一种天堂,虽然是第二次来,却也不能掩饰心中的欣喜。
三个月来第一次和金墨分开行动,感觉又是另一番滋味,一时竟不知是抢先去看她久违的“日,暮,晨,昏”,是品尝来之不易的短暂自由,还是趁此机会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和金墨的关系,确定未来战略走向。
不过稍微一冷静,还是知道她要做的事:来此的主要目的,想法子和乞丐道人联系,趁着现在金墨不在,要赶紧行动。
杜随在佛罗伦萨一家有四百年历史的秀丽的小旅馆住下时,天已经快要黑了。这家旅馆杜随并不陌生,两年前第一次来就住这里,两年以来连装饰都没有少变,胖胖的老板娘还是一样笑眯眯的,英语和法语说得一样蹩脚。
杜随推开窗,外面是狭窄的街道,有一家宠物澡堂门口一溜小狗在等着主人接它们回家;人声有点喧哗,充满生活气息;鼻子里充满底下小摊上飘出的华夫饼的暖暖甜香。
杜随在窗前写字台前坐下,桌子和高背椅都很简单破旧,黑色,应该是榉木制的,感觉有一百年以上历史,但是没有任何雕饰和花纹。这家旅馆提供的便签纸是一种羊皮纸的仿制品,笔是货真价实的羽毛笔,杜随拿起笔来,洋洋洒洒,情意殷殷,诚诚恳恳地写了一封信给乞丐道人,说明这几个月的情形,强调血圣兽此次复出无意于天下,也不想祸乱苍生,请他从中斡旋。又仿佛不经意地提了金墨的强大恐怖的实力,加上一句“以我愚见,实无必要作此不必要之牺牲,使我道已经式微之力量蒙受毁灭性打击”。此后又用了两页纸赞扬程氏兄妹,说他们不愧是峨嵋培育出的精英,然后对他们的双剑被毁表示惋惜,如有可能,自己愿意私下以一些东西补偿。
当然,这补偿还是着落在金墨身上,比如说,下次再有什么猎物献的内丹,或是体内的异珍,好像这头龙孵出来,不妨把它的角呀,牙呀,皮呀之类的送点给他们。总之不使金墨知道就是了。
信写好之后,杜随画起当初乞丐道人最后教给她的一道传行符,用来跟他联系,但是此符只能用三次,乞丐道人曾嘱她慎用,至今一次也没用过,都有些忘了。
有人说佛罗伦萨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博物馆,这话真是一点不差。在街上漫步,五步之内必有值得一看的古迹,这样一个小小的城市,在文艺复兴时代居然出现了这么多天才,除了得天独厚,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解释这种人类历史上仅见的奇迹。
如果要说的话,历史除了有其偶然性,自然也有必然,那就是佛罗伦萨当年突出的富庶和依靠银行业起家的美第奇家族相对开明的统治,这个家族有极其显著的对文化艺术的热情,自第一代起就是著名的文艺赞助和保护人,也有着高度的审美传统,最著名的圣洛伦佐.美第奇则是杰出的政治家,诗人,演说家,审美学家和作家,拉菲尔,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都是在他或他的前后任手下混饭吃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艺术与文明便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鼓励和最有力的条件来发展。
杜随来到佛罗伦萨可谓是如鱼得水,她每天倘徉街头,累了就坐在街边的咖啡店的露天座上,看着来来往往五颜六色的行人,心里羡慕着从小出生和生长在这里的人,浑不觉时间飞快过去。
她本来从小最羡慕的是罗马,古希腊古罗马艺术的白色大理石般庄严雄伟的对称的美,如同《飘》里两个男主角都说过的“古老的瓷器上的釉”一样的光芒,曾经号称统治全世界(他们没征服的地方统称蛮族,不算在全世界范围之内,这一点和我国古代那些威名显赫的帝国们倒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古罗马的赫赫战功和远胜后世的高度文明都曾深深吸引过她,对不仅仅是伟大统帅和政治家,还有着文学艺术体育科学等诸多才能的凯撒是崇拜不已。
人总在慢慢长大,渐渐知道建功立业的虚妄,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世界的中心,也没有了要经天纬地的豪情,开始更加尊重个体生命,也就不再认为个人崇拜是一件合理的事情。而审美也在随之变化,从喜欢李白的疏狂风流到欣赏李义山的深婉精丽,往往更加注重生命中更为渺小的美丽,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罗马变成了太过沉重和空旷的美,而佛罗伦萨,反倒更能体现生命的精致和丰富。
而她此时的追求,确实已经从生命的高度和广阔变成了精致和丰富了。这也标志着我们杜随大小姐成为一个彻底的世俗之人。
在佛罗伦萨的第七天,杜随还一点没有动身去罗马的意思,她甚至想把余下的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快傍晚的时候,突然记起今天是大年三十,曾经在国外长期待过的人对于节日都会不太敏感,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人家的圣诞节是家庭团聚,没你外乡人什么事,充其量是被邀去做客,当一个旁观者;至于说像中国新年,你一个人在国外,压根儿没那个气氛,连公司都上班,又有什么心思庆祝了?
今天杜随又是一个人,打了越洋电话给父母,杜随不想一个人呆在旅馆里,便走上了街头。
街头自然也和平时一样,佛罗伦萨虽然也和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一样有华侨这个种群存在,但是数目并不足以使他们像巴黎伦敦这样的地方的中国城一样舞龙舞狮大肆庆祝。
杜随看着街边一个带着两个小孩的三十多岁的当地女子,拎着大包小包,在费劲的掏钱给孩子买街边的烤栗子吃。那女人还很有风韵,脸上神色间虽然也有烦恼,却还是掩不住平静和满足,两个孩子穿得厚厚的,帽子围巾全副装备,一边搓着冻红的小手,一面一脸渴望盯着冒着热气和香味的栗子。
在这样的冬季的近晚薄暮,这场景真是使人除了温暖找不到别的形容。而那厢的温暖自然更可叠显这边的孤清冷寂。
杜随有点落寞地微笑了一下,漂泊这么多年,有时免不了会有这种低落的时候,忽然间不再知道哪里是故乡,如何才能有一个家?
这自然也不能怨谁,现代人面临过多的选择,自是不免时时迷茫。
古代盲婚盲嫁,听到现代的男女耳中,简直是毛骨悚然,其实这样与一个不大熟的人终老,其不幸福的比例也并不比现代人高,究其原因,就是没什么选择和迷茫的机会。说到底特别次和特别优秀的人都是罕见的,年龄背景相当的异性,没有明显的心理和生理缺陷,日久生情也是很容易的事。
胡思乱想间,不觉已经走了两个小时,来到了著名的大卫像附近,米开朗基罗的雕塑,杜随除了心悦诚服没什么可说的,可是相较于摩西和PIETA,甚至是未完成的日暮晨昏,她倒并不觉得这个号称世界上最完美的男性雕像更加出色。可能是本来就对圣经里的这个原型没有认同感,当然,也不排除杜随天生对完美就有排斥的可能性。
现在树立在这里的是个仿制品,为防风雨和污染侵蚀,真品被细心收藏了。杜随有点累,在旁边广场边上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这个时候,金墨在威尼斯做什么呢?
杜随有一点点想他,不过他在也不能派遣这寂寥罢,他大概不会为了新年来伤春悲秋的,节日对他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事。这一点与自己不会有共鸣。
毕竟是妖魔,终究不是同类,很多时候就有这样的隔阂,不过不要紧,有这些缺点才好,自己才不会爱上他。
可是,他前十五年也是以一个人类的身份度过的,那是怎样的情形呢?过年也很热闹吧?也有压岁钱吧?也守岁吧?
他会不会也有点落寞呢?会不会偶尔也想他爹妈?
这样无意识的闲晃到十一点,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杜随才惊觉应该回旅馆了。
从这里回旅馆步行要半小时,出于心境,杜随不愿打的,这深夜在无人的街上步行,看路灯明灭,很是凄清,又在心中升起一种隐约的温暖的希望,好像盼望下一盏橘黄灯火就是自家的窗,最好窗前灯下还有人在等。
金墨会不会此时就已回来了呢?恰好正在异国的旅馆里陌生的灯下等我?
杜随想到这里不由笑了,自己怎么也效这小儿女态,做这样的幻想?
这样独自前行,走过大街,弯进一条小街,更是冷清了,不要说人,连路灯都变得稀疏昏暗。
杜随突然浑身发寒,一种不妙的感觉袭来,她好像被跟踪了。
若是寻常小贼,那他们是打错主意了。杜随暗自安慰自己,却只觉寒意渐甚。
终于忍不住站住身子,缓缓回头,她提防有人暗算,心里很紧张,手中早已蓄劲待发。
第二十三章 吸血鬼
却说杜随渐渐回头,手里蓄着“金刚伏魔”之力,却见黑沉沉的小街上空无一人,她朝更远处望去,忽然有脚步声由远及近,朝她逼来。夜深人静,这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便格外清晰,令人心中发毛。
杜随再定睛看时,眼前一花,忽有一个身影已经出现在她面前两米处,那身影甚是古怪,这般走来,却不见近,仿佛只在原地,杜随看着那标志性的黑色斗篷,风吹过翻起的猩红里子,身上寒意更深。
再眼前一花时,那身影已经到了自己面前不足半尺,一张苍白瘦削但仍堪称英俊的狭长的脸便映在眼里,手中杖花乱舞,一欠身,鞠了一个极夸张但优雅十足旧时贵族派头的躬。
杜随暗暗叹口气,吸血鬼伯爵,自己这番有难了。
这位吸血鬼伯爵的眼里冷冷的,好像毒蛇一样,这么死死盯着她,却没开口说话。
杜随倒也不很惊慌,面对一位吸血鬼伯爵,自己放手一搏,仗着七宝珠和新近修行,未尝没有幸理。
她又叹了口气,用法语说:“您找我有事么,伯爵大人?”
吸血鬼伯爵也说法语:“您大概知道吧,尊敬的年轻女士?”
杜随再叹一口气,要是金墨在就好了。
吸血鬼伯爵仍然冷冷看着她:“我是艾德里亚伯爵,艾力克是我的后裔,您杀了他?”
杜随皱眉说:“严格说并不是我,不过您把这笔账算到我头上倒也不算错。”
想不到吸血鬼如此团结,居然从巴黎追到佛罗伦萨,自己又不是驱魔人,为什么要大战吸血鬼伯爵?
艾德里亚伯爵冷冷扯动嘴角算是笑了笑,说:“他是一个优秀的吸血鬼,您今夜要为他偿命。”
杜随突然警觉,环视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了若干黑影将自己团团围住,黑暗中影影憧憧,尽是帅哥美女,神色诡冷,怕不有二三十人?
吸血鬼最叫人头痛的就是这无声无息敏捷的行动力,杜随很害怕他们的物理攻击,自己在这方面的抵抗力是个薄弱点,形势真不妙啊。
不管如何,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自己势孤力单,定要取得先机。
一念及此,杜随身形一渺,手中一道白光已朝艾德里亚伯爵脸部击去。擒贼先擒王,万古不易的真理。
吸血鬼伯爵毕竟有一套,脸微微一侧,已避了开去。
周围的吸血鬼们已经疾如闪电地纷纷冲了过来。看到那鬼魅的速度,饶是杜随早有准备,祭起了七宝珠护体,也不由手心出了冷汗。
果然,白光笼罩范围内,那些吸血鬼们一旦碰触,便像被烫了一样纷纷抽身。
艾德里亚伯爵眼瞳收缩,狠狠地说:“原来您有这一手,难怪如此猖狂。不过也不要以为这样我们就拿您没办法。”
杜随无奈地一笑,自己哪敢猖狂,猖狂的分明另有人在,只是现在又不能说什么,这伯爵想必要比旁的吸血鬼厉害许多,自己的七宝珠对他有没有效果也难说。
艾德里亚伯爵的速度比视力所能跟上的要快许多,给人的感觉是突然多了两个伯爵,因为原地的残影在视网膜里还没来得及消掉。
杜随虽然有七宝珠的彩虹白光护体,还是连发几道金刚伏魔真气,但是连伯爵的影子都没碰着,眼看伯爵已经突入白光之中,虽身形少滞,但来势不减。
杜随心叫不好往后疾退时,一支如钢铸铁打一般的手已经抓住自己右上臂。杜随挣扎无效,突然颈后剧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杜随很快就醒来了,但发觉自己已经到了佛罗伦萨的郊外了。她好像身处在一个秘密仪式的中心。手腕剧痛之下发现自己双手被缚吊在一个类似十字架的大木桩上,夜风袭来冷得打了个哆嗦,才发现自己已经身无寸缕。
月光之下,周围便是方才那群吸血鬼,围成半圆形,真是男的英俊,女的妖娆,且服饰华丽,气度不凡,尤其是艾德里亚伯爵,杜随一点也不怀疑他生前真的是个伯爵,不过那应该是在领主还享有初夜权的黑暗时代了。但是此刻伯爵却在疗伤,方才七宝珠的光带来的伤害,他虽能忍得一时,终究是灼伤了皮肤。
想不到自己居然落到如此境地,被脱光了吊在十字架上,吸血鬼还真有幽默感,那十字架不是用来钉他们的吗?不过好在还没用铁钉将自己掌心洞穿,真是不幸中大幸,由此看来,吸血鬼比起古罗马人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倒要仁慈一些。
但是不立刻杀掉失去意识的自己反倒大费周章地把自己弄到这个佛罗伦萨郊外的荒凉所在,自然不是为了叫自己讲讲十日谈的故事,只怕是有什么复仇仪式,看来酷刑是免不了了。
要说杜随不怕,那自然是骗人的。
她晃晃脑袋,耳边有东西摇弋,七宝珠还在,那是佛门圣物,以吸血鬼见不得光的体质是不敢碰的,这是她最后的希望,靠着它还有一线生机。
看到她醒来,这些吸血鬼都没作声,艾德里亚伯爵缓缓走了过来,在她面前站定。杜随身上一丝不挂,被人这样盯着看,心里自也是羞愤的,但她骨子里终究是个傲慢的人,不欲被人小看了,何况此时生死悬于一线,更是不能示弱,也目光冷静明亮地盯着艾德里亚伯爵,不见一丝儿慌乱。
可是艾德里亚伯爵居然伸手来摩挲她的胴体。
本来就冷,杜随更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差不多要哆嗦了。
“要杀就杀,”杜随冷然说,“我是不受辱的。”
难道自己竟到了要一死保全名节的地步了吗?这种傻事万万不能做的,自己一向的理念应该是被强奸虽然令人难以忍受,到底是要活着才能徐图日后的。
不过杜随已经很怀疑自己究竟会不会做了,她耐心有限,一口子傲气上来便不管结果,贞节虽然一文不值,到底尊严却没法子不顾。
尤其跟了金墨之后,虽说没什么名分说法,也谈不上情深爱浓,总还是觉得同以往不同,以往那些男人不过是兴之所至,或时势所导,并没有什么羁绊所属的关系,这时却不禁想,金墨要见了我被人轮奸杀死的尸体会作何想法?甚至连此刻被艾德里亚伯爵碰触了自己的身子心下都觉得有些亏负了金墨,到底平心而论,艾德里亚伯爵是个极有魅力的男人,他的碰触不至于让自己如此难以忍受才是。
看来自己生在中国,总不免是中了些毒了,竟连替男人誓死守贞的心都有了,真是愧为现代女性。
艾德里亚伯爵却好像根本没听到她的话,仍是抚摸着她的身体,有点沉迷的样子,但眼中手下并没什么情欲的成分,倒有些像鉴赏一件艺术珍品。
杜随有点不能忍了,冷言疾色道:“你们快杀了我,自有人替我复仇!”
这算什么对白?自己又不是天地会反清复明的好汉。
艾德里亚伯爵慢慢抬头,微微笑了笑:“近年来已很少见到这样美的肉体了。”
杜随听得毛骨悚然,脸上却不变色,冷冷说:“谬夸了,我虽勉强也算得一个美女,自问不是绝色。”
艾德里亚伯爵微微叹了口气,说:“我们发展后裔是很难的,能够中选的人必须既年轻美貌又强壮,灵性资质要好,不是庸脂俗粉,最好出身高贵。变的过程也不像外人想得那样容易,总之投资很大,所以人数很少,一旦死亡,是极大的损失。”
说着抬头看她。
杜随冷冷相视,不置一辞。
艾德里亚伯爵说:“您是一块上好的材料,不能白白浪费,既然杀了艾力克,您就代替他成为我们的一员吧。”
又是要把自己变成吸血鬼。
艾德里亚伯爵继续说:“成为我们的族类是莫大的光荣,说明您远远优秀于一般人类,您从此将得到无尽的生命,力量,青春,美貌。”
这无耻的老吸血鬼,把吸血鬼吹得跟天使似的!杜随心中暗骂,脸上仍冷冷说:“不好意思,我对什么无尽的生命力量青春美貌向来就不感兴趣,我现在很好,一点都不想变。”
伯爵阴冷地扯动嘴角:“很遗憾,年轻的女士,这就由不得您了。”
周围的吸血鬼们闻声欢呼起来,颇像群狼啸月。
杜随简直是大皱眉头。
眼前一花,艾德里亚伯爵的脸突然离自己的脸不到一寸,杜随吓了一跳,原来他悬浮在半空中,就好像两人都是站在平地上一样的对视着。
眼看要被一只吸血鬼变成吸血鬼了,杜随实在有点想叹气。自己近来确实运气不好。
艾德里亚一下抓住杜随赤裸的手臂,张嘴就想咬下去,杜随一挣身子,佛罗伦萨的郊外闪出一片彩虹白光,艾德里亚伯爵猝然遇袭,仓皇本能后退,杜随脱出一只手来,连忙急着去解开另一只手的束缚,奈何她现在几乎靠一只手吊着,在加情急之下实在不可避免手有点发抖,竟不能立刻挣脱,而周围这些依靠黑暗和鲜血活命的俊美的生物已经围了上来。
杜随催动七宝珠的白光保护自己,艾德里亚伯爵又不顾剧烈的灼伤侵入她的白光范围,情急之下杜随几乎是闭着眼睛发了一道金刚伏魔力,出乎意外,听到艾德里亚伯爵一声闷哼,然后是可怕的诅咒声,杜随睁大眼睛,只见艾德里亚伯爵捂住自己左手,那里已经齐腕断了,大量的血迅速的涌出,很快在他脚下成了一个小小湖泊,这些大概至少应该是十个成年人全身的血液总和。
艾德里亚并没有呻吟,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可是眼睛的颜色却变成近乎黑色的深蓝,里面燃烧着一簇蓝色的火焰,就是虽然看似不热,却很高温的那种,杜随不禁打了个寒颤,她知道受伤已经使吸血鬼伯爵仿佛失去理智的野兽,更可怕的是他的表情行为居然一点没变化,恐惧止不住在她心头悄悄蔓延。
突然,艾德里亚伯爵不见了,从她视线中凭空消失。然后她只觉得一道风从身侧滑过,她手上一轻,身体就从十字架上坠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其实摔在地上还是很痛的,虽然所有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枪林弹雨中出来的,动辄刮骨疗毒,杜随却还是和所有普通女人一样,痛得眼泪都要流出来。等她有点狼狈的跳起来,才发现自己被缚住的红肿手腕上方的玉臂上划了到长长的深可见骨的伤痕,殷红的血从中涌出,反而竟不是很疼。
艾德里亚伯爵看到杜随的血,明显脸上出现狂热的欢愉,他伸出手,惨白美丽的手不但保养得很好,还留了精心修剪的长指甲,如今那指甲尖上都沾上了鲜红的血,正是杜随手臂上伤口的来源及产物。艾德里亚慢慢把指甲尖一只一只送到唇边,挨个舔干净,然后闭上眼一脸享受的模样仿佛瘾君子拿到了高纯海洛因,色鬼碰到绝世美女,酒鬼得到61年的bordeau,小布什躲在安全的华盛顿观看伊拉克的战争。
周围的吸血鬼们都发出兴奋的低吼,杜随实在只好说:“您的兴趣还真庸俗。”
“别说大话了。”伯爵恶狠狠的说,并以肉眼不能及的速度扑了过来。
杜随一边急退,一边胡乱的发着她的金刚伏魔真气,伯爵吃了苦头,见她又乱发一气,倒也不敢太过逼近。杜随心中暗暗焦急,她的真气又不是可以无限使用,过了一会儿就威力大减,声势愈弱,艾德里亚伯爵立刻发现,狞笑了一声,便待迫近。
杜随退到退无可退时,忽然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搭在她肩上。金墨么?杜随心中升起希望,几分惊喜地回头。不,一张全然陌生的面孔,几乎是丑陋的,疙疙瘩瘩,扭曲的鹰勾鼻,长得过分的瘦脸,要不是那双眼睛,如此明亮,深邃,了然,有点含笑,这么迷人的美丽的眼睛。
恍惚间,杜随觉得有点眼熟。不是金墨,他在威尼斯觅食,怎会出现在这里?而我,今天就要变成吸血鬼了。
艾德里亚伯爵的手抓上了她的脖子。
“伯爵大人,”那丑陋的男子彬彬有礼的说:“您是位贵族,怎可如此粗暴的对待一位小姐?吸血鬼的尊严哪里去了?”他的声音出乎意料的优雅动听,用辞古雅,充满贵族气息,带着说不出的尊贵和感染力,教听的人不由自主想顺从他。
意外的,吸血鬼伯爵缩回了手,脸色有点泛青,很不怎么好看。“尊贵的大公阁下,她是我看好的后裔。”
大公?一个最高等级的吸血鬼贵族?这次真死定了!
那丑陋却优雅,魅力四溢的男子轻轻笑了起来,“吸血鬼贵族以使猎物心甘情愿为荣,何时竟要强迫别人了?”
伯爵老脸泛红,似是忌惮这比他级别高的吸血鬼,又不甘心,恨恨说:“这东方女子残杀了我的后裔艾力克,理应赔给我。”
“艾力克被一个人类杀了?”那位大公颇感兴趣的回头看着杜随,十分有礼的微微一躬,这个礼行得极为优雅流畅,相较于伯爵复杂的杖花却尤为高雅,其差别犹如“米洛的维纳斯”之于一张洛可可的椅子。“亲爱的小姐,您可不简单呀。”将自己身上黑色的斗篷脱下裹住杜随的裸体。
不知怎么,杜随在这男子含笑的眼神中,觉得心情放松了下来,似乎危险已不重要,周围的世界变得温暖,欢快,方才周围一团冷凄凄的黑暗变成了包含了暗绿,暗红,暗蓝种种丰富色彩,连憧憧隐隐的树的阴影也充满生机。她竟有了俏皮的心思,一手提起斗篷一角,行了个极标准的屈膝礼。“爵爷,并不是小女子杀的。”
“你听到没有?”那位大公转身对伯爵微笑,“人不是她杀的。”
伯爵甚怒,阴沉着脸问:“你刚才又说是?不是你,那是谁杀的?”
杜随忽然一点都不害怕了,轻笑说:“我并不曾说是我杀的,我知道是谁杀了他,却不能告诉你。”
第二十四章 黑巫师
杜随微笑起来,“我知道是谁,但不能告诉你。”
艾德里亚伯爵的脸简直难看到了极点。开口想说什么,却被杜随抢断:“我是真的不能说,”她微微一笑,“您就是杀了我,也没有用。”
那位大公丑陋的脸上露出优雅迷人的笑容,“艾德里亚大人,今天你只好先撤退了吧?”
艾德里亚哼了一声,依旧高雅的微一欠身,转身离去。
望着吸血鬼们消失,那位丑陋但迷人的高级贵族侧过头看她,杜随望着他的笑容便觉心中一暖,不由温柔微笑:“多谢阁下救命之恩,我能不能请问我救命恩人的尊姓大名呢?”
大公饱含笑意的眼中有几分激赏,行了一个有点夸张的骑士礼,微笑柔声说:“洛伦佐.美第奇为您效劳,可爱的年轻小姐。”
洛伦佐.美第奇!难道连这位传奇的大人物也成了吸血鬼了吗?虽然处惊不变是杜随一直引以为荣的优点,此时也不禁双唇微张成o状。
“哈,我的年轻女士,请不必猜疑,我不是吸血鬼,我是一个黑巫师。”
啊?
不过,以洛伦佐的特别,也不见得如何奇怪就是了。
洛伦佐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物,被称作laurenzo le magnifique,勉强译作完美者洛伦佐,他本身长得很难看,但是风度极佳,被称作除了一张脸,无处不完美。
他不但优雅,极具审美能力和艺术眼光,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了出色的文采,还是非常成功的政治家,作为银行家的后裔,佛罗伦萨的大公,比平民派的共和党还受人民欢迎。他和弟弟遇刺,佛罗伦萨的市民自发敲响了警钟,冲上街头,把共和派的人杀死,丢到河里。在他的治下,佛罗伦萨达到空前的繁盛,以一个小小城市,每年的生产总值足以和英国法国媲美,贸易额还要远远超过之。后来,引起了意大利别的小邦觊觎,教皇和那不勒斯国王联手来犯。佛罗伦萨军事不盛,要击退敌人几乎不可能,但是佛罗伦萨的市民还是十分英勇的保卫自己家园城邦。洛伦佐不让人知道,偷偷坐船去了那不勒斯面见那不勒斯王,他的魅力风姿折服了那不勒斯宫廷,从阶下囚成为座上贵客,那不勒斯王对他很是钦慕,不但同意撤兵,还陪他去罗马教廷说服教皇。面对教皇时,洛伦佐以土耳其虎视眈眈,寻机必定东犯,意大利各邦应该团结对外为切入点,发挥了他出色的演说才能,终于不战而屈人之兵。
后来土耳其果然进犯,打了大规模海战,洛伦佐在其间的表现说明他还很有军事家的天赋。
历史上像洛伦佐这样多姿多彩,有治世之才而无野心,洒脱而又世事洞明的人真的是绝无仅有,是杜随最欣赏的历史人物,想不到今日有缘一见。
可是……他不是五百年前就死了的人吗?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尸巫,亡灵法师?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笑笑地看着杜随,说:“小姑娘,害怕吗?不过我看你也很厉害,中国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杜随想:呵,这就从“年轻女士”变成了“小姑娘”,从“您”变成“你”了!不过,因为对方是洛伦佐.美第奇,所以只觉亲切,不觉唐突。
“大公殿下没有去过中国吗?如果下次有兴致,请允许我招待您吧?”
洛伦佐.美第奇微笑点头。
杜随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至此才体会到追星的少女们见到偶像失态的心情。她既想问许多当年的历史,又想和心目中最睿智的男人讨论一下人生喜乐,同时还想请教他关于魔法巫术的问题,千头万绪,竟怔在那里。
突然,洛伦佐.美第奇脸上出现一丝警惕和凝重的表情,杜随有点诧异,回头一看,金墨从树林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月光点点披洒在他年轻俊美的脸上,有说不出的魔魅,仿佛蛮荒的神。
金墨站到杜随身边,杜随微微仰面望着他尖尖的清俊的下颌,一瞬间觉得由衷喜悦。
但是,当他以防备和占有的姿势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到身边,并且以敌视的口吻对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说:“你是谁?”的时候,杜随不悦地皱起了眉头。
以前就说过,她很怕金墨对她产生占有欲,鉴于两人实力的不平等和金墨唯我独尊的性子,这实在是对她认为比生命还宝贵,仅次于尊严的自由的强烈威胁。可自从两人有了肉体关系之后,这种势头已经愈演愈烈,似乎难以阻挡了,不过,幸好就是金墨对她也比以前要更加包容一点,有时甚至使她产生他怜惜疼爱她的错觉。
但是,那不会比她的自由重要。
比如说方才,金墨明明是看到她和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言笑殷殷的,还满怀敌意的来这么一下,与其说是把大公看成了潜在有威胁的敌人,还不如说是看成了吃醋的假想情敌。
刚才觉得像是温暖的凭依的抓住她的手,现在却又像锁镣一样难以忍受了。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笑了笑,说:“你的小男朋友吗?很强大啊。”
杜随脸红了红,对金墨嗔道:“刚才我被吸血鬼伯爵捉住,幸亏大公殿下救了我,你应该谢谢他。”
金墨皱起了眉头,杀气涌现:“是什么吸血鬼?我去找出来!”
杜随看着他,心里想:这家伙不会是为了发现猎物的巢穴才这么有干劲吧?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连忙说:“吸血鬼现在已经很稀少了,请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找他们的麻烦。”
杜随说:“好的。”心里却想,难道吸血鬼也算保护动物吗?
金墨不作声。扮酷。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自然看得出金墨对他仍是饱含敌意,就对杜随笑道:“很高兴认识你,聪明美丽的东方小姐,希望我们下次还能再见面。”
然后杜随就看到一股黑色烟雾,洛伦佐.美第奇大公就失去了踪影。
一路上杜随都因为见到了偶像而高兴,金墨的眉头越皱越紧。
回到旅馆,杜随问他喜不喜欢这个房间,金墨说没感觉;杜随问他威尼斯之旅斩获如何,他只说“还好”。杜随恼了,说:“那你到底什么有感觉?”
话音未落,金墨一把抱住她,微微低下脖子,把脸埋在她的颈窝,深深呼吸,然后就激烈地亲吻她的嘴唇求欢。
杜随虽然刚收了惊吓又受了伤,但是想到确实数日未见,也就任他为所欲为了。
翌日两人启程,金墨不肯去奥立弗的城堡,便直接从罗马回北京了。
第二十五章 回国之后
回国之后,杜随把租的房子退了,反正也都睡一张床了,就搬回自己家,好在当时定的房租贵,没有找到合适的租户,所以一直空着,潜意识里大概也是不想有人在自己家里住着。
找了钟点工清扫了一番,就搬了回去,金墨没有表示赞同或反对,然后他便开学了,开始继续每天上学,而杜随也重新为了工作忙开。
生活突然变得平静了,又恢复了早上送他上学,傍晚接他,周五一起去超市的生活,虽然外边盛传杜大小姐包了小白脸,但是也没什么太大影响。
黑玉已经开始成为崭露头角的明星,大街小巷开始出现他的脸,杜随跟他一起吃了一顿饭,还被狗仔队追了好几天。
杜随和金墨高兴的时候去寻觅些好吃的馆子,周末开车去近郊的地方玩玩,和周围的人没什么两样,只是杜随渐渐开始对衣服化妆品不大感兴趣,只是定期例行去买一些,不像以前追逐牌子了,据说有了男朋友之后,很多女人都会减轻对容貌的注意力。至于说金墨的穿着,在杜随热衷且疯狂地给他添了许多衣服配饰之后,似乎也没什么后续热情了,有时竟至于随意买两件超市货打发掉他。而金墨自然是毫无意见的捞起来就穿。
至于说和朋友泡吧的现象,几乎完全杜绝,现在她每天晚上下了班都和金墨在一起过。
有的时候,就想起将来,不免有点惶恐。如果找的是正常的男朋友,就该想着买间大房子,结婚生子了,但是这位显然离正常很远。
接下来的两个月,杜随有三个老同学和新同学结婚了,包括李心眉,而杜随的母亲大人居然也开始打电话催促她谈恋爱,她的心态不知不觉有了些微微妙变化。
有一次,她跟金墨谈了一次未来。
她问金墨:“你读完书干嘛?打算工作吗?”
金墨愣了一下,两个人都在惊愕中试图想像金墨从事某种工作的样子,未果。
金墨摇了摇头。
“那你干什么?总不能天天无聊地四处闲逛找妖怪吃,等我养活你吧?你当年肯定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聊得疯了,才脾气乖戾。”
金墨皱眉深思。
“那你考研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金墨眉头皱得更厉害:“我最近烦了上学,打算不去了。”
杜随想了想:“还是上完吧,有学历总比没学历好。”
这次关于未来的谈话就这样结束了。
是啊,金墨做什么好呢?开个灵异事务所吧,像小说一样?这样各种妖怪就会自动送上门来了。
算了,还是保护一下稀有动物吧。
金墨说了不想再上学的话之后一周,就不去学校了,开始在家玩网游,他网游玩得出乎意料的差劲,所以兴致很高。
“拿到印度入港证了。”
“我铸造满了。”
“我今天去加勒比没有开丢。”
每天用强行压住高兴的平淡语气跟她汇报着,杜随很郁闷。
因为有了新的东西玩,最近甚至不大逼着她做爱,杜随松了一口气之余,忍不住心里想:性对他大概也和数学和网游一样,只是个好玩的东西吧,过一阵子就会腻了。
说不定自己就可以摆脱他,继续以前的自由生活。
这么想着的时候,却觉得心里微微郁闷。
金墨对网游的迷恋结束得有点血腥,他在从印度运宝石去欧洲的时候被一个玩家海盗洗劫了很多次,暴怒下的血圣兽的力量循着网路找到了对方,瞬间把人家弄死了。
第二天报纸上不过多了一则夹缝新闻:某沉迷网游的男青年连续上网四十多小时,终于在电脑前心脏衰竭而死,呼吁大家要节制,家长要限制孩子玩游戏,并且要社会增加对游戏行业的监控力度。
那天夜里,金墨关了电脑,没有说什么,自己一个人到顶楼杜随那个已经枯萎的空中花园的栏杆坐下,杜随去找他的时候,他一个人身影显得很寂寞,在不大明亮的星空下,望着下面这个城市繁烁的点点灯火。
杜随没说什么,去坐在了他身边,两个人一起待了很久。
“星空真美。”杜随很久以后开口感叹说,“如果想到实际上这些漂亮的星星并不是钻石一样的小东西,而是远得要命,散发着能把人变成气体的热量的硕大无朋的玩意儿,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
真可怕。
宇宙,无边无际。
金墨没有说什么,第二天,他没再玩网游,还是继续去上学了,仍然以解他的数学题为乐。
后来杜随终于明白:数学和网游一样吸引金墨的是规则,在这些规则面前,金墨不再是血圣兽,而是也必须要遵守规则的一个普通个体。
在游戏里,他和别的玩家一样,要从一级玩起,没有任何突出和特别。
所以才有挑战,才让他兴致勃勃。
游戏里血圣兽的力量是毫无用处的。
规则这种东西,因为和自由相对,所以向来被大家厌弃,实际上,不受任何规则约束的绝对自由也是很可怕的,会成为很沉重的负担。
以前只是无目的地觅食,没有任何力量和规则可以约束的血圣兽肯定是无聊得快疯了。
当然,被规则约束限制时肯定也很不爽,所以金墨才暴怒之下发挥了力量,破坏了规则,把那个玩家给杀了。
规则被破坏的时候,这个游戏对他来说也已经没有吸引力了。
幸好还有数学。
数学的任何公式和规则都不会因为血圣兽强大的力量而改变,就算他能抵100枚核弹,就算他能让地球太阳银河系都一起毁灭,2+3也不会因此就不等于5。
大概这家伙这辈子只能跟数学过了。
杜随终于渐渐开始有点明白金墨身上作为血圣兽的部分。
但是这一点点认知却让她心里沉重地悲哀起来:
他的悲哀,她原是无能为力的。
那天晚上金墨睡得很安静,杜随忍不住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金墨睁开眼的时候,眼里有点惊讶:这是杜随第一次主动吻他。
他们俩温柔地接了吻,并且也几乎是温柔地做了爱。
杜随甚至觉得很快乐,只有一点点痛而已。
这次温柔的性爱让他们的关系进步了不少,生活也多出温暖的基调。
几乎是很快乐安逸了。
第二十六章 白鳍豚
“啊!”杜随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怒气勃发,连金墨也抬头看过来。
“岂有此理!”她依然怒火难消状。
金墨很少见她这么气哼哼的,就问了句:“怎么了?”
杜随看着电脑屏幕,突然泫然欲涕,眼睛里几乎是水汪汪的。
金墨奇怪地问:“到底你怎么了?”
“白鳍豚。”她难过得说不下去了,声音里带着重重鼻音“可能灭绝了。”
“哦。”金墨并没有什么感觉,他见过的灭绝的东西多了。而且大约还觉得杜随今天怎么这么意气用事,想哭的样子十分可笑。
电脑屏幕上是写着“首个被人类灭绝的淡水鲸类”这种煽情的标题。
这种殊荣被中国人得到了确实是十分可耻的事情。
很多跟帖都十分气愤。
“几乎每天都有物种灭亡吧。”金墨这么说话的时候,还真像个大学男生。“只不过大部分是昆虫什么的,所以一般人不大注意。”
“白鳍豚不一样!”杜随执拗地说。
“我管不了什么昆虫,也不想知道岩石山蝗虫和普通蝗虫有什么两样。昆虫和白鳍豚不是一回事。白鳍豚那么可爱漂亮,那么聪明,它是高等生物,它的存在是上帝的杰作,我没法假装世界上没有这种生物存在过,没法忽略就是在我活在这个世界的时期,白鳍豚退出了我们的世界,那么可爱,那么动人的身影我们再也看不到。将来我只能指着书上的图片对我的孩子说这个是白鳍豚,但是已经看不到了,想想看,我小时候曾经见过的生物,我的孩子却再也见不到!”杜随越说越激动:
“我承认我不公平,但是没有人会把白鳍豚和岩石山蝗虫看成一样的东西。海豚已经那么可爱了,明明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却对人类那么友善,白鳍豚更不用说了。可怜处于长江食物链顶端的动物就这么脆弱地被那些该死的污染该死的船和水坝毁了,这种事情谁能接受得了?明明比熊猫是更加珍贵更加可爱更应该生存下来的,国家每年花那么多钱保护熊猫,就不能对白鳍豚多投入点?”她气愤填膺,开始无差别攻击。
“什么叫更应该生存下来?”金墨目光有点挑衅,又有点平静地望着她说。
“熊猫不适应生存,早就不适应了,身为食肉动物爪不够利齿不够尖,速度不够快,抓不到东西吃只好吃竹子。要不是皮毛独特自古就有贵族喜欢养它们能活到现在吗?白鳍豚却没有任何问题,完全是人类的问题才让它们灭绝。”杜随拿出了以前演讲的功底,开始煽情:
“我不在乎这是一个科的灭绝还只是一个物种的灭绝,我家就住在长江边,我从小就见过白鳍豚,虽然没有江豚那么常见,但是看到它们跃出水面的样子我会兴奋好几天,我喜欢它们!”
“我承认这个世界很大,难以忍受的事情很多,我能力有限,帮不了所有人所有动物,消除不了那么多悲伤惨痛不公,我在生之日,也没法冀望世界大同,可是我喜欢的东西,我还是希望可以做点什么。”她声音从激越转成悲伤,“小时候曾经见过一只被电鱼的人电死的白鳍豚,当时只知道很伤心,真希望当初就做过些什么,现在想为它们做点什么也晚了,为什么以前没想过它会灭绝呢,总以为被国家宣布为极度濒危,就应该已经被妥善地保护起来了。”
“就算没灭绝,这么少的数量,也只能功能性灭绝了。”金墨一边翻看杜随点开的新闻,一边冷静评价。
“什么叫功能性灭绝?你术语倒是学得很快!你血圣兽只有一只怎么没有功能性灭绝?”
血圣兽大人被激怒了,冷冷说:“你竟敢拿这种东西跟我比。”
杜随看了他一眼,转身不再作声。
一直到晚饭,杜随一直不说话,金墨觉得不适应起来,托着下巴观察着她。
沉默的吃完晚饭,包括第二天杜随都有点闷闷不乐,家里的气氛便一直很冷淡。
第三天晚饭的时候血圣兽大人终于忍无可忍,把筷子一丢,“我们去长江吧。”
“嗯?”杜随睁大眼睛,不解地看着他。
“你不是担心那些小白豚?去找找看到底还有没有了。如果没有就算了,如果有也好让你安心。”
于是杜随又要请假了。
天底下有哪个白领会请假去追踪白鳍豚呢?杜随一边请假时一边心中充满荒谬感。
果然金墨出现以后自己就和正常生活脱节了。
一望不见对岸的滔滔长江出现在了面前。
“说起来,咱们为什么要跑这儿来呢?你的天目不是很好用?直接找就是了。”
“那个只能用来找有妖气的东西,你当我是雷达吗。”金墨瞟了她一眼,眼波冰冷中初见妩媚。
杜随呆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学会飞媚眼的?”
本以为金墨会大怒,结果这家伙十分傲慢地扬首说,“飞媚眼有什么稀罕,大爷我什么不会,你身为女人,媚眼功力极差,才该好好练练!听着,飞媚眼的要诀是三长七短,也就是说要很慢地闭三次,再快速眨七下。”说着还示范了一下。
杜随完全呆住了,半晌才爆发出大笑,金墨的示范媚眼确实很妩媚,效果好得把她都迷晕了,只是,金墨这种嚣张的冰山脸上突然出现那么妩媚的表情,实在是对比效果太鲜明了。
“哈哈哈哈,……你,你,……金墨,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幽默感了……哈哈。”她很久没笑这么久了。
金墨对她少见多怪很是不屑,“我以前无聊,常在水边练着玩,麒麟那家伙经常都会看呆。”
杜随想起毛茸茸的血圣兽对着水面猛抛媚眼自娱,麒麟在旁边吓傻的情景,忍不住又一阵狂笑。
然后便开始正式搜索,原来血圣兽还是可以当雷达用的,可以感觉到周围的各种物体,但是效果只在方圆几千米之内,所以便需要地毯式慢慢搜索。
他们组了一艘渔船,顺着长江入海口逆流而上,渔船的主人是个60多岁的老者,是老渔民了,听说他们是来自费调查白鳍豚的,异常高兴,只收取了很低的费用。
原来老人说年轻时曾经在江里翻过一次船,他水性还好,耐力一般,风浪又大,慢慢就游不动了,恍惚间是什么东西顶着他游到岸边得救的,估计不是江猪(江豚)就是白鳍豚,但他记得那东西是白色的,倾向于认为是白鳍豚。所以听说白鳍豚没有了,老人伤心了很久,现在自然是很有热情的。
他们的步骤就是由金墨在舱里用意识搜索,发现可疑的便下水查看,为了掩人耳目,还准备了潜水衣等等,其实他们在水下还是依靠金墨的结界。
由于没有妖气可循,金墨只能大体探测出大小和动静而已,所以十天内从江苏缓慢到达武汉,其间停船下水不下数百次,大都是中华鲟和江豚。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杜随越来越失望。
白鳍豚真的一条也没有了?
金墨始终没有表现出情绪波动,好像他来就是为了不断机械重复下水,发现鲟鱼和江豚的程序的。
见他这样,杜随也从焦躁失望慢慢平静下来。
到第十八天,事情终于出现转机。
杜随和金墨下水后,他们的目标溜得很快,竟从眼皮底下跑了,完全没看清,虽然不抱什么希望,但是确认这个步骤还是要完成的,便四处寻找。
找了一会儿,杜随首先觉得后面有什么东西,一转身,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一只白色的豚,尖尖的吻,青灰色背,黑亮灵动的两只小眼睛,正好奇地看着自己。
杜随在那一瞬间,真的体会到欣喜得心脏都快停止跳动,摈住呼吸,害怕是自己的幻觉这种感受。
然后金墨也看到了,游了过来,伸出一只手,也不知道这白鳍豚是自愿还是非自愿,就朝他的手靠了过去。
金墨把手贴着它一会儿,大约有几分钟的样子。杜随知道他在跟它交流,在旁边一眼不眨看着,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找不到它了。
过了一会儿 ,金墨放了手,拉着杜随上去了,她还犹自恋恋不舍,频频回头看白鳍豚。
上了船换掉潜水衣,金墨拉她在船舷坐下。
“它说它很久没见过同伴了。自从他父亲被螺旋桨绞伤而死,母亲被捕鲥鱼的渔网的钩子扎死之后。”
“已经很多年了。”
杜随沉默了。
这真的是最后一条白鳍豚了吗?
白鳍豚是喜欢成群结队的,可是这只找了好几年也没有找到同类。
“你打算怎么办?”金墨问她。
杜随想了一阵子,坚决地说:“我不会透露给媒体。我要自己保护它。”
“你怎么保护它?”
“我家没那么大地方养,你设个法,让它不容易被外物伤着,什么鱼钩螺旋桨什么的。”
“嗯,我已经设了。”
“还要能抵抗污染……这样吧,我给它再设个结镜,一旦有什么不舒服,我就能感觉到。”
金墨无奈地看了她一眼。
“不够不够,对了,你教它修仙吧,这样也许白鳍豚就不会灭绝了。”
“什么!”金墨终于怒了,“你以为什么动物都能修成精怪吗?那是要根骨的。你去试试教一只鸡算术!”
“啊,黑玉绝对会算数。”
不过,金墨最终还是去教了,效果不明。
也许,再过多少年,真的会多一只白鳍豚精。
也或许,在这么大的茫茫长江里,它会幸运地发现自己的同类,毕竟,即使能够长生不老,能够成精变人,即使最终能够位列仙班,如果真的成为种群的最后一只,心里始终会很寂寞,很寂寞。
第二十七章 解语花
杜随这些年里,好朋友还是有几个的,其中有一个朋友,同样在法国认识,这位姐姐是学法国文学的,在一家语言培训学校教法语,有一天打了个电话来,表示说自己突然决定要去闪电结婚,手头有正在教的班级,迫不得已,要找人代课。
杜随很郁闷,以种种理由推托:自己法语不足以为人师表;从来没上过课;自己的事也很忙……奈何被这位损友全部打回,且安慰她说以她的法语水平,教这种入门级的班级一定不成问题。
人家结婚,一生一次,作为好友,不能不帮忙,杜随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去上课的地方,环境还是不错的,在一家地段很好的办公楼里,一间一面都是玻璃的教室,地毯,空调,优质的座椅,总共不过十来个学生,料来培训费也不菲。
杜随站到讲台上,有点紧张,定了定神,对学生坦然说明自己并不是一位专职法语老师,但是法语发音和水平是没有问题的,也希望大家能够和自己好好交流,有什么问题自己可以注意等等。
开讲之后,慢慢紧张去了,也放开了,说了一句什么,逗得满堂大笑,杜随忽然觉得当老师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职业,看到所有人微笑专注地看着自己,仔细听着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很有成就感。
教师生涯很愉快,杜随态度open,为人有趣又有亲和力,很快跟学生们成了好朋友,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班里有个古怪的女学生:这个女学生大约三十岁,长得不好看,看上去就很古怪,跟别的人都格格不入,叫她读书也不肯,学得也很是一塌糊涂,却孜孜不倦,特别较真,且风雨无阻,每次第一个到,尽问些不知所谓的问题……
虽然说不上讨厌她,但杜随判断她绝不是个讨人喜欢的角色。不过自己现在是老师的角色,自然还是要保持亲切的态度。
杜随开始接触她是因为有一次下雨,她教的是晚班课,每次从单位出来正好都是晚高峰,开车根本不能及时赶到,必须要坐地铁避开堵车,然后下课后由金墨开车来接她——金墨没满十八岁没有驾照?没关系,我们血圣兽大人变出一本驾照应该还不大难。更何况金墨不大喜爱开车,通常他是连车一起瞬移到杜随讲课的地方。Piu的一声,突然空地上就多了一个人一辆车,这么灵异的事情居然都没被别人发现过,杜随真是想不通。
这一天下课时雨下得不小,外面黑黑的,出来的时候只听得见外面哗哗的水声,杜随没有拿伞,焦急地和一帮学生在门口望着外面的雨帘,深悔自己没有跟金墨学个避水诀。
学生们纷纷找到回家的途径:或是有人来接,或是自己开车走了,或是有人来送伞。杜随给金墨打手机,始终没人接:这家伙多半是入定练功,忘了接她这回事了。
终于只剩她一个人,举目远眺,不见半辆出租车的身影。她一叹再叹,也没能把金墨召唤出来。
正气恼时,突然一辆银色小QQ停到她面前,车窗摇下来,里面露出一张并不美丽的脸:“老师,我送你吧。”
杜随雪中有人送炭,大喜过望,跳上车去,跟她说:“你怎么回来了?”
那女学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得倒也可爱:“我一个人在家太寂寞了,总是喜欢晚上开车出来转转。”
“太寂寞?”杜随问:“你不是本地人么?怎么一个人住啊?”
“家母已经过世了,在我高三那年。”
“啊,对不起。”
“没关系,我因此没去上大学,在家把自己关了三年,三年后才高考。”
杜随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那女生可能很少有机会跟人倾诉,竟滔滔不绝起来:“结果上大一的时候,我骑马摔下来,尾骨骨折,我又休学了一年,毕业时已经二十八岁了。
二十八岁才毕业,我没能找到工作,大部分公司都不肯要,说进去就该结婚生孩子休产假了。”
“那你现在做什么呢?”
“我大学时就开始当网球陪练。因为我小时候是北京队的。这个还挺赚钱的,所以我这些年就一直做这个了。
不过现在年纪大了点,以前的固定客户慢慢也没了,现在的都喜欢找体育学院那些年轻漂亮会发嗲,穿着超短网球裙的小姑娘。”她脸上露出愁色,“我现在接不到活了,所以来学法语,看能不能找到个工作。”
“你本来的专业学的什么啊?”
“会计,不过现在都忘了,干不了这个了。”
她看着车窗外,露出怅然的神情:“我家本来就住这一片,后来我父亲把房子卖了,去郊区买了个四合院养老,他的理想就是‘采菊东篱下’……我现在因为一个人寂寞,晚上常开车来这里。”
“那你现在住哪儿呢?”
“我母亲单位分了个小套在石景山区。很老的小房子。”
杜随想不出话来说。
那女学生继续说下去:“我父母生我晚,都已经五十多岁才生的我,他们本来不想要孩子……我父亲已经八十多了,也不大搭理我,我没有亲戚也没有机会交朋友,同学都比我小,也没有来往,我也没有同事没有老板。我一个人住,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有时候一连三个月一句话都没有机会说,我为了能有人说话,故意跑到馆子里去吃饭,好跟侍应生点菜时说几句话……但是自己一个人下馆子又很奇怪。”
杜随听得毛骨悚然:在这么熙熙攘攘的一个大都市里,居然有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会寂寞至此。
她惯于解决问题的脑子开始思索解决的方法:“你不想结婚吗?”
“想啊。”女生叹息着说:“想了很久了,我去婚介所了,见过两个人,就花了两千块钱。我也不漂亮,也没有好工作,一个看不上我,还有一个五十多岁,在美国,有四个孩子,挺有钱的,但是我害怕做别人的后妈,拒绝了,后来老头找了个刚毕业的女孩。”
车继续开着,雨下得既无声又喧杂,杜随觉得找不到话说,很难受,又觉得有人能寂寞到这个程度难以想象。那女生脸上是深深的,绝望般的寂寞,因为这脸不美丽,这寂寞便也不是一种让人欣赏的烟花般的凄美,而是像让人不敢直视的丑陋的伤口。
那女生又说起来:“我有一阵子好像得了自闭症,去看心理医生,跟心理医生聊天还挺有趣,可惜太贵了。”
杜随仍然不知道怎么接话,好在已经到家,道谢之后,她好象逃跑一样回去了。
金墨果然在练功忘了她,杜随很生气,发了一通脾气,金墨很诧异,不知道为什么她这么生气。
不过是下雨,跟晴天有很大区别吗?
淋雨又不会受伤。
杜随很可怜那女生,于是经常跟她下课去吃饭,心里暗暗决定要给她找个工作,或是找个男朋友,但是却一直没有好机会。
过了一阵,那女生好几次没来上课,杜随接了个大工程,忙得天昏地暗,也把她的事忘到脑后。
后来朋友也回来了,杜随也不用继续上课了,继续忙工作,仅有的自由时间通常被金墨霸占,虽然时常想起那女生,却一直没有把约她逛街吃饭付诸实现。
现代社会,要因为同情交朋友太难了。
杜随心里一直隐隐内疚。
等到她的内疚快要过去的时候,有一天跟金墨去某大商场的时候,突然遇到了那个女学生。
女学生看到她很高兴,上前拉着她问东问西,杜随看她神清气爽,以前的落寞郁闷之状一扫而空。杜随暗暗纳闷,心想她难道是交男朋友了?
一问之下,那女生却连连摇头,却微笑着邀请杜随两人去她家玩。
还有些时间,看她殷切模样,杜随就答应了,金墨有点不高兴,冷着脸跟去了。
女生家很老旧,但收拾得很干净,不知道为什么,那女生回家就很高兴,大声说:“我回来了!”好像家里有人等她似的。
但她家空无一人。
金墨进了她家,面上却露出点异样,四处观望了一番,站到窗台前。
杜随跟那女生喝了杯茶,聊了会天,去找金墨,只见他在窗台前凝视着一盆花,杜随也看了一眼,雪白的花朵仿佛昙花一般,花瓣肥厚,妖异动人,直觉花香浓郁,淡淡还有点妖气,吃了一惊。
金墨却不动声色,仿佛全没干系,只皱眉说:“该回家了。”
杜随于是告辞出来。
车上杜随问金墨:“那是什么?”
金墨打了个呵欠:“解语花。”
解语花?杜随只在文学作品里见过,用来形容善解人意的美女,想不到真的有这种东西。
“是妖怪么?要不要紧?害不害人?”
“没什么妨碍。”金墨懒洋洋的,“不过刚会说话而已。就算修成人身了,也不要紧,这东西是吃露水的。不过,倒是好多年没有见到过了。”说罢他懒懒的伸了个懒腰,脸上漠然的神色很是久远,仿佛想起了几万年前的事情。
晚上又下起了雨,金墨化身毛茸茸的原型,像大狗一样躺在客厅地毯上,下巴搁在爪子上,打着令妖怪心惊胆战的呵欠,地上微凉,杜随坐在躺椅上,把光着的双脚藏到他的长毛里,望着窗外雨幕里数不清的繁星般的点点灯光:
这个都市里,有多少像那个女生一样孤独寂寞的人?又有多少人,能有幸得到一朵解语花?
解语花又能不能够像他们一样,在这样下着雨的天气里互相温暖,连些微的寂寞回忆也变得温暖如壁炉里的火光?
杜随带着难以察觉的微笑,把脚伸得更深一些,感受血圣兽略微粗糙的长毛里毛茸茸的柔软绒毛。被弄痒的金墨闭着眼睛不高兴地低吼,用巨大的后爪凌空挠了挠,前爪搭到眼睛上睡着了。
第二十八章 B市妖怪联盟
今天杜随上班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但是她所会的大大小小法术里,很遗憾,并没有掐指一算,就能算出前因后果的能力。
因此,她只是留心戒备。
看,这个鬼鬼祟祟,挡在她前面,明明是上班族模样,却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一跟她目光接触,作魂飞魄散状,转眼间溜得无影无踪。
而且,总觉得今天看我的人多了些哪。杜随奇怪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也许是自己多想了,疑神疑鬼的。
杜随进了自己办公室之后,就把这事忘到脑后,开始一心一意忙工作。
中午的时候,叫了一份外卖,顺便打了个电话问候一下金墨同学,金墨同学接电话的语气很是不耐烦:“什么事?没事挂了,今天的题很有意思。”
然后“沙沙”勤奋演算声……
杜随默,挂了电话。
突然有点想笑:说不定金墨真的可以成为一个数学家,将来就朝着方向发展吧,只要他不要什么时候一怒宰了将来研究所的上司就可以了。
不过,他从小也乖乖上学,现在在大学里也能跟同学相处——上次不是还一起去后海了?
嗯,看来这家伙也不是头脑简单一味蛮横,还是懂得适应形势。
未来仿佛慢慢绽开在眼前:自己就和别的女人一样嫁了,金墨像普通人一样工作,每天去上班,高高兴兴做他的题……
摇摇头,不大可能,金墨会乖乖去工作吗,算了,不要期待太多,工不工作,也是小事。
胡思乱想的时候,女秘书进来通传,黑玉先生来访。
一贯冷静的女秘书激动得满脸通红,忍不住问:“老板,您居然认识黑玉,一会儿能不能让他签十个名,我回去分一下。”
杜随一愣,笑起来,想不到这公鸡现在这么有市场。
然后,黑玉穿着一件露出好一片胸的衣服,在女职员们的尖叫声中,骚包地走了进来,杜随无奈地冲他笑。
进来才发现,他不是一个人,身后还有一位,仔细一看,正是早上那个鬼鬼祟祟的白领。
黑玉的神情并不像他的衣服那么骚包,就算不是愁眉苦脸,也算得忐忑不安。
比他更糟的是他身后那位,简直是心惊胆战,却硬着头皮,还带了些视死如归的意味。
杜随跟黑玉问好,又问:“这位是。”
黑玉介绍说:“这位是黄先生。”然后便要求杜随屏退左右,单独说话。
杜随挥手让花痴状的秘书出去了,关上门,合上百叶窗,回头说:“到底怎么了?快说吧。”
黑玉说:“其实我的任务是带这位来引见给你。”
杜随便看着那位所谓的“黄先生”。
这东西身上隐隐有点臭味,又姓黄,估摸着是个黄鼠狼精,杜随想,一般妖怪们创意有限,黄鼠狼就姓黄,狐狸就姓胡,蛇妖则姓佘。
话说,黄鼠狼……公鸡……
和天敌凑在一起,难怪黑玉表情不愉快。
难道被胁迫来的?
想到这里,杜随戒备起来。
那位“黄先生”还是哆哆嗦嗦的,但还是抬起头,毕恭毕敬地开了口:“金夫人,您好,冒昧来打扰您,很抱歉。”
金夫人?
杜随黑线:“抱歉,我还未婚。”
“是是,未来的金夫人。”
“请叫我杜小姐。”杜随又好气又好笑:这妖怪的语气,仿佛金墨的夫人是什么了不起的殊荣似的。
“是是,杜小姐,鄙人自我介绍一下,我是B市妖怪联盟的首席联络官。”
杜随再次黑线,第一次听说本市还有妖怪联盟,还什么首席联络官,汗。
黑玉在旁边不好意思地说:“我最近也加入了,本地妖怪大部分都加入了……我本来刚成人形,才疏学浅,承蒙大家不弃……今天本来黄先生打算自己来,因为觉得冒昧,又因为我跟您有过数面之缘,所以。”
原来今天早上那个家伙鬼鬼祟祟是不敢来啊,自己跟金墨在一起,在妖怪眼里也变得危险了。
黄鼠狼把来意拐弯抹角说了半天,杜随才大致猜出它的意思:原来,自从金墨在B市出现,B市的妖怪们就开始胆战心惊,躲躲藏藏,现在,大家商量,终于决定不想再藏,于是,大家派出最能言善辩的黄兄来谈判,因为不敢直接见金墨,所以来找杜随当切入口。
妖怪们的意思是,只要血圣兽大人不吃他们,什么都可以,卖身投靠也好,甚至帮他抓别的妖怪吃也行。
杜随点点头,“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放心,我会告诉他的。”
黄鼠狼没想到杜随这么和善好说话,大喜过望,说:“杜小姐您对那位大人有巨大的影响力,希望您能帮我们美言几句。我们可以实现您任何愿望:您想不想青春永驻?想不想长生不老?我们可以给您很多很多的钱,不用再辛苦工作,什么都能得到;或者,您想当大官吗?”
杜随愣住了。
这些话,倒是很耳熟啊。
仿佛不少寓言和童话里都出现过。
当然,最终都没什么好下场。
青春永驻,长生不老,大富大贵,果然都是妖怪诱惑人类的老套路。
杜随想来想去,并不觉得有哪个想要的(关键是如果想要的话,也可以跟金墨同学说),于是摇摇头说:“不用了,我现在挺好。”再说了,这帮妖怪真有这么强,早就跟金墨分庭抗礼了,也不用在这儿求和。
黄鼠狼表情很沮丧,好象杜随拒绝贿赂就不会帮他们,胡子也一抖一抖的。
杜随为了安慰他,决定跟他聊几句(其实是自己好奇),“不知道本市有多少妖怪?”
黄鼠狼想了想:“大约也有几百个。”
杜随又想到:“嗯,确实,他每次觅食都去很远的地方,从来没在本市,除了最初美人蟒那次。”
“那是因为我们那时一早就发现了,所以一起躲在石头的结界里,石头能遮盖我们的气息,血圣兽食血食,所以不大会去理会石头。”突然骇然看着杜随,指着她鼻子手指颤抖,“你……你你你。”
杜随不解:“我怎么了?”
黄鼠狼哭丧着脸:“你替他套我话!呜呜呜,人类真是太坏了,我对不起大家!”狠狠跺跺脚,拉着黑玉跑了。
结果杜随被自己的女秘书罗嗦了一下午,没拿到签名,连咖啡也不给好好泡了,直到杜随发誓本周一定会拿到,这位大小姐才转怒为喜。
杜随很郁闷地回到家,金墨已经先回来了,正在帮她整理家,杜随很感动,主动跟他缠绵了一番。
——这件事的直接后果是金墨同学买了一本《家务大全》回来研究,还有一本菜谱,结果连续一周杜随回来都要吃奇怪的鱿鱼煎蛋或者是加奶酪的橘子。
想要金墨理解人类的口味难道就这么难?
杜随想起来本市妖怪们的重托,就跟金墨说了一下。
金墨皱起眉头:“石头?这帮家伙倒挺狡猾。”
杜随看他样子似乎想立刻找出那块石头解决掉妖怪们,连忙阻拦:“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留着他们也挺有趣的,又没什么妨碍。”
金墨想想:“也是,我哪天抓不到食物再找他们。”
杜随连忙更正:“可以叫他们帮你抓嘛。”
金墨又想想:“不,自己动手比较有趣,再说老闲着也无聊。”
杜随于是正色说:“我正想跟你谈这个问题:你知道我是拥护生物多样性的,你不要把妖怪们都吃光了。再者说,被你吃掉妖怪也挺可怜的,你以后能不能只吃害人的妖怪?这样名正言顺,他们也无话可说,你也算正义的一方了。”
杜随以为金墨会不干,可这位大人居然点点头,半句废话都没有就答应了,着实令人惊讶。
——好几个月以后杜随才发现这家伙的不害人是什么概念。那是他们去杭州旅游,金墨抓到西湖的一条鲤鱼精,问人家说:“你是不是偷过银行里三万块钱?”可怜的吓得直哆嗦的鲤鱼精颤抖着点头,金墨很满意地说:“好,你是害人的妖怪。”就打算啊呜一口把人家吃掉。
当然,这暴行被杜随及时制止,把眼泪汪汪的小鲤鱼放回西湖,然后把金墨训了一顿,并且从此严格界定了“害人”的定义:害人即为当事人有意做出危害某人类的生命或灵魂的行为,或者是其行为将导致被害人健康严重受损,危及生命。
这条定律后来成为北方的妖怪们的行为准则之一被广泛流传,金墨抱怨说现在觅食几乎要到东南亚找了。
最后交涉的结果是金墨终于同意这件事交给杜随去处理,他的原话是:“好吧,只要他们乖乖的话。”
也不知道他老人家乖乖的涵义是什么。
杜随召来黑玉,让他传递结果,并勒令他留下二十个签名给自己贿赂女秘书及闲杂人等。
好奇心还没有泯灭的杜随大小姐其实很高兴,自己终于可以打入神秘的妖怪社交界了。
第二十九章 类
B市妖怪的这个不知道是否非法的奇怪集会因为忙,被杜大小姐暂时置之脑后,不予理会。
庞大的B市仿佛一个巨大的机器,吞吐流动,人们熙来攘往,名利生死,每天上演着比戏剧更戏剧性的现实,灯红酒绿,霓虹闪烁,也有肮脏的,寻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方。
比如说,有一个地方杜大小姐在这个城市过去十年里就绝对没见过也没有去过。
大约在城市西北部,四环外接近五环的近郊,有一片的平房,这种平房和市中心当地人聚居的胡同里的平房是不一样的,房子都是红砖房,很破旧,房子间留出来的狭小的土地算是路,到处都是垃圾,尘土,穿得脏兮兮的小孩跑来跑去,破旧的卷帘门后面的小杂货店坐着目光呆滞的老板娘,典型的贫民窟模样,第一次看到的人压根想不到在B市会有这样的地方。
这里住的无一不是外地来打工的人和他们的孩子。
那么杜大小姐为什么会在中午毒辣的太阳下呆呆站在这种地方,身边飞旋着燥热的灰土和苍蝇呢?
原来,昨天不知道为什么,公司天花板上的一盏灯突然掉了下来,而杜随正好从底下走过。旁边站着正在拖地的公司的清洁工,从后面推了她一把。
杜随侥幸脱险,而清洁的阿姨——其实也不能算阿姨,大约三十五六岁,却被灯的一个枝节刮到,一边手臂血淋淋的。
于是公司忙作一团,把受伤的清洁工送到医院,清理现场,打电话投诉装修的工程公司,杜随还是受了点小伤,等到她的伤被处理完,得知她的救命恩人也已经处理完了伤口,回家去了。
对方伤并不重,杜随宽慰了些,所以今天提着一些营养品之类的上门来致谢。
按照人力资源部给她的地址,杜随找到这里,车开不进来,杜随便弃车自己提着东西走了进来。
这里的门牌号很乱,杜随找了半天也找不到,所以此刻才一脸无奈站在这里。她走进杂货店去问,杂货店灰尘积得极厚,老板娘听到她问路,还是一脸呆滞,理都不理,直到杜随无奈买了瓶饮料,才肯指点给她。
饮料是冰的橙汁,刚想打开,却发现颜色不大对,色素似乎明显了些,仔细一看,原来是取了个和市面的大牌相仿的名称,包装样子也是一样的,实际上却不知是哪里的小厂产的。
杜随当然不敢喝,但是路边又没有垃圾箱,便放在路旁有点像垃圾箱的一堆废板纸的旁边:捡垃圾的人也许会很高兴多一个塑料瓶卖。
废板纸的旁边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穿得脏兮兮的,跟一只野猫在玩,看到她的举动,便睁着一双水滴滴的眼睛看着她,走到冰橙汁旁边,伸手想去拿,却又怯怯地不敢,有点央求似的看着杜随,看得出她很想喝,却不敢相信买了这个的阿姨自己不喝一口就打算扔掉。
杜随看到她的眼神,几乎想脱口而出说“拿去吧”,但是转念一想,自己不喝的东西让一个孩子喝,实在不妥得很,再去给她买一瓶别的?这店里似乎也没什么正规可靠的东西,何况,人家虽然穷,也不是乞丐,自己这行为合适吗?会不会伤害到人家的自尊心?
杜随犹豫的时候,小姑娘突然伸手抢起那瓶橙汁,带着野猫飞也似的跑了。
杜随愣了一下,摇摇头,继续去找她的恩人。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间低矮的平房,还有点潮湿,门口放了个煤炉,估计是做饭的地方,所以外墙被熏得焦黑一片。
清洁女工独自一人躺在一张少了后面两条腿,拿两张凳子搁着的板床上,手臂上裹着的纱布是这个屋里唯一洁白崭新的东西。她并没有想到杜随会亲自来看她,惊慌挣扎着想站起来。
杜随连忙制止她,心里不可避免觉得很难过:她真的没有想过B市有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生活。
和贫困地方的大部分人一贫如洗不同,那里的人过的是一种生活,虽然穷困,但大家都一样,还是心安理得的。在如此繁华的地方,高楼大厦的阴影后面的这种穷困,不会让人心理失衡吗?
这个清洁女工没有救杜随之前,杜随对她的印象也很好:不言不语,勤奋努力,衣着虽然不新不时髦,却干干净净,人说不上漂亮,但是看着也不难受,杜随每天上班时她都固定在拖地,杜随小心地从边上绕过去不踩脏她刚拖完的湿地的时候,都会得到她一个羞涩的温和笑容……
这样的人和自己不在一个世界,杜随是知道的,她们的收入有天壤之别,杜随也是知道的。可是杜随并不知道她每天穿得干干净净离开的是这样一个地方。
顿时有说不出的感触。
杜随带的营养品有一箱牛奶,有补血冲剂等等,跟那个诚惶诚恐想要爬起来给她倒水的人说:“你躺着吧……不要起来碰到伤口,你的医药费当然是公司出……这个月你就安心养伤吧。”看到她惊慌的神色,连忙补充说:“工资会照发的,别担心,位置也会给你留着。”
对面有些蜡黄的脸松了口气。
杜随想了想,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和一叠钱,诚恳地说:“这两千块钱是公司给你的营养费,这个。”顿了顿,她说:“这五千是我谢谢你的,别嫌弃,没你那一推说不定我要破相呢。”
女人又惊又喜,却死活不肯收,推来推去足足十分钟,直到杜随筋疲力尽,她才不好意思地收了。
杜随想到晚上她会跟打工回来的丈夫分享意外之喜,说不定还会去给孩子买点好吃的,好玩的,心里暖洋洋的,很高兴。
这时候,突然跑进来一个小小的身影,一边哭着一边扎进对面清洁女工的怀里。
杜随一看,愣住了,正是路边的那个小女孩。
小姑娘哭得稀里哗啦,一边哭一边咿咿呀呀地说,但一来哭得口齿不清楚,二来小孩有父母家乡的口音,杜随费了很大劲才明白:原来,一只野猫被人抓走了。
杜随也算是个喜欢动物的人,虽然没有参与任何小动物的救助组织,但也会关心这方面的新闻。目前据说有很多人抓流浪野猫卖到广东去供食用,不知道这次是不是,如果真的是,这种事情还是要管管的。
所以她拉起小姑娘说:“走,阿姨带你去救猫猫。”
小姑娘领着她往一个方向旁,一路看到好几只野猫,小姑娘都说不是,赶到所谓的“事发地点”,不但没有人影,连个痕迹都没有,这却哪里找去,杜随犯了难。
小姑娘看猫已经没了,又哭闹起来。
杜随头痛欲裂,找出一张符,这是个指路符,但时灵时不灵,指尖点火,真火把符一烧,小姑娘也不哭了,睁着大眼睛怔怔看着她。
杜随也不怕几岁的小孩子乱说,反正也没人会相信。
这个指路符烧成灰之后,会显出个雾状的箭头,说实话,这是杜随自己的小发明,当初被师父骂得狗血淋头,也不曾用过几次,灵的几率不超过三成。
但是,却也不曾显露过这次这么丢人的结果的:箭头在空中扭来扭去,好像被风吹一般,凝不出形来。
杜随很郁闷,瞪了那个箭头半天也看不出什么来,终于放弃,问小姑娘说:“你没看到那人把猫猫抓哪去了?”
小姑娘摇摇头,她还沉浸在眼前的漂亮阿姨刚才变的魔术里,已经把猫忘到脑后了。
杜随四处转了一番,没找到什么线索,只好放弃了,对小姑娘说:“咱们去小店问问店里的阿姨看到没有,顺便阿姨给你买冰淇淋吃。”
小丫头听到冰淇淋三个字,小脸蛋上顿时显出渴望的神色,眼巴巴看着她,小舌头舔了舔干了的小嘴唇。
于是杜随拉着小丫头的小脏手,又去了那家小黑店。
刚走到门口,杜随傻了,小姑娘挣脱她的手,尖叫一声:“猫猫!”便跑了进去。
杜随怕她被坏人欺负,连忙跟过去。
原来一个瘦长的高个子男人站在店里,手里倒提着一只个子不小的野猫,正在跟看店的女人说话。
小姑娘跑得很快,虽然害怕,还是冲过去就抱住高个子男人的腿,叫嚷着:“还我猫猫,还我猫猫!”伸手抢夺那男人手里的野猫。
那男人很不耐烦,伸手把小姑娘一把推开,用力虽然不很大,小姑娘还是被推飞了出来。
杜随正好赶到,伸手托住了小姑娘的背,才侥幸没让她撞上门。
轻轻扶着小女孩,杜随顿时怒了,冲那高个子男人厉声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猫?这么小的小孩你也敢动手!”
男人还是很不耐烦,挥手似乎想把杜随像苍蝇一样赶出去,突然仔细看了杜随一眼,神色顿时变得温和了,还有点恭敬状:“原来是金夫人啊,这不是猫,是只‘类’,是为了给拙荆治病用的。”
金夫人?
杜随懵了,随即醒悟过来:原来这男人是个妖怪。
可为什么自己看不出半点妖气呢?
还有,累又是什么东西?
旁边一直木头般的杂货店老板娘突然跳起来,暴跳如雷,破口大骂:“放你娘的狗臭屁!老娘什么病也没有!是你一天到晚搞七捻三!刚才还说不再犯了,现在看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了!妈的,连女人你都不放过!!!你还对得起自己的身份吗?人都不如的东西!”
杜随突然目睹一块木头化身火药桶,顿时傻眼。
不过,什么叫连女人都不放过?什么叫人都不如?这个妖怪老板娘的种族主义倾向太严重了吧?
仔细感觉了一下,这个老板娘身上也没什么妖气。
没有妖气的妖怪,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高手。
杜随紧张了一番,虽然他们知道金墨,可能不敢怎样,但还是小心为妙。她不动声色把七宝珠偷偷取下。
那瘦高个妖怪看似有些惧内,被老婆骂得直冒汗,却不敢作声,直到老婆告一段落,才上去低声说了几句话,老板娘便止了声,上上下下打量了杜随一番,似有些忌惮,却不再多说了。
瘦高个妖怪勉强挤出笑容:“金夫人,您看拙内这脾气。”又看看手中的野猫,叹气说:“现在‘类’不好找了。”
野猫扬起脖子,喵呜喵呜叫了几声,杜随看看它那小可怜样子,又看看那个小姑娘含泪的眼睛,非常坚决地说:“这位先生,请你不要伤害小动物!”
瘦高个妖怪却看着手中的野猫,十分不舍。
他老婆冲过来,劈手夺过野猫,塞到杜随怀里,说:“你快拿走吧,我才不需要!”
瘦高个妖怪还想抗议,却被他老婆拧着耳朵到后屋去了。
杜随抱着被解救的野猫,牵着小女孩走出杂货店。
野猫个子很大,金黄色皮毛,头上却有黑色的鬃毛,酷似人的头发,长相跟普通野猫确实不同。
杜随也明白了这不是普通野猫。
刚才那对妖怪管它叫累,到底什么意思呢?
“野猫”低头舔了她几下,状甚感激,转身走开了。
小姑娘屁颠屁颠跟了过去。
杜随回家之后跟金墨说起了这件事,金墨托着下巴想了想:“那是类啊,类型的类,是一种像猫的怪物,吃了它的肉可以治疗女人善妒。山海经上有的,你连这都不知道。”说着又在杜随身上闻来闻去,皱鼻子说:“有股狐狸味……嗯,九尾狐!你遇到的是九尾狐!我好多年没吃过了,怎么不早点喊我!”
说着便冲了出去,杜随想叫住他,却早已没了影子,突然也隐隐为那对夫妻担心起来,虽然是种族主义的妖怪……
居然是九尾狐。不过,还以为九尾狐一定很漂亮,两人却都这么普通。
不一会儿,金墨回来了,很沮丧说:“溜走了,九尾狐真狡猾,估计你一走他们就跑了。”
杜随高兴起来,微笑说:“我给你做饭吧,一定比九尾狐好吃。”
一顿心满意足的饭后,金墨摸着肚子躺在垫子上,把九尾狐忘到了脑后,还叫嚷说要吃薄荷冰淇淋,杜随不理他,拿出一本《山海经》看:
“又东四百里,曰亶爰之山,多水,无草木,不可以上。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牝牡,食者不妒。”
还是一身同时雌雄二性的动物啊,怎么没好好观察一下!
不过,看来有必要提高一下古文水准了,免得被金墨这样不学无术的妖怪耻笑,杜随吭哧吭哧啃起了《山海经》。
第二天早上一开门,门口却有个小袋子,仿佛是布袋,却看不出什么材料,非丝非罗,带着清新异香。
打开一看,有十几粒浅蓝色的小珠子,光华流转,仿佛玉雕一般,十分美丽。
金墨“咦”了一声,接过来一看:“这是忘忧草的种子,可以避尘。看来是那只类送你的谢礼。”
第三十章 算命
每个城市里都会有几个著名的大仙或半仙,越是大城市,越是如此。他们往往得到达官贵人们的追捧,算一卦据说高达几万的酬金。
最近,一个和杜随相熟的女建筑商喝茶时聊了起来,她认识一位姓黄的大师灵异非常。
“前年,他说我今年三月份之前会挨一刀,结果,果然做了一次子宫肌瘤的手术。”
“不会是懂点中医,看出你有病态了吧?”杜随说。
“不可能,他说我以前的事情,都神准。”已经四十岁,若干亿身家,平素完全是个精明强干模样的女强人钦佩地说。
“事先调查过。”神棍的手法大家都还是清楚的。
“不可能,他一天算六七十个人,哪有时间调查。”
“这样说来,倒还真有点意思。”
女建筑商很是热情,“要不我带你去看看。”
杜随有几分心动:她学艺不精,虽然这个那个都会一点,终究是皮毛而已,占卜一道,更加是一窍不通,自己之前的两个师父,不管是和尚还是道士,都不擅长这个,若是这人真有一套,自己倒是可以再拜次师,设法学点。
女建筑商开车带她去,一路上告诉她,这位大师住在近郊很好的别墅区,这别墅本是她的产业,因为佩服大师,故便宜只五百万整数卖给他。
过户的时候,还闹了些笑话,大师要把房子写在七个孩子的名下,结果又是公证又是什么的麻烦了很久。
“七个孩子?这位大师多大了?”
“不到五十岁吧。”
“我国难道不是计划生育的么?”
“咳,大师有钱,不怕罚。”
也是,杜随想。刚刚女建筑商告诉她,这位大师算命起价五千,如果觉得算得准,就看着给,曾经有人给过二十万的。
一天算六十个,就算一人五千,这还三十万呢。这位大师不但比自己能赚钱,只怕身家比旁边这位建筑商姐姐更加丰厚。
唉,算命居然是一份这么有前途的工作。
车开到地方,别墅不算小,占地一千多平米,两层的建筑大约有四百多,再加宽阔的露台,只是样子有些老,不算雅致漂亮。
现在的价钱,五百万实在很便宜了。
门前的花园改成了凉亭,以便排队的达官贵人们歇息。其余的花园则寸草不生,全部改成停车场,停满了各式名车,比车展更像车展。
排队的大约有二三十人,有穿着Hugo Boss的;有镶着大金牙的,拍着鳄鱼皮带勒着的啤酒肚的;有名嫒淑女状的;也有披金戴银,手上好几克拉钻戒闪闪灼眼的中年妇女……间中甚至还有精英状的几个人一边等着一边打开笔记本电脑办公。
“这是我建议的,我让大师安一个wifi,让大家可以无线上网。”女建筑商一边找车位停车一边很得意地说。
“安全性差了些吧,”杜随说,“不过你可以建议开一个算命club了,一定比高尔夫球有号召力。”
杜随去前面排队,女建筑商溜到后面,一会儿偷偷来拉杜随的衣服,示意跟她来。
杜随跟着她从后门偷偷潜入进去。
“排队的人都得罪不起,只能偷偷走后门插队。”女建筑商解释。
跟着她走到二楼书房门口,正好有一个人满脸愁容地从里面走出来,拿着个笔记本看着,口中念念有辞:“纯黑色大公鸡第三根尾羽,三两重的蜈蚣的腿……能破此煞吗?对了,家里的鱼缸要换方向。”
杜随一个照面看清此人的脸,吃了一惊,赶紧避到女建筑商身后,这人不是前些日子在应酬时遇到的某部很是大权在握的一个司长吗?
走进书房。
说是书房,也看不到什么书,倒是充满神棍气息:桃木剑,香炉,供桌,该有的都有了。
杜随看看挂在墙上的桃木剑,认出不过是个装饰品,压根不是桃木的,摇摇头,心里有数了:这位大师定是个神棍。
“大师”看上去五十来岁,长相和普通民工并无太大区别,说猥琐也许过份些,但绝对算不上仪表堂堂。
杂乱的头发,有点泛白了,眼睛浑浊,丑陋的厚嘴唇,身上穿了一件金利来之类的牌子的灰白色T恤,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西裤,T恤塞到裤子里,露出皮带,手里有一块灰绿色的石头,一直把玩着。
他示意杜随在他对面坐下,便端详起杜随来,也不问名字,也不问年龄,不起卦,也不排八字,张口就说:“小姐你今年二十六岁了,生在江南。”
杜随吃了一惊,继续听他说:“你生来聪明灵慧,进学从来无忧,顶着天驿星,一辈子东奔西跑,经常要出国。”
这些东西,有经验的观察家应该都能看出来。
大师又指指旁边的女建筑商:“你跟她也算同行。”
一样可以推断,杜随想。
“你小时候摔过一次,头上至今还有疤。”
杜随摸摸脑袋,确实,深藏在头发里。不过,大多数孩子都有碰过脑袋。
“你父母感情不算太好,经常吵架,但都很爱你。”
现在中国,像我这么大的大都适用这句话。杜随继续不以为然。
“你恋爱谈过不少,现在这个是你的真命天子。”
女建筑商笑着瞥了她一眼,杜随脸红。
“你现在这个男朋友啊。”大师突然全身一颤,惊讶地看着她:“奇怪,怎么算不出来,你现在的男朋友,我居然什么都看不到。”
杜随色变:难道这个大师真是个有本事的?还是瞎蒙的?
女建筑商也惊讶地说:“怎么会呢?大师,你不是什么都能看到?”
大师满头大汗,连连摇头:“一片空白,什么都看不到,奇怪!奇怪!”
杜随摆摆手:“没关系,大师,算算我的将来吧。”
大师惊魂稍定,擦擦汗继续说:“你一生富贵,衣食无忧,也没什么大灾,名利双收,指日可待。”
“婚姻呢?”
“婚姻也幸福,多的却也看不出来。”
“可有什么灾祸?”
“只怕要有些争斗不免。”他闭着眼睛算着:“你第一个孩子不保,不是流产,就是养不大。”说着又睁开眼睛:“只怕还是前者吧,别担心。”
现在女孩子打胎那么多,有什么稀罕的。对未婚女孩说这话,不是已经猜中了,就是将来才会发生,谁也不知道。
杜随继续发挥她的怀疑论。
“对了,小姐一会儿开车回家要小心点。”
杜随还待追问,电话响了,血圣兽大人放学回家家里没人,一个人无聊了,召她回去相陪。
杜随便告辞出来,大师的老婆在外面等着收钱,杜随给了五千,顿觉肉痛,大师的老婆表情冷淡,显然觉得给的少了。
女建筑商把她送回事务所,杜随便自己开车回家,下班时间很堵,杜随再一次痛恨自己不会瞬移。
金墨今天不知道是肚子饿了没有捕到食物,还是有周期性撒娇倾向,每隔十分钟就是一个电话,杜随心烦意乱,正接着电话,旁边又有一车明目张胆地夹三,剐蹭了。
于是下来和肇事车理论,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定损,堵在路口片刻,后面长长的车队不停地鸣笛,结果好容易折腾完头昏眼花回家已经八点多快九点,金墨大人的脸黑得可以挥毫泼墨,奋笔疾书。
杜随郁闷地倒在沙发上,突然想起大师的话:这总不是蒙的,难道他能专门找个人来蹭我的车?
看来是真人不漏相啊。听着金墨在浴室里洗澡的哗哗水声,杜随想。
决定要学习占卜术的杜随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旁边的金墨还在呼呼大睡呢,今天是人形的,看着他面目如玉,长长黑色睫毛随着呼吸颤动,令人心动。
杜随很遗憾今天没有胡子可以揪一下,于是捏了一下他的鼻子,趁他起床气没发作前跑到安全地带,迅速洗漱穿戴完毕,出发。
原来六点的早上是不大堵的,杜随一路畅通开到大师家,才不过半个小时。
敲开大师家后门,大师自己来开的门,看到杜随愣了一下,说:“还没开始营业。”
杜随把自己来意一说,他连连摇头,说这是天分,不是谁都能学的。
杜随说:“我自问这一道天分不差。”
大师看她两眼,叹气说:“我昨天就看出你是修道的人,既然如此,就更应该知道这东西学了不如不学。”
杜随心中一动,隐隐想起自己小时候对占卜感兴趣,缠着老和尚教,老和尚说自己也不擅长,并且说过这么一段话:
占卜之术,最为玄妙莫测,得窥天机,非佛门道门大德宗师不能为之。若有民间所习,往往均是旁门,勉强窥伺天机,一定会受天遣。
比如说很多算命的都是瞎子或是装瞎子,就是因为早期有这么几位得到的报应都是双目皆盲。
杜随便说:“我看大师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啊。”
大师苦笑叹气:“别人哪里知道!”
大师的老婆正在盛早饭,盛好后放在两个大托盘里,大师和她一人一个,捧着上楼,大师示意杜随跟他们来。
楼上有两间打通了的房间,大师的老婆先把托盘放在一边,打开门,又捧起托盘进去,大师随后,杜随也跟了进去。
一进去,杜随就惊呆了:里面有五个孩子,最大的十七八岁,是个女孩,脸全部烧毁了,恐怖异常,正在接她妈妈的托盘。
但她的情况显然还是好的: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痴痴呆呆笑着,流着口水;另一个和他差不多大,双腿齐膝断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长得挺清秀,躺在床上,高位截瘫;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孩子,两只眼睛没有焦点。
“我们一共生过九个,”大师的老婆抹眼泪说,“两个死了,一个疯了,现在在精神病院,还有一个是植物人,也在医院里。”
杜随震惊无语。
大师的老婆留下来喂孩子,大师和杜随出来了。
接下来,大师讲了下面的故事:
大师和他老婆本是赣西农村的,家里穷,两人勉强度日,可一旦母亲病了,却无钱医治。眼看着母亲在病床上疼痛呻吟,大师心如刀割,却无计可施,花了几毛钱买了最劣质的酒,在山上破庙里喝了个烂醉。烂醉后睡在庙里,半夜突然下雷雨,大师被浇醒,却看到神像一角地下隐隐渗出蓝光,大师想起村里老人们以前说过的一些偶然间挖到宝藏金银的传说,精神大振,酒醒了一半,便开始奋勇挖掘起来,挖了一米多深,挖到了一个木盒。
木盒打开一看,却没什么珍宝,只有一块灰绿色,平淡无奇的石头。
大师很气愤失望,抓起石头就想扔掉泄愤,突然脑子了电光火影,掠过一些图像,是自己和老婆住在大房子里,过着好日子的模样,大师觉得很奇怪,一时就不肯把这石头丢了。
他抓着石头正在纳闷,突然一个穿着好像吕洞宾似的道爷出现在他面前,看到他手里的石头,连连叹气说:“原来被你先得了。”
大师此时已经意识到这石头必是个宝贝,就藏在身后,急急说:“这是我的。”
那道士就说:“别怕,我不会抢你的。你那东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拿了它,能知道过去未来的一些事情,不过,你也要小心,暴露天机,必有天遣。”说着就要走了。
大师知道对面是个高人,连忙扑到他脚下恳请指点。
那道士想了想,就说:“报是免不了的,若不报你身上,就要报你至亲身上,你是要报你爹娘,老婆,还是你儿女身上呢。”
大师想了想,爹娘有养育之恩,是不能;老婆跟自己吃了许多苦,也是万万不能;自己又无儿女,大不了只要将来不生就是。
于是就说:“报在我儿女身上就好。”
道士笑了笑,朝他挥了挥拂尘,就消失不见了。
大师连滚带爬跑下山,手里还握着那块绿色石头,他从此开始给人算命,因为灵验,远近闻名,日子也好过起来。
过了几年,老婆不慎怀孕,大师想起当初的话,要老婆打掉,老妈妈听说了,拿起拐杖就要跟他拼命,老婆也宁死不从。大师自己也是农村出来,有香火观念的,心里怀了侥幸,就默许了。
老婆生了个大胖小子,阖家欢喜,结果好景不长,两岁时掉在水里淹死了,接着第二个,就是眼前女孩,四岁时一场火,毁容了。一个个下来,就成了眼前的光景。
“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生呢?”杜随忍不住问。
大师连连叹气,原来只要再生一个,发生在前头一个身上的灾难就会停止,好像被下一个继承了,因为心疼这个孩子,就忍不住再生一个来跟他分担……
杜随听得毛骨悚然,半天才问:“为什么不停止算命?”
大师沉默了半天,因为他们夫妻除了这个不会别的营生,因为停止了算命厄运也不一定会停止,因为想多赚点钱,将来孩子们可以有个依靠。
杜随无语,告辞出来,外面又排起了阵容豪华的长队。
其实,大师的家当应该足够所有的孩子一辈子有余了吧。
不愿意停手,是贪婪?是惯性?还是舍不得眼下的虚荣?
第三十一章 旧欢如梦
杜随猛然坐起来,心里一片惘然,伸手掠了下凌乱的鬓发,叹了口气。
做梦吗?
居然又梦到了。
杜随颇交过些或真或假的男友,基本没有过什么好结果,事后也总是很快复原,风过不留痕。唯独有一个却很是让她伤筋动骨过。
这个人是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一起上小学,中学,长大后也在一个城市上大学,两人关系很好。
杜随基本从来没有对方是个男人的觉悟,只是觉得他是个好朋友。
后来留学回来,也许是寂寞太深,也许是心里太累,在和他来往的点点滴滴里头居然怦然心动了。
为什么心动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心里深深厌恶要去从头认识一个陌生男人,要相互试探,相互适应,相互妥协,还一不小心就可能遇上倒胃口的。
如果是他的话,那么一切都很完美了。
自己很清楚他,知道他虽然不高大英俊但是聪慧无比,知道他有野心但心地纯良,知道他看似正经其实很有幽默感,知道他看事情一针见血洞察力和处理能力都很强大……并且,还知道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会伤害自己他也不会。
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啊,怎么会伤害自己呢?
杜随心里充满了发现真爱的喜悦,原来自己的真命天子打从六七岁上帝就已经放在了自己身边,却到现在才发现……
如果,如果是和他一起的话,那么自己什么都不怕了。
于是兴冲冲跟他说了,完全没想到他会拒绝。
那时候杜随还不明白,要让一个男人把好朋友的角色转换成爱人的角色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被拒绝的时候惊愕又伤心: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啊,为什么不愿意?
过日子是另外一种事情。
我可以做个好妻子,而且我还很了解你。
问题就在这里,我在外面已经很累了,回家还会面对一个了解我至深的人,我什么都瞒不过她,这压力太大了。
知根知底不好吗?你都决定要完成任务式地相亲结婚了,何不跟我在一起?
我并不打算在婚姻里敞开心扉,所以想要找个没什么想法的普普通通的老婆。
……
杜随现在当然明白了,自己并不是他那杯茶。
根本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一个女人不是一个男人喜欢的类型的时候,无论她是漂亮,能干,聪明,善良统统都不管用。
就连她会法术也没用。
而且女人追男人在中国并不是明智的事情。
还有,一个人痴心地追求另一个人的时候,姿态其实是很丑陋的。
爱让人失去理智并不是什么美好的词汇。
只有最善筹谋和克己的人,才能在爱里保持姿态。
几个月间,什么都努力过了,从肝肠寸断到黯然魂消,放弃又复燃,对方也似乎几度有犹豫过的时候,直到最后跟她说:“你没有忘掉我之前,我不跟你见面了。”
于是杜随明白已经无望,大哭一场之后,把这次动心埋葬了。
他则相亲并迅速地结了婚。并没有通知她他的婚礼。
杜随似乎无所谓,已经不再伤心,很快交了下个男友。
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和他还甚至通过几个电话,每次都约了说等不那么忙的时候见个面,但是彼此都知道他们不会见面,她不想见他,他也不想见她。
纠缠那时候他曾经很痛苦地对她说不希望尝试失败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现在看来真的如此。
但是杜随并不伤心,该伤的都已经伤过了,她已经好了。
可是为什么在她最高兴,明明生活得很满意的时候,这个梦就会冒出来:梦到他,梦到他对自己说后悔了。
在梦里一切还有希望。
只要克服一两个困难,他们还能在一起。
醒来怅然得很不得把心摘了远远扔掉。
自己明明已经好了,难道结痂的只是伤口的表面,实际上这辈子已经好不了了?
人的潜意识就这么可怕?
杜随难过得不能自已,但是却没有眼泪。
那会记得是几乎天天躲着哭的。曾经哭得声嘶力竭过。
可是哭泣即使让别人心软,也得不到想要的。又不是小孩,拿不到心爱的玩具的时候哭两声,什么都可以到手。
如果能够重来,她就不会哭了。
她还记得那时候自己蜷在床上哭泣的姿势,是胎儿在母体的姿势。
他曾经很诚恳地请她不要这样,这样防卫的姿势并不会让她好一些,他让她仰面躺着,舒展开,背部贴着床,这样会放松而且觉得安全,觉得自己强大。
知道自己的人生不会有他之后,她就是这样睡的。
他说的其实很有道理。
懂得这样的道理的男人,最终却只能是别人的丈夫。
曾经有几次,她也曾经离希望很近过,记得有一次深夜在出租车里,他喝了酒睡着了,自己曾经很天真地把掌心和他的掌心贴在一起。
那种温热似乎烙在了她的梦里。
我的爱会这样源源不断地传达过去,明天他醒来的时候,就会明白了。杜随想。
第二天醒来,他当然没有什么变化。
其实他始终是明白她的爱的,可是知道又能怎样?
人的心比什么都要遥远,所以虽然不想伤害终究也还是会伤害。
杜随也始终知道他并不想伤害自己,并且为此很痛苦,所以最终也没有怪过他。
单恋很痛苦。也许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了。
如果单恋之后发现对方光环尽褪,其实并不值得自己喜欢也就罢了。
可是总有像杜随这样,知道他真的很好很好,只是不能属于自己而已。
杜随不自觉地拿起手机,想给他打个电话,但是想想又放下:跟他说什么呢?说自己梦到了他?
他已经是有妻子的人了,有资格向他倾诉的女人只有他的妻子而已。
虽然自己比她早认识他几乎二十年。
这一辈子,也就是这样了。
也许再过十年二十年,他们会出来见次面。
一直到死,自己也不会告诉他不时做的这个梦,不会告诉他自己痊愈的伤口下似乎还有脓血……
这一世,是无言了。
杜随躺回床上。
其实并不严重,只是惆怅而已。
伤口在阴雨天才会隐隐作痛。
自己的人生还是很美好的。
旁边的某只野兽还在沉睡中。
杜随叹了口气,强大如血圣兽,也是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的。
用力摇醒他,杜随对睡眼惺忪的金墨说:“修行吧,还是得成正果吧!”
金墨看了她一眼,说:“你怎么了?”
杜随哭了起来。
金墨把她抱在怀里,修长有力的手臂横过她颤抖的肩头。
“做恶梦了吗?再睡会吧。”
金墨嘟哝着,漂亮的眼睛紧紧闭着不肯睁开。
杜随暗叹:难道这辈子就真的就跟这个非人非妖非兽的东西在一起了吗?
她想了想,挠挠他的肚子:这是她最近的发现,血圣兽只要睡觉的时候被一挠肚子,就会露出原形来。
杜随在火红的皮毛里埋下脸,这皮毛虽然没有高温,但是带着金墨的体温会让她想起冬日的炉火。
于是她渐渐入睡。
这一次,她没有梦到不想做的梦。
第三十二章 失踪的血圣兽大人
不知不觉间,夏天真正地来了。
声嘶力竭的知了,无声火热地炙烤大地的太阳,但是人们没有太大的感觉,只有从空调房间或车里走出来的一瞬间,热浪将人紧紧拥抱,才能感觉到夏日的威力。
金墨老实了一个月了,随着期终考试结束,将进入漫长的,无所事事的暑假,也就意味着,血圣兽大人惹是生非的时候又来了。
杜随发现自己对工作的热情也是大不如以前了,这么一想,策划一次暑期旅游的念头又冒了出来。
孰料却发觉金墨又重拾了当初沉迷的游戏,开始玩起了大航海,并且力邀她一起玩。
杜随当年上学的时候玩过这游戏的单机版,很熟悉光荣公司的思路,上手很快,很快就玩得有板有眼了,当然,也很自然地胜过了金墨。
金墨很不服气,十分不服气,经过了好几天的努力,终于发现自己胜不过杜随的时候,生气地一摔鼠标说:“这是假的,我们到真正的大航海时代去。”
时空旅行!
杜随激动地看着他:梦想中的时空旅行啊!
“想不到血圣兽大人还有掌控时空的能力,真是太佩服了。”连忙拍拍马屁。
金墨看了她一眼,有些讪讪:“空间魔法我很擅长,那个,时间……就不会了。”
杜随大为失望,瞥他一眼,不再搭理他了。
眼高于顶的血圣兽大人对此自然耿耿于怀,不过,当时杜随并不知道。
第二天回家的时候,金墨不见了。
杜随只当他去捕食去了,可是等到午夜,还不见踪影,用千里传音找他也不回应,不由有点心焦。
第二天,杜随还是找不到他,终于决定了要找找他。
找妖怪当然要从妖怪着手,杜随打算问一下已经投诚的B市妖怪联盟。
杜随并不知道他们的主要根据地在哪里,但是,黑玉在哪里,大家都是知道的。
幸运的是,黑玉并没有出去走穴,而是正在B市专心录新专辑,杜随急冲冲冲到黑玉签的唱片公司录音棚,远远就看到好多小女孩以及一些明显已经不小的女人围在外围摇旗呐喊。
杜随费了好半天劲才得以分开众人挤进去,却被保安拦住。
保安明显已经被这些歌迷烦得心烦意乱,头上青筋直跳,却还得装出笑脸,对杜随说:“这位热情的小姐,我们感谢您的支持,但是黑玉现在在录音,不能受打扰。”
“我不是他的歌迷,”杜随冷冷说,“我是黑玉的亲戚,你帮我通报一声,他会见我的。”
保安将信将疑,进去了一会儿,黑玉的经纪人出来了。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打扮得很运动,看了杜随一眼,怀疑地说:“你说你是黑玉的亲戚?我怎么从来没听他说过。”
天哪,见这只公鸡还要过五关斩六将,杜随心里的火越烧越旺,口气就有点冲:“你不用管,你只要告诉他我是杜随就可以了。”
经纪人似乎不大愿意,但是杜随的表情和语气还是让她进去了,过了一会儿,黑玉兴冲冲跑了出来,说:“你怎么来了?他们跟我说我还不相信呢。”
结果这一幕被狗崽队拍了下来,第二天B市大小报纸都登了这照片,成为大明星黑玉最新版绯闻,而且杜随的身份也被挖了出来,很多杂志还津津有味地评论说这是一场值得看好的恋爱。
杜随对黑玉说:“带我去妖怪联盟的总部。”
黑玉有些惊讶:“有什么事情吗?”
杜随想了想,还是决定不瞒他:“金墨不知道哪里去了。”
黑玉更加惊讶了:“昨天下午他还召集本市所有的大妖怪来着。”
杜随立刻敏感地觉得有关系,追问说:“是什么事情?”
黑玉有点不好意思:“我道行太浅,没被召去。”
B市妖怪的联盟总部居然离杜随的办公室并不远,一栋三流写字楼的底商当中,有一家卖云南的过桥米线的小店,黑玉领着杜随走了进去。
黑玉大声跟老板娘打招呼,说:“老板娘,我请你带的鸡纵菌来了没?”
杜随很晕:这帮妖怪还学人来个暗号,是不是妖怪明明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老板娘狐疑地看看杜随,继续一板一眼对暗号:“啊呀我不小心忘了,您要多少来着?”
黑玉答曰:“三两五钱。”
还三两五钱!当这里是中药铺吗?
老板娘又看了杜随一眼,说:“两位跟我来拿吧。”
他们跟着老板娘走进后厨,穿过去,进了个小房间,老板娘手里拿着一根藤做的东西,对着墙壁敲了敲,墙上就渐渐显出一扇门来。
杜随沉住气,不露出任何惊讶表情来,以免被人小看。
进了门,是一段昏昏暗暗的走廊,有不少门,门上没有标牌,但形状各异,有中国式的雕花木门,有古代波斯豪华风格的,有圆的拱门,有日式推拉纸门,有绘着花鸟虫鱼的门,甚至还有一扇柴扉。
黑玉带着杜随在这扇柴扉前停下,敲了敲门。
有个光头的和尚来开了门。
这和尚长得脑满肠肥,黑不溜秋,眼睛骨碌碌转,一看就不是好人。
他看到杜随,吃了一惊,跑了回去,屋里本来有些声音,一下子静了下来。
过了片刻,一个“人”走了出来,正是杜随很熟的那只黄鼠狼首席联络官,满脸堆笑地看着杜随,大声招呼:“金夫人,金夫人光临此地,蓬荜生辉,请,请进。”
杜随微微挺起胸膛,深呼吸了一下,率先跟着他进去了,黑玉犹豫了一下,也跟了进去。
屋子里有七个“人”,形状各异,有刚才的和尚;也有一个穿长袍的白胡子老头;一个面目妖艳的少女;一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眼睛却异常锐利;一个西装革履,挺着啤酒肚的老板形状的人;一个一头海蓝色头发,好像摇滚青年的帅哥;还有一个看似很文静羞怯的女人。
杜随心里其实是有些紧张的。她知道这满屋除了自己都不是人,而且都是“吃人不眨眼”的主,实力也非自己这样的三脚猫法师可比,他们这样目光灼灼盯着她,只怕心里正在挑肥拣瘦,如果不是忌惮金墨,只怕早就扑上来,自己连骨头都剩不下了。
那个老板模样的先笑眯眯开了口:“金夫人来访,不知有何见教?”
杜随想了想,决定单刀直入:“昨天外子找你们去说什么了?”她本不愿别人说她是金夫人,此刻为了个名正言顺也为了震慑力,就厚颜直接说外子了。
大家面色都一变,相互看了一眼,无人应声。
杜随厉声说:“你们到底撺掇他去了哪里?”
那个妖艳少女有些沉不住气,开口说:“金夫人,口气怎么这么坏?你看不住老公,来找我们要什么?”
杜随很想给这二奶脸的女妖怪一巴掌,但她自度以自己的功力,很难把这动作做得漂亮。
白胡子老头喝止说:“雉,不得对金夫人无礼!”那少女悻悻退下。
杜随明白了眼前的白胡子老头就是头目,便放缓声音,说:“这位老人家貌似年高德勋,请告知外子去向。”顿了顿又说:“此前你们找到我,让我在外子面前说情,我怜你们修行不易,也尽力关说了,如今他不在,却不要以为我就是任人搓圆捏扁的料。”
白胡子犹豫的看了看大家说:“之前的事我们还没感谢夫人。这次血圣兽大人召我们去,既然是背着夫人的,大约是不想让夫人知道,但既然他没有专门吩咐我们不许告诉夫人,我们就拼着让大人责罚,告诉夫人以答谢夫人之前的恩情。”
众妖脸上都露出犹豫来,却没人阻止白胡子。
于是白胡子老头就把昨天的事情讲述了一番。
原来,昨天下午,B市的大妖怪们突然都听到了血圣兽令他们前去的召唤,大妖怪们平时也算威风,此时吓得六神无主,聚在一起一商量,硬着头皮去了。
血圣兽找他们前去,却原来为了打听一件事:这么多年间,有没有妖怪或修行者掌握控制时间的法术。
妖怪们听到这个都愣了一下,只因时间法术是极为高深的法术,只有近乎神或仙的力量才可能一窥门径。
后来,有人想起来了,传闻峨嵋的第十七代始祖飞升前留下一颗妙心珠,似乎有这个功效,但是这珠子到底在哪,如何用法,就无人晓得了。
“什么!?”杜随又惊又怒,“你们居然撺掇他去峨嵋盗宝!”
自己千方百计,托了师父,才让峨嵋咽下程龙程凤那口恶气,暂时看起来没有意愿倾巢而出来收服金墨,自己深心里还一直忧心忡忡的,这帮妖怪居然挑唆他自己闯到峨嵋去,实在是居心叵测!
第三十三章 英招
杜随深吸一口气说:“我要去峨嵋。”然后注目看着这些妖怪们。
妖怪们都微微色变。其中那个快嘴的老板状的胖子首先说:“峨嵋的剑仙们可不好对付啊,最擅长捉妖。我们可不是对手。”
在座的听了这话都跟着点头赞同。
杜随冷笑说:“没敢劳动各位大驾,各位有什么忠告良策,法宝工具赞助我一二即可。”
听了这话,妖怪们都松了口气。
那二奶脸的女妖怪抢先说:“你还是不要去了,血圣兽大人如此厉害,峨嵋全上也不是他对手,你又没什么本事,去了也是给他添乱。”
杜随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
后面文静的女人这了扯了扯她,不让她继续说下去,又对杜随羞怯地一笑,递了个小盒子给杜随:“这是寻虫,你把要寻的人的贴身衣物给它们闻闻,它们就能找到。”
杜随接了过去,那女人又拿出一个布袋:“这是它们的饲料,一个月喂一次就够了。”
杜随又接过饲料,心想:虽说比猎犬好用点,也算不得什么好法宝……
那个目光锐利的男人也拿出一面镜子,说:“这镜子能让你看到你想看的人在做什么,不过一天只能用一次,把指血滴三滴在上头,默念你想看的人即可。”
杜随道谢,也纳入手包中。
这东西貌似略高级一些,但是用处那么有限,限制却那么多,每次还要放我的血……这些妖怪不会是把垃圾法宝都扔给自己吧。
接下来胖子把一颗绿色药丸送给她,说是服下可以10日不饥不渴。
果然是拿垃圾搪塞我。杜随心想,嘴里忍不住问了一句:“不会过期吧?”
胖子一脸尴尬,旁边的蓝头发帅哥哈哈大笑。
胖子瞥了他一眼,说:“英招大人有什么好东西要送给金夫人?”
蓝头发帅哥笑道:“我没什么好东西,不过我愿意陪金夫人跑一趟。”说着对杜随说:“金夫人,请让在下随您同去,权充您的坐骑。”
杜随吃了一惊,这个妖怪倒也仗义,不知是否别有所图。
那蓝头发帅哥摇身一变,凭空出现了一只骏马一般的怪物,身形神骏,头部却还是原来的蓝头发帅哥的样子,身上的毛像老虎一样有着一道道斑纹,黑色底子泛着蓝光,两肋还有一对羽翼,样子十分漂亮。
杜随傻了:“长翅膀的人马?”
马身上的头笑道:“我是英招。”
杜随想了半天,从她看过的山海经里想到了:英招不是妖怪,在上古算是天神,为天帝巡游四海传讯的。
不过这么久远,连天帝的体系都变了,他这天神的地位和通常说的神仙可大大不同,也就是算异界的神民吧。比普通的妖怪高级些,生来就有法力,不用苦苦修炼。
杜随学着古礼拱手说:“多谢仗义相助,他日必当厚报。”
黄鼠狼给了杜随一个像吹箭的小竹管子,“这是巴魂香。不管是人是仙是妖,都能迷晕过去。”
杜随接在手里。强效迷药吗?想到黄鼠狼的保命本领,不由大皱其眉:不会是那个什么做的吧?
长得像黑鱼的和尚在怀里摸了半天,愁眉苦脸说:“和尚穷,实在没什么能借给您。”
杜随气结:这和尚真够小气,不但没东西给,还要申明是借的……
最后是那个道骨仙风状的老头拿出一枚玉戒指:“此物危急时能将您传送到别处,不过不一定传到哪里……一共能用三次,已经用了一次,还能用两次。”
别的妖怪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戒指,看来这个保命的法宝也算是个好东西了……
英招说:“金夫人是否还要回家收拾一下?”这妖怪倒也显出些绅士风度来了。杜随看着他还挺顺眼,遂和颜悦色说:“不用了,不知英招兄可需要做什么准备?”
英招哈哈大笑:“我所有家当都在我身上,既然如此,这就走罢。”
杜随摸摸手提包里,有钱有卡有护照,耳朵上有七宝珠,随身口袋里还有几张符,确实哪里都可去得,便微笑点头。
英招走到她身边,微微俯身,说:“上来吧。”
骑马杜大小姐是会的,但这马既无马鞍又无蹬子又无缰绳,倒叫人犯难,便笑道:“如此有劳英招兄,令我心中难安,不如我们先坐飞机到四川如何?”
英招又大笑起来:“飞机太慢了,你上来吧。”他似乎明白了没有马镫杜随上不来,便跪下两前腿。
杜随很是尴尬地爬了上去——真的是爬,姿势极其不利落,杜随心里窝火透了:这下妖怪们都能看出自己的道行了!尤其是那个二奶脸的雉鸡精,一脸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杜随想:找到金墨回来一定要想办法让金墨吃了她!
不过她没有多少精力想这些:没有鞍子和缰绳的马实在太难骑了,根本掌握不了平衡,而且屁股下面硬邦邦的很是硌人。杜随必须要全力以赴,才能应付得了。
英招驮着杜随,姿态优雅,四蹄轻踏,慢慢走出房间。
黑玉突然追上来,大叫“等等”,冲到面前,左摸右摸,最后摸出一沓子钱来,怔怔递到杜随面前,说:“你带钱了吗?”
杜随笑纳,接过钱放进包里,朝众妖怪挥挥手。
英招突然腾空而起。正在挥手的杜随差点掉下来,连忙抱住英招的腰,伏在他背上,心还吓得扑通直跳。
英招忍笑说:“抓好我,掉下去你就没命了。”
此时已经飞上高空,果然是天风飒飒,白云一朵朵穿来穿去,杜随偷看了下面一眼,基本是只能看到云了,也不知现在是在平流层还是对流层。以前金墨带她飞,似乎从来不飞那么高。可能是因为金墨虽强大,终究是走兽,和这样长翅膀天生会飞的也不能比。
飞速太快,杜随不敢造次,紧紧搂着英招的腰。
虽然是马身,头和上半身终究是个帅哥,和金墨那样美少年模样的身体不同,这位帅哥有肌肉,成熟还颇为阳光,男人气息比较重,杜随紧搂着他,有点脸红,决定找点话说,但是罡风强烈,几乎开不了口。她躲在英招身后,好容易才喊出一句:“你为什么要帮我?”声音被风一吹,已经细不可闻。
英招大约很习惯飞行时说话,声音洪亮,完全不受影响,他偏着头想了想,笑道:“大概因为你很像我上一个恋人。也不是长得很像,总觉得说不出来的哪里很像。”
杜随愣了一下:“你上一个恋人?”
英招说:“是啊,她也是人类。”
“后来呢。”
“后来啊,”英招的声音似乎在回想,但脚下却丝毫没放慢,“后来她老了,死了,转世去了,人类的寿命好短,只有那么几十年。”
杜随心中一惊:“你找到她的转世了吗?”
英招声音懒洋洋的,听不出悲伤:“找她的转世干吗,那也不是她了。我一开始就知道她会比我先死,反正喜欢上人类都是这样。”
杜随默然无语。
转眼间就到了峨嵋,杜随看看表,才过了七分钟,这个飞行速度确实惊人,仅次于瞬移了吧。
不过,很快杜随就发现:到了峨嵋跟找到峨嵋派完全是两码事,要不峨嵋每年那么多游客,个个都能访仙问道了。
英招驮着她在山里无人的地方穿行了一个多小时,似乎还远没有到。
杜随看到前面有个小池塘,清可见底,自己屁股已经被硌得生疼,便对英招说:“咱们休息会吧。”
第三十四章 峨嵋
杜随跳下“马”,在池塘边歇息,大腿根部硌得生疼,要维持良好的走路姿势便有些困难了。
英招倒是看不出累的模样,人马的外观在阳光下很有震撼力,杜随赞赏地看了半天,问:“你擅长射箭吗?”
英招蓦然一僵,怔怔看着她,漂亮的眼睛里有点震惊迷茫的模样,好半天才低声说:“不,我为什么要射箭?”
杜随暗自奇怪,表面却笑道:“你这模样若拿把弓就酷死了。”
英招身形微颤,死死盯着她,过会儿低下头,笑道:“我有一把弓。”然后岔开话题:“你不如拿鹰兄送你的小镜子用用看。”
杜随点头微笑:“我正有此打算。”又道:“原来那是只鹰啊,我说目光锐利至斯。”
英招露齿而笑,颇为阳光:“你们人类啊,总是对妖怪们的原型好奇,我这样的不大在乎,一般妖怪对此还是很忌讳的。”
杜随点点头。不再多说,拿出了那把小镜子,犹豫了一下,狠狠心,咬破中指,滴了三滴血在上面,默念金墨。
镜面转成黑色,隐隐约约有人盘膝而坐,仔细一看,正是金墨,似乎在一个很黑暗的地方,画面几乎一闪而逝,就回归本来普通镜子的模样。
杜随惘然,暗骂这法宝质量不过关。
英招却惊讶地“咦”了一声。
杜随抬头看他,英招解释说:“这镜子本来可以看得很清楚,如今却只看到匆匆一瞥,估计是遇到了厉害的禁制,看血圣兽大人的模样,是被困住了。可这究竟是什么,能够困住血圣兽,实在令人诧异。”
杜随惊疑不定:“峨嵋这么厉害?”
英招摇头,面色疑惑。
杜随皱起眉头,她原本的担忧是怕金墨大闹峨嵋,看这镜子里的情形,金墨竟似轻易被镇压了,若说峨嵋如此厉害,她也不信。
如今之计,还是先去峨嵋,见机行事。
她起身,见英招正看着她,便微笑说:“咱们还是先去峨嵋好了。”
英招见她神态自若,不惊不惧,不由点了点头。
英招原本是来过峨嵋的,他本是神民,不是妖怪,所以名门正派对他也是很客气的,但他的性格不喜与这些大派打交道,来得不多,加之他又去过很多很多地方,所以去峨嵋的捷径便至于不记得了。
再一次负起杜随,他又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被他寻到了峨嵋的山门。
峨嵋的山门也是有禁制的,是路边一块刻了字的石头。名山大川,本自古多文人题字,这样的石头并不少见,乍一看也是寻常。
石头上写着两句很平常的诗:“云深山径湿,溪白林叶红”。
英招伸手印在那个白字上,笑着对杜随说:“峨嵋的规矩是本门弟子回来按‘云’字,好友按‘山’字,普通道友按‘白’字,敌人按‘红’。”
杜随第一次听说,很是惊讶,她自己其实也算半个峨嵋门下了,但却从没听说过此事,不禁有点不爽,暗骂老乞丐不够意思。
过得一会儿,突然听到仙乐阵阵,面前突然出现一条小石径,随即一个古装打扮,穿着浅碧色丝罗般长裙,衣裾飘飘,头上梳着貌似叫做双环髻的东西的美女飘然而至,当真是环佩叮咚,瑶珰生辉,再看这张脸,樱唇一点,贝齿如编,明眸若星,眉似柳叶。
杜大小姐第一次在一个同类面前自惭形秽。
原来这样,才称得上美女啊。
大美女身边还跟了两个小道童,果然有仙家气派。
杜随和英招还没开口,大美女就微微一笑,轻启丹唇,对着英招微微欠身说:“英招道友多年未见了。”
英招爽然一笑:“秦道友,有三百多年没见了,一向可好。”
这个姓秦的大美女笑而不答,反问道:“不知道友今日前来有何指教?”
英招指着杜随说:“我是陪这位……杜小姐来的。”他很聪明地没说金夫人。
姓秦的美女看着杜随露出惊喜的神色:“原来是杜师妹,怎么来了?”
杜随怎么都觉得有些假,想想决定按兵不动,也笑道:“最近工作不忙,想念师父他老人家,所以来看看。”
美女“哦”了一声:“师叔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师妹既然来了,就到山上盘衡几日再走罢。”
杜随见她绝口不提金墨的事情,心里暗暗警惕,表面上却笑着点头说:“正合我意。”
英招见她们言笑甚欢,微微笑了笑,说:“如此我先走了。”转身对杜随柔声说:“杜小姐,安全将你送到,英招告退了。”
杜随对这只英招很有好感,朝他微笑说:“大恩改日必当重酬。”
英招挥了挥手,扇动翅膀,不久消失在天际。
大美女上前挽着杜随说:“愚姐还不曾自我介绍,我姓秦,单名一个蘅字。”
杜随便大大方方叫:“秦师姐。”
秦蘅说:“上个月师叔回来一次,还曾提到师妹的事情,说算出师妹不久会来。”
杜随甚怒,嘴上却装着撒娇说:“那师父他还不等我。”
秦蘅笑道:“来日方长,杜师妹急什么?”
杜随心里暗暗一凛:什么叫来日方长,难道他们想把自己软禁在山上?
秦蘅携杜随一路走上去,指点给她看沿路风光,奇花异兽,都是杜随闻所未闻。杜随暗自点头,果然比普通景点强些,若是办个峨嵋派一日游,肯定能赚个盆满钵满。
转眼间到了一个悬崖前,已是没路了,杜随停下脚步,暗想她肯定要祭出飞剑了。
不料秦蘅将手中花篮往空中一掷,伸手往杜随肋下一托,两人便一齐站到了花篮上,那两个始终一言不发的小道童也跟着跃了上来。
那花篮地方居然还很宽敞。
四人站在花篮上缓缓升上半空,果然是有点仙家风范。
杜随心里忍不住有点羡慕,自己虽然也骑过血圣兽,刚刚还骑了英招,也算风光过了,到底不如人家随手扔个花篮来得风姿卓约啊。
升到悬崖上,秦蘅收了花篮,与杜随一起稳稳落在地上,杜随极目望去,只见面前一片亭台楼阁,隐在白云之中,实非人间所能见的景象,一时瞠目结舌,愣在那里。
秦蘅笑着拉着杜随的手走进山门,沿路有些洒扫的道童仆役,杜随问:“这些都是峨嵋弟子么?”
秦蘅愣了一下,笑着摇头道:“不是,这些是执事,不是本门弟子,本门的后辈也要专心修炼,何来时间做这些杂役?”
杜随诧异:“难道这些是凡人?”
秦蘅摇头:“凡人不可近此间,这些都是道行低微,性情温和的异类,被我们收来的,抑或是我们自己用法术变化出来的。”说着朝一个扫地的道人挥了挥袖子,道人变作一截枯木,应声倒地。
秦蘅又朝身后两个道童说:“你们也变个原型叫杜……杜师姑瞧瞧。”这些杂役对峨嵋门人一向尊称真人,但杜随不是出家人,也不算峨嵋弟子,这称呼就有些犯难。
妖怪们都是不大愿意露出原型的,于修行有损,便神色迟疑。
杜随不忍,连忙对秦蘅说:“不必麻烦了。”
秦蘅脸色微变,袖子一挥,一道光芒过去,两个道童惨呼一声,变成了一只兔子,一只松鼠。
杜随看那松鼠用乌溜溜的小黑眼睛看着自己,极是可怜,忍不住说:“师姐,这会损他们修行。”说着把松鼠抱了起来。
秦蘅笑道:“不碍事,一会他们就自己变回来了,你放着罢。”
杜随心里不悦,但也知道这时不是发作的时机。
两人进了大殿,秦蘅还是绝口不提金墨,杜随忍不住说:“师伯师叔们都不在吗?”
秦蘅便跟她解释,门中现有掌门无心道人和一个师叔赵清还,一个师姑李真衣,秦蘅正是掌门无心道人的大弟子,她还有两个师弟,一个师妹,这其中就有程龙程凤兄妹俩;赵清还长年不在,传说只有一个徒弟,也不知何在;李真衣住在旁边山峰的小道观里,有两个弟子,都是道姑。
再就是杜随那个乞丐师父,是秦蘅的二师叔,也是长年四处云游,除了杜随之外,有个传衣钵的徒弟。
杜随第一次听说乞丐道人还有个徒弟,不由暗自神伤:这个师父实在并不把自己当作自己人。
秦蘅又接着说,如今师父闭关,师弟师妹中程龙程凤上次下山受了重创,目前也闭关修炼,另一个师弟下山历练,这主峰上只有自己一个主事,李清还师徒是久已行踪难觅,乞丐道人也一样,然后又说明日带杜随去旁边山峰拜见师姑和那两个师姐。
杜随心中更加疑惑,照这种战斗力根本不应该是金墨敌手,而且看峨嵋也不像有外敌来侵犯的样子,难道金墨根本就没来这里?
那金墨又被困在哪里了呢?
秦蘅又拿出一个盒子,一脸亲切对杜随说:“师叔上个月回来跟我说,杜师妹你这十年来进境缓慢,耽于俗事,命我将这个转交给你,并代授你驭剑术。”
杜随打开木匣一看,一柄紫色短剑,长约二尺多,剑鞘华美,镶了珍珠和紫玉,是鲨皮所制。杜随拿到手里,那剑仿佛有生命一般,随着她的脉搏微微颤动。杜随心情激荡,缓缓抽出剑,果然是色如秋水,光可鉴人。
“驭剑术……可是我并不会峨嵋心法啊。”
秦蘅笑道:“天下门派万千,不一定道家心法才能驭剑,驭剑术其实是共通的。”
第三十五章 修行
杜随拿着那把剑,爱不释手,原本对乞丐道人的不满顿时烟消云散。
秦蘅在一边微笑说:“这可是一把好剑,原本是海外一位散仙所有,也不知师叔从哪里得来。”
杜随仔细翻看,才发现剑鞘上镌了两个小字“紫绡”。嗯,果然紫郢不会那么容易落到我手里。
秦蘅又说:“这紫绡剑是一位女散仙采海中奇金所炼,金水双属性。”
说着又递给杜随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杜随一翻,认出了乞丐道人的字迹,上面正是记的驭剑术。
秦蘅把杜随引至后面一间静室,笑道:“师妹就在此处住下吧。望师妹倾心修炼,修行精进。”
杜随看这间静室俱是古代的装饰,雕花木床,一张明几,书案上有笔洗笔架,地上有蒲团,屋子一角有炼丹的炉鼎。床上悬着纯白鲛纱的帐幔,干净清雅。便点头微笑说:“有劳师姐费心。”
看峨嵋这架势,是要长留自己了,不知道算不算软禁。
秦蘅看着她欲言又止,终于犹豫说:“师妹,好好修行,咱们女儿家若是容貌生得好些,要想保全自己,便要努力变强些……师妹这次惹上的确实厉害,但我峨嵋也不惧他,师妹只管在这里住下,那孽畜若敢欺上门来,同门都不会坐视的……再怎样,这里还有祖师爷留下的禁制阵法呢。”
杜随愣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孽畜指的是金墨,看来这位师姐是以为金墨好色,强占了自己。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这样,外人如此看原也没错。
但是从这秦蘅口中听来,竟似丝毫不知金墨失踪的事情,难道金墨根本没来峨嵋?还是她要骗自己?
又或者,杜随心里想到一个可能性,由不住脊背发凉:那些妖怪在骗自己。
金墨要找控制时间的东西,是妖怪们说的;金墨要来峨嵋,也是妖怪们说的;看见金墨的法宝,也是妖怪给的……莫非这一切都是个阴谋?
那金墨现在又究竟在哪里?他们有什么本事,能制住血圣兽呢?
杜随心中一时心绪烦扰,不知道有什么可以相信,不管是眼前的美女师姐,还是那些妖怪,甚至包括自己那个乞丐师父,没有谁是可以信赖的,到底欺骗自己,算计自己的是谁?
秦蘅又交待了一些事情,走了。
杜随独自留在房中,心中烦闷,突然从普通人的世界卷入妖怪和剑仙们的纠纷里,诡谲不下于商场,举目四顾,竟只有金墨是可以信赖的,可如此强大的存在如今行踪全无,真是叫人不惶惑也难。
既然不知道金墨真正的下落,不知道该相信谁,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么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尽可能让自己变强,一有机会,伺机而动。
在这个世界,实力是说话的唯一资本,在这个机会到来之前,要尽其所能,能变得多强,就变得多强。
杜随有生以来,第一次决定要刻苦修炼。
不再是什么符,诅咒,占卜,通灵这些小打小闹的东西。
而是在绝境里可以不再觉得无能为力的真正的实力。
难道自己就真的会比程龙程凤,秦蘅这些人差吗?
杜随翻开那本驭剑术,里面是小楷的毛笔字,不由暗暗庆幸自己看得懂繁体字。
书很薄,除了字就是字,全无图表可循,让杜随很郁闷,恨不得叫乞丐道人重新去做个t。
“……拨天地之秽气,引日月之精华,气随意走,神循气来……似乎是老生常谈啊。”而且文采还差劲得很。
不过仔细看,说得大都倒还中肯在理。杜随底子本就醇厚,被金墨扩容之后,实际上神与气的积累已经相当深厚,只是一直缺乏一个有效的使用途径。
驭剑术说到底就是牵引自己的神识来控制飞剑。
那么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有充足的精气神,二是有一把有灵的仙剑。
如今两者兼备,神完气足,剑也是好剑。练起来自然很快了。
本来难都难在内识神气的修炼上,所以各派都对心法宝贝得很。包括峨嵋的心法轻易也不肯传给她这个外人。
可是杜随如今所修炼的实在不在峨嵋秘传心法之下。
自从金墨跟她有了肌肤之亲之后,她就没再修练过,二十多年来,到此时才重新有强烈的修炼的意图,第一次真心地自己努力修炼。
果然效果不同,一股温热从头顶百汇穴下来,循环三十六周天,归于气海,练完之后不但自觉身体轻盈,心中宁和,动作也敏捷了许多,如果早点练,那天也不用爬上英招背上,被二流小妖怪嘲笑了。
不过三五天时间,杜随驭剑已经很熟练了。
脚踩在一道狭窄的剑刃上,总觉得有点像耍杂技卖艺的,况且那么窄飞得还快,还不如女巫骑扫帚的安全感和舒适度。
不过速度真是倏忽如电啊。
携一道紫色电光,瞬间回绕秀水名川,山风鼓荡,岚雾相随,速度感带来的胸中豪情远胜过飚车。
杜随收剑光止住,站到山峰上,额头微微见汗,但是心里很痛快。
秦蘅从身后走了出来,赞赏道:“师妹禀赋真高,进境真是一日千里。”
杜随侧过脸含笑看她,却分不出她究竟是真心赞美还是别有用心。
杜随脱离了现代社会的生活就这样单调地延续着,每天修行三到四个时辰,然后拿出那面小镜子,继续虐待自己的手指。
不过,随着她修行精进,每次镜子上图像出现得都比以前时间长了,虽然依旧黑暗,但是清晰了不少,连金墨脸上的表情都清晰可见。
可惜仍旧不知道他的方位。
杜随也曾尝试过那寻人的小虫,把金墨穿过的一件T恤给虫子闻了一下,小虫们都飞了出去,可至今一直都没回来,,不知道是因为路途遥远还是都遇难了。
杜随只好继续每天看镜子,关注金墨的状态,顺便聊慰相思。
今天情形却不一样。一开始金墨还是闭目盘坐,后来居然睁开了眼睛。
一双久违的黑玉般的眼眸。
杜随心中狂跳。
多少天了?如今看到才知道什么叫恍若隔世,什么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想不到自己还真是挂念这厮。
眼睛似乎能看到镜外,能看到她,一眼不眨地望着她。里面神色很平静,不像有危险,也不像受了伤。
“金墨,金墨,你可还好吗?”急促地低声问着。
不过这镜子当然没有传音的作用,金墨只是继续静静看着,好像在想什么。
然后镜面一闪,图像消失了。
杜随大急,又要等明天了!可却也无奈。
定不下心来修炼,杜随决定去山上转转,她总觉得金墨就在峨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
如果真的在的话,倒不妨把峨嵋掘地三尺,每寸土都翻一遍。
收下剑光,杜随降到一片林子里,她也没什么想法,只好随便走走找找看。
仙山福地,风光自是不同凡俗的,不过杜随也不认得什么仙草仙果,实际上就算是普通的花草她也认得不多,所以,仅仅是用审美的眼光欣赏了几眼,继续往前走。
前面有个小潭,杜随愣了一下,觉得有点眼熟,难道是那天同英招歇息过的那个吗?
一不小心,走出了峨眉仙山的范围,回到俗世的峨嵋了?
再细细一看,似乎要大一点,深一点,那个潭上也没有睡莲……
睡莲?
杜随心中似乎被触动了久远的模糊的记忆……
突然,一个黑呼呼的影子迅疾如风,朝她扑了过来。
第三十六章 从北极回来的师兄
小小的黑色身影箭一般飞扑向杜随怀里。杜随直觉反应就想躲开,却来不及,鼻子里闻到一股极淡的清香。
一个三四岁小孩大小的身体就这么钻进她怀里,杜随反手一抱,触手凝滑如脂,却凉凉的,举到面前一看,确实面熟得很:精巧漂亮的小脸,仿佛用花瓣制成;一对薄如蝉翼,蜻蜓般的翅膀。不是一年前的埃及睡莲的小花妖吗?
杜随又惊又喜,说:“你怎么来这里了?”
这只花妖向来有点冷傲,突然看到好久不见的杜随,一时激动,就扑了过来,现在被杜随抱在怀里,离得这么近,脸就可疑地红了起来。
杜随扯扯它的小翅膀,亲昵地说:“快说呀。”
翅膀扯起来感觉好脆弱,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扯碎一样,杜随不敢用力。
花妖扑腾了几下翅膀,终于从杜随手里抢了回来,收起在身侧。这才说:“上次你让我找个僻静地方修炼,我就找到这里来了。”
“噢。”杜随嘴里应着,眼睛还盯着人家的翅膀。上次是夜里不觉得怎样,现在一看,这翅膀不但是透明的,在阳光下还能闪烁七彩光芒,真是美丽不可方物。
花妖又问杜随怎么来到这里,杜随想了想,觉得要把金墨的事情从头到尾说一遍太麻烦了,便简略地说:“我有个朋友不见了,我要找他,这里算是我的半个师门,我暂时在这里修行。”
花妖露出羡慕和欣喜的神色:“你在这里修行啊,我听这座山林里的同伴们说,峨嵋的剑仙们会挑选一些资质好的异类做执事,能侍奉剑仙会得到有利修行的指点和机缘,最后很容易得成正道。”
它渴望地看着杜随,说:“我能当你的执事吗?”
杜随看着它:“做我的执事? 那可是伺候人的活啊。”
花妖说:“没关系,上次按照约定,我就该侍奉你了。”
杜随想了想,峨嵋的门人确实都有执事,自己在这里,也没洗衣机,每天要秦蘅的松鼠道童来送茶饭,确实不方便,就点点头同意了。
花妖见她同意了,很是欣喜,从她怀中挣脱,跳到地上,身上的翅膀慢慢消失,身形也变得大了,慢慢化成十五六岁的美丽少年的模样。
没有穿道袍,反而穿了牛仔裤,耳朵上还打了耳洞,挂了一对荷花花瓣形状的耳饰。
好臭美的家伙,不过,还真挺养眼的。
不过,放这么个家伙在我身边,等金墨回来,不闹翻天才怪。
杜随皱眉说:“我是女人,你变个美少年,存心坏我名声,还是变成女孩子吧,反正你也没性别。”
花妖很不爽地斜了杜随一眼,心不甘情不愿地慢慢变成了一个中性化的美女,还是那条牛仔裤,那双耳环,那张脸,只不过本来就不大明显的喉结消失了,胸部难以察觉地隆起了一点,腰肢更加细了一点。
“真不敬业。”杜随嘀咕着牵起它的手,“走吧,小莲。”
“谁叫小莲?”虽然做了人家的奴仆,小花妖还是脾气火爆。
“咦?”杜随瞥它一眼说:“你本来就是睡莲啊,不叫你小莲,难道叫你小荷花?不好吧,听起来像窑子里姑娘的名字,还是红不起来的那种。”
花妖气得浑身发抖,杜随连忙拍拍它,赔笑说:“开个玩笑,哈哈。”
不过一同回去之后,花妖还是很能干的,帮杜随洗衣服,端茶送水弄吃的,十分得用。
杜随继续专心修炼,每天看小镜子。
金墨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候睁着眼睛,有时候闭着眼睛,但姿势总是盘膝坐着,似乎无法动弹。杜随能看到的范围也渐渐大了,隐约可以看出是一个山洞。
山洞……果然还是在峨眉山里吧。
于是杜随修行之余,便总是更加积极地在峨眉山里闲逛,以期能够找到一点蛛丝马迹。
过了个把月,有一天杜随修行完那只松鼠所化的道童又来了,说是二师兄回山了,请杜随去相见。
杜随叹了口气,其实她对这些同门殊无好感,不过既然在这里修行,必要的应酬还是应该的,只好去了。
杜随不爱穿道袍,这里穿套装也不大合适舒服,她来的时候并没有带衣服,上山后秦蘅把自己的衣服给了她几件,但是杜随觉得古装一来太麻烦,二来也有点怪。好在收了花妖过来之后,那家伙闲着没事给她做了几件衣服,料子据说是从山里找来的植物纤维和花瓣所做的,触手轻柔细腻,还隐隐有些香气,很是喜人。不过样子就很一般了,款式很简单,基本上都跟瑜伽服差不多。
没办法,花妖虽然自幼在美丽的环境成长,潜移默化的审美观是不错的,毕竟没学过服装设计啊。
好在简单的款式穿起来倒是舒服自然,杜随很喜欢。
杜随换了一件靛蓝色长裤和浅紫色上衣,便祭起她的飞剑,刚刚站了上去,突然后面一沉,回头一看,松鼠也跳了上来。
杜随有点慌张:“哎呀,我没有带过人的,你还是自己过去吧。”
松鼠裂开嘴笑了,露出两个雪白的大板牙:“师姑,我走得慢,您就带上我吧,我很轻的。”
杜随无奈,只好点点头,往前飞了。
有句话叫做凡骨再轻,也重如泰山,杜随小心谨慎,也觉得飞剑变得极难掌握。
缓慢地飞过房舍,穿过一处涧谷,眼看快到了,松鼠突然在后面动了一下,欠身说:“那边。”
飞剑顿时失去平衡,任凭杜随怎样努力控制,也歪歪斜斜往前冲过去。
眼看着面前的山壁越来越大,杜随吓得惊叫一声,闭上了眼睛。
突然一股力量将她的飞剑平衡住,接着杜随发现一股强大而温和的力量牵引着她的飞剑,缓慢降落,而自己已经操纵不了飞剑了。
飞剑平稳降落,杜随出了一身冷汗,那力量也突然消失,飞剑又重归掌握,杜随收了剑归鞘。
秦蘅和一个年轻男人走了过来,杜随知道必是那个二师兄,便端起一张笑脸迎上去,待看清面前的男人,也不禁愣了一下。
和只穿古装的秦蘅以及换了现代装也要偏古典的程龙程凤不一样,眼前这位二师兄可是一点古典气息都没有:虽然不算英俊,但是相当爽朗粗犷的面部线条,军绿色的工装裤和背心,脖子上挂着银色亮闪闪的链子,倒很像个摄影师。
“这位就是杜师妹?”热情爽朗的男人很容易让人有好感。
杜随点头笑道:“是啊,刚才谢谢师兄了。”
秦蘅在旁边笑着介绍说:“你二师兄名叫李赤。”
李赤师兄不好意思地笑着摸摸脑袋:“愚兄老在山下,居然没去看看师妹,真是不称职。”左右看了一番,说:“这次是去北极采点药材,也给师姐师妹们带了点小东西。”说着拿出来一朵玉琢一般的花递给秦蘅:“这是冰雪莲,虽只有一字之差,跟雪莲可不是一回事。”
秦蘅喜滋滋接了过去,玉颊微红。
杜随不禁怀疑秦蘅对她这个师弟有点别样情怀。
李赤又掏出一堆东西,一根紫赤色的草,一条看上去斑斑驳驳的链子,还有一只白色的,长着三根尾羽的小鸟,还有……一只也是白色的胖乎乎的袖珍版的小海豹!
“海豹?”杜随愣住了。
“呵呵,这不是海豹,这是灵脂兽,它的脂肪是一种珍贵的药材。”李赤说:“来,师妹,挑一样吧,这离恨草也是合药的,这鸟可是好东西,是北极白鸾的幼鸟,能成为不错的坐骑。再就是这个,是我在北极没事的时候炼的法宝,也能当武器用,虽说不算好看……回头我把它弄好看点。”
杜随看着面前的东西:自己正缺法宝呢,白鸾也不错,坐着酷似凤凰的坐骑,多拉风啊。
但是那只小海豹,自己若是不要它,就要被杀了提取脂肪了。
它蹲在李赤手掌上,还浑不知自己的命运,一双黑黑的小眼睛,肥得连转身都难,可爱极了。
杜随郁闷了半天,说:“我要这个。”
李赤和秦蘅很意外,李赤说:“师妹在学炼药啊,就给你吧。”说着提着小海豹几乎分辨不出的后脖子,拎给了杜随。
杜随接到怀里,看着这个对自己全无作用的玩意儿,叹了口气。
算了,反正自己有血圣兽当坐骑,总比白鸾强吧。
秦蘅说:“时候不早,我们快去师姑那儿吧。”
第三十七章 真衣师姑
到了峨嵋这么久,一次也没有去看过李真衣师姑,此刻李赤回来,要去拜会师门长辈,倒也合情合理。
但杜随有点紧张。
秦蘅他们终究是平辈,长辈,感觉还是挺诡异的。
而且,金墨到底在不在这里,大家是否在骗自己,统统都不知道呢,这位师姑又究竟是否已经看穿了自己的意图想法?
不过当然不好说不去,杜随只好默默祭起剑,跟在秦蘅李赤身后。
这两人道行都深厚,并肩而行,天风鼓荡中犹自言笑甚欢,远远看去,秦蘅因为他回来,眉间眼角都带着欢喜,一贯冷淡雍容的大师姐,此刻也增了许多小儿女态。
想来这两人,也不会年轻了,连比他们晚入门的程龙程凤都已经两百多岁了,山居寂寞,几百年的岁月慢慢倘佯过去,容颜虽是不老,心也不老吗?难道少女怀春,一怀就是这好几百年?
杜随心里慢慢生出悲凉来:自己这样在这里漫无目的的等待和修炼,会不会和他们一样,一转眼就几十年几百年过去。
说不定金墨是被什么镇压了,自己要好几百年才能找到他,放出他来……
一不小心,离自己原来的世界已经那么遥远了,明明那天还在上班。
图纸,专业,房子,事务所,父母……
好像前半段的人生不是自己的一样。
山上的人生和山下的,哪一个才是真实的?
自己明明很喜欢那样喧嚣热闹,精彩复杂的世界,午夜梦回醒来身下有丝绸床单的柔软触感,鼻子闻到昂贵的香水混合着咖啡和酒的香味中透过来的窗外的一缕带着茉莉香味的夜风的清爽,下到楼下就有彻夜开着的店,彻夜狂欢的人……
自己是属于这样的世俗的世界的。
而不是这样清静的山里,每天重复着修炼修炼。
要不然还是下山吧,自己本来就不稀罕什么长生,装作没有金墨,没有眼前这些人,继续过自己的日子去。
怀着这样的心情和疑惑,杜随同秦蘅李赤落下云头。
这座山峰离主峰很远,秦蘅跟杜随解释说,李真衣师姑比较孤僻,一直在这里闭门修练,不管门派的事务,也约束门人,不准下山一步。
但是李真衣特别喜欢李赤,因为李赤是她俗世的亲侄子。
所以李赤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她。
刚刚落地,两个少女就迎了过来,杜随一看,一个看上去二十左右,瓜子脸,很清秀,就是神色间有点忧郁;另一个少女只十六七岁模样,娇俏可爱,圆圆的脸。
后面的小姑娘看到李赤就粘了过来,大叫:“二师兄!你可回来了,想死妍妍了!”
另一个稳重些,走上来跟秦蘅杜随见礼。
秦蘅淡淡笑着扫了李赤和那小姑娘一眼,给杜随介绍说:“这是李师姑的大弟子魏欣玉,这是小弟子南宫妍妍,都比你大,也入门比你早,你叫四师姐和七师姐罢。”
突然遇到所有人都比自己大,比自己强,杜随有点郁闷,但还是客客气气打了招呼。
魏欣玉也客气地回礼,南宫妍妍却没理会她,只顾缠着李赤撒娇,李赤果然拿出杜随挑剩下的白鸾幼雏和自己做的链子让她挑,她果然也犯难了,在那儿抱怨说:“我好想要二师兄做的法宝,但是白鸾也好好看,怎么办呢?”
魏欣玉在旁边柔声说:“师妹,师父让咱们出来迎接师兄,你快些罢。”
南宫娇声说:“可是人家不知道选什么,师姐你说呢?”
魏欣玉看看说:“白鸾是神鸟,难得一见的东西。”
南宫眼珠子一转:“我才不要听师姐的,师姐是想要二师兄亲手做的东西,撺掇我要这只鸟,我偏不要。”说着把链子纳入怀里。
魏欣玉红了脸。
李赤哈哈一笑:“七师妹老是这么淘气。”说着走过去,把白色的鸟儿递给魏欣玉,说:“四师妹性情温和,你养这只鸟儿我还放心些。”
魏欣玉红着脸接过鸟儿,抱在怀里,摸了摸鸟儿的翎毛。
杜随大为奇怪,看这阵势,这山上的女人竟都喜欢李赤。难道就没有喜欢那对双胞胎里的程龙的?
不过也是,李赤虽然不及程龙英俊,道行人品可不止比他强一星半点了,但是看他似乎对师姐师妹都一样好,倒看不出有什么偏好。
这么胡思乱想着,走到了几间茅舍前停下,这里和峨嵋主峰上辉煌华丽的本部极不相同,屋舍简陋,只屋前种着一垄垄仙花异草。
魏欣玉停下对大家说:“请大师姐二师兄和杜师妹等一等,我去向师父通报一声。”
大家都点头应承。
杜随也点点头,心里想:这个虽少言寡语,心里却是个明白精细的人,峨嵋门下一起排序,她叫大师姐二师兄,却叫自己杜师妹,自是不承认自己是正式的峨嵋弟子。
过了片刻,她出来说:“师父请二师兄去相见。”
李赤跟她进去了,其余人继续在庐外恭候,过了一会儿,魏欣玉又出来说:“杜师妹,师父也请你进去。”
杜随便跟她走了进去,看她举止谨慎,恭敬有度,屏息敛行,杜随想这个师姑必是个规矩大的,便也注意,摆出恭敬的样子。
一进屋子,光线就一暗,杜随好容易才适应了,看清楚窗下坐了一个女子的妙曼身形,而李赤师兄跪在一边蒲团上。
啊啊,要跪啊,真的要跪……
连看上去很现代的李赤师兄都跪了,看来难以幸免啊。
剑仙们长生不错,可是也该与时俱进啊。
杜随仔细想着是劝说一下这位师姑还是干脆跪了,那位师姑一双冷目已是扫了过来。
算了。杜随心里哀叹一声,很是不熟练地跪了下来,可是,该说什么呢?
“师姑好,第一次见面,深感荣幸”?
还是“给师姑请安”?
正在思索,上面那位师姑已经开口了:“你就是杜随?”
“是。”杜随觉得浑身不舒服,似乎只有在中学小学的时候,才有人这样居高临下,连名带姓的叫过自己。
都不习惯了。
刚才背光,看不清师姑长相,现在跪着从下往上看,是个三十来岁的绝色佳人,虽然面无表情。
这位美貌的李真衣师姑作道姑装束。
李真衣上下打量着杜随,半天,轻轻叹了口气:“本以为你也是个造孽的,想不到今日一见,竟是个有福的模样。”
这是什么话?
看来这位师姑是精通相术了?杜随诧异地看着她。
“这样一来,我倒不用太担心了。”她端起旁边的香茗浅浅喝了一口。
“你看似繁华中人,倒是有大缘法之相,难怪真荣法师会看上你。”
“真荣法师?”
“是啊。”她放下茶,惊讶地看着杜随,“你竟不知道自己师父的法号?”
“啊。”杜随如遭雷击,电光火石间自己与众不同的童年记忆浮上水面。
原来荼毒了我整个童年时代又消失不见的老和尚还有这么个名字。
“真荣法师他,”李真衣说,“已经得道了。”
“啊?”
“得道,圆寂了。”李真衣说:“你师父真荣法师是大德高僧,十年前圆寂的,是虹化。”
“三师兄很喜欢你的资质,没有收你为徒就是因为真荣法师已经捷足先登,不过,你也算我峨嵋的半个弟子了。大师兄见了,定然欢喜。”李真衣说到这里,神色间有了些暖意,眼神也柔和起来。
杜随却恍若未闻:虹化啊,想不到老和尚真的是这样了不起的高僧,只是,说走就走了,连一句话都没有留啊。
肉身不化也好,留下舍利也好,都没有这么绝情,什么都不留下。
不知不觉间,杜随的眼眶湿了起来。
李真衣又接着说:“既然算是峨嵋弟子,你就安心在这里修练吧。我长年闭关,你有什么需要就找阿蘅吧。”
说着又从袖子里摸出一物,递给杜随:“峨嵋的规矩,第一次见晚辈总要给点见面礼的,这个就送给你了。”说着唇边还漏出一点笑容来。
杜随接过来一看,一个银色的镯子,倒是很精致,刻着古怪的花纹,中间镶了一颗蛋白石。
一直乖乖跪在旁边的李赤突然开口:“姑姑连满月镯都送出去了,很大方啊。”
“满月镯?”杜随狐疑地看着那个镯子,不会是……
送给满月的小孩的吧?
第三十八章 金墨的痕迹
那中间那枚蛋白石是乳白色底子,上面有七彩虹状条纹,很是美丽。杜随便称赞它:“这块蛋白石很好。”
李真衣和李赤一听都愣住了,相顾一眼,李赤哈哈笑起来,连李真衣都忍俊不禁,莞尔一笑。
李赤说:“师妹啊,这不是什么蛋白石。”
杜随一愣,脸红了,又低头看了一眼,确实是蛋白石啊。她对宝石还是有一点点研究的。
“这是月髓,是上千年的月光精华所化,你所见上面的虹彩,是姑姑采了数百种花的精华,炼在其中。这可是姑姑得意的法宝,虽然威力不算霸道,但是无法污损。因为是月髓所炼,满月时更加厉害,所以叫满月镯。”
杜随大为不好意思,自己真是土包子,把这样的宝贝当成了蛋白石。想了想,问:“那没月亮岂不就没用了?”
李真衣亲自回答她:“还有百花之效,中人薰然欲醉。”
“白天也是?”
“对。”
杜随大感没趣,什么好宝贝,只能晚上用,那白天和没月亮的晚上岂不就跟迷香相仿,她想想拿出那个黄鼠狼给的什么巴魂香,说:“白天的效果跟这个谁大谁小?”
李真衣看清杜随手里的东西,脸色大变:“你拿那个脏东西干什么!赤儿,快去拿过来销毁掉!”
她的这个满月镯其实威力不算小,而且又有异香又漂亮,月啊花的女孩子都喜欢,她两个徒儿和几个女师侄垂涎了很久了,也没舍得给,今天给这个第一次见面的晚辈当做见面礼,想不到这女孩看着颇有品味一孩子,居然拿出黄鼠狼精的臭……,臭那个做成的破玩意儿跟自己的花月精华相比……
李真衣这下真是气得不轻。
李赤早就笑不可抑:“杜……哈哈,杜师妹,你哪弄来的这种东西?哈哈,哈哈哈。”
李真衣怒道:“以后不许拿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像什么样子,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些孽畜,不可与它们打交道!”
李赤看到姑姑发怒,勉强止住笑,从杜随手里拿过那瓶子,说:“给愚兄去扔掉吧。”
李真衣又把杜随好一顿教育。
杜随很郁闷,虽然她也怀疑过那时黄鼠狼的……那个,但是,唉,早知道不要拿出来了,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真衣教育累了,终于把使用方法交代了一番,开恩让他们走了。
杜随始终挂念着怀里的小海豹,出来便急着要回去,但是南宫妍妍死缠着李赤,杜随说:“师兄师姐们再絮絮旧,小妹先回去了。”
秦蘅一直冷眼看着南宫妍妍纠缠李赤的娇痴模样,正等着杜随这句话,当下微带点冷冷地笑着:“如此我陪杜师妹回去,师弟就陪二位师妹絮旧吧。”
李赤挠挠头:“那我也先回去了,改天再来找二位师妹聊聊。”
杜随飞剑回去,急不可待跑回去,一边喊:“小莲!小莲!”
睡莲很不高兴走出来,它到现在也不喜欢这个名字。
杜随献宝一般把小海豹拎出来,滚圆的身子肥嘟嘟的,小海豹不满地哼哼了两声,杜随把它放到桌子上。
睡莲好奇地凑过来,一手托着腮观察着它,一边拿手指轻轻戳了几下,“咦,是灵脂兽。”
小海豹拱了几下,杜随才观察到它和海豹还是有点不一样的,虽然外观很象海豹的微缩版,但是皮肤很柔软也不厚,象牙白色,配着黑色琉璃似的小眼睛,比海豹更加漂亮些。
“随随,”虽然做了人家执事,睡莲可没半天恭敬,为了报复杜随管它叫小莲,它就擅自把杜随母亲大人都没叫过的小名叫来叫去的。“你要炼药吗?”
杜随斜眼看到它半垂下的漂亮的眼睫毛下微微流露出不忍的神色,大约也觉得小海豹可爱,不忍心看它被剥皮抽脂。
“是我看了可爱跟二师兄要来当宠物的,以后你要天天照顾它。”杜随又把小海豹抓到手上,细细观察,小海豹拱了几下,肥肥的肚子蹭得手又舒服又痒痒的。“不知道要喂什么?”
“你要养它啊?”睡莲不以为然,“它虽然稀罕,只能入药,又不凶猛,又不会飞,养了会叫人笑话。况且不好养。要喂火焰果呢。”
“火焰果是什么东西?”
“啊呀,连这个都不知道。灵脂长在极北之地,四季苦寒,所以需要吃火属性的东西,最喜欢吃的就是火焰果,北极只有海下一处死火山口长火焰果,所有想抓灵脂兽的都去那里抓,不过灵脂兽本来就不多见,而且很聪明,所以不好抓,况且就算抓到如果死了也不能入药了。”
“哦,这附近哪里能采到火焰果呢?”
“听说点翠峰后山那边有。”
杜随安顿好她家小海豹,哀叹着出去找火焰果了,好不容易养只宠物,总不能看它饿死吧。
飞到那边天都快黑了,杜随现在才知道以前采药人的艰辛,漫山遍野地找,找啊找啊找啊找,一旦看到红色的东西就兴奋地跑过去,在失望了无数次之后,终于发现了一小株,形状跟睡莲说的一样。
把上头所有红了的果子一气都采下,大约有个五六十颗,杜随也不知道灵脂兽的食量如何,怕它不够吃,看看天色还勉强能看见,决定再找点。
又转了两圈,到了一个斜坡上,旁边是一个悬崖,下面山谷也不算太深,杜随飞身下去,突然半山腰一掠而过有一点红色映入眼帘,虽然觉得大小不大像,但杜随还是飞回了上去,发觉是一只白底大片红色的nike鞋。
杜随心狂跳起来,这只鞋她是认识的,是金墨的,不是她买的,是金墨当初搬进来的少数几件家当之一。
撇开有人也穿了这鞋在这里掉下去的巧合——这可能性太小了,这里是仙山峨嵋,不是风景区的人间的峨嵋,金墨真的来过这里。
什么事情让他狼狈到把鞋丢在这里。
峨嵋那些人到底是真的不知情,还是演技太好?
杜随心乱如麻,无法安定下来,把附近的峭壁全部细细搜查,敲敲打打,但是不但没有岩洞,连缝隙都没有,也没有空洞的声音。
山谷很小,倒是长了一丛火焰果的小灌木,但是既没有小水潭也没有任何密道!
杜随不死心,找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在午夜失望而归。
睡莲看她神色惨淡,头发衣服都有些乱,不由吓了一跳:“找不到没关系,我明天去找吧,这东西几天是饿不死的。”
杜随心情很乱,把手帕包的一包火焰果递给它,自己闷闷地回房了。
金墨,到底在哪里啊?
睡莲突然又探头进来:“对了,刚才大师姑派松鼠来说,程龙程凤出关了,叫你明天去一起庆祝。”
第三十九章 执事之争
睡莲说是庆祝,其实是它自己加的这句,秦蘅叫人来,不过是说程龙程凤要出关了,请杜随过去相见,本来程龙程凤受伤闭关就不是什么光彩事,有什么好庆祝的。
第二天杜随打扮整齐去主殿,发现除了寂寞无聊,这仙山之上也和凡俗没甚差别,一样也要去应酬不喜欢的人。
到了主殿,只有李赤一个人在,正在捧着一本英文版的哈里波特读,看到杜随,笑笑说:“秦师姐去给他们开洞了,一会儿就都过来。”
杜随看他看着英文的哈里波特,觉得怪异无比,又不好说什么。
李赤发现了,朝她扬扬手里的书:“你看过吗?”
杜随点点头。
李赤放下书,叹了口气,怀念地说:“还挺好看的,让我怀念起当初学艺了。”
“哦?”杜随可算正在学艺阶段,对这个有兴趣。
李赤笑着说:“可惜我们这儿人少,不像他们这么热闹——虽说他们学的东西没什么大用。”说着又叹了口气,样子好像很羡慕。
杜随冷眼旁观,这个峨嵋山上,只有李赤看得顺眼点,虽说修行日久,道法精深,但是这绝对是个爱玩爱闹喜欢热闹的主儿,看起来应该是个有真性情的。
不过,比起有通天彻底之能,往来三山五岳的剑仙们,哈里波特里的巫师们确实不够看的。
说话的当口,秦蘅已经是仙霞飘飘,环佩叮咚地在一堆不知道是什么变的道童的簇拥下,翩然而至。
后面跟的一男一女,便是虽然也男的俊女的俏,可是就怎么看怎么带了些衰气,不能跟秦仙子比了。
程龙程凤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杜随,都吃了一惊,程凤说:“杜师妹,你怎么在这里,你那天……没事吧?”
那天,自然就是指的这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非要去暗算金墨,最后惨败,留下杜随顶缸的那天。
也是杜随在金墨面前最丢人的一天。
后来金墨也是因此得而缠上杜随的,不知怎么就成了那种关系了。
杜随平时不觉得,被妖怪们也金夫人金夫人的叫,现在看到这俩,突然想起前尘旧事,觉得原来自己和金墨住在一起如此名不正言不顺,跟什么二奶,包养,情妇之类的总觉得有点不清不楚的关联。
虽然金墨没有老婆也没有养自己的意思,反倒要自己来养他……
“没事。”杜随淡淡笑了笑,就表示出不想说话的样子来。
程凤看来对李赤没什么特殊感觉,她只会粘着自己的双胞胎哥哥,令人怀疑是不是有恋兄情结。
其实当年这俩是一对富家子,被峨嵋掌教看中的是哥哥程龙,小小年纪就被带到山上了,程龙长大后,思念从小分离的双胞胎妹妹,也不忍心看着妹妹就这样嫁人生子老去,所以才下山把她度上来,苦苦哀求师父收下。
所以这两个其实法术能力天赋相差是很大的。
程凤久已习惯依赖哥哥。
这次,两人都受了创,但尤其是法术低微的程凤比较严重(什么时候轮到你来说别人法术低微了?),现在虽然治了伤,出了关,也还是面色萎顿。
程龙咬牙切齿:“我一定要杀了那畜牲。”
他想杀了金墨杜随是一贯知道的,现在听来,竟觉得十分刺耳,几乎忍不住开始盘算是不是什么时候找机会干掉这讨人厌的,杜随甩甩头,把这过于暴力的想法甩出去,这正是个机会,看看峨嵋到底是不是玩了什么花样,对金墨什么态度。
于是她就闷声不吭地坐在那儿。
秦蘅看了一眼杜随,当时程龙程凤被送回来的时候,她吓了一跳。师父已经坐关一百多年,只怕就等着度劫飞升了,赵清还和乞丐道人都不在山上,也没处找去,连李赤都不在,只有她一个人主事,但是这样的上古凶兽,她也知道不是他们这样的后辈能够对付,于是便去请示李真衣,李真衣卜了个卦,似乎是有惊无险的卦象,便让她不要轻举妄动,给程龙程凤治伤之后,就让他二人闭关去了。后来,似乎是乞丐道人传回来一个口信,让大家不要管,说血圣兽成不了大气候,有自己的记名弟子杜随在,就能控制住局面。
秦蘅隐约知道了血圣兽和杜随的事情,心里还是很同情杜随的,又觉得身为堂堂峨嵋,虽然如今式微,让弟子,即便是个记名弟子,被一个妖怪凌辱也实在太过了,但是,一向嫉恶如仇的李真衣师姑都不管,秦蘅也不敢自作主张。
“程师弟,血圣兽上古奇兽,你道行还浅,怎么就敢招惹,二师叔和李师姑都令咱们不得轻举妄动,你就交给师长们处理吧。”
程龙脸上露出愤愤之色,他也算天分好的,从来得师父欢心,峨嵋名气那么大,他自己也不弱,这两百多年没吃过亏,到哪里都受人尊重,所以这次格外气不平。
秦蘅和李赤安慰他们兄妹一番,也没有什么新鲜话说,杜随在琢磨着秦蘅话里的意思,却只能得出秦蘅也无权参与对金墨的讨伐,所以并不知情的结论,大感头痛,于是又第一个告辞回去。
回去之后,杜随几乎每天都在山上游荡,寻找金墨的线索踪迹,她已经隐约感觉到日子不可能就这样平静下去,所以加紧努力修炼,也努力寻找,一分钟也不敢放弃。
可是程龙程凤出来之后,渐渐生出一些事端来,他们二人收下的执事是一棵松树精和一只猿猴,道行比睡莲深一些,就很是看不起睡莲,但是睡莲又是个面冷心冷的孩子,现在变成女孩子,可谓冰山美女,哪怕对秦蘅都是冷冷的,又怎么肯把这两个执事小妖放在眼里,它性格还是比较偏向男孩子,于是一言不合就动起手。
一个都打不过,两个更加是了,睡莲虽然倔强,还是被打得挂了彩,被杜随看见了。一番追问,杜随明白是自己道行弱,连累睡莲受气,不由很是恼火。正想去找程龙程凤理论,程龙却带着妹妹兴师问罪来了。
原来睡莲虽然被伤了,却也把那只猴子伤了一些,程凤看到心疼了,就去找哥哥告状,程龙最是护短,立刻带着她气哼哼地过来了。
杜随哭笑不得,若是生了孩子,估计也会经常遇到这种孩子打架,大人找上门来的乌龙事吧?
她把睡莲往前一拉,牙尖嘴利地就对着程龙轰开了:“看看我家睡莲,被打成什么样了,看看它脸上的伤,要是破相了怎么办?我刚想去找师兄师姐,你们就来了,那就请师兄师姐给我个说法吧。你们的执事二打一怎么回事?是欺负我们是外来的呢,还是欺负小妹我法力低微。”
程龙程凤虽然是怒气冲冲而来,但他俩久居仙山,没见过这种市井泼妇的嘴脸,一时倒傻了,就知道回头问松树和猴子:“这到底怎么回事?”
杜随不等那两个东西开口,就冷笑说:“怎么回事不是明摆着的吗?两个欺负一个,什么时候峨嵋成了这些东西胡乱打架,随便欺负人的地方了?我倒要请教一下秦师姐。”
程龙程凤说不上话来,那猴子精比较狡诈,就叫嚷说:“是他说他家主人,比我们凤姑姑厉害,还说凤姑姑长得丑,不如他家主人好看,我们才动手的。”
程凤一听,差点没气黑了一张粉脸。
杜随听到这么没水准的栽赃话,也气得不轻:“你看看我家睡莲这冰清玉洁的样子,像说那种话的吗?它平时就算逗也逗不出一句两句话来,怎么肯贱嘴贱舌说那些胡话,这些话分明只有猴子才说得出来!”
正吵得不可开交,秦蘅得到消息赶了回来,她平日就不喜欢程凤养的猴子,又被杜随一番振振有词的歪理说得信了,便摆出掌事师姐的架子,独罚了猴子关三日禁闭。
程凤最怕大师姐,不敢说什么,含着眼泪带着猴子走了,程龙狠狠瞪了杜随一眼,跟了出去。
发生了这事,杜随越发觉得峨嵋不是久留之地,可是金墨的踪迹却全无线索,让杜大小姐很是焦躁。
这天,杜随还在崖上闲逛的时候,突然睡莲脸色苍白,泪流满面地跑了过来,杜随大吃一惊,拉住它问:“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睡莲现在可是漂亮女孩的样子,总不会峨嵋也有色狼吧?
第四十章 一怒冲冠为海豹
“你怎么了?”杜随抱住扑到她怀中哭泣的小花妖说,“别怕,发生了什么事?告诉我。”
向来很倔强的小花妖红着眼睛,泣不成声:“豹豹。”
“抱抱?”杜随很诧异,这孩子今天这么粘人,上来就说要抱抱,还叠音呢,没听它用过叠音啊……
“是豹豹。”睡莲哭得更大声了。
杜随醒悟过来,它说的是那只像海豹的小灵脂兽,因为自己总是管它叫豹豹,小睡莲以为那是自己给它取的名字。
“啊,小海豹怎么了?吃坏肚子了?”杜随也紧张起来,难道自己采错果子了。
小花妖哭着摇头,眼泪横飞:“被抓走了。”
“什么!”小灵脂兽是干什么用的,这山上人估计都知道,别人肯定不会像自己还有闲心养那么麻烦的东西当宠物,那么抓走干什么用,傻瓜都能想到了。
“你先别慌,什么时候的事?知道是谁干的吗?”杜随自己也心急如焚,却努力维持着用镇定的语气问。
小花妖点点头,它当然是知道小灵脂兽会有什么下场才慌成这样,哭个不休,此时听到杜随语气冷静,也勉强止了哭,伸手给杜随看:“一定是猴子干的,我在地上找到的。”
几根赤红的猴毛。
杜随一股怒气冲了上来,咬咬嘴唇,冷然说:“小莲,你别回去,也别跟我来,现在就离开峨嵋,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料理了这事就去找你。”
睡莲本来法力低微,知道自己帮不上忙,擦擦眼泪,点点头,说:“你……你小心点。”
杜随点点头,驾起飞剑,一道剑光,直往后山程龙的炼丹室飞过去。
这峨嵋山上,会炼宝的只有李真衣和李赤,但是会炼丹的很多,尤其是秦蘅和程龙。
秦蘅不至于下作到去偷别人的宠物,何况又有猴子毛,谁干的一目了然。
峨嵋本没什么外人,门禁也不严,杜随轻易便携剑气与怒气冲进了程龙的炼丹室。
石室中,程龙正盘腿在炉前坐着,炉火吞吐,显是炼着什么,程凤的猴子道童人模人样地侍立在旁。
杜随眼睛一扫,就看到旁边放废弃物的托盘里,血迹斑斑,一点白白的小东西扔在那里,软绵绵的,正是自己的小海豹,小脑袋上玻璃般的小黑眼珠罩着死亡的阴罹,灰蒙蒙的,皮被剥下了大半,剔掉了脂肪,底下是惨不忍睹的红红的肉……
只看了一眼,就不忍心再看。
那血肉模糊的东西,真的是自己的小宠物吗?
目眦欲裂是什么样的心情,杜随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感受到了。
出离于愤怒,出离于悲痛,明明早上还在自己手上扭着撒娇的小东西,现在竟落得如此下场……昨天还在跟睡莲说,要小心洗干净了果子再喂它,小心闹肚子……它现在已经能认出杜随,一招呼,就扭着过来了,抬起小小的脑袋,几根胡子晃来晃去……本来以为它是只幸运的灵脂兽,遇到了自己,免于悲惨的命运,从此可以幸福地生活……
到头来,也还是跟自己可怜的同族一样,免不了这样的结局……
杜随身体僵硬,怒火在蒸腾,心里哽咽酸涩,一大块东西堵在胸口,难于呼吸。
“程师兄……,这,是什么意思?”指着盘子里的灵脂兽残骸,冷冷的话,一字一句地冒出来,简直不像是她的声音,带着阴森的怒气。
程龙显然也感觉到了她的杀气,抬头讶然望着她:“什么?”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到了盘子里的残尸,恍然说:“杜师妹是说这个吗?难道是你的?”
他转向猴子道童,厉声说:“你说你能弄到灵脂兽,难道是偷的杜师姑的?”
猴子肩膀颤抖了一下,偷偷往后缩了缩。
程龙瞪了它一眼,对杜随歉然说:“对不起了,杜师妹,我妹子自从上次受伤,至今未能恢复到十分,所以我就想给她炼点丹药补补,缺一味灵脂,这猴子说它能弄来,谁想到……下次我去北极给你抓一只赔你好么?”
赔我?
是啊,在这些人眼里,这只是一味药,他们不会明白什么是心爱的宠物,不会明白我把它捧在手里的欣喜的心情,他们动手的时候,不会觉得小海豹挣扎扭动得那么可怜可爱,还是会下这样的狠手……
杜随觉着自己的心脏快要炸开了,如果不做点什么的话。
一道剑光,带着她十成的怒火,雷霆般卷向旁边站着的道童。
程龙没有想到杜随突施辣手,他从来都觉得杜随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每天被虚荣,金钱,化妆品,约会,车,房,围绕着的普普通通的都市女人,只不过走了狗屎运接触到他们的世界,但骨子里还是一个普通女白领。
他并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决绝。
所以,程龙连放飞剑都没来得及,杜随的剑光已经把那可恶的猴子斩成两截。
一道紫光,拦腰被斩成两截的道童掉在地上,恢复成毛茸茸的猴子的尸体,血,流了一地。
程龙目瞪口呆看着她。
半天才反应过来,指着她颤声说:“你……你居然。”
杜随收剑在背,夷然不惧,冷冷望着他。
“锵”地一声,程龙飞剑出鞘,一道金光卷了过来。
杜随早有防备,紫绡剑挡了上去,金紫交错,光芒耀得人睁不开眼睛,在空中磕出一串金铁之声,煞是好听。
杜随第一次与人飞剑相战,心里不是不紧张的。
但是挟着怒气,仔细操控下,居然一气与程龙的飞剑相击七八十下,不曾露出破绽,两人都升上半空,边飞边战,嫌丹室里空间狭小,都飞了出来。
程龙毕竟多修炼了二百多年,天赋也上佳,剑法也纯熟。实力比起现在的杜随,还是略胜一筹。
杜随被逼得且战且退,不小心,就飞到了那个因为发现金墨的球鞋,她转悠得最多的悬崖。
程龙久战不下,心里焦躁,用尽力气一击,把杜随震退一步。杜随只觉得一股大力,猛地一震,五脏翻腾,嘴里涌上一股咸味,知道是血,一咬牙咽了回去。
已经到了悬崖边上,没有可以指望依靠的人,金墨不知所踪,她知道一切都要靠自己……
程龙趁她退后,抽手祭出一件法宝,金光灿灿,霞气千条,朝她罩了过来。
杜随没什么法宝,只有耳朵上的七宝珠,连忙取下应敌,一片白光,对上那金光倒是丝毫不弱。
两人法宝对法宝,剑对剑,僵持不下。
杜随虽然修行日浅,但底子扎实,又经过金墨祭炼,法力并不匮乏,僵持也不算吃力。
她心里暗暗打算想个出其不意的法子,正寻思的时候,突然侧面一股大力袭来,自己对手的剑也似乎威力大增,她一下再也稳不住,被撞得往悬崖下飞去。
紫绡脱手,又飞回来护主,杜随几乎无力掌控,只看见崖上阴着脸的程龙,和不知道何时赶来的,提着剑,咬着牙,苍白着脸的程凤。
杜随的身子直往崖下坠去,却无力驾上飞剑,程龙程凤只是冷眼看着,似乎要看她摔死才遂了心愿。
杜随无计可施,想起某些武侠剧情节,便提剑用力往悬崖壁上刺去,以求稳住身子,不料一道白光从壁上射出,将她卷了进去。
杜随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四十一章 山中
杜随醒过来的时候,没觉得哪里有不舒服,但是身子下面硬梆梆的,硌得生疼,一摸,是硬硬的岩石。
记得是一阵白光把自己卷进来的,白光并不霸道,说得上中正柔和。
黑压压的,一点光也没有,杜随夜视能力并不好,看不大清楚,便摸索着往前走。
看情况这是个岩洞,杜随想起武侠小说,这不会是个藏着秘籍仙器的山洞吧?
往前走,一,二,三……十步,碰到了岩壁,看来这边不对,到头了。杜随想起来打算弄个光球出来,却发现失败了……
居然没有办法发出一个光球,这可是十五岁就会了的技能。
杜随默然无语,估计这是个有什么禁制的所在,说不定是峨嵋重地。
罢了,只好摸黑了。
右转三十度,继续往前走,一,二,三……九步,又是石壁,到头了。
再转三十度,一,二,三……八步。
继续,……七步。
六步。
五步。
……
等到三步就碰壁的时候,杜随回到原地,伸手往外摸,却摸不到石壁,终于明白:这是个阵法。
想不到别人掉下悬崖都是得遇名师,寻得秘籍仙药神兵,自己却如此倒霉,遇到禁制阵法。
杜随的数学虽然可能比不上金墨,但是绝对不差,可要是说到阵法,那就一窍不通了。
又是禁制又是阵法,这里该是有些好东西的,自己却无福消受了。
呆在原地想了片刻,没想到什么好法子,杜随不死心,又打算继续试试,便又往前试探着走。说也奇怪,刚才三步就碰到的石壁,消失得无影无踪,竟是畅通无阻。
杜随心里知道有问题,但还是忍不住往前走的诱惑。
……
不知道走了多久,杜随只觉得两脚又酸又痛,平时还算充沛的法力此刻无影无踪,她疼痛难奈,把脚上的鞋脱掉,扔在地上,冰凉的石头赤脚踩在上头很舒服,她提起了一些气力,继续往前走。
走啊走啊走,似乎人生中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可做,竟似只能一直走下去,走得脚软筋麻,腹中雷鸣,头晕眼花,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长时间,到后来,竟似要想一想才能想起来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倒好像出生以来都是在这黑暗里,活着就是为了走路一般……
突然间,脚下踩到什么东西,机械的运动里突然出现一个东西打断,杜随清醒了些,停下脚步,蹲下身子摸了摸,是……一双鞋。
凌乱的一双鞋。
正是自己的。
杜随突然间像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软在地上。
其实心里早就知道不对,哪有无穷无尽,一直走不到头的山腹,可是直到真的找到自己的鞋,才明白可能一直是在绕圈。
而这也是阵法很常见的作用。
杜随又累又饿,心中绝望已极,忍不住坐在地上,轻声啜泣起来。
突然,一只手从后面握住了她的手臂。
杜随吓了一跳,忍不住惊叫一声。
手的方向传来一声“咦”,然后一个对此刻的她来说动听无比的声音说:“是你?”
金墨!
真的是金墨!
杜随心中狂喜,纵身跃到他怀中,紧紧搂住。
金墨从未见她这般热情,黑暗中不自然地绷紧了身子。但随即也反手搂住了她。
“你怎么找来这里了?”清清冷冷的声音此刻都没变。
杜随突然想到会不会是阵法惑人,变幻出自己想要见到的人,倒要检查一下,便伸手在他身上摸索起来。
金墨一把捉住她的手,声音有点尴尬:“你……做什么?这里不方便,出去再说。”
杜随一愣,醒悟过来,又好气又好笑:“我哪有做什么?你别瞎想。”
金墨没说话,身上略用力一带,杜随猝不及防,被他带得跌到他身上,一时挣脱不开来,金墨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摸到她脸上。
纤细却有力的手指,指尖微凉,在她脸上轻拂而过,却又似起意要停留,杜随挨在他身上,忍不住心中怦怦直跳。
手指停留到她的颊与颈的交界,金墨才低声问:“你怎么找到这里的。”
杜随想了想,笑笑:“你还好意思问我,你自己也不说一声就跑出来,害我好找。”
金墨沉吟不语,虽然黑暗中看不到,杜随还是可以感觉到他认真看着自己,很久才有些疑惑地问:“我……我没想到,没想到你会介意,会出来找我。”
杜随心里一痛,也说不上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些微疑惑的语气下隐藏的东西,忍不住低下颈子,思考一番后开口说:“我自然会介意,你跟我住在一起,是我的男人……也许你对此无所谓。”
突然金墨伸手捂住她的嘴:“我是你唯一的男人,你也是我唯一的女人。”语气并不含情脉脉,倒像在陈述一件很客观的事情,就好像说“我欠了你一千块钱,明天还你”
然而杜随此刻听了,心中还是忍不住一甜,心潮起伏,抬头看他,终究是漆黑一片,忍不住叹气说:“这句话你该留着出去再说,我想看看你说时的神情。”声音里带了些笑意。
金墨听出她的笑意,“哼”了一声,不肯再理她。
杜随知道他的脾气,不再调戏他,但是心中始终是甜甜的。便直起身,把自己如何找他,如何去问妖怪们,英招如何送她来了峨嵋,自己如何在峨嵋修行,甚至李真衣送她满月镯的事情都一一道来。她不想让金墨去责怪妖怪们泄露他行踪,还故意说妖怪们不肯说出他去向,自己如何逼迫云云。
突然想起来:“里面有个雉鸡精,妖妖娆绕,很是讨厌,你回去吃了她。”
金墨漫不经心点点头。伸手摸了摸她手臂上的满月镯,又“哼”了一声,说:“雕虫小技。”
杜随笑嗔他:“自然不能和血圣兽大人比。”
金墨突然拿出两颗拇指大小,有着昏黄光芒的珠子,“和这个比也是雕虫小技。”
一瞬间,杜随终于能够看清,周围的石壁,不过是个充其量两百平米的山洞而已,自己居然走了这么久,那两只被遗弃的鞋,就无精打采地横在面前。
昏黄如油灯的珠光下,金墨俊美的脸有着一种异彩,薄薄的嘴唇坚毅的形状动人异常,令人心悦。
“这便是妙心珠?”
金墨点头:“这东西很厉害,此地的禁制也很精妙,能引别人的力来反击,我费了这么久时间才将这个收服。”神色间很有点志得意满。
“不是一颗吗?”
金墨摇头:“是一对。”想想递给她:“送给你了。”
杜随吃了一惊,说:“回去再说吧。”
“也好。”金墨把珠子收起来:“你又是怎么找到这里面的,这可不容易。”
杜随想起小海豹,心中黯然,但是却不可以告诉金墨实话,以金墨的脾气,定要杀了程龙程凤的,到时候和峨嵋就没法善了了,自己还想过窝在闹市自己的公寓里的惬意生活,不想与天下为敌,程家这对“龙凤”是没法动的,只能暗地里想点办法害害他们。
来日方长,不用着急。
想到这里,她笑吟吟说:“和峨嵋的同门在上头切磋,一不小心就掉到这里了。还真巧。”
金墨点头说:“我们出去吧。”说着拉住杜随的手就往外走,杜随跟着他,也不知怎么绕了几圈,就看到前面有光亮,出口露了出来。
“啊,这里明明没有出口的啊。”杜随正诧异,被金墨一拉,凌空而起,不知怎么就出去了,眼前花草山水,正是那个山谷。
此刻山谷里却不是没人,李真衣,她两个徒弟,秦蘅,李赤,程龙程凤都在,似乎正到处找着她的踪迹。
突然看到杜随出现,第一个是南宫妍妍发现的,扯着李真衣的衣袖说:“师父,快看!”
李真衣回头看到杜随好生生站在面前,喜动颜色,但随即又看到她旁边的金墨,一时大家都寂然无声。
第四十二章 回家
看到昂然站在杜随身边,冷眼看着众人的金墨,峨嵋众人一时既无人上前,也无人说话。
还是李真衣走上前来,对杜随说:“随儿,你没事?太好了。”神色间颇有几分喜色。
杜随微笑说:“师姑,这里有个阵法,把我给吸进去了,幸而,”看了一眼金墨,装作扭捏状说,“幸而他算到我有事,前来搭救。”一边还死死攥着金墨衣角,坚定不移地传递着“不许轻举妄动”的意思。
她故意说金墨是为了救她来的,隐瞒掉他来的目的是偷妙心珠。
“哦。”李真衣注目看了金墨一番,却并不理会,转向杜随继续说:“龙儿凤儿说你跟他俩切磋,不慎掉下山崖,可把阿蘅急坏了,急急赶来找我,大家找了你两天了。”说着又看看山壁,“方才不觉,现在可以看到这里有仙气外泄,只怕是门中长辈所作的禁制。”
杜随点点头,又冷冷剜了程龙程凤一眼——这两个也不敢说私斗把她击下山崖,倒和她说的正好一样——程凤低着头好像没看见,程龙不屑地扭过头,看到金墨冷目望着他,僵了一下,对李真衣说:“师姑,这个孽畜就是。”
杜随感觉到金墨虽然仍然维持着冷冷的状态,但是似乎“噌”的一声,头上燃烧起三丈高的无形之火,即将爆发。
幸好李真衣呵斥了他一声,不让他再说下去。
杜随也出了一身冷汗,牢牢抓住金墨不松手。
旁边南宫妍妍还在好奇地问:“这是谁呀,是杜师妹的丈夫吗?”却没人理会她。李赤拉了她一下,不让她继续说下去。南宫妍妍看到李赤私下拉自己,却芳心暗喜,也顾不得好奇杜随的事情了。
杜随拉着金墨,对李真衣微笑说:“师姑,多谢您和秦师姐,李师兄对我这阵子的照顾,他既然来找我,我就和他回家去了。”
秦蘅一听这话,却是既意外又着急,说:“杜师妹,你真要跟他走?留下来一起修炼岂不甚好?”
杜随还是微笑着:“秦师姐,谢谢你的好意,但小妹天资有限,也不是耐得住仙山寂寞的人,还是要跟他去。”
“可是他是,他是。”
杜随连忙打断她,开玩笑,血圣兽大人的怒气能控制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不能再让他听到种族歧视类的言语:“小墨他虽然与我不是同类,但是我二人刚才已经决定要成婚了,小墨很厉害,但是现在也并不是很热衷杀戮,我也会约束他,不让他造下杀孽,我们过我们的日子,只要别人不来打扰我们,我们也会安分。”这番话软中带硬,自然是表示了自己想好好生活,不会惹事,也是警告峨嵋众人不要妄图来对付金墨。
秦蘅还想说什么,却被李真衣拦住,李真衣轻叹一声,说:“随儿,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既然这是你的选择,我们也不勉强,你去罢,只要你们不惹出事来,自然不会有人敢去招惹你们。”
杜随颇感意外,为这位师姑的深明大义暗自庆幸,真心诚意对李真衣行了礼,说:“师姑,您是令我真心钦佩的长辈,只恨不能长在您膝下听从教诲。”
李真衣也有几分感伤,久久不说话。
李赤这时发话说:“杜师妹,时候不早了,你既然要走,这就同。”说着俏皮地看了金墨一眼,语中含笑说:“妹夫走罢。”
杜随虽然皮一向是厚的,此刻也忍不住微微脸红,笑道:“谢谢师兄了。”又对李真衣等行礼说:“师姑,师兄师姐们,小妹告辞了。”
说完扯扯金墨,金墨微微点头,挥手同杜随便升到天上。
他今天表现极好,一直站在旁边一言不发,连偶尔侮辱性的话都没有发火,虽然一直冷冷的当做面前众人不存在,但是对于心高气傲的血圣兽,也算是做到底线了。杜随觉得很是欣慰,可见金墨也不是完全不明白自己的处境立场,也还是愿意屈尊纡贵为自己作出一些小小牺牲。
想到这里,杜随握着金墨的手就多了些温存。不过金墨似乎在想着什么,没有注意到她的举止。
以前杜随不会飞,都是金墨带她飞,今天杜随忍不住想显摆下自己的驭剑术,便放出剑来,纵身上去,金墨歪歪头看着她,眼中神色也说不上是好笑还是嘲笑。
杜随被他的神情激起好胜心,全力以赴,催着剑流星般疾驰,她本没有飞过这么快,此刻掌握得倒也不错,至少没有露怯,心中就有些得意。
金墨始终不疾不徐跟着她,杜随得意地看着他说:“怎样?”
金墨宝石般的眼睛闪动了一下,语气里带着可疑的笑意说:“不错。”
杜随得意地抚剑说:“我如今也能斩妖除魔了,当年那两只美人蟒,如果遇到今天的我,可就尸骨无存了。”
金墨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美人蟒,嗯,好久没吃了。想不到你倒是一直记得。”
杜随脸红不依,跟他闹起来。
两人笑笑闹闹便回到了家里,这个家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回来,家具都积了一层灰,杜随勒令金墨和她一起大扫除,金墨表示了一下不愿意,被杜随威逼利诱,只好挽起袖子,两人吭哧吭哧又拖地又扫地,又是擦桌子又是洗衣服,折腾了半天,才让屋子恢复到以前模样。
这一番折腾,连血圣兽大人都累得坐在地上,嘀咕着抱怨说:“居然让我做这个,明明用法术一下子就好了。”
杜随挽着袖子,两手叉腰:“不行!如果那样我何必回这里,继续住在山上或者跟你住洞里好了。这是我想要的生活,什么也不能改变。”
金墨大怒:“谁说我住洞里了!当我是兔子吗?”
杜随诧异:“原来血圣兽不住山洞?那请问你在哪里做窝?——顺便提醒一下,兔子住在地洞里,不住山洞,住山洞的动物很多,包括我们人类早期,不需要觉得自卑。”
金墨怒火不减,昂起头高傲地说:“我是大地的主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家,不需要做什么窝!”
杜随嗤之以鼻:“原来是家无恒产,居无定所之辈,有什么好得意的!”
金墨怒不可遏,直到把大逞口齿之利的杜大小姐按到床上求饶才出了口气。
杜随第二天还要处理事务所的棘手问题:怎么向事务所的人,尤其是合伙人交待自己失踪这几个月。
合伙人确实很有理由怒,他是出资方,利用杜随的名气和实力,双方各取所需,虽然他也常常不在,但人家才是真正的老板。突然找不到杜随,都去报警了,幸亏杜随到了山上曾托英昭给自己的父母传个消息,她父母跟事务所打了电话说她短时间回不来。
杜随主动要求下降了自己的分红比例,再三道歉,至于合伙人问及她这段时间去向,杜随故作神秘摇头说绝对不能说,让他自己去兴致勃勃发挥想象力。
杜随把自己的分红比例从30%降到了15%,表示说自己以后可能天天上班,也可能会消失一段时间当甩手掌柜。
杜随的合伙人是个精明合理的人,最后还是同意了。
杜随又把手里的case都浏览了一番,一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家。
回家看到金墨在捣鼓妙心珠,看到她回来,高兴地说:“我终于弄懂怎么用这个了。”
第四十三章 时空之旅
杜随看到金墨高兴的模样,愣了一下。
穿越时空,是一件在现在被人yy了无数次的事情,仿佛吃萝卜白菜一般轻易,可是想不到强大如金墨的存在也对此没有法子,硬是吃了很多苦头,弄来了这一对妙心珠。
妙心珠究竟有什么妙用,杜随并不知道,一个人类可以做出连血圣兽也做不到的事情,可见人类不愧为万物之灵,自身虽然弱小,却富于智慧,擅长制作工具来弥补自己的孱弱。足以值得我们骄傲。
不过细想起来,究竟什么才是穿越时空呢?
人真的能回到过去的事情里面去?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如果过去改变了,就会有不同的未来,那么我现在所在的这个世界又到哪里去了?如果我回到的是昨天,那昨天的我还在吗?如果在,谁才是真正的我?
这并不是进入到一个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世界,玩一场游戏那么简单的事情。
“金墨,”杜随郑重说,“你曾经见过谁穿越过时空吗?”
金墨抬头看她,摇了摇头。
“听说过谁成功过吗?”
仍然摇头。
“如果真的可以,你要去哪里呢?”
这次倒是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去航海时代了。”
杜随默然,原来真的还在惦记那游戏……
不过,金墨,你不想回到你威风凛凛,纵横无敌,自由自在的那个时候吗?
不想回到还是真正的血圣兽的时候吗?
不想回到还没有被杀死,没有被背叛的时候吗?
杜随笑笑说:“那咱们准备准备去吧。”
金墨皱眉:“不是咱们,只能一个人去。”说着把妙心珠给了杜随一颗,“我拿着一颗去,你拿着另外一颗,留在这里,等你想要我回来的时候,用法力催动这个,我就回来了。”
杜随一惊,他竟然要自己一个人去。
她不怕分离,可这是穿越时空的分离,如果一不小心,从此就迷失在时间洪河里,永生不能再相见。
为什么金墨可以这么轻易做出这样的决定?他好像根本不在乎分开。
之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是因为他终究不是人?
还是因为自己终究陷得比他深了?
或者是他对他自己的力量太自信?
杜随一时心中纷乱,患得患失,自怨自艾的心也都起来了。
金墨完全没想到那么多,只是兴高采烈把珠子往杜随手中一塞:“你把法力输进去试试,我去隔壁,你起念默想让我过来就行。”说着就跑到洗手间去了。
杜随无奈,依他试了一下,只见五彩光芒一闪,金墨也没穿墙,也没飞行,甚至也不是瞬移,就出现了在她面前。
金墨很得意,扬了扬妙心珠说:“怎么样?”
杜随面露愁色:“这只是空间传递,又不是时间,你怎么知道一定可以?”
金墨不耐烦了:“我知道一定可以,你只要听我的就行了。”
杜随有些恼怒,又有些黯然,不过金墨从来不曾进化到可以体会这样细微情绪,不由分说,盘腿坐下,握着自己那颗妙心珠,也没见怎样动作,又一阵五彩强光,杜随几乎要遮上眼睛。
等到强光散去,杜随一看……
金墨还在。
…………
但是似乎陷入深深的熟睡中。
杜随上前摇他,毫无作用。
看看他白皙漂亮,还有点可爱的面颊,杜随咬咬牙,做了一件从来没做成的事情:狠狠地掐。
果然,还是毫无反应,看上去还傻傻的幸福状。
继续掐。
直到金墨脸上布满月牙状指甲印子才住手。
原来是只有灵魂穿越。
或者说得高级点,元神穿越。
杜随释然了一些,这样才符合能量原理吧。
支着下巴颇想了些玄而又玄的问题,外面天色就黑了。
杜随决定实验到此为止。
握住手上的妙心珠,杜随催动法力,默念要金墨回来。
这次果然费力了许多,甚至有股强大力量似乎要把自己拖出身体。
好容易把持住,终于五彩光芒闪起,又熄灭,对面已被掐成猪头的金墨睁开了眼睛。
他居然没发觉脸上疼,怔怔发了会呆,开口说:“之前带回来的龙蛋呢?”说着起身找了半天,终于在旧旅行箱里找了出来,抱在怀里,脸上神情竟有几分似叹息。
杜随惊讶之极。
金墨宣布说他要把这蛋孵出来,不遗余力。
杜随追问之下,金墨终于说出了原委。
原来一心要去体会真正的航海时代的金墨,准确说是金墨的元神被妙心珠的力量带了过去,但是着陆地点是在海洋里。
当然,元神也不怕水。
可是这样巨大的能量波动却引来了这片海洋的主人的注意,这里是北海,主人当然就是北海的龙。
元神一般人看不到,龙是能看到的。
如果金墨是连身体一起穿的,自然不用害怕,可是元神却什么法力都没有,只好逃窜。
这恐怕是血圣兽有生以来第一次逃窜。
北海的龙自然紧追不舍,两人,不,两只动物风驰电掣,一逃一追,来到了直布罗陀海峡。
这是地中海的入口,地中海的龙自然不能看着北海的龙犯禁不管,两只龙就大打出手。
金墨趁机逃脱。
然后就被杜随弄回来了。
可怜血圣兽大人要去视察航海时代的风俗人情,被欺负了不说,除了海里的鱼虾蟹蚌,海龟水母,只见到了两只龙,连一个人影子都没看到。
杜随看着金墨怀里的龙蛋,叹了口气:原来地中海里那条倒霉的龙竟是被金墨连累的,最后还所托非人,撑了那么多年,硬是又把后代的希望寄托到这不负责任的血圣兽身上,还没出来的小龙差点被当预定好的夜宵。
一啄一饮,莫非前定啊。
也不知那龙上辈子欠了金墨什么。
金墨发觉到穿越不能带着自己的力量一起,对妙心珠的兴趣就跌到了谷底,不过还是怀抱龙蛋,懒洋洋地问了一下杜随:“你要试试吗?”
杜随认真想了想,还是点头。
有了金墨的前车之鉴,杜随走到卧室,上了床,盖上薄被,才对着手里的妙心珠用力。
金墨让她默想要去什么时代,杜随想来想去,觉得穿越小说太多,竟倒了见所有古代名人的胃口,一时间脑子里只出现了三个字:“随便吧”。
突然间轻飘飘仿佛灵魂离体,一股巨大的引力让她天旋地转,五彩光芒强烈到能刺瞎人的眼睛……
等到一切平静下来,杜随从漩涡中挣脱,发现自己轻飘飘着地,落在暗红的,磨旧的,有些地方已经掉了漆的木地板上。这种木地板是整块的木条,从屋子这边铺到那边,很有点粗犷的精致在里头。
似乎是五六十年代的风格,高高的屋顶受了苏联的影响,但是,家具大都还是旧式红木的,屋子里阴阴的,外面的爬墙植物挡掉了大部分的阳光。
这……难道我只穿越了这么点时间?
杜随郁闷地想。
我虽然说随便,也不是说就要找个我很不喜欢,一点兴趣都没有的时期啊。
第四十四章 回外婆家
房子倒是挺宽敞,杜随轻飘飘往前走,似乎都无人,过了客厅,还有几间卧房,这到底是五十年代,还是六十年代?
窗口望出去外头静静的,并没有想象中大跃进之类的热火朝天的模样,只看得见植物葱茸,已是近傍晚的时分,外面不远处有条小路,偶尔有下班的人路过。
杜随想看时间,墙面上古色古香的一面钟:四点半。
原来还没到晚高峰。
这家应该没人罢。
杜随对这个时代并没丝毫兴趣,不过既然来了,还是决定出去看看,就当另类观光好了。
正在找大门,突然一个房间有点动静传来。
原来有人在家啊。
不知不觉,被好奇心驱使着,杜随走到了声音传出的房间门口,习惯性伸手去推门,手却穿透了门,接着身体也透了过去,杜随第一次体验到这感觉,心里觉得怪怪的。
窗口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上。
杜随走近一看,只见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长得颇为清秀俊美,一头长长黑色直发,可惜的是必须坐在轮椅上,这样一个花样的女孩儿。
这女孩穿着一件白色的真丝衬衫,样子虽然老,质地却很好,在这种时代,应该是说明她家家境还不错。
轮椅很笨重,工艺粗糙,也很简陋,但是在那个时代,大概已经十分难得。足见家人对她的关爱。
杜随低下头看她的腿,两腿俱在,细细瘦瘦地藏在两条空荡荡的裤子里,看不出什么问题。
细看下来,这女孩子长得竟然和自己有七分相似,只不过更清瘦些,下巴尖一些,脸色苍白些,神情气质也不大像。
不过眉眼轮廓倒真是差不多。
难道……杜随古怪地想,这是我的前世?
我前世是个残疾人?
突然,那女孩一脸欣喜地回头:“姐姐,你回来了?”
门打开了,一个二十出头,扎辫子,脸色十分健康,穿着蓝色布衬衫的女孩探进头来,笑着说:“死丫头,耳朵那么尖,本来还想吓你一跳。”
轮椅上的女孩高兴地笑了。
“爸妈他们还没回来?你等着,我去做饭,饿了没?”蓝衬衫女孩忙里忙外,十分利索。
这个女孩也高兴地费力转动着轮椅,跟着她姐姐跟前跟后。
然后爸爸,妈妈,还有一个哥哥都下班回来了。家里一下觉得狭窄起来,十分热闹。
饭菜做好,满屋飘香,一家人围着饭桌,吃得和乐融融。
杜随坐在一张藤编的沙发上,托着下巴看着这家人:那个姐姐她看着也异常亲切,似乎。
金墨一直也不招她回去,也没人能看见她,就算她在沙发上横躺,打滚,前翻,后翻,也没人看得见,也没人理会。
杜随百无聊赖起来。
突然,那个一直管女儿们叫“大丫头,二丫头”突然正经起来,对大女儿说:“兰芝,你。”
杜随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也没听真切后面说什么。
这个名字……
兰芝,是自己的外婆的名字。
对了,外婆说过,自己有个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不能行走的妹妹,后来奇迹般治好了,跟着自己的老公去了贵州,三十多岁,不到四十岁的时候就早早去世了。
原来,自己的穿越竟是来参观外婆的青春时代吗?
杜随终于也感觉到了什么叫满头黑线。
真傻啊,还在想什么前世,难道前世今生容颜就会相似吗?说不定是个男人呢。
容颜相似,不应该是血亲吗?
金墨还不叫她回去。
这时代也没什么娱乐,饭后又没有电视,爸爸居然拿出一本巴尔扎克的小说给大家念小说听,三个已经成年的儿女乖乖围坐在灯下,听爸爸念。
这场景在充斥着电视,动漫,电影,游戏,网络的时代来的人看来,简直单纯得难以想象。
但是,那个爸爸念得很认真,那三个大孩子听得也极为用心,随着抑扬顿挫但有些低沉的朗读声,空气里都渐渐弥漫起一种叫人心动的温暖空气,干净,明朗,如同秋夜的桔色灯光,如同在刮风的时候突然忆起已经渐渐消失的旧时光,如同妈妈年轻时曾经用过,如今已经收起来作了搁物边桌的缝纫机。
杜随忍不住也侧耳倾听起来。
虽然是已经看过的书,还是听得津津有味。把心都沉浸进去,想起了小时候父亲给自己买的童话书,因为认不全字,很多字都是跳过去踩的,弄得一知半解。
一晃那么多年过去了啊。果然是时光不在,转眼间自己就会要三十,四十岁了。明明七八岁时候的事情还记得清清楚楚,明明高中时代还像在昨天一样。
而外婆,记忆中始终老态龙钟,满脸皱纹的外婆,竟然也有过这样怒放的时候,也有过这样象牙般的皮肤,明亮如星的眼眸,鲜花般的嘴唇。
杜随的心贪恋起来,竟然开始担心不等听他念完,金墨就会把自己叫回去。
好在并没有。
时间悄悄溜过去,一个中篇念完,已经十点半,那个爸爸合上书,喝口茶,伸了个懒腰,“晚了,睡觉吧。”
于是孩子们轮流去洗漱刷牙。
做父母的在灯下慈爱地笑,温暖互视。
杜随突然想起外婆说过她爸爸家成分是资本家,文革时被关过牛棚,受了很多苦,早早去世。
举目看看现在如此和美的家庭,想到也许几年后就要家破人亡,心里刺痛起来。
灵体感觉不到困乏,但是杜随也觉得不自在起来,这就像到人家去作客,主人家都要睡了,自己还赖着不走,实在不好意思。
可是现在走不走,也不是杜随说了算。
暗骂了金墨无数遍,杜随想了想,还是跟着轮椅上的……嗯,那个,应该叫姨婆,回她房间去了。
外婆来帮姨婆上了床,盖好被子,但是可能因为白天没有工作来消耗体力,她并不困,在自己姐姐走了之后,又坐起来,倚在床头,若有所思。
等到全家人都睡了,熄了灯,慢慢进入梦乡,这位小姐还无意睡眠。
就在杜随越来越焦躁的时候,床上的这位轻声,迟疑说:“你……你在吧?”
杜随心里一跳。
而年轻的姨婆终于鼓足勇气,果断地说:“你在,我知道,快出来吧。”
难道,我们家通灵是有遗传基因的?杜随心想。
正想走到她面前,姨婆又说:“昨天,帮我盖被子的人是你吧?”少女轻柔而清朗的声音美丽如轻轻洒满这屋里的银色月光。
不知道为什么,杜随觉得这可能是这个残疾的女子这辈子所能发出的最美丽的声音。
就像鸟儿们在求偶时才能唱出最宛转动人的歌。
随着这句话,一个人,不,一个人形的东西慢慢从银色的月光中走出来,身上也闪烁着银色,如同诞生于这月光中,后面半截跟出来的是马的身体,还带着一对羽翼,蓝色的长发,俊美如天神的面庞,四蹄轻踏,无论是人的部分还是马的部分,每一块肌肉都完美如同大理石雕塑。
床上的女孩睁大眼,如梦如幻。
可惜这么浪漫的时候,旁边还有个看不见的灵魂参观。
杜随苦笑:老熟人啊,是英招兄。
难道说英招死去的恋人,竟是自己的姨婆?
看来自己不能叫他英招兄了,竟应该叫姨公?
英招轻轻走到她床前,说:“我这样子,你不害怕么?”声音低柔,和杜随听惯的爽朗带笑的声音不同。
杜随自动归结为英招发情的声音。
床上的女孩毫无惧意地抬头仰视着他:“你会射箭吗?”
英招不解地看着她。
“你这样子啊,再配把弓,就漂亮死了。”
英招望着她,目光柔和。
难怪,杜随想,那天自己仿佛说了类似的话。
“爸爸讲的希腊神话里,所有人马都有弓的,明天我求哥哥给我找块好木头,给你做把弓,以前我爷爷还在的时候,我在家里无聊,爷爷教过我。”
两个彼此有情的异类,开始无意义的絮絮低语。
杜随在旁边边观赏边感慨生命的奇迹。
突然,英招一招收,一道银光,杜随还来不及反应,便被英招抓到手中。
“你看够了没有?”英招冷笑说,对这杜随,方才的温柔顿时无影无踪了。
姨婆诧异起来,有点惊慌地说:“你在跟谁说话?”
英招顿时回复温柔语气:“一个闯进来的小鬼魂,不用害怕,我这就帮你料理掉。”
杜随突然被擒住,也颇有几分惊慌,奈何现在英招又不认得她,也不会相信她是血圣兽的某某人,难以求情,总不能说我是床上这位姑娘的姐姐的外孙女,穿越时空而来?
但是听到英招说她是鬼魂,杜随也不禁气结:“你哪点看我像个鬼魂了?”
英招听了这话,仔细打量一番,惊讶说:“居然是生魂?你是修真者吗?……不对,你虽是修真者,却还没到修出元神的地步。”
杜随苦笑说:“英招兄,我不是坏人,跟你这位心上人还有些瓜葛,你放心好了,唉,反正你日后会见到我的。”
英招听到她一言道破自己来历,说话又有些奇怪,不免有些色变,正想细问,眼前便是一道五彩光芒,手中奇怪的灵体就不见了,便是想拦阻,也无从拦起。
而杜随这边,只觉得一道熟悉的巨大引力,耳中还听到自家姨婆娇声问怎么回事,眼前一亮,自己已经回到家里,面前是金墨赫然竟有些带汗的脸。
自己回到身体里了。
金墨拿手背擦了下汗,松了口气,抱怨说:“这破玩意儿不怎样,你的灵体太弱了,我费了差不多一小时劲,才把你弄回来!”
好险,杜随也出了冷汗:幸好还能及时弄回来。
金墨有些恼火,夺过杜随手中的妙心珠,连同自己手里的,就要扔到窗户外头去。
幸好杜随很是了解这位仁兄的性格了,连忙伸手夺回,嗔道:“不要给我好了,怎么说也是个宝贝,岂可浪费?”说着想起来,把梳妆台抽屉打开,把自己收集的灰色史来姆球,淡蓝色水滴状的美人鱼之泪,金墨吃剩下的碧玉菊花螺,类送的一小袋忘忧草种子统统拿了出来,和两颗妙心珠放在一起,说:“我要拿这些穿个项链。”
说着又把自己耳朵上的七宝项链取下来,说:“我这个就做项链坠吧。”
金墨好奇地凑过来:“你学了炼宝了?”
杜随脸一红:“没有。”也是,总不能把这些天材地宝都穿个孔挂起来吧?
“我找李赤师兄去。”
金墨一听,顿时黑了脸:“找他做什么?我也会炼宝!”
杜随侧躺在床上,手撑着头,悠闲地望着忙碌地把珠子们摆弄来摆弄去,认真做着炼宝准备的金墨。
金墨和自己,英招和姨婆,甚至包括黑玉和他老婆,果然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不过,金墨对自己说不许老,不许死,逼着自己修练;而英招却默默陪着姨婆在遥远的地方过着普通人的生活,陪着她老去,死去。
果然妖和妖的性格,也是大不相同。
究竟哪种爱,更加美丽?
第四十五章 杜大小姐置业
第二天,杜随想起了她的执事,可怜的小睡莲,决定把睡莲弄回家来。
她跟睡莲是签过协议的,很容易就能把它召唤来。她还从来不曾召唤过睡莲,这次是第一次尝试。
当时让睡莲做自己的执事,按照峨嵋的规矩,所有收入峨嵋服役的妖都必须有主人的印记,所以签订主从条约是必要条件,幸好如此,现在召唤起来很方便。
签约的时候,杜随的手腕上多了一片小小的花瓣状粉色印记,通过这个,就能召唤睡莲,不过召唤的时候睡莲被强制带到这里来,总是对身体有点不好,所以杜随轻易也不想使用。 高等妖怪会空间法术的,其实不算太少,比如说金墨,连汽车都能带着瞬移,但是非施术者本人,若是别的生命体被瞬移,都会有些不良反应,所以金墨从来不带着杜随瞬移。
此时一来也没别的办法,二来这妨碍也不至于太严重,所以杜随就决定还是使用一下。
法力透入印记中,感觉似乎钻入一个无边无际的空间,寻觅片刻,便有微弱的回应,循之而去,抓住,往回飞撤,一股巨大的冲力,杜随看到自己的印记中冒出大丛的荷叶枝蔓,最后,睡莲自己,“嘭”地一声,跌坐到地板上。
跌下来的,不是变化出的那个美女,而是睡莲的原形,小小的,看上去漂亮小男孩的模样,但是加了一双漂亮的翅膀。那翅膀现在正无力地扇动着,睡莲自己,也小脸苍白。
杜随心疼它,连忙上去把它抱起来,说:“你没事吧?”
小花妖又扇动了两下翅膀,无力地说:“有点头晕。”
杜随歉然说:“我离得太远,又没地找你去。”
小花妖摇摇头:“没事,这个没什么大不了。”
“之前委屈你了,你就在我家住下来,安心修练吧。”杜随给了它一个大大微笑。
睡莲十分高兴,搂住杜随脖子,欢喜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这一瞬间,金墨正好推门进来,他是在学校感觉到杜随这边有灵力波动,赶回来看个究竟的,结果一推门,就看到这一幕,脸色不免就沉了下去。
杜随连忙对睡莲使了个眼色,连忙说:“它是母的!”
睡莲本来还想配合变个美少女,听了这话,本来变了一半的胸也泄气一般变了回去,气道:“什么公的母的,谁是母的!”
金墨黑着脸走过来,伸出两个手指,把小睡莲提了过去,杜随本不想给他,可还没有反应过来,睡莲已到了他手中,看他两只手指提着睡莲的翅膀,晃来晃去,不由紧张,说:“你别弄伤它!”
金墨本来有些吃醋,此时也不禁又好气又好笑:“什么母的?难道我不知道花妖没有雌雄么?”
杜随讪讪。
花妖在金墨手中挣扎,两腿乱蹬:“放开我!放开我!”
杜随急了:“你快放开它,它那么薄的翅膀,撕破了怎么办?”
金墨撇撇嘴说:“放心,它的翅膀结实着呢。”
仔细观察了这小花妖一番,金墨不屑地把它扔开了:“还以为有什么出奇之处,原来就是个普通的花妖,什么用也没有。”
杜随接住花妖,小睡莲却怒了,对金墨怒目而视,却被杜随紧紧按住,不让它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
金墨还不够,又对杜随说:“你想要执事,我可以去帮你收服几个本领高强的大妖怪,又会打架,又会做饭,用起来多么方便。”
睡莲大怒,双手叉腰说:“我也会打架,也会做饭!还会做衣服!”
金墨怒道:“你这花妖好大胆子,难道以为我就不吃素食么?”
杜随看他们争吵十分无力,终于怒了:“你们两个不要吵了,这是我家,都听我的!”
金墨重重哼了一声,被杜随推到书桌旁边,“你就先作你的数学题吧。”
然后又去安置睡莲,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如果睡莲要住在家里,那无论如何也是要弄一个小莲花池,养育它的本体的。
皱着眉头想了半天:反正这个小公寓,三个人怎样都是不够住的,杜大小姐终于做出一个重大决定:买房!
如今房价正是高涨过一段时期,渐渐回落,按理还不到动手买的时候,但这是刚性需求,杜随也不想再租房子,便只好买了。
好在建筑商开发商杜随熟悉的不少,一番寻觅下来,终于找到一个东三环外质量还不错的楼盘,考虑到她和金墨生活的私密性,杜随选择了loft。
这个loft的单层面积是120平米,层高5.5米,除掉悬空的客厅,上面一层搭建好之后,使用面积也能有将近200平米,三个人住是足够了。
杜随彻夜出了设计图,她虽然不是室内设计出身,但自己家的设计肯定不肯假手外人的,客厅大约有五十多平米,邻近五米多高的落地窗,十分漂亮,专门从法国南部的水晶作坊定制的水晶吊灯高高悬挂,因为客厅部分上面没有搭第二层,这么高的层高下就显得十分空旷,配着花色繁复的水晶灯,不觉得俗丽累赘,反而十分优雅端庄。而水莲池就在客厅的一角,家具器皿基本以铁和玻璃为主,和木头的一些部分完美交融,长长的窗纱下异常有复古情调。
一楼除了客厅还有面积不小的厨房,洗手间,一间客卧,二楼就完全是她和金墨的私密空间了,奢华的古希腊风格卧室,四柱床,一间书房兼工作室,一间充作起居室的阳光房。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装修完,金墨表示很满意,连向来口不应心的小睡莲也对她的专业能力和审美表示钦佩。
不过,这样地段的这样一处房子,价钱超过五百万,虽然是从相熟的建筑商手中买的开发商抵价的房子,杜随还是花了四百多万,再加上装修,也就差不多五百万了,杜随手中积蓄去了十之七八,想起来不禁心痛得眼泪长流。
金墨对此很不解了一阵子,钱嘛,随便哪里也能弄到。
搬进去之后,生活倒也相安无事,睡莲很勤劳,打扫屋子,做饭,洗衣服,金墨大人再也不用做家务,也就对它的存在表示默认了。但是杜随看不得睡莲整天在家当女佣,想起睡莲之前帮她做的衣服,认为它可以往服装设计方面发展,正好北服和一家国外的设计学校有一项合作的项目,也不需要怎么考试,虽然学费高昂,勉强也算物有所值,就送它去了。
睡莲其实很听杜随的话,于是也乖乖每天去上学。
说起来,睡莲最大的贡献却是另一件事:金墨替杜随炼的项链缺少穿的线,睡莲把自己藕里面的丝抽出来了一些。
于是伟大的血圣兽大人终于完成了自己第一件作品。
项链在一个午后放到了杜随的面前,确实是一条极美的项链,杜随看到它的时候,都忍不住摒住了呼吸。
形状且不说,隐隐流转着银白,灰紫,冰蓝,浅碧种种光芒,仿佛不是世间所能出。还带着一点点荷叶清香。
“这个有些什么用处?”杜随忍着激动问金墨。
“就是你原来的七宝珠的作用。”金墨很肯定。
“还有呢?”
“还有。”金墨苦思,突然眼睛一亮,“还能避尘,你可以一年不洗澡!”
杜随大怒:“我有那么脏么!”
生活又高高兴兴地向前滑行,几个月过去了,杜随辛勤工作,金墨和睡莲天天都去上课,妖怪也好,修真也好,都没怎么来打扰。
其间只有李赤师兄来过,在客房住了三天。
他喜欢游览五湖四海,不大在一个地方常驻,对于杜随家和杜随提供的葡萄酒和白兰地,表示很欣赏。
此外小睡莲的手艺也很得他欢心,还送了一把小小金剑给睡莲。
杜随私下把七宝项链献宝给他看,李赤仔细看了一番,对金墨的炼宝技能表示了委婉的鄙视:
“可惜了这些天材异宝,根本属性不搭调,还非要炼在一起,唉,不过这些在一起都能炼成,倒也不容易……啧啧啧,还有史莱姆球,根本不能用来炼宝的破玩意儿。”
杜随脸红,不想告诉他这些材料都是自己搜集的。
算了,做个装饰品也很漂亮。
第四十六章 美人鱼的泡沫
杜随的新家一切美轮美奂,唯独美中不足是客厅有一块空着有点突兀,杜随左看右看,越看越觉得不顺眼,想了两天,终于买了一架钢琴回来放着。
买了钢琴,为了防止被人说附庸风雅,杜随虽然不算很感兴趣,还是请了一位钢琴老师,开始老老实实学琴。
如今B市学钢琴通常都是请老师来教,价钱通常在100-150元每小时,杜随请的钢琴老师虽然既不是各音乐院校的,也不是某乐团的,但是技巧十分高明,至少以杜随有限的音乐素养来看,丝毫不比一流演奏家差,杜随觉得十分值得。
钢琴老师看上去大约二十七八岁,气质十分娴雅,美貌异常,棕色的大波浪卷发,总是一袭白裙,仿佛不染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身材也极好,杜随知道她是已婚的,有时候也不禁想,这般绝世名花,也不知谁家儿郎,有幸攀折而得。
年龄相近,又是这样温柔可爱的美人,本以为会成为朋友,至少也很谈得来,谁知道上课之余,杜随跟她聊了几次天,就发现了严重的沟通问题:
这位美人老师竟似乎完全不是在我们这个充满环境污染,五光十色,诡谲百出的世界长大的,不通人情世故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可她也不是愚钝,而是真的纯洁无瑕,浑身散发着强烈的象牙塔气息。
不管怎么奇怪,杜随倒不觉得这位钢琴老师会是坏人,对她很有好感,而这位钢琴老师教杜随也十分尽心尽力,两人虽无共同语言,相处还是很愉快。
最近也许是跟金墨的感情稳定了,生活也太过安定,杜随又有了发展友谊的需要。她因为走的路和别人不同,认识的人虽多,好朋友却不多。
正好,这天,杜随接了个电话,手机里传来的是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的声音,又似乎有点印象。
“杜随,你不记得我了?我是王某某啊,你的高中同学,坐在你后面的后面。”
杜随隐约想起一个不太爱说话的男生的模糊的脸,和现在这热情洋溢,充满交际感的声音怎么都联想不到一起。
“我们同在B市的高中同学,打算发起一次同学聚会,怎么样?杜大小姐有时间来吗?”
杜随略想了想,就爽快地同意了,最近正无聊呢。
聚会那天到的大约有十七八个人,大家刚见面都有点认不出来了,但是酒过三巡,当初什么臭事都被抖了出来,谁上课看小说被老师没收了,谁暗恋谁多年未果啦,聊得十分尽兴。
其中最对杜随脾气的,是当时班里一位独立特行的姓唐的才女。
这位姐姐当初貌不出众,但是很有个性,跟杜随没什么交情,这十年间,女大十八变,俨然已经变成一位时髦酷女郎了,现在某著名时尚杂志当编辑。
如今这位姐姐深谙世事,行事火辣,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坐下来就点起一支烟,红唇纤指间烟雾吞吐,颇有点笑傲俗世的架势。她工作的杂志是法国的,所以要求大家叫她的法语名Louise。
好在这个名字发音不难,没学过法语的诸位对她善意地嘲笑鞭挞了一番之后,都能顺利地正确发音。
杜随有留法背景,且精通法语,所以louise唐就和她异常有亲切感,很快打得火热。
聚会闹到很晚,杜随带着笑容回了家。回家看到金墨又在不顾堂堂血圣兽的尊严在和小小一只花妖吵架,不由大感头痛,懒得搭理他们,自己上楼了。
金墨立刻停止了有失身份的斗嘴,“噔噔噔”跟上楼去纠缠杜随云雨不提。
过了两天,louise唐来了电话,邀请杜随去喝咖啡兼逛街。
杜随想自己天天在家和金墨睡莲厮混也没什么前途,就慨然应允了。
上次聚会,大部分男生都已经成家,有两个甚至都有孩子了,但是女孩们没结婚的却超过半数,不知道是因为女生确实是学历越高越晚嫁呢,还是这个年龄段真的女多男少。
Louise唐这种有非良家妇女倾向的,当然也还是没主的。
一眼看上去虽然光鲜亮丽,上前来勾搭的异性不少,但若提到结婚,都大摇其头,不成不成,看着就不是宜家宜室的贤淑女子。
所以天文地理时政时装的绕一圈,两个女人的话题不免又回到了男人上头。
杜随的情况如此特殊,她既没法说,也不好意思说,所以基本上就成了倾听者。
Louise唐如今果然有心仪的男子,据她说,这位男子英俊优雅,年轻有为,不但知识渊博,而且热爱运动,不但多金,而且没有肚子,实在是集天下男子的优点于一身,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为开天辟地以来难得一见的好男人。
这位小姐滔滔不绝地把自己的心上人夸了整整两个小时,杜随本来还有点八卦的好奇心,也被疲劳轰炸得审美疲劳了,好不容易才找了个借口脱身。
不过此后这位小姐却觉得得遇知己,不时便来纠缠杜随,杜随虽然大声叫苦,其实也不讨厌她,就和她走得日益近了。
这天晚上,杜随刚和金墨上床睡觉,就被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了,杜随睡眼惺忪地说了声“喂”,手机那边传来了十分嘈杂的声音,louise唐在那边又哭又笑,乱七八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是一个劲儿叫嚷:“……我不要活,我要喝酒,我要喝酒!。”
杜随“喂”了好多声,才有一个年轻男人带口音的声音接过来:“您好,我是某某酒吧的侍应生,您的朋友在我们这里喝多了,您能否来把她接走?”
杜随大皱眉头,但还是问了酒吧地址,搁了电话,耐着性子安抚了因为被吵醒而到了发作边缘的血圣兽大人,自己穿好衣服,拿了钱和钥匙,下去开了车,一边咒骂着这酗酒的损友,一边开车去往该酒吧。
到了酒吧,穿过层层烟雾酒气,昏暗灯光,靡靡低语,杜随轻易拎住了louise唐这家伙的后脖子,不料这位姐姐看到杜随,就扑到她怀里放声大哭起来,“他不理我,呜呜呜,他不肯要我!”然后吐了杜随一身。
杜随脸都黑了,在酒保的帮助下把她扔上了车,又不知道她家在哪,考虑到如果把她带回家,很难在金墨的怒气下保全她性命,自己还得费心处理尸体,实在不大方便,左思右想,还是把她带到了自己原先那处小公寓。
买了新房之后,也有人劝她把原来的小公寓卖掉或租出去,但杜随不舍得,也想着什么时候累了,可以自己回来躲一躲。
想不到几个月来第一次需要使用却是因为这种原因,真叫人哭笑不得。
停了车,深夜无人,杜随用了点法力,轻易把死狗一样的louise运了上去,扔到地上,自己去洗澡换衣服。
放她一个人不太好,杜随只好给金墨打了电话,说明情况,金墨自然是大怒,好一通抚慰又允诺了一些难以启齿的事情才平息了血圣兽大人的雷霆之怒。
杜随自己爬上床睡觉,把肇事的家伙丢在地上睡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这位姐姐醒来,睁着一对无辜的大眼睛:“这是哪里?我怎么了?”又揉揉身上,“哎哟,好痛。”
杜随没好气地瞪着她,“闻闻自己身上的酒臭就知道了,还好意思问!到底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么大的人,还借酒浇愁!”
louise尴尬地嘿嘿笑,但在杜大小姐逼问下,还是说了,原来她那位意中人虽然优秀,却对她时冷时热,最近干脆不理不睬。
这些从她的醉话里,杜随也猜出来了,不过,杜随没猜出来的,是这位仁兄竟是有妇之夫。
杜随一脸震惊:“你也是个聪明人,竟然甘心当小三?”
louise唐低下头,“本来也不甘心,但是他实在优秀,我忍不住爱上他了。”
“糊涂啊,”杜随顿足,“小三的坏处还用我跟你说吗?他放不下他老婆的,到时候受伤的也是你,就算他能为了你抛弃发妻。这样的人你能跟么?何况,他老婆何辜,纵有千般不是,那也是跟人家共患难出来的,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天下男人这么多,你又何必。”
她抬头凄然一笑,“我何尝不知道这些,可是一见他,我就糊涂了,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人……虽然知道他老婆可怜,我却管不住我自己。”
杜随动容,看着她。
她又继续说:“我是工作的时候遇到他的,一见钟情,我喜欢他喜欢得发狂,他其实也是喜欢我的,我一看就知道,可是他不肯对不起他老婆,他和别的男人不一样,他从不说他老婆不了解他,总是说他老婆多么多么好,他不是花心的人,一直拒绝我。可是等到我快要死心的时候,又发现他偷偷到我公司外头,我不甘心,直接去问他,他起初不承认,后来也承认了,我高兴了几天,昨天他却对我说,以后再也不见面了。”说着又哭起来。
杜随叹气:“你真是傻了,他这番做作,要不就是真的,要不就是欲擒故纵的高手,若是后者,你固然要躲得远远的,若是前者,就算你最后赢了,他肯定也会对他老婆愧疚一辈子,反而念念不忘,你又有什么意思了?还不如甩手走人,彼此留个怀念的余地。”
Louise唐听了她的话,咬着嘴唇默默不语。
杜随看她这样,知道劝也无益,也就不再说了。
接下来一个月都没有louise的消息,一个月后打了电话,声音很幸福,兴高采烈说要请杜随吃饭,杜随心中明白,忍不住暗暗叹气。
倒是杜随的钢琴老师,最近脸色日益苍白,杜随都怀疑她生了病,几次问她,她却微笑说不要紧。
周六中午去赴louise的饭局,看她容光焕发,又精心打扮了一番,精致的发型,别致的耳环,及踝的大印花裙子充满了野性美,和一个月前不可同日而语。
她身边一个男子,大约三十岁年纪,穿了一套讲究而低调的灰色西装,长得虽不像金墨睡莲这些非人类这么漂亮,确实说得上英俊,难得风度谈吐都十分温和有礼,不带一点铜臭,难怪把louise这样眼高于顶的家伙迷得七荤八素。
此人自我介绍说姓朱。
一顿饭下来,那俩虽没什么亲昵举止,但秋波来去,可谓绵延不绝。杜随心里有数,也不多说,吃完饭走人。
下午约了钢琴课,教着教着,钢琴老师突然晕倒了,杜随乱了手脚,连忙叫楼上的金墨来帮忙。
杜随初学钢琴,不想让金墨和睡莲看到自己笨手笨脚的模样,所以每次都把他们赶到楼上起居室去玩游戏。
金墨下了楼,走到晕倒的钢琴老师身边看了一眼,愣住了:“这不是只美人鱼吗?在陆地上?真是少见。”
杜随也愣住了,“美人鱼?我怎么没感到妖气?”
金墨望着杜随脸色苍白昏迷不醒的钢琴老师说:“美人鱼本来也不是妖怪,尤其是上岸变成人,更加不会有妖气了。”
杜随有点踌躇:“那怎么办?送医院不妥吧?你知道她这是怎么了吗?”
金墨沉吟:“我大概知道。”他蹲下身子,两支手指搭在美人鱼老师的手腕上,过得片刻,美人鱼的脸色好了一点,但依然没有醒过来。
“我也没法子了,送她回家吧。这个具体说来,不是什么伤病的问题,是她们一族的诅咒。”金墨说。
“诅咒?”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下来的睡莲好奇地说。
“就是那个美人鱼变成泡沫的童话么?”杜随问。
金墨点点头:“美人鱼的孩子们长大以后,只要找到愿意真心爱她,和她厮守一生的人,就可以变成人。但是变成人的美人鱼失掉所有法力,而且如果爱人变心,就会变成泡沫。”
杜随失神:“真的会变成泡沫啊……谁能够一生一世,永不变心?这个托付的依凭也太虚无缥缈了,如此大的风险,真有这么傻的美人鱼啊。”
金墨还没说什么,旁边的睡莲眼睛里已经有眼泪在闪光了。
悲剧好像从上古以来就没有变过,痴心的女人,负心的男人,万变不离其宗。
除了叹息又能如何?
金墨正色说:“谁都不傻,可是不如此她们无法繁衍后代。你见过公的美人鱼么?美人鱼只能找人类交配生育,为了留下后代,无法不冒险。当然,美人鱼其实是不老不死的,不生后代也不要紧。”
自然的法则是很公平而神奇的,一切都以种族的繁衍为宗旨,万物生长,把自己的DNA流传下去似乎都是一生的目标。越是弱小,死亡率高的动物,繁殖能力越强,比如说鱼,青蛙,一次产卵成千上万;而越是强大,生存压力越小的动物,繁殖能力就越低,比如说海豚,好几年才发情交配一次,一次只生一只,而到了现在的人类,一辈子也不过一两个,两三个孩子了。
美人鱼超出人类之上,不老不死,拥有法力,是海中的女皇,但是代价是她们没有雄性,无法繁殖,要想繁殖,必须经历如此惨痛的赌博,不如此,海里就满是美人鱼了。
血圣兽是大地之主,最强大的生物,结果他不但没有雌性同类,连同族都没有。这也很正常,这样的东西多几只,别的生物和妖怪们还有活路么?
冥冥之中,究竟谁在作着这么微妙的安排?
杜随突然想到上次那个算命的给自己算说第一个孩子会夭折或流产,自己和金墨能生出孩子来吗?自己和金墨好了这么久,并没有什么避孕措施,一直都没有怀孕的迹象,应该不能生育才对吧,物种相差那么大。
那些号称妈妈们梦与龙交生下来的皇帝们,应该只是个愚民的文学创作而已吧。
不能送美人鱼去医院,去了也没什么用,杜随动手从老师的包里翻出手机,找她丈夫的电话号码。
很好找,通讯录里第一个就是,只有“爱”一个字,而按一下通话健,记录里也全是和这个电话的通话记录。
杜随毫不犹豫地拨了过去。
接电话的是一个好听的男人的声音,有点耳熟,接电话先叹气,微微有点不耐烦有点无奈,但还是比较温和地说:“亲爱的,不是说了我这几天忙么?”
杜随立刻很职业地说:“对不起,先生,我不是您夫人,您夫人给我上课晕倒了,请您立刻过来看一下。”
对面沉默,声音再响起时就有点颤抖了:“晕倒了……她没事吗?在哪里?”
杜随报了自己家地址,老实地跟他说:“很严重,您快过来吧。”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门铃就响起来了,睡莲去开的门,杀气腾腾地瞪了来人一眼,把他带进来。
杜随一看楞住了,完美得体的西装,俊秀的面孔,优雅的风度,世界太小了,来的居然是自己见过的,louise唐的心上人朱先生。
朱先生一脸苍白,焦急万分地进来,却看到杜随,不由楞了一下,但立刻焦急地说:“她在哪?还好吗?叫救护车了吗?”
杜随指指沙发:“在那里,我们采取了一些急救措施,至于救护车,”她顿了顿,说:“您应该明白叫了也没用吧?”
朱先生本来扑到美人鱼的沙发边,拉着她的手爱怜万分地叫着她的名字,听到杜随的话,倏的抬起头来,惊疑不定看着杜随和一直一言不发的金墨。
“你们,你们知道了。”他艰难地咽了下口水。
杜随点点头。
“那你们一定不是普通人,求你们救救她。”他看看金墨又看看杜随,分明是觉得金墨更像靠得住的样子,但是他还是冲着杜随哀求,只有眼睛望着金墨。
“没办法。”金墨直截了当地回答。
朱先生的眼泪落了下来,声音颤抖:“她真的……会死吗?”
“会变成泡沫,连灵魂都没有了。”杜随更正他,但是杜随毕竟是女人,不免八卦,又问:“你难道不知道吗?既然知道美人鱼会这样,怎么还会。”
朱某人一下子跪倒在沙发旁边,痛哭失声:“我知道啊,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虽然,虽然那天……可是我和louise,只是吃吃饭,聊聊天,我真的什么都没做,连接吻都没有啊。”
男人哭得虽然哀恸,但是理直气壮并且委屈,他的意思杜随明白:没有性关系,就不能算出轨,也不算变心。既然如此,为什么我的美人鱼还是要死呢?
“灵和肉不是一回事。”杜随不屑地说:“管你做没做,只要心里变了,那就是变心。”
男人还是继续扑在沙发上,搂着昏迷不醒的妻子晃动着:“醒醒,亲爱的,醒醒啊。”
金墨皱起了眉,不耐烦地上了楼,嘴里小声嘟哝着:“……无聊……变成泡沫,真无聊……还不如让我吃了……算了,现在变成人也不好吃了。”
声音隐隐约约传到杜随耳朵里,不由冷汗直下,幸而痛不欲生的朱某人没听见。
男人哭得肝肠寸断,美人鱼依旧安详沉睡如睡美人。杜随看不下去,吩咐睡莲把他扶起来,坐在沙发旁椅子上。
朱先生慢慢收拾好情绪,止住哭,对杜随说:“有法子救她吗?无论要我做什么,我都回去做的。”
他西装折皱,领带歪斜,眼睛红肿,要是louise看到他这样,说不定就不爱他了。
但是杜随看出他语意诚恳,对妻子显然还是真心的,也有点怜悯他了:“要什么办法呢?只要你爱她,不要变心就行了。”
“可是我一直都爱着她啊。”他抬起头,苍白的脸上带着天真的惊讶,“我从来没有变过心啊。”
也许是秘密保持了太久,难得可以找到人倾诉;也许是此刻心情需要宣泄,朱先生很详细地跟杜随讲了以下的故事:
十年前,朱先生还是某大学快要上大四的学生,这一年暑假,他去海南度假。
海边的沙滩,夏日,碧蓝的海水,细白的沙滩,泳装的热情洋溢的人们,还有同样热情洋溢地开放着的各色鲜花,一切都很美好。
朱先生的人生也很美好,他出身良好,品貌出众,上了最好的大学,热门的系,无论功课还是体育都很好,对于任何一个女孩子,都是白马王子一样的存在。
意外发生在他自己晚上心血来潮,一个人去海上夜泳的时候。
浪毫无预警地大了起来,虽然朱先生体魄强健,水性也很好,但是每次一冒头,就被海浪打下去,一次一次,呼吸不到氧气,他渐渐意识模糊起来,但还是拼命挣扎。
最危险的时候,模模糊糊有个东西在下面托住了他,当时他还在想,难道海豚救人的传说是真的吗,我的运气太好了。
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的时候,他在礁石上,头顶依旧是星空灿烂。坐起身来,面前是一张完美的面孔,蜜棕色的长长头发泛着迷人的光泽卷曲如同海浪,明亮的纯洁的眼眸像头顶的星星,嘴唇像最娇嫩的玫瑰花。美丽的贝壳和海草挡住了前胸,下身,却是一条扑打着水花的鱼尾巴。
“美人鱼!”他惊呼,“我在做梦吗?”
美丽的人鱼朝他微笑着。
他被这笑容蛊惑了,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喃喃说:“我还以为美人鱼的头发都是金黄的。”
“那是因为我父亲头发是棕色的。”美人鱼突然开了口,声音如竖琴如天籁。
下面的故事毫无悬念,英俊的少年,美丽的人鱼,人类的王子和海的女儿相爱了。
但是这只人鱼没有安徒生笔下那只那么傻,她郑重告诉她的王子:“我可以来到陆地上,变成人类和你生活在一起,但是如果你有一天变心,我就会变成海中的泡沫消失无踪。”
朱某人从小也是看安徒生长大的,对于海的女儿自然是十分同情向往,立刻表示自己绝不会像那个愚蠢的王子一样。
于是,美人鱼化身为人,假造了身份,他把她领回家见父母,捏造了身世,几乎是一毕业就结了婚。
婚后一切都很美好,他的事业很顺利,而美人鱼的美貌,身为人鱼的独特和神秘性,以及两人共有着这么大的秘密的事实,都足以维持爱情很多年不变。
可是时间总是残忍的,渐渐的,她的脸虽然美丽如昔,看着也不再心悸,她每天迎接他的声音依然如竖琴,可再美的音乐听多了也不过那么回事。
英俊,多金,风度翩翩的男人自然不会缺少诱惑,但是,他念着妻子的生死,不敢越雷池一步,看到诱惑就躲着走,尽心尽力约束自己。
直到遇到了louise唐。
初见到她的时候,他其实也曾眼前一亮。虽然根本不是足以和美人鱼相比的美女,但是她热情,率直,张扬,和美人鱼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就像天天吃着燕窝,海参的人,眼前突然放了一盘辣子鸡,很难不胃口顿开。
然后,他当然也躲开了诱惑,可是这一次的诱惑,却十分顽强,纠缠不休,偏偏自己又不讨厌她,不知不觉,也有些动心了。
然后就是无休无止的天人交战,无休无止的纠缠,躲避,回头,踌躇。
她苍白着脸,散发着酒气,眼神狂乱:“你只顾惜她,不管我的生死么?”
于是他心软了,对自己说,对她好一点点,安慰她而已,不会怎么样,一步一步,愈加亲密,妻子的脸色虽然日渐憔悴,但是并没有致命的情况出现,于是他又自欺欺人说,也许,只要不做那种事,就不要紧吧……
终于,她倒下去了。
朱先生把脸埋在手中,啜泣着说:“我真的很爱她,但是结婚九年了,我每天都在担心,担心自己对不起她,担心自己会害了她,担心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心,这种感觉,压力好大……时常晚上会做噩梦,梦到自己被别的女人诱惑了,她在我面前凄然微笑,变成了泡沫。”
杜随不禁也有点同情他了:其实朱先生真的是个好男人,他也不是见异思迁,只是时间会使爱疲惫,作为王子,身上肩负着美人鱼的生死,其实也是很沉重的一件事。
“既然选择了爱,怎么能让爱成为负担呢?”一直在旁听的睡莲忍不住插嘴说。
沙发上的美人鱼似乎动了一下,脸上露出一丝梦魇时挣扎的痛苦表情,朱先生冲过去抱住她,低声温柔地说:“亲爱的,都是我不好,但是我真的爱你,从来没变过,我们去海边好吗?我们去你喜欢的海边生活。”
一滴眼泪滴到美人鱼的嘴唇上。
美人鱼张开了双眼,宝石般的眼珠被泪水淹没了:“我都听到了,对不起,想不到我们的爱让你那么累……其实,你不要害怕,我们并不在乎变成泡沫,我们人鱼,本就是从海中的泡沫中生成,就算我变成了泡沫,千万年后,这泡沫也能孕育生成新的人鱼……只要你曾经爱过我,我也曾经爱过你,就够了。”
人鱼和她的王子在杜随家抱头痛哭了一番,相约去了一个美丽的海边城市生活。
在那里,王子也许会遇到别的诱惑,他们的爱也许仍然会疲惫不堪,结局怎样,杜随猜不出来。
不过美人鱼说的对,她们从泡沫中出生,死后化为泡沫,本是很自然的循环。
然后意料中的,几天会杜随又一次深夜被吵醒,去听酒醉的louise哭诉自己的意中人不辞而别。
不过杜随并不担心她,她知道louise是和自己一样坚强的女人,不会被这样的事情打倒。
果然,再一次被吵醒是三个月后了,这一次哭诉的,已经是另外一段爱情。
杜随望着正学老母鸡状,辛勤孵着龙蛋的血圣兽,叹息说:“一直不老不死,也很可怕啊,美人鱼他们连十年都坚持不了,咱们能坚持一千年一万年吗?”
血圣兽很不屑地说:“你当我是软弱的人类吗?”
“嗯,你倒是头脑简单,未必能复杂到移情别恋,但是我自己,却没有把握。”
血圣兽威胁地龇着牙说:“你要是敢变心,我就吃了你!”
杜随失笑,嗯,有生命安全作为威胁,自己是不敢轻易变心的了。
写到这里,决定结束了,如果以后有灵感,也许会再写点关于杜随和金墨的故事。现在,该告一段落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