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的民主与人性
谈论民主,首先要分清民主是器,还是道。
民主如果是器,当然没有专制(命令)有效,这是被很多实事所证明了的,例如军队,如果实行民主,打败仗的可能性很大。
据说共产党的军队在战争年代,也在军队了(小范围)实行民主,由党委会决定大的战略,再由军事长官临时处置。军事长官所处置的事件,大多数是没有条件(时间和必要性)召开党委会的事情。所以中共的军队,党支部建在连上的一个功能是,监督军事长官的一些行动,除了政治监督外,对大的军事行动也要监督和修正。所以中共的军队都有政委,或者指导员,教导员。当然也有例外。有些军事单位的军事首长会兼任政治委员,这时候大都是这位军事长官的才能特别优秀,例如林彪就有过兼任的时候。但是这只是特例,不具有普遍性,不是中共体制的决策原则。
总之从形式上来说,中共的党委会是民主的,因为不是由于个人作决定,不算是独裁。
在中共的体制下,党委会是有权力否定一把手的任何决策和行为的。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一把手犯错误。可是,在实际决策时,一把手常常有能力左右党委会的决定。这样当然有着独裁独断的性质,会犯错误。但是,这个不是制度的缺陷,而是人性的缺陷,因为大多时候,委员们在看一把手的脸色行事,或者对一把手盲目崇拜,而不是坚持原则。一个很好的例子是文革中的周恩来,明知道毛泽东的一些决策是错的,但是为了“维护领袖”的形象,为了党的“团结”,还是违心支持毛泽东。毛泽东在刘少奇成为国家元首后,发现自己被旁落,自己的路线理念难以实行,于是通过文化革命,变成了“党的一元化领导”,结果造成了很大的灾难。其实就是党的一元化领导,如果能在政治局,真正按照组织原则实行民主,也可能避免很多错误。可惜由于人性的弱点,民主,仅仅是为了集中权力的方法而已。
在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虽然阁员都是总统提名任命的,但是很多时候,阁员敢于不听总统的话,而按照原则法律办。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川普的司法部长任命“通俄特别监察官”,居然不和老川商量一下。如果在中国这绝对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人性的差别。
中共的党委书记是无权任免党委会成员的,虽然中共的常委会在形式上民主的, 因为委员和书记,有着同等的权利和权力,但是很多时候,党委会委员会按照书记的意图投票(举手),同意那些在委员们看来是错误的提议。甚至常常按照一把手的意见和眼色,“一致通过”。
在西方,内阁成员,大都是首相或总统提名任命的。首相或总统有权免去阁员的任职,这在形式上,就是一种不民主的要素,因为阁员的权力和总统/首相不相等。但是在很多情况下。阁员常常会不同意,不听话。让首相/总统在事实上“难以独裁”。不让有权力的总统的“瞎指挥“,所以西方的阁员很多时候会辞职或被辞职。这就是人性的差别。
有着平等权利的党委会开会议事,书记大都会作在中间。在西方,不知道,只看到一张具有最高权力的O8 总统,在一次开会时,坐在一个角落。这,大概是文化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