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朋友-中国首例电邮案幕后故事(七)
抑制住狂跳的心,我接通了燕蔷,刚说了几句,就听到那头的抽泣。咬着牙把话说完,尤其强调要怀疑一切,她答应了,保证不告诉陈歌。
但可笑的是没两天陈歌的电话就追来了,他一着急嘴就有点跟不上趟儿:“大虎,我、我知道我支持燕蔷出国的热情不高,力度不够,还拉后腿。我有作案动机,我也有作案条件,换谁,谁都这么想。我咎由自取,我现在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但真的,真的,不是我。不信你们看着,给我点时间,我一定要把那个人找出来,我要给燕蔷伸冤,我要还我的清白… … ”
这该死的燕蔷,怎么把我给卖了。陈歌一番表白,让我顿觉冤枉了好人,一时有点名不正言不顺,说起话来也跟陈歌一个风格了:
“我、我也不是真是那个意思,我就是,听有经验的人建议的,只是一种可能嘛。其实,据说,被害的人,多数都是让自己认识的人害的… …你是学心理的,你比我知道的多… … ”我下意识地恭维起他来。
“这个我理解,可是燕蔷已经趴在床上根本爬不起来了,所以还得我跑。”
“哎呦,那,你打算怎么跑?”
“嗯,我觉得我们已经有怀疑对象了。”
“啊?真的?谁这么缺德?找死啊?”
“是,我真想捏死她。不过现在还没有证据,我不能随便说。你得帮我弄几样东西来。”
原来陈歌需要那封拒信的复印件,接收的技术数据,以及UM的正式公函,证明基于此邮件,才取消了薛燕蔷的入学资格,以便从北大方面查证。”
接下来几天我跟UM就此事频频打起交道,对方代表仍是副系主任芭芭拉.普瑞斯顿。我俩都半开玩笑地同意,为了避开这个诅咒,我们不相互写邮件,任何情况都只通过电话或面谈联系。凭着还算流利的英语,我和她商谈解决问题的种种可能性。当然第一是要求校方提供拒信的详细资料;第二是恳请校方重新恢复燕蔷的录取资格和全奖。
按照老李的嘱咐,我费尽口舌解释电子邮件在中国还是个新玩意儿,除了高教、科研等机构外并不常见,所以合用账号现象很普遍。薛燕蔷没有自己的伊妹儿,是借用系里某教授的,使中美之间信息传递由两三个星期变得只有两三分钟,对加速联系大学很有益处。不幸的是这次被歹人有机可乘,真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也。
当然最后这句是我自己心里想的。本来就够乱的了,加上我的口语毕竟只是小康水平,还奢侈不到能挥洒自如地跟芭芭拉讲萧何的故事。
又经过短暂的等待,芭芭拉把几张加附了详细资料和不同人员签字首肯的文件交给了我,我的第一个要求满足了。
关于第二个恢复录取资格和奖学金,麻烦就大了。
芭芭拉很职业,态度从来都无可挑剔,但传达的信息也从来都明确无误,即此事的责任不在校方。因为他们按照评审结果录取了燕蔷,并给予其全奖,尤其学校是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通讯方式与其联络的,后来的不幸完全不在他们的掌控之内,所以应由中方自行解决,他们爱莫能助。
不过芭芭拉又是个很好心的人,尽管她言之凿凿地把官话讲清了,但其游移的目光中总透出一些无奈、惋惜和不忍。每次末尾都不忘加上一句:你如果愿意,可以继续和我保持联系,看看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我无言以对,感激之余自觉很丢人。她一点儿没说错,换成大白话,就是我们美国人答应要你了,钱也给你了,是你们中国人自己搞自己,跟我们有什么关系,不好意思啦。不过你要信得着我,再看着办?
也正是芭芭拉的这种态度,让我心存幻想。我一贯不把人想得很坏,单纯从字面上理解,我倾向于相信她不是在兜圈子。既然她没把话说绝,也许纯属出于礼貌,但也许还有一线生机,那就死马当活马医吧。于是我避开任何责备校方的敏感区,只是解释即使中方自行解决,也只能阻止凶手不再加害别人;而燕蔷来留学的目标没有美方的帮助,是万万达不到的,所以恳请你们再想想办法。
几番客气的拉锯战下来,芭芭拉果然不再一口回绝了,改之因涉及有关预算和计划的修改,与现有制度冲突,存在很大难度,学校在尽力争取,但暂时还无法答复我。
这时我开始怀念起国内的请客送礼来了,心说尽管我不会,也能挑出个把会的吧,然后找陈歌要钱就完了。这里可好,请谁送嘛呀,听说行贿属重罪,被抓到严惩不贷,别燕蔷没弄出来,我倒关进去了… … 只有听天由命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