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儿子学
自从小儿子下了决心,大学毕业后读法学院以来,我就开始从他那里了解有关的知识;也通过他的介绍,选读一些文章,以改变自己在这个领域内一如空白的无知。
据《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的观点,美国有大概180多所合格的法学院,分为三个类别。前100名,被称为“Top 100”,是全部法学院中的皎皎者,代表着美国法学教育的精髓。后面的另外80多所法学院,再分为两档:“Third Tier” 和 “Fourth Tier”,它们之间没有严格的划分,大概是也很难严格划分,都是些没名气的小学校。可认真想想,靠近前100的和最后殿尾的,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和所有的大学排名一样:有排名先后,就有反对排名的争辩,法学院排名也受到挑战和批评。“美国律师协会”就反对上面的排名方法。在他们出版的法学院的正式介绍上,不排名,无一例外地介绍他们认可的200所法学院(比《新闻和世界报道》多出20多个学校)。可不排名,并不等于学校没有好坏之分。从新生报名的现状看,有的学校趋之若鹜,而有的学校门可罗雀,说明学生心里还是有杆秤的。
要排名,就要有排名标准。《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是把各项指标综合为 100%:按学校声誉 40%,新生来源和质量25%,就业前景 20%和教学资源15% 的分割方式,评出总分。在我看来,占40%的学校声誉,有点过高,让那些“名校”占了便宜;而教学资源只占15%, 又低了些。学校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改进诸如图书馆,教师学生比例,经费划分这些教学资源;而这又是最难显示成效的工作。而所有努力,只占了15%的总分。因此,一个改进中的学校,是很难和传统上的“名校”抗衡的。
说到传统名校,不能不提著名的“Top 14”或“T14”。这是占据着美国法学院排名顶尖的14所学校,是货真价实的“Tier One”。从1987年开始,除了个别的几个年份,进入前14名的,总是那十四五所学校,很少有变化。久而久之,就产生出“T14”这个名称。而T14中的前五个,这么多年,一定会包含耶鲁,哈佛,斯坦福和哥伦比亚这四所名校。所以,人们对T14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期待很高。“Top 14”也就成了美国最高水平法学院的代名词。
下面是2011学年的T14, 和2010学年的T14包含了相同的学校,只是有几个的排名有变动;有些法学院有自己的名称,这里我统一用所在大学的名称。
耶鲁, 哈佛,斯坦福,哥伦比亚,芝加哥大学,纽约大学,UC柏克莱,宾夕法尼亚大学,密西根大学(Ann Arbor),维吉尼亚大学,杜克大学,西北大学,康奈尔大学,乔治敦大学。这其中耶鲁, 哈佛,哥伦比亚,宾夕法尼亚大学和康奈尔大学属于常春藤联校,网上简称为藤校。看了这 14个学校,我想也难怪叫Top 14,美国顶级大学的多半,差不多都包括进去了,除了人家不设法学院的。另外两所名校,UCLA 和德州大学的法学院,紧排在14名之后很多年,该不会有很大的区别的。
要就读法学院,除了要有好的在校成绩,还要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 缩写LSAT。满分180,能考过160,就是很不错的候选人。但要上T14, 怎么也得超过165 了。据说这个考试很难,要有大量阅读的基础和宽阔的知识面。美国以法治国,律师是精英。从大学毕业生中挑选成绩优秀,能读善写,反应机敏的年轻人,不断充实到法学法制队伍里,确保了国强民安。很高兴儿子喜欢上了这个学科,也很自豪他为此做的努力和起步的成果。
儿子的LSAT 考得很好。由于大学前两年,光贪玩,在校成绩一般。后来明确了自己今后的目标,认真学习和参与大量的社会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今年(大四)他的GPA 4.0。用这些成绩去申请,应该能上T14。在他申请的时候,我说,你就把那14个都报上吧,广种薄收。他担心花太多的报名费,少报了三四个(还有两个是免他报名费的)。现在他已收到了两所学校的录取通知,全是预先录取:其中一个还是藤校。乐观的估计,到明年二三月份,还会有其它的学校要他。到时候去哪家,大主意还是他自己拿。
前一两个月,为陪他去参观T14中的一些学校,我们先后去了纽约,新英格兰,芝加哥等地。常青老朋友的热心接待,为我们的旅行增添了新的乐趣。在NY州,我们下榻荒郊野外, 为人父不顾路远天黑,让儿子开车看路,到旅馆来看望我们。“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让我们享受了一个欢快的夜晚。在芝加哥,老飘飘嫂,趋车来回300多英哩,专程赶来为我们一家导游;甚至不让我们租车,全程接送;真情实意,感人至深。儿子有些不解,疑惑地问我:“他们为什么对你这么好?”是啊,为什么呢?除了说他们是非常好的人和好的朋友之外,还对儿子说,这就是你应该向我们这一代学习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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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学城-史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