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左倾的大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也不喜欢Roe v. Wade
面对美国高院对Roe v. Wade的判决,拜登在白宫的言论十分不妥,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煽动,玩政治而不顾国家利益。这些言论会让暴徒们烧更多的房子和杀更多的人,拜登是一个典型的政客。
虽然我不同意完全剥夺妇女选择堕胎的权利,我也认为高院完全推翻Roe v. Wade是多此一举,因为这是自找麻烦,但是我们应该让法律由专家解读。
高院这次还是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因为他们不是在审核法律,他们是推翻了自己以前的判案。数位现任大法官在参议院听证时都说,自己会遵循前面的判案,美国是以判案为基准的海洋法律系统。如果这种循环进行下去,美国存在无宁日的可能。
但是我们要把话说清楚,而不是像拜登和哈里斯这般唯恐天下不乱。美国高院没有剥夺美国公民的堕胎权,他们只是觉得这是宪法没有涉及的事务,应该归各州管理。
最近曝出高院最自由派的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也不喜欢Roe v. Wade的判决,她认为一刀切来得太突然了,应该让各州去逐渐实施。她甚至认为那样的判案导致了随后的长久抗争,她觉得应该以宪法修正案第14条而不是妇女的隐私权来审核堕胎权的问题,但是当时在此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
Ginsburg还为一位美军军官不愿流产辩护过,当时美国军方曾经威胁那位军官,如果她不流产美军就开除她,Ginsburg帮助她打官司保住了孩子和在美国空军的工作。大家不可想象吧,最左倾的美国大法官曾经为美国人保胎而战,现在这种事情只有在天边才能发生。
当然如果我们能想出任何一个对美国宪法的重要破坏者,Ginsburg就是其中一位。她在美国总统的竞选晚期公开批评自己不喜欢的候选人,将高院的中立地位完全抛在了脑后。当然如果Ginsburg活到今天,她也会投反对票。这是因为美国当今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气候所决定的,意识形态决定一切。我很不喜欢这些,政治的精髓就是妥协。
我们拥有早产儿的双胞胎孙子,孩子们都经历过新生儿的温箱生活,现在24周的婴儿生下来就可能存活。美国是允许堕胎的,但是美国也是保护胎儿的生存权的,即使是引发这次历史性判案的保守的密西西比,也是规定15周以后不能堕胎。
这仅仅是一个高院解释宪法的机会,将堕胎权放给了各州的立法机构。但是极端自由派却把它解释成美国禁止了公民的堕胎权,并且号召民众上街,这就太不应该了。他们如果要组织抗议也应该去那些即将立法全面禁堕胎的州,为什么还威胁只是做自己工作的大法官Brett Kavanaugh的生命?
美国媒体是掌控在Yankees和加州人手里的,我欣赏这位南加州人的客观和实体比较阿拉巴马和南加州的风土人情。他的这些观察非常精辟,我也在阿肯色旅行时有过同样的感触。从密西西比来圣路易斯的朋友也可以感觉到两地非洲裔美国人的不同,南方的非裔要温和和勤劳很多。
引号内的文字都是这位南加州网友的留言:
“如果你去过南方的州,在那里生活过,就会知道,南方的 minority 社区,并不像芝加哥南区那么混乱,而是更像正常的有尊严的社会。现在的城市贫民窟,inner city problems,基本都在蓝州,历史就没有出现过 slavery,比如 California。
有一次,我去南方的 Alabama,在一个乡野偏僻之处,居然发现了一家 Panda Express,于是进去买吃的。里面的服务员,是个说话细声细语的年轻 African American,其彬彬有礼的风格,让我大为惊讶,和我所熟悉的洛杉矶南区,简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里的人。看我像华人,她一定要塞给我一双筷子。
当天住在一家小旅店里,店主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白人。第二天,做早饭的又是年轻的说话细声细语的 African American。离开旅店的时候,我看到白人老太太和她一起在院子里忙活,a complete harmony。
快离开 Birmingham 的时候,我专门去拜访了 16th Street Church。对美国现代历史比较熟悉的,都会知道,在 60 年代,这里曾经遭到白人种族主义者投掷炸弹,炸死四个黑人小姑娘。另我非常惊讶的是,这个附近的社区,和普通的其他地方的社区,基本类似,没有什么两样。这又是让我惊讶住了。在洛杉矶南区,可不是这样的,那里你是不敢在街上走路的。
我们在洛杉矶以南的地方住过,在 USC 附近,还不算最差的。已经是烂到不行。你会惊讶,美国居然还有那么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