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 死刑核准权下放的历史回顾及其弊端# Law -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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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Salon 讨论区,原文如下 】
发信人: chinamonitor (中国死刑观察), 信区: Salon
标 题: 死刑核准权下放的历史回顾及其弊端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Wed Jul 17 00:31:26 2002) WWW-POST
节选自 死刑复核程序现存问题之分析及其展望 周凯军 颜林波
中国死刑观察 http://www.chinamonitor.org >> 观点理论 >> 死刑复核权专题
转载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渊源及核准权下放的历史回顾
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刑罚,具
有不可挽救的特点。所以,在仍保留死刑的国家里,一般都采取慎重的态度,在程序上和
实体上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措施。综观各国慎用死刑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对判处
死刑的罪犯采取特殊的交付执行程序,如日本执行死刑必须依据法务大臣的命令;二是对
某些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按一定的程序可以赦免,如巴基斯坦法律就规定国家元首有权赦免
死刑;三是增加死刑案件的审级,赋予死刑案犯特别上诉权。②我国在审慎运用死刑方
发信人: chinamonitor (中国死刑观察), 信区: Salon
标 题: 死刑核准权下放的历史回顾及其弊端
发信站: The unknown SPACE (Wed Jul 17 00:31:26 2002) WWW-POST
节选自 死刑复核程序现存问题之分析及其展望 周凯军 颜林波
中国死刑观察 http://www.chinamonitor.org >> 观点理论 >> 死刑复核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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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渊源及核准权下放的历史回顾
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刑罚,具
有不可挽救的特点。所以,在仍保留死刑的国家里,一般都采取慎重的态度,在程序上和
实体上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措施。综观各国慎用死刑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对判处
死刑的罪犯采取特殊的交付执行程序,如日本执行死刑必须依据法务大臣的命令;二是对
某些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按一定的程序可以赦免,如巴基斯坦法律就规定国家元首有权赦免
死刑;三是增加死刑案件的审级,赋予死刑案犯特别上诉权。②我国在审慎运用死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