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601豁免申请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各位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参加移民签证面谈或者K类、V类签证面谈的申请者,如果因为某种特殊背景(欺诈与虚假陈述、曾经非法逗留美国、或者基于212(a)(3)(D)要求做豁免等,是需要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601豁免申请的。
1. 首先申请人在美国领事馆面谈后,领事馆馆员判定申请人属于“不可入境美国的情况”,并且给出豁免单、告知“有资格寻求豁免不可入境的理由”;
2. 填写完整的I-601表格、声明信和相关的证据一起邮寄到移民局审理。移民局目前只有Nebraska可审核I-601申请,目前平均的审核时间大概需要10个月;
3. I-601审核结束后,美国移民局裁决你的申请,会把结果通知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在审核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及时查询自己的案件状态,在审核的过程中,移民局有可能会发出RFE要求补充相关证据;
4. 顺利拿到移民局批准信之后,案件会转到领事馆,由领事馆重新再进行审核,批出移民签证;
5. 如果你的I-601申请被移民局拒绝,可以对移民局的决定提出上诉,或者重新递交移民申请。
以上是关于I-601申请的整个流程介绍,如果您目前因为某种原因收到领事馆的豁免单却不知道怎么做,欢迎添加我们“侨梁小助”微信进行咨询。其实避免601豁免申请最好的办法:如果您本人是有特殊情况、特殊背景,建议在您整个移民申请开始之前,找一个专业靠谱的移民机构咨询。关注我们,让您的移民申请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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