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线交易!又有私募被监管开罚单
中国基金报记者 林雪 实习生 余洋
近期,中达安公告,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春山新棠投资出具警示函,主要原因是其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并且在举牌以后没有及时披露,没有停止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基金君发现,这家私募此前因为短线交易致歉,中达安目前市值不到20亿,今年股价波动非常大。这家神秘私募这几年在市场中风格颇为彪悍,曾经还举牌了三夫户外。我们一起来看看。
上海春山因短线交易收到监管警示函
中达安今年股价下跌13%左右
11月2日,中达安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54号。
主要内容是:第一,上海春山新棠投资于2022年9月8日成为中达安持股5%以上股东后,于2022年9月9日卖出中达安股票20000股,成交价格13.93元/股,成交金额27.86万元,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
第二,上海春山新棠投资在成为中达安5%以上股东后,未在三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迟至2022年9月15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未在公告前停止买卖中达安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基金君看了一下,《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也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中达安主要从事以工程监理为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务,2022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25亿元,同比下降3.33%;归母净利润2156.73万元,同比下降31.03%;扣非净利润2061.82万元,同比下降32.01%。
从最新股价表现来看,中达安年初至今股价坐了一波过山车,3月中旬一度跌至12.36元/股,到6月又涨至21元附近,但近几个月又出现暴跌,截止11月4日发稿,最新股价在14元附近,总市值不到20亿元。该股今年整体跌幅达到13%左右。
上海春山持有中达安9个季度
曾因短线交易致歉
回溯事件前情,要从上海春山新棠投资买入中达安股票说起。
从此前披露的数据可以看到,早在2020年三季度末的时候,上海春山新棠投资旗下的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基金就新进中达安前十大股东名单,持有655.80万股,占总股本的4.81%。此后该基金在多个季度不断有增减持动作。
到了2021年10月,中达安公告,收到公司股东上海春山新棠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投资基金于2021年10月13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57%,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春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9%,构成举牌。
今年6月,中达安也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春山新棠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了8.4万股,持股比例从5.0615%降至4.9999%。
但是,到了今年9月14日,中达安再发公告,股东上海春山新棠投资担任管理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R8942)于2022年9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7.2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6.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应当依照触发权益变动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上海春山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9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9月15日中达安还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上海春山新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介绍了关于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海春山新棠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为4.99%。因其工作人员未充分理解《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7月15日至9月9日期间累计买入中达安股票59.53万股,累计卖出中达安股票43.7万股。
上海春山于2022年9月8日买入公司股票7.2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6.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03%。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海春山应该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百分之五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且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由于其工作人员计算错误,认为并未达到披露的标准,故没有及时告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并于2022年9月9日卖出公司股份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已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上海春山新棠投资成立于2015年5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自然人易伟、杨锐分别持有公司60%、40%股份。其实控人易伟拥有二十多年的金融从业经验,2014年5月担任春山浦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EO,2014年6月起担任上海春山新棠投资总经理。目前公司旗下正在运作的基金有两只,管理规模区间在0-5亿元。
上海春山新棠投资在资本市场的投资动作颇为彪悍,2020年10月公司出手举牌三夫户外,去年10月又举牌了中达安。截止目前,上海春山新棠持有中达安已达到9个季度。
从最新披露的三季报数据可以看到,春山新棠事件驱动型私募投资基金还出现在招标股份的前十大流动股东名单中,持有100万股,占流通股的1.69%。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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