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严格堕胎法 首宗诉讼遭驳回
德州严格的堕胎禁令生效后没几天,布瑞德医师(Dr. Alan Braid)在华盛顿邮报的社论上发表文章,自己承认在德州给一名女子堕胎,有人依据那项法规向布瑞德医师提诉求偿至少1万元,法官8日(周四)判决诉讼无效。
由于这是SB 8法案(六周堕胎禁令)生效以来的第一个诉讼案例,对未来的判决有重大影响力,因此极受各界关注。布瑞德医师的文章在邮报上刊出以后,戈梅兹(Felipe Gomez)上法院向布瑞德医师提告,8日贝尔县(Bexar County)法官哈斯(Aaron Haas)将诉讼驳回(﹃dismissed),指出德州州法规定:如果某人并没有受到某种伤害,就没有提出索赔诉讼的立场。
这项判决虽然不会禁绝未来的诉讼,但这个先例有深远的影响力,也就是提倡生殖权利(productive rights)人士的一场胜仗。SB 8法案是一个极为狡猾的立法方式,它不是把执行法律的任务放在政府单位,而是让一般老百姓提诉,希望藉由重大财物损失的威胁让堕胎医师不敢做这种手术。但如果是政府单位执行该法,只要有人提出诉讼抗争,就可能会被某位法官阻止施行。
布瑞德医师当初在他的文章中明确的指出:我知道在报刊上公开宣布自己违犯法规,可能会有重大的后果,但我不能任由德州政府任意创制公然违反美国宪法的法规,我以身试法,好让法制系统给德州的法规做检验。
布瑞德医师是堕胎权利的先锋,在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堕胎合法化之前的一年,他就已经开始给病人做堕胎手术,在德州堕胎禁令生效之前,他在圣安东尼奥经营“阿拉莫女性生殖服务诊所”(Alamo Women's Reproductive Services),接著联邦最高法院又宣布各州政府有权力立法禁止堕胎,他只好把诊所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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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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