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脑可以有,但事业心不能丢
2023年开始了,这是我以文字为生的第12年。
想起12年前从国企辞职北上,可以依凭的只有文字。12年过去,懵懂的青年人有了白头发,开始讨论热玛吉,原本三碗(米饭)不过岗的豪迈早已烟消云散,终究还是靠文字立身。
写东西白相相,听起来很不错;一旦以此为职业,就成了一场豪赌。需要体力,需要灵感,需要源源不断的读书学习,当然,还需要一些运气。不过这一切的底色还是才华,或多或少,总是要有那么一点。所以我总是劝说少年读者们,喜欢写作是好事,但想做职业写作者,需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写稿子换钱,有一段时间我是有些羞于启齿的,写软文发广告,都带着那么一些羞涩,现在想来,还是旧式观点作祟。
好像不止写作,旧时女子对于所有一技之长成为“职业”,都带着点羞涩。无论丹青刺绣,不止书写歌唱,对外统统讲“兴趣”,好像是闺阁中人特有的矜持,耻于谈钱,至于能像张爱玲那样直接要涨稿费的女子更加凤毛麟角。无它,彼时观念,对于女人来说,唯一的正经职业是嫁人,“生计”两个字,是要维系在丈夫身上的,对于此,我们需要有所理解,而无须苛责。
也因为此,对于那些从不避讳靠职业赚钱的闺阁女子,我是从来不肯吝惜笔墨,要将她的名字连同她的故事,一并奉献给今天的读者。
文凤就是这样的女子。
她从不避讳自己是一个职业书家,“鬻书卖画”,这职业生涯,是从十几岁的少女时代便开始。
文凤姓冯,来自岭南,父亲是金石大家,文凤随侍在旁,四五岁开始便由唐楷上溯北魏汉隶,一笔一划,渐有些心得。所有的父母对于子女的才华都有虚荣心,老冯也不例外,他发现女儿凑趣写的小斗方颇为不俗,便以此馈赠亲友,渐渐有人上门求字。
1915年5月,文凤在香港《华字日报》报上刊登《鹤山女子冯文凤隶书润格》:
二宣四屏八元,大宣四屏拾元,楹联折半,随封加一。润资先惠,十日应付。接理处水车馆口瑞兴隆。
这一年,她不过十五岁。
这一手字,确实了不得;出自女子之手,更为不得了;而女子年方十五,几乎难以置信。便有一种声音传出来,说这女孩子的字乃是父亲代笔。冯文凤的父亲撰文声明,谣言却愈演愈烈,文凤不以为然,对父亲说,既然如此,那就找个机会当众卖字好了。
当场泼墨,流言立散。
六年之后,文凤再出一广告,仍旧识破惊天——
现因学年俱进,昔日之作,颇不满意,拟赎回补过,凡还我书者,奉银一元,还我画者廿元。
这样的阿凤,英姿飒爽,豪迈无双;如她的书法,雄健阳刚,所谓 “书为心迹”,大抵如是。
1925年,阿凤的润格第三次涨价了;这一年,她还进行了人生中第一次创业,在上海创办女子书画学校,担任校长。
还是在这一年,她爱上了一个人。
怎么看都不算良配。这个叫邓仲和的江阴人小学文化水平,背一只小包袱到上海,四处打零工,最后由亲眷介绍到纱布号里当学徒。和哥哥讲将来要拥有一座大厦,大小老婆统统住进去,满满当当。这真是小邓的雄心壮志,毕竟韦小宝不是谁都能做的,需要相当实力。但小邓绝对算是民国上海滩一个小小的励志样本,他勤奋工作,努力钻研,不仅在纱布号学会了两句英文,一点管理手段,没两年就从纱布号脱离出来,自己开了纱厂——靠的是赌,据说他十二岁的时候就拜了某江南赌王。
小报上讲的赌博暴富的细节
阿凤看上邓仲和的时候,邓还远远没有发迹。他和阿凤的相遇,有两种说法。董桥说他曾经当过阿凤家的佣人;但1948年的小报则说,他当过先施公司的“柜哥”,在阿凤买东西时主动搭讪,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过程已不可考,但结果是一目了然的:阿凤一定要嫁。
冯家全家反对,除了门第不相配,还有一个重大问题,邓仲和当时已经结婚,并且生有子女。
文凤显然听信了邓仲和的一面之词,他大约说那女人是自己的外室,两人没有实际婚姻,并且现在已经断干净了。他的第一桶金也是那时候得到的(有小报猜测这笔钱是文凤给的),于是冯爸爸最终还是松了口,两人在1925年结了婚,结婚启事当然以女方为主,提到邓仲和,只说是“江阴殷商”。
左一为冯文凤,左二邓仲和
看照片,小邓确实卖相不错,是那个时代的英俊男子。
但我要强调的是,冯文凤绝不仅仅看上了邓仲和的皮相,她在这位“柜哥”(抑或学徒)男子身上一定看到了别的优点,野心和智慧,也许还有更多,一言以蔽之,她相信他会成功,也相信自己可以帮助他获得成功,而事实证明——
阿凤慧眼。
邓仲和绝对是一个商业奇才。
他在1930年代靠着股票赚了一笔,作为一个十二岁开赌的成熟赌徒,邓仲和知道投机生意只能赢一次,他立刻抽身,转做实业。我很佩服他的决断,一个可以控制自己欲望的人,是能够成大事的。
他选择的赛道是高级绒线。
如果你们看过之前我写的那篇绒线文章(现在没人结绒线了),就知道此时选择这个赛道是多么的明智,他给自己的绒线命名为“英雄”。
他很注重营销,多次在报纸和杂志上投放广告,而文凤也为“英雄”站过台。
1937年,他想和日本人造丝对抗,从法国里昂进口生产设备,创办“安乐”人造丝厂,因为战事,最后一道工序的“漂白去硫机”无法按时运回中国,人人都嘲笑邓仲和打了水漂。即便如此,他仍旧拒绝和日本人合作,保持工厂的独立性。太平洋战争之后,这批机器身价倍增,人造丝厂赚了大钱,那些嘲笑过邓仲和的人都闭嘴了。
“安乐”系一步步建立起来了,到抗战胜利,邓仲和已经拥有了八家企业,产业包括棉纺、绒线、人造丝、汽车代理销售等……抗战前布局的“英雄牌”绒线在战后洛阳纸贵(因战时绒线供应短缺),邓仲和赚得盆满钵满,却并不满足,他要让全上海知道“安乐”系。
1946年,邓仲和斥巨资从沙逊手中买下当时上海高级饭店“三巨头”之一的汇中饭店(Palace Hotel)。我在最新的《王冠》第五季里看到法耶兹家族为了进入上流社会收购巴黎丽兹酒店时,脑海中一下子跳出“邓仲和”的名字,汇中之于老上海,并不亚于丽兹之于巴黎,商业奇才的决定,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汇中饭店即今天和平饭店南楼。我曾经看到过一张汇中饭店的“周日早餐”菜单,鸡蛋可以选荷包蛋、煮鸡蛋、蛋卷和炒蛋,光omelets的种类就有四种,还有炸鱼火腿培根汉堡肉羊排等,最想吃的是法式奶油卷,那张菜单完全不逊色于今天任何一家五星级酒店,要知道,菜单制作于1929年。
从纱厂学徒到商业大亨,邓仲和只用了十几年时间,这当中自然有时代成就,但机会到来时,不是每个人都能抓住,作为创业者的邓仲和,无疑已经写就了一个传奇。
邓仲和还是“上海小姐”谢家骅的干爹,关于谢家骅的故事,可以看我的新书《从前的优雅》。
邓仲和的命运改变,首先少不了的就是冯文凤。她如同红拂在席间对李靖的一瞥,慧眼识人,这才有了这个创业传奇的所有后来。从这点来看,冯文凤无疑是成功的,她是他的伯乐,是他的天使投资人,如果仅此而已,这个故事无疑是圆满的,互相欣赏的男女主人公在各自领域分别精彩着,互相成就着,这当然应当是一段佳话——
可惜,她不仅是他的天使投资人,还是他的太太。
作为创业者的邓仲和是完美的,作为丈夫的邓仲和则只能交出不及格的答案。
邓仲和先生的小太太和他的地产项目一样多。
而那些小太太们的战斗性都很强。给冯文凤的第一个打击是结婚之前的那位叫胡慕雪的女人,她在邓仲和与冯文凤结婚四年之后在报上发表声明,声称握有他们合法结婚的文件。这显然是为了求财,因为如果只是为了名分,应该在结婚后不久就提起诉讼。
冯文凤不得不在几天之后在《申报》发声明,声称有任何毁谤自己名誉的问题,都交给律师处理。
顺便说一句,前妻找上门来是1929年,那一年邓仲和肯定犯太岁,除了这件官司,他还被绑匪劫持到浦东,最后自己黑夜逃跑,居然还成功指认出了绑匪,三名绑匪都被枪毙。
邓仲和最终送给前妻一辆汽车作为补偿,他对女人好像一直蛮慷慨的,之后的小太太们,他也一一赠送了房产。他承认的外室就有三任,我在《申报》上隔三差五还看到有女人登报找他要生活费,感觉都是和前妻学的。
他最著名的绯闻是和某位我熟识的程派名角儿,为尊者讳,请恕我暂不具名。据说邓仲和对这个名角非常着迷,两人见面时对坐,话不多,那位名角讲话都由母亲传达,邓仲和却颇吃这一套,认为她“冷艳交光”,平时口若悬河的邓老板忽然讷讷说不出话。坠入爱河的邓仲和在名角身上花了大把银子,租小公馆不说,连名角父母一并养着。陪名角儿下馆子,佳人爱吃某菜,邓仲和就再点一份,复点一份,非点到吃不下为止(唱程派的果然能吃!)。陪名角打牌,靠打牌赢下第一桶金的邓仲和故意放冲,为的就是千金一笑。未几,佳人变心,爱上了邓仲和座下某位清客,老邓闻之,居然提议,叫他住到小公馆里来,你们只要不要在外面跳舞,给我留点面子,我可以绝不过问。爱到如此卑微,也算是难得。
对于丈夫的不忠,阿凤一度非常失望,但在老邓一而再再而三的纳妾之后,阿凤忽然释然了,她对自己的朋友说:“纳第一宠,气恼者是我,如今他纳了第三、四妾,气恼在第二、第三妾,与我何干矣。”
她一度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书画事业当中去。1934年,上海女子书画会成立,冯文凤担任会长,陈小翠、李秋君、顾青瑶、陆小曼等都参加了女子书画会。
看看那些名字,堪称一时瑜亮,陈定山在《春申旧闻》里说,冯文凤和李秋君当时为了争夺女子书画会的领头人还曾经暗暗别了苗头。开幕那天的书画展览,却是冯文凤获得了胜利,因为她的作品被订购最多。
冯文凤更在报刊上大声疾呼,希望艺术领域,能够有越来越多的女子参加,“莫让步于男子”。
女子书画会每年都做展览,冯文凤的作品每年都“被订去最多”,但她后来渐渐退出了领导层,第二代管理人是“阿德哥”虞洽卿的女儿虞澹涵,她的故事更为精彩,我正在写一个以她为原型的小说,敬请期待。
阿凤喜欢猛犬,家中有数十条狗;又爱猫,养了一只波斯金眼白狮子狗,她把这狗好好打扮一番,而后取名“仲和”,每天抱着亲热地叫,邓仲和理亏,只好随着太太,无可奈何。
她身体不好,肺、肝、胃都有问题,做过好几次手术,但不以为意,对朋友说:“我是个七窍玲珑人,心肝脾肺都挖了洞,里面空洞洞的。”
1948年,冯文凤忽然厌倦了上海。与其说是厌倦了上海,不如说她实在厌倦了要面对邓仲和的一地鸡毛。1948年,娶了四个太太生了十个子女的邓仲和再一次惹上了官司,他被牵连进“行总舞弊案”中,涉嫌行贿,虽然最终法庭判处“免诉”,但随即又被检举涉嫌汉奸,从1947年开始,邓仲和好像就一直在打官司。
阿凤带着儿子前往美国,她始终是“名书画家”,而不是邓某人的妻子。
邓仲和留在了上海,在经历了好几年的官司之后,他对国民党政府毫无好感。解放之后,他住在西园大厦,这栋大楼现在还在,我曾慕名去拜访过一次,楼道里有点乱,大厦有电梯(我没敢坐),但从很多细节处,依稀可以想见这座公寓当年的高级感。
邓仲和住在11号和12号,而他的司机、保镖和佣人们则住在地下一层。有一位老住户曾经这样回忆邓先生:
邓仲和先生在西园大厦给邻居的印象是“人很好”,不过据说有很多老婆,换作现在,作为一个风云人物大概就不能这么突出引人注目了。除了女人多,作为资本家,自然也是家缠万贯。文革期间,红卫兵到西园大厦抄家,邓家抄查出来的金银财宝摆满了一只大八仙桌!
关键时刻,拯救他的仍旧是冯文凤女士,她培养的儿子大有出息,尼克松访华时成了随行秘书,这似乎让邓仲和的日子好过了一点。
杂志上刊登过文凤长子的照片,颇可爱。
娶了那么多大小老婆的邓先生,最终靠的仍旧是儿子从海外寄来的美金。从1930年代开始,小报对于邓仲和的发迹,永远要提到的名字是冯文凤,站在他的立场想,也许是有些忿忿不平的,但到了垂垂老矣,他还是不得不感激冯文凤,是她在1948年带着孩子离开,是她的成功教育,让孩子成材,并且,并不嫉恨这浪子父亲,愿意施以援手。
但冯文凤对于这一切已经一无所知了,因为她此时已经去世(关于她的去世时间,我查到了两个年份,一为1961年,一为1971年),董桥慨叹,说她才女命苦,我却始终觉得,对于冯文凤来说,婚姻只不过是人生的一部分,爱的时候是斩钉截铁的,她无所谓他的家世,他的财富,甚至他的过往;在这场婚姻里,她尽了力,也吃过苦,但失望了,也不过就是放手,愿赌服输,但她自有一方舞台,这便是艺术,邓仲和刚纳第四房小妾时,阿凤正在上海筹备自己的书画个展,我相信,如果不是因为有书画事业,她是做不到如此云淡风轻的。
所以,女人可以有恋爱脑,但更需要有事业心。
我喜欢阿凤,喜欢她的明媚,也喜欢她的直率。所以我也喜欢她的书法作品,落墨那么大胆,但一撇一横,并不取巧,是坦荡的,亦是平和的。
她的隶书尤为不俗,行笔利落,圆劲整饬,完全看不出一点闺阁气息,难怪开出润格来,也是那样的豪迈,这样的好字,确实值得这个价钱。
“美人才气亦凌云”,这是她的闺蜜陈小翠给她的评价,是的,她是有凌云壮志的女子,本不应该,也不会被失败的婚姻所羁绊,她自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女人不应该只被定义成贤妻良母,就像她从不给自己冠以夫姓(邓仲和很有可能是赘婿),这样的女子,当得起“娥眉第一勋”(陈小翠语)。
另外,在《从前的优雅》里,有一篇我自己很喜欢的《三妇艳》,主人公是女子书画会的陆小曼、周錬霞和陈小翠,这篇文章首发于《青春》杂志,在选入《从前的优雅》时,我曾经把这篇文章放在了第一篇,但后来被编辑调整放到了最后,但这篇仍旧是我私心相当喜欢的,学习阿凤,坦率地讲出来,希望各位,多多捧场,多多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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