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被永久禁言:我们不能把世界,让给那些双手沾满鲜血的人
临时换个话题,写写刘鑫。
关于这个案子,去年12月30日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认定,刘鑫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处刘鑫赔偿江秋莲近70万元。
我之所以当时没写,是因为不想让刘鑫这样的人脏了我的笔。更不想让这样业障深重的人进入我们的视野,影响我们的修行,玷污我们的灵魂。
但今天实在忍不住了。法院二审判决后,刘鑫不仅不知悔改,反而在微博上再次兴风作浪颠倒黑白,甚至不满法院判决,试图以募捐方式来挑衅法律审判。
江歌遇害六年来,忘恩负义的刘鑫对江歌妈妈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侮辱、嘲讽,一次次在江歌妈妈伤口上撒盐。江歌母亲江秋莲忍无可忍,像一个战士那样一次次予以还击。
但就是这样一个“史上最毒闺蜜”,法院判她赔钱,她却让网友掏腰包,竟然在微博上公布了其母亲的支付宝帐号,公开发起网络募捐以应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
很快,刘鑫因网络募捐赔偿款就窜上热搜第一。有3亿网友围观,近百家媒体参与报道。无论是二审判决,还是媒体良心,都毫无例外地站在了正义这一边。
但世界那么大,总有臭味相投的人。短短两天时间,竟然有722人次的打赏,募集金额达到2.56万元。如果不是微博昨晚关闭了她的打赏功能,这个数字可能会更多。
一个真敢募,一个真敢捐。如果刘鑫坐牢,是不是还有人哭着喊着捐天数?这些人都是什么样的心态啊,心理扭曲到何种地步啊?又反映着什么样的公序良俗啊?
希望那些捐款的人,都能如愿以偿地遇到刘鑫这样的朋友。如果你身边有人给刘鑫捐款,那么我建议你现在可以拉黑了,否则你可能就是下一个江歌。
很难想象,这样的人渣竟然还有3.3万的粉丝。他们像一只只蛆一样趴在刘鑫的帐号下面,心疼她安慰她,甚至出主意教她躲避法院判决,每一个人都是同谋,都是怂恿者!
除了刘鑫律师,还有一些所谓的法律人士大言不惭地声称,刘鑫网络募捐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律有标准,道德有底线,即使法律管不了她,难道公序良俗也可以任意破坏?
可以说,这是爱心募捐被羞辱最惨的一次,也是法律正义被践踏最重的一次。
为此,江歌妈妈果断反击,通过直播喊话微博:“刘鑫屡次因违规被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
今天中午,各大媒体推出一条消息:刘鑫微博被永久禁言!
不仅微博大小帐号被永久禁言,今日头条、知乎等平台也都作出禁言处理。这意味着,这只恶蛆将被舆论场彻底清扫出门,再也不会有道德败坏的机会。
看到这个消息,我竟然热泪盈眶!
我们为什么要支持江歌妈妈?我们为什么如此厌恶刘鑫?我们关注的仅仅是这起案件吗?不,我们关注的是彰显公平正义的法律在道德评判中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我们关注的是公序良俗如何维护,关注的是法律是否对背信弃义的人毫无办法,关注的是恶人是否有恶报,关注的是好人是否就活该被欺负。
总之一句话,我们不能把这个世界让给那些双手沾满鲜血的人,不能把舞台交给那些忘恩负义的奸侫小人!
令人欣慰的是,两级法院都彰显了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并充分考虑了公序良俗的朴素价值观。二审法院对刘鑫的背信负义行为予以谴责,彰显了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
一次犯罪不过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在二审法院的判决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与道德共同维护的核心价值。任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而此前的一审法院判决,则这样认定:
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一个褒扬,一个谴责,既彰显了法律正义,又体现了法治温度。
但面对这样极其严肃的判决,刘鑫不思悔改,反而通过社交平台再次兴风作浪,上演网络募捐抵扣法院赔偿款的闹剧,这是对法律的恶意挑衅,更是对道德的公然践踏。
如果任由这种闹剧盛行,无疑是对公序良俗的严重破坏,更将加剧舆论撕裂,向社会传递一个缺乏信任、人情淡泊的错误导向,这才是最大的危害。
令人拍手称快的是,不仅法官站在了正义的一边,网信部门也及时出手,彻底让这个臭虫闭嘴,还互联网一个清朗世界。
刘鑫案告诉我们,可惜即使是法律审判,也叫不醒那些没有良知的人。
良知这东西,就跟天赋一样,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存在唤醒。
善良没有错,但不能给错人,更不能喂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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