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业重磅!经纪业务迎新规,涉及2.1亿投资者!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加强出租交易单元管理,有六大看点
券商经纪业务迎来新规。
证监会1月13日发布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客户行为管理,优化业务管理流程,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强化内部风控合规。并且严格了行政监管问责,对于证券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违反规定的,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监管措施。
《办法》自2023年2月28日起施行。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严格遵守《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开展证券经纪业务,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同时,强化监管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核心业务,也是支持证券公司其他各类业务发展的基础业务。
近年来,随着证券公司自营业务、资管业务、场外期权等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目前,行业分支机构数量达到1.2万家,证券从业人员数量达到35.5万人,客户数量达到2.1亿。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经纪业务展业形态逐渐变化,线上展业成为主流。客户规模、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的增加,以及展业模式的转变,对监管提出了新要求。
此次《办法》的发布旨在适应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现有规则,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办法》明确经纪业务内涵。强调经纪业务属于证券公司的专属业务,未经我会核准持牌展业构成违规。将证券经纪业务定义为“开展证券交易营销,接受投资者委托开立账户、处理交易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等经营性活动”。从事上述部分或全部业务环节,均属于开展证券经纪业务。
同时,加强客户行为管理,《办法》督促证券公司严格履行客户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当性管理、账户使用实名制等工作。
《办法》进一步优化业务管理流程。督促证券公司严格落实交易管理职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并加强出租交易单元管理。
《办法》强化了对投资者的保护,不仅要求应当将交易佣金与印花税等其他税费分开列示,并告知投资者,还明确证券公司要优化服务,对于投资者提出转销户的,证券公司应当在投资者提出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投资者转户、销户。
在强化内部风控合规方面,《办法》为防范经纪业务风险,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控责任,从加强分支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控、信息系统等方面对证券公司提出了规范要求。
《办法》严格行政监管问责。强化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的问责。证券公司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监管措施。
《办法》此前曾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共收到38家机构和8名个人的意见。经汇总梳理,逐条研究,证监会对部分意见建议均予以吸收采纳,主要涉及四方面:
校对: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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