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强制要求员工回来上班是否合法?华人律师解答
洛杉矶华人资讯网1月20日报道 随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从疫情中逐步恢复,美国更多企业要求员工回公司上班打卡,然而不少人对该项政策的态度层次不齐,雇主是否有权强制要求回到公司也成了业界的一大热题。华人律师指出,雇主要求员工回来其实属于合法行为,但如要继续居家办公,员工方面一定要有合理的原因和相应解释。
图:员工结束居家办公。(来源:网图)
“简单来说是属于合法的”,劳工律师郑博仁指出,加州地区没有法律可以让企业员工永久性地居家办公,虽然很多员工习惯了在家上班并想继续下去的确可以理解,但从劳工的角度来说,“没有任何法律是可以让其站得住脚的”。
如果员工是出于家庭因素,譬如家里突然需要有人照顾孩子,因此员工想居家办公,那么企业的确可以给出适当的期限,但郑博仁指出,“员工早晚还是要回来的”。
“违规行为当然另当别论”,他举例表示,如果公司存在性骚扰的迹象,并且经查证属实,那么公司再强制要求回来,并开除仍想居家办公的员工就可能属于非法解雇。
如果员工是出于疫情方面的考虑,害怕感染所以不想回来,其实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律师指出,因为每个人都害怕生病,但如果是雇主方面的消毒防护或卫生工作不到位,继而导致员工担忧回来上班会被感染,那么这种说法是可以在法庭上成立的。
郑博仁强调,其实雇主和员工经常会在这出现沟通问题。譬如公司的卫生消毒工作到位,但不知情的员工仍以害怕感染为由,最终导致被炒鱿鱼,其实这也属于非法解雇。因为雇员并非专业的法律人士,如果解雇一个员工,法庭和陪审团很难用合不合法的定义来判断此人是对是错。他说:“其实现在疫情的官司很多,但没有很多法律来判断某些行为属于合法或不合法,因为相关案例还是很少”。
尤其是在加州,如果有模凌两可的案件,陪审团很多时候都会站在雇员这边,因为雇员要证明一个案子的门槛标准很低,但雇主方面却需要说明他的行为没有一丁点的歧视或恶意,并且律师表示,一般劳工官司的被告都是雇主,很少会有雇主告雇员的状况。
这也就是为何,律师强调雇主和员工需要妥善讨论劳工细节:“如果你最后把所有事情都解释好了,员工还是不愿意回来上班,那(你)就可以解雇他了”。
郑博仁透露:“我们打官司的律所都知道,你一定要有一个原因来解雇员工,虽然加州法律规定你要解雇员工不一定要有原因,但没有一个陪审团或陪审员会照着这个法律严格做事。每一个人都觉得说一般要有一个原因,所以虽然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但律师还是会建议雇主有一个好的理由”。
他指出,如果雇主发出通知,让员工90天以后准备结束居家办公,那这是个合理的做法,雇主输掉官司的可能性也就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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