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成熟”实乃自私:对待屠呦呦争议的态度说起
中国流行的“成熟”,我们暂且称为“中国式成熟”。目前很多中国人都懂的“成熟”,在世界其他地方、在中国其他时代,就不一定被认为是成熟,而是幼稚,有时是不负责任,根本是自私。
“中国式成熟”是要自己避免卷入争议,为了避免争议,就无需正义、无需做事,也理所当然避免卷入其他人的争议。屠呦呦和青蒿素就是典型的例子。怎么会我一个国外待了二十多年的人来参与澄清屠呦呦的贡献?这件事,当然不是我有何特别的远见、有何超人的能力、有何特殊的条件,而是当有如此重大和有深远意义的发现是,应该有人努力搞清楚事实真相。需要的是敢于参与了解争论。
在我们参加以前,很多中国的机构、科学家都知道青蒿素的重要,也知道屠呦呦。但因为有争议,很多机构和个人就积极避免卷入,好像搞清楚事情是做坏事一样。所以,虽然偶尔发过奖,多数情况下,就高高挂起,谁也不奖励。碰到中国一个世纪最重要的药物研究,竟然不了了之,不仅对不起科学家,而赏罚不分明:也就鼓励大家做老好人比做真正发现重要。这种成熟,给中国带来不少危害。
避免“卷入争议”的结果,有些事情本该清楚的,变得不明了,有些可能还出现是非不分。如果一个人被冤枉,在“中国式成熟”中,被冤枉就等于被永远道德审判,因为为什么你要被冤枉呢?而且各种有关机构,都很“中国式成熟”,不会愿意出头搞清楚。
这种“中国式成熟”,不仅不负责任,而且其实很幼稚。比如要调查青蒿素的问题,说是得罪人都说不上,因为争议的多方都无权无势,最多是带来麻烦。几乎全部有关人员都在,而且退休了很容易采访,我们请他们来他们都愿意。这几年才有去世和身体不好出现记忆衰退的参与者,5年以前,都没有问题。调查清楚青蒿素的争议,其实很容易,大部分档案也都在,有军事医学科学院保存的523任务办公室的档案,也有会议资料,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资料。我们只看过一部分,以后需要了解的人,还可以多看。
本质上,“中国式成熟”当然是自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碰尖锐的事情,在是非面前不表明态度。
2011年9月
(2015年屠呦呦获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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