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强化财会监督,瞄准这些关键问题!
17.0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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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针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新增隐性债务、财务造假多发等问题,中央强化财会监督,解决关键问题,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作者 | 第一财经 陈益刊
为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解决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造假多发等问题,国家出手强化财会监督。
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后,2月16日财政部召开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学习落实《意见》。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中央要求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财会监督是一大重点,在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问题。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称,财会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财会监督体系尚待完善,工作机制有待理顺,法治建设亟待健全,信息化水平不高,监督能力有待提升,制约了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同时,财经纪律松弛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造假多发、会计信息失真、部分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失守等问题,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亟需强化监督和治理规范。”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告诉第一财经,这次《意见》一大亮点,就是突出问题导向,直接瞄准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财政收入不真实不合格、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老大难”问题,使财经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意见》第十四条要求,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具体来看,要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财政收入不真实不合规、违规兴建楼堂馆所、乱设财政专户、违规处置资产、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告诉第一财经,近年来经济增速放缓,尤其是疫情冲击以来,财政收支矛盾较大,处于紧平衡状态,一些地方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虚增收入等,这会加大财政风险,而强化财会监督,聚焦这些重点问题,可以防范财政风险,并促进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些年一些上市公司“爆雷”牵出部分会计事务所参与财务造假丑闻,引起市场关注。为此,上述《意见》要求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比如,《意见》要求,坚持“强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风气”,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阴阳报告”、内部监督失效等突出问题。
财政部要求,今年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把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驰而不息严肃财经纪律,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要真正强化财会监督,解决前述问题,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就必须有相应的变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告诉第一财经,根据上述《意见》,新时代财会监督不是传统意义的财政监督、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简单加总,而是三者的有机融合和凝练升华,是涵盖了财政、财务、会计监督在内的全覆盖的一种监督行为。
李旭红表示,为此,《意见》坚持系统观念,提出了构建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并推动构建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机制。
“坚持系统观念,构建财会监督的天罗地网,是这次《意见》的一大亮点。”白彦锋说。
李旭红表示,随着《意见》逐步落地,预计相关部门通过加强财会监督,使得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财政对于国家治理的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同时,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更为规范,企业的诚信度提高,市场经济运行的秩序更为规范,助力我国宏观经济的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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