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屡次“恶意破坏”物业,澳华人房东忍无可忍诉之法庭!数万租金损失费无法追回
澳洲新闻集团2月26日报道称,墨尔本一位华人房东遇上租赁纠纷,其出租物业屡次遭到租客“恶意破坏”。
华人区商会(Chinese Precinct Chamber of Commerce)主席曾先生(Wayne Tseng,音译)既是一名业主,也是一名房地产中介,遇到过不少租赁麻烦。
但是,他永远不会忘记Box Hill的一起公寓住宅租赁纠纷。
据澳洲新闻集团报道,去年,曾先生将自己的一处房产租给了一名25岁大学生,房产在租赁期间遭到了灾难性的破坏。
被“流氓租客”捣毁、改造、局部纵火后,这套曾经整洁、有家具的一居室公寓现在看起来一团糟。
曾先生接到有关噪音及公共干扰投诉的电话后,租客不付租金,也不理会电话。
据报道,租客接待了几名访客,这在学生宿舍规定中是不被允许的。
曾先生说:“我发出了干扰警告,甚至还发出了VCAT通知,要求以干扰之名让其搬走,但根据VCAT的通知,这并不是最重要的。”
在租赁期间,该租客对房产进行了多次“恶意破坏”,接到当局的通知时,曾先生才发现这些损坏。
其中包括租客因丢失钥匙,用撬棍“撬开”公共大门和主卧房门。租客还在浴室墙壁上开了一个洞,因为一次未经授权的重型安装导致灰泥破裂,而地板表面也被一种未知物质破坏。
曾先生补充道:“他们实际上重新布置了线路,并重新设计了房间的形状。”
据了解,家具也被偷,包括一台Westinghouse小冰箱、一台小型LED 电视、几把椅子、一张桌子、一张床和一个Ikea衣柜。
更过分的是,租户放火烧了前院,导致建筑墙壁和公共区域严重受损。
曾先生说:“一天晚上,消防部门打电话给我,因为租客把前院点着了。大火烧毁了整个前院……但也点燃了大楼的包层,幸运的是,包层不易燃。”
当天,曾先生向租客发出通知,要求他们立即搬离,理由是他们对该房产造成了“严重损坏”。
房产评估后,房东在4天后发出了第二次通知,要求租客搬走,并列出了所有租客造成的损失,据称这名大学生也对房产内部造成的“恶意破坏”。
租客未能搬走时,曾先生向维州民事和行政法庭(VCAT)提出了申请。
VCAT发现,曾先生有“合理和适当”的理由向租客发出收回管有令(possession order),要求租户当天搬离。
租客被警告,如果不遵守,他将被警察或执行“收回管有令”的当局人员“强行驱离”。
虽然曾先生成功将其赶走,但对方却欠下6万澳元的损失费和约6000澳元的租金。
曾先生说:“保险赔偿了一部分,但我的支出还是很多……我无法追讨拖欠的房租,甚至无法追讨损失费。”
曾先生表示,在破坏事件发生时,警方已经就租客的行为进行了报告,但自己从不知道结果。
他说:“到头来,什么也做不了。租客逃租,捣毁并烧毁了这个地方,这仍然是一起民事案件。”
就在几个月前,曾先生的另一名租客逾期209天未支付租金,导致他损失了超1.6万澳元的租金,房子差点被银行收回。
在重新安排了一次VCAT听证会后,他终于能够驱逐租客,但他从未收到一分欠款(16490澳元)。
如今,曾先生呼吁Andrews政府和州反对党采取更多措施,改善维州的住宅租赁法规。
在写给两党党魁的公开信中,曾先生将不交房租的租客比作不交油钱的司机,认为不交租金应被视为“盗窃”。
因此,他提出了一些措施,可以帮助更好地规范维州的租赁法律。
这包括提高保证金“以起到威慑作用”,立法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支付拖欠租金和损害赔偿金,在全国范围内登记“不良租客”,并赋予VCAT“更大的权力来执行其发布的命令”。
他表示:“法律有太多漏洞……政府需要重新审视并加强它,让人们对房地产市场更有信心。迟到的正义非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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