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官官相护的桃色杀人案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亮哥。
小时候学过一个成语,叫“官官相护”,是说当官的都袒护当官的,而且是互相袒护。但“官官”具体怎么“相护”,老师没举过例子,所以一直没有一个直观的认知。
长大后看社会新闻,又学到一个成语,叫“自罚三杯”,是说出了什么事,把当官的不痛不痒地记个大过给个处分,堵住悠悠众口,风声过去后再重新启用。但从“自罚三杯”到 “重新启用”之间到底发生了个啥,咱也不知道。
最近重读《水浒传》,看到宋江杀惜那一段,才猛然醒悟,这不就是“官官相护”“自罚三杯”现成的例子吗?
看懂了郓城县那一帮官吏的所作所为,也就看懂了千百年来的官场潜规则。
在郓城县,黑白两道通吃的“及时雨”宋公明新养的小情人 ,被他杀死在了床上,这样的桃色新闻,是一件能够轰动整个县城的大事。而以宋江名气之大,发酵成全国的舆论事件也只是时间问题。
然而,面对这样的公共舆论事件,郓城县官吏的表现却甚是耐人寻味。
阎婆在县前大街上抓住宋江,大喊宋江杀人,几乎相当于现在的“网传”了。而面对#网传郓城县县长秘书杀死18岁情人#的舆情,“做公的”不是调查案情解决问题,而是先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让“婆子闭嘴”。
虽然“做公的”不肯动手拿宋江,知县时文彬也认为“宋江是个君子诚实的人,如何肯造次杀人”,但人命案毕竟是大案,还是不得不给大众一个交代。
只是,受过宋江好处的唐牛儿跟阎婆拉扯,让宋江跑了。凶犯跑了,只能把“私放凶犯”的帮凶抓来顶罪。什么?你说你不知道他是凶犯,那你前一晚去阎婆惜家里干什么?肯定和你有关!你说你去找宋江喝碗酒,胡说,给我打!
很快,郓城县发了情况通报:
某年某月某日,网传,郓城县西巷发生一起杀人案。经初步调查,死者阎某某(女,18岁),系宋某(男,30多岁)外宅。据查,唐某某(男,20多岁)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捕并收押在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衙门提醒广大网友,对于网传未经核实的信息,请勿转发,不信谣、不传谣。
郓城县衙门
某年某月某日
就算是在今天,这样的通报也已经能够堵住很多人的嘴了,然后待热度慢慢降下去,再拿唐牛儿治个罪。如果不是张文远撺掇着阎婆一直告状,一直发声,事情也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更不会硬生生逼出个“三拿宋江”来。
一拿宋江:
张文远:“拿唐牛儿算什么,杀人的刀是宋江的压衣刀,抓住宋江,一问便知啊”。
一般网友随便封号打发也就是了,可张文远也是本县秘书,知县时文彬知道遮掩不住,只好派人去宋江住处捉拿,“做公的”回来只说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二拿宋江:
张文远:“宋江是逃走了,可他爹宋太公和兄弟宋清还住在宋家村啊,把他们抓起来,不信引不来宋江。”
知县时文彬又不得不派人去宋家庄庄“勾追”宋太公和宋清。可到了宋家庄,宋太公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执凭”说:“宋江不孝啊,几年前我就告了他忤逆,出了他的籍,还留了执凭文贴作证。”
“做公的”明知这是早准备好的说辞,但谁也不愿意做冤大头,于是众人吃了鸡鹅 ,喝了美酒,收了十数两银子,抄了执凭公文回去交差了。
三拿宋江:
阎婆 :“谁不知道他叫孝义黑三郎,他会不孝?这执凭就是个假的。”
知县时文彬怒喝:“胡说!有印信公文在此,如何是假的!”
阎婆:“人命大如天,若不肯做主,我就去州里上访。”
于是,知县时文彬又派雷横、朱仝带士兵四十余人,回去声称对宋家村做了地毯式搜索。然而,实际情况是,朱仝在地窖里找到了宋江,并嘱咐宋江只管安排后路,剩下的事包在他身上。
朱仝假意要拿宋太公,雷横说人家出了宋江的籍,还有执凭,有什么理由拿他?
于是,二人又抄了一遍执凭,把宋太公送的二十两银子分给了四十个士兵,回去交差了。
最终,知县时文彬又向州里发了一份文书:
网传郓城县西巷杀人事件,与鄙县县长秘书宋某有关,经警方多方查证,宋某确有重大嫌疑。然,凶犯在逃,鄙县已经发下海捕文书,定将凶犯捉拿归案。另捉拿住帮凶一人,定当依法处置。
郓城县时文彬
某年某月某日
不管张文远和阎婆出于什么目的,如果不是他们的关注,整件事在抓住唐牛儿的时候,就已经尘埃落定,也就不会有后面官方的一再回应了。
人家张文远毕竟是在体制内混饭吃的,说话还有点分裂,而且更加知道知县时文彬最怕什么,还能拿到州里“上访”来威胁。而如今,我们只剩下了虚头巴脑的网络舆论了。
可无论古今,努力了半天,得到的,也不过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说法,你去死者家里寻闹人不是你杀的还能是谁,孝义黑三郎忤逆不孝几年前就被出籍……你爱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对呀,最后说法给了,事态平息了,再有什么操作,也都是私下里不为人知了:
宋江脱逃后,郓城县里“那一等和宋江好的相交之人”轮番上阵,都替宋江去张文远处说情。张文远耐不过众人面皮,婆娘也已经死了,平常也受过宋江好处,因此也只得罢了。
朱仝更是先自掏腰包“凑些钱物把与阎婆”,软硬兼施警告她不许“去州里告状”,再“将若干银两,教人上州里去使用,文书不要驳将下来。”
于是,在郓城县大小官吏的精心运作之下,宋江终于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宋江兄弟二人安之若素地洗漱罢,施施然吃了早饭,各跨了一口腰刀,都拿了一条朴刀,连避人都没避,大摇大摆,“径出离了宋家村”。
只有那个苦命的唐牛儿,啥都没干,只不过前一晚想去宋江那里打个秋风,案发早上在阎婆叫嚷时替宋江说了几句好话,就被郓城知县时文彬问做成个“故纵凶身在逃”,脊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外。
以前看电视剧,想不通为何知县时文彬要那么袒护宋江,莫非有什么把柄落在宋江手里?谁知道看原著时,才发现作者给出的理由是如此直接如此简单:
知县却和宋江最好,有心要出脱他,只把唐牛儿来再三推问。
关系好能大过法律,在我们这个人情社会里,光这一点,也足以形成官官相护的理由。而更重要的是,法律的任人摆布,给时文彬们留下了宽广的可操作空间,即使有任何错漏之处,也根本无需担心唐牛儿们发出任何声响。所以,史文斌要出脱的,只能是宋江,唐牛儿只有做炮灰的份,不会有人多去看他一眼。
小时候不懂事,总喜欢把自己代入宋江视角,觉得提前编个忤逆不孝的理由,假装被父亲出籍,是多么机智;朱仝抓到宋江,却放他走,还使钱替他上下打点,是多么义气。
最近重读才发现 ,这不就是一出郓城版的《狂飙》吗?黑白两道通吃,有钱能使鬼推磨。我们是什么档次,哪里配代入人家的视角?
—The End—
另,最近重读《水浒传》,看的是岳麓书社的“金圣叹批评本”。如果读者也分高低,那金圣叹就是一个顶级读者,他的点评见人所未见,到处散发着灼见,看完他的点评,你会觉得以前读水浒,全都是囫囵吞枣,白读了。强烈推荐这个版本,点击下方卡片,就可以在京东上买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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