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刘会武:高新区相关管理职能拟划入工信部,会发生哪些变化?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中国高新区研究中心主任刘会武对经济观察网表示,这是党中央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对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众所周知,当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是产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将高新技术发展、高新区、自创区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心目的就是加强产业资源和要素的整合,强化产业组织创新和地方经济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影响我国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的突破;优化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等多链融合,提高产业资源的配置效率,提升我国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此次改革对于国家高新区体系无疑是一次重大改革——从1988年第一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开始,其发展就与中国科技主管部门息息相关。
1985年4月,国家科委(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前身)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上报《关于支持发展新兴技术新兴产业的请示》,建议在北京等几个科技实力雄厚的城市试办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一建议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1987年12月,中共中央调研室、国家科委等7个单位组成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联合调查组,对中关村科技企业进行大规模调研。调查报告在肯定了“电子一条街”成就和经验的同时,建议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科学工业园(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给予优惠扶持政策。1988年5月,国务院批复《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位于中关村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正式诞生。
在30多年时间中,国家高新区经历了快速的发展,不仅在中国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也在科技创新上发挥巨大的影响力。截至目前,全国共计177个国家级高新区。截至2022年,高新区、自创区继续保持蓬勃发展态势,贡献了占全国13.6%的GDP。国家高新区R&D经费占全国企业研发投入近一半,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有效量占全国的比重接近一半,同时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也接近全国的一半。国家高新区汇聚了超过1/3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1/3的高新企业和2/3的科创板企业。
在刘会武看来,高新区相关职能的调整可能会带来三方面的变化。
第一,组织和职能影响。有关高新区管理、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市场、孵化器、科技型中小企业处等相关处室,可能将整体划转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司有关省级高新区升级的管理职能,可能也将整体划转到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二,功能和角色影响。过去按部就班推进的常规性、固定化工作,包括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高新区评价、孵化器、技术市场等职能将会继续推进。近期推动的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的改革、省级高新区升级的标准和流程、与产业创新有关的工作等,就需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现有工作重新整合。当然,随着深入落实二十大会议精神,特别是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前瞻性领导,这些功能和角色都将不断优化和调整。
第三,发展和目标影响。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下的国家高新区、国家自创区、高新技术产业,产业目标更加清晰,进一步理顺了过去科学技术部强调科技创新与地方强调经济发展的职能,有利于加快以产业为核心与科技、教育、人才、土地、规划等要素的深入融合,有利于在双循环格局下进一步提升我国产业的自立自强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刘会武建议,随着高新区管理职能的划转,相关政策仍需要明确高新区的“科技角色”;保障高新区除工业以外的生物技术产业、科技服务业、现代服务业角色不要弱化;保持国家高新区30多年坚守的包括孵化器、技术转移、众创空间、各类创业大赛、科技直通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创新型产业集群、企业积分制,甚至包括火炬统计在内的促进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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