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借账户!券商被判担责50%公众号新闻2023-03-09 04:03中国基金报记者 赵岗 2018年恒泰证券员工违规出借账户一案还有后续!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温州中院”)于近日公布了一则二审裁判文书,判决结果显示,恒泰证券因员工违规出借账户,被判与客户分别承担50%的责任。 尽管裁判文书中并没有披露太多细节,但根据判决事由及当事人等信息,记者发现关联事件正是曾轰动一时的恒泰证券员工违规出借账户一案。 2020年证监稽查典型违法案例之一恒泰证券被罚百万 回溯至2020年7月,恒泰证券因在2018年上半年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同时,证监会要求恒泰证券应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刘全胜、余安义、陈褘杰、陈建功等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内部经济问责,并向内蒙古证监局书面报告结果。 一个月后,证监会公布了对恒泰证券及相关负责人的处罚决定书,恒泰证券被处以100万元罚款,余安义和陈禕杰均被罚款10万元,张超被罚款3万元。 此案还成为证监会2020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之一,一起来看证监会公布的案件细则。 2018年初,余安义通过上海盈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证券子公司)总经理杜某朝结识凤鸣同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某艳,并安排陈禕杰与杜某艳对接具体业务。 2018年2月,深圳前海众恒智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某华向杜某艳提出借用证券账户并配资的需求,杜某艳便将此业务介绍给陈禕杰。 为此,陈禕杰指定下属张超与其共同负责具体工作,陈禕杰、张超与杜某艳组建了微信群进行业务沟通;张超还介绍陈某颖、邵某彬、吴某怀、翁某慧等四人加入其业务团队,以恒泰证券名义接洽客户。除翁某慧外,其余三人均与恒泰证券签订了劳动合同。 2018年3月至6月期间,张超团队为杜某艳介绍的账户借用业务陆续招揽了张某妙等36个恒泰证券客户账户。张超团队向客户推介账户借用业务时,以恒泰证券某资金项目为名,向客户说明配资买卖股票名称以及配资利率等条件,而非以其个人名义。 在未告知客户实际使用人身份的情况下,张超陆续将上述客户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密码汇总,分批由陈禕杰交给杜某艳,再由杜某艳提供给许某华使用。除“郑某平”账户未实际使用外,剩余35个客户账户被许某华用于买卖“欧浦智网”“大晟文化”“索菱股份”“如意集团”和“中珠医疗”等股票。在此期间,陈禕杰、张超还负责沟通协调上述客户账户在借用过程中因配资产生的利息支付、补仓等事项。 证监会认为,余安义当时作为恒泰证券机构交易部副总经理,系分管涉案区域的负责人,应当知悉非法借用账户行为,但因未尽工作职责而未能发现。 法院认定责任对半 郑某某和恒泰证券的合同纠纷于2021年8月立案,一审法院判决,因出借账户对客户造成的损失,恒泰证券与客户分别承担50%的责任。但双方都对一审判决不服,遂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 客户郑某某上诉主要认为其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一审法院判令其自担50%过错责任,系事实认定错误,且缺乏法律依据。 而恒泰证券则认为公司从未向郑某某借用证券账户或资金,张超等人借用证券账户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代理或代表意见。即便张超等⼈的⾏为可归属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郑某某在缔约过程中存在重⼤过错,应由其承担主要责任,⼀审判决损失各半承担与过错程度不符。 经温州中院审理认为,⼀审法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案涉账户资⾦提供给他⼈使⽤形成的资⾦损失由恒泰证券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并⽆不当。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诉主张张超等⼈借⽤证券账户的⾏为不构成职务代理或表见代理,温州中院不予采信。⼀审法院酌定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案涉资⾦损失承担50%的赔付责任,理由分析合理且充分,温州中院予以⽀持。 综上,温州中院作为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除郑某某对外,记者发现还有两名客户因违规出借账户一事起诉了恒泰证券,法院也都给予了相同的判罚。 2022预计亏损11.6亿元股东、实控人已变更 资料显示,恒泰证券成立于1992年,注册地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注册资本为26.05亿元。201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在香港以“恒投证券”及“HENGTOU SECURITIES”名义开展业务,股份代号1476.HK。 2月10日,恒泰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核准华融综合投资成为公司主要股东,核准金融街投资成为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 几天之后,天风证券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此次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完成,过户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 自2018年后,恒泰证券业绩逐年滑坡,2022年上半年直接巨亏3.55亿元,全年亏损更是预计高达11.59亿元。 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恒泰证券归属于普通股东年度利润分别为7.4亿元、4.74亿元和2.79亿元。港股恒投证券2022年中报业绩显示,上半年实现总营收13.21亿元,同比下降20%;亏损3.55亿元,去年同期仅亏损1249万元,亏损扩大超27倍。 2月10日,恒泰证券公告发生重大损失,根据公司现时可得的资料及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计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预期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1.59亿元,而2021年该公司净利润2.79亿元。 编辑:舰长审核:木鱼版权声明《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