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中的出轨女性,她们都该死?
┃一时强弱在于力
千秋胜负在于理
《水浒》中的出轨女性
她们都该死?
©文/ 赛艇队长 编辑:瑞秋的春天
在《水浒传》中,最被人熟知的大概就是潘金莲,而最觉得死有余辜的也是潘金莲,另两位潘巧云和阎婆惜虽然也出轨,但因为出轨就被杀了,属实有点可惜。
在如何看待“不忠”这件事情上,古人和今人的看法其实差不多。普通的通奸行为,即使在《水浒传》成书的时代,也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罪过。按《大明律》,“凡和奸,杖八十,男女同罪。”所以金圣叹也觉得潘巧云罪不至死。而潘金莲的问题在于,她伙同西门庆谋杀自己的合法丈夫武大郎,这个罪过一下子就大了。
◇ 没有下毒谋害亲夫的话,潘金莲或许还有活路
在当时,这种罪行和谋大逆是一个级别的。她如果不是死在武松手里,落入官府手中,下场也不会有什么区别。可能有人说这就是武大郎玩高配惹的杀身之祸啊。其实不然,武大郎自己也没选择的权利,首先自己又丑又矮,潘金莲是土豪家的仆人,因为不解风情不接受土豪的调戏所以被强加嫁给武大郎,面对这么个媳妇,土豪指婚你不从的话不说别的,就说放弃这次机会可能媳妇都很难娶到。
但是古代对男子结婚生子是有强制规定的,如果你不结婚甚至到后面不能按时生子,都是犯法。所以说,武大郎娶潘金莲,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而以《水浒传》原著中“梁山泊好汉”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就会发现新东西。虽然同是杀人,但武松是堂堂正正地杀,杨雄和石秀却是偷偷摸摸地杀。因为武松杀潘金莲和西门庆,是理所应当,无论从朝廷法度还是江湖道德来说都很站得住脚;杨雄和石秀的行为却是违反法律的,他们只是在遵循所谓“顶天立地的好汉”“好男子”的道德观念。而且武松杀了人之后,也乖乖地等着官府处置自己,他当时还没下定决心要完全投身江湖之中;但杨雄和石秀却是立即跑路了,直奔着梁山泊就去了,对于自己原本的社会身份毫无眷恋。
◇ 武松杀潘金莲
再说武松杀潘金莲,其实也是迫不得已。他其实一开始是想走法律程序的,但西门庆贿赂了衙门上下,武松的合法请求被驳回了,所以他只好将此事闹大。但他也不是随便找了个机会一刀捅死潘金莲,而是把左邻右舍的人都请来作见证,再叫来了和潘金莲同谋的王婆,还顺便让识字的人来记录口供,虽然不在衙门,但该有的程序都有了。
最后潘金莲和王婆认罪,还要让她们在供状上画押,左邻右舍也都来签字,再以为兄报仇为理由,由他自己完成血亲复仇。而且他只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人,这也是颇有分寸的做法,潘金莲是直接杀人者,武松必定不能容她;西门庆使了钱,若是还让他活着,保不住他还能打点衙门,把自己的罪过减轻,杀了他受贿的官吏自然也不会再为他说话。但他最后却把王婆交给官府了——好歹也是个见证,留一个给你们明正典刑,这官司也算有始有终。
◇ 98版《水浒传》中王思懿扮演的潘金莲
最后,这件事被他闹大了,县里的人都知道了,官府自然也没办法再视而不见。再加上西门庆人都凉了,自然也没人再为他费心。最后官府一级一级上报此事,再一级一级地发回裁决,承认西门庆和潘金莲的罪行,但是人都死了也就不再重新判刑了,只给王婆定了个死罪。武松则是情有可原,不能完全赦免,但也从轻发落了。
杨雄和石秀杀潘巧云就不能光明正大地来了,因为潘巧云只有一个通奸的罪过,没有死罪。她通奸也多半因为杨雄是个“先忙事业再顾爱情”的主儿,
对待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深受领导的喜爱。眼看自己在职场上混得风生水起,说不定再熬几年,就有升迁的希望。所以,经常加班,有的时候身为监狱长的他甚至还要加夜班。用潘巧云的话来说“我家的老公,一个月到有二十来日,当牢上宿。”可以说,结婚这不到一年的大多数时间里,潘巧云都是在独守空房。
◇ 98版《水浒传》中的潘巧云和裴如海
在潘巧云前夫王押司离世两周年的时候,潘巧云请了附近报恩寺里的和尚在家里为他做了一场法事。裴如海与潘巧云本是旧相识,在做法事这段时间里,二人经常眉来眼去。很快,法事结束了。潘巧云又应邀前去报恩寺还愿。在报恩寺里,潘巧云和裴如海二人做成了好事。
此后,只要杨雄加班夜里不回来,裴如海就到杨雄家里加班。潘巧云反倒成了那个最为忙碌的人,每月两班倒,基本上没有休息,但是潘巧云累却快乐着。可怜半生菩提水,一朝倾注巧云中。
后来,两人奸情败露,杨雄将潘巧云剖挖心肝,连同来的侍女迎儿也被一刀劈成两半。临死前,潘巧云说“嫁给杨雄那两年,还不如跟师兄在一起的两天。”潘巧云跟杨雄大约等于形婚。这样婚姻生活,潘巧云不出轨才奇怪。
但杨雄和石秀为什么一定要杀了她呢?因为潘巧云离间杨雄和石秀兄弟的关系,又和裴如海、迎儿、胡道串通在一起。朝廷法度当然不可能为此判潘巧云死刑,但杨雄和石秀对江湖的认同感要高于对朝廷的认同感,他们认为“好汉”是不能容忍这种事的,所以一定要杀了潘巧云。
◇ 11版《水浒传》中的杨雄,石秀形象
具体杀人的理由,杨雄也说了,“一者坏了我兄弟情分,二乃久后必然被你害了性命”。在他们眼里,兄弟情分和生命是同一个级别的东西。潘巧云其实就是折在了这事情上,她如果不在杨雄面前诬陷石秀调戏她,也不找这么高难度的手法偷情,或许还能保下一条命。而杨雄和石秀笃信潘巧云日后一定会对杨雄下手,其实是站不住脚的,但站在这两人的角度,杨雄家里家外都被裴如海和潘巧云打点好了,杨雄孤身一人在这个团伙面前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他岳父又不可能为了他针对自己的亲女儿。只要裴如海或者潘巧云动了心思,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杨雄完全不是难事。
参考《水浒传》中的各种冤假错案来看,事后做成病故的假象也不会很难。而杨雄本身情绪就激动,觉得自己被妇人骗得团团转非常难以忍受,再加上意识到了自己可能遭遇的危险,有了“先下手为强”的心思也未见奇怪。
◇ 11版《水浒传》中的宋江怒杀阎婆惜
这里再多说一句宋江杀阎婆惜。宋江其实也不是很在乎阎婆惜与人通奸的事,因为他心里面除了家中老父,就是江湖好汉,没给女人留地方。阎婆惜要改嫁,宋江一口就答应了;不许他讨要她身上的衣服首饰和家里的吃穿用度,宋江也是毫不犹豫;甚至她要宋江拿一百两金子给她,宋江直接说自己变卖家产凑钱给她。
一直到俩人打起来,阎婆惜情急之下喊了一句“黑三郎杀人也”,宋江一下子得到了提示,就怒而杀人了。可见在梁山泊好汉的价值体系里,家里的妻妾和外人通奸这个事儿,实在不是什么大事儿,毕竟大部分梁山好汉,都是“平日只爱舞枪弄棒,打熬筋骨,于女色并不十分要紧。”
我们看施耐庵笔下的这些女性角色,不论是潘金莲,阎婆惜这样的“反面”教材,还是“正面”的,上梁山入伙儿的“江湖女侠”。要么被剖心挖肝,要么殒命沙场,总之个个没有好下场。
这种文学作品中的女性群像,也能反映出北宋靖康以来,对女性社会地位的转变,尤其是理学沦为官学之后,从庙堂到江湖,对女性的要求更加严苛。宋代更是把汉朝班昭写的《女戒》挖出来,作为衡量一个合格女性的标准。而在法律上,她们是男性的财产和生育的工具。
有这种时代背景在,潘金莲们只能在《水浒传》这艘“恐怖游轮”中无限重复自己悲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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